车间摄像头可以通话录音怎么做为证据处罚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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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抓拍违章不合法? 南昌交管局回应:已接收全部管理权限
执法主体仍为交管部门 私人拍摄违章记录不作为处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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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讯 记者尹坤报道:日前,本网刊登了南昌市公交车安装摄像头抓拍路面违章遭到市民和律师质疑的报道。8月22日,南昌市交管局对此作出回应称,目前南昌市公交上安装的所有监控抓拍系统的使用及管理等权限都已经全部转交由南昌市交管局负责,执法主体仍是交管部门,不存在公交公司没有执法权的疑问。另外,针对私人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目前交管局没有将其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证据。
  执法主体仍是交管局 公交车抓拍系统权限已全部移交
  据南昌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交公司的确没有抓拍路面违章的执法权,但是由于公交车上的移动抓拍设备安装后的使用管理、系统抓拍以及证据的审核录入等权限已经全部转交至交管部门。&这样就不存在对执法主体以及执法程序的质疑,因为对抓拍设备的使用管理等权限已经全部交由交管局负责,执法主体仍然是交管部门。&该负责人表示。
  利用移动摄像头拍摄违章与&不得设置隐蔽拍摄点&不冲突
  &根据《道交法》第114条、《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1条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程序规定的第15条和1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证据。从法律和程序上来看,因为使用公交抓拍系统的主体仍然是交管部门,因此拍摄的违章证据经过鉴定可以作为交通违法的处罚证据。&该负责人如是说。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媒体报道南昌市交管局于去年出台《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的说法是失实的,该规定实际上是由南昌市政府出台,具有法律效力。&该规定对公交车安装视频抓拍系统也有明确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区公共交通秩序。公交车安装摄像头抓拍违章的规定事先已经由各大媒体公开报道过,这与&不得设置隐蔽拍摄点&的规定并不冲突,而且有法可依。&
  私人自行拍摄道路违章记录不能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
  针对有部分市民提出,私家车安装摄像头拍摄路面违章能否作为交警处罚证据的疑问。南昌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私家车、公交车自行拍摄的道路违章记录无法作为交通违法的处罚证据。&原因在于他们都不具备执法权,从法律和程序上来说都是违规的。&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南昌市交管部门没有将私人拍摄的道路违章记录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证据。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市公交专用道主要分布在八一大道、阳明路、解放西路、井冈山大道以及洪城路,全长16公里左右。&《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出台后,我们交管部门也有根据公交车拍摄视频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的实例,但是这个规定是由市政府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效率,确保公交优先。希望能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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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7357]大江网友:南昌市民&<font color="#12-08-23 13:33 发表评论:
关键是要向市民公布如何执行的细节,让我们普通开车人看不看合不合法?
[5067325]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3 12:24 发表评论:
公交车安装摄像头抓拍违章的规定事先已经由各大媒体公开报道过,这与‘不得设置隐蔽拍摄点’的规定并不冲突,而且有法可依????
按这样说交管局都在路边树丛中安装摄像头,也让各大媒体公开报道一下也都可以依法拍摄了!!!
[5067273]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3 11:16 发表评论:
交管局管不了就禁、限,这是职能部门懒惰的具体表现。。
[5067157]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3 08:54 发表评论:
南昌交管局简直就是扯淡!
[5067142]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3 08:43 发表评论:
违章了就该罚,就这些人聪明,别人等红灯他就挤上公交专用道。
[5067094]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2 23:04 发表评论:
这么说让成都公交集团情何以堪??? 南昌真落后??
[5067039]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2 21:20 发表评论:
《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不管是南昌市交管局还是南昌市政府出台,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南昌市人大出台的条例还可以说得过去。
[5067038]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2 21:17 发表评论:
不是移交不移交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交部门应该属于实际委托执法的范畴,而公交公司不是行政部门,这种委托时无效的,所以交警部门是转移话题。
[5067030]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2 21:04 发表评论:
公交车违法咋办哩?
[5067016]大江网友:&<font color="#12-08-22 20:31 发表评论:
那意思是说交管局还可以到私人车上装摄像头,来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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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在浴室天花板上发现摄像头
  扬子晚报讯 (记者 任国勇)女青年小张最近刚从南京某高校室内设计专业毕业,她和另外三个女生在玄武区徐庄软件园附近某公寓租了一间房。可在7月28日晚,小张洗澡时发现浴室天花板上的射灯筒内有个摄像头,她取下摄像头的储存卡发现她们四人在两天内都被偷拍了。然而安装此摄像头的嫌疑人在安装时也将自己拍了进去,此人是公寓物业维修工王某。目前,王某被玄武警方行政拘留5天。
  小张和另三个女生为了方便暑期实习,她们在徐庄软件园附近合租了一套公寓。据介绍,这处公寓建成之后被人承包,主要面向附近创业的大学生及公司职工,小张她们所租的房间有点像宾馆,房间内有单独的卫生间。令她们没想到的是,7月28日晚,小张进入卫生间洗澡时,无意间抬头发现卫生间天花板上的一个套筒式的射灯坏了。她仔细一看,灯筒内有一个摄像头。&你们快来看啊,这是不是摄像头啊!&小张连忙喊其他女生过来看。在端来凳子后,她取下摄像头,发现这摄像头很小,内置电池和储存卡。
  随后,几名女生用电脑调阅存储卡内的画面,她们惊讶地发现,在7月27日和28日的洗澡的情形都被拍了下来,并且安装摄像头的人在安装时不慎也将自己拍了下来。安装摄像头的人年龄50多岁,男性。小张当晚便报了警。随后,玄武警方赶到现场调查。
  几个女生将截取到的嫌疑人画面拿给公寓物业人员辨认,发现嫌疑人竟是公寓物业的维修工王某。公寓物业负责人得知这事后大为恼火说:&王某都57岁了,儿子都娶媳妇了,居然干出这种事,现在证据确凿,他在安装摄像头时也将自己拍进去了&。警方在向物业人员了解情况时,物业负责人也表示,管理存在漏洞,为了方便维修工维修,维修工也保管了钥匙,王某正是利用身边有钥匙,私自进入卫生间安装了摄像头,物业将加强管理,并将王某辞退。
  王某被警方带至派出所后交代,这套偷拍摄像头是他从珠江路买来的,第一次使用,并且自己没有获取到相关视频。好在这几名女生被偷拍的视频没有流出去,警方决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陆婷婷律师认为,王某如果将视频流入网络进行传播可构成刑事犯罪,侦查机关会对视频的内容进行鉴定,追究其传播淫秽物品罪,王某也会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对当事人造成精神上和名誉上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防止在合租房内被偷拍?
  民警认为,群组房人员混杂,容易发生偷拍事件。对于租房的女性来说,主要要留意共用的卫生间的垃圾桶、天花板的缝隙、镜子的背面、窗户缝隙、灯罩内以及橱柜的缝隙,注意水池台面上花瓶内的塑料花是否藏有物品。对卫生间内有孔、眼、缝隙的地方要留意检查,如果对可疑物件又无法拆卸辨别的,可用物品遮挡,或者找专业人员来识别。
编辑:卢玲艳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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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点击排行个人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能作为处罚依据吗?
家附近一路口没摄像头,经常有车红灯非但不停反而加速通过,工地渣土车或黑车居多,差不多每个礼拜都能碰上一回。就在刚才又被吓了一次之后,我想如果我为了自己以及家人孩子的生命安全,每次过路口的时候都录一段视频,开车用行车记录仪,走路用手机,那么肯定可以拍下几段清晰的违法视频。问题是:如果我清楚的拍下当前是红灯以及闯红灯车辆的车牌号,个人拍摄的视频能作处罚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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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在哪个城市,日,上海市公安局开通了网上举报交通违法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将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视频上传。我们团队还针对举报者给予奖励,有兴趣的话可以关注“约停车”的微信公众号。
谢谢你的邀请!如果你行动上如此用心,又有这么强的证据意识,你的守法意识肯定不错。我认为,如果在遭遇交通事故情形下,如果持有自己录制的证据材料,确实对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积极作用,另外,如果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也可以作为证据材料进行举证。但是,个人录制的视频资料,并不是作为认定交通事故各方过错及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唯一的材料来源,交通管理部门还会结合事故现场等其他因素来确认事故事实及成因。法院一般不会不采信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而采信一方当事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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