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张国钧是不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认证的律师

香港律师:非法占中者不理禁令可被判入狱|占中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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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非法占中者不理禁令可被判入狱
  10月19日深夜,有滋事分子通过网络发起再次到旺角冲击警方防线。其中违法“占中”集会者除了戴上眼罩、口罩和头盔等基本装备外,还有人把胶卷成筒状包裹双手,同时绑上饮料瓶等物品作防御,以同警察对抗。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中新社香港10月21日电(记者 梁今) 香港执业律师张国钧21日表示,非法占领者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不单是公然挑战香港长久建立的法律制度,同时触犯藐视法庭罪,可被判入狱。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20日先后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占领旺角及金锺多个路段,但非法集会的示威者不单无视法庭的禁制令,更扬言“大是大非面前,法律排第二”。
  身兼民建联副主席的张国钧指出,这是公然挑战香港的法律,“什么是大是大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大是大非,那么社会就乱了。”
  非法“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也承认,继续占领的人可能会触犯藐视法庭罪。张国钧认为,这是明知犯法而犯法,若每一个人都这样做,那么香港的法律制度将荡然无存。
  据张国钧介绍,若占领人士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入禀申请人可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命令,法院会委派“执达吏”(负责执行及传达法官裁决的官吏、职员)执行清场,“执达吏”也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前,香港大律师公会曾就“法治及公民抗命”议题发出声明,指出“占中”三问题:一是“占中”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行为将触犯法律,“占中”参与者应随时准备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二是在刑事检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为答辩理由;三是“占中”诋毁讨论宪制及法律原则问题,是对法治精神的公开诋毁,香港政改方案必须在《基本法》框架下进行。(完)
(原标题:香港律师:不理禁令是挑战法律 藐视法庭可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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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10月21日电 香港执业律师张国钧21日表示,非法占领者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不单是公然挑战香港长久建立的法律制度,同时触犯藐视法庭罪,可被判入狱。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20日先后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占领旺角及金锺多个路段,但非法集会的示威者不单无视法庭的禁制令,更扬言“大是大非面前,法律排第二”。
身兼民建联副主席的张国钧指出,这是公然挑战香港的法律,“什么是大是大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大是大非,那么社会就乱了。”
非法“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也承认,继续占领的人可能会触犯藐视法庭罪。张国钧认为,这是明知犯法而犯法,若每一个人都这样做,那么香港的法律制度将荡然无存。
据张国钧介绍,若占领人士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入禀申请人可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命令,法院会委派“执达吏”(负责执行及传达法官裁决的官吏、职员)执行清场,“执达吏”也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前,香港大律师公会曾就“法治及公民抗命”议题发出声明,指出“占中”三问题:一是“占中”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行为将触犯法律,“占中”参与者应随时准备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二是在刑事检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为答辩理由;三是“占中”诋毁讨论宪制及法律原则问题,是对法治精神的公开诋毁,香港政改方案必须在《基本法》框架下进行。(完)香港律师:不理禁令是挑战法律&藐视法庭可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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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律师:不理禁令是挑战法律 藐视法庭可入狱
  10月19日深夜,有滋事分子通过网络发起再次到旺角冲击警方防线。其中违法“占中”集会者除了戴上眼罩、口罩和头盔等基本装备外,还有人把胶卷成筒状包裹双手,同时绑上饮料瓶等物品作防御,以同警察对抗。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中新社香港10月21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执业律师张国钧21日表示,非法占领者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不单是公然挑战香港长久建立的法律制度,同时触犯藐视法庭罪,可被判入狱。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20日先后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占领旺角及金锺多个路段,但非法集会的示威者不单无视法庭的禁制令,更扬言“大是大非面前,法律排第二”。
  身兼民建联副主席的张国钧指出,这是公然挑战香港的法律,“什么是大是大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大是大非,那么社会就乱了。”
  非法“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也承认,继续占领的人可能会触犯藐视法庭罪。张国钧认为,这是明知犯法而犯法,若每一个人都这样做,那么香港的法律制度将荡然无存。
  据张国钧介绍,若占领人士不理会法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入禀申请人可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命令,法院会委派“执达吏”(负责执行及传达法官裁决的官吏、职员)执行清场,“执达吏”也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前,香港大律师公会曾就“法治及公民抗命”议题发出声明,指出“占中”三问题:一是“占中”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行为将触犯法律,“占中”参与者应随时准备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二是在刑事检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为答辩理由;三是“占中”诋毁讨论宪制及法律原则问题,是对法治精神的公开诋毁,香港政改方案必须在《基本法》框架下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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