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凤舞九天ktv2016年发生的国家大事过生什么大事

您当前的位置: &&
&& 招聘信息
邓州市凤舞九天KTV高薪诚聘女服务员月五千
凤舞九天KTV
 (企业未认证 )
公司规模:-- 公司性质:-- 公司行业:--
招聘职位:
KTV/酒吧招聘
招聘人数:
工作地点:
联 系 人:
QQ交谈:
月  薪:
学历要求:
工作经验: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137****9179查看完整电话
已有1人申请该职位 凤舞九天KTV点击
公司名称:
凤舞九天KTV
公司地址:邓州市湍河路卫校后门凤舞九天KTV
公司行业:--
公司类型:--
公司规模:--
邓州市最出名的KTV,信誉保障!
赞助商广告
既然路过就说些什么吧(理性上网 文明留言 200个字符以内)
您没有[],将以匿名方式留言(*回复200字以内)
常见的求职陷阱
要求交纳"押金" 或者其他费用等
要求介绍他人亲戚朋友加盟
不签定任何的劳动合同
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窃取求职者私人资料
不切实际的高薪
外地招聘请谨慎
招聘兼职文员打字员录
入等信息为虚假信息
该职位其他最新招聘
面议 - 不限
面议 - 高中及中专
面议 - 不限
电话:站务联系:8 广告热线:
邮箱:(投稿专用)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梨苑商贸城西城文化广场对面(灏歌基金) 邮编:474350
Copyright & &内乡县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社区QQ达人
使用QQ帐号登录论坛的用户
Powered by      钟祥看一眼  记者 江栋  只因同伴向对方包厢内看一眼,惹来一伙黑恶势力围殴的横祸,而刚刚新婚燕尔的25岁退伍军人易璐为了保护同伴的生命挺身而出,竟被这伙黑恶势力当场捅死在案发现场!更令人发指的是,案发后,当地警方却将此案定性为打架斗殴,更离谱的是,手执匕首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主犯罗泽龙,一审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荒唐的一幕就发生在湖北省荆门地区钟祥市——。  1、“凤舞九天”命案回放  1985年出生的易璐,曾于2003年参军,在甘肃酒泉卫生发射基地当汽车兵。在部队期间,他多次得到所在部队的嘉奖,是一名优秀的士兵。退役后,他回到家乡,先是帮助母亲刘瑞荣经营超市。2008年底,他又在钟祥市创办了溶源不锈钢水塔厂。随后,他赢来了甜蜜的爱情。2010年底,易路与当地女孩柳璐结婚。为了使父母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他跟妻子柳璐商量待事业有所成就时,再要孩子。柳璐答应了。自此,这对年轻人为他们刚起步的事业辛苦打拚着。  不料,半年后,从小就受父母的影响,善良正直的他,却在保护同伴的生命中,被黑恶势力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日晚,易璐的初中同学罗兴富过生日,罗兴富打电话叫易璐夫妻过去吃饭。当时,易璐和新婚妻子柳璐刚下班,很疲累。但一向重友情的他,接到电话后,仍带着妻子赶到罗兴富所在的饭店。吃完饭后已是当晚九时许,这时,意犹未尽的罗兴富建议大家一起去凤舞九天KTV唱歌。一行九人便来到凤舞九天KTV三楼309包间唱歌。九人分别为:罗兴富、刘航、欧权威、王洋、马甜甜、张晶晶史媛夫妻、易璐柳璐夫妻。唱到当晚11点,刘航感觉包间内空气浑浊,就起身去一楼买烟。买了烟,刘航发现欧权威、马甜甜、王洋和罗兴富也在一楼门外换换空气。五人聊了会儿天,就起身上楼,走到二楼时,五人听见二楼一个包间里面很吵,刘航就边上楼边看了一眼。不料,包厢内有个黑衣人(事后证明此人就是命案的主谋李宁)见刘航在看,就站起来,冲刘航吼道:“看,看你妈个逼!”刘航很生气,就还嘴道:“看下怎么啦?”(当天2楼2号卡内唱歌,共有李宁、王华、魏祖臣、胡桥、黄飞、周洋、何波、李道进,以及当时在2楼1号卡座内睡觉的罗泽龙、在2楼上厕所的方俊杰共十人。当时,李道进喝醉。李宁、王华就把冰水往李道进脸上淋,帮助李道进醒酒)。  这时,一名黑衣人对刘航踹了一脚。欧权威等人上前道歉,但黑衣人(李宁)和同伙并不听解释,冲出来,仍对刘航拳打脚踢。刘航还手,很快就被打倒在地。欧权威见状,便边跑边喊,上了三楼,求易璐和张晶晶下去劝架。张晶晶、欧权威、易璐赶紧往下冲  ,张晶晶第一个冲到二楼,结果被一瘦子(事后证明是方俊杰)用匕首划破额头,张晶晶赶紧窜进人群里,欧权威第二个冲下楼,被一壮实的年轻人(事后证明是罗泽龙)一刀捅中腹部,摔倒在地,随后,李宁团伙仍围殴欧权威。这时,易璐赶到二楼的楼梯口,军人出身的他见欧权威情形十分危险,便大喊一声:“别打了!”紧接着,他冲下来,发现欧权威被一名男青年(事后证明此人为罗泽龙)刺倒在地,救人心切,便一把按住罗泽龙头部,另一只手抓住罗泽龙的一只胳膊。两人处于相持之中。这时,方俊杰拿着石膏像冲过来,砸在易璐的头部。见易璐仍抓住罗泽龙不放,他随后对着易璐腰部连扎两刀。易璐因疼痛松手,正面的罗泽龙便用匕首扎中易璐腹部,并用匕首在其腹中搅动几下,易璐的肠子外流,他赶紧用手捂住腹部,罗泽龙见状,就用手拍拍易璐的脸道:“服不服?”这时,柳璐见丈夫易璐脸上身上全是鲜血,便扶着他向吧台走去,刚走几步,易璐摔倒在二楼的楼梯口。柳璐便蹲下身体,抱着陷入昏迷的易璐,拨打了120。众人见状,纷纷四散。这时,钟祥市郢中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接到KTV工作人员的报警,赶到案发现场,但三名警察并无作为。  随后,柳璐、王洋、罗兴富和马甜甜将易璐抬到KTV外边的马路上,柳璐跪在马路上,哀求路过出租车将陷入昏迷的易璐送到医院抢救。好不容易拦上一辆出租车,刚把易璐抬上出租车,这时,120急救车赶到。随后,易璐、欧权威、刘航、王洋等人被抬上120急救车,被送往钟祥市人民医院抢救。  事后,医院的诊断书显示,易璐的胃部被锐器贯穿,十二指肠被贯穿,大弯管被贯穿,腹部下腔主血管被绞破,使血管相差3厘米,手术无法连接,血输进去不能流通,又从口鼻腔中喷出,抢救进行至22日凌晨4点30分,易璐被他人用单刃锐器致腹部开放性损伤,以及下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欧权威重伤,王洋轻伤,张晶晶和刘航属轻微伤。  易璐,一个见义勇为、风华正茂的退役军人,为保护同伴的生命,竟被这群黑恶势力活活杀害!  2、“凤舞九天KTV”命案的五大疑点:  1、21日晚案发半个小时后,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三名警察赶到现场,却不能保护案发现场,致使“凤舞九天KTV”老板田松指使手下员工清洗了案发现场,最后,该案仅找到了一把凶器——一把匕首?更令人奇怪的是,田松经营的“凤舞九天KTV”属无照经营,且此前一年也在该KTV发生过一起命案。为何当地警方未予整改、停业?  2、事发后,一名知情人找到了受害者易璐的家属,称,主犯李宁21日当晚回家后给其在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做警察的表叔张涛打过电话,商议如何应对。受害者易璐的家属感觉二人的通话极不正常,并认为,张涛作为主犯李宁的亲属,应对此起凶杀案主动回避,令人困惑的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张涛却参加了现场的勘察及法医对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案发一个月后,易璐母亲刘瑞荣以书面形式,向钟祥市公安局办公室侯主任,纪检委书记李志勇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查明21日当晚,主犯李宁与其表叔——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察张涛的通话记录。此后,钟祥市公安局一再推诿,2012年3月,易璐母亲刘瑞荣再向该局刑侦大队宋玉麟副大队长询问此事,宋居然说,案发已超过半年了,电信部门对通话记录已不再保存,还说局领导没安排他去电信查证,对张涛的偏袒可谓不加丝毫掩饰。  3、李宁、罗泽龙、方俊杰等人,均有劣迹及前科,且几人当晚在行凶过程中均带有凶器,李宁和罗泽龙均带有匕首,而方俊杰在审讯笔录中还交代,他除了匕首,还在逃跑中“从凤舞九天大门南墙缝里取出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丢弃在凤舞九天大门南十米左右的花坛里”,而方俊杰的女朋友刘倩在警方笔录中交代,案发后的第二天九点,主谋李宁打电话,让方俊杰和罗泽龙将作案凶器和血衣丢掉,刘倩便将罗泽龙作案用的匕首,及方俊杰房间内的一把斧头、两把砍刀放进一个乳白色提包内,交给唐想扔进亚贸天鹏宾馆旁边的护城河内;而一位当地出租车司机则回忆称,李宁、罗泽龙、方俊杰等五人当晚曾乘他的出租车到钟祥市阳春大酒店去打架,其中有两个人手持大约一米多长的钢管武器,五个人把他的出租车塞得满满的。到达该酒店后,他们让出租车司机等一下,等他们进了酒店,出租车司机吓得赶紧开车逃走了。几个小时后,等那位出租车司机跑了几趟生意又路过“凤舞九天KTV”时,看到门口乱哄哄的,出租车司机正准备过去拉人,突然看到其中有人拖着那两件“篾刀焊钢管的武器”过来乘车,他就加大油门跑了,第二天,该出租车司机才听说杀了人 。罗泽龙、李宁、方俊杰是什么团伙,为何平时凶器不离身?钟祥市公安局一直未予查明。而一方为手持凶器滥杀无辜的黑恶势力,另一方却均为有着正当职业、赤手空拳的普通市民,侦办此案的钟祥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却将该案定性为:双方互打,是一场斗殴行为。甚至当检察机关已对此案明确定性为易璐属于“制止行凶”时,作为侦办此案的宋玉麟副大队长仍一再坚持其错误观点:参与互打,宋的轻率态度令人质疑!  4、更为蹊跷的是,行凶团伙十人中,仅有罗泽龙、李宁、方俊杰等七人被起诉,另外三人却未予追究,警方却未给受害人家属任何解释?更非夷所思的是,参与殴打刘航的凶手王华,竟是一名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案发后,熊王台劳改农场将其收监,并未对其加重处罚!  5、惨案发生后,为何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宋玉麟副大队长始终坚持易璐“参与互打”,并指使警察张明殴打受害者家属?莫非其中藏有猫腻?  据受害者家属刘瑞荣讲:“凤舞九天KTV”命案发生后,侦办此案的钟祥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一直将此案定性为打架斗殴,死者易璐家属不服,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日,此案一审在荆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后,钟祥市政法委书记杨士忠,组织钟祥市公安局、钟祥市检察院、钟祥市人民法院和受害者易璐家属及其一审代理律师北京段长寅律师开协调会。  在这次协调会上,段士寅律师翻开案卷,一条条地提出该案存在的问题,直到此时,在场众人才了解到此案的真实情况。杨书记当场表示,近几天内会做出书面回复。但在这次协调会上,侦办此案的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宋玉麟副大队长仍将此案认定为:死者易璐当时属于“参与互打”!这种完全不顾案情事实,上纲上线的行为,再次在受害者易璐家属受伤的伤口上撒上了一把盐!  宋玉麟发出的信号,令易璐的父母非常担心该案的审判结果不公正,两天后,易璐父母和几名亲戚(均为老人)在前往殡仪馆给儿子祭奠的途中,想起儿子死时的惨状,决定找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宋玉麟副大队长求个人情,纠正他几天前在协调会上的说法。  一行几人到达宋副大队长的办公室后,宋不在,他们便给宋打了电话。半个小时后,宋玉麟回到办公室。刘瑞荣当即提出,宋玉麟几日前对易璐的表述很不恰当,宋玉麟仍不顾案卷上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定性,坚称,易璐的行为就是参与互打,而非制止行凶,并表示他是秉公办案,双方只是在认识上观点不同。随后,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的辩论。很快到了11点半,宋玉麟要下班回家。刘瑞荣一把拦住宋玉麟,坚决表示:“如果今天不把这件事说清楚,宋队长,你今天走不成!”宋玉麟就在手机上发了一个短信,很快,一名身体壮硕的警察(事后证明此人是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张明),冲进来,对着刘瑞荣破口大骂。刘瑞荣就说:“你们警察还骂人?”张明大吼一声:“老子,骂了就骂了!”说完,他一拳头砸在刘瑞荣的嘴上,刘瑞荣的嘴被打破,顿时鲜血直流。易德建见妻子受伤,刚上前,结果被张明第二拳打翻,仰倒在茶几上,见刘瑞荣哭喊着上前,张明第三拳打在刘瑞荣的脖子上。随后,张明大摇大摆地走出刑警队办公室,边走边骂(老子打死你,看你能怎么样)去开警车。悲愤之极的刘瑞荣与一名亲戚赶紧跑过去,站在警车前,阻止张明离开。张见实在走不掉,便下车锁住车门离去。刘瑞荣夫妇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向钟祥市督察大队投诉。事后,钟祥市督察大队对此事作了调查,并赔偿刘瑞荣医药费四千多元,局财务报销,但对行凶打人的警察张明未作任何处理。  受害者易璐家属对此事一直担忧,果然,日,“凤舞九天KTV”命案一审判决为:被告人罗泽龙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宁、方俊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两人被判3年以下徒刑,另两人被免予刑事处罚。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对被告人罗泽龙量刑畸轻,随后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二审激辩的焦点:  日上午9点,震惊湖北省钟祥市的“凤舞九天”故意伤害案二审,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名法官主持,在荆门市公开开庭。  原告及被告的亲属30余人,及来自北京民主与法制时报、知音杂志、中国改革、北京法制网等媒体的记者旁听了此案。法庭上,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被告人方俊杰、李宁仍不顾事实,当庭狡辩,认罪态度极不好。  针对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鄂荆门刑初字第0001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罗泽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李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方俊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胡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魏祖臣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被告人黄飞和周洋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对被告罗泽龙量刑畸轻。其理由如下:  一、 被告人罗泽龙故意持刀捅伤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行  为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罗泽龙在与被害人一方发生打斗时,积极参与,先持刀将欧权威捅成重伤;之后被害人易璐上前制止其继续行凶时,而罗泽龙又持刀将其腹部捅伤,致其抢救无效死亡。罗泽龙不计后果地持刀行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危害性极大。  二、 本案不属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本案中,仅因刘航朝李宁等人  所在的卡座看了一眼,便引起李宁等人的漫骂与殴打,是一种逞凶斗狠的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一审判决以此为由对被告罗泽龙等人从轻处罚是错误的。  三、对被告人罗泽龙的量刑与同案犯李宁、方俊杰相比不均衡,不公平,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被告人李宁、方俊杰虽不是直接致人死亡和重伤的行为人,但对共同犯罪承担责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是适当的;而直接致人死亡和重伤的罗泽龙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属量刑不均衡,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综上所述,虽然被告人罗泽龙有自首和其家属代为积极赔偿的从轻处罚情节,但一审判决无视罗泽龙的主观恶意性和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属量刑畸轻。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罚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但被害人易璐的刑事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北京观唐律师事务所贾霆律师却认为:  一、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荆门市一审定性问题错误。  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区别故意的内容,要看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杀人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伤害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判断故意的内容,不能单凭犯罪分子的口供或犯罪行为与结果等某一方面的情况,主要是考虑案件的起因和发展过程、犯罪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和强度、犯罪的后果、犯罪后的态度,以及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的关系等,以案件的全部事实为根据,综合地进行分析。  贾律师认为:被告人罗泽龙在持尖刀捅向被害人易璐和欧权威腹部的时候,他完全明白他是在杀人,他完全明白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又放任这一后果的发生。被告人李宁无事生非,既是本案纠纷的挑起人,又是直接行凶伤人者,还是几个被告人的组织、指挥者,属于本案的主犯,他应当对全部犯罪行为负责。被告人方俊杰不但在看到被害人易璐后不问青红皂白立即用石膏像砸向被害人头部,而且持刀连续捅刺两个被害人,还在逃跑途中“从加油站的墙缝里取出(由此可以看出该凶器为其事先准备好的,代理人注)一把一尺多长的砍刀”(方本人口供)准备继续行凶,可见其主观恶性极大,犯意决不仅仅是伤害他人。因此,本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故意杀人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一审判决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按照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故,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  二、关于本案的自首问题。  一审认定被告人罗泽龙、方俊杰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事实上,被告人罗泽龙二人是在公安机关已经对其立案侦查并通缉的情况下,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自己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几个被告人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是避重就轻,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例如罗泽龙第一次供述中说自己只是用“钥匙串上的小刀下下来拿在手上跑到长发青年(即欧权威)背后划了二下(有没有划到不清楚)”,压根就不承认捅被害人易璐的主要犯罪事实,当侦查人员问其“对方的人怎么死的”时,他回答“我不知道死的是谁,也不清楚他是怎么死的”;直到其第三次供述才承认其只用刀捅了欧权威的腰部,没有捅被害人易璐;一直到了日下午,在公安一再教育下才供述自己用刀捅了两个被害人,但只承认“顺势用小刀朝那个光膀子男青年的肚子捅了一刀”。被告人方俊杰虽然投案后承认用刀捅人,但一会儿说捅了一刀,一会儿又说两刀,供述极不稳定,而且还将责任推到被害人一方身上,说被害人先打他的。其供述显然与庭审查明的事实有着很大的出入。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自首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因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  根据上述分析,两被告人的行为显然不能认定为自首。  三、关于本案的量刑问题。  如前所述,第一被告人罗泽龙事先携带凶器进入公共场所,一有情况便拔刀行凶,连续捅刺两人,其犯意坚决、手段残忍,将被害人欧权威捅伤后不但没有停止行凶,反而将前来制止其行凶的被害人易璐捅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可见其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不能仅考虑其投案、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的从轻处罚情节。本律师认为,应当对其判处死刑的刑罚。  第二被告人李宁不但是本案始作俑者,而且在实施犯罪完毕后安排他人接应罗泽龙、方俊杰逃跑,并指使刘倩藏匿作案工具,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的组织、策划和指挥者,应当认定为首犯;同时其有犯罪前科,应当加重处罚。本律师认为应当对其判处十五年以上到无期徒刑的刑罚。被告人方俊杰作为本案的积极参加者,实施了准备凶器、用石膏像砸易璐的头部、持刀捅刺两个被害人等犯罪行为,也是主犯。本律师认为对其可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的刑罚。  被告人罗泽龙和方俊杰是否自首的问题前文已经论述。退一万步,即使真的自首,也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因为本案犯罪分子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后果严重,投案自首可以从轻,但绝不是必须从轻,。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暴力性犯罪分子屡教不改,社会影响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种情况,即任其投案自首,也绝不能从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 此外需要向法庭强调的是,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李宁有前科的事实没有认定,代理人认为:李宁曾经犯盗窃罪被司法机关打击过,尽管其当时不满十八周岁不构成累犯,当时应当认定其有前科;被告人方俊杰在案发前不久曾经因寻衅滋事打伤他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应当认定为其有劣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前科、劣迹都是从重处罚的情节。而且至今为止,本案所有被告人都未表现出真诚悔罪的态度,在法庭上回答问题时避重就轻,逃避责任,希望法庭考虑这一情节。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号)第1条的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第7条则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希望法庭对各被告人量刑时严格贯彻这一精神。  四、本案的附带民事赔偿问题。  本案原告要求各被告人共同赔偿丧葬、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是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严格计算出来的,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另外,在代理意见发表完毕之前,本律师本着对法律负责的原则,郑重向贵院提出以下建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几个被告人到案发现场前是接到其他人的电话要求其去摆平某事的,且这些人事先携带管制刀具,具有黑社会性质(至少是恶势力)。这个案件绝不简单,其背后是否隐藏着其他更严重的犯罪?公安机关在讯问被告人时并未深挖,有可能对社会形成隐患。为此,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有必要行使法律职权,对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其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社会安定负责的精神追查上述犯罪线索。  鉴于案情复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我们真诚地渴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主持正义,还原事实真相,让九泉之下的死者易璐瞑目!    
楼主发言:3次 发图:
  @飞行的剑 非常可恶的地方啊。
  现在社会,啥样的死法没见过?之前有“俯卧撑死”、“喝水死”等等。可是,在湖北省钟祥市,上演了“看一眼死”的悲剧!一个名叫易璐男青年就是这样的意外遭遇凤舞九天里的“看一眼死”!真的不知道这个名叫“凤舞九天”的KTV,干脆改名叫“凤舞九泉”好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去年的6月21日晚上,受害者易璐被邀请参加他同学的生日宴会。吃完饭后到“凤舞九天”KTV去唱歌。23点多的时候,易璐的同学下楼买烟回来,当走到二楼一卡座边时,无意中向里面看了一眼,混混们就开口大骂,易璐的同学还了一句,就这样混混们冲出包间就打,打得其中一个孩子头破血流还不肯放手,因如不及时制止,易璐的同学可能被殴打致死。这时一个姓欧的同学边跑边喊上了三楼。求易璐和另一个姓张的下去劝架。易璐和他的两个同学赤手空拳下楼,当他们走到二楼转弯时,被凶手罗泽龙等人残忍的杀害。  易璐当时身上七处受伤,其中腹部被罗泽龙用匕首切开,肠子流了出来,罗泽龙用匕首并在易璐腹部内搅动,造成胃大弯处有一3CM的裂创,横结肠系膜有一裂创,右侧腹膜后大血肿,在十二指肠幽门处有一长5CM的裂创,在下腔静脉中段有一纵行长2CM的裂创;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微伤。  凶手是混迹钟祥市的一批混混,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是一伙无恶不作黑恶势力。可是,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当地的公安机关对几名背负杀人犯的混混还是包庇的如此名目仗胆。  而提到易璐的死,作为他的母亲刘瑞荣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她整日以泪洗面,人几乎要崩溃!作为一名退伍军人,目前是企业小老板的易璐,当地公安机关去诬陷他是打群架致死。更为让人愤怒的是,当晚11点多发生的命案,警方当晚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勘察下场。却在第二天十点左右才勘察现场。并且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破坏现场和伪造是现场。更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和公安有亲属关系。这年头,不怕进入鬼门关,就怕碰到歹人亲属是公安!  看来,钟祥市可以是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不如改名为“九泉市”吧!
  楼主接着说,这警察到底是神马
  也切搜是啥啊哈哈 啊啊
  受害者易璐被邀请参加他同学的生日宴会
  这年头,不怕进入鬼门关,就怕碰到歹人亲属是公安!
  高官们该出面了,给个说法
  就是这样的情况下
  真的不知道这个名叫“凤舞九天”的KTV
  强烈建议,各大媒体关注下,中央台,北京台都要给点面子
  凶手是混迹钟祥市的一批混混,公安局的亲戚啊
  中国是个法治社会,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悲剧。是不是有保护伞????????????
  顶顶顶顶,只有顶顶才知道该怎么去做。哎,其实感觉挺悲催的。真的太悲哀了,无语
  打人是不犯法的,杀人是不用抵命的,出点血而已,木事
  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让美国等西方国家自惭形秽
  怎么说呢,现在的警察真的败类,一点都不奇怪的,现在是什么社会呀这是,奶奶的。恐怖
  不信你就等着吧,逮不着你才算奇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还没有头绪啊。钟祥办事效率真的不行啊
  楼主,问下下,事情咋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结果呢
  不做做好事也就算了,还去害人
  什么情况啊,好好研读一下。
  被打的是什么人啊。貌似没看清楚哦。
  凶手是混迹钟祥市的一批混混,不务正业、游手好闲
  神马都是浮云,算了。楼主,胳膊扭不过大腿的。
  很“幸运”,我们生活在全国闻名的“鬼门关”
  整个社会都成这样的,没人管
  好可怕地社会啊……真不敢相信,高官们该出面了,给个说法
  伪造证据,知法犯法,刑讯逼供。狠!!
  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悲催发生在全国大部分地区
  打人,很牛逼的事情。一片哗然
  也切搜是啥啊哈哈 啊啊
  看了楼主的帖子,感觉到非常震撼!超级的震撼,原来是这样的
  牛气冲天,呵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把井察局当自己的家了,犯法了还照常去上班
  钟祥县公安局的所作所为令人失望至极。
  想搞点创收不容易,理解一下嘛~~,警察也不容易,个体户不容易啊
  因现有证据不足,暂无法认定
  起实你想的太简单了,泌阳县比你能一万倍的人成千上万,可公安局长杨青天只有一个
  呵呵,应该给这个警察送个“最牛个体户”旌旗和称号啊
  这些人渣 全部枪毙算了!
  看热闹,这年头狂妄的人太多了,嚣张的也太多了。可恶的很
  大姐,我给你出个办法吧,如果不行就自己动手吧
  @飞行的剑 顶顶顶顶
  但是当法律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时
  这样的公安局还能搞好案子?检察院是不是疯掉了。
  就是查出来大不了就是撤职了事,钱还是自己的
  顶顶顶顶,只有顶顶才知道该怎么去做。哎,其实感觉挺悲催的。真的太悲哀了,无语
  呵呵,为什么警察就不能干点好事呢,现在都他妈的神马社会啊,真的很可怕,很可怕
  整个社会都成这样的,没人管
  求易璐和另一个姓张的下去劝架。易璐和他的两个同学赤手空拳下楼,
  是一伙无恶不作黑恶势力。可是,就是这样的情况下
  顶贴也不能乱顶呀,要有自己的精彩观点,这样才行的
  杀得好,这年头当兵的很了不起  
  泌阳神马玩意,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结果,难道……
  K t v 就是是非之地 一般不要去  
  他妈的,这个移动就像是黑社会啊。有没有谱啊
  马克。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吧。
  呵呵,为什么警察就不能干点好事呢,现在都他妈的神马社会啊,真的很可怕,很可怕
  神马都是浮云,算了。楼主,胳膊扭不过大腿的。
  弄个炸药把他们的老窝给炸了吧
  人几乎要崩溃!
  越治越乱,这锦旗送得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偶滴个神啊,至于你信不信,反正偶是信了。神马狗日的
  http://t.cn/zHBxqLy出售各类收纳箱,钥匙管理箱,药箱,印章箱!!有需要的看下哈
  很“幸运”,我们生活在全国闻名的“鬼门关”
  看一眼死!我擦!
  鼎,社会的常态啊!!
  @飞行的剑
  @不在只看回帖 83楼
11:47:06  鼎,社会的常态啊!!  -----------------------------
  @飞行的剑
  @猪在打滚诤 39楼
10:55:11  牛气冲天,呵呵  -----------------------------
  @宗承灏惩 76楼
11:29:04  冷眼看看,无法回复。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事情是咋样的  -----------------------------
  @若邻蹿 81楼
11:33:13  很“幸运”,我们生活在全国闻名的“鬼门关”  -----------------------------
  @飞行的剑 楼主,加油
  @飞行的剑
  @飞行的剑
  @不在只看回帖
11:47:06  鼎,社会的常态啊!!  -----------------------------  @特约新闻评论 85楼
13:33:52  -----------------------------
  @飞行的剑
  @飞行的剑 看一眼死究竟是为了啥。为了啥为了
  @飞行的剑
  @心所至 82楼
11:37:22  看一眼死!我擦!  -----------------------------
  关注一下                    
  @风清相士揭 43楼
11:00:25  易璐的同学下楼买烟回来  -----------------------------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昨天北京发生大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