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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新人一枚。看文手痒了,来开一篇新文。甜宠系列哈哈
吕布战三英,却并非天下无敌。
高岭之花作者:七重暖
文案朴达拉搬了新家,觉得邻居家的小墨鱼特别可爱。竹马说,那是权志龙的儿子。哦,权志龙是达拉暗恋已久的男神。多年不见,男神颜值不改,高冷依旧。据说,男神单身。据说,男神事业有成。据说,男神是个gay。朴达拉:等等,最后一句,是怎么回事啊!!!后来,某日。权志龙:我忍你和你青梅竹马很久了。达拉:……!权志龙:拉儿,有花堪折直须折。达拉:好的。本文食用指南:1.男主他当然不是gay,他是高岭之花。2.男神高冷闷骚,小墨鱼是他侄子。3.又名《拉儿的摘花之路》《男神也暗恋我这不科学!》内容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天之骄子搜索关键字:主角:权志龙,朴达拉 ┃ 配角:李秀赫,水原希子,李彩琳,李胜利,崔胜铉,朴春,李智恩┃ 其它:双向暗恋
  ☆、第1章 摘花第一式
朴达拉穿着简单大方的通勤装,站在路边等公交车。算算时间,距离下一班车开过来刚好十分钟。她昨天是第一次做公交车回家,转了两次车,总共耗时一小时四十七分二十九秒。
想到以后每天上班也是如此,她真的分外同情自己。
本来她是开着家里那辆旧得叮当响的suv上班的,不过前几天她第一天上班就出师不利,险些跟人家追尾,吓得朴妈当机立断地没收了车钥匙。
达拉沦落到每天挤公车上下班,早晨六点左右和晚上五点多的车里充满了跟她一样的上班族,女士大多衣着光鲜亮丽,男士也是西装革履。可偏偏这样的一群人,却要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不用借助于任何物体就能稳稳立于车厢内,简直苦不堪言。
不过也是达拉自己作死,对外她一直坚称那场未发生的车祸是因为起床太早的困倦所至,连自己的父母都瞒下了。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仅仅是余光扫过街边停着的一辆白色宝马中接听电话那人的身影,就恍了心神,差点撞到前车车尾上去。
达拉并不确定那人是否就是她思慕已久的权志龙,只不过单单一个相似的侧脸,就能左右她至此。
从高一开始,朴达拉暗恋权志龙,至今已经十年。
连她都惊讶于自己的长情,一个她知之不详的邻班同学,其间更是有七年未曾见过,即便这样,她心中那个沉默清俊的身影也从未淡去。
朴达拉这几天在路过那条街时特意探头在街边寻找那辆白色的汽车,均是未果,想来那天只是凑巧停在那里。她起了放弃的心思,却不想这天幸运值极高,真的让她遇上了。
两车相错不过十几秒,这次达拉睁大了眼睛,先是注意到了拿着手机的那只手,十指纤长,骨节分明。然后视线移到他犹如繁星点缀的双眸,再惊觉那其下隐藏的森冷怒意。
未等达拉看个分明,公交车已经把静止不动的宝马甩下一段距离,任凭她再怎么努力也看不清晰了。
权志龙坐在驾驶位,从摇下的车窗吹进来的温暖微风丝毫不能化解他的余怒。但他毕竟是苏衍,从小教养出的气度让他此时还能维持住表面上的平静。
电话彼端那人不知说了什么,权志龙怒极反笑,慢条斯理地说,“如你所愿,李彩琳,你好自为之。”
不欲听对方继续解释,权志龙惜字如金,“挂了。”
然后便把手机抛向副驾驶座椅,不再管那震天的铃声。深呼一口气后,他从西装口袋里面摸出一个宝蓝色的丝绒盒子,皱了皱眉,丢到后排座位上,眼不见为净。
达拉一路上都在想权志龙刚刚那副模样,印象里的权志龙一直都是淡然的,不常露出笑容,待人温和有礼,在同学中却有极大威望。他们羡慕他也佩服他,故不会跟他特别亲近,他也总是独来独往的。
达拉想得入神,有人连叫了三声她的名字她都没听见。
朴春小跑几步,用力拍她的肩膀,“嘿!”
达拉吓了一跳,嗔怪地看她一眼,“早晚被你吓出心脏病!”
朴春一脸坏笑,故意曲解她的意思,“拉儿,我觉得你肯定是害了别的毛病,比如——相思病。”
达拉不想理她,两个人依次进入大门,在门口打了卡。
朴春是达拉的从大学一路到研究生的室友,也是她现在的同事。达拉大学毕业后在本校继续深造读研,然后又在s市最好的杂志社实习,转正后一年决定辞职回到c市。
平心而论,她这几年在s市生活得很好,要不是她妈催得紧,劝诱带威胁,十八般武艺都对她用上了,她还真就准备在那里落地生根了。
她回到家乡c市不足月余,火速落实了新工作,地点是c市的一家老牌杂志社。达拉不是没有别的选择,只是这家南山杂志社口碑很好,杂志销量也在本市排得上号,况且还有好友相伴,便成了达拉心中的第一顺位。
达拉和朴春早到了十分钟,趁着这会儿功夫,两个人双双打开了微信,再点进朋友圈,先是刷了一下别人发的内容。
不是秀恩爱就是晒宝宝,达拉觉得有点累觉不爱。
大概朴春那边也是同样的状况,忿忿地喊了一声,“晒晒晒,还让不让单身狗博点存在感了啊!”
达拉莞尔,朴春这种风风火火的直肠子,还真是对了她的胃口。想到自己许久都没发上一条朋友圈,她便拍了一张身前办公桌的照片,配上文字,再点击发送。
很快,她这条“新的开始”下面就收获了几个赞,还有久未联系的老同学调侃她——终于舍得回来了?
说实话,这些人点赞的速度让达拉忍不住怀疑他们是不是二十四小时守在手机旁边对着朋友圈三个字一直戳戳戳。
上班时间,有同事递过来一个文件夹,说是主编交代下来的任务。这个项目本来是别人在做,刚巧在达拉来社里之前,那位前辈辞职了,主编就把这项工作交到她手上。
达拉翻开第一页,对着资料准备仔细研读。刚开了个头,朴春滑着椅子凑到她身边,嘴里不无欣羡,“拉儿,你真是好命,这位小权总,可是c市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之一呢。”
“哦?”达拉兴趣不大,随口问了一句,“是双子大厦的那个权氏吗?”
“对啊。”朴春给她科普,“这家兄弟两个都是一等一的高富帅啊,哥哥权磊,人称大权总,可惜已经结婚生子了。那位小权总权志龙倒是单身,可是传闻中……”
达拉抓住她的手臂,不敢置信地问,“权……志龙?”
她情急之下使了些力气,朴春吃痛,连忙翻动那些资料,指着照片给她看,“喏,就是他。”
那墨印的照片上。可不就是早上朴达拉擦身而过的权志龙。
达拉在约好的时间准时到达权氏双子大厦,跟前台表明身份,就有人带着她上到顶楼找权志龙秘书核对新的问题单。
权志龙的秘书小姐年轻漂亮,看达拉先是几不可察地皱了下眉,在得知换人原因后,客气又疏离地让达拉等在休息区,自己敲门进来权志龙的办公室,把这件事汇报给权志龙听。权志龙难得接受一次杂志采访,之前协商好的那位在业内颇有名气,就算临阵换人,权氏也定然不想让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记者来做。
权志龙静默了几秒,“人已经到了?”
秘书小姐点点头,“就在外面等着呢。”
权志龙隔着单面可视玻璃望出去,看到规规矩矩坐在外间的那抹身影,黑色的长发披散着,梳着减龄的齐刘海,一张脸素净又明朗。他反常地沉默了一下,交代下去,“不用换人了,就她吧。”
朴达拉在等待期间心情一直很忐忑,在沙发上坐了半个小时,反复校对采访提纲,生怕有任何差错,又喝掉了权志龙秘书端来的一整个纸杯的水,她还是难以平静。毕竟她现在和权志龙只有一墙之隔,怎么能不让她心生紧张。
内线电话响起后不久,秘书小姐走过来,说是权志龙忙完了,便不再多言,引她去总经理办公室。达拉跟在她身后,手指无意识地抓紧采访稿,好好的纸张被她攥得边缘都皱了起来。她一向爱惜书本纸页,此刻却无暇顾及。
“权总,这位是南山杂志社的朴小姐。”秘书小姐尽职尽责地把她带到,在权志的示意下退出了房间。
达拉紧张得手足无措,她知道权志龙在注视着她,可她就是没法与他直视。
“朴小姐,请坐。”听到权志龙悦耳又客气的声音,达拉方能鼓起全部勇气抬起头来,迎上他的视线。
这下达拉当真是看清了早上未曾明晰的那一张脸,他改变得不多,清俊之中多了几分沉稳,那一双浓如点墨的黑眸依旧如十年前那般清冷,像是从未沾染过笑意。
见达拉久久没有动作,权志龙眉心微蹙,又倏地散开,从椅子上离开,站起身来。
这时他的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唤醒了怔愣的达拉,打破这一室微妙的气氛。
“抱歉,工作上的电话。”权志龙对她微微点头,达拉好像看见他唇角掠过一丝极淡的笑意,消失得太快,直让人怀疑记忆的真伪。
这一通电话就讲了二十分钟,达拉第一次见到权志龙工作时的样子,听起来很复杂的事情在他手下依然游刃有余。这很像十年前当班长时帮老师处理班务的他,却分明有什么是不一样的。
达拉恍然地想到,这是时间的力量,当初清俊淡然的少年如今已然长成了这般沉稳清冷的人。
权志龙放下电话后跟她说话,语气淡然温和,“今天恐怕是不行了,一会儿我有个会要开,我会让我的秘书跟你再约时间。”
“哦,好。”达拉点点头,表示同意。现在已经五点多了,今天她妈妈要在家里宴客,特意交代过她不准缺席。所以她不想今天加班,而且……她还想再见权志龙一次。她和他本就是陌路人,这样的见面机会少之又少,能有额外的,她觉得庆幸。
只不过——权志龙在下班时间后还要开会,总裁大人也真是够忙的……
达拉转身往外面走,不料身后传来他清越的声音。
“朴达拉,你等一下。”
达拉讶然转身,只见权志龙整理了一下领带,从办公桌后面绕出来,走到她身侧站定。
“我送你下去。”
“哦,谢谢……”达拉晕乎乎地应着,他们离得太近了,近到她一抬眼就能看清他浓密卷翘的睫毛,和掩盖在其下的深如潭水的双眸。
达拉跟着他出了办公室的门,在离茶水间有几步远的时候就听到了人声,走近之后,权志龙忽然停下了脚步。达拉不明所以,也跟着站定。
茶水间的门虚掩着,可能里面的人都没有注意到。程蔻不想听人墙角,可那些话语清晰又不受控制地传入她的耳朵里。
挑起话题的职员a:“大权总的绯闻又上了娱乐版,咱们小权总从来不交女朋友,是不是真的如传闻一般喜欢男的啊?”
谨慎却忍不住八卦的职员b:“嘘,别瞎说,被人听到了你工作还要不要了?虽然呢,我也觉得小权总是个gay,弯的气场太明显了……”
努力爆料的职员c:“你们听说了吗,小苏总和李氏的李总是一对呢……”
遗憾惋惜的职员d:“小权总那种高冷禁欲的气质多赞,为何高富帅都是基佬!”
权志龙显然习以为常,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达拉站在他身边,心里五味杂陈。她瞥了一眼他面无表情的脸,在最初的惊骇过去后,尴尬不已。权氏职员们所说的,是关于权志龙性向的敏感话题。试想你喜欢的人只会喜欢男人,连唯一的幻想都被打破的话,那真是个一点转圜都没有的悲剧了。
她好想一头撞死,也好过在这里跟他一起听别人八卦他。
明明,她那么喜欢他。
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对她有点善意了!
——封——今天的就到这了,希望能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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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摘花第二式回家这一路上,达拉满脑子飘着的都是“gay”、“基佬”这一类词汇。达拉不是小孩子了,自然也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类人的存在,由于工作的原因,她还接触过这个群体里的一些人。她不觉得他们和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一想到权志龙也是其中一员,心底就涌上一阵酸涩,闷闷地难过。
上楼的时候,达拉精神恍惚,手一滑在家门前的最后一阶台阶上掉落了钥匙。
她弯下身子去捡,与此同时,她家那扇有些年头的防盗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达拉维持着这个姿势,循声望去,还扶着把手的人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脸,在记忆里搜索了片刻,确认是她后,便柔了眉眼,转身对里面的人笑道,“宋阿姨,我就说是达拉回来了,果然没错。”
宋青芜走过来,看着达拉被体贴地让进门,便更加满意,毫不掩饰对那人的喜爱。她点点头,回忆起从前的事,说道,“打小秀赫你就能听出拉儿的脚步声,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还是你了解她。”
李秀赫揽着她的手臂,笑眯眯地谦虚了一番,哄得宋青芜眉开眼笑,回了厨房,临了还不忘交代达拉,陪他叙叙旧,别怠慢了人家。
达拉一一应下,引着李秀赫回到沙发坐下,还没等开口,对方先体贴地说,“达拉,别跟我客气,咱俩谁跟谁啊,我坐着看会儿电视,你先去房间换身衣服,然后我们再聊也不迟。”
达拉心想他说得也对,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了套家居服出来。李秀赫还真就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一点都不像他的性格。
朴达拉和李秀赫是青梅竹马,一种不能免俗的关系。宋青芜和李秀赫的妈妈庄婉华是非常要好的姐妹,即使后来庄婉华嫁给了当地的青年才俊,富商李家的独子,也就是李秀赫的爸爸,两个人的生活有了质的不同,这段友情也从未停止。
达拉小时候经常和李秀赫玩在一起,同吃同睡,不分彼此。
由于家分别在这座城市的南北两边,直到考入同一所重点高中,两个人一直都是上着不同的学校。不过这并不能影响他们的感情,李秀赫一直都是她最好最交心的异性朋友。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几乎断了音讯,算一算,已经八年。这八年间,李秀赫只是在每到一处给她寄来一张明信片,想来是让她知晓他还活着的意思。
达拉换衣服的同时看到被她妥帖收藏的一打明信片,心中有气。李秀赫也忒不够朋友了,光是用这些东西就想打发她,想得真美!
宋青芜做了一桌拿手好菜,达拉瞥了一眼,有几盘还是李秀赫的最爱。她最喜欢吃的孜然香辣小土豆刚好摆在李秀赫跟前,真是亲生的闺女不如别人家的孩子……
李秀赫光看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扯着她的手臂让她坐在自己身边。
唔,这个位置摆的菜正好是她第二爱吃的糖醋排骨和第三喜欢的可乐鸡翅……
作为一个吃货,达拉有了好吃的,便心生愉悦,顺着她妈的意思给李秀赫夹菜。一块排骨跟着一只鸡翅,然后再叉走一个土豆,嗯,放在自己碗里。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后,宋青芜拉着许久不见的庄婉华回房间讲点闺蜜间的体己话,吩咐朴爸把碗洗了,又把达拉和李秀赫赶去了阳台。程家的阳台种满了绿色的植物,在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意间,放了两张摇椅,平时是朴爸朴妈饭后纳凉的地方。
李秀赫首先挑起话题,“你这次回c市,是定居吗?”
“是啊。”达拉点点头,品了一口放在竹木矮几上的茶水,入口甘甜,“你呢,还满世界游荡吗?”
“我这次回来,暂时就不走了。”李秀赫给出的答案让达拉有点意外,他一直都不是那种能被一方安逸拘束住的人。
“挺好的,庄阿姨一直念着你呢。”
“我妈她啊……”李秀赫哭笑不得地摇摇头,止住这个话题,又问,“你和咱班同学还有联系么?”
“还行,不多。”达拉眼神飘到外面挂着晚霞的天空,“刚上大学时还好,时间长了,也就不怎么聊天了。”
还没等李秀赫接话,达拉的手机响了,她看一眼李秀赫,对方绅士地示意她自便。
说曹操曹操就到,还真有老同学打电话来找她叙旧,是他们班的副班长易谨,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哎,朴美人,听说你回c市了,现在在哪高就呢?”
达拉无声地对李秀赫说出“易谨”两个字,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她知道这只是对方的一句客套,易谨必然是看了她的朋友圈才会打来电话,而她拍下的那张照片上,南山的工作牌不能更显眼了,所以她断定这是易谨的没话找话,要不然,难不成他是瞎吗……
李秀赫看见她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就知道易谨必然是又说了什么无聊的话让达拉无语了。易谨人倒是不坏,只不过油嘴滑舌,不招人待见。而且易谨这个副班长做得特没威信,从不为本班做点实事就算了,还天天跑到隔壁九班对他们班的文艺委员沈漾献殷勤。
奈何磨王有梦,神女无心,沈漾喜欢权志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那边易谨还在继续碎碎念,达拉一直陪着笑,偶尔回上几句。她心里纳闷,琢磨着这易谨为什么要特意跟她话上这二十分钟的家常。
她和他真的不熟啊!
不过是因为易谨大学也读的新闻,才互留了电话,加了微信好友,还不是她主动的。
似乎是意识到前期铺垫足够了,易谨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遮掩不住的得意,笑呵呵地说,“达拉你还记得沈漾吗?对,就是九班的那个,我们下个月要结婚了。”
得,好一枚红色炸弹,她还没开工资呢!
嘿,那个艳若桃花的大美女沈漾,还真让他这个死缠烂打的磨王再世给追上了!
达拉心里飘过这两吐槽,真心实意地表示了恭喜。
易谨又说道,“那什么,下周末我和沈漾想邀请九班和十班两个班级的同学一起聚一聚,你有时间吗?”
达拉说好,她一定到。
基本上易谨这打通电话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在他准备收尾时,突然又想起来个事,于是就张口问了,“对了达拉,你有李秀赫的联系方式吗?”
达拉默:“……”
易谨还在继续讲,“怎么不说话了,你也不知道?你不是和他最好吗……”
知道,当然知道,他人就在我旁边好吗……
达拉抓了一下头发,把手机递给李秀赫,简言意赅,“找你。”
李秀赫接过,转身背对着她,不知道讲了些什么,很快收线,把手机还给她。然后感慨似的开了句玩笑,“没想到易谨这么早结婚,而且还是跟那个沈漾。”
达拉笑笑,跟他讲道,“他也不是咱班第一个了,之前有好几个人一毕业就结婚了呢。”
“一转眼,大家都长大了。”李秀赫说完,似乎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视线对准她就不移开了。
达拉被她看得莫名其妙,轻声问,“怎么了?”
“达拉,宋阿姨说你这么多年也没往家里领过男朋友。”李秀赫低头凝视着她,缓声问道,“是还惦记着权志龙?”
惦记这个词,放在男女之情上,颇有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意思。达拉没心思追究夏临琛的用词,猛然听到那个名字,一时间脑回路打结,只想到下午在权氏听到的那些八卦,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十六岁的她,必然会娇羞一番,扭捏地不肯明说。不过二十六岁的她,选择大方爽快地承认——以玩笑的方式。
“是啊,还惦记着。”达拉眨眨眼,俏皮地化解刚刚那一瞬的尴尬,“听说他现在接管了家族企业,可是总裁级别的人物。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爱看灰姑娘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戏码。”
她不止爱看,还想演呢,只可惜人家也不给她机会让她入场。
唉,说穿了都是一声叹息,她又何苦自虐,放宽心,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达拉觉得她真的是太乐观太阿q了,男神喜欢男人又怎么样,反正他又不喜欢别的女人。
宋青芜亲自来喊他们俩去客厅吃水果,达拉一边吃着香甜的草莓,一边听宋青芜和李秀赫聊天。
“宋阿姨,上次的茶叶怎么样?我过几天还要去一趟h市,再给您带些。”
“好,阿姨先谢谢你了。”宋青芜笑眯眯地说完,又拧了一把只顾着吃的达拉,教训道,“拉儿,你看看人家秀赫,h市离s市那么近,你在那里那么久,都不知道想着你妈。”
达拉疼得直咧嘴,只觉得宋青芜看她的眼神愈发地恨铁不成钢。
庄婉华在一旁劝说,“这个混小子就知道在你们这卖乖,对我和老李可是一点孝心都没有,怎么喊都不回家。”
“达拉这丫头一个样。”宋青芜抱怨着,“好不容易回来了,还找了份离家那么远的工作,每天都要起个大早。前几天开车去上班太困了,险些把别人撞了。”
达拉赧然,宋青芜在庄婉华面前提起这事,让她怪不好意思的。
李秀赫似笑非笑,视线随意扫过达拉的脸,提议道,“宋阿姨,我在南山杂志社附近有套房子,要不,让达拉搬过去吧。”
达拉险些没被草莓呛死,在她咳嗽的时候宋青芜已经替她应了下来。
达拉:“……”
她妈一定是卖女儿界的冠军!
第二天便是周末,宋青芜雷厉风行地帮达拉打包好生活的必需品。她回家还没多久,有很多暂时用不到的东西都没有拆开,正好顺便送上李秀赫的车。
达拉就这样被她妈丢给了李秀赫,后者开着车驶过半个城市,最后进了一个叫做“玉人苑”的高档小区。
这里看似普通,实则别有洞天,达拉光是看到来来往往的车牌就明白这里的住户必然非富即贵,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夏临琛。
到了建筑内更是让达拉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土豪的世界,低调奢华,不过如此。
达拉随着李秀赫上了七楼,这里一层只有两户人家,她抬头看了看门牌,李秀赫住702。
李秀赫在帮她把东西都搬好后,便提着一个小行李箱出门,达拉这才知道,他下午的飞机去h市。
房子很大,李秀赫应该是刚买不久,只有一些精简的装修和必要的家具。一共有三间卧室,达拉挑了客房里向阳的一间,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干了一上午活,达拉也饿了,她记得玉人苑外面就有一家沃尔玛,便拿了钥匙钱包手机出门。她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还有瓜果蔬菜,以及调味品,最后还丢了几包嘴馋时爱吃的饼干到购物车里。
当她再次返回702时,看到隔壁701门口蹲了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小小的脸白皙粉嫩,让人特别想伸手捏一下。
“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爸爸妈妈呢?”达拉被他萌坏了,主动开口跟他打招呼。
这个孩子身上穿着无不做工精致,一看就是家境不错。他看着程蔻,黑溜溜的眼珠转动一圈,奶声奶气地回答,“他们不在家,我在等小雅姐姐。”他顿了顿,指了指702的雕花木门,问道,“姐姐你住这里吗?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哦,姐姐是今天新搬家到这里来的。”达拉一直都挺有孩子缘,这个孩子虽小,却不认生,她忍不住问他,“小朋友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那小男孩小大人似地说,“姐姐你长得这么漂亮,绝对不是坏人。”
“嘴真甜。”达拉用手指刮刮他的脸蛋,触感柔软,便笑眯眯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墨鱼!”他微微挺起小身板,回答的声音很是响亮,似乎是十分喜欢自己的名字。
“真可爱。”达拉感慨着,从购物袋里拿出一袋饼干递给他,“姐姐请你吃。”
小墨鱼苦恼了一会儿,还是接下来,礼貌地说,“谢谢姐姐。”
达拉陪他等在门口,不多时,小墨鱼口中的“小雅姐姐”就匆匆赶来,原来是他的保姆。
小墨鱼随着小雅走进家门,跟达拉摆手说再见,“姐姐,我们下次一起玩啊。”
“一言为定。”
权志龙周末还去见了一个客户,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他打开门,看到一室明亮。这么晚了,保姆小雅应该已经回去了。
“小五,你回来啦!”小墨鱼操着小短腿跑过来,从鞋柜里拿出他的拖鞋整齐地摆放在地上。
权志龙弯腰脱下皮鞋,顺便抬手揉了揉他的发顶,语气宠溺,淡笑着说,“没规矩。”
小墨鱼从房间里拿出一盒小饼干,献宝式地给权志龙看,“小五,隔壁搬来个漂亮姐姐,还给我饼干吃呢。”
“嗯。”权志龙瞥了一眼,动物状的手工饼干小巧精致,是小孩子喜欢的。他表情淡淡的,“不要多吃,还有,记得谢谢人家。”
小墨鱼捣蒜般地用力点点头,一溜烟似的地跑回了房间。
权志龙想起之前他哥跟他讲过隔壁卖出去了,他也没在意,现在想想,好像买家是个男的?
那小墨鱼见到的,大概是妻子或者女朋友吧。
——封——勤快的我早早就来更了,不过我发现了一个对我来说的噩耗,我昨天改好的几章全部没有了哭哭又要重新改
看完了~ 楼主 加油
  ☆、第3章 摘花第三式周末时权志龙起了个早,在玉人苑旁边的公园晨跑后,正好回家叫小墨鱼起床。等小雅来了之后,权志龙和小墨鱼一起用了早餐,然后把他交给小雅,自己换上一身运动服,开车出了门。
他今天和李胜利约好了要打网球。
李胜利就是权氏职员们口中的“李氏的李总”,和权志龙是发小,两家父母关系很好。
权志龙准时抵达平日常去的那个网球俱乐部,李胜利早就在vip场地里候着,见到他后笑嘻嘻地揽上他的脖颈,开口就是抱怨,“小权子,你可来了,这个月我被我爸拎到西部折磨了一个月,终于可以透透气了——哎,你有没有想我?”
他这么念叨了一大通,而权志龙淡淡看了他一眼,嫌弃之情溢于言表,胜利顿时大受打击,活像一只挂在他身上的大型犬。只不过下一秒他想到什么,瞬间满血复活,“我听说,李彩琳……”
权志龙丢给他一个凉凉的眼神,胜利就知道他已经触到了发小的逆鳞,立马收声,陪上一个讨好的笑容。
其实论长相,李胜利是属于精致那一挂的,尤其是那一双眸子,明亮得堪比星辰。
只不过——
明明能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卖蠢。
这句是李彩琳的原话,权志龙想起李彩琳在说出这句话时的模样,再思及昨天那通不愉快的电话——他眸色沉了沉,胜利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一个小时后,胜利深刻认识到了发泄怒气时权志龙的可怕之处,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旁边的记分牌,恨不得在蛋前面加上一排油条。
呵呵哒,在他下星期雪耻之前要让蛋这类生物在餐桌上绝迹!
权志龙满心的畅快,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伸手把瘫坐在地上如同一条死狗的蠢货拖起来,准备把他丢在淋浴间。
权志龙的那位秘书小姐沈如今天正好和朋友来打球,围观了全程的她默默扭开了头……
好吧,她是不会承认她每周这个时间特意来偷窥……哦,不,是充满爱意地观赏小权总和李总这样那样的。
是的,沈如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潜伏在权氏的“权利cp”后援会会长。
权志龙当然没有看到沈如,他洗完澡后在门口注意到了一个穿着浅粉色运动服,黑色长发高高束起的年轻女孩子——那是朴达拉。
权志龙上前和她打招呼,达拉背着大大的网球包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讶异。
“权总……达拉停顿了一下,“好巧。”
刚刚沐浴过的权志龙周身都是朦胧的水汽,让他褪去了上次见面时的淡漠,多了几分柔和。
同时权志龙也在打量着达拉,看到她清澈眼瞳里满满的都是自己的倒影。
一只修长的手臂横地从权志龙身后冒出来,挂在他的身上,李胜利爽朗的声音比人先至,“嗨,小可爱。初次见面,我是李胜利。”
达拉敏感地注意到他这个熟悉的名字似乎就是上次权氏职员对话里出现过的那一个,再见他们如此亲密,心里涌上说不出的滋味。她咬了咬唇,原本清亮的嗓音带了点晦涩,“你好,我叫朴达拉。”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胜利微微一弯唇,魅力值飙升,来往的女孩子都被他吸引到。
“约了朋友一起打球,不过她临时有事不能来了。”达拉回答着胜利的问题,心里想的却是,无论男女,只有这样出众的人才能配得上权志龙吧?
一直没开口的权志龙突然出声,“所以你现在要回去了?”
“嗯。”她点点头。
“去哪里?”权志龙看着外面的艳阳,“我送你。”
达拉本想推辞,不过权志龙实在热情得可怕,硬是逼得她报出了家里的地址。这家俱乐部和她家都在城东,对于准备返回城西的那两人说也确实是顺路。
一路上胜利都拉着她说话,达拉搞不定他这种性格的人,总之是知无不言,自身情况被他套了个遍。
胜利说自己和权志龙从小一起长大,达拉就明白李胜利家必然是非富即贵,不过人却没有一点架子,非常好相处。
达拉笑笑,试探地问,“你们经常约在那里打球吗?“
胜利想到早上的情景,白了一眼权志龙,凉飕飕地甩下一句,“不是打球,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
达拉沉默下来,她眼见过他们亲密,看来传闻中他们是一对,确实不假。
权志龙把车停在老旧小区的大门外面,达拉向他们道谢,一个人走了进去。
权志龙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不见,发动车子驶离。
李秀赫周日才从h市返回,达拉回了家,玉人苑的房子里空荡荡的,他把行李提到房间放好。他有些口渴,便来到厨房找水喝。
李秀赫站在厨房门口揉了揉眼睛,忍不住笑出声来,现在他才有实感,达拉是真的住到他家来了。
冰箱里除了有新鲜的蔬菜,还有达拉喜欢的各种小零食,李秀赫看了一圈,孤零零的布丁看起来分外诱人。他拿出来尝了一口,便皱起了眉,太甜了,达拉怎么会喜欢这么甜的东西,完全理解不了。
不能苟同是一码事,他吃掉了达拉的零食,就要给她再买一份,否则达拉回来后不知道得气成什么样。
李秀赫打开雕花木门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不过半人高的小男孩,他穿着一件米与黄拼色的t恤,白色的衬衫领整洁又服帖,让他看起来像个萌萌的小绅士,旁边站着个年轻的姑娘。
李秀赫觉得自己的职业病要犯了,特别想回房间拿上相机对着这孩子好好拍上一番。
“他是这家的孩子?”李秀赫在玉人苑住的时候不多,故没见过小墨鱼,不过他倒是见过几次小雅。
小雅也对这个邻居有印象,便回答道,“这是权总的儿子。”
闻言李秀赫怔了一下,回过神后叹了口气,打过招呼便匆匆离去。
达拉在周日下午返回玉人苑,她这几天晚上在家里看电视剧时吃光了上星期买的所有零食,只剩下一个布丁,她吃了一个,觉得太甜就没有继续吃。达拉熟门熟路地走到买手工小饼干的地方,准备拿几包回去,在她的手搭上塑料包装时,另一只修长的手从对面伸了过来,不小心触碰到她的手指。
“抱歉。”她听到对方这样说,声音淡淡的,带着一点凉意,她抬起头,就看到了权志龙
权志龙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见达拉,小墨鱼还想吃邻居姐姐送他的饼干,所以他任劳任怨地从家里走过来给他买。
“你住附近?”权志龙拿起拿包饼干,递给她。
“嗯,就在对面的玉人苑。”达拉接过,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想了想又补充道,“是朋友家,这里离杂志社比较近。”
权志龙点头,“确实不远。”他听到达拉住在玉人苑,心中有几分惊讶,但是没有表现在脸上。
达拉又拿了两袋放到车里,向他推荐,“这个饼干很好吃的,你要吗?”
“嗯。”权志龙瞥了眼她购物车里的零食,说道,“你这些……也帮我拿一份吧。”
达拉推着购物车,带着权志龙穿梭在各个货架间,她记性好,什么东西摆在什么位置记得一清二楚。很快,两辆购物车里就装好了一模一样的商品。她心中不是不好奇,权志龙这样的人怕是不会吃这些不健康食品的,他这么亲自来采选,必然是为了极亲近的人。她低下头,借以掩饰失落的情绪。
权志龙自然是不知道她这些弯弯绕绕的心思,他们一前一后地排在收款台前,轮到达拉的时候,权志龙直接递过来一张卡,把两人的账都结了,还顺手拎了她那一包东西。
他们又不熟,达拉不想他欠人情,虽然她也知道权志龙根本不会在意这百八十块钱。
达拉从钱包里拿出一张毛爷爷,叫住全权志龙,也不管别的,直接塞到他的购物袋里。至于拎东西,就让他展示绅士风度吧,她不跟他抢。
权志龙怔怔地看着袋子里的红票票,微微弯了一下唇角,也没有说什么。
达拉住的那幢楼据说是整个小区里位置最好的,正值五月,桃花烂漫,随着风吹过,粉白色的花瓣翩然而下,落在行人的衣上。达拉和权志龙一起从这些落花中踏过,像是圆了少女时代的一个梦,心头泛起一丝丝甜蜜。
权志龙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知道走到同一个单元前,才异口同声地问,“你也住这里?”
达拉点点头,“702,你呢?”
权志龙眼中掠过一丝不甚明晰的情绪,他缓缓开口,“701,你隔壁。”
达拉讶然,他们一起进了电梯,到达七楼后,达拉突然想起上次在这里见过的小墨鱼,小声地问,“那个……”
门被打开的声音盖过了她说的话,两个人同时循声望去,李秀赫穿着一身家居服倚在门边,格外的清爽。
“达拉,你终于回来了,我快饿死了。”他的语气带着一丝亲昵的埋怨,视线对上权志龙后,唇角牵起,露出一个微笑,慵懒地点了下头。
对话被打断,谁也没想再继续下去,达拉巴不得避而不谈,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权志龙,今天……谢谢你啊。”
权志龙表情淡淡的,“举手之劳,再见。”
达拉跟家李秀赫身后进了门,她正弯腰脱着鞋,就听见他说,“达拉,隔壁的那个孩子,是权志龙的儿子。”
——封——闲来无聊又更一章,没有人来看吗嘤嘤嘤,希望能多有亲故支持,不然好没动力啊哭泣
 ☆、第4章 摘花第四式生活总是喜欢给予你接二连三地重击,有人称这为祸不单行。但是不管发生了什么,生活就是生活,都要继续下去。
不过,喜欢了十年的人又是gay又是一个四岁孩子的爸,达拉好想算算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
“二百平啊,真大!”充满了羡慕的声音。
达拉:“……”
真是误交损友,这个朴春,她正在悲春伤秋呢好吗!
达拉领着朴春进了电梯,她也搞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达拉每天晚上十二点之前入睡,雷打不动,而这天她本来就因为权志龙的事难以入眠,刚刚有点睡意就被电话铃声惊醒,朴春在那端向她求助,“拉儿,sos,借我点钱!”
达拉被她吓醒,忙问她怎么回事。原来朴春这天跟朋友在外面high到十一点多回家,却发现自己的行李都被人丢在租住的房子外面,房东的电话打不通,门锁也换了。她身上的钱不够多,也住不了酒店。达拉知道她的情况,朴春家里条件一般,每个月她都给家里寄去不少钱,再加上自己在c市的开销也不小,所以素来是月光一族。
达拉连忙起来穿衣服,又在背包里翻了半天银行卡,太着急忘了开灯,以至于撞到了客厅里的什么东西。她这样叮叮咣咣的,本来就没睡的李秀赫走过来,担忧地看着她。
达拉哪里想到他是以为她因为权志龙的事受刺激太大,才大半夜在这里“发疯”。她看到李秀赫,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跑过来摇晃着他的手臂,问道,“李秀赫,你有没有两千块现金?”
大半夜找他借钱,看来真是病得不轻,李秀赫边摇头边叹气,准备去给她拿钱。达拉误会了他的动作,以为他没钱,捞起背包就要跑出门。
李秀赫眼疾手快地拉住她,问她,“还没拿钱怎么就跑了?这么急着去买醉?”
“……”达拉觉得她这位青梅竹马一定是病得不轻,她这么着急地去救人,哪里像是去买醉了!
殊不知在李秀赫眼中的她,素面朝天、披头散发、衬衫的扣子还系窜了……
问清楚前因后果,李秀赫穿上外套,和她一起去接人。
朴春拖着行李箱还有房东随便装的大包小包,像一抹幽魂一样坐在道边。达拉找到她时,她正在神经兮兮地扯着嗓子唱歌。
“爱本是泡馍,如果能够吃多,有什么难过,再美的吃货,吃胖过就凋落,再善良的心,一肥过就难过……”
跟着来的李秀赫默默扭头:“……”
“呜呜呜拉儿你来了,我……”朴春抬起头,花掉的眼线让她看起来好像熊猫,“我好饿啊!”
达拉:“……”
最后他们决定兵分两路,达拉带着朴春去吃东西,李秀赫去找24小时开放的便利店给她买洗漱用品。
李秀赫把朴春安排在另一间客房,达拉眼见着她躺下了,也回房了,折腾了这么久,她这一觉睡得很沉,还真就暂时遗忘了权志龙,一夜无梦。第二天她是被说话声吵醒的,迷迷糊糊地推开房门,就看见李秀赫和朴春聊得火热。朴春性格直爽,最是适合做朋友的那一款,李秀赫对她的称呼从昨晚的“朴小姐”变成了熟人用的“bommie”。
达拉看着两个人相见恨晚地称兄道弟,默默去卫生间洗脸刷牙,然后坐到餐桌边吃自己那一份早餐。
李秀赫吃掉一片吐司,跟朴春说,“bommie,这附近房子不好租,你就在这住下吧,还可以和达拉结伴上下班。我经常不在这住,达拉怕黑,你陪着她也好。”
他这话说得面面俱到的,朴春竟然找不到理由推脱。于是就说好,新房子还是要找的,但是在此之前,她就住在这里。
李秀赫还有工作,吃过早饭后匆匆离开了。时间还早,朴春和达拉一起洗碗,八卦地问,“拉儿,你和李秀赫认识多久了?”
达拉洗干净一个盘子,放在旁边沥水,头也没抬地回道,“从我在我妈肚子里吧。”
朴春了然,一脸挪揄,“怪不得大学时谁追你你都不同意。”
达拉对她翻了个白眼,“我跟他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朴春不信,“只是单纯的青梅竹马?”
“对啊。”达拉点头。
“好吧。”朴春撇撇嘴,很快转移了话题,“不过他好像很有钱啊,这房子那么大,地段又这么好。”
“他家是做生意的。”达拉笑了笑,“他啊,从小就不安分,高中毕业就满世界跑,做了旅行摄影师,满有名气的。”
“那真是很厉害……话说这玉人苑应该是权氏旗下的房产,拉儿,你不是前几天还去采访权志龙了吗,真人是不是比照片上更帅?”朴春笑嘻嘻的,“朴达拉,你说我们住在这权家开发的房子里,算不算是权太太了?都是权志龙的后宫什么的,想想就觉得好爽!”
达拉已经懒得吐槽她脑洞太大了,权氏做房地产起家的,按照朴春的逻辑,权家人该有多少个后宫,佳丽三千完全打不住啊。
“bommie,我有件事忘了告诉你。”达拉眨眨眼,“主编让你和我搭档完成权志龙的采访,你可以亲眼证实他帅不帅。”
说完,她成功地看到朴春的嘴巴已经张成了o型,放下手里最后一个盘子,她拍拍石化的好友,笑着出去了。
天气说变就变,一夜之间骤降了近十度。达拉适时加了衣服,她穿了米色的风衣,款式别致,大大的翻领。
权志龙太忙,她和沈如把采访约在了今天下午。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去双子大厦。刚走到一楼大厅,她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
达拉接起,竟然是权志龙,她忙说,“我正要出门。”
权志龙在外面开会,不能在约定的时间赶回权氏。今天风大得让人蹙眉,他和客户告别,转身对达拉说,“你别出门,在杂志社等我。”
达拉索性留在南山的大厅里等权志龙,他来得很快,还是精致考究的西装,连领带都一丝不苟。他冷淡着一张俊颜,一双明眸难掩疲惫。
他工作一定很辛苦,否则权志龙这样的人不会将这丝疲惫流露在外。
达拉带他去贵宾室,首先对他解释,“抱歉,城南医院那边出了大新闻,我们社的摄影师都不在,恐怕还要再去打扰你一次。”
“没关系,你跟沈如联系吧。”权志龙喝了一口热茶,他今天讲了太多话,嗓子不太舒服。
达拉按照采访提纲提问,大多是一些与权氏有关的问题,权志龙一一作答。
贵宾室内极其安静,两个人都不会说多余的话,茶几上放着录音笔,达拉偶尔拿着原子笔在纸上补充些内容,写字时“沙沙”的声音在安静的室内特别清晰,像是有一只手轻轻触碰心头,一下一下,有种挥之不去的心痒。
采访很顺利,达拉注意到权志龙后面全程微垂着眼,声音微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疲累的缘故,今天的权志龙举手投足间竟然带了一丝慵懒。
达拉默默加快了速度,尽早结束了提问。她收好了录音笔,整理好了资料,收进自己的背包里。
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杂志社的同事几乎走光了,空旷的办公区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达拉有些尴尬,提出要送权志龙下楼。
外面的天气更加不好,天阴得厉害,风刮起沙子,让人睁不开眼睛。权志龙走在达拉身前半步,帮她挡住了大半的风沙。
他们走过一个转角,一阵强风吹来,达拉那件风衣的领子被吹得立了起来,直直朝她面上打来。
达拉躲闪不及,清脆的一声。
权志龙视线扫过来,达拉觉得丢人,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竟然还有人会被衣服打脸的!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权志龙先偏开了目光,转身向前走。
权志龙今天换了辆车,是由司机送过来的,他提前知会过,此刻车正停在路边等他。
权志龙把手搭在车顶上,淡淡地问,“回玉人苑?”
“嗯。”达拉低声回
“我也不回公司了。权志龙动了动手指,邀请道,“一起吧?”
达拉跟着他上了车,两人一路无话地回到a幢7楼。
达拉想,上次在这里那么尴尬,他恐怕是都忘了吧。
“权志龙。”见他已经拿出钥匙准备开门,达拉叫住他,想起易谨和沈漾,她鼓起勇气问,“明天的同学会,你也去么?”
权志龙颔首,淡淡地嗯了一声。
达拉笑,“明天见。”
权志龙答,“明天见。”
权志龙目送她进去,突然间就不想回家了。
他当然没有忘。
原来是她,给小墨鱼饼干的漂亮姐姐,新搬来的邻居家女主人,竟然都是朴达拉。
——暂封——等下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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