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紫砂壶名家印章寺院的青铜印章图防伪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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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钱庄银号铜制防伪花压印章,常见防伪花压印章多为木制、牛角制,铜制少见,保存完好,具有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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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至4,000
09:00-- 20:00
北京嘉里中心饭店
拍卖会名称
拍卖会专场
北京嘉里中心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是以经营中国文物艺术品为主的综合性拍卖公司,总部设于北...…[]
联系电话:010-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二座603室所属地区:北京拍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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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林木资源
  在距今约8000年前的全新世,是河北省森林最多最为繁茂的时期。在今河北省平原、山区、北部高原和沿海到处遍布着原始森林。经过史前时期4400多年的烧垦利用,到商周时期(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771年)河北省森林覆盖率约在68%以上。从春秋战国开始,河北省的森林迅速减少,到中华民国(以下称民国)末年(1949年),河北省只残存天然次生林63.8万公顷(有林面积51.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降到2.8%,活立木总蓄积1615.3万立方米。新中国建立后,森林面积开始逐步回升。1964年河北省有林地(造林成活后3年计算为有林地,不满3年称“人未成”)面积为11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9%,?活立木总蓄积3453.7万立方米。1978年河北省有林地面积181.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9.64%,活立木总蓄积4722万立方米。到1990年底,河北省有林地面积为236.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2.62%,活立木蓄积7467.63万立方米。
 平原林木资源
  河北省共有94个平原县(市),总土地面积682.33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36.35%。
  一、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16世纪―前221年)
  在商周时期,河北平原与山地一样密布着原始森林,低湿洼地和沼泽湖泊、洼淀周围,生长着喜湿乔木和灌木。河北省南部平原是人类活动较早的中心地带。商和商代以前的先民结束了以采摘野果和狩猎为主的生活之后,在这里开始了以种植黍、稷、粟等五谷为主的农业生产。但先民多在取水近的沿河两岸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加之人口少,烧垦和砍伐利用森林有限,尚未改变河北省平原森林的原始面貌。西周时期,分封诸侯国,推行井田制,普及了打井技术,先民不必依河傍湖居住,农耕区范围扩大,砍林种田,辟林放牧日渐兴起,平原的原始森林逐渐减少,出现了森林与农田相间分布的状况。春秋时期,河北南部是齐国,北部是燕国和山戎部落活动地区,齐伐山戎和燕齐战争,使平原森林遭受到破坏。战国时期,奴隶社会被封建社会取代,铜器被铁器取代,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大片土地得到开发。战国时期,河北平原有50个诸侯国,各诸侯王国竞相修建大规模的都城,筑城池、修宫殿,就近取材,对平原森林进行了大量采伐。各诸侯国之间,战乱纷繁,交战双方为了赢得胜利,都要刊木堙井,焚烧森林。扩大农田、大兴土木和频繁的战争,加速了平原原始森林的消亡。到战国末期,河北省平原的原始森林已基本被砍光,剩下的林子大部是砍伐后萌生的天然次生林。
  二、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公元前221―589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后,平原地区集中成片的原始森林已全部被天然次生林和果桑等经济林所代替。西汉时期(公元前206年―8年)实施“休养生息”政策,军队复员,授以田宅;招抚逃匿户口,归还原有土地;解放奴隶,恢复自由身份;限令早婚,鼓励生育;轻徭薄赋,减少农民负担;提倡栽桑榆种果树,河北平原的林木也有了一定的恢复。但到东汉时期(25―220年),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烈,连年的战争对河北平原地区的林木又造成严重破坏。到南北朝时期的东魏武定元年(543年)在河北境内傍海煮盐,设煮盐灶2116个(沧州置灶1484个、瀛州置灶452个、幽州置灶180个),每年收盐166690斛,一个灶每年用烧柴7200筒(一筒即1.2尺长、0.8尺粗的木头)和木炭3400公斤,主要依靠就近的平原地区供应,消耗了河北平原地区大量的林木资源。
  三、隋唐至五代时期(581―960年)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沿袭魏的均田制,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平原地区栽种桑榆数量也逐渐增多。到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年),发河北诸郡百余万人开挖南北运河,经过河北省十多个平原县,使平原的林木受到严重破坏。唐王朝建立(618年)后,颁布了分封永业田的法令,规定每田一亩,种桑二树,要求“树以榆、枣、桑及所宜之木”,并责令各级官吏对完成情况逐年检查。这些措施对恢复平原林木资源起了促进作用。但到唐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的战争和唐末五代的争战中,河北省平原地区成为战场,平原林木遭受破坏,出现了“城池百战后,耆者几家残?处处蓬藁遍,归人泪眼看”的景象。
  四、宋辽金时期(960―1279年)
  在北宋时期,河北省平原地区以大清河为界,河以南由宋统治,河以北由辽统治。北宋建国后,宋辽之间“战衅屡开”,造成“河北之民岁遭劫虏”,“农桑废业”,“民不聊生”,使河北省平原的林木资源受到破坏。北宋为了防御辽兵的战骑,除在宋辽交界沿边地带二百里范围内栽植桑树外,并“东接海,西彻西山,仿齐棣植榆柳桑枣”以阻辽兵入侵。辽兵每逢征战,先砍伐林木填壕堑,以便战马奔驰,“沿途居民园囿桑柘,必夷伐焚荡”。河北省全部归金统治后(1126年),金朝统治者多次下诏,规定“凡桑枣,农户以多植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三。猛安谋克户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一。除枯补新,使之不阙”。在金的中后期河北省平原林木资源又有所恢复。曹勋在《北狩见闻录》中记述,北行“月旬不见屋宇,夜泊荆榛或桑木间”。
  五、元明时期(1271―1644年)
  元统一中国后,设“大司农司”,掌管农桑、水利事宜,劝诱百姓“种植桑枣”,并责令各州府检察农情,发展生产。元世祖颁布禁令,不许诸王贵族田猎或纵马践踏稼禾和毁坏林木。成安县权势之家纵牛马损害田禾,齿啮桑枣,县尉刘仁依“国典”施以惩罚。河北平原林木资源有所恢复。但元末连年战争造成民力凋蔽,田园荒芜,向称“民物繁庶”的真定府一带亦是“人物凋耗,土地荒旷”。明王朝建立后规定,农民栽桑枣“每户初年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违者全家发配云南充军”。并把农桑成绩作为考核地方官吏的标准。宣德年间,交河知县林俊视农家有空地,使种桑树,“后数年桑长成林,获蚕丝之利”。景泰年间定兴知县甄铎,教民栽桑枣,考察勤怠,以行赏罚,使各处桑枣“蓊郁成林”。明统一全国后规定:“凡农民有地五亩至十亩者,必须栽种桑、麻、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按比例加倍,不种桑者使出绢一匹”。并规定新植桑枣和种棉花一律免征赋税。正德年间大名府等十一州、县共有夏地、秋地农桑地5252229亩,其中桑林107152亩。大名府有“百亩之家,百树梨、千树枣”之称。
  六、清代(1644―1911年)
  清朝立国后,河北省平原地区,除垦林开荒之外,栽桑养蚕逐步被种棉代替。原河北省栽桑养蚕最多的定州、冀州、深州、赵州,到乾隆时期已变为“冀、赵、深、定诸州属,农之艺棉者十之八九”的产棉区,大面积桑林被开垦为耕地。同时,相州(今邢台、广宗、南和一带)、深州、深泽、定州七县(今定县、无极、新乐、望都)和沧州等地残存的天然次生林也全部消失。到清末,河北平原地区只在“舍旁田畔”和河流两岸、洼淀周边尚有小片林木。
  七、民国时期(1912―1949年)
  在民国初期,河北省平原地区的林木资源遭受了军阀混战的摧残和掠夺,直系军阀与奉系军阀的战争,除砍伐平原树木修筑工事外,并以修筑工事和筹措军饷为名,与木商勾结出售木材中饱私囊。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后,河北省政府和各县按照规定,在每年的3月12日举行一次孙中山“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号召民众开展“植树周”活动。但都是零星植树,规模小,数量少,成活更少。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占据了河北,到处砍树修炮楼,日伪军到各地扫荡,唯恐成片林木成为抗日军民的掩蔽物,把成片林木列为消灭对象进行破坏。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开始了解放战争,平原地区的林木再一次受到战争的毁坏。至1949年全国解放后,原在漳河故道、清凉江、索罗河、滹沱河、大清河、潴龙河以及永定河下游两岸的小片林木已基本消失,河北平原仅剩零星树木8000余万株。
  八、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10月1日以后)
  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河北省于1949―1957年在冀西、永定河下游、漳河、南沙河以及沿海等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开展了治沙造林;1958年以后在平原地区普遍开展了“四旁绿化”和实行“大地园林化”的植树造林群众运动。1964年,河北省平原地区有林地1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69%,活立木蓄积777.5万立方米。70年代在平原地区开展了“方田林网化”和“四旁植树上纲要”的植树造林运动,1978年河北省平原地区有林地面积22.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3%,活立木蓄积1458.12万立方米。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河北省在平原地区开展了营造农田林网,实行枣粮间作和“平原绿化达标”的植树造林运动。到1990年,河北省平原地区,有林地面积50.3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4%,活立木蓄积1877万立方米。
 山区林木资源
  河北省山区包括太行山(南起涉县北至涞水24个县)、恒山(张家口万全、怀安、崇礼、阳原、蔚县、涿鹿、宣化、张家口市及尚义坝下部分)、燕山(赤城、怀来和承德地区各县市及丰宁、围场坝下部分和唐山市、秦皇岛市所辖各山区县)3部分,总面积1010.7万公顷,占河北省土地总面积53.85%。河北省的山区是炎黄子孙的发祥地之一。《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邑于涿鹿之阿”,“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擒杀蚩尤”。在今恒山涿鹿县矾山有黄帝城遗址。太行山唐县曾是唐尧的封地。在燕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有5千年前的祭坛、女神庙和石冢遗址。森林哺育了人类,在5千年以前河北省山区到处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以后,随着人类的活动,开垦利用和社会动乱的破坏,使原始森林逐渐变为次生林,数量逐渐减少,森林质量变次。
  一、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16世纪―前221年)
  古代先民为了生存,曾不断用火焚林驱畎猎兽,焚毁了不少原始森林。在青龙县商代遗址、蔚县常宁乡巢村商代遗址、卢龙县东阏各庄商代遗址和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说明在商代就有了铜的冶炼技术,冶炼消耗了一部分森林。公元前11世纪末,周武王封召公于燕以后,燕国的青铜冶铸业进一步发展,兴隆县在古代遗址中出土的大量犁、锄等农具,反映了当时冶炼技术已相当普及,大量冶炼和制造农具必然要消耗森林。但在西周以前人口数量少,生活用材和燃料消耗还不足以改变原始森林的面貌。在商周时期,河北山区的森林覆盖率约在70%以上。到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前221年),冶铸业进一步发展,邯郸周围成为冶铁中心,很多人以冶铁为生,邯郸人郭纵因经营冶铁业“富埒王侯”。冶铸业的发展加速了森林的消耗。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人口增长较快(指今河北省南部地区),已出现“土狭而民众”、“复阴阳泽水者过半”的情况,就是因为平原土地少,有一半的人到山上垦林开荒种坡耕地和种水田,说明从战国时期就有大量的人口垦林种田。同时,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战乱频繁,“七雄”中河北占其二,特别是燕国,内忧外患,无止无休。开垦和战争给森林带来了灾难,到战国期末,河北山区的原始森林比商周时期已明显减少,太行山南段已开始出现“童山”。
  二、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前221―589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北方少数民族统领,经常派兵从河北恒山地区向内地“入侵”,燕人卢生在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向秦始皇呈《录图书》,说:“亡秦者,胡也”。秦始皇遂派蒙恬领兵30万,北征匈奴,同时联缀长城,将原来秦、赵、燕北边的长城连接起来。即经今张家口地区恒山各县和承德地区燕山。秦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和数十万人修长城,开始了对恒山和燕山山区原始森林的大量破坏。到汉代,西汉王朝提出:“地有余力,民有余力,生谷之地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在《盐铁论》中明确提出的“伐木而种谷,焚莱而种粟”的主张。西汉时今河北省境内人口有151.7万户、661.8万人,其中冀州范围内各郡、国约占总人口的70%(4487064人),这些人口又多分布在太行山区。在焚林开荒的政策下,河北山区特别是太行山区的原始森林被大量开垦,除浅山、丘陵地带外并殃及了部分深山区。汉代冶炼实行官营,在今河北省境内设有7处铁官,其中在太行山区有武安、蒲吾(今平山)、都乡(今井陉)、北平(今满城)等4处。《汉书?贡禹传》记述了冶炼对森林破坏的情况和后果:“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岁功十万人已(以)上……凿地数百丈,销阴气之精,地藏空虚,不能含气出云,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由此出也”。在太行山还有很多陶窑,今武安县的午汲古城遗址就发掘出20多座东汉以前的陶窑,陶窑与冶炼一样也是以砍伐森林作燃料。到东汉和魏晋南北朝,除继续垦林种田之外,不断的战争又加重对山区森林的破坏。东汉建武十五年(39年)以来,“与匈奴、乌桓大小数十百战,然终不能克”。东汉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北伐乌桓,从蓟城(今天津市蓟县)出发,经卢龙塞(今喜峰口)、白檀(今承德西南)、平冈(今宁城老哈河上游西岸)涉鲜于庭至乌桓的统治中心柳城(今辽宁朝阳南),曹操回师至碣石山(今昌黎碣石山),在《步出夏门行?观沧海》中记述了在500多公里的路途中“……树木丛生,百草风茂……d鸡晨鸣,鸿雁南飞。鸷鸟潜藏,熊罴窟栖……”的实况。北魏拓跋焘(430年)诏冀、定、相三州造战船三千艘。用于战争的物资,大量消耗了森林资源。北魏太和六年(482年),孝文帝下诏“罢山泽之禁”,实行“均田制”,河北省恒山地区浅山丘陵地带的森林也被垦辟成农田,到南北朝期末,河北省山区的原始森林已大大减少。
  三、隋唐至五代时期(581―960年)
  隋立国后,河北省境内仍不断发生战争,“燕蓟多受其害”。隋开皇六年(586年),修建正定隆兴寺,取材于平山县光禄山,对太行山区中段深山区的原始森林开始了大量砍伐。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五月,炀帝巡游榆林郡,“发河北十郡丁男开凿太行山”,修自榆林郡至涿郡(今涿州市)的“御道”,长三千里,广百步,破坏河北太行山区大量的森林。唐代立国后分封“永业田”,加速了对山区森林的开垦,太行山南段出现了大面积“童山”,水土流失逐年加重。三国时曹操在邺城(今临漳县境内),“修都堰引漳河为十二渠”,互相灌注,漳水清彻见底,是地中河不用筑堤坝。到了唐代,漳河中下游就开始了修筑堤坝防洪了。唐高宗永徽五年(654年),在鸡泽县境内修筑漳衬系毯蜕澈幽系蹋惶葡郧煸辏ǎ叮担赌辏谀瞎匦蕖白钦摹钡蹋湟叵匦拗庹牡獭W慵蕴猩缴值目岩盐<跋掠蔚陌踩L瓶跄辏ǎ罚保衬辏闹荻级秸旁担骸懊闳苏赌居谘嘣溃雇致粗啤保褪桥扇说窖嗌缴角煞ド郑憧浦馈L剖庇闹莩悄谛幸担常岸嘀郑渲幸蕴啃凶疃啵悄诰用裆辗埂⑷∨人枞剂希蟛糠质侨∽陨角纳帧L谱浴鞍彩分摇保蚋罹葜撂泼鹜鲈迹保担坝嗄辏诤颖笔【衬谡秸捣薄8呤剩ǎ罚埃病罚叮的辏┍笔骨嘁木捅海复紊钊胗难唷!堆喔栊小分校骸拌冉鸱ス南掠芄兀浩戾藻祈偈洹PN居鹗榉珊埠#ビ诹曰鹫绽巧健I酱ㄏ籼跫咄粒锲玖暝臃缬辍奔鞘隽苏秸姆段Ш蜕酱ǖ南籼跚榫啊N宕逼冢ǎ梗埃贰梗叮澳辏┑模担岸嗄昙洌骸⑻啤⒔⒑骸⒅芟群笪甯鐾醭母嬲秸颖笔【衬诖τ谥饕岬厍弧F醯め绕鹉舷拢潦磋┏雎粲脑剖荩嗌降厍殖晌媳倍灾诺恼匠 A暾秸苹岛涂眩购颖笔∩角纳纸徊郊跎佟
  四、宋辽金时期(960―1279年)
  宋建隆三年(962年)和乾德元年(963年),山西农民徙居邢州(今邢台)、持荩裼滥辏⒋胖荩翊畔兀斡兴痉⒏:颓祝С挚蚜挚摹K瘟墒逼冢颖笔∫恢笔亲髡降恼匠 K蜗唐剿哪辏ǎ保埃埃蹦辏┍彼挝送星椋诙ㄖ菪藿滤ㄓ置说兴街梁投辏ǎ保埃担的辏┙ǔ桑ご铮担岸嗄辍=逍匏笏量撤ド角帧C窦溆小翱尘〖紊剑袂粝兀┦鳎蕹闪说兴钡拇怠Y购螅匦拚娑ǎ裾ǎ┞⌒怂拢执罂成角帧T谒未碧狄严嗟狈⒋铮现莸聂氪逄蟆⒋胖莸墓陶蛱笫撬未匾囊碧碧奶猩酱罅可肿试础K瘟啥灾懦ご铮保担的辏ǎ梗叮啊保保保的辏⑸诤闵降厍恼秸患破涫K斡何跞辏ǎ梗福赌辏钜德柿臁把罴医北闭鳎傲卧啤⒂Α㈠尽⑺匪闹荩Υ紊8珊印保秸校胺ツ净鞴闹囊翱晌拧薄Q嗌缴角直淮蠊婺F苹凳加诹桑缮闹菸暇ㄓ殖蒲嗑┳魑愣迹艚幼啪痛笮送聊荆撤パ嗌缴角纳郑扪嗑┏呛凸诟稹⒐睿⒃诔峭飧鞔π藿ㄋ鹿邸A捎迥辏ǎ梗叮的辏诜可剑癖本┦蟹可角┬拊凭铀拢吨匦薹堆舭状皆凭铀卤芳鞘觯ㄖ略海俺是杉乒ぃ芍竿颍炔霓窨眨梧词А薄F醯た┌四辏ǎ保埃保鼓辏暇癖本┘⒒模墒プ诎淞睿涸市戆傩杖肷娇撤ド郑┐蟾孛婊钡矫茉啤⑿寺∫淮罢嫉刂靡怠保⒏杳馑埃纺甑挠呕荨L猩奖倍紊直淮蠊婺?撤ナ加诘雷冢ǎ保埃担怠保保埃澳辏醯で迥辏ǎ保埃叮澳辏俺谒分萆搅种保纬纱竺婊倭郑成角鹆瓯豢阎郑渡礁呱缴直宦铱忱姆ァ=鹜持魏颖焙螅诮鹛旎崾辏ǎ保保常的辏靶搜唷⒃屏铰访穹蛩氖蛉说轿抵荩裎迪亍翟础⒘榍稹⒐懔椋┙谎郎剑赡疚ぃ商坪涌春拥溃说叫壑荩裥巯兀┍被⒅菰煺酱薄=鹫暝辏ǎ保保担衬辏A晖踔裂嗑难嗑┪卸迹ㄎ鹗锥迹肮阊喑牵薰遥狈滤毋炅撼枪嬷疲诹赡暇┚沙侵方ㄖ卸肌!俺欠踩兀獬嵌⑽鳌⒛先嫦蛲饫┱谷铮背乔轿匆贫艹と呃铩3敲勘呷牛恍省⑿住⒀舸海荒显痪胺纭⒎嵋恕⒍死瘢晃髟焕鲈蟆Ⅱ⒄靡牵槐痹换岢恰⑼ㄐ⒊缰恰薄!俺悄诙鞣稚枥茨荨⒒嵬荩哟纬臀飨牡氖钩肌6汲钦形实鄣墓牵ㄔ旃罹胖兀睿使佑谡小D诔侵希呱杼恚鞅呓ㄉ惺槭。诔侵饔型衷啊⒀亍⑴铄⒘⑿哟宓扔卫殖∷薄!俺峭饨ㄋ淖映亲魑ブ薄H绱撕拼蟮墓こ蹋ㄖ玖虾蜕栈摇⑸兆┑榷家撤ド帧=鹫暝辏ǎ保保担的辏挚荚诖蠓可浇鸬男泄⒂êA晖跏甲嬉韵10个皇帝的山陵。金正隆四年(1159年),命工部尚书苏保衡等在通州建造船厂,制造战船。《造海船行》中曾以 “坐令斩木千山童,民间十室八九空”,记述山区森林被砍伐的惨景和给劳动人民带的苦难。金代统治者游猎成风,时有采取“下观野燎而猎”的方法,将森林点燃,让烈火把野兽驱赶出来,四散奔逃,再行猎取,“林火经月不熄”。山区森林的急剧减少,造成了洪水灾害增多。唐至五代十国342年间,河北省共发生6次大的水灾,平均57年1次;宋辽金共167年发生大水灾18次,平均9年1次。河北平原曾有99个蓄水大泽和洼淀,在辽金期间,河北省最大的大陆泽已被淤分为三个湖泊,即巨鹿、隆平(今隆尧)间的南泊,宁晋境内的北泊,深县、束鹿之间的大陆泽。其它泽、塘、洼、淀虽尚未淤平,但蓄水能力已大为降低。
  五、元明时期(1271―1644年)
  元代(年)对河北省山区森林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成吉思汗于金宣宗贞佑三年(1215年)攻占金中都,将中都宫殿焚毁,恢复燕京。中统二年(1261年)元世祖忽必烈驻燕京近地,宣布“弛诸路山泽之禁”,实行鼓励垦林开荒政策,到元立国(1271年),“弛禁”达10年之久,在“弛禁”的10年中,河北省山区大面积的森林被开垦为半耕地。元立国后,继续破坏森林,一是以砍伐木材解决穷兵黩武的军饷,在各地屯兵垦林屯田,仅在燕山地区即屯田167000公顷。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八月,在滦州立屯设官署,以3200户专门为京城采伐木材,开田77400公顷。二是从至元四年到十三年(1267―1276年)修建元大都,历时9年,所需木材除到外省采办之外,主要采伐河北燕山、恒山、太行山的森林。至元十三年(1276年)仍在雾灵山“设伐木官掌管森林采伐、运输事宜”,使雾灵山的原始森林惨遭破坏。大都建完后,从各地迁入人口达10万户,仅大都内人口烧饭、取暖等生活用燃料,每年就消耗木材50万立方米。这些木材都是取自河北山区的森林。三是从元世祖以后到成宗、武宗、仁宗、英宗各代,每逢水旱灾年,都以救灾为名“弛山泽之禁”砍伐森林。元朝共11帝、统治98年,曾18次下令“弛山禁”砍伐森林。在恒山地区砍伐的木材是通过卢沟河(后改名浑河,即今永定河)运出来的,北京故宫博物院保存的元代《卢沟运筏图》,反映了元代通过卢沟河水运木材的情景:画面有流送的木排,河两岸木材堆积如山,无数车辆正在装运木材,大小官吏有的举鞭指挥、有的端坐监工。《蔚州杨氏先墓碑铭》(1312年或1313年)中有蔚州人杨S“领三千人采木作大都城门”的记述。恒山地区森林被过量采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河水泥沙大量增加。辽代卢沟河名叫“清泉河”,水清见底,而且是地中河。元代因河水变浑,改名“浑河”,又名“小黄河”,虽然元代周伯奇在《扈从北行前记》中记述:从张家口以东车房到沙岭之间“皆森林复谷”,这仅说明元代尚未把河北恒山地区的森林全部砍光,在一些地带仍存有较大片森林而已。到元代末期,河北省山区近山、浅山地带的森林基本都被砍伐和开垦,裸露的光山秃岭到处可见。
  明代(1368―1644年)对河北山区森林的破坏:一是大兴土木。从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四年(1406年)确定迁都北京后,永乐五年(1407年)五月开始建北京城,修建京城九门,在各门外立牌楼、城四隅修建角楼,“时有二十三万工匠、上百万民夫及大量兵士投入建筑工程”,历时15年之久,到永乐十八年才基本竣工。所用木材除由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采办之外,主要采伐河北省的森林。永乐七年(1409年)又开始在昌平营建皇陵,明代在昌平先后修建了13座皇陵(即今“昌平十三陵”),每修一座皇陵就大砍一次森林。加上在京郊各地修建寺院道观,砍伐森林连年不断。二是战争破坏。自朱洪武立国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275年中,明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连年不断,这些战争都要砍伐、烧毁大量的森林。三是修长城。明长城在河北省境内从怀安、万全、张家口、宣化、崇礼、赤城经今属北京市各县至滦平、兴隆、遵化、迁西、迁安、卢龙、宽城、青龙、抚宁到秦皇岛山海关,总长约1100公里,有大小关口50多个、墩台1000多个,并在长城内侧修建了上百座城堡用以屯兵驻守,城高10米,上 宽5米,大都是用砖石筑成。据中国长城研究专家罗文哲计算:1米包砖长城,约需烧15窑(每窑500块左右,每块长41厘米、宽20厘米、厚10厘米)长城砖,在河北境内的长城需烧砖1650万窑。烧砖、烧石灰、开山取石,加上数十万筑长城民工将士吃饭、取暖,对山区森林的消耗之大可想而知!四是移民开垦和屯兵开垦。明王朝为稳定政权,采取了“令狭乡之民迁于宽乡”的政策,洪武四年(1377年)“徐达徙山后民35800户于北平卫府……又徙沙漠遗民32660户,凡置屯254,垦田1343顷”。永乐十三年(1415年)为迁民政策的落实,复设保安州,“以有罪当迁谪者行之”。次年又“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二千三百户于保安州”,并“拨给州民保安卫零星散地,每户授田五十亩”,还规定“有余力者可自行开垦”,没有限额,对开垦土地承认“即为己业”,“永不起科纳税”。因此,出现了大面积垦林“延烧一望如扫”的情况。五是冶炼和烧炭。明代仅供皇帝和王公大臣的木炭就消耗了河北省大量森林资源。明定都北京后,为保护北京和皇城的“风水”,在永乐末年(1424年),将近畿山场封闭。宣德四年(1429年)在易州(今易县)设立了木炭场,专供皇宫及内府二十四衙门取暖、烧饭木炭。天顺八年(1464年),易州炭场岁交炭215万公斤,到成化三年(1467年)上交柴炭增至870万公斤,到成化二十年(1484年)岁交柴炭增至1850万公斤。加上交时要扣除15―30%的水湿消耗,每年上交木炭2127―2400万公斤。此数还不包括临时摊派。百公斤木材烧木炭20公斤。每年上交木炭需用木材10―12万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顷。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易州志》对炭埸的记述:“昔以此州林木蓊郁便于烧炭,今则数百里内,山皆濯然,举八府五州数十里之财力屯聚于兹而岁供尤或不足”。弘治年间兵部尚书马文升指出:“今以数十年生成之木,供官私砍伐之用,即今伐之十去六七,再待数十年,山林必为之一空矣”。永乐元年(1403年)至万历九年(1581年),在遵化设立冶铁厂,以木材为燃料炼铁长达114年,消耗燕山山区大面积森林资源。遵化冶铁厂“使役”2490人,此外还有军夫和囚徒等,铁产量在宣德元年(1426年),“取于遵化足二十万斤”(10万公斤)。至正德年间(1506―1521年),年产量达30万公斤(其中含熟铁10.5万公斤、钢3万公斤)。为保证炼铁所需柴炭,除在遵化采伐森林烧炭外,还在蓟县、玉田、滦州、丰润、迁安等县专辟山埸采木烧炭。冶炼生铁与消耗柴炭的比例大约每吨生铁需柴炭4―5吨,炼熟铁所耗柴炭是炼生铁的2―3倍。另外,明王朝统治者为得到大量木材和增加财政收入,专门设置了木材收购机构和伐木者纳税的机构。永乐年间在北京设立“神木”、“大木”贮木厂,将收来的木材运到贮木厂存放。宣宗以后,在易州、平山、满城等地设立了收购木材的山场。景泰八年(1457年),英宗复辟后,又在真定(今正定)、保定设抽分局,“专司木植商税”。《明史》记载:“明初工役之繁,自营建两京宗庙、宫殿、阙门、玉邸、采木、陶瓷、工匠造作以万万计”,“官商以木图利,自贪功者藉开垦之名,喜事者倡修理之说,犯法亡命,避役奸民,据深山为固巢,以林木为世产,延烧者一望成灰,砍伐者数里如扫……沿边守备操防,不惟不能禁约,且索斧锯等钱,通同卖放,彼百家成聚,千夫为邻,禁山不从”,“川木既尽,又入谷中……”“千百成群,蔽山罗野,斧斤如雨,喊声震天”。到明末,河北省山区的原始森林已被砍伐殆尽 ,幸存的林子,大部份是明代以前砍伐后又萌生的天然次生林。
  六、清代(1644―1911年)
  清朝立国后,以安置“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为借口,颁布圈地令,将京畿附近各府州县大量耕地圈占为王公贵族所有,迫使农民外出毁林开荒。顺治十年(1653年)颁布奖励垦荒条例,实行奖励垦荒政策,对招民垦荒者奖以官职。康熙年间规定开垦“荒地三年起科”(即纳税),开垦荒废多年的“积荒地五年起科”,开垦从未开垦过的“极荒地永不起科”,并规定“垦地二十顷以上”(133公顷以上),“试其文义通者以县丞用,不通者以百总用”;“一百顷以上”(666公 顷以上),“文义通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同时,允许皇室和八旗贵族到口外(即长城外)“圈地”“招垦”。雍正年间,清政府为征粮、征银,实行了“招民垦荒”政策,即招集各地“流民”到“口外”“广泛拓荒垦殖”。雍正二年(1724年)设立张家口理事同知厅,专门管理地方钱粮和人民出口事宜。雍正四年(1726年),清丈口外地亩,颁布“限年招垦”条例:“分地亩为十分,限年招种,如招至八分以上,题请议叙,不及五分,题请议处”。雍正十年(1732年),从古北口至围场,除八旗贵族招民开垦的“旗地”之外,“汉族流民”垦林开荒达19333公顷,八旗驻军开垦48666公顷。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承德府和滦平县、平泉州、丰宁县,仅开垦的“旗地”就达141554公顷。除垦林开荒之外,数十万军民修建住房以及建城垣、庙宇等所用木材都要消耗森林,甚至八旗驻军的饷银也要取之于林。道光年间(1821―1850年),封禁多年、皇帝专用的“木兰围场”的森林也开始遭到破坏。看管“木兰围场”的“围场总管、翼长、防御等官员也(将森林)视为利薮,卖了树干,烧毁树墩,以消赃灭迹”。同治元年(1862年)清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决定“开放边荒,招民开垦”,后又公开宣布出售围场的山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申请将围 场尽数招垦,设立“木植局”出售木材,使这块封育了240多年的森林惨遭洗劫。除垦林开荒之外,开煤矿、修建铁路也消耗了大量森林资源。清代前期,河北省由邯郸至井陉兴起了民营采煤业。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清政府规定:凡产煤之处,悉听民间开采。峰峰、井陉等地,民办煤矿星罗棋布,仅井陉凤山一带就有民办煤窑106处。光绪四年(1878年),清政府在唐山开办了开滦煤矿,以后又陆续建成赵各庄、林西、马家沟和唐家庄等矿,年产煤400余万吨,每采煤100吨,需用坑木2.3―3立方米,年需坑木10万多立方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井陉县张凤起与德国汉纳根合办了井陉矿务公司,日产煤1000吨,加上各地民办小煤窑,仅坑木一项,一年消耗木材20多万立方米。光绪六年(1880年),为了运煤,兴建了开平至胥各庄(9公里长)的唐胥铁路;光绪十二年(1886年),修建胥各庄至闫庄(32.5公里)的开平铁路;光绪十三年(1887年)修建天津至芦台(90公里)的津沽铁路;光绪十七年(1891年)修建芦台至山海关(200公里)的铁路;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修建天津至卢沟桥(240公里)的津卢双轨铁路;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修建京汉铁路(河北段全长500余公里)。修建1公里铁路需用300立方米木材。采煤的坑木、修铁路的枕木全部是由河北省的森林中采伐的。到清末,河北省山区的森林绝大部分地区已被砍光,童山秃岭一望无际。
  七、民国期间(1912―1949年)
  民国前期(1937年以前)受清末“开放边荒招民开垦”的影响,河北省内地和外省难民继续流入燕山地区寻觅生活出路。北洋军阀政府又将河北省保存的唯一一块面积最大的东陵林区开禁放垦。清东陵分前圈和后圈,前圈为陵寝所在地称前龙地;后圈为东陵的“风水山”,称后龙地。民国3年(1914年),总统袁世凯,允许清室护陵大臣载泽,将后龙地分拨给护陵旗缘各营开垦,以顶“饷银”(即生活费)。同年先将兴隆山1300余公顷森林纵火烧毁“开为镇基”(即兴隆镇,今兴隆县城所在地)。民国4年(1915年),以“镇基”为抵押,由天丰益商号垫支5600银元,委托该商号代为开垦,“凡经开垦之地无不纵火焚林”,“附近居民亦皆任意盗采”。纵火烧垦3年后,民国7年(1918年),载泽与天丰益商号商定采取“伐售”木材的办法开垦。从此,招来大批木商贩运木材。民国10年(1921年),直隶省长曹锐将东陵林区收归省有,设立“东荒垦植局”,委任旅长何谦吉兼任局长,“嗣后历任局长多系军人兼充,只知伐木筹款”,“砍伐之树,仅取中干……径达尺许之枝梢,倒置满地,到处皆是”。同年,军阀在西陵附近驻军,借口筹划军饷,大肆砍伐西陵林区森林。从此又开始了对西陵林区森林的破坏。西陵林区在清末时有森林25000公顷,有成材树木2000余万株,清王朝被推翻后,护陵人员和旗民,因“旗饷”被裁减,曾以砍伐林木维持生计,附近村庄居民亦偷砍盗伐,但砍伐最多、破坏最严重的是军阀“筹饷”。民国17年(1928年),河北省政府将“东荒垦植局”改为“河北省第一林垦局”,“专办林务事宜”,实际仍然是砍伐森林。民国18年(1929年)改为“河北省第一林务局”后,局长陈玉麟将林区划分若干段,分别承包给亨利、公益、复兴、同聚、德记、厚记、同利、永德、李连溪、王云峰、聚源昌、福顺兴、聚兴德、义记等数十家木行、公司进行砍伐。民国20年(1931年)7月,局长赵伯英于当年批准木商已砍伐尚未运完的木料(制成的木方)计达214000件,“制料后所余树梢,有粗至尺余、长至丈余者”木商“皆不惜抛弃”。伐木工人吸烟或烤火御寒经常引起森林火灾。同年春,雾灵山红梅寺火灾经两昼夜始熄,双坑森林火灾半月始熄,烧毁了大量森林。民国22年(1933年),前西陵陵寝古迹保管委员会杨烈在请求实业部接收西陵林区的信中记述:至民国21年(1932年),西陵林区只有“森林二百余万株”,10年间已将西陵林区的森林砍伐90%。民国27年(1938年)以后,燕山地区森林又受到日本帝国主义控制的“满洲国”和汪精卫伪政权的掠夺、破坏。民国28年(1939年),河北省主席鹿钟麟带军队逃到邢台山区11个月,军队的军需粮饷都以砍伐太行山的森林来抵顶。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者实行烧光、杀光、抢光政策,河北省山区的森林又遭受一次大的劫难。蔚县小五台山的森林,一次被烧毁近万公顷。到民国期末,河北省山区的森林已被破坏殆尽,有林地面积只剩50482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99%。
  八、新中国建立后
  河北省在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把林业列为恢复山区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群众中普遍开展了护林护山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了群众性的护林防火组织,严防发生山火,禁止陡坡开荒和采伐林木。在条件较好的地方,有计划地领导群众开展封山育林和造林;在国有林区建立了护林委员会、森林抚育站和森林经营所。1953年实行“一五”计划以后,在山区普遍开展了植树造林活动,以村为单位建立了集体林场或林业专业队;在国有林和荒山荒地面积较大的地方建立了国营林场。1964年河北省山区有林地面积达到94.1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上升到9.31%,活立木蓄积2466万立方米。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河北省的林业建设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但造林工作没有停滞,并在1975年开展了山区飞机播种造林,1978年山区有林地面积为144.3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4.28%,活立木蓄积2863.16万立方米。1978年以后,山区林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从过去一般的山区造林开始向工程造林发展,到1990年山区有林地面积为170.3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6.85%,活立木蓄积5056.43万立方米。
 坝上林木资源
  冀北高原,位于内蒙古地盾的南缘,俗称“坝上”,属阴山余脉。坝上分东西两部分,以闪电河为界,河东丰宁、围场两县的高原为东部高原(简称承德坝上);河西沽源、康保、张北3县的全部和尚义县的大部为西部高原(简称张家口坝上)。高原总面积183.9万公顷,占河北省总面积的9.8%。高原的地势南高北低,海拔1200―1950米,相对高度50―100米,北由强劲的西北气流控制,南由高“坝”阻挡,常年气候干寒多风。
  一、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16世纪―前221年)
  坝上地区在商周时称为“鬼方”。春秋战国时期,东北地区的东胡游牧部落扩张至此。《史记》上说“夫……东、北边胡,上谷至辽东,地踔远,人民稀,数被寇”,承德坝上东部与兴安岭界临。历史上有“五台及兴安口外,高寒地带,有树名落叶松,枝干与杉无异,而针亦青松如盖,惟尽霜后则叶尽脱”的记载。丰宁县坝上有“巨松如云”之称,古称“豪松坝”。坝上出土的古树化石(现在承德离宫楠木殿前)证明承德坝上是森林茂密的地方。森林植被与兴安岭相近,生长着以落叶松为主的落叶松、云杉、白桦、白杨、蒙古栎等组成的针阔混交林。在战国时期,燕国修长城曾使森林受到破坏。西汉侯应在《论匈奴保塞疏》中有“北边至辽,东外有阴山,东西千里余,草木茂盛”的记载。《东北木本植物图志》中有在张家口东北内蒙古的边缘地区,发现河丘之间,存留有松树粗根甚多的记述。
  二、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公元前221年―589年)
  秦初蒙恬北逐匈奴,匈奴人裹畜徙逃。十数年后,匈奴人又大批南下争逐水草。汉武帝时,汉军连连出击,造成“长城以北千里之外,不见匈奴一人”。公元397年北魏在幽州建立政权后,以坝上地区作为后方,少数民族以游牧业为主,逐水草而居,对森林破坏较少,仍保持着原始状态。《〈北史〉世祖记》记载,神四年(431年)十一月丙辰,张家口坝上的敕勒人数万骑驱鹿兽百万。说明张家口坝上是草木畅茂,禽兽繁多之地。
  三、隋唐五代时期(581―960年)
  唐末五代时,坝上先后被奚(库莫奚)、契丹(后称辽)占据。由于坝上地高气爽,草木畅茂,禽兽众多,成为辽驻夏、游猎常地。
  四、宋辽金时期(960―1279年)
  宋人王曾于宋景德初年(1004年)出使辽国后,在上书中记述承德坝上一带是“居民多造车者,云渤海人,东望马云山,山多鸟兽,国主多于此打猎”。苏颂过打造馆等有打造部落诗:“奚夷居落瞰重林,背倚苍崖面曲浔。”记述了这一带森林茂密的情况。1019年辽圣宗颁布弛采木之禁的命令时,承德坝上尚无人烟,原始森林尚未破坏,森林覆盖率在70%以上。尚义、张北、沽源接坝(坝头)地带及康保满德堂一带,在宋辽金时期尚有集中成片的原始森林,其它地方大部分属于干旱草原。公元10世纪初,契丹族乙室部屯兵张北县安固里淖一带。契丹建立辽王朝后,这一带成为辽帝游猎的地方。从辽圣宗(983年)至辽末天祚各帝多次率大小内外臣到张家口坝上游猎。萧太后喜此地的群峰叠翠,起伏跌宕,沟壑纵横,泉流萦绕,野兽出没的风光,在此曾建凉殿。
  五、元明时期(1271―1644年)
  元在灭金的战争中对河北坝上地区的森林造成了破坏,蒙古中统二年(1261年)世祖忽必烈宣布:“弛诸山泽之禁”提倡垦林开荒的政策,对森林起了破坏作用,但坝上地区人烟稀少,垦林开荒很少。明灭元后,从明朝建立(1368年)至明末(1644年),明代统治者与北方蒙古少数民族部落的战争连年不断。明宣德以前(1435年)的征战,是防止故元卷土重来。正统(1436年)以后,则是与瓦剌蒙古、鞑靼蒙古进行“入侵”与“反入侵”的战争。明为抵御“外患”除耗费大量的民力重新修建长城,在沿边屯兵驻守之外,还采取“捣巢”,“赶马烧荒”,和“烧荒了哨”的办法,每年出塞“烧荒三五百里”,使“胡马无水草可恃”。明弘治年间,“守臣杨友、张琼因烧荒掩杀无辜,边衅遂起”,引起更大的毁林,致使“近边诸地,经明嘉靖时的斩伐,辽元以来,古树略尽。”河北省坝上地区的原始森林在明代期间遭受了毁灭性的破坏。
  六、清代(1644―1911年)
  清朝为巩固边防,在坝上设立了若干个规模庞大的固定牧场。在今张北、尚义、沽源、丰宁等县靠近坝头有庄亲王、和亲王、怡亲王、简亲王、信郡王、贝勃素丰、公济努浑、果毅公纳亲、侯波隆代、副都莫尔浑、汪扎尔提督、阿吉图以及多伦诺尔、汇宗寺、善因寺、戈什哈等王公贵族的牧场(在贵族牧场以北是太仆寺、上马四院、八旗礼部、庆丰园等所属牧场)。每个牧场有官役、牧长、牧副、牧丁等管理人员和捕盗护军两三千人。加上“招民垦种”,及修房盖屋、烧饭、取暖,每年要消耗大量林木资源。同治元年(1862年)以后,清政府为解决财政不足,连皇家封禁200多年的“木兰围场”森林也被“招民垦种”了。到清末,西部坝上的森林已绝迹,东部坝上的森林也残存无几。
  七、民国时期(1912―1949年)
  汤玉麟在热河省当政,放纵他的驻军随意砍伐森林,除用木材做饭、取暖之外,并出售木材筹饷。张家口坝上本已无林,在少数村旁、宅院的零星树木也被驻军砍光。到1949年河北省坝上高原仅在沿坝一线的山上残留13973.3多公顷天然次生林,森林覆盖率只有0.75%。
  八、新中国建立后
  1950―1952年,人民政府首先在张家口坝上各县建立了国营苗圃培育造林苗木;1952年以后有计划地开展了重点造林;1956年坝上地区农牧业合作化后,普遍开展了群众性造林;为解决承德坝上人烟少没有劳力去造林,河北省人民委员会于1957年11月29日,批准承德专员公署建立了“河北省承德塞罕坝机械林场”。从此,东部坝上地区的造林工作逐步开展起来。到1964年,坝上地区有林地面积增加到50667公顷,森林覆盖率上升到2.76%。1978年,坝上有林地面积为14.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92%,活立木蓄积400.94万立方米。1978年10月,国家将张北、沽源、尚义、康保、围场、丰宁6县列入了“三北防护林”建设范围,加快了河北省坝上造林绿化进度。1985年按计划完成了第一期工程造林,1990年完成了第二期工程造林。坝上地区有林地面积为16.1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78%,活立木蓄积534.2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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