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天依的江诗丹顿蓝血贵族族讲的是什么故事

『汐音社』L大新作——【洛天依原创曲】蓝血贵族_汐音社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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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音社』L大新作——【洛天依原创曲】蓝血贵族收藏
【洛天依原创曲】蓝血贵族 作编:
作词 @_雨狸 调教@黯慏 图@蛴氟巫雨 pv@_雨狸 @枭目moku_失恋综合症比较中二重口味的曲子,这个夏天貌似有不少存货都可以发了,敬请期待吧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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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旧时欧洲的贵族是通过哪些训练或者熏陶然后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还有为什么那些贵族会声称自己是蓝血贵族?
有人已经讲了蓝血贵族,那我就谈谈题主所问的,为啥贵族这么优雅。欧洲贵族目前是以英国贵族为主,所以我以英国贵族举例,谈谈他们是怎样培养贵族绅士的。首先当然是来自家庭的熏陶,贵族家庭出生的孩子,初期教育基本来自家庭其他成员的言传身教,但是这里涉及一个问题.. 贵族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的教养自然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贵族一开始没有教养,没有文化,甚至有的连字都不会写,这涉及到贵族的起源,我简单讲,英国早期的时候,基本都在打仗,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他们都是一群带兵打仗的,天天把脑袋别裤腰带上,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那还不得经常操练战斗技巧,争取在战斗中能存活下来,一个个都是大老粗。国王为了让这群军事将领在战争中卖命,必须要犒劳他们,所以在权利和财产上给予他们丰厚的回报,这帮人逐渐形成了贵族阶级。因为长期的特权等级制度和多年征战,最早先贵族家庭还流行着骑士风度那一套,这帮人好勇斗狠,脑袋里全是打打杀杀。觉得文化素养,书本知识对治国安邦,征伐领土一点用没有。所以贵族们从小接受的是军事和宗教道德教育,而且教育场所是在家庭当中进行的,贵族家里的孩子出生后,主要接受母亲和家庭教师的教育,长大7、8岁之后,在把孩子送到比自己高一等级的领主官员的家庭里当侍童,所以教育场所还是以家庭为主。长大21岁以后,就在领主和领主夫人身边接受教育,然后通过举行授予骑士头衔的仪式之后,教育也就完成了。这种以军事和宗教为主的教育,就造成了一些贵族们甚至有的连文字都不认识,读写全白费,履行职务全靠嘴说,重要的让会写字的人记下来就完活了。对了,还有继承制这个问题,贵族生了十个孩子,你说我把这爵位分成十份给自己的十个儿子,做梦呢?不行!只能长子继承,家产也是,全部归长子。那剩下的儿子们怎么办呢?送他们上学呗,进入学校学习知识以后到社会上混好靠此谋生,但他们也就不是贵族了。那时候有文化的是一些二三流的官吏,有贵族爵位的家财万贯,是不屑于干这事的。所以久居上层的贵族们往往仗着家有钱任性可劲花。他们就没文化,办公就得指望着这些二三流的官吏帮着。后来政府开始大力扶持教育,培养,督促社会精英加强职业训练以便胜任政府公职。而且上流社会还出现一批特有文化,特有内涵,特有礼貌的女青年,这帮人举止得体,谈吐不凡,懂拉丁文,懂天文,懂地理,懂音乐,反正基本啥都懂,你说你想唠啥磕,她们都能陪你唠,而且文章也写得极好。渐渐的在上流社会中与那群不学无术,没文化的大老粗贵族们形成了鲜明对比,而且在一些社交场合因为不懂礼貌,还闹出过不少笑话。大老粗贵族这时候压力山大呀,猛拍脑袋,恨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于是贵族逐渐由家庭教育改为学校教育,贵族子弟开始纷纷走向学校接受教育。一位贵族绅士的诞生,要经过三个阶段:“公学教育、大学教育、大陆游学。”先谈公学教育,13岁左右,贵族子弟进入学校读书,本来早期的学校是面向平民的,作用是为了培养传教士及牧师,教师大多都是牧师担任,教授七艺(逻辑、语法、修辞、数学、几何、天文、音乐,世称“七艺”)为主的课程,学校规模也不大。后来贵族子弟开始进入读书,初期他们都是选择伦敦或周围的学校,致使这些学校的贵族色彩越来越浓厚,随着当时九所著名的学校相继建成,如:伊顿公学、哈罗公学、查特豪斯公学、温切斯特公学、希鲁兹伯里公学、拉格比公学、圣保罗公学、威斯敏斯特公学和圣阿尔班公学,这些学校的学生贵族子弟成为了大多数。别看是贵族子弟,那入学标准也严的很,如果胸无点墨,根本不会被学校录取。习惯了养尊处优的贵族孩子,在这些学校里要面对艰苦的学习坏境,学校里有大量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他们,基本跟监狱差不多。学校是寄宿制,学生必须统一着装,礼仪举止有严格规定。为了锻炼学生意志,学校特意把伙食做的极差,并且睡觉睡在硬板床上,冬天开窗睡觉,洗凉水澡,按时起床按时吃饭,内务标准极高。这还不算完,头发太长了不行,进餐姿势不对不行,甚至日常走路姿势也得符合学校规定。现在,高年级学生要让你帮他打饭,洗衣服叫欺负人,在那时候非常符合学校规定,因为学校实行级长制,让你帮我打饭,洗袜子你不干,必须揍你!学校也是默认的。贵族早先是靠军事战争获得的地位,骑士精神深入每个贵族的血液当中。所以强健的体魄自然非常重要。学校非常重视体能训练,体育课基本占了大部分课程时间,课程内容五花八门,足球、长跑、划船、板球、橄榄球。反正只要是涉及到体能的课程能有的都有。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学生的体能锻炼,再加上学校的艰苦学习环境,繁文缛节的规章制度,磨练了他们的吃苦耐劳的意志,团队协作精神。当然文化素质教育,学校也不能忽视。为了打造贵族绅士,贵族学校提倡绅士精英教育,内容跟咱们过去赶考学的四书五经差不多,学校主要课程内容是以古典人文科学,学习古希腊古罗马名著为主,比如伊顿公学的课程表,里面清一色的奥维德、加图、西塞罗、维吉尔的著作。他们认为学习古典可以陶冶情操、掌握历史发展规律,反省人性。学校要他们熟读这些古代名人著作,但是要熟读,起码得认识拉丁文,和古希腊语这种早就被淘汰的语言,所以学生日常还得学习这些语言。然后光熟读不行,还得能写,用拉丁和希腊语进行写作。当时贵族家的孩子苦逼的要命,那些文字语言晦涩难懂,枯燥乏味。这些东西看来在社会上是没什么用,但对于学生个人的文学修养,道德熏陶来讲,也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除以上内容以外,学生还要学习舞蹈、绘画,乐器等等。再有就是宗教教育,学生初期是在家庭接受宗教教育,进入学校以后就由校方来完成了。每个学校都有教堂,宗教与人文科目混在一起教学。在公学教育这段时期里,学校的严苛无情的规章制度,枯燥乏味却能培养道德情操的课程,宗教和人文缠在一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养成了优雅举止和谈吐,无论什么时候,他都非常理性从容,富有贵族绅士风度。这就是公学教育精华所在。我觉得当时贵族吹牛逼的时候,一定是这么说的:“哥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之后想成为一名富有文化内涵的贵族绅士,还要再去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大学的课程基本还是古典文学,逻辑、修辞、伦理学等,这些课程都以培养绅士服务的。在当时,牛津和剑桥是贵族们的首选。他们的高等教育履历通常被人们称为“牛剑学历”,在大学的学院选择方面,牛津的选择基督学院的占很大比例,剑桥的多集中在三一学院和圣约翰学院。这群贵族们当时在公学教育阶段本身就是同学,到了大学他们又多集中在这两所大学学院,所以彼此之间几乎也都熟悉,以后毕业进入政府工作,大多都结帮成伙,成为同党。到了这里,贵族绅士的培养才只进行了一半,接下来还得进行“大陆游学”教育,去游学的一般都是贵族家庭的长子,因为大陆游学费用非常高,全都去游学,这家非得破产不可。游学过程非常辛苦而且路上充满危险。不过等到交通运输发展起来以后,路上也舒服了不少,甚至很多贵妇人也参加到了游学当中。他们出游的时候要带着仆人和家庭教师。游学路线相对来说也有一些较为固定的路线,这些路线都是之前的游学子弟探索出来的,后来很多贵族子弟也都会按照前辈们的路线出游,不过也有自己挑选路线的,这个并不是完全固定的。但主要还是以法国、意大利这两个国家为主。他们游学时期需要学习的内容,我这里有点资料,记录了1571年,拉特兰公爵爱德华去法国游学之前,他的监护人给他制定的详细学习计划:“学法语、每天记日记、了解防御、堡垒、城市管理、学习行政和法律制度、宫廷特点、主要廷臣年龄、王室财政、货币制度、大学及贵族财产、地产、管理。”不仅于此,还得扩展视野,了解风土人情,考察君主朝廷、法庭、教堂、图书馆等等,我真是懒的列了,要学习要考察的大概二十多项各种各样的内容…这里面还有针对性,量身定做的考察学习计划。他们会去巴黎、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那不勒斯这些文化艺术气息相对浓厚的城市。当时在英国大陆游学在上流社会中非常流行,往往会成为上流贵族社会们社交活动的谈资,如果说自己没有游学经历,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游学的流行,出游人数之多,时常让他们占满整座城市的旅馆。他们喜欢四处游览参观,最关注的是建筑,绘画和其他艺术品。下面我引用一段《吉本自传》中,吉本的游学经历。1775年,吉本在瑞士作了一个月旅行,游历了瑞士的主要城市,他回忆说:“每到一处地方,我们观光教堂、武器库、图书馆,访问所以最出名的人物。“1763年他初访巴黎,在那逗留了三个月,他说:“一到国外,好奇寻胜便成了我的事务和娱乐了。旅游者了解自己的无知,吝惜自己的世界,所以勤勉寻找并且观赏一切值得他注意的事物。我花了很多个上午的时间巡视巴黎和邻近地区,参观以建筑精美著名的许多教堂和宫殿,赏鉴很多王家的工艺制品、库藏图书和绘画,以及各色各样艺术上或学术上、还有奢侈生活上的一切珍宝。”“我参观了纪念章学会和各处图书馆,尽管有如走马观花,却打开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看到了各个不同时代不同人物的那么多手稿,导致我查阅了两本本笃教士的重要著作,即马比容的《古文书学》和蒙福松的《古文字学》。” 他到罗马之后,说:“我在经过了二十五年这么长的时间之后,却忘不了当年首次走进并且进入这座‘永恒的城市’时激动我内心的强烈情绪,也难以用言语将它表达出来。一夜不能入眠,第二天我举起高傲的脚步,踏上古罗马广场的遗址、我损失了或者享受了几个陶醉的日子,然后才能从事冷静细致的考察。“好了,吉本同学,我知道你回去之后写了本很牛X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你的戏份结束,现在请离场.可见当时他们的游学主要是学习文化为目的。不过可不仅仅只是这些,他们还得要拜访各地的社会名流,或者进入宫廷,参加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比如当时法国的沙龙会场有名,是上流社会的社交场所。这些游学子弟是社交活动的常客,他们在那学习语言,礼仪,认识各界名人经过从小在家庭的熏陶,再进入学校接受公学教育,大学教育、大陆游学参观学习接触外国文化,名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再教育,一个合格的英国绅士就这样诞生了~!
第五章 敲石头的人们(1)正当亨利·卡文迪许在伦敦完成试验的时候,在650公里之外的爱丁堡,另一个重大时刻随着詹姆斯·赫顿的去世而即将到来。这对赫顿来说当然是坏消息,但对科学界来说却是个好消息,因为它为一个名叫约翰·普莱费尔的人无愧地改写赫顿的作品铺平了道路。赫顿毫无疑问是个目光敏锐、非常健谈的人,一个愉快的伙伴。他在了解地球那神秘而又缓慢的形成过程方面是无与伦比的。不幸的是,他不会以人人都能基本理解的形式写下他的见解。有一位传记作家长叹一声,说,他"几乎完全不懂得怎么使用语言"。他差不多每次写一行字就要想睡觉。在他1795年的杰作《地球论以及证据与说明》中,他是这样讨论......哎呀,某个问题的:我们居住的世界不是由组成当时地球的直接前身的物质所构成的,而是从当今往前追溯,由我们认为是第三代的地球的物质所构成的,那个地球出现在陆地露出海面之前,而我们现今的陆地还在海水底下。不过,他几乎独自一人,而且非常英明地开创了地质学,改变了我们对地球的认识。赫顿1726年生于一个富裕的苏格兰家庭,享受着舒适的物质条件,所以能以工作轻松、全面提高学识的方式度过大半辈子。他学的是医学,但发现自己不喜欢医学,于是改学农业。他一直在贝里克郡的自家农场里以从容而又科学的方式务农。1768年,他对土地和羊群感到厌倦,迁到了爱丁堡。他建立了一家很成功的企业,用煤烟生产氯化铵,同时忙于各种科学研究。那个时候,爱丁堡是知识分子活跃的中心,赫顿在这种充满希望的环境里如鱼得水。他成为一个名叫牡蛎俱乐部的学会的主要成员。他在那里和其他人一起度过了许多夜晚,其中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化学家约瑟夫·布莱克和哲学家戴维·休谟,还有偶尔光临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詹姆斯·瓦特。按照那个年代的传统,赫顿差不多对什么都有兴趣,从矿物学到玄学。其中,他用化学品搞试验,调查开采煤矿和修筑运河的方法,考察盐矿,推测遗传机制,收集化石,提出关于雨、空气的组成和运动定律 方面的理论。但是,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地质学。在那个爱好钻研的时代,在许多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当中,有个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人们--即山顶上为什么经常发现古代的蛤蜊壳和别的海生物化石。它们到底是怎么到那里的?许多人认为自己已经找到答案。他们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水成论者认为,地球上的一切,包括在高处的海洋贝壳,可以用海平面的升高和降低来解释。他们认为,山脉、丘陵和其他地貌与地球本身一样古老,只是在全球洪水时期被水冲刷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对立面是火成论者。他们认为有许多充满活力的动因,其中,火山和地震不断改变这颗行星的表面,但显然跟遥远的大海毫无关系。火成论者还提出难以回答的问题:不发洪水的时候,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要是有时候存在足以淹没阿尔卑斯山的水,那么请问,在平静下来以后,比如现在,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他们认为,地球受到内部深处的力和表面的力的作用。然而,他们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蛤蜊的壳是怎么跑到山顶上去的。就是在考虑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赫顿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凡响的见解。他朝自己的农田一看,只见岩石经过腐蚀变成了土壤,土壤粒子被溪水和河水冲刷,带到别处沉积下来。他意识到,要是这个过程持续到地球的自然灭亡之时,那么地球最终会被磨得非常光滑。然而,他身边到处是丘陵。显而易见,肯定还有某种别的过程,某种形式的更新和隆起,创造了新的丘陵和新的大山,不停地如此循环。他认为,山顶上的海洋生物化石不是发洪水期间沉积的,而是跟大山本身一起隆起来的。他还推测,是地球内部的地热创造了新的岩石和大陆,顶起了新的山脉。说得客气一点,地质学家不愿意理解这种见解的全部含义,直到200年之后。这时候,他们终于采纳了板块构造论。赫顿的理论尤其提出,形成地球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比任何人想像的还要长得多。这里面有好多深刻的见解,足以彻底改变我们对这颗行星的认识。1785年,赫顿把他的看法写成一篇很长的论文,并在爱丁堡皇家学会的几次会议上宣读。它几乎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原因不难找到。一定程度上,他就是这样向听众宣读论文的:在一种情况下,形成的力量在独立存在的物体内部。这是因为,这个物体被热激活以后,是通过物体的特有物质的反应,形成了构成脉络的裂口。在另一种情况下,还是一样,相对于在其内部形成脉络的物体来说,原因是外在的。已经发生了最猛烈的断裂和扯裂;但是那个原因还在努力;它不是出现在脉络里,因为它不是在我们地球坚实的物体内部--那里找得到矿物或矿脉的特定物质--的每条缝隙和每个断层里。不用说,听众里几乎谁也不懂他在说些什么。朋友们鼓励他把他的理论展开一下,希望他能在更大的篇幅里碰巧讲得清楚一点。这是很感人的。赫顿花了此后的10年时间准备他的巨著,并且于1795年以两卷本出版。这两本书加起来有将近1 000页,写得比他最悲观的朋友担心的还要糟糕,真是不可思议。此外,这部作品的内容将近一半引自法国的资料,仍然以法文的形式出现。第三卷非常缺少吸引力,直到1899年才出版,那是在赫顿去世一个多世纪以后。第四卷即最后一卷根本没有出版。赫顿的《地球论》很有资格当选为读者最少的重要科学著作(要是没有大量别的这样的书的话,那就可以这样说)。连19世纪最伟大的地质学家、什么书都看过的查尔斯·莱尔也承认,这本书他实在读不下去。还算运气,赫顿在约翰·普莱费尔身上找到了一个鲍斯韦尔式的人物。普莱费尔是爱丁堡大学的数学教授,赫顿的一位密友。他不但写得出漂亮的散文,而且--幸亏多年在赫顿身边--在大多数情况下知道赫顿其实想要说些什么。1802年,在赫顿去世5年以后,普莱费尔推出了赫顿原理的简写本,题目叫做《关于赫顿地球论的说明》。这本书受到了对地质学感兴趣的人的欢迎。这种人在1802年还为数不多。然而,情况快要发生变化。那么,情况是怎么发生变化的?1807年,伦敦13个志同道合的人在科文特加登广场朗埃克街的共济会酒店聚会,成立了一个餐饮俱乐部,后来取名为地质学会。学会每月碰一次头,一边喝一两杯马德拉白葡萄酒,吃一顿交际饭,一边交换对地质学的看法。这顿饭的价钱故意定在昂贵的15先令,以便使那些没有头脑的人望而却步。然而,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需要有个设有永久性总部的合适机构,人们可以在那里分享和讨论新的发现。不到10年,成员就发展到400名--当然仍都是绅士--地质学会看来要使皇家学会相形见绌,成为该国的首要科学社团。从11月到次年6月,会员每月碰头两次,因为到这个时候,实际上所有的人都已出门,整个夏天在做野外工作。你要知道,这些人出去找矿石不是为了挣钱,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也不是学者。它不过是既有钱又有时间的绅士在不大专业的层面上从事的一种爱好。到1830年,已经发展到745名会员,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那种情况。这种情形在现在是难以想像的,但地质学激活了19世纪的人--完全抓住了他们的注意力--这是任何科学以前没有过,或许将来也不会有的情况。1839年,罗德里克·默奇森出版了《志留纪体系》,一本又厚又重的书,研究一种名叫杂砂岩的岩石。它顿时成为一本畅销书,很快出了4版,虽然一册要卖到8个几尼,而且具有真正的赫顿风格,即毫无可读性。(连默奇森的支持者也承认,它"毫无文学作品的魅力"。)而当伟大的查尔斯·莱尔于1841年去美国,在波士顿开设一系列讲座的时候,每次都有3 000名听众挤进洛韦尔学院,静静地听他描述海洋沸石和地震在坎帕尼亚引起的震动。在整个近代思想界,尤其在英国,有学问的人都会下乡去干一点他们所谓的"敲石头"的活儿。这项工作干得还一本正经。他们往往打扮得很有吸引力:头戴高顶大礼帽,身穿黑色套装。只有牛津大学的威廉·巴克兰牧师是个例外,他习惯于穿博士服做野外工作。野外吸引了许多杰出人士,尤其是上面提到的默奇森,他大约花了前半生近30年时间来骑着马追赶狐狸,用猎枪把空中飞行的鸟儿变成一簇簇飘扬的羽毛。除了阅读《泰晤士报》和打一手好牌以外,他没有显示出任何会动脑子的迹象。接着,他对岩石发生了兴趣,以吃惊的速度一跃成为地质学思想界的巨人。再就是詹姆斯·帕金森博士,他还是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写过许多富有鼓动性的小册子,比如《不流血的革命》。1794年,发生了一次听上去有点儿发疯的阴谋,叫做"玩具气枪计划",有人打算趁国王乔治三世在剧院包厢里看戏的机会用带毒的飞镖射中他的脖子。帕金森跟这件事有牵连,被带到枢密院进行盘问,差一点给戴上镣铐发配到澳大利亚。但是,对他的指控后来不了了之。他渐渐对生活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并开始对地质学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地质学会的创始人之一和一部重要的地质学作品《上个世界的有机遗骸》的作者。有半个世纪时间,这本书不停地印刷。他再也没有制造过麻烦。然而,今天我们所以记得他,是因为他对一种疾病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这种疾病在当时被称之为"震颤性麻痹",但之后一直被叫做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在另一个方面也稍有名气。1785年,他很可能成了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人,在一次兑奖销售活动中赢得一个自然史博物馆。这家博物馆位于伦敦的莱斯特广场,原本是阿什顿·利弗建立的,但利弗无节制地搜集自然宝物,最后搞得倾家荡产。帕金森将这个博物馆保留到1805年,再也维持不下去,便把收藏品拆卖了。)有个人在性格上不如帕金森那样引人注目,但影响比当时所有地质界的人的影响加起来还要大,这个人就是查尔斯·莱尔。莱尔生于赫顿去世的那一年,离赫顿家只有113公里的金诺迪村。他的父母是苏格兰人,但他在遥远的南方--英格兰汉普郡的新森林长大,因为他的母亲认为苏格兰人又懒又爱喝酒。总的来说,他和19世纪绅士科学家一模一样,也来自生活优裕、思想活跃的家庭。他的父亲也叫查尔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是研究诗人但丁和藓沼(即莱尔藓,大多数去过英国乡村的人都在上面坐过,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方面的主要权威。莱尔受他父亲的感染,对自然史产生了兴趣,然而,是在牛津大学,在威廉·巴克兰--身穿飘逸长袍的巴克兰--的影响之下,莱尔才开始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地质学。巴克兰多少是个有魅力的怪人。他作出过一些真正的成就,但人们至少也是因为他的怪僻性格才记得他。他尤其以养了一群野兽出名,其中有的很大,有的很危险。他还以吃遍开天辟地以来有过的每一种动物闻名。他会以烘豚鼠、面糊耗子、烤刺猬或煮东南亚海参来招待家里的客人,这取决于他的一时冲动和是否有货。巴克兰觉得它们的味道都不错,但菜园里的普通鼹鼠除外,他宣称这种动物的味道是令人恶心的。他几乎势必成为粪便化石的权威,家里有一张桌子几乎完全用收集来的这类标本制成。
您说的是一生都不洗澡,随地大小便,粪便堆得比城墙高的优雅欧洲贵族吗?
那是铅中毒了
抛砖引玉一下,第一个太多不展开了,第二点回答下,因为欧洲人本来皮肤白,贵族是不用干活的,常年住在城堡里面不见太阳,皮肤更白,血管隐隐约约都能透过白皙的皮肤看见,蓝血贵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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