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鹿晗还在SM的话公司一定一定会让他穿女装卖点文案,因为这是一大卖点

鹿晗与SM解约 SM公司市值蒸发3.7亿(图)
  鹿晗(资料图)
  SM股价大幅度下跌。
  10日上午,鹿晗提起合约无效诉讼的消息传出后,导致SM Entertainment股价大幅暴跌,仅仅15分钟,SM的股价便下跌下跌3100韩元(约合人民币18元)。10 月10日,韩国男团EXO中国成员鹿晗于上午9时许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这也是继今年5月15日吴亦凡解约 后,时隔不到五个月,EXO中第二名中国成员一纸诉状提出解约。10月10日,韩国男团EXO中国成员鹿晗于上午9时许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 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鹿晗提起合约无效诉讼的消息传出后,导致SM Entertainment股价大幅暴跌,仅仅15分钟,SM的股价便跌至33050韩元(约合人民币190元)。SM的股价总额度也因大幅下跌640亿 韩元(约合人民币3.7亿元)
  韩国男团EXO中国成员鹿晗昨天早上采用最激烈的方式,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解约。此举令有培育之恩的SM公司股价大幅暴跌,这是继5月EXO成员吴亦凡、7月雪莉、9月少女时代Jessica之后,再次爆出退队传闻的,被中国内地娱乐圈戏称“SM公司的‘复仇者联盟’再添一员大将”。SM公司随即发声明称,鹿晗解约是只顾个人利益、无视组合和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并指近期艺人连串解约有“背后势力”,SM公司将积极、冷静应对。
  影响:鹿晗出走SM股价暴跌
  昨天,鹿晗要求解约的消息传出。SM股价大幅暴跌,仅15分钟,SM的股价便跌至33050韩元(下跌3100韩元)。SM的市值也因此大幅下跌640亿韩元。
  队友张艺兴发微博支持
  鹿晗离队的消息爆出,同为EXO队友的张艺兴用“努力努力再努力”为网名发微博支持并祝福说:“哥们,拜拜,有机会再同台吧!做兄弟的支持你每一个决定,祝福你。”这条微博在不到2个小时内就有近13万次的互动量。
  鹿晗离队话题猛蹿上位
  截至昨天中午12时,微博上“EXO鹿晗解约”这一话题阅读量已超过5200万次,讨论量也超过23万,占据微博热门话题榜的首位。另一鹿晗相关话题“鹿晗在哪儿我在哪儿”也一度进入热门话题榜前四,阅读量超过1300万。六成网友支持其回国发展。
  鹿晗断然离去
  微博发声:我回家了
  昨 天早上,“鹿晗要和SM解约”的消息被确认。对曾经一手造就自己的韩流娱乐帝国SM公司,鹿晗和曾经的队友吴亦凡一样,采用了最激烈的解约方式“一纸诉 状,告上法庭”。理由大致为:1.SM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2.对中韩成员差别对待;3.资源分配不合理;4.身体在高强度工作和压力下出现病症。
  昨天下午,鹿晗在微博首度发声:我回家了。
  网 友总结道:从2008年至今,短短6年时间,年轻健康的鹿晗除红透半边天,竟然觉得自己“一没前途,二没钱途,三没尊严,四没自由和健康。这SM公司每月 都要出走一个艺人的节奏果然很有‘内涵’。”对此,SM公司中国区工作人员表示:“刚知此事,不了解具体内容,从未听韩国公司说过鹿晗有解约想法。”不 过,由于鹿晗一向被视为EXO在中国地区的“人气王”,此次鹿晗的离队也令该组合在中国地区的发展雪上加霜。
  解约早已有端倪
  有行家指出,自从吴亦凡今年5月15日成功和SM解约后,“吴亦凡模式”已成为典范,搜索鹿晗近几个月来的活动轨迹基本上也是又一轮的复制:“回国活动突然离队,爆出健康状况不佳,粉丝拍到排队看病,提出解约。”
  9 月,EXO在长沙录制完“芒果卫视中秋节晚会”后,鹿晗没有跟随大部队行动,被传“连夜跑路”。之后就传出,鹿晗因病请假休息并缺席EXO的泰国巡演。其 间,又有媒体爆出“鹿晗因过劳生病,被医生强制要求静养”的传闻,也有粉丝拍到了鹿晗在北京医院排队看病的照片。不过,EXO在北京的演唱会,SM公司就 宣布“鹿晗确定出席”。之后,鹿晗如约现身EXO北京演唱会上,但图片清晰可见他左眼至左半边脸的浮肿。
  内幕陆续被爆
  “被刻薄+被无视+被耽误”,你还能淡定地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吗?
  很久之前的韩庚、数月之前的吴亦凡、如今的鹿晗陆续出走韩国SM公司,其内幕爆不停,粉丝也有各自的看法,有人支持偶像“寻求更好的发展”,有人责备偶像“还没来得及报恩,就把一手捧红你的母公司害得股价暴跌”。这是个说不清的两难选择。
  其 实,鹿晗离队在圈内早有传闻。因为,虽为“队内人气王”,但鹿晗以及其粉丝都一直认为,SM公司从来都不重视EXO中的中国队员。首先是收入分配不公,据 知情人士爆料,鹿晗虽然受欢迎,但“收入并不如其他韩国队员,甚至生病了请假都不准”。其次,在中国、韩国曝光的一系列综艺节目上,EXO的韩国队员都有 精准的镜头落点,但身为中国队员的鹿晗乃至之前的吴亦凡都明显“被忽略”。
  再次,SM公司只想留着鹿晗在队内继续走穴赚钱,榨取最大的商业价值,并不热衷为其谋划长远发展,这导致鹿晗眼睁睁丢失了“多个中国国内电影、电视台的邀约”。知情人称:“除了出演《重返二十岁》中的一个小角色,鹿晗基本上就没有机会,更别提发展空间。这让小鹿彻底寒了心,认识到一手打造他的SM到头来只把他当摇钱树,连水都不愿意浇了。”相比之下,前队友吴亦凡解约后在国内风生水起,演唱《小时代3》主题曲,接拍《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和《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吴亦凡回国后的发展成绩更加让鹿晗“去意坚决”。
  前尘往事被翻出
  “养育+机会+捧红”,没有SM你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美男子”吗?
  翻 看鹿晗的简历就能发现,生于1990年的北京纯爷们天生就和娱乐圈有着说不清的缘分,2008年,他独自前往韩国留学,并在首尔街头遇到了SM的星 探,2010年签约成为其旗下练习生。日,他通过EXO官网公开写真和预告视频与公众见面,并于日,以EXO组合成 员身份正式出道,在组合里担任主唱、领舞、门面担当。2013年知名度迅速上升,2014年出演电影《重返二十岁》。
  鹿晗的发展轨迹很清晰,如果没有SM这个平台,他基本上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的代表作品和演出,更谈不上曝光率。因此,也有人叹息道:“如果没有SM,你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美男子’吗?”
  头评:两难选择何难之有
  是 留下报恩,还是插刀出走?要占领道德高位,成为“委曲求全的摇钱树”还是要“忘恩负义但力求更好地发展自己”?24岁的鹿晗今天遇上两难的选择,这应该也 是如今职场上不少年轻白领可能面对的难题。当所在的平台已经不能提供发展动力,当玻璃天花板已经制约个性的伸展,回首过往恩情,仰视万里晴空,你如何选择?
  其实,这并非“非此即彼”的问题。放在漫漫人生长路上看,这个选择今天也许对老东家是一个伤害,但风水轮流转,没准多年之后,已顺利成长、鹏程万里的你也可以回首拉老东家一把。年轻,本来就有无限可能;而人生,就是一个俄罗斯转盘,永无定局。何必要用所谓占领绝对高度的道德枷锁来桎梏无限的生命力?反目成仇,只能说明双方都“不上道儿”。
  所 以,鹿晗出走股价暴跌也不过一时风向逆转,这不代表“永远”。能够扶上马、走一程的娱乐帝国,摒除“急功近利”之名事小,广结善缘、他朝山水相逢,娱乐事 业江山永固为大。在此我们无意再贬损当初某某经纪公司刻薄艺员、践踏他人艺术生命,要知道在签约的那一刻早知道这厮就这副德行了。但也奉劝某些以快速榨干 艺人剩余价值、赚大钱的娱乐大鳄“修修人品”,毕竟涸泽而渔的苦果是要你自己买单的。
责任编辑:NL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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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吴亦凡鹿晗与SM和解,但真的自由了吗
不过据知情人士称,未来代表鹿晗、吴亦凡方面的律师还会跟SM方面继续进行磋商。鹿晗和吴亦凡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可谓是零阻碍了
鹿晗工作室声明
吴亦凡工作室声明
  (阿辉/文)
  新浪娱乐讯 7月21日,鹿晗、吴亦凡的工作室前后脚发布声明,公布了两人起诉韩国SM娱乐公司专属合同无效一案以和解的方式终止。至此,持续近两年的合同纠纷终于结束。不过,这当中还有很多疑问,吴亦凡、鹿晗真的自由了吗?他们自由的代价是什么?两人的措辞又有什么值得推敲之处呢?
  事件梳理:吴亦凡、鹿晗起诉SM手法,与韩庚如出一辙
  2014年5月,EXO中国籍成员吴亦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法院判决他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同年10月,鹿晗也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与SM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无效,采用的诉讼方法与吴亦凡相同,而且为两人进行诉讼的律师也是同一人。
  三人虽没有抱团,但解约的方式如出一辙,而且与黄子韬的情况有明显的不同。黄子韬于去年4月离开SM公司和EXO,银行账户上还有SM公司支付的预付金,而且,此时的SM公司已经经历了韩庚、吴亦凡、鹿晗三位中国成员的出走,不再像当年对鹿晗的出走那样“意外和困惑”。
  也就是说,吴亦凡、鹿晗的诉讼能够得到和解的结局,很重要的是他们及早地把握了主动权,以原告的身份将SM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而且诉求是“专属合同无效”。一般来说,艺人想在合同期未满前与公司解约,是要承担高额违约金的,但”专属合同无效“的前提是认为合约无效,如此,可以看出原告律师规避高额违约金的用意。
  而且,采用这一诉求还会对其他案件造成影响。2014年底,韩国媒体报道,中国某化妆品公司在用鹿晗形象进行宣传时使用了其在SM公司作为EXO成员活动时的照片,SM公司表示这些照片属于公司,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如果鹿晗对该化妆品公司侵权使用照片提供了任何帮助,也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合约无效”诉讼成功,也会在这样的后续案件中,形成对吴亦凡、鹿晗有利的影响。
  自由的代价:两案并做一案 和解条件一致
  据新浪娱乐了解,吴亦凡、鹿晗先后提交诉讼后,韩国法院认为两案性质相同,决定并为一案,而且采取居中调停的方式劝告和解。据法律人士介绍,即使并为一案,两名原告也可能获得不同的诉讼结果。但新浪娱乐独家获悉,两人其实得到的是同样的和解条件。
  调停一共经过了8轮,达到如今的和解结果,具体是怎样的,不妨先看一下被告方SM公司的说法,在该公司对媒体的声明中,透露出两个要点,一是“鹿晗和吴亦凡与SM公司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有效期到2022年止”,二是“SM公司将以委托管理权的方式管理鹿晗和吴亦凡在日韩以外地区的演艺活动,吴亦凡、鹿晗需要给SM Ent。相应的收入分配”。
  尽管达成协议的条件有保密协议,但有法律人士向新浪娱乐分析,法院提出的最新和解方案一定是双方各退一步,就新浪娱乐了解,此前SM曾提出要求2亿人民币违约金,此条件一度被接受,但SM又反悔要求取得鹿晗、吴亦凡今后收入的50%以上。可见,此次能达成协议,代价不会小。
  另有消息称,和解方案的分成比例可能在30%左右。不过据知情人士称,未来代表鹿晗、吴亦凡方面的律师还会跟SM方面继续进行磋商。不管代价有多大,如同两份声明中所言,鹿晗和吴亦凡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可谓是零阻碍了。
  玩味的措辞:吴亦凡严谨 鹿晗更清晰
  三则声明发出后,吴亦凡和鹿晗在措辞上的一些区别颇值得玩味。在自由演艺工作区域的表述上,鹿晗的说法是“将按照现有模式在中国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吴亦凡则是表明“在世界范围内(日韩地区除外)拥有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及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经济业务的全部权利。”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吴亦凡和鹿晗拿到的是相同的结果,那么可以判断出,两人只是在措辞上选择了不同的侧重点。
  同样是宣布官司结果,吴亦凡和SM公司都是以“终止”来说明官司的结果,而鹿晗则开宗明义写的是“和解”,而且对案件的过程也有一些描述,相对来说,鹿晗的表述更为清晰。
  在自由开展演艺工作方面,吴亦凡与SM公司的表述也是一样的,可见原告与被告达成的结果就是这样的,但为什么鹿晗却只说明“在中国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呢?这或许与两人近期的演艺发展规划有关,鹿晗可能更强调国内工作的核心地位。
  总的来说,虽然两人得到的是有限的自由,但终究是挣脱了原有的发展桎梏。电影圈里从来不乏小鲜肉修炼成大演员的故事,不知道吴亦凡、鹿晗会不会奋斗出下一个传说呢?(阿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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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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