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清末太平天国穿越小说的小说 推荐一下

   曾经在某个贴子中看到提及太平天国,有人把忠王李秀成比作西汉卫青,英王陈玉成比作霍去病。但马上有人在下面轻蔑的说,不过是两个农民土匪罢了。但我却以为不然,两人出身布衣,手提三尺宝剑,从小兵做起,直至位极人臣,成当世之英豪,是何等的风流,而且和西汉王朝蒸蒸日上的地位不同,他们所处的乃是清末乱世,倚身的阵营也在一步步日暮穷途。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才是具有古风的大丈夫。   小女子的拙笔,从侧面描写一段铁马峥嵘的历史,白烂的无以复加。  发到煮酒,心中真是忐忑不安,因为在我写这篇小说之前,对太平天国的了解也不过是中学课本水平,而故事发生的地点南方我也是只在大学期间走马观花的游历了十几天。实在是自不量力,天涯高手如云,这篇小文自然是入不得各位的法眼。只希望能够对小女子不惜赐教,纠正下文中的错误。   黑云压城城欲催  
提要:金陵古城的覆灭   清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天国葵开十四年。   太平天国天京沦陷,湘军统帅曾国荃部进驻天京。   六月十八日。   赵烈文骑着马缓缓的行进在金陵城中,这个六朝的金粉古都,曾经繁华了几个世代的石头城现在正沉湎于战火后的混乱和残破中。   因四处焚烧王府和民房所产生的黑烟涂鸦了清白色的天空,却又压下来,黑云压城城欲摧。空气中除了硝烟,还有血腥和腐肉的气味。自十六日城破才不过两日,但金陵城已经尸体堆积无数了,曾经声色绮歌的秦淮河里塞满了尸首,大街小巷的土地全部被鲜血浸润得成为了棕褐的颜色。由于天气炎热,尸体很快的变得腐烂起来,虽然这股气味现在还是隐隐约约的,但在曾国藩手下做了九年幕僚的赵烈文相信,几日以后,如果自己不说服九帅曾国荃采取必要的措施,这股味道会强大的把曾经纵横江南的强大湘军全部吞噬。   “惠甫兄,你如果想去城中转转也不是不可以,却要带上些骁勇的亲兵侍卫,要知道,长毛的余党还在,而我率领的湘勇万一有不认识先生的,也恐怕于先生不利!”临走的时候,九帅曾国荃亲切的呼着他的字,并给他拨来了二十名亲兵。   赵烈文的马蹄跨过一支残臂,看得多了也便变得熟视无睹。这只胳膊的主人生前应当是一名年越花信的女子,便是即使脱离了那女子的躯干,手臂也依旧白皙柔韧。只不过手掌上的小指已经让人砍去了,赵烈文推测那上面应该在不久之前佩戴着一枚戒指。   在城中走的越久,赵烈文越开始感到这二十名亲兵的重要了。曾经军纪严明,纵横江南,一次次战胜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发匪的湘军,现在却已经变成了一群抢劫财物,奸淫妇女的乌合之众。很多湘勇推着小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车上堆得满满的,即使蒙蔽着布,也遮盖不住劫掠来的财物。他不时看见身穿湘勇军装的官兵,三五成群,以一种带着游戏兴奋的态度杀着人,甚至他们的长矛顶端,有些竟然穿刺着婴儿的尸体。他们也在打量着他,似乎在揣摩着他身上是否携带着财物,却在眼光扫向他二十名身体健壮的亲兵时目现悻悻。   赵烈文一边走,一边不禁眉头微皱,但却无法上前制止。他在心中宽慰着自己:湘勇的战斗力天下皆闻,虽然现在军纪不整,却也是胜利后的必然,而且,这些城中的百姓,依附逆党十一年之久,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也算咎由自取。   转眼间到了鸡鸣寺,却见这座千年的古刹依旧躲不过战火。火焰和黑烟在这座康乾盛世的行宫上空弥漫,观音的塑像被拖了出来,就连康熙皇帝手书的“古鸡鸣寺”的匾额也被毫不在意的扔在了一旁。   赵烈文叹息一声,却也无能为力。他走了这一程,已经把城中的情形判断了个大概。心里正打着回曾国荃的行辕如何劝九帅整顿手下的腹稿,却见一群官兵嬉笑的拉扯着一名女子。那时正是夏天,女子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天青色上衣,左臂显然是受了伤,鲜血不断的从青色的底子上渗出来。她拼命的挣扎着,在挣扎的过程中被撕扯得露出一大片白皙的皮肉。众官兵看见如此春色,哪有放过的道理,都是一拥而上。   赵烈文欲言又止,身为被儒家礼教浸染多年的他雅不愿见到这种伤人伦的事情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但他更加不想因为这件事给自己带来麻烦。正欲拨转马头,突然听见一个常州的口音叫着他的乳名:“来求表哥!”   赵烈文是江苏常州人,但久在湘军的大营,耳中听到的都是湖南话,这一来乍听见乡音本来就很意外,等到他辨别出那熟悉的家乡话居然喊得是他的乳名时,便更加震惊了。   正在狐疑之中,只见被官兵包围着的女子奋力挣了出来,向他伸出了双手:“来求表哥,我是容秀呀!”   容秀?记忆中瞬间清晰的显出了一张梳着丫角的清秀面容。陈容秀,他的姑表妹,记忆中那个少女的形象和眼前这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惊人的重叠起来。赵烈文抽了一口凉气,急忙对还在撕扯着女子衣服的官兵说道:“各位营官行个方便,这女子是我的一位亲戚。”   这些官兵均是欲火正灼,哪里听得进去他的话,当下依旧是拉扯着那个女子,而且有的人口中已经用湖南话不干不净的骂了起来。   赵烈文不禁暗暗担忧,对方的人数却是和他所带人马相仿。如果火并起来,在这种局势尚不稳定的情况下,是极易出乱子。但那女子如果是他想像中的那人,却是非救不可的。他心中飞快的盘算着念头,却是除了武力解决并无良策。   正在这时,只听见一个声音高声的叫道:“惠甫兄,你怎么在这儿?”此人一边说,一边从人群中走来,施暴的官兵均是住手作揖不迭。   赵烈文认出此人是曾国荃手下的总兵,统帅信字营营官李臣典,其骁勇善战,名震江南。平日里对他这个幕僚身份的读书人也很是尊敬,连忙下马一躬到地:“李镇台,这女子乃是我的一位亲戚,早年陷身金陵,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在今日得见,她也是官宦人家出身,断不会和反贼有任何瓜葛。希望镇台成全!”   李臣典的眼睛不觉向那名女子扫来,只见她低垂着头,一时看不清脸面,刚才破碎的衣服已经被她尽量拉上,虽然隐约看出那女子皮肤白皙细腻,却显得身材很是纤瘦。他有些索然的回过头,心中已经打算卖赵烈文一个人情。   “惠甫兄,这个面子我还是要给你的。”他随即面色一肃,对周围的官兵说道:“还不放人!”   赵烈文忙作揖道谢,但当他抬起头,把眼睛定在李臣典的面容时,不禁有些忧虑。那时李臣典刚刚二十七岁,身材高大健壮。以前赵烈文见到他的时候,总是感到此人精力充沛,即使几日几夜的攻城掠地也依旧是神采奕奕,但此时却在占领金陵不到两天的时间中明显的显出了疲倦。他盯着李臣典变得混沌而充满血丝的双眼和乌青浮肿的眼睑,迅速的辨别出那是酒色过度的迹象。   那些官兵虽有不甘,却也不敢违抗营官的命令。李臣典见他们样子沮丧,忍不住笑骂着说道:“这石头城一破,漂亮的妞儿还不是大把大把的,真是鳖样!”他向赵烈文一拱手,大笑着在众人的簇拥下离去了。   赵烈文看着他远去的身影不禁一叹,转身牵过马,来到容秀身旁,只见那女子虽然形容狼狈表情却很镇定。如果说,开始他还对容秀的身份有所疑惑的话,现在却是深信不疑了。因为,他的的记忆中,容秀的见识和胆量是他的父亲生前都经常赞叹不已的。   此时正是盛夏,赵烈文身上也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布衫,他只有脱下来,为容秀披上。放眼四周瞽乱败落的景象,不禁深深叹息。   赵烈文想询问容秀这十来年的情况,却是欲言又止。想她这些年陷身于贼,肯定是清白不保,又怎能在众人环绕之下贸然的开口相问。   回忆十二年前,容秀父母双亡,前来依附自己,而自己也刚刚丧父,正所谓相依为命。兄妹之间的感情本来就极好,又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更有了一种唇亡齿寒的依赖。那时候正是太平军气焰最嚣张的时候,常州城已经开始不太平了。赵烈文本来想着南京乃是一个大都会,送表妹前去避难,应该是问题不大,但谁料到从此一来竟然是羊入虎口,自己的一片好心反而害了表妹。   赵烈文这些年虽然在科举上并没有十分的建树,但依附于曾国藩门下,为他铲除太平军出谋献策的同时也长了不少见识。现在,他已经领了个七品县令的差使,只不过作为曾国藩的首席幕僚,一时离不开,也算是一惩平生志向。只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偶尔想起表妹,都会为自己当初的举动深深自责。现在乍一看见她,一时间竟然惭愧得无话可说了。   “你怎么样?”赵烈文盯着表妹的伤臂说道,那里的血已经侵润了碗口大小,而且还有蔓延的趋势。   “不妨事,只要不移动就好了!”容秀向赵烈文微笑示意,然后在他的搀扶下自如的上马。虽是左臂有伤,但她利落的动作依旧令表兄暗自吃惊。他注意到表妹的脚已经放开,而且面容也比十几年前多了几分刚毅。她显然不是第一次骑马了。   看见表兄脸上一闪而过的诧异,容秀心生懊悔,知道几年来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还是不经意的流露了出来。但是,她此时也无暇顾忌这些细小的疏忽。重要的是忠王殿下已经逃出了天京,而她也暂时安全了。  
第二章 紫阁金殿初动龙蛇  
提要:两江总督府的基础上扩建天王府   表兄牵着马一步步向曾国荃的行辕走着,容秀在马背的颠簸中向着天王府的方向看了一眼,蒸腾如蛟龙的浓烟凝固在她的视野。这座葳蕤绮丽的宫殿恐怕今后再也不会在这片土地上重现了。悲凉的心态在胸中微微一闪,却马上转化为慷慨悲歌的激愤。   远在十一年前,十六岁的她也曾经参与过这座宫殿的修建。那时的天国正是蒸蒸日上的岁月,便如同当年的天气一样属于春光明媚的三月。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癸好三年。   天王府还是曾经两江总督府的旧貌。太平军入城,可谓是秋毫无犯,即使是所谓清妖的府邸,也保持得完好。以总督府为中心,扩展了十里,全部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工地。而天王要自己的臣民弟妹们做的,便是把这方圆十里的土地全部变成他一个人的府邸。   男人们大多打仗去了,建造府邸的任务便主要落到了城中妇女的身上,便是尚未及笄的容秀也被征用了过来。   容秀自小便懂得身为女子需要贞静,哪怕是假装的贞静。虽然她的心是飞扬而跳脱,不想受任何束缚的,但在表面上却做到了人前的寡言深沉。她在踏上这片神奇的工地前,便是笃定着这样一个处世的态度,但此刻,站在天王府破土动工的工场上,她却感到自己十六年来的信念被整个颠覆了。   她看见参与这场工程的大多数是女子,但她们干起来活来并不比任何男子逊色。最重要的是,她们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自由豁达的风度,生动了这些人本来平凡无奇的容颜。她们的风姿让人感到,她们并不是在做苦力,而是在快乐的干着一件成就荣誉和梦想的事业。   这些,岂不都是她容秀在内心深处隐隐想过,却并不敢过多的去思忖的梦境吗?   容秀的父亲在族中行九,是道光十五年的举人,曾经放过一任知县,干了四年便因为性格耿直,不容于世,而辞官在家静修。膝下只有容秀这一个女儿。虽然为了绵延陈家的香火,他也纳了两个小妾,却依旧得不到一个儿子。也许是为了弥补这种遗憾,他便开始象教导儿子一样教给容秀四书五经乃至诸子百家的学问。他这样做,自然遭到了族中大多数人的嘲笑,但作为无子的他来说,这样做也是为了聊以自慰罢了。   容秀的父亲曾经多次对容秀说:“只可惜你是个女孩子,要不然别说科举仕途,便是登堂拜相也不是难事!”他一辈子最大的遗憾便是没有中得进士,所以用这样夸大的说法取得精神上的胜利,但他的夸大足以在容秀幼小的心中产生出一种浮华的自得来。的确,每当与堂兄弟们一同笔试文章,她都能轻而易举的夺得头筹,欠缺的只不过是一个男儿的身体罢了。但就是这一个欠缺,最终导致了她在这样一个以男子为主体的社会中最终连自己基本的权力也无法维护,这不能不说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桩憾事。   容秀十五岁的时候,天下已经开始不太平了。从广西崛起了一股自称拜上帝会的匪徒,他们的势力已经从两广地区蔓延过来,并隐隐有了燎原江南之势。在这之前,容秀的父亲总是以吟花弄月自得,却在诗词中不时流露出怀才不遇的感慨。他所谓的静修只不过是仕途不顺的一个借口罢了,等到他知道天下即将有变的时候,便以为这或许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但是,便如容秀欠缺着一个男子的身体那样,容秀的父亲欠缺的却是才能和运气,他召集了一些乡勇进行团练,却因为组织不力而经常疲于奔命。最后,竟然累病而死。   容秀的父亲死了,在他死之前,族里的人就已经开始觊觎九房名下的产业了。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何况,容秀的父亲做了四年知县。在几次三番的明争暗斗中,容秀失去了掌控父亲遗产的权力,父亲房中所有的一切都归了一个并不成器的过继儿子。虽然钱财乃身外之物,却依旧不甘心。但不甘心又能怎样,她只不过是个女孩子,尽管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胸中的丘壑也远远胜过那些腌臜的男子,但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她又能有什么办法挣扎呢。为了让族中人的魔爪不过多的触及她的婚姻,容秀唯一能作的,便是去舅舅家依附表兄。后来,她便在表兄的安排下来到了南京,并一路走到了未来的天王府。   容秀那时候还缠着足,伶仃的小脚夹杂在一群大脚之间,不时有着笑声在她身边响起,虽然那笑声并无恶意。   “你为什么不放开脚呀?”问容秀话的人叫做宋淑常,是容秀所在工程队的队长,负责修建天王府各种材料的分配。   容秀斜着眼睛看了看她,只见宋淑常面色黧黑,身材瘦小,一双眼睛细长纤巧,但眼睛里却飞扬着善意而快活的笑容。   容秀略微思索了片刻,然后也冲着宋淑常笑着说道:“我要是放了脚,就要暂时走不了路,那不是不能给天王万岁盖房子了?”她当然是言不由衷,其意是为了讨好在场的众人,而且有意用上了这几日她刻意学会的广西方言。   与容秀一起的众女子虽然年纪大多比她要大,但都自幼生长于广西的农村,肚子里又哪有她这般心计,听到这里都是齐声喝了个彩。从此以后,众人便都开始慢慢的把她看做了自己人,宋淑常更是以队长的身份对容秀格外照顾。   过了几天,容秀跟她们混的熟了,越发感到这些人心地质朴纯良,和她平生所接触的人全然不同。本来容秀的父亲也算死在太平天国的祸乱上,她的心中对这群人最初是带着几分戒备和敌意的,但自从容秀说了几句好听的话,便很快被她们坦诚相待,她虽然有心抗拒这种亲密,却也在接触中不由自主的被她们所感化。真心诚意的友情往往是最让人无法抗拒的。   宋淑常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却已经是两个六七岁女孩子的母亲了。她与她的婆婆和女儿们都忙碌在这片诺大的工地上。宋淑常的丈夫名叫李寿成,年纪也刚刚三十出头,就在两年前还不过是广西乡下的一名农夫,每天为下顿的饭食发愁,现在却统帅着一万多人马,做了右四军帅。   宋淑常的经历太让容秀感兴趣了,于是她便问道:“你丈夫从一开始起兵便当了官了吗?”   “当然不是,就在一年前他还是一名士兵。”宋淑常说得颇为骄傲:“在天朝,只要做得好,便能够马上升官。即便是女子,也有机会向男子一样!”   “象男子一样?怎么一样?是也能当官吗?”   宋淑常点了点头,然后向她解释,因为女子毕竟不能如男子一般上阵杀敌,所以天朝开课举士,女子也能参加科考。而且跟清朝三年一次的制度不同,太平天国为读书人准备的机会更多。因为每年,每个王爷都可以在自己的生日举行考试。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有才能,也打算为国出力,便能够获得相应的官职、   一副美妙的长卷仿佛在容秀眼前徐徐展开,她自幼便被教导得喜怒不行于色,但现在,她真的为这幅美景折服,几乎要举起手拍掌大笑了。她那时还年幼,对事物的看法往往成型于一念之间。在她看来,太平天国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政权。   就在这时,一个女兵匆匆的走来,对宋淑常说道:“东王千岁派右四军帅李寿成给咱们送木料来了,他们都是男子,军帅大人叫我过来通知大家一声!”   容秀小声的向宋淑常问道:“来的人是你的丈夫吗?”   宋淑常点头不语,却显然是心情激荡。那时候太平天国的规矩是夫妻不能私下相会,就是连母子也不能随便说话的。宋淑常距离上一次和丈夫见面已经有了好几个月了,怎么能够不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不过当时的容秀年纪太轻,还不懂得这种男女情爱的事情,看到她的激动只感到暗暗好笑。   不一会李寿成已经率领着搬运木材的士兵走了过来,见到妻子,他也只是公事公办的交接了一下木料的材质和数量,并无一言片语设计私情。而宋淑常也恢复了常态,淡淡的应对着,不知道的绝对看不出他二人便是一对夫妻。   容秀暗中打量着李寿成,不禁有些失望。因为在工作的闲暇之余,她经常听到宋淑常提到自己的丈夫,有时候容秀也会有意套问宋淑常的话,虽然宋淑常并无一字提及自己丈夫的容貌,但在容秀心里已经把这个统帅一万多人的将帅想像成威武无比。而此时站在她面前的那人却身量不高,而且长的颇为秀气。他的嘴唇薄而纤巧,说话的声音也是语音轻柔。   这就是那个统领一万人马的人物吗?怎么长得象个女人般俊俏呢?容秀正想着,突然肩膀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一个十二岁孩童的脸凑在他的眼前,大大的眼睛里流溢着聪明和机灵的神采。  “郜云官!”容秀不觉失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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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个!有点意思,从女性的角度来写女性在太平天国中,应该是优势。不能妖魔化太平天国,也不能把他们写的太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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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荼蘼已尽惊梦   提要:来到曾国荃行辕   容秀骑在马上不觉微笑,但微笑中却又饱含着凄凉。那时郜云官笑起来简单而干净,谁又知道就是这个当年看似毫无心机的孩子最终背叛了他自幼便投身的太平天国,背叛了他从小就追随的忠王,也最终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呢?   “云官,快过来,东王千岁颁布命令,男女是不能随便交谈的!”李寿成冲着郜云官喊道,但是他的喝止也是温厚而柔和的。   宋淑常噗哧一声笑了:“他才十二,虚岁不过十一,还是个孩子呢!”   容秀也不禁微笑,但就在宋淑常说话的时候,郜云官已经快速的跑回了李寿成身边,他用低低的声音向自己的长官请罪,并抬起头向宋淑常瞪了一眼。李寿成微笑着倾听,他的面容中并未显出过多的责备,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下次注意!”   郜云官一言不发的点着头,显得异常乖顺。   他居然能够令这个不逊的小鬼这么听话,看来还是真的有些手段呢。容秀暗暗的想着,又努力的在那幅黧黑的面容中寻找着杀伐决断的威严,但最后,她还是失望了。   那时候,郜云官站在李寿成左边,而后来在苏州被郜云官杀掉的谭绍光便站在他的右边。两个少年如同两株早春里的杨树衬托着后来的忠王,如果时间永远定在那一刻该有多好呀!   胯下的马依然不快不慢的走着,在容秀的记忆中,南京城还从来没有这样乱过。她骑在高高的马背上,衣衫不整,不时有着清兵装束的人向她射出猥亵的眼光。要不是顾忌着表兄身边二十个身强体壮的士兵,这些人早已动手抢人了。容秀鄙夷的看着这些人,又一次感到自己当初投身太平天国的选择并没有错。   不一刻到了曾国荃的行辕,容秀认得这里曾经是忠王的堂弟侍王李世贤的王府,她在做忠王府检点的时候是经常来的。这也许是天京保存最好的房子了,因为它被庇护在湘军九帅强大的羽翼之下。   容秀在表兄的搀扶下下了马,跟在他的身后慢慢走进了这座院落。门口的照壁已经残缺了一半。没有了影壁的遮盖,从这里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到东西院各四进的房屋,而前后两进之间各有一道长廊相连。   就在这时,容秀突然看到一个人在卫士们的簇拥下从正屋中走了出来,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容秀很快便从此人的举止和气度上判断出他就是曾国荃。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对面这个人身上仿佛有着自己亲人的血腥味道,强烈的仇恨和恐惧瞬间化作了腾腾升起的杀意。她紧紧的握紧了双拳,却因为左臂的疼痛不由自主的颤抖。   好险,她暗自提醒自己,却把手臂背到了身后,左臂的伤处由于刚才的使劲又绽裂了开来,她感到脉搏在伤口中突突的跳动。   “惠甫兄,”曾国荃的眼睛在他二人的身上一扫,笑着说:“你好大的本领,才出去这么一会就带回个小娘子来了!”   “九帅休得开玩笑,”赵烈文正色说道:“这位女子是我的一位亲戚,早年陷身于贼,不意在此得见!”   曾国荃点了点头,口中称罪,眼睛却不由自主的在容秀身上如利剑般盯了一眼。容秀低垂着头,身体还在不由自主的颤抖。曾国荃随即放松了警惕,看来,这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民间女子。他收回了目光,举步向外走去。他要亲自踏上天王府的土地,去寻找传说中洪秀全藏匿的宝物。   “九帅,”赵烈文走上一步说道,虽然曾国荃身边侍立着诸多亲信,但这件事迟早要得罪他们,索性当着这些人的面把事情挑明:“城中抢劫、杀人和强奸民妇的现象太严重了。官兵们惩治长毛。这本来无可厚非,但现在他们却连平民百姓都不放过。这样下去,我恐怕民心有变,而且朝廷上的物议也不利于大人!所以我在这里恳请九帅约束手下之人,不要再这样下去了!”   曾国荃眉头一皱,还未答言,他身后亲信们已经不耐烦了。这些人都是在金陵城的浩劫中发了横财的,现在他们只是唯恐横财发的不大,听到赵烈文的建议要断了他们的财路,焉能不怒。这些军官都是出身行伍,性情粗鄙直率,立刻在赵烈文话音刚落的时候便破口大骂了起来。   赵烈文却也并不恼怒,他沉着的站在这些人对面,只是把询问的眼光投向了曾国荃。   “好了好了,都给我闭嘴!”曾国荃一摆手,身后的众人立刻鸦雀无声。他笑了笑说道:“惠普兄,你过虑了,弟兄们拼了性命打下南京城为了什么?不拿点发匪的财物他们又怎能替我卖命?城中百姓依附逆匪数十年,被杀被抢那是活该。至于朝廷的物议吗,”曾国荃狞笑,尖利的白牙闪现在黑色的胡须之后:“老子一刀一枪在前方拼命,还轮不到那些躲在朝廷里的书呆子指指点点!”他这话说到最后,把赵烈文也有意无意的扫了进去。身后侍立的亲信们都是颜色稍霁,有些人甚至随声附和了起来。   赵烈文还想继续劝说,但曾国荃显然已经不耐烦了,他摆了摆手:“惠普,我还有要紧的事情去做,有什么话改天再说!”   曾国荃说罢快步走向了门口,他在容秀身边经过,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身形单薄的女子。他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的女人曾经下了多大的努力才把心中翻滚的杀意压下。   赵烈文长叹一声,对容秀说:“咱们进去吧!”容秀默默的跟随在表兄身后。穿过长廊,她讶然的发现枋梁上的彩画都还在,曾国荃的吉字营这些天全都忙着抢劫杀人,主帅又是个不拘小节的人,所以这些绘制着天朝臣民渔、樵、耕、读的图画并未损毁。画中之人均是太平天国装束,或身背长发,或用红巾裹头。那些人在画中安详喜乐,浑然不知人间早已换了天地。   “表妹!”赵烈文看她并没有跟上,便轻声的催促。容秀决然的把头低下,默不作声的跟随在表兄身后。过去种种便算前世吧,重要的是现在她必须活下去。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她豁出去忍受各种屈辱,便是为了答应过忠王千岁活下去。   赵烈文的居处在东边的一间厢房,原来是侍王办公时休息的场所,所以,它和隔壁主屋的墙壁之间有一道小门。那间侍王曾经的办公地点现在住得便是曾国荃。   进得屋来,赵烈文扶着表妹在床边坐下,这里容秀未曾来过,但能够想像得到,清兵占领这里之前四处都应该装饰着一片金黄。现在,屋里的主人换上了谨慎的赵烈文,当初豪华的陈设便均已不见。   赵烈文担忧的望了望表妹受伤的左臂,轻声询问:“要不要让我请来军医为你诊治?”   容秀笑着摇头,她说:“表兄,不忙,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身体肯定不能支撑剜肉的医治,能不能麻烦表兄给我拿来点吃的!”   赵烈文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粗心,他急忙答应着向门外走去。   容秀却又叫住了他:“表兄,最好是稀粥之类,因为我的胃肠实在受不住坚硬的食物!”   表兄刚一走出屋子,容秀便再也支撑不住身心的疲倦,她把脊背靠在床背上,想假寐一会,但竟然沉沉入睡了。但是,两日来惨痛的经历并没有因为她的睡着便放过她,这些不堪入目的画面化为了梦魇继续钻入了她的梦境,直到她被人轻轻推醒。   “表妹,表妹!”容秀费力的睁开眼睛,刚才的小睡并没有让她疲惫之极的身体得到休息。她看见表兄担忧的表情和表兄瞳孔里自己泪流满面的脸。   这时候,她闻到了一股久违了的粳米清香。容秀笑了笑坐直了身子,用手背擦去脸上的泪水,说道:“谢谢表兄赐饭!”   赵烈文不禁心酸,心酸之余更是愧疚,他双手捧着粥碗送到了容秀眼前,容秀接过,喝了起来。   多少个月了,似乎从天气还寒冷的时候,她就再没有吃过一粒粮食。曾经天京一度老鼠成患,但当连老鼠也找不到一粒粮食的时候,它们便统统的落入了人的肚子。草根,树皮,甚至被天王美其名曰的甜露,她都曾经吃过,最饥饿的时候,她恨不得吃掉自己的手指。   久违了的米香连同着粥碗上浮起的热气把她包围,容秀感到自己重新成为了一个人。饥饿在炖得糯烂的粳米落入肚子的那一刹那猛然升起,似乎有一只手从胃里伸出来,向碗里的粥抓去。她真想把碗中的粥一口喝干,却还是用力控制着自己,小口小口的抿着。   她慢慢的咽下了最后一口,然后把碗放下,那表情中流露出的强烈不舍令对面的赵烈文更加酸楚。他迟疑了一会才说:“要我请军医吗?”   “不用,”容秀笑着摇头,她的眼睛因疲劳而微陷,却依旧是神采夺目,“我这些年也曾经学得了一些医术,自问不比那些庸医差,只是胳膊使不得力气,却要表兄相助!”
  角度不错,呵。。。    -------------------  经世致用读书群,
  是架空历史小说吗?主人公是现代人吗?
   第四章 沈腰潘鬓消磨   提要:兄妹二人叙旧   容秀说完这些话后,赵烈文想了想便也同意了。随军的医生是男子,他当然不愿意让表妹的身体被他人见到。当下去屋外向军医讨要伤药。   赵烈文为容秀拿来了伤药和白布,发现表妹已经把衣衫解开,露出一条白色的臂膀来。他当下低头,把拿来的东西放在桌子上。   “还要麻烦表兄端来一盆热水!”   赵烈文急忙转身端水,等到他回到屋中,已经压制住了窘迫。他向表妹臂上伤处看去,虽然他早有准备,却也不禁吃惊。只见表妹胳膊上竟然仿佛被人硬生生的切去了一块肉,而且因为处理不当和天气炎热的原因表面已经开始化脓。   容秀洗了手,便用力挤着胳膊上的脓血。她虽然疼得嘴唇微微翕动,却依旧保持着面容的平静。赵烈文想去相助,可他虽在军中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却不懂医术,一时不知如何下手。他心疼之余暗下了决心,一会儿有了时间,一定要劝说九帅再不要为难城中百姓。半晌,他眼见容秀已经把伤口处理完毕,上了药,也重新穿上了衣服。   赵烈文心中惊讶,看她处理伤势的手法异常娴熟,回想起自从邂逅容秀的一系列细节,心中着实困惑。他想了想说道:“表妹的胆子这些年历练的倒是大了呢,以前我记得你就是看见树上掉下来的虫子也会吓的大叫的!”   容秀此时累的筋疲力竭,正靠在床背上瞑目微喘,听到表兄这话却睁开了眼睛。她的目光中疲倦中带着几分讥诮,在赵烈文的面上一扫,然后说道:“表兄是想问我这些年的经历吗?不瞒表兄说,我这十年来一直在天朝做事,天京陷落前是忠王千岁驾前的检点!”   赵烈文的头顶似乎打了一个霹雳,他在这之前也曾经寻思过表妹这些年的经历,但他设想的最坏结果不过是失身受辱这样的局面,谁曾想到表妹身为女子却依附了反贼。赵烈文这些年虽是文员,却随着湘军转战南北,成为了曾国藩最器重的亲信之一,可谓为剿灭太平军出尽了力气。他这样做除了因为身为男子建功立业的野心之外,内心深处也有隐隐为表妹复仇的念头。没想到多年的奔波换来这样一个结果,他震惊了半晌,才迟疑的说道:“你以后想怎么办呢?”   “我告诉表兄,自然是要听凭表兄处置,只是,我现在好困!表兄,你就是要告发我,也让我睡醒了再说好吗?”容秀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口气已经不知不觉恢复了十一年前小女儿向兄长央告的娇态。倦意袭来,容秀索性躺倒在表兄的床上,竟然一头睡去了。   这时候,赵烈文刚刚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他走上一步还想继续劝说,却见表妹已经瘫在了床上,鼻息的均细分明显示她已经睡着了。   赵烈文摇头苦笑,表妹苍白的面庞因熟睡而变得异常脆弱,刚刚用意志支撑的顽强全然不见,似乎她又变成了当年那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在父母双亡,倍受同族欺凌的状况下投奔自己。   那时候的表妹纤弱稚嫩便如池边的细柳,细巧的唇配在失去血色的脸蛋上,倍加惹人怜爱。别说是有着兄妹的情义,便是普通的男子也会因为她的美貌和柔弱而顿起保护之心。   如今的表妹比起当初还要一无所有,她唯一能够倚靠的便只有自己了。赵烈文盯着表妹瘦削苍白的脸蛋,暗暗下了决心,只要表妹不再和长毛有瓜葛,他便是拼了命,也要保护表妹周全。   容秀这一觉,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午时才醒了过来。她好久都没有这般毫无顾忌的熟睡过了,试着活动了一下胳膊,发现伤势已经轻了许多,浑身的精力也因为这一觉恢复了不少。表兄并不在房中,但身边的几案上却放着几件干净的女装。   她急忙拿起衣服走到床背后匆匆换上,想不到表兄这样细心,居然还记得她当年爱干净的习惯。容秀对表兄的儒慕之情油然而生,虽然表兄现在曾国藩的幕下,但不管怎么说,除了忠王千岁,表兄总是她生命中第二个重要的人。   由于在夏天,屋子里显得很是闷热,她走到窗前,轻轻的把窗户推开了一条缝。天王府的黑烟依然孤悬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天际,只不过比起一天前,它的威势减弱了很多,甚至隐约透露出一股哀怨的袅绕来   容秀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感慨。她突然想知道,十三年前,在广西耕田的忠王亲手烧毁自己的三间草房,只不过为了一餐的饭食而跟随金田起义的太平军走出乡下,当他最后一次回头凝望自家房屋焚起的黑烟时,心中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   正午的阳光格外的刺眼,窗外的土地本来是侍王府的花园,但现在却已经寸草不生。就连曾经悠闲着金鱼的池塘,那些名贵鱼种便早在池水干涸前进入了人的肚子。窗户虽然只开了一条缝,但闷热的空气却夹杂着血腥和烧焦肉体的味道扑面而来。她猛然关上了窗户,身体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剧烈举动而重新变得无力,心情也随之化为悲凉。   不过,容秀又勉强笑了,因为忠王千岁还在,有了他,天国便还有浴火重生的希望。   有人在门外轻轻的叩击了几下,容秀“哎”了一声,门被“吱呀”的推开,表兄快步走了进来。   “醒了吗?饿了吗?胳膊的伤可曾轻了些?”赵烈文关切的问着,他的眼中闪着喜悦的光芒,令容秀禁不住心中颇有些不是滋味。十一年彼此毫不知情的岁月横在曾经亲密无间的兄妹二人之间,当容秀重新获得这份感情的时候,不无感慨的发现,表兄对自己的亲情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有半分褪色。   “嗯,是有点饿了!”她的话语马上使表兄忙碌起来,不到片刻,她的面前便又出现了一碗宝贵之极的粥饭。   “表兄,真的要谢谢你,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如此关心过我了!”喝完了粥,容秀微笑着说,但她温婉的表情却令赵烈文险些堕下泪来。   “唉--”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总归是表哥无能,才让你身陷贼营!”   容秀的脸色变了一下,脱口说出:“成王败寇!”她说完后便倔强的闭上了嘴,而赵烈文也感到自己一时的失言,兄妹二人相对而坐,都是沉默良久。   最后,还是容秀先开口询问:“表哥可曾娶了邓家的小姐?这些年下来我也应该有了侄子侄女了罢?”   “你走的第二年我便成婚了,你嫂子现在常州的老宅,而且,现在我已经有了三个小子了,只是还没有女儿!”提到儿子,赵烈文不由得笑逐颜开。僵局顿时被打破,二人都竭力的抓住了这个题材交谈了下去。   谈了一会,这个话题中的内容已经枯竭,兄妹二人虽然还在说着话,却都敏感的发现叙旧应该已经叙完。   赵烈文想询问表妹这些年的经历,却不知道从何说起,而刚才那句无意中的话语又似乎触动了表妹的禁忌。他想了一会才问道:“徐九怎么样了?”   “徐九?”容秀竟然想了片刻,随后,她颇有些惊讶的发现,自己杀掉的第一个人在记忆中竟然只剩下一个淡淡的影子了。   那是清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天国壬子年十一月间的事情。   为了避免可能到来的兵祸,刚刚入了冬,赵烈文已经准备送自己的表妹到南京的亲戚家避难,但是,他本人并不想离开常州。他对这场巨变打算做出了一种静观其变态度,但这种态度却万万不能拿心爱的表妹冒险。   于是,他为表妹购买了骡车,还派了家中年近四旬的老仆徐九护送。他算着骡车的脚程走官道应该是三四日便到,而且派来护送之人徐九又是赵家世代的仆人,自然是可靠。   容秀那时候从未出过远门,只得躲在骡车里,事事都听从徐九安排。这一路开始的时候,虽然路途中四处都是流民,却也太平,但行到丹阳附近,遇上了一股支援长沙会战的官兵,当下不容分说便征用了容秀的骡子。   容秀那时候年轻气盛,便想挺身与他们理论,却被徐九拼命拉回。   “表小姐,可使不得呀,那些人都是不讲道理的。平时欺男霸女惯了,他们只抢走了骡子,没有再为难。说实话,我真是谢天谢地,”   徐九说得很有道理,容秀只得恨恨而回。距离南京还有一半路程,她低头看了看自己伶仃的小脚,随后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让徐九去买马骡。   她那时候才刚刚十五岁,虽然自诩学问见识超凡,却大多数只是纸上谈兵,在她的眼中,徐九是表兄派来的,自然会如表兄一般的可靠。   徐九掂了掂手中的银子,沉沉的重量坠着他的手,有种决然的快意直通到心脏深处。他偷偷的打量着容秀年轻而轻信的脸。这时候,他眼中的贪婪是表露无疑,只可惜,初涉人世的容秀却全然没有看出来。   第五章 十年一梦泯恩仇   提要:两小无猜的邂逅   容秀错就错在拿出那锭价值不菲的元宝时,态度过于随意了。她的行为让徐九很快的判断出这个柔弱的,没有力气保护自己的女孩子身上还应该有更多的钱财。他的心中也曾有过片刻的犹豫,但沿途兵荒马乱的情势却在瞬间壮了他的胆子。乱世本来就能够促使人的道德感沦丧,于是徐九也开始在这份预想中的财富前垂涎了。   当下徐九不动声色,却把骡车赶出了官道,是越走越远。到了暮色西沉的时候,自然是错过了宿头。他对容秀解释说,兵荒马乱,官道变迁,现在却需要在荒郊野外露宿一夜。可怜容秀,自小便从未出过门,自然是对他言听计从,哪里想到这个表兄深为信任的老家人竟然心怀鬼蜮。   旷野中的夜晚真是极冷,容秀躲在车中,把所有的衣物都搭在了身上。黑暗中只听见寒风拍打着骡车布帘“扑扑”的声响,四下里竟然再无其它杂音。她知道徐九便守在车外,心中颇为这种情势感到隐约的不安,到了戌时才朦胧的有了睡意。   突然间,她在睡梦中感到两只冰冷的手在身上乱摸,容秀被猛的惊醒了。粗重的喘息喷在她的面上,她什么也看不见,却从身边那令人惊恐的声音中觉察出了熟悉的痕迹。匆忙之间来不及细想,容秀向外一冲,掀开了骡车的布帘,跳下了车。   其时明月悬空,星河澹澹,照得四下一片浅浅的银色,只有东边的一片树林,仿佛蹲踞着黑色兽群。容秀察看骡车的四周,果然没有徐九的踪迹,她的心中猛然明白了什么,拔脚便向东边的小树林跑去。   她缠着小脚,跑了不到片刻便已经无力,听得背后沉重的脚步声迅速迫近,心中又是害怕,又是悲愤。   容秀很快被徐九追上,她被猛然推倒在地。娇嫩的脸颊擦过一块石头的尖锐,她还没有来得及感到疼痛,两只手便伸到了她的衣内摸索起来。   “快把你的钱给我!”   徐九冰冷的手接触到少女温暖的胸怀,手下莹润的肌肤不由自主的战栗,他猥亵地笑了起来,性欲突如其来的高涨,连对金钱的渴求都暂时退后了。   由于背着光,容秀看不见徐九的脸,只听见他狂乱的声音夹杂着喘息充斥在耳边。她想着挣扎,却被压制着动弹不得,无力的感觉从肉体蔓延到内心深处。背后抵着的土地阴冷而潮湿,便是隔着一层棉袍也能感觉得到。   她终于叫起来了,那是一种无法控制的类似哭嚎的声音。四下里安静无比,唯有风声应和着她的哭叫。但徐九显然惊慌了起来,他干得本来就是违背良心的事情。   “不许叫!”他贴着她的耳朵说。   容秀并没有听从他的话,还在嘶声力竭的叫着。   一记重拳砸在容秀的头顶,脑浆在颅内振荡着,那种激烈冲撞的感觉令她恨不得头顶裂开一条缝。疼痛、恐惧和羞愤令她叫得更加大声,那时候,她已经完全失去了任何自制。   “放开她!”一个清脆的湖北口音从身后传来,徐九直起了身子,并回过头去察看。   陷在狂乱中的容秀并没有听见那个声音,她突然感到,压在自己身上的力量轻了。几乎是出自本能的,她摸到了脑侧的石块。如果是平时,那么重的石块她是无论如何举不起来的,但现在,容秀居然单手便举过了头顶,并狠狠的向徐九的脑袋砸去。   她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仿佛是肌肉带着钝音的绽开和坚硬无比骨头的碎裂,月色下变成黑色的血浆喷满了她的手。徐九回过头,但因为背着光,他的表情只是一片黑暗。   容秀从他身下爬出来,一边哭喊,一边用力在他的头上砸着。她恨死了这个人,也恨死了自己身为女子的无奈。“如果我是个男人,就根本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徐九开始还微微挣扎,但容秀发泄到最后,他的身体已经僵硬了起来。冷凛的风开始在耳边呼啸,如同锋利的刀子般割裂着她的肌肤,但容秀却完全不想理会。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痛哭渐渐因为力气的消耗而变成低低的啜泣,容秀发热的头脑也开始冷静了下来,她突然发现眼前站着两个人,“啊”的一声,坐在地上的容秀向后不觉退爬了几步!   “别害怕,”还是那个清脆的声音,这语调让容秀辨别出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孩子。她眯着眼睛打量着对面的两人,发现他们身量都不高,而且身材稚嫩细瘦,应该年龄都不大。   这个发现令她感到了暂时的安全,想了想,她问道:“你们是谁?”   “我叫郜云官,他是我的伙伴,叫做谭绍光!”那人蹦跳着来到容秀的身边,在经过徐九的尸首前“啐”了一口。   “喂,你又是谁呀?”郜云官问。   接着月光,容秀已经看清了他的脸,只见那幅面容上流溢着聪明和机警。他大剌剌的叉着腰,但那种姿态配着他短小的身材,看上去只让人感到滑稽。   “我是常州人士,去金陵寻亲,谁料到恶仆居然噬主。”   “你说的是什么?”郜云官的脸上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颜色。他思索了一会,才说:“我听不懂你这种常州话!”   容秀在他身上又打量了一番,心中已经了解了大概。只见他和谭绍光都穿着打着很多补丁的棉袄,而且,棉袄的袖口处即使在晦暗的月光下也能看出残破来。这两个人应该都是没有读过多少书,自己的刚才的话是太过于文绉绉了。   她正在重新措辞,突然,谭绍光快步向她走来。他黧黑的脸在月下微现窘迫,个子虽然比郜云官要矮,但从举止神态上看还似乎要大上两岁。   容秀有些奇怪他的举止,却见谭绍光背过脸,冲着她的胸口做了几个手势。容秀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不整,她红了脸急忙整理,暗自埋怨自己刚才太过忘情。   “我是说,我是常州人,去南京找亲戚,这个人是我家的仆人,想欺负我是个女孩子,对我非礼!”容秀已经整理好了衣服,她勉强镇定,从地上爬起来。站在两人的对面,她才发现自己居然要比他们都要高。   “啊,真是巧,我们哥们儿也正是要去南京呢!”郜云官脱口而出。话音刚落,他便被谭绍光横了一眼。   “两位哥哥,我现在是孤身一人,是否能够和你们结伴同行,一起去南京,也好有个照应。”   “不行,”郜云官摇了摇头,竟然一口回绝了。“你是个娘们家,带着你不方便!”   他的话正戳中了容秀心中的刺痛,她无法可施,泪水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她真想放声痛哭,却唯有小声的啜泣。   她的哭泣显然让对面这两个未来太平天国的王爷手足无措了,他们面面相觑,过了好大一会,谭绍光才狠狠刮了郜云官一眼。郜云官无奈的说:“行了,行了,你不要哭了,我们带着你还不行,反正最多走两天!”   容秀破涕为笑,她深深一福:“多谢两位哥哥,奴家等到了南京,一定让亲戚付给你们钱财作为酬谢!”   “哼,我们哥们儿可不是为了钱的!”郜云官的容貌在月下显得很是骄傲,虽是破衣蔽服,架势却大的很。   “徐九这些年怎么样了?”表兄还在关切的问。   “他嘛--”容秀微一沉吟,却听见表兄继续说道:“他的儿子这些年一直认为父亲还活在人间,总是四处寻找。”他的表情显然很是敬佩:“那可真是一个孝子呀,虽然我早已对徐九在世不保希望,还是尽量资助他。”   “他为了从官兵的手中保护我,已经以身相殉了!”容秀的语气相当平静,她若无其事的扯了这个弥天的谎言。十年的岁月从她的身边如湍流急逝,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未经世事的少女了,对事物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黑与白之间本来就没有真正清晰的界限,徐九的背叛是否也应该部分的归罪于她无意中的诱惑呢。   十年过去,曾经沸腾到极点的愤恨竟然淡了。直到表兄提起,容秀才发现,自己已经把这件事几乎忘记了。   徐九为了他的错误,已经身死在她的石块之下,那么就保全他最后一点名节吧。徐九的儿子,记忆中似乎和她同岁,是一个非常软弱的少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对自己的父亲尽孝,成全一个儿子心中一点虚幻的影子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唉,这也是预料之中的,现在天下大乱,官匪不分。不过,徐九还真是个忠心耿耿的家人呀!”赵烈文轻声慨叹,   容秀散漫的附和,比起初出茅庐的那次背叛,这么多年下来,她真的是经历了太多的反目成仇与同袍倾轧。容秀的眉头一皱,眼前闪过郜云官和谭绍光两人英气俊逸的脸,但是,那是成年以后的面容,已经开始貌合神离,远不如少年时那样情同手足,毫无猜忌。   第六章 宝华镇呼女先生   提要 容秀题字   容秀和谭郜两人结伴而行,他们为她赶着骡车,又重新回到了官道。她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两人就是传说中太平军的细作。当时太平军正围攻武昌,城池旦夕可下,至于下一步是向河南进军还是转战江南,在天朝首脑中还尚存在着分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四处派出细作打探各一些主要城市的消息。军队中的孩子是最佳人选,因为他们的年龄小,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而且忠心耿耿,即使被抓住也会因为对上帝和天王的狂热忍耐住严刑拷打,拒不交代实情。   谭绍光是广西人,那时候,官府已经开始注意操着两广口音的外地流民了,为了避免浓重的广西话露出马脚,一路上他一言不发。所以,容秀坐在骡车里总是听见郜云官在外面不停的说。   “他为什么一直不说话?”容秀终于忍不住了,便掀开了骡车的布帘好奇的问。   “去去去,你别管!”一路上,郜云官对容秀的态度大抵如此,这个年方十二的湖北佬那时候还没有性别的意识,也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从内心深处是有点看不起被他保护的这个柔弱的女孩子的。   容秀忍了气,又把探究的眼光投向了谭绍光。却见他低下了头,虽然谭绍光的面孔黧黑,却也看出额头胀得通红。容秀有些好笑,但更多的是疑惑。她放下帘子,想了许久还是不明所以,但那时心中唯一能够确信的便是这两人都是古道心肠之人,年纪虽幼,脾气也有些古怪,却都能在这样一个乱世中当得起一声“好男儿”的称谓。   等到了宝华镇,暮色已经沉了下来,在宝华山阴沉的背景下,是镇上灯火辉煌的夜景。南京城虽然已经不远,却也不能贪黑前行了。三人只得寻找一间客栈,暂时安身。   “郜云官,‘郜’字怎么写?”客栈的帐房先生疑惑的看着郜云官,他抬起头,八字胡贴在唇上,也仿佛在一同疑惑着。   “这个,”郜云官羞愧的说不出话来,他虽然知道自己姓氏的读音,却不会写。在参加太平军后,他曾经请教过一个人,但那人也只是教会了他“云官”这两个字,“郜”却也是不会。   “我来写!”容秀走到帐房先生身边,接过他手中的笔,在帐簿上写了三个字“郜云官”,然后又把“谭绍光”的名字填在了后边。   “姑娘好书法!”那帐房先生是个识货之人,看见容秀的字不觉赞叹。   容秀不以为意,但一偏头,看见谭郜二人都是满脸羡慕和惊异,心中也开始小小的得意起来。   “我的名字就不用写了吧!”她颇有些骄傲的问,随后办理了住店手续,在小二的引领下来到客房。   谭郜二人住在东厢,她一个人占了西厢的一间屋子。到了客房,她刚插上门,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是郜云官呀,来看看姐姐!”容秀比他要大上三岁,而且女孩子发育较早,身量也比他高,但这一路他对容秀只是“你你”的相称,从来就没有叫过她“姐姐”。   容秀不觉微笑,给他打开了门。   只见郜云官站在门口,手捧着笔墨纸砚等物,看见容秀的脸,他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却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来。   “姐姐你会写字呀!”他把手中之物放在桌子上。   容秀竭力压住心头的快乐点了点头。   “太好了,”郜云官小小的欢呼了一声,然后说:“姐姐给我写写我的名字好不好?”   “好啊,不过,我也不能白白的教你,你得管我叫先生!”   她本来是想小小的捉弄一下对方,谁想到郜云官居然毫不迟疑,脱口便叫了一声:“先生!”   这一来,容秀再无推脱,便走到桌子前面。郜云官急忙抢上一步,为她研磨铺纸。   容秀提笔挥腕,写了“郜云官”三个大字。她的字体是颜氏楷书,遒劲雍容,气势开张,混不似女子手笔。郜云官虽然不懂书法,却也看得目瞪神迷。   容秀微微一笑,又信手提了一首诗:      墨冷烛残素纸横,   临毫挥笔灵蛇行。   下里巴人不识字。   宝华镇呼女先生。      容秀自然在讥讽郜云官目不识丁,但他大字不识一个,又怎能看得出来这其中的意思。半晌,他才呐呐的说:“真的不坏呀,简直象以文哥一样厉害!”   “以文哥?”容秀的手上还提着笔,却把疑惑的目光投了过来。   “嗯,他是我义兄,也会写字,还救过我好几次命呢!”郜云官郑重其事的说着。那时候,后来的忠王李秀成还用着他在广西滕县的旧名,尚未被东王杨秀清第一次改名叫做李寿成。   “他虽然才是个两司马,但兄弟们却都服他。我平生最佩服的人就是……”郜云官说到最后,已经意识到不对,急忙惊恐的捂住嘴。   容秀急忙去问他究竟,但郜云官却坚持着什么也不肯说了。容秀那时候见识不多,虽然疑惑,却还是猜不出究竟。   在这之后的路途上,谭郜二人都变得对容秀无比尊敬。郜云官以“先生”呼之,却对自己的来历坚不吐实,容秀几次试探,他被逼得紧了,有时候险些要说出来,却都在谭绍光眼神的提醒下最终没有透露。   等到来到了南京城,容秀引他二人来到朝天宫附近的民居,那里住着她准备投靠的亲戚。谁想到来到门前,却见门上赫然挂了一把铁锁。   “唉,”赵烈文长叹一声,“我送你去南京后不久便得知琅轩一家已经离开了南京,但那时候发匪已经攻打南京了,我心中虽是焦急,却也毫无办法!”他说的琅轩便是让容秀投靠的亲戚。   “表兄不必担心,我虽然投亲不遇,但也有人收留。你还记得琅轩家的邻居胡氏吗,我后来便寄居在她家,也不曾受了委屈。”   赵烈文点了点头,他的记忆中隐约的有点印象,胡氏似乎是个寡妇,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在早年世道还太平的时候,他和容秀一家去南京走亲戚,因为容秀和胡家的女孩年纪相仿,她们两个是经常来往的。   “不知表妹这些年可曾婚配?”   “这却不曾!”   赵烈文大喜,他知道容秀如果婚配,所嫁之人十有八九是长毛贼逆,如今看来表妹未婚,却省了很多麻烦。   “表妹,”他正色说道:“只要你再不和发匪来往,我自然会保护你周全。等过几天金陵城安定下来,我便带着你回常州老家,再给你许一门亲事。你放心,只要你不说,我连你嫂子都不会告诉,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来历。一切就由表哥给你做主,你看可好?”   在赵烈文说话的时候,容秀几次目光中显出凌厉,但等到表兄说完,她却只是微笑不言。她所寄身的天朝现在正处在最危难的时候,下一步该怎么办,她也是茫然毫无头绪,现在看来,在局势混乱的情况下,暂时依附表兄倒成了一个最佳的对策了。   赵烈文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等待着她的答复。   “多谢表兄,只是我甘愿服侍哥哥嫂子终老,不想嫁人!”容秀斟酌着说出了这样的话语。既然她现在并无良策,便暂时妥协,以伺时机又有何不可。屈身隐忍,却并不动摇心头的执念,用哪怕损失自身的代价换来更大的利益,是她这些年来在忠王身边学到的重要本事之一。   赵烈文自然看出她言不由衷,但心中却也不以为意,这一天来他从南京城的俘虏口中知道天王洪秀全已经在几个月前就死了,李秀成虽然协同幼天王逃了出去,但他以一人之力,恐怕难以独自支撑已被群蚁蛀得千疮百孔的天朝。洪秀全临死之前显然是头脑发热,竟然乱封了两千多个王,这一来众王爵各自为政,力气使不到一处,想来扫除发匪余党并不是难事。表妹毕竟是个女流,今后只要看得严谨,她自然不会再和那些反贼们搅在一起,也不愁她不恪守妇道。   “好好好,只要你改恶向善就行!”赵烈文的脸上显出了宽霁的颜色,他站起身子说道:“我还要去九帅那里谈一些事情,你也累了吧,不妨先歇歇再说!”   赵烈文看见容秀的脸上闪过一丝讥讽的表情,但等他继续捕捉的时候,容秀却又恢复了恭谨和淡漠。   “表兄,我想沐浴!”容秀从小便生性好洁,以前在太平天国的军旅之中,哪怕再累,她也会竭力把自己打扮的干净利索。   赵烈文轻轻一叹,急忙给表妹打来了热水,他离去的时候,一再的叮咛着容秀一定要小心在意,并要插紧了门。   沐浴完毕,容秀把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脑后,她拿起木梳,才发现表兄给她送来的梳子乃是家乡的特产“宫梳名蓖”。她自从十二年前离开常州,就再也没有用过这种梳子。   那把黄杨木制成的梳子上雕刻着金陵十二钗的宝钗,她握着看了良久,神色间不胜感慨。   木梳细细的齿绵密的从头发上篦过,混乱的头脑渐渐舒展开来。容秀不曾想过,自己居然能在国家破碎的情况下获得如此一份难得的平静。散乱的头发重新在木梳下顺滑了起来,容秀这些年所经过的一件件大大小小的事件也渐渐梳理通顺了。她的眼前仿佛徐徐的展开了一副长卷,诉说着她这十二年来的经历。   所有的一切,还是先从容秀投亲不遇,站在朝天宫附近的民居前失魂落魄开始慢慢的说吧!   第七章 明日明年何处看   提要:游历金陵莫愁湖   容秀怔怔的站在悬挂着铁锁的门口,被这种骤然出现的事件打击得有些想哭,却一时拿不定主意。因为,现在无论怎样痛哭,都是于事无补的。   “先生家没人吗?”郜云官雀跃的说着,显得很是快乐。他看了谭绍光一眼,两个人的心中都有了默契,能把这个无依无靠的女先生网罗到天王帐下是最好不过的。   容秀横了他们一眼,低头想了想,转身去敲隔壁的房门。她记得琅轩家的隔壁是寡妇胡氏,以前是经常走动的。容秀自幼丧母,对胡氏有种格外的感情。   “是陈姑娘呀!”胡氏从门缝里察看后命女仆给容秀打开了门。她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有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和白皙。胡氏不到二十岁就守了寡,现在的她看上去年轻俊气,优雅从容。她的丈夫生前曾经是江浙一带的盐商,据说给她留下了很大一笔钱财,不过,对外面,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承认自己手中有钱的。   “娘姨,”容秀眼圈一红,上前握住了胡氏的手,“我来投靠亲戚,可是他们到哪里去了?”她向宅门深锁的隔壁看了一眼,又低垂了头。   “别怕,别怕,”胡氏白皙绵软的手轻轻的在容秀的手背上拍着,她的笑容中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陈姑娘就暂时住在我家里,再慢慢给你家人捎信可好!”   容秀跟着她向房内走去,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转身邀请谭郜二人。他俩却都坚持要走,郜云官只是推辞有要事在身。容秀挽留了几句,却见胡氏站在一旁并不热心,这里毕竟不是她的家,容秀只得作罢。   “那可真是个衣冠禽兽,死不足惜!”胡氏听着容秀讲述一路上的经历,在听到徐九之事的时候,不禁痛斥。她是寡妇,平生最重视的就是名节。   听到胡氏的话,容秀的心中不觉宽释,她那时是平生第一次杀人,虽然并不后悔,但活生生的一个人死在她的手下,每每想起,总是不寒而栗。   “姐姐好生了得!”胡氏的女儿坐在雕花楠木大床上,白皙纤长的手指替容秀一颗颗的剥着花生,砖红色的外皮碎裂在手指的顶端,流利而轻柔的红着。   容秀向那个双髻垂髫,面孔雪白的少女微笑了一下,继续讲述起了谭郜二人是如何无意中救了自己,并一路护送。   “哎呀,你这孩子,刚才为什么不说呢?要不,我一定会让这两位义士进来坐坐的!”   容秀也很是懊悔,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唯有低头惭愧。突然,一大把剥好的花生放在了她的手里,容秀急忙用力拢住这些莹白如珍珠的颗粒,却听见一个半撒娇的声音:“姆妈,别这么说姐姐,她初来乍到,又怎么好意思!”   就这样,容秀暂时在这片诺大的金陵城安顿了下来。胡氏对她很是热情,待之与亲生女儿无异。现在南京城也开始谣言四起,胡氏家除了母女二人,便只有一个老妈子,自然是怕得不行,容秀从小便很有胆气,有个人作伴自然是最好。   胡氏的独生女儿年方十四,姓王,小字轻舟,比容秀要小上一岁,但娇美俊俏却过之,只是性情柔弱,事事都听从母亲的安排。等到容秀来此,更是黏住了她,对容秀的话言听计从。   容秀不久便修书一封,托去常州的人给表哥带信,但这封信却湮没在了路上,从此以后兄妹二人彼此十二年没了音讯。   这一年的春节,容秀便在南京渡过了,虽然千里之外的长沙已经被太平军攻克,但颓靡着六朝金粉的金陵依旧沉湎在太平盛世的虚幻中。   大年初三,胡氏带着仆人去走亲戚,离开前小心的叮嘱家里的两个女孩要好生看着家,不得离开。但等她一走,容秀便按捺不住了。   “初三莫愁湖那儿不是有庙会的吗,趁着娘姨不在,咱们逛逛可好?”   “这--”轻舟的胆子小,微微有些惧怕。   “没事的,娘姨去太平门那儿,中午肯定会在亲戚家用饭,最快也要下午才能回来。咱们快去快回,她不会知道!”   容秀的话合情合理,不由得让人心动。轻舟自小便被母亲管的很严,总是深锁在闺中,虽然她性子柔顺,却也在内心深处生出了隐隐的叛逆。试问,天下哪个处于发育期的少女没有对母亲的管束或多或少的不平过。当下,她点了点头,象偷吃蜜糖的孩子一样抿着嘴笑了。   穿着过年的新衣,姐妹二人走在朝天宫喧嚣的人流中,都是感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喜悦。空气中冷冽着寒冬的锐意,二人却都是兴致勃勃。她们出身书香世家,这种抛头露面本来便是自幼便被禁止的,但唯有偷偷干被禁止的事情,才能获得格外的欢乐。   “匆匆的弃宫闱珠泪洒,叹清清冷冷半张銮驾,望成都直在天一涯。渐行来渐远京华,五六搭剩水残山,两三间空舍崩瓦。”   容秀一回头,却见南侧的高处搭起了一座戏台,几名生旦贴丑正自粉墨登场的作戏。刚才那缠绵悠柔的调子正是那个生唱的。她不觉向前走了两步,朝天宫的昆曲是整个江南都有名的。   “姐姐,我不想看苦戏!”轻舟拽住了她的手,这里演的昆曲是《长生殿》里的一折《埋玉》,也是全剧中最能勾人泪下的段落。   容秀只能望着戏台兴叹,她知道轻舟看书或看戏的时候总是喜欢把自己代入进去,是最不愿意看悲悲切切的故事的。自己虽然不介意这个,却也必须顾忌同行的伙伴。那时候,谁又能知道,生性喜欢大团圆结局的轻舟今后命运的悲惨却也不下于剧中乱军中的杨妃呢。   因此姐妹二人拉着手,向莫愁湖走去。秦淮河横在眼前,只是深碧色窄窄的一带。几艘画舫停在岸边,因为是白日,看不出夜晚因灯火燃起而显现的空灵和浮华,却也用金粉在船的四周描绘着花鸟鱼虫,极尽装饰之能事。   容秀抬起头,好奇的在画舫上搜寻着妓女的影子。只是那时候秦淮河的名妓大多是在夜晚做生意,现在出现在画舫上的女子都是姿色平平。   “姐姐,你看什么呢?”轻舟虽然低着头,却也感到容秀在竭力张望着,这可太令人难为情了。   容秀一笑,拉着妹妹的手走过了水西门。   莫愁湖的四周,即使是隆冬时节也氤氲着柳色,湖中莲叶田田,只可惜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都已变成了枯荷,却唯闻风声,不闻雨声。   容秀与轻舟手挽着手,轻轻的走在湖畔,都沉醉在这深闺中难得一见的景色之中。转了一会,已是将近午时,两个人都感到腹中有些饥饿,放眼看着胜棋楼附近鳞次皆比的小吃摊子,相视一笑,走了过去。   她们要了一笼虾仁烧卖,只见六只莹白如雪的烧卖蹲在小巧的竹屉中,恰似一朵朵白梅,烧卖的顶端,在糯米和肉馅的簇拥下,露着大半个剔去虾线的虾仁脊背,看上去真是令人垂涎欲滴。   容秀手捧着这屉热气腾腾的烧卖,对面那张娇美的脸都看上去有些飘渺了。她想了想,突然用手捏住了烧卖的裙边,把它整个的放入了口中。   轻舟不觉失笑,却听容秀说:“那筷子是好多人用过的,妹妹你也不要用了!”   姐妹俩一人分了三个,吃下去只会助长食欲。她们一边走一边买着小吃品尝,什么蟹壳黄烧饼、糖粥藕、鸭血粉,吃了一路。连五香茶叶蛋也买了一个,两人分吃了。   “这里的小吃远远比不上夫子庙,只是姆妈不让我去,下次有机会,咱们到哪里去吃!”一路走下来,轻舟的胆气也不觉壮了起来,甚至开始计划下一次的行动了。   她们突然发现了一个卖糖果蜜饯的挑子,只见挑子上摆满了女孩子最爱吃的零食,看上去都是用苏州的方子做成的,各种各样码放得整齐,一堆堆色彩纷呈地剔透着。   虽然肚子已经饱了,但看见这些果脯蜜饯还是令容秀二人食指大动,她们每一样都细细的看了,可惜不能买上很多,否则胡氏会发现的。容秀花了十个大子,买了一小包蜜青梅,还没有来得及品尝,却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把各种果脯蜜饯分别包上四两,都要包得精致!”   那声音是流利的北方话,清越高雅而富有音乐的美感。容秀一抬头,看见挑子的另一侧,站着一个穿旗装的美女。她应该比容秀还大上一两岁,正介于女孩子和女人交界处最黄金的时间,整个青春的光彩完全焕发出来,便是那直桶桶的旗装也掩盖不住那种年轻的,稍纵即逝的美丽。   那时满人入关已经两百多年,他们大多数人早已从骨子里便汉化了。因为常年的不事劳作,有些人甚至比汉人还要文雅和讲究礼节。   容秀把她从头看到脚,发现那个女子周身上下无一不美,就连她的一对天足也看上去是那样的自然。她看见美女总是恨不能上去亲近的,只是一时间竟然找不出话来搭讪。不知不觉的,满族美女所要之物已经全部包好。她吩咐身后的仆人拿着,冲呆呆的看着她的容秀笑了笑,然后迈着轻盈而矫健的步子径自离开了。   容秀不甘心,跟了几步,却被轻舟拉回:“再不回家,姆妈就该先回来了!”容秀只得作罢,在回来的途中,她还不住口的谈着那个旗人少女。   “唉,她说的北京的官话真好听,肯定是名门贵族出来的。据说钦差大臣祥厚刚刚来南京,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家眷,如果是,那她就是宗室了。她应该是在明皇宫那儿的满城住着,可惜不能到那里去和她结交!”   轻舟听容秀反复唠叨,不禁好笑,转眼间她俩已经回到了住宅,幸好胡氏未曾回家,两人都感到庆幸不已。   等到傍晚时分,胡氏访亲回来,自然看出了家中两个女孩儿的异样,她心中猜出了几分,却也并未苛责,只是在每天照例给丈夫和观音的上香的祷告中旁敲侧击的提醒而已。   这个春节居然是容秀生命中最后一个具有家庭色彩的春节,不久,正月还未过去,南京城外已经响起了炮火。   第八章 银月苍茫听鼓鼙   提要:乱世的烽烟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癸好三年。   正月二十八,容秀一早的起来,先把自己的被子叠好,便轻手轻脚的下床准备做早饭。她在王家栖身,本来就很是麻烦人家,自然是事事都要抢在前面去干。   她走到厨房,虽然灶内还尚存着余温,但指间却还萦绕着刚刚洗漱时冷水的寒意。她搓了搓手,蹲下来,生火做饭。不一会,粥也在锅里熬上了,二眼灶中间的汤罐也加上了水。容秀的身子渐渐暖和起来,她便坐在灶旁,借着忽明忽暗的火光拿出一本《闲情偶寄》来看。   “陈姑娘又起这么早,哎呀,你以后再不要做这些事情了。这些活计,本来是应该我做的!”说话的是王家的老女仆江氏,她从临近厨房的小门中走了进来,尚带着一脸惺忪的睡意。   “江姆妈,不妨事的!”容秀合上书,歪着头笑道,灶内的火焰映在她的脸上,小小的厨房中,也只有这张脸明锐着,“现在还早呢,江姆妈还是再睡会吧!”   “不用,不用,起来了,就睡不着了!”江氏走了过来,打开二眼灶外的小锅锅盖看了看,然后从水缸中又舀了一瓢水加了进去:“现在城中的米粮越来越贵了,还是省着点过吧!”   容秀微微红了脸,江氏见她不好意思,忙说:“我不是在说姑娘,只是,这些日子,城中的东西都变得贵的不行!”   “听说长毛在湖南一带作乱,离这里还远着呢!”容秀不禁开口去问,她寄居在胡氏家里,这些日子几乎是大门不出,所有外界的消息大多数来自这个老仆人。   “哎呀,小姐,我哪里懂得这么多呀!不过听说巡抚杨大人已经离开南京了,现在城里乱成了一团,连水夫卖的二泉水也比以前贵了一倍!”   容秀点了点头,她早就发现王家的茶水越来越不好喝了。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正房中隐约的传来了起床的声音。江氏急忙说:“陈姑娘别在这地方呆着了,还是回屋歇歇去吧!”   容秀点了点头,拎起灶中的汤罐,那里的水已经温热,正好用来给娘姨和轻舟洗漱。看见她这样勤快,江氏又是喜欢又是有些过意不去,忙上前抢夺,却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炮声。她的手一松,幸好汤罐的提手尚在容秀手中,只是溅出了一点水。   炮声连续不断,江氏侧耳听着,似乎是从聚宝门那里传过来的。   “不是谁家放炮吧,这年已经快过去了,今天也不是什么正日子!”但江氏的嘟囔却湮没在了炮声中,包括在她身边的容秀也没有听见。   那炮声正是来自聚宝门,当时,太平天国李开芳部已经先行来到了城下,并指挥着人马开始攻城。不过,在围城最开始的时候,胡氏一家还都是对守城的清兵有着信心的。   “据说,那些长毛不过是来自广西边陲的几个蛮子,虽然攻到了南京,但哪里能打得下这六朝古都坚固的城墙?”城外的炮火声声不断,胡氏携了女儿和容秀躲在雕花大床的一角围坐,却兀自安慰着两个女孩。   “娘姨,话是这么说,但官兵们手中只有吹洋烟的烟枪拿得纯熟。这是谁都知道的。我真是怕他们抵挡不住这帮粤匪!娘姨还是要做好城被攻破的准备!”容秀刚刚说完,却看见轻舟已经吓的面孔发白,她心中微微懊悔没有单独和胡氏讨论这些事情,于是马上把话题转开。   “江姆妈这些天老是抱怨呢,她去买油盐米面的时候,老是发现价钱涨了,便气得走掉,可是又不能不买。但等到她返回去,却发现刚才的价钱已经是便宜的了,因为又涨了!”她抿着嘴笑。   胡氏母女都想起了江氏气愤得跳脚的样子,虽然有些不忍心,却也不禁失笑。   容秀眼珠一转,又说:“其实江姆妈根本不用发愁的,只要去张少爷家捎个口信,米面不是应有尽有吗?”   她的话语还没有落,身上便挨了几拳,还是左躲右闪才好不容易说完。她口中的张少爷是轻舟的未婚夫,乃是南京城白下米行的少东家。他们的婚事是轻舟父亲还在世的时候订下的。   不过,容秀的话当天便应验了,张少爷果然送来了很多米面,而且是亲自送来的。因为尚未婚配,所以轻舟自然躲在屋内,但院子里胡氏接待张家少爷是声音却能清楚的听见。   “唉,你这孩子,怎么送来这么多粮食,可是一两个月也吃不完的!”   “岳母,这些米面你们先收着,我要随张先生去聚宝门抗拒贼匪,可能暂时没有闲暇照顾你们了!”张家少爷的话语说的很是平缓,但容秀听到耳中却是一惊。   果然,胡氏的语气也变得尖锐了起来,“什么,抗拒贼匪,你父亲知道吗?小孩子家可不要胡闹!”   “岳母,”张家少爷口气中明显能听出不悦,“我这是保护自己的家乡,并为国尽忠,怎么是小孩子的胡闹呢?而且,米行中的伙计也都人人争先,我这个身为少东家的又怎么能够不出死力?”   胡氏长叹一声,她是在三从四德的熏陶下长大的,虽然身为长辈,却也不可能去干涉女婿的意志。只是耳边炮声不绝,她心中惊惧,又是为女儿的未来担忧。   只听见张家少爷开始指挥着手下的伙计搬运米面,容秀知道,再不做就来不及了。她快步走到窗前,舔湿了窗纸,然后转身对轻舟说:“轻舟,你快看看他吧,他很快就要去和贼匪拼命去了!”   轻舟坐在床边纹丝不动,她的脸涨的通红,慢慢的低下头来,羞怯的一句话也不说。   容秀叹了一口气,知道不能强求,她忍不住在舔破的地方看了一眼,只见张家少爷已经开始转身离去了,消瘦的背影在左右伙计健壮的身影下显得很是单薄。   过了一会,胡氏带着江氏走了进来,她呆呆的跪在观音和自己丈夫的牌位前,愣了许久。容秀想去劝说,却被她摇手止住。   随后的几天里,炮火尤其的严密起来,不只是聚宝门,水西门、静海寺,太平门处都传来了厮杀和炮火的声音。容秀只感到南京似乎变成了一具风雨飘摇中的孤舟,就要被四面八方,铺天盖地的炮火淹没了。   不久噩耗传来,轻舟的未婚夫,张家少爷在城南的巷战中以身殉国。   来报信的是个米行的伙计,在他是描述中,张少爷死的简直太冤枉了。几天前,他们这群团勇乃是被一个叫做张继庚的秀才招募下成立起来的,听说攻城的太平军所过之处到处收人家产,均是以保护自己家庭和产业为己任。   这群匆匆招募的人马是却胜过了绿营军,他们竟然在聚宝门下和凶悍的太平军打了个不分胜负。本来情势正在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但谁知道总督陆建瀛竟然号令城上的军队向混战中的双方开炮,张家少爷便死在了自己人的炮火中。   那米行的伙计说完便匆匆从去了,只丢下了一屋子失声嚎啕的女人。   胡氏哭得背过了气去,她少年守寡,唯一的希望就是女儿女婿,现在,女儿的命运却比她还要不如,这怎么能不让她心碎欲裂。   轻舟和容秀急忙强忍着悲痛安慰她,轻舟的口中说着些宽解的话,但那些话连他自己都不信。她的心中一片茫然,虽然从未见过面,却也在旁人的口中听说过张少爷的聪明机敏,内心深处也不时的窃喜终身有靠,这一来,却都化为了泡影。她心中忍不住懊丧,为什么没有听从容秀的话看他最后一眼。   乱世中自然是事事从简,就连轻舟也只是扎了一朵小白花簪在鬓角,便算是为未婚夫戴孝了。   太平军占据了雨花台的畔的大报恩寺塔,居高临下,开始向城中轰炮,炮火虽然还不至落到朝天宫附近,但城南的百姓却都纷纷携着合家老小逃难而来。胡氏把门紧紧的锁上,又移来了大缸堵在门口。不时有人在外敲门,她只是带着家人在观音像及丈夫的牌位前祷告。   但这天晚上的敲门声却久久的不停,胡氏家的人和衣躺在雕花大床上,都是越听越害怕。   “先生,先生!”   容秀虽从未听过这个口音,却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熟悉。她从床上坐起身子,便想到门口察看。   “陈姑娘!”胡氏严厉的盯着她,轻摇着头。   “娘姨,我小心的去看看,似乎是熟人!”   胡氏叹了一口气,也站起来:“轻舟,阿江,你们好好的在这里呆着,我陪着陈姑娘看看去!”   容秀正欲推辞,却看见胡氏眼中的意志不下于自己,便不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出去。   天上此时是一枚莲子形状的半月,清冷皎洁,浑不已人间的烽火为意,敲门声在周遭炮火和厮杀声中持久地坚持着,容秀轻手轻脚的走过去,竭力不发出足音。胡氏跟在她的身后,手中提着一根木棒。   容秀乍着胆子从门缝里向外看去,只见如水的月光下,是谭绍光那张童稚而朴实的脸。   “先生!”他一眼便从门的狭隙中看到了容秀,于是笑了起来,眼中的锐利融化在坦荡的笑容中,便是带着浓浓的广西口音的官话,在这个笑容中都变得悦耳了起来。   第九章 直教屠戮无遗种   提要:城中城的覆灭   “娘姨,他就是送我来的谭绍光!”容秀急忙对身后的胡氏说。胡氏点了点头,但两个女子一时之间又怎能搬得动挡在门前的那口大缸。谭绍光笑了笑,几下子便爬上了墙头,并翻身跳进了院子。   他身形瘦小,衣衫单薄,虽是严冬,却依然赤着脚。容秀听到身旁的胡氏轻轻叹息了一声,那叹息之中饱含着同情。   “这些日子你一直呆在南京吗?怎么不来看我?郜云官在哪儿?你怎么又会说话了?”心中的疑惑随着谭绍光的出现愈发的扩大,容秀不禁一连串的问了起来。   “先生,我和云官都是城外的圣兵呀,这次来是告诉先生不要害怕的!”   容秀陡然吃了一惊,和身后的胡氏相顾骇然。她们虽然听说过太平军的名号,却只是肤浅的了解他们蓄发的习惯,至于军中的细节自然不知道,哪里想得到谭绍光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也在太平军中作事。   惊异过后,以前的种种疑惑便随着他身份的揭露一一解开,容秀退了一步,眼角不禁扫过胡氏手中的木棒,说道:“你来这里想干什么?”   “先生,现在天兵们都在城外包围,有天父天兄保佑,这座城市我们迟早要拿下来!为了安定城中的人心,东王军师派我进城贴告示安民。我第一个就想到了先生。先生不用害怕,我们天朝只杀清妖,不会害百姓的!”   谭绍光的官话讲得很是吃力,并且带着浓浓的广西口音,容秀竭力竖起耳朵才能分辨出他所要表述的意思。但他的面容坦荡诚恳,眼神坚定有力,令人对他的话不由得不信。她想起了轻舟的未婚夫,他虽然是死于太平军带来的战争,却是城中的自己人开的炮。即便是深深痛惜女婿死去的胡氏,谈及起来也唯有暗地痛骂清朝的总督昏庸。   “那朝那代做皇帝,百姓不是得过日子呀?”胡氏叹了一口气,把手中的木棒靠在院子中的井边,“你这孩子,才多大呀,就干这杀头的勾当?进屋来坐坐吧!”   象谭绍光这个年龄的少年,大多数是不喜欢被人看做是小孩子的,但胡氏是那样的雍容而美丽,竟然让他的心中并没有产生不悦。   “我还得去贴告示呢,”他微微红了脸说:“先生,这张告示你先看看,就知道我们圣兵是好人了!”   容秀接过了一张白纸,只见白纸上写着斗大的字,便是在这不甚强烈的月光下也能清晰可辩。她不及细细品读,身边的胡氏却拉了拉她的袖子:“怎么着也得让他进来坐坐,这么冷的天,他还光着脚,让我给他找些棉布包上吧!”   “大婶,用不着的,我们客家人光着脚是习惯了。”他又转头看着容秀说道:“先生,我真得走了,你相信天兵就是了!”言罢,他几步走到墙边,用手脚扒住墙壁,如壁虎一般“簌簌”的爬了上去。   容秀还没有来得及出言挽留,便看见谭绍光已经骑在了墙头,月色下他的笑容流畅,牙齿洁白,他冲她们挥了挥手,便跳了下去。   那个充满活力的少年消失在两人的视野,容秀和胡氏都感到心中似乎空了一块。明月在天,炮声依旧,但此时此刻,城外的烽火却似乎离这个小小的院子远了。   “看来,如果长毛们进了城来,也不算是坏事!”胡氏沉思着说。   “娘姨,你怎么说长毛呀,不过,我也不知道该叫他们什么,圣兵吗?”容秀不知不觉开始埋怨起来,她冲着胡氏摇了摇手中的告示,快步走进了屋子。   剔亮了烛火,容秀拿着那告示默默的阅读,胡氏母女都把头凑了过去,三个人挤在一起,只见那告示上的字骨节粗大,根本谈不上书法,文笔也是半文半白,俚俗可笑,但意思却表达得很是明确。   “陈姑娘,这纸上写的是什么呀?”江氏已经从屋内听到了院子中的原委,但她不识字,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江姆妈,不用怕了!”容秀放下手中的告示,笑容稳定,“这告示是城外的天国东王写的,他告诉城中的百姓不用害怕,因为他们是不会伤害我们的。”   江氏双手合十,口中道了声:“阿弥陀佛!”却听见容秀又说:“你听这句话:‘同心戮力,扫荡胡尘!’他们是给我们汉人做主的,想当年清军入关,杀了我们江南多少百姓,还强迫我们的子民给他们作妾,也该他们遭到报应了!”容秀的父亲虽然当过清廷的知县,却并不忌讳看朝廷明令禁止的禁书,只不过把这些书藏于内室罢了。容秀在父亲的影响下无书不读,《扬州十日纪》和《嘉定屠城纪略》她都曾经看过。   从这天晚上开始,王家的人都开始安下了心,竟然连城外越来越猛烈的炮火听起来也格外悦耳了起来。不久,聚宝门、仪凤门、水西门都先后被太平军攻破。那时,天朝的兵马不下百万,入了城,立刻便掌控了局面,整个南京,便只有位于原明皇宫处的满城尚掌握在旗人的手里。   城中其它地方的炮火变得稀了,却几乎全部聚集在了满城的门户正阳门和朝阳门一带。容秀并不知道,东王杨秀清正在那里亲自带领人马攻打满城。   此时,太平军已经在城中开始安民,他们贴出了各种安抚的告示,并严令军纪。因此,虽然城东的满城战火正灼,城里的其它地方却已经如战前般渐渐恢复了起来。便是连胡氏一家,防范的也不是象前两天那样严密了,虽然门依旧关的严严的,门口的大缸却移开了。   一日午后,容秀正在院子中打水,突然听到门又被人拍响了:“先生,先生!”容秀笑着把满满一桶水放在井边,这个声音她很是熟悉,却是郜云官。   “云官!”打开了门,容秀不禁吃了一惊,只见屋外的里弄竟然挤满了人,他们都是小孩子,小的不过七八岁,最大的也超不过十六七。他们红巾裹头,身穿短衣,很多人均是赤着脚。   “先生,”郜云官来不及笑她惊慌的样子,急急的说道:“我和绍光要去打鞑子的城中城了,据说那里很难攻下,正好顺路,就先看看先生!”   “你们,”容秀的眼睛扫过那群尚在懵懂,却全身都充满着锐气的孩子,“你们也要去打仗吗?”   “当然了,我们童子兵是军队中最厉害的,攻打武昌的时候还立了头功呢!”郜云官响亮的说着,他和与他并肩站着的谭绍光及一众童子都在夺目的骄傲着。   “你们进来,喝点水再走!”容秀还没从惊异中恢复过来,却已经在暗自心疼面前站着的这些孩子了。   “不成的,东王千岁下令,圣兵敢入民宅的,左脚入砍左脚,右脚入砍右脚!我来这里就是跟先生告别一下!”   看着容秀一脸的痛惜,郜云官又高兴的笑着说:“我们现在是已经进了小天堂了,如果杀清妖升了天就能进大天堂。而且,有丕成哥带队,这次我一定要多砍下几个清妖的脑袋!”   容秀不觉向他身后望去,一眼便认出了郜云官口中的丕成。因为他站在人群中,实在是太出色了,便是她刚刚开门的时候,也曾经留意过这个人。   丕成看上去应该和容秀差不多年纪,他的身材并不甚高,但站在小孩子中,却显得鹤立鸡群。他的面容秀美难言,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双目,容秀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人的眼睛有如此澄澈,并且异常有神。他的双目下有两道疤痕,但这两条可以称得上破相的痕迹却格外的衬托出了他的双目锐利如电。丕成的手里握着一杆长枪,身形却站得比那杆枪还要挺拔。让人不禁感觉到,天下是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看见郜云官久久不归队,丕成的眼睛已经渐渐的严厉,只是顾忌着对面的女孩子隐忍不发。郜云官不舍的向容秀告别,他和谭绍光两个小小的身子溶入了这支童子军的队伍,都是雀跃着向梦想中的天堂走去。   容秀关上门,又是慨叹,又是有些莫名的羡慕,年轻的心本来就是容易被一些突发事件左右的。天国的形象从那份文理不通,且错字连篇的告示上具备了雏形,又渐渐的在这群视死如归的孩子们身上明晰了起来。   城东的炮火愈发惊天动地,天平天国的告示上明确的写出了对南京百姓的宽容,却唯独不赦满人,因此南京城最后的一战结束在满城。   两支军队,一支是天平天国,参加的人是士气正旺,以光复大汉为己任的职业军人;一支是满城中所有的旗人,他们内无粮草,外无援军,尽是老幼妇孺,却是为自己的生命而战。   二百多年前,旗人的祖先从关外驰骋而来,席卷了整个江南,手中的屠刀不知道劈开了多少汉人的头颅。现在,是到了他们偿还的时候了。明皇宫的内墙堪称铁壁,坚固程度要超过明初大富豪沈万三出资,以花岗岩修建,糯米为浆的外墙。但在此时,面对太平军凶猛无比的炮火,它们最终化为了历史长河中的碎片。   满城终于被攻破了,除了少数逃走的满人外,城中的二万名旗人全部死亡。尸体堆满了城头,这其中,除了被太平军杀死的人之外,许多人竟然是在连日的苦苦支撑下累死的。   不久,全城便开始大肆的搜捕漏网的满人,一个满人竟然价值五两雪花花的白银。   第十章 太平王气日月高   提要:太平军进城   二月十九日,距离围城不过二十来天,容秀便亲眼目睹了太平天国那次辉煌的入城仪式。这次的抛头露面本来是胡氏所不许的,但耐不住容秀缠住她苦苦哀求。自从太平军进城以来,对待奸淫的事件处置得极为严厉,浑水摸鱼的地痞们自然是严惩不怠,即便是他们自己军队中的人犯了细微的男女之事,也是一律割下头颅悬挂在城头。因此,南京城的治安却比战前还要严整,妇女上街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胡氏想了想,豁达的同意了容秀的要求,并让轻舟和江氏陪同前去,她一个人留着看家。   旭日东升,远处大报恩寺的琉璃塔上飞转着晨曦中的明丽,一行大雁从塔腰那里划过,渐行渐远。一带的秦淮依旧是那样恒久绵长的流动着,只是曾经旖旎了几个世代的画舫却全部没有了踪迹。再远些的长江,千帆竞帜,大大小小的战舰铺满了整个宽阔的江面。   晨光中的南京沸腾了,聚宝门前的街道两旁早已挤满了密鸦鸦的人群,他们都在昂首张望,急切的想目睹太平天国群英的风采。喧嚣的声浪此起彼伏,却都在进城军队锣鼓和唢呐的声中被渐渐压了下去。   容秀三人到了聚宝门的时候,入城仪式才刚刚开始,只见门前宽阔的大道已经席卷在了一片大红和金黄的海洋中,那种浓重的色彩也只有城外雨花台畔通身饰满琉璃瓦的大报恩寺塔能够比拟。最先进城的是太平军的王爷们,他们每人都乘坐着一顶金黄色的大轿,轿上飞满了金线绣制的蟠龙。即使是身边的轿夫和侍从,身上也穿着夺目的黄马褂。华丽而耀眼的光线刺痛了容秀的眼睛,她几乎落下泪来。   等她擦去眼泪,抬头再看的时候,那些王爷的轿子已经过去了,但喧天的锣鼓却充斥着这条宽阔的街道。接下来的军队大多骑马或步行,那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眼望不到头尾。   容秀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众多太平天国的官员和士兵,只见他们或带风帽,或用红巾裹头。在这些饰物的遮盖下,她看不见所谓反抗满清的长发,却能从这些人的面貌上看得出他们都带着种自由而从容的风度。他们的衣着,均不甚得体,大多金红,间或杂以紫青,在浓墨重彩中浓艳着俗丽,那一个个单体或许滑稽,但一旦组成了声势浩大的军队,却霍然有了种“冲天香阵,满城金甲”的锐气。   围观的人流向前涌动着,他们也都迷醉在这种叱咤磅礴的声势中。进城的军队足有百万之众,他们迤逦在六朝古都的金陵,宛如一条生机勃勃的巨龙。   军队中也有不少女兵组成的队伍,她们跟男人一样,大多不畏严寒,即使是在这早春二月也依旧赤着双脚。那些黑瘦的面孔上,没有江南人的纤巧细腻,却蕴含着巨大无比的力量。容秀强烈的感觉出,对面的这些人都是强大的能够掌控自己命运的人。他们尽管不符合传统的江南风情的美丽,却有种被完全释放出来的以生命织就的威严。   人群中也混杂着许多乞丐,一些人挤在前面,胆子大的竟然伸手向这支华丽的大军讨要起来。那些汉子们却并不在意,他们毫不吝惜的向讨要的人抛掷着钱财。这种意料之外的义举震惊了富裕的南京人,在他们的印象中,清朝的军队只有抢夺老百姓的权力。   不知是谁第一个在围观的人群中鼓起掌来的,随后欢呼和掌声便响彻了云霄。容秀抽出了被轻舟紧握的手,也开始鼓起掌来。她的手被拍的生疼,却因为这种疼痛感到了由衷的喜悦。她觉得自己仿佛融为了这条巨龙的一部分,也在这早春的料峭中无拘无束的绽放着青春和生命。   这支盛大而壮丽的队伍终于在万民的欢呼中远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去,但容秀却久久的不愿走开。   “陈姑娘,该回去了!”江氏拉了拉她的袖子,容秀这才不舍的转回了抻得有些酸痛的脖子。她愉悦的笑了,清新的空气在她身边流动,显得轻快无比,连淫靡着六朝金粉的秦淮河,也一扫沉积了千年的脂粉气,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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