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还是“全民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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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的、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和相分离的,依据所有权主体的授权,对其占有的国有财产行使经营权,并以此为基础取得法人资格。由于我国的与有限责任制度相衔接,因而国家只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只以其的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的特征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我国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的企业经营权权能只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三项,并未包含。其立法的出发点是既要明确区别所有权与经营权,又要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权利的完整性,认为企业不能形成与所有权主体相对抗的。实践表明,企业的收益权与国家的财产收益权是应该并且能够明确界定、协调起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具有从属性。经营权既来源于国有财产所有者授权,又服从和服务于国有财产所有权,表现为对企业财产和利益有最终处分权。
  2)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排他的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物权。所谓综合性,是指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所谓排他权利,是指它可以排斥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非法侵害,例如企业可以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3)创设经营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是使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是实现,转变。这与的发展方向是完全一致的。
  4)经营权具有法定性和不可转让性。其主体、内容都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任意创设,也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或转让。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内容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经营方面,①经营决策权;②、劳务定价权;③;④;⑤进出口业务权;⑥;⑦;⑧资产处置权;⑨联营权、兼并权。劳动人事及机构设置方面,①;②;③工资、奖金分配权;④。与政府经济关系方面享有。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义务可以概括为对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和对职工的义务三个方面。
  1、企业对国家的义务
  企业对国家的义务体现在:①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②完成国家依法定程序下达的;③保障的正常维修,改进和更新设备;④提高,和,努力降低成本;⑤遵守,依法缴纳税金,接受政府的监督;⑥维护生产秩序,保护。
  2、企业对社会的义务
  企业对社会的义务主要有:①保证产品质量和,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②履行依法订立的;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企业对职工的义务
  企业对职工的义务包括: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的待遇;②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实行;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④支持和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⑤按照的要求拨付工会活动经费,维护职工参加的权利;⑥依法缴纳职工;⑦依法做好下岗职工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1.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
  《转机条例》明确规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2.企业经营权。
  《转机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全民企业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并在第三章“企业权利和义务”中具体规定了13条企业权利和9条企业义务,明确地确立了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转机条例》根据《全民企业法》的规定精神,不仅规定了14项企业经营权,即企业享有、、、、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兼并权、劳动用工权、、工资及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以及等,而且更加具体、详细地规定了每项权利的内容和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具体落实和实施。
  3.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
  《转机条例》对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作出专章规定。
(1)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责任。规定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对其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按照,对企业盈亏也负有相应责任。
(2)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规定企业必须坚持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进行分配工作,同时,《转机条例》还具体规定了分配约束控制机制和政府审核制度。
(3)承担。规定实行或的企业,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上交利润或,应承担违约责任。
(4)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4.建立企业科学的。
  规定国有企业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是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以厂长(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并对企业两个文明建设负全面责任。
  5.企业与。
  坚持政企职责分开,这是处理好企业与政府之间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转机条例》明确规定,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为企业提供服务,由此确立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新型关系。为了确保企业财产所有权,加强和,培育和完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服务,《转机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各项具体职责和各项有关的措施,为理顺企业与政府关系,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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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如今我们天天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我们已经知道,所谓民营企业是一个刻意避开“私有制”的含混概念。但国有企业呢?它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 国统函[2003]44号这样界定“国有企业”:  公安部:  你部《关于征求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问题意见的函》(公经[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一、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二、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的规定,国有控股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三、国有参股企业。是指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国有与其他所有制的联营企业,按照上述原则分别划归第2、3层次中。狭义的国有企业,仅指纯国有企业。  国家统计局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一言蔽之,所谓的国有企业,就是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关键是资本归国家所有。从本质上讲,也就可以称为国家所有制。  国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什么对“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呢?因为“国家授予”。国家既然有权授予“财产”的最终权力,也就先是了它才是最终的所有者。  为什么国有企业通常又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呢?  有律师干脆这样回答:  律师对“急!请问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吗??”的回复:最佳答案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相对应,所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而现在的经济形势下,采用全民这种说法的已经不多了。大多已改称国有企业。” [来自: 法易网]  有点搞笑,全民所有制企业只不过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别称而已,也就是仅仅是外号。搞笑是搞笑点,不过是实事。国家才是社会最后的主人。在号称奉行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当权者早就远离了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有些文件上还保留着而已。  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也就是明确界定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但实际上并不是,国有企业早就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了。这就是当前改革中所产生的致命伤。  耸人听闻: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  求是论坛,袁红章先生在《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一文中说:“我们大胆提出‘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并非耸人听闻。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企业,一直以来都隶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民众不知道中国有多少全民所制企业,其经营状况如何,也不知道其利润如何分配,更无权过问其收入开支。不知‘全民’何时、通过何种途径去享受过全所有制企业的‘全民’待遇。相反,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随意调用企业的财物,倒是充分享有了‘全民所有’的待遇。并且,在一些地方,这还是滋生腐败的沃土。我们把问题提得这样尖锐,目的是要破解所有制问题,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科学的经济制度。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有的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定义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的制度。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种定义存在明显的理性错误。比如一个国营的纺织厂,其厂房、机器设备、生产的产品等,通过什么途径或形式为全民共同占有?就因为有‘国营企业’这个名称吗?实际上任何经济组织都是为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而存在的。一个国营纺织厂也只能为纺织厂的职工实现物质愿望服务。如果说国营纺织厂的厂房、机器设备是公有的,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是公有的,所有的失业者都可以去使用这些厂房、设备生产产品,达到实现自己物质愿望的目的,这能形成正常的经济活动秩序吗?既然是公有的,其生产的产品就应当归大家所有,任何人都可以去占有其生产的产品,谁又能说不该去占有这些公有产品呢?再说生产资料只是人们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厂房、机器设备如没有人去使用,闲置在哪里,我们说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又有什么意义?一个人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他除了运用生产资料私有权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实现自己的物质愿望外,还通过工资、奖励等分配形式,使一定范围的人们获得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不知这与国营企业有利于一定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又有什么不同?当国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服务于小范围内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时,我们说它是公有的,不知有何意义?当一个大的私营企业服务大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能说它不如公有制企业吗?问题的实质不在生产资料为谁占有,如何合理控制私有权参与劳动成果的分配才是关键问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严重问题是资本家利用其生产资料私有权过量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以致工人的物质愿望实现程度很低,资本家的物质愿望实现程度很高,工人与资本家形成对立的物质愿望实现关系。剥削和压迫就滋生在私有权参与劳动成果分配这一环节。实际上这一环节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调控的,通过工人的工资保障制度和税收,加大对私有权的控制力度,便能充分发挥生产资料私有权的积极作用。事实上,生产资料私有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袁先生的理论与厉教授、吴教授的理论别无二致。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无论袁先生的论说有多少逻辑错误,结论有多少不妥,但他所做出的“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断语却一语中的,打中了所谓“国有企业”的要害。不过把“全民所有制”等同于“国企”却是偷换了概念。日常生活中还可以勉强含混含混,科学理论中却不许可任意互换概念。问题的实质应该是“国有企业”最根本的弊病是官僚最终必然控制原本属于全民的生产资料或者资本。应该否定的是“国有企业”,而不是“全民所有制”。原本就具有社会性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是本性的回归何错之有?错在凭什么把应该归全民所有,归全体劳动者所有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官僚控制了原本应该属于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的现实或可能,并不能得出“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的判断,而只能得出目前的所谓“国有企业”并不属于原本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的结论。  “国有企业”意为国家拥有其资本的企业。只有在国家真正属于“全民”的情境下,“国有企业”概念才有可能与“全民所有的企业”的概念同一。在现实的中国,官僚制有数千年的深厚根基,无论是原本的官僚制国家机构,还是改革后的所谓理性官僚制国家机构,都一个样是官僚制。不改掉官僚制,这国家永远是“官国”,“官国”的企业就直接不是全民所有的企业。另一种说法是,现阶段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也就是全体人民把生产资料委托给国家管理,但是官僚制自身的弊端永远是尽力把自己变成社会的主人,把全民所有的企业全权委托给国家官僚制的行政机构,迟早会变成“主人”所有,结果还是一个样:国有企业不再是全民所有的企业。  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命题实际上并不成立。“国有企业”的说法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顺,何况它早就成了官僚的囊中物,要瞎指挥就瞎指挥,要变卖给自己的一伙人就变卖――美其名为国企私有化“改革”,以鲸吞全民财富。  因而,当前“国有企业”的致命伤正如马克思所谴责的那样:“就单个的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很容易变成个人的目的,成了他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马恩全集》第一卷322页)也就是“国有”很容易就会变成“个人所有”――官僚所有。这才是问题的结症。而不是袁红章先生提出的“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的所谓致命伤。如果说成“国家所有制实际上是官僚所有制”还差不多。因此,结论也就截然相反,不是否定全民所有制而提倡私有化,而是还全民所有制的原本面目。这就是我们与厉以宁教授、吴敬琏教授在“国有企业”问题上的根本分歧点。  还原真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龙非子《吴敬琏恶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说:“国家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来代表国家管理近12万亿的国有资产,而国有企业却一直在艰难的突围,国家行政任命的经理们是官,以经济管理中‘人性恶’的推论,他们在寻找将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空间,假设他们或许是经济界的精英,在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冲突时,你能用‘公务员要淡泊名利,两袖清风’的道德说教让他们抛弃个人利益吗,我们又好像在听阿拉伯的夜潭故事。更何况现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大部分是只懂行政管理的干部。真正的企业精英们饱受这种‘怪圈’的拖累,在艰难的做着‘500强’的美梦,海尔的突围,或许只是一个另类的成功。现在有识之士提出‘以税代利’的解决方案,让国家资本以税收的形式代替‘管理-取得利润’的陈旧方式,或许是国有资本能全身而退的一线曙光。这种方法不用政府去拍卖国有企业,不用政府操心监管,少了政府操作的中间环节,就是少了商品(国有资产)流通的中间环节,这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商人一观便知。国家利润以税收的形式上归国库,这当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必然侵害到下边要说的既得利益的‘贵人身上’,他们可都是人大代表,是左右政策的中流砥柱。……连联想的柳传志在《对话》中都声称联想在发展初期很多时候是打‘擦边球’壮大的,你还敢相信中国‘勤劳致富’的富翁有几成? ”  联系到袁先生半醉半醒的道说:“生产资料只是人们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厂房、机器设备如没有人去使用,闲置在哪里,我们说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又有什么意义?一个人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他除了运用生产资料私有权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实现自己的物质愿望外,还通过工资、奖励等分配形式,使一定范围的人们获得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不知这与国营企业有利于一定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又有什么不同?”袁先生是不是认为中国当今的富豪都是傻子瓜子的老板,靠辛劳的劳动和经营积累财富,而后“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这样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但就是这个号称“中国第一商贩”的“傻子瓜子”的老板他能积累多少财富或生产资料与技术等来用于经济活动呢?据《年广久长子遗产案庭外和解 “傻子瓜子”归属仍模糊》一文的报道“年广久最有希望的继承人,去世前系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遗产据称折算总额可达4000万元。”作为财富和生产资料在当今中国的富豪中是什么样的概念呢?内地首富身家426亿。而此前外逃的豪富,厦门远华赖昌星涉案金额就达到250亿。外逃的另一个豪富前中银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的财富也达到40亿。相比之下,“傻瓜”老板的4000万元财富相当可怜。甚至还比不上巩俐脖子上的一条项链――巩俐1.3亿钻石耀紫禁城,无惧低温性感上阵,日信息时报。中国的新三座大山,尤其是房地产业与药业的豪富如果仅仅靠自己的努力拼搏而“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能如此豪富吗?如此豪富的背后难道没有房地产、药业等等的官商结盟,“共同富裕”的阴影吗?以已经部分曝光的富豪赖昌星来说,据日央视网《中国九大外逃富豪 赖昌星涉案金额250亿》的报道:“2010福布斯全球富豪排名榜揭晓数日,从榜单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上榜富豪人数已经上升到第二位,仅次于美国。现如今,中国有钱人越来越多,大街上与你擦身而过的可能就是富甲一方的人,但是对于那些神秘又难以琢磨的外逃出走富豪来说,你是不是想知道更多呢……赖昌星……暴利走私,涉足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赖昌星这个”小人物“何以会”发迹“?……赖有一年过生日,请了重要的200名嘉宾,每人一个十万元以上的红包。……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赖昌星在当时还很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立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地下宫殿“――红楼招待所。当官员和美女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这一幕幕镜头,留下日后要挟之用。”而这仅仅是表面的官商“亲善”,其背后的勾结内幕,至今还不为人知。  而《没有干净的富豪――感于黄光裕事件》一文指出:“黄光裕的落马以及近日重庆打黑风暴中接连暴出涉黑的富豪再次说明,凡是企业规模做大的有野心的有抱负的民营企业家几乎没有不出事的,原因在于,他们发展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中无不隐藏着违法、非法、行贿、甚至暴力、黑社会等秘密勾当,所以,只要查他,都有问题,没有干净的富豪。”  透过这样简单的实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的许多私家富豪并非把自己“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而多是来自官商勾结掠夺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运动――中国的圈地运动所得的财富与生产资料;豪富经济活动的主要“贡献”也不在社会,而在官商联盟的小圈子里――形成新的官僚资产阶级。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巨额财富用来干什么呢?说好听了是“财富疯狂增值”,而不管所制造的“毒奶”,“一滴香”,转基因大豆油等等会还死多少同胞,也不管耗资50亿建造一无用处的“夜郎古国”。更普遍的现象则是,“目睹中国怪现象:一幢幢建筑的非正常死亡”:中国是世界上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就在这一片造楼热土上,“短命建筑”层出不穷,拆四星盖五星,未完工又推平。爆破声中,大量“青壮年”建筑用浓烟和瓦砾,上演着一场场非正常“死亡”。说不好听了这些都是官商勾结掠夺全民财富来中饱私囊,并继续利用官僚资本奴役劳动者所产生的破坏性作用。一端是掠夺者的豪富与奢侈,另一端是被掠夺者的贫病交加、蜗居,甚至是“十三连跳”、“性工作者”和过亿的“精神病人”。  笔者并不否认资本――积淀的劳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否认私人财产拿来进行投资对再生产的积极作用。马克思在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资本的积极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靠什么创造了空前未有的生产力?还不是资本与科技。前者是劳动的积淀,后者是劳动的结晶,都是人类劳动的成果,问题是人们怎样控制资本,犹如人们控制水火一样,用其利而防其害。  人们为什么必须控制资本呢?  着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说过,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难?就在于欧美剥削让中国人过得辛苦!买东西时,人家定价;卖东西时,定价权又在人家手里。“具体点说,购买原材料时,金融资本在控制着我们的价格;销售时,产业资本控制着我们的价格,它们一起把夹在中间的我们剥削得干干净净。”劳动者不控制资本就永远只能作资本的奴隶,一辈子做任人盘剥的“打工仔”、“农民工”、“性工作者”,像精英们鼓励鼓励的那样“牺牲一代人”、“笑贫不笑娼”、“妓女也有职业道德”……,永远当房奴、医奴、学奴 、性奴……  那么,人们怎样才能控制资本,而用其利,防其弊呢?一是全民所有制――全体劳动者能够控制的资本占主导地位,迫使私人资本难以用低薪掠夺、垄断、囤积居奇等手段欺压劳动者危害社会;二是法制控制,包括反垄断法、反暴利法、累进财产继承税和社会保障法等等,以防止利用财富过度盘剥劳动者,防止财富的积累过度被世人滥用于奢侈浪费与炫耀权势,甚至收买官吏获取非法利益;三是道德引导,树立正当的财富观,张扬资本的社会性,挤压它的自私性,而有利于社会。  如果全民所有制失去控制权,社会由私有资本,特别是官僚加奸商的官僚资本主导甚至全盘控制之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现象就会出现:“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资本论》第一卷第871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英美德日等国的近代历史已经充分显现了资本这种残暴性的一面。为了超额利润,建“夜郎古国”、“炸高楼”的举动还算是极其温文尔雅和慈善的了。君不见,为了掠夺财富,二次世界大战的侵略战争是何等的惨绝人寰,如今为了控制非洲资源不惜耗费美国国民的巨额财富,屠杀无数非洲人民,来为垄断资本争取暴利。美国《华盛顿邮报》刊文,题为:伊拉克战争耗费知多少:3万亿美元或更多。文章称,早在2008年,便有学者着文称,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将耗费3万亿美元,包括布什政府500-600亿美元的战争预算,这一预测较之此前已有压缩。但现在,在美军撤出伊拉克之际,原先3万亿美元的预测,似乎显得有些保守。而据《伊拉克战争的死伤与破坏》的报道说:“可以推断全国在这六年间由于战争而发生的不正常死亡人数,应在八十万到一百三十万之间,统称伊拉克平民在美国发动的侵略战争中,六年死亡一百万人,不算过份。……战争造成四百五十万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一二百万寡妇,五百万孤儿,是相伴而来的人道主义灾难。”垄断资本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制造了人道主义灾难,也制造了垄断资本沾满鲜血的满盆满罐的暴利。这些都是资本在垄断地位之下必然产生的可怕社会灾难。  这还不够,资本贪得无厌,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必定会无休止地掠夺地球环境资源。据报道,近百年来全球工业生产增加了50倍以上,80%的增长是1950年以后发生的,同时产生了一些影响范围大和危害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美国国会技术监督局认为,如果人类消费方式和破坏作用仍不改变,到2000年,地球上15-20%的物种将消失,这种灭绝速度是自然状态的1000倍。保守地估计,每天都有一个物种灭绝。到2050年,将有25%的物种陷入绝境,6万种植物将要濒临灭绝,物种灭绝总数将为66万-186万种,形势将更为严重。淡水供给不足,水源严重污染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水污染规模不断扩大。水质污染主要来源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土地利用的径流,如灌溉和化肥与农药使用,对水质已产生重要的影响。空气污染,有害废弃物危害着人类健康和安全。据统计,在80年代的后5年,全世界约有13亿人居住在没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颗粒物(空气中的烟尘)标准的城市地区,他们面临着呼吸紊乱和癌症的严重威胁,过高的城市空气颗粒物水平是每年30-70万人提前死亡的原因。据诂计,地球上的危险废物以每年5亿吨的速度递增,其中工业化国家占绝大比重,每年成百万吨的危险废弃物输往发展中国家,不断增加的有毒化学品使人类面临严重威胁。环境危机是一种特殊的发展危机,现已成为全球性危机。资本垄断性存在已经直接危害整个人类的生存。  因此,人们要控制资本,用其利而防其害,全体劳动者――人类的绝大多数就必须能够控制的资本,而这就只能是保持全民所有的资本保持主导地位。资本垄断的必然就是垄断整个社会的公权力,从而为所欲为,为暴利而不惜毁灭人类。全体劳动者唯有控制主要的资本,才能牢固控制公权力,使私有资本不能为所欲为,危害人间。  而使用法制来迫使私有资本不能为所欲为,危害人间的前提是公权力还掌握在占人类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手里――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如果不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都掌握在资本所控制的人手里,那么,法律就不是用来使私有资本不能为所欲为,危害人间,而是用以维护私有资本为所欲为的最可怕工具。就像法制维护全盘私有化,为掠夺全民财富护航,压制产业工人的反抗那样。  因此唯有在全民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私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共存并平等竞争的格局才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而不是消极作用。  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归政府管理  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归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府)管理的理由或要害是:  1.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全民,不属于国家,不应该由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而应该由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的全民资本监管委员会来监管,并依法设立许多全民财团来独立经营全民资本,进行市场投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民资本监管委员会的委员也不能直接干涉全民财团的独立经营。所有依法成立的企业,包括全民财团投资的企业和私有资本投资的企业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都应当平等公平竞争。全民资本的红利归全民所有,由全民决定其用途。国家只能依法收取税收。政府无权任意收缴全民资本所产生的红利。那样不利于构建廉价的小政府,也破坏了全民所有制的基本性质。  2.政府对市场进行监管调控,通俗讲它是裁判员;企业是市场主体,通俗讲它是运动员;政府不能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或教练,这样会导致不公正,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有利于部分官员乘机掠夺全民财富。  3.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在摆脱“官员代表大会”的现状,成为全民的代表机构之后,才能具有上述的权力;否则把政府管理换成“人大”监管就是换汤不换药,同样还是国家所有制,最后还会变成官僚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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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着力点精准的文章。在这个文章的基础上,我倒是有点狗尾想要续一下:既然国有的画皮之下是权力所有制,那么有个说法叫“国进民退”就是假的感念,真正的概念是“国进国退”――国一进,大量社会的财富被垄断夺走;国一退,大量资产被低价贱卖给权力周边。然后这个社会的常态就是一进,一退,一进,一退......权力正在挥汗如雨,也不知道下面的百姓是不是已经麻木到了能闭着眼睛享受高潮的境地。支持[0]反对[0]
4楼楼主把国有和公有制区分开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这个观念一定要树立好。支持[0]反对[0]
3楼那是一种享受国家最好资源,但仅对任命他的人负责,干好、干坏他都有几大好处的体制,而对工人、国家等均不负责,也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具体体现,这是国策,大家要理解。支持[0]反对[0]
2楼一楼
给你讲一端有趣的见闻
在阿姆斯特丹的某行业,对中国人尤其是中国考察团非常热情,不但会热情微笑还会用汉语说:发票!发票!支持[0]反对[0]
1楼中国的车轮在资本主义道路上加速,哪里能找到纯粹的国有企业,现在所谓的国有企业也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们过去看见的国有企业除了要承担国家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外,还要承担为企业员工的生老病死的一切福利。不管是厂长或者经理的收入绝对不超过最底层工人工资的3倍。厂长经理们都要受工会或者是职代会的约束,不能为所欲为。现在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只对任命他的人负责任,他们狼狈为奸,拿着比工人高出几十倍、几百倍的薪水,连吃喝嫖赌都要企业报账,过着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工会、职代会成了摆设,工人们一样当牛做马。企业成了老板们的私营企业。当今中国那有真正意义的国有企业?支持[0]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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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高级讲师,美国德克萨斯A&M大学兼任教授,中华管理论坛秘书长。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厦门涉外经济管理培训中心教研处处长,兼任厦门夏智技术开发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文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主要著述及学术研究成果有:《M型领导构架》、《领导的合理境界》、《人性化管理导论》、《孔子管理思想:中式管理的基本形式》、《老子的管理之道:中式管理之本》、《必须重视朱熹理学对中国社会进步的阻碍作用》、《现代管理哲学:中道管理》、《“执两用中”浅说》、《中国教育之痛:奴才意识教育传统的阴魂不散》、《实事求是:现代中道哲学》、《国人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等。与潘承烈、成中英、曾仕强、郑学益等十位专家共同发起了“中华管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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