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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内容提要:本文立足于《红楼梦》小说文本中的内证,佐以历史资料,抓住元妃薨逝的乙卯年和黛玉15岁的辛亥年这两个关键时点,揭示了:一、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四月二十八日,即公历日;二、曹頫生于1701年左右;三、曹雪芹不是曹頫之子,而是曹颙的遗腹子。从而解开了红学“三大死结”之一——芹系谁子。在确证了曹雪芹生于乙未年的基础上,本文还根据敦诚、张宜泉诗重新衡定了曹雪芹逝世的时间——癸未年十二月下旬。  关键词:曹雪芹
遗腹子    
关于曹雪芹生年的错误说法简析    ﹙一﹚关于曹雪芹生年的错误说法概述  
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读者往往会产生了解作者的欲望,阅读《红楼梦》更是如此。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对《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生平知道得实在太少了。别的不说,即如曹雪芹生于何年、是谁的儿子这样的基本问题,也都还没有获得一致认同的正确的答案。  
建起考证红学大纛的胡适,虽然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而不是儿子这两个很有价值的结果,为红学做出了贡献,但是,在曹雪芹生于何年,是谁的儿子这两个问题面前却束手无策。他说,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但缺乏根据,事实上是错误的;至于曹雪芹的生年,他起初猜想“大约生于康熙末叶(约1715——1720)”①,应该说其感觉还是不错的,因为这一时间段涵盖了那个正确的年份﹙与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差不多同时,顾颉刚得出的结论是,曹雪芹生于1716——1726年,年代跨度大了5年,却并没有包含那个正确的年份,其感觉显然就差了一些了﹚。可惜胡适后来陆续提出的1719年②和1717年③这两种具体说法都不对。这些结论虽然错误,但胡适的思路还是对头的。他认为,曹雪芹若生得太晚,就赶不上看见曹家繁华的时代了。因此,我们对胡适关于曹雪芹生年的错误说法,不必加以苛求和责备。  
胡适之后,关于曹雪芹的生年又有不少新的推考结论,加上胡适的说法,迄今共有10种以上。  
这些生年中只有1715年是正确的,其他年头当然都是错误的。这些错误的年头是怎样推考出来的呢?推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认为曹雪芹能写出《红楼梦》,必须对曹家被抄之前钟鸣鼎食的贵族生活有一段亲身经历,因而根据曹寅1711年11月得孙等历史资料,力证曹雪芹是曹颜遗腹子、生于1711年的结论。  
二、以曹雪芹的卒年﹙学者们分别认为卒于壬午、癸未、甲申年﹚为基础,根据敦诚挽诗认定曹雪芹享年四十,或根据张宜泉诗注认定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采用逆推法,分别推出曹雪芹生于、、、、年。  
此外,还有个别研究者采取其他方法,推出曹雪芹生于1716年的结论。例如:1991年台湾《国文天地》所刊张欣伯文④认为,《红楼梦》第二十五回是“借魇魔法写抄家”。该回中癞头和尚有“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之叹。张氏说,曹家被抄,事在雍正六年(1728),雪芹年十三岁,则雪芹生年应在康熙五十五年,即1716年。张氏的这个推论有两个问题:一是,张氏这里是把“已过十三载”看成是说贾宝玉此时十三岁的,既然如此,那么,这十三岁就应该是实岁,因为青埂峰石头投胎含在降生人世的贾宝玉口中,是实实在在已过十三载。如按虚岁计,出生之年即为一岁,过了一年即为两岁,则“已过十三载”就应是十四岁。按实岁十三岁或虚岁十四岁计,则曹雪芹当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即1715年。与从1728年抄家逆推十三年为1715年是一致的。张氏却按虚岁将曹雪芹生年推成了1716年,这是他在推算上的疏失。二是,甲戍本此后有总批云:“此回本意是为禁三姑六婆进门之害难以防范。”对这条脂批我们该如何理解?能否像张氏那样将此回视为“借魇魔法写抄家”,恐怕还值得讨论吧。  
再如:1992年《红楼梦学刊》载崔川荣文⑤认为,脂评“甲午人日泪笔”中的“甲午”可能指月份,如此,则“甲午人日泪笔”即五月八日的泪笔。于是他进一步推论说,作此批的年份必在丙戌(1766)年。并认为,此批必暗示曹雪芹的生日,故曹雪芹的生日应在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初八日。崔氏的这番推论实在问题多多:将甲午人日说成五月八日,只是推测之一种,并不是可推测的唯一结论,它还可以推测为甲午年八月;将此日看作雪芹生日,更属主观臆断,不能令人信服;说脂批作于1766年也没有任何根据,纵使这个推测有道理,又凭什么说曹雪芹一定生于另一个丙字年,而不是丙字之外的年份呢?即使曹雪芹生于另一个丙字年,何以一定是丙申(1716)年,而不会是丙午(1726)年呢?崔氏的这一个个论断全是推测,没有一个具备坚实的依据。因此,也就完全不能取信于读者。  
张、崔二氏的推考方法存在的问题较为明显,信从的人也不多,故此笔者只作简要评说,一笔带过。而前述两种主要的推考方法,其第一种关于曹雪芹生于1711年的推考因疑似客观、科学,后文特以一小节文字作评析;其第二种不仅疑似客观、科学,而且采用者、信从者甚多,笔者更觉得有以较多的篇幅,分别就其所涉及的三个重要问题详加讨论的必要。  (原创论著,不断更新中,欢迎批评、讨论,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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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文中“分别推出曹雪芹生于……年”一句中间几个年头用“——”文字更简省。
  请楼主两天内把同一题目的帖子尽快合在一起。否则以刷屏处罚,删帖封号一周。
  (二)曹雪芹生于1711年吗?     迄今为止,推考出的曹雪芹生年最早的是1711年,即康熙五十年。持此说的有吴新雷、张书才、胡文彬等。张书才“在《曹雪芹生年新考》一文中,根据张云章《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诗、敦诚兄弟有关‘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诗注及‘秦淮风月忆繁华’等诗句,并结合《红楼梦》中的内证与相关档案文献资料,考析了曹雪芹实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十一月出生北京。”⑥     对曹雪芹生于1711年的说法,冯其庸曾提出五疑,其第五疑特别强调“倘康熙五十年曹寅确实得孙,而这个孙就是曹雪芹,那么,到曹雪芹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去世时,已是52岁(虚岁),与张宜泉的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对不上,与‘四十年华’更是无法对榫。”⑦冯其庸的这一质疑是很有道理的。如果按后来梅挺秀《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所主张的曹雪芹卒于甲申(1764)年春天的说法,则曹雪芹若果出生于康熙五十年辛卯,其享年更是已达54岁(虚岁),这样一来,与“四十年华付杳冥”、“年未五旬而卒”差得就更远了。     张书才所据张云章诗,对论证曹寅1711年所得孙即为曹雪芹是没有效力的,张诗充其量只能给我们提供一种假设。实际上,张书才得出1711年曹寅所得孙即曹雪芹所能作依据的只有敦诚诗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和敦敏诗句“秦淮风月忆繁华“。敦敏诗句“秦淮风月忆繁华”所涉年代不确切,其上限可以早到曹寅去世前数年 ,其下限又可以晚到1727年雍正下旨革去曹頫江宁织造主事职并抄没曹家,因此,该诗句在这里也不必多加讨论。只有敦诚的诗注是值得认真议一议的。     首先,敦诚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条诗注,见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秋天所作《寄怀曹雪芹霑》。从注文看,曹雪芹为曹寅之孙这一点敦诚是知道的,那么他是曹颙之子还是曹頫之子敦诚却未提及。曹雪芹既可“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那么当然更可“随其××颙”或“随其××頫”织造之任了,但敦诚只说“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果注文可信,可作依据,则在敦诚眼里,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曹寅去世时,曹雪芹的年龄应不小于5虚岁、4实岁,换言之,他至迟也应生于1708年。到1711年11月张云章作诗贺曹寅得孙时,雪芹已有3实岁,4虚岁了。这样,敦诚的诗注非但不能证明曹寅1711年所得孙就是曹雪芹,恰恰相反,倒证明这年所得孙决不是曹雪芹。     其次,既然相信敦诚的这句诗,那么就应该注意到敦诚几年后所作《挽曹雪芹》诗里对曹雪芹享年的说法:“四十年华付杳冥”。一般来说,后来的说法应比先前的说法更可靠,何况有的研究者(如蔡义江)还强调说,敦诚参加了曹雪芹的葬礼,他确知曹雪芹的享年,因而其“四十年华”的说法十分可靠。⑧而这个“四十年华”按周汝昌、蔡义江等研究者的说法是:不能为丧者减寿,曹雪芹的享年说四十就是四十,一岁也不能多。则曹雪芹按卒于癸未和卒于甲申两种说法倒推,应生于1724年或1725年,离曹寅逝世之年已有十二、三年之久。按另一些研究者的说法,“四十”是举成整数,曹雪芹的实际享年可以是四十多岁。究竟是四十几呢?倘按最多的四十九岁(这样与张宜泉的说法也吻合)计,曹雪芹也应生于1715年或1716年,也在曹寅去世后三、四年。这样一来,以敦诚为证人同样只能证明,曹雪芹并非生于1711年。     再次,曹寅1711年所得孙,周汝昌认为“旋即夭伤”,⑨赵冈认为系不能承嗣的女孩,⑩冯其庸干脆推断为“张云章以诗贺曹寅得孙可能原自‘误闻’,所以,曹寅不好回答,别人也再无贺者。”⑪这些说法虽然都是揣测之词,但未必全都没有可能。笔者认为周汝昌的说法较为可信。     最后,如上所说,同一个敦诚,对有关曹雪芹生年的两种说法可分别推得1708年左右和1725年左右,其间相差竟达17年!如果敦诚挽诗中的说法可靠,即曹雪芹癸未年末或甲申年初逝世时整四十岁,那么,在六、七年前即1757年敦诚作《寄怀曹雪芹霑》时,曹雪芹实际上还只有三十三、四岁,敦诚会相信他眼前这位年轻的朋友会在四十五年前“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并写下这条诗注吗?反之,如果1757年敦诚的说法可靠,即癸未年末或甲申年初曹雪芹辞世时已有五十三、四或五十六、七岁,敦诚偏要说他“四十”年华,而不说“五十”年华、“六十”年华“付杳冥”,岂不是存心给曹雪芹减寿,显得大不敬吗?敦诚前后的两种说法相差如此之大,怎能取信于人?又应该怎样解释呢?笔者的推测是:敦诚在听曹雪芹绘声绘色地讲述曹寅时代即曹家繁盛时代的往事时,不免产生雪芹生在曹寅辞世之前的错觉,于是把曹雪芹的年龄估计大了;而当他多次聆听曹雪芹谈笑风生、恢谐幽默,胸襟显得很豁达、心态显得很年轻后,又不免把曹雪芹的年龄估计得太小了!实际上,曹雪芹究竟生于何年、有多大年龄,敦诚根本就不知道,或许他从来都不曾在意过这个问题吧。因此,敦诚前后两次关于曹雪芹年龄的说法,都不能用作考证曹雪芹生年的依据。在本小节我们说,不能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来证明曹雪芹生于1711年;在下一小节,我们还要说,不能用“四十年华付杳冥”来证明曹雪芹生于1724年或1725年。     顺便提一下:张书才基于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十一月的结论,后又进一步考证其生父,认为系同年三月因意外事故卒于京城的珍儿。而这个珍儿学名曹颜,为曹寅长子。珍儿是否曹寅长子、是否学名曹颜是另一个问题。曹雪芹既然并非生于1711年,则其生父不可能是珍儿,不可能是曹颜便是不言而喻的了。⑫  
  (三)能否由卒年逆推?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迄今没有见到任何历史记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曹雪芹生年这个关系到曹雪芹生平经历和《红楼梦》思想内容的重大问题,红学界除了根据曹寅1711年11月得孙和曹颙妻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怀孕已及七月的史料,猜想和主张曹雪芹生于1711年或1715年外,更多的是采用逆推法来进行推考。采用逆推法只能推出个大概,或许可以说是在无奈情况下所作的一种尝试。采用这种方法的步骤是:首先认定某年为曹雪芹的卒年,然后或依据敦诚“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说法,或依据张宜泉“年未五旬而卒”的说法进行逆推,推出其生年。采用这种方法很早且产生了广泛影响的是周汝昌。他先是把畸笏在甲戍本第一回楔子部分结尾处眉批中的“壬午除夕”,当作“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时间,然后因发现癸未春敦敏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诗,邀请曹雪芹“上已前三日,相劳醉碧茵”,说明壬午除夕曹雪芹并未逝世。他便认为“壬午除夕”应为“癸未除夕”之误记。这样,周汝昌便主张曹雪芹的卒年为癸未,再后根据敦诚《挽曹雪芹》诗中“四十年华付杳冥”一句,认定曹雪芹活了整整四十岁,由此倒推出曹雪芹生于1724年。⑬     自胡适开创考证派将近九十年来,采用这种方法逆推曹雪芹的生年已有多个结果,最早的在1716年,最晚的在1725年,其间哪一年都有。曹雪芹的生年当然只有一个,得出近十个推考结果,这事实本身就说明:这一方法是不科学的,行不通的。既然如此,我们当然只有毫不顾惜地否定它、摒弃它,然后另辟蹊径。     逆推法为什么不科学呢?     首先是,我们在长时间里并没有真正弄清曹雪芹的卒年。学界先是雪芹卒于壬午除夕的说法占上风,后来是癸未除夕说压倒了壬午说,最后出来一个甲申之春说,似已成定论,然未必真能成定论。雪芹的真实卒年未定,即推考的起点未定,前提难免虚假,这就使曹雪芹生年的推考结果不可能保证可靠。     其次,曹雪芹逝世时究竟是整整四十岁,还是四十多岁,甚或接近五十?学界也各执一端,而无一致的看法。相信张宜泉说法的认为曹雪芹活了四十七、八岁,甚至四十九岁,相信敦诚说法的认为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岁或四十多一点。曹雪芹的真实存年不清楚,即倒推的时间长度不能确定,推考的结果也必然或早或迟,且难辨是非。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第三,敦诚诗句“四十年华付杳冥”,是可以看作举其整数而言,实际上不排除他是说曹雪芹活了四十多岁 ,还是如某些红学家所强调的那样“说四十就只能是四十”,⑭一年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多,否则就违背了不为丧者减寿的原则?“不为丧者减寿”这个原则果真就那么神圣,绝对不能违背吗?     迄今为止采用逆推法的人较多,但由于方法不科学,推出的结果虽多,但无一正确。而在众多研究者中,由于周汝昌采用这一方法较早,虽然错得很离谱,但影响却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他在推考中涉及的上述三个重要问题。其中曹雪芹的卒年问题比较复杂,留待后文详加讨论,这里先讨论后两个问题。  
  (四)“四十年华”和“年未五旬”:哪种说法更可靠?     曹雪芹活了四十整还是近五十岁?换言之,敦诚和张宜泉二人的说法,那一个更可靠?这是采用逆推法时要确定的时间长度问题。     周汝昌的说法是:敦诚的说法更可靠。笔者则认为:张宜泉的说法更可靠。理由如次:     首先,从曹雪芹西郊时期与他们的交往看,曹雪芹和敦氏兄弟的过从似乎较少,而和张宜泉的接触似乎较多。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敦敏在明琳的宅子中与曹雪芹相遇后曾作七律一首,诗题为《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诗的末句又感叹“年来聚散感浮云。”敦氏兄弟去西郊造访雪芹似亦仅有两次。第一次造访是在秋天,敦敏作有《赠芹圃》诗,敦诚作有《赠曹雪芹》诗。同年初冬,敦敏第二次去,雪芹不在家,未得晤面,他作有《访曹雪芹不值》诗。而张宜泉则既曾与曹雪芹一起在西郊散步,过烟林、憩废寺,赋诗唱和⑮;也曾在家扫径张筵,以侍雪芹⑯。雪芹逝世后,张宜泉曾怀着对朋友的深情,专程去其生前住处造访⑰,而敦氏兄弟虽都曾作过挽诗、吊诗一类,但自雪芹逝世,似乎就再也没有去过雪芹旧庐。由此可见,在雪芹晚年,张宜泉比起敦氏兄弟来,接触更多,了解更深,当不是太虚妄的揣测。因此,张宜泉诗的小序称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应更可靠。     其次,敦诚根本就不知道曹雪芹的年龄,所以1757年他的诗注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错误说法。这在本节第二小节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蔡义江说,敦诚“在殡殓前去看了他好友的遗体,则是肯定的;……这是最能确知死者年寿的时间段”⑱,纯属无稽之谈。实际上,敦诚和张宜泉一样,也没有参加曹雪芹的葬礼。这在敦诚《挽曹雪芹》诗里透露得很清楚:初稿有“故人欲有生刍吊”句,一个“欲”字已说明吊唁只是意愿,并非事实,改稿有“哀旌一片 阿谁铭”句,也说明他对殡葬情况不了解。因此,周汝昌、蔡义江等认为“敦诚挽诗更可作为依据”是不妥的。     再次,敦诚挽雪芹诗有初稿(二首)和改稿(一首)之别。虽初稿第一首和改稿首句均称雪芹年龄为“四十”,但仔细揣摩,其前后的表意是有微妙变化的:初稿首句说“四十萧然太瘦生”,让人联想到李白《戏赠杜甫》诗:“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其意是说曹雪芹生前(四十岁左右时)因贫病交迫,创作、评批《红楼梦》和为生活奔波又很辛苦,所以显得很消瘦。显然这首句并未涉及曹雪芹的逝世,第二句“晓风昨日拂铭旌”才写到曹雪芹的逝世。所以,不能依据首句得出曹雪芹享年四十岁的结论。蔡义江说:“‘萧然’,即小说十六回最后写秦钟‘萧然长逝’之意,是说他遗容看去瘦得惊人”⑲,这是对首句的曲解。“萧然”自古就是清静、冷落、悲凉之意,曹雪芹将“萧然”用于“长逝”之前,萧然固然是修饰秦钟死时的冷落、悲凉之况的,但脂评说到《红楼梦》八十回后黛玉仙逝时的“落叶萧萧”并不写人,而是写景。范仲淹名篇《岳阳楼记》中的“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也是写的阴雨天登岳阳楼的感受的。笔者认为敦诚所写“四十萧然”之后是“太瘦生”三字,根本不是在写曹雪芹的死,而是说雪芹年已四十而生活窘迫、朋友离散、心情落寞、境况凄凉之意。到改稿,首句“四十年华付杳冥”才可以看作是说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岁或四十多一点(因为这里受诗句字数的限制,只能举其整数,实际上可以不止四十岁),但究竟是四十几也不确切。而且,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敦诚改稿时将原来写曹雪芹生前的“四十(年华)”二字保留下来,却变成了卒年四十的意思,他自己却并不自觉,他并没有像写讣告那样确切交代曹雪芹享年的用意。因而这“四十年华付杳冥”也就有举其整数的意思。不能因此相信曹雪芹的享年敦诚“说四十就只能是四十”,不能多一年,不能多一天,并以这个“四十”为依据去逆推曹雪芹的生年。敦诚挽诗初稿和改稿在“四十”年华这个句子上的微妙差异,高阳早就注意到了,他说:“最可注意的是原作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是说四十岁还穷愁潦倒,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四十岁是事业大定之年,如果四十岁还不得志,那几乎就此生无望了。所以‘四十萧然’之句,不必看死了就是当年的情况。至于改作,既然要强调其境遇之惨,那么四十‘举成数而言’,也就不必改动了。”⑳     最后,从诗和文在表达的自由度以及由此决定的准确度看,张宜泉的诗注不是诗,不受字数、声韵限制,因而可以自如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即曹雪芹逝世时年龄接近五十而不到五十。敦诚的诗句则因受字数、平仄限制,而举曹雪芹存年之整数而言,说“四十年华”,不够确切、具体。     总之,从上述四点看,应该说张宜泉的“(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的说法更可靠,即使信从敦诚的诗句,也不应将“四十年华”理解得太死,以为曹雪芹逝世时只有四十岁,甚至还差一点,决不会多。至于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有引用者疏忽大意,将“未”误作“近”字因属粗疏、欠当,蔡义江在这一个字上大加计较,强调是年“未”五旬而不是年“近”五旬○21,实在并没什么意义。因为年未五旬本来就有年近五旬的意思。如果曹雪芹的享年不是将近五十,而是只有四十五岁左右,甚至只有四十一、 二岁,张宜泉怎么会说“年未五旬”?直说“年四十余”不是更恰当吗?而周汝昌强调古人以五十岁为中寿,说张宜泉诗序的意思是曹雪芹未及中寿,就更显得穿凿、勉强了。  
  (五)“四十年华”与“不为丧者减寿”     周汝昌在逆推曹雪芹的生年时,在曹雪芹的存年问题上,不采用张宜泉的说法而采用敦诚的说法,已经是一个失误。而在理解敦诚诗句时,又认死了“四十年华付杳冥”就是只活了四十岁,一岁也不能多。其结果虽然推考出的曹雪芹生年是一个确切的年份——1724年,但他这个推考结果是错误的。     在对敦诚诗句的理解上,胡适及后来的一些研究者认为“四十年华付杳冥”不等于说曹雪芹真是只活了四十岁,他可以是活了四十一、二或更久的,敦诚的诗句是举成数。这种说法本来无道理,但周汝昌及持相同观点的人如蔡义江等却说:不行!敦诚“说四十就只能是四十”,一年也不能多!为什么?因为如果曹雪芹活了四十一、二而敦诚却只说“四十年华”,那就是为丧者减寿,是对曹雪芹的大不敬。      “不为丧者减寿”这在中国封建时代的确是一条原则,一般都得遵循,敦诚也不例外。但是,依笔者看来,又不能将这一原则神圣化、绝对化,不可滥用这一原则,以为古人提到人的存年时一定都那么准确。或者只有多说了的(为丧者增寿),没有少说了的(为丧者减寿)。这是因为还有一些情况比较复杂,对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即以敦诚涉及曹雪芹年寿的诗句而言,就可能有四种情况:     一、敦诚并不清楚曹雪芹的年寿。前文已经谈到,他在1757年对曹雪芹的生年就没有弄清楚,所以才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错误说法。但在过去多年的交往中,曹雪芹那“高谈雄辩虱手扪”(敦诚诗句)、“高谈君是孟参军”(敦敏诗句)的风采可能给了敦诚一个年轻倜傥的印象,因而曹雪芹逝世时,敦诚估计其年仅四十,而雪芹存年不止四十。在这种情况下,敦诚虽知道不为丧者减寿的原则,也没有故意要违背这一原则的意思,但因不清楚曹雪芹的年龄,客观实际上却为曹雪芹减了寿。     二、敦诚明知曹雪芹的存年不止四十,但以为不超过四十五,在写诗受格律限制时举其成数,便用了“四十年华”的说法,他认为说“四十年华”比说“五十年华”更接近曹雪芹的真实存年。这也不能看作敦诚有意抛开原则,减了曹雪芹的寿。沈治钧等不少学者不是就认为挽诗提年寿可以举成数吗?敦诚为什么就一定不能持与这些学者相同的看法?     三、敦诚明知曹雪芹的年龄已过四十五,但不到五十而他有意把曹雪芹的年龄说得偏小一些,以表达他对这位朋友、对一代天才早逝的痛惜之情,便取了“四十年华”的说法。 其用意倘确然如此,那么指责他为丧者减寿,显然也是不恰当的。     四、值得注意的是,敦诚挽诗初稿第一首首句是“四十萧然太瘦生”,分明是说的曹雪芹生前的情况(敦诚未参加雪芹葬礼,也不可能如蔡义江所说看到了雪芹的遗容),那意思应该是说 四十上下或四十来岁的雪芹离群索居僻远的西山,境况落寞凄清,人也因贫病交迫和著书辛苦而瘦瘠不堪。这才是敦诚用“四十”这个年龄数的初始意思,既然是说生前,那么即使说小了一点,不存在为丧者减寿的问题。改诗中“四十年华”与“付杳冥”连缀,表达的已是存年数,但雪芹存年既不上五十,敦诚大概就不觉得有改动初稿中“四十”这一说法的必要,因为将“四十”理解为举其整数,本来就可以包括四十以上的年龄!     上述四种情况都是可能存在的。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我们都不能把这个“四十年华付杳冥”看得太死,凭以断定曹雪芹一定只活了四十岁或不到四十岁,周汝昌、蔡义江等人实在是滥用了“不为丧者减寿”这一原则,将其绝对化了!     本文共六个部分:     一、关于曹雪芹生年的错误说法简析(现已载完)     二、林黛玉的年龄和贾宝玉的生年     三、贾宝玉的生日     四、曹雪芹的出生年月日     五、芹系谁子     六(附录)、重新衡定曹雪芹的卒年  
  二、林黛玉的年龄和贾宝玉的生年     (一)《红楼梦》全书的时间序列是清晰的、连贯的     《红楼梦》在结构上“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22。在叙事的时间安排上,也季节分明、年代相属,形成了一个脉络清晰、前后连贯、统一完整的时间序列。一些研究者说,《红楼梦》的时间安排很混乱,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弄清楚作者在时间处理上的匠心。实际上,《红楼梦》从第二回后半所写的雍正四年丙午(1726)到第一0二回开头的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情节的演进、时间的推移历历可辨。第一0二回至全书结尾,在时间上稍有混乱,特别是由于其间有两大段并列的叙事,因而不易把握其确切年月。此外,小说开头的一回半,由于叙事简略,在时间上有跳跃,在落实其年月时更易出错。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导致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完全弄清《红楼梦》的时间序列,自清代以迄近年,前后多个红学家编制的《红楼梦》年表,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疏漏。     《红楼梦》的时间序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并非不能弄清。小说第一回,有“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数语,《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戍本在“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之侧,有侧批云:     若用此套者,胸中必无好文字,手中断无新笔墨。        接着又批云:     据余说,却大有考证。     前一段脂评告诉我们: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方有好文字、新笔墨。这话很有意思,它道出了小说创作的一个奥秘:不能拘泥于历史真实,而要合理地、大胆地进行艺术虚构和艺术加工。     后一段脂评告诉我们:《石头记》的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其实是可以考证清楚的。     这一处的两段脂评极其重要,它既说明了《红楼梦》是小说,不是历史实录,其情节有虚构,因而更生动、更精彩,又强调了《红楼梦》这部小说不同于其他小说,它虽有虚构,但其中隐藏着大量历史实录的成份。     前一段因与本章节没有关系,暂置不论,后一段则是我们在这里要加以探讨的。脂砚斋即曹雪芹(参见笔者另文《自相戗戮自张罗:脂砚其人》)既然说“大有考证”,那么,《石头记》的朝代年纪,地舆邦国是可考的这一点,我们就不能怀疑,而要予以确信。接下来的第二点是:怎么考证?依据小说文本还是历史记载,或将两者结合起来?我们知道,涉及曹雪芹家族的历史档案资料大致都在雍正六年以前,六年以后就绝无仅有了。这一点,曹雪芹自己是深知的,他说“大有考证”,就是在提醒我们:在小说文本中和脂评中他已精心安排了大量可资考证的材料。     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长时间里,一些学者如胡适、周汝昌、张爱玲、蔡义江等坚持说后四十回为高鹗或其他人的伪续。若果然如此,则伪续者对曹家情况充其量只有个极其粗略、模糊的了解,像元春生卒年这类隐秘信息是绝对不可能得到的,由此可以推出的结论自然是,小说唯一例外标出的元妃薨逝之年乙卯就没有特别的意义,而且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时间上也不可能连贯、不可能接榫。周汝昌的《红楼纪历》就因此只清理了前八十回所写的年代,以致有人说他的《红楼纪历》实应名为《石头纪历》。更成问题的是,其所标年代不但有错,而且不能确指各年年号及干支,只能标出“第×年”。     同样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长时间里,红学界没有弄清脂砚斋的身份,由此导致対脂评所提供的大量宝贵信息未能充分利用。因而不懂得曹雪芹处理故事推进的时间和人物年龄的特别用心,以致几乎所有红学家都在那里无端地指责《红楼梦》里的时间序列和人物年龄比较混乱,甚至矛盾重重。     笔者已经论证:《红楼梦》后四十回既不出自高鹗之手,也不出自程伟元或其他人之手,而是由曹雪芹写下原稿,因未改定,且又有五、六回在借阅中迷失,在曹雪芹逝世以后,由其叔父曹頫补足、改定的。(参见笔者另文《首尾相应常山蛇:“续书”作者》程伟元、高鹗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对漶漫不可收拾的原稿加以整理,而他们在整理中态度又十分审慎。程伟元、高鹗在所作《红楼梦引言》中表白:“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加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程、高对《红楼梦》后四十回里的重要时点和时间序列擅自作过随意的改动。元春的生卒年及存年均出现于后四十回,其间有着明显的矛盾,程、高不可能没有发现,但他们并没有擅作臆改,即可说明问题。因此程高本《红楼梦》的时间序列应该还是曹頫、曹雪芹叔侄安排的样子。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把小说的一百二十回看做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信它在时间上有一个连贯的统一的序列。而在小说的时间坐标上,我们发现有一个原点,那就是第九十五回所写的元妃薨逝的时间——乙卯年立春后一日。由此向前向后,就可以推出自第二回后半至第一百二十回的年代。而既然脂砚斋不是别人,正是曹雪芹自己,那么,庚辰本第四十五回里关于黛玉年龄的那则脂砚墨笔夹批:“黛玉才十五岁,记清”,我们就必须充分重视。经研究,我们发现:这处夹批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原创论著,日载二小节,欢迎批评讨论。QQ:)
  (二)脂夹批确认的黛玉年龄是《红楼梦》时间坐标的亚原点     以元妃薨逝的乙卯年为《红楼梦》全书的坐标原点,逆推前95回的系年,到第二回就出现了麻烦——从《红楼梦》开头到第二回前半的时间跨度较大,中间又有间断。对此如果不了解,以致简单从事,则对其系年的确定势必出现失误。事实上,无论清代的大某山氏、“五四”以后的俞平伯、张笑侠,还是新中国建立初的周汝昌、周绍良诸红学名家都未能幸免。自负“彻底解开红学悬疑”的《破译红楼时间密码》的作者、“青年学人”陈林所拟出的年表,更是大错特错,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没有前进一步,反而大大倒退了。      庚辰本第四十五回在叙述到黛玉与宝钗互剖金兰语时,黛玉说:     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有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     张爱玲认为,这里黛玉的年龄应予改小,而曹雪芹因疏漏而未予改小。她说:“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笔者认为,既然各本均作十五岁,即作者在各次修改时均未改,则显然这并非作者疏忽大意,而是他认为这个十五岁是不应该改动的。值得注意的是,脂砚斋在“我长了今年十五岁” 句下特地作了夹批,他说:     黛玉才十五岁,记清     足见,这里黛玉自称十五岁的说法是有深意的。.     陈林对作者的描写和脂砚斋的评批未能理解,竟妄加指责,说:     小说的描写和这条批语制造的时序混乱太大了,如果以此为准,对于小说时序 以及人物年龄的推定必然出现前后矛盾、混乱不堪的结果。○23     陈林的狂妄源自他的浮躁、浅薄,我们不必为他的无知妄说所纠缠。在此,我们只需强调:“小说的描写和这条批语”非但不是“制造的时序混乱太大了”, 恰恰相反,倒是昭示了《红楼梦》正确的时序和人物年龄。这一年,黛玉确实是十五岁。这个时点在《红楼梦》时间坐标上的重要性,仅次于元妃薨逝,它是《红楼梦》时间坐标上的亚原点。     小说在此之前的描写给人的印象是,本年黛玉十二岁,这里却说黛玉十五岁,让人生疑:怎么黛玉突然大了三岁?值得注意的是,这话不是旁人说的,而是黛玉自己说的。旁人这样说可能不知道黛玉的真实年龄,可以不去管它;黛玉本人这样说,就应该是确凿无疑的,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何况脂评不但没有指责小说作者的疏失,反而强调黛玉确是十五岁,要读者“记清”;     而且,这一处脂评的用词也颇值得玩味:这里分明把黛玉的年龄从读者印象中的十二岁,突然增大三岁,增到了十五岁,按理,脂砚斋应说“黛玉竟已十五岁”,而他却偏说“黛玉才十五岁”,一个“才”字,仿佛要纠正读者印象中黛玉年龄太大的偏差似的。笔者认为,脂砚斋正是要以这种令人感到蹊跷的措词引起读者的高度注意:黛玉本年(已)是十五岁!脂砚斋下此八字夹批,正是为了透露真相,纠正小说因作者有意将宝黛钗湘及贾氏四春、凤姐、李纨诸人的年龄写小而带给读者的错觉和疑惑!  
  (三)由林黛玉的年龄推定贾宝玉的生年     有了林黛玉此年十五岁这个时间坐标亚原点,我们就可以推出贾宝玉的生年了。     元妃薨逝之年,小说很突显地、例外地点出了其干支纪年,这是“无朝代年纪可考”的《红楼梦》全书中标出年份干支的唯一一处,其作用犹如画龙点睛,使全书的时间之龙活起来了。第九十五回写元妃薨逝时,小说明文交代“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即已过了甲寅年,而进入了乙卯年。由此乙卯年往前推,至第四十五回是何年呢?是辛亥年。小说对自辛亥至乙卯这五年的时序是交代得很清楚的。请看:     第十八回“转眼元宵在迩”——第五十三回“一夜人声杂沓,语笑喧阗,爆竹烟火,络绎不绝”     雍正九年 辛亥 (1731)     第五十三回“至次日五鼓,贾母等人按品上妆”——第七十回“令他们外头自娶去了”      雍正十年 壬子 (1732)     第七十回“原来这一晌因凤姐儿病了”——第八十回“于是荣、宁二府之人,上上下下无有不知,无有不叹者”     雍正十一年 癸丑 (1733)     第八十回 “此时宝玉已过了百日,出门行走,亦曾过来见过金桂”——第九十五回“天天专望兄弟来京”     雍正十二年 甲寅 (1734)     第九十五回“忽一天,贾政进来,满脸泪痕”——第一零二回“到了戍日,也就渐渐地好起来”      雍正十三年 乙卯 (1735)     原来第四十五回写林黛玉自称“我长了今年十五岁”时是辛亥年。     注意,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说的年龄是实岁,而不是虚岁,林黛玉十五岁的意思是她生于十五年前,而不是十四年前。《红楼梦》按实岁计算年龄,这可以用对元妃存年的表述来作说明。元妃的原型曹佳出生于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元妃薨逝于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小说称元妃“存年四十三岁”,这个四十三岁就是按实岁计算的。如果曹雪芹是按当时通行的做法计虚岁,则元妃存年当为四十四岁。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是按实岁计算年龄和存年的,这是一个要特别予以注意的原则。     说到元妃的存年,历来的红学研究者多认为作者有疏失:小说第八十六回明写:元妃生于甲申年(1704),到乙卯年薨逝,其存年应为三十二岁。这是作者的疏失吗?不,作者正是在这种看似疏失的地方揭示了历史的真实。第四十五回中林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类似的情况,它交代了林黛玉生于十五年前的事实。     由辛亥年前推十五年——林黛玉的出生之年应为丙申(1716)年。请看:     丙申 (1716)出生 丁酉(1717)一岁     戊戌(1718)二岁 己亥(1719)三岁     庚子(1720)四岁 辛丑(1721)五岁     壬寅(1722)六岁 癸卯(1723)七岁     甲辰(1724)八岁 乙巳(1725)九岁     丙午(1726)十岁 丁未(1727)十一岁     戊申(1728十二岁 己酉(1729)十三岁     庚戌(1730十四岁 辛亥(1731)十五岁     林黛玉生于丙申年,那么,贾宝玉生于何年呢?     贾宝玉比林黛玉大一岁,这在小说第三回就已作了明确交代:    黛玉亦常听得母亲说过,二舅母生的有个表兄,乃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外祖母又极溺爱,无人敢管。今见王夫人如此说,便知说的是这表兄了。因陪笑道:“舅母说的,可是衔玉所生的这位哥哥?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24     在这段文字中,不仅人物语言——黛玉的话强调了“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也强调了“黛玉亦常听得母亲说过”二舅母生的这个表兄的情况,则贾宝玉比林黛玉大一岁,那么,早生一年就是千真万确的了。     黛玉十五岁,生于丙申(1716)年,那么,比林黛玉大一岁的贾宝玉自然就是十六岁,生于乙未(1715)年了。这一年,是康熙五十四年。     知道了贾宝玉的生年,也就弄清了小说叙事的时间起点。小说第一回是从哪一年写起的呢?作者在楔子部份交代了《石头记》的由来后说:“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一日,炎夏永昼,士隐于书房闲坐,至手倦抛书,伏几少憩,不觉朦胧睡去。”梦见一僧一道,且行且谈,原来那僧携了已用法术缩小的大荒山无稽 崖下的顽石,要到警幻仙子宫中交割清楚,让其下凡历劫。这“蠢物”即是贾宝玉出生时口中所含的“通灵宝玉”,显然,这一日就是贾宝玉诞生之日。则小说所述故事的时间起点就是贾宝玉的诞生之日——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的一个“炎夏永昼”之日。  
  (二)贾宝玉生日在四月二十八日     《红楼梦》第二十七回里所写芒种节祭饯花神的隆重场面、喜庆气氛,的确应是写宝玉的生日庆典。然而小说写四月二十六日那天,从一早起来到晚上睡觉,密针绵线,写到了众多的人物和情节,包括吃饭,却没有任何为贾宝玉祝寿的迹象。相反,倒是写林黛玉作了一首哀婉凄悲的《葬花词》,“一边低吟,一边哽咽”,偏偏又被宝玉听到,“不觉恸倒山坡上”。如果那天确实是贾宝玉的生日,林黛玉竟会吟咏出这样的诗来,岂不大煞风景!深爱贾宝玉的林黛玉在贾宝玉生日能有这样的心境与行为吗?     而在第二十九回里,贾母在回答张道士的问话时,又说四月二十六日那天宝玉“果真不在家”。查第二十七回写二十六日那天的情节,分明写了宝玉先到潇湘馆,黛玉负气不理,随后黛玉出门,宝玉跟出来,见了宝钗、探春,与探春有一大段对话,最后去葬花,听到了黛玉所吟《葬花词》。接着,在第二十八回还写了宝玉当日在家的一些活动。宝玉二十六日在家,这是确定无疑的,贾母却说他“果真不在家”,这显然是作者在提醒读者:做遮天大王圣诞的那个“二十六日”并非这个二十六日;同理,祭饯花神的那个“二十六日”也不是这个二十六日。总之,做遮天大王圣诞和祭饯花神的日子是另一个日子。这样看来,二十六日芒种节是贾宝玉的生日这个判断就似真似假,难以认真,恐其为假。怎么解释呢?笔者认为,曹雪芹以狡狯之笔写下的贾宝玉十三岁那年的生日,也许确实在芒种节,但肯定不在四月二十六日。“四月二十六日”和“芒种节”,只有一半真,另一半是假。如果贾宝玉十三岁的生日确实是四月二十六日,那么所谓那天交芒种节就可能是作者记忆错误;如果贾宝玉十三岁的生日确实是芒种节,那么说那天是四月二十六日一定就是曹雪芹故弄狡狯。笔者认为,曹雪芹对二十六日贾宝玉和身边诸人的活动作了那么详细的叙写,却偏没有为宝玉祝寿的迹象,这就是作者用自己的笔否定了二十六日是宝玉的生日。那么,“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的交代,显然并非记忆错误,而是故弄狡狯。     前文我们已经推定,贾宝玉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按实岁计,则他的十三岁生日应在雍正六年戊申(1728),查历书,我们看到,雍正六年的芒种节原来是四月二十八日。这就解开了谜团:贾宝玉十三岁的生日是在四月二十八日芒种节,而不是四月二十六日,所以在四月二十六日那天的情节中见不到为他祝寿的影子。     也许有人会说:雍正六年的芒种节交节时刻并不在未时呀!那么,我要说,无论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还是曹頫,如果其十三岁生日真是在四月二十六日,且那日未时交芒种,那么,他就一辈子也没有十三岁的生日。因为早到曹頫出生,晚到曹頫去世(曹雪芹生于曹頫后,卒于曹頫前),其间根本找不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的年份。这个交节的日、时都是杜撰的。重视未时交芒种节这一信息的俞平伯说:“曹雪芹的一生经过四月未时交芒种节气的只有一个机会,即乾隆十二年丁卯。他正在著书,把它顺便写上,是很近情的。”○30然而,查乾隆十二年丁卯芒种节的时间,虽确为未时,却并不在四月二十六日,而是在四月二十九日。强调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的周汝昌所说的雪芹周岁时的芒种节在四月二十六日,经查却不是未时,而是卯时。同是重视交接时刻的“青年学人”陈林说:“1706年丙戍年是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代,1725年是贾宝玉‘遗腹子’贾桂出生的真实年代,丙戍年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的时间与小说所写的交节时间仅仅相差了半个小时左右,两者错开仅一个时辰!……1706年丙戍年一定是四月二十六日申时交芒种”。○31然而毕竟是“申时”而不是“未时”交芒种。且他们所考生年,周汝昌晚了九年,陈林又早了九年(周、陈二人似乎有缘,都差九年),都错了。三个人共同的思维是都重视那个时辰。为此,俞平伯出现了日子的错误,而周汝昌、陈林则连年份都错了。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三个人都没有找到完全吻合的年份,却偏偏还要笃信那个交芒种的未时,其拘泥细微末节可知。     附带说一下:前两年鼓噪一时的“命理”派红学家——“青年学人”陈林在作了一大通考证之后得出结论:“1706年丙戌年一定是四月二十六日申时交芒种。这个交节时间与小说所写错开了一个时辰,……无论是以上哪一个原因,有一点可以肯定:小说所写的‘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一定是影射丙戍年,含蓄地透露了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代!”○32陈林并以此为据,进一步论证出了贾宝玉即小说作者亦即曹頫,生于1706年。如此一来,曹頫在1715年农历年初被钦点江宁织造时,尚为一不足九周岁的儿童。悲哉!一代英主康熙刚刚六十周岁竟会老而昏聩到如此地步吗?恐怕不是康熙“老”而昏聩,而是这位青年学人“少”而昏聩吧!陈林基于重日子、重时辰的思路,所考《红楼梦》人物的生年,除元春外,是全盘错误,而元春的生年是周文康早就成功地考证出来了的。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仅凭一手命相学知识来考证、研究《红楼梦》是根本不行的!     贾宝玉的生日在四月二十八日有没有旁的证据佐证呢?有,而且不止一件。  
  (三)贾宝玉生日在贾敬宾天前一日     《红楼梦》第二十七回写了贾宝玉的生日——十三岁生日,在“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但并没有明点那是贾宝玉的生日。小说后来又点明写了贾宝玉的生日——十四岁生日,在第六十二、六十三两回,却没有点明月日。     第六十二回写贾宝玉生日那天白天的情景,有史湘云射覆划拳、“醉眠芍药裀”、香菱采花斗草、“情解石榴裙”的情节;第六十三回前半写生日那天晚上的情景,有“宝玉说:‘天热,咱们都脱了大衣裳才好’”和“当时芳官满口嚷热”的情节,都和我们推定的四月二十八日时令相吻合。再往前看,第六十一回写宝玉生日前三两日,管角门的一个小幺儿央求进大观园的管厨房的柳婶子,好歹偷几个杏儿出来赏他吃,同样符合四月二十八日前三两日的时令。不过,这些情节都不能证明宝玉的生日恰恰就在四月二十八日,要说成四月二十六日或这前后数日都无不可。     能够推出贾宝玉生日确切日子的,是第六十三回、第六十四回贾宝玉生日后一天贾敬宾天及宁府为其理丧的情节。这些情节十分重要,我们不妨将原文多引几段,以清楚地显示这前后的时间脉络。     第六十三回:     (贾宝玉生日后一日,)因饭后平儿还席,说红香圃太热,便在榆荫堂中摆了几席新酒佳肴。……当下众人都在榆荫堂中以酒为名,大家顽笑,……正顽笑不绝,忽见东府中几个人慌慌张张跑来说:”老爷宾天了。”……○33     ……尤氏一闻此言,又见贾珍父子并贾琏等皆不在家,一时竟没个着己的男子来,未免忙了,只得忙卸了妆饰,命人先到玄真观将所有的道士都锁了起来,等大爷来家审问,……且命人去飞马报信。一面看视这里窄狭,不能停放,横竖也不能进城的,忙装裹好了,用软轿抬至铁槛寺来停放。掐指算来,至早也得半月的工夫,贾珍方能来到,目今天气炎热,实不得相待,遂自行主持,命天文生择了日期入殓。……三日后便开丧破孝。一面做起道场来等贾珍。……○34     ……贾珍闻了此信,即忙告假,并贾蓉是有职之人,……贾珍父子星夜驰回,……一日到了都门,先奔入铁槛寺。……贾珍父子忙按礼换了凶服……一面先打发贾蓉家中料理停灵之事。○35     第六十四回:     ……贾蓉见家中诸事已妥,连忙赶至寺中,回明贾珍。于是连夜分派各项执事人役,并预备一切应用幡杠等物。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一面使人知会诸位亲友。是日,丧仪焜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至未申时方到,将灵柩停放在正堂之内。……○36     又过了数日,乃贾敬送殡之期,……贾赦、贾琏、邢夫人、王夫人等率领家人仆妇,都送至铁槛寺,至晚方回。贾珍尤氏并贾蓉仍在寺中守灵,等过百日后,方扶柩回籍。……○37     在上一小节我们已经说过,贾宝玉生于1715年,其十三岁(实岁)生日在1728年。该年的芒种节在四月二十八日,故贾宝玉的生日为四月二十八日。贾宝玉十四岁生日的次日即1729年农历四月二十九日贾敬宾天;“三日内便开丧破孝”,是在五月初二日;“至早也得半月的工夫贾珍方能来到”,则“贾珍父子星夜驰回”“奔入铁槛寺”已是五月中旬;“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当然不可能是此前的五月初四日,因为请灵柩进城时贾珍父子早已回来理丧,也不可能是七月初四日,因为在铁槛寺做“七”按丧葬礼俗最多也只需做七个“七”,共需四十九天,到六月十八日即可做完,请灵柩进城无需在此之后,只会在此之前。则“初四日”当然是六月初四日。六月初四日离四月二十九日有三十五天,正好是做完五个“七”的日子,可见,其所以择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原因即在于此。只做五个“七”,不做七个“七”,实因天气炎热,须知1729年农历六月初四日已是阳历六月底,夏至已过,快到小暑了。若做七个“七”,再拖十四天,已是阳历七月中旬,快到大暑了。后文“又过了数日,乃贾敬送殡之期”,则已是小暑前后。“等过百日之后,方扶柩回籍”,则接近农历八月初十日,已立秋了。     小说后文还写了“贾琏等见诸事已妥,遂择了初三黄道吉日,以便迎娶二姐过门”。○38那个初三日是六月初三日。择这个日子显然是因为六月初四日可做完预定的五“七”,请贾敬灵柩进城,贾琏就无需“托相伴贾珍为名,亦在寺中住宿”了。于是贾琏请天文生在六月初四日前后数日内择的这个婚娶吉日。因为偷娶尤二姐次日即做完贾敬五“七”,所以后文又有凤姐“哭骂贾蓉:‘出去请大哥哥来。我对面问他,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这个礼我竟不知道’○39”的话。     这样看来,我们推出的这个雍正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芒种节是贾宝玉十三岁的生日,是一点也不错,千真万确的!周汝昌有替雪芹泄露天机的资格,但实际上曹雪芹的天机无需任何人泄露,他出生的日子是他自己泄露给我们的。至于该年芒种节的交节时辰实为亥时,而非未时,是不必拘泥的。试问:既然该年芒种节并不在四月二十六日,那么四月二十六日的任何一个时辰,从子丑寅卯到申酉戌亥,包括作者点的那个未时都不能作为交节的依据,这还不清楚吗?     在本小节所涉及的日期问题上,凤姐所说“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一句,霍国玲认为,“才五七”指贾敬死后的第五个七日的第一天,即第二十九天,他从六月初三日前推二十九天,得出贾敬宾天的日子为五月初四日,再前推一天五月初三日即为贾宝玉出生的日子○40,当然错了。她错在哪里呢?错在对“才”字表意的理解上。她把“才五七”理解为刚刚进入五七的第一天,按这种理解,“才五七”的重音在“才”字上。而正确的读法,重音应在“五”字上,这样,“才五七”就是不到做完七个“七”(四十九天),才做了五个“七”(三十五天)的意思。     可笑的是陈林,作为“命相大师”,他居然推出“贾敬灵柩进城是在五月初四日”。○41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贾敬灵柩进城时,贾珍父子就不可能在场,而且做七也不会在鉄槛寺,而在贾府。这符合小说的情节吗?他又说“‘开丧破孝’(即发讣告)不可能在初四当天,最晚是在初三日。已知‘开丧破孝’是在贾敬暴亡‘三天后’,则贾敬最晚死于四月二十九日”。○42可依笔者算来,若贾敬最晚死于四月二十九日,则三天后开丧破孝的日子最晚应该在五月初二日。  
五、 芹系谁子
     (一)从小说描写看,曹雪芹非曹頫之子
     自从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将曹雪芹说成曹頫之子以来,虽然也有不少研究者认为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但由于没有坚实的证据,因而未得广泛认同,倒是由于考证出曹雪芹生于1716——1725年间的结果甚多,尤其生于1724年的说法,似乎证据更充分,因而曹雪芹为曹頫之子的说法一直占着上风,成为主流看法。后来,又出现了曹雪芹是曹颜(近年又有人说他是曹士彦)遗腹子的说法。对于曹雪芹是曹颜遗腹子一说,我们已在前文作了分析和否定。这里,着重探讨曹雪芹是否曹頫之子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曹雪芹不可能是曹頫之子。
     首先,从《红楼梦》小说的情节看,曹雪芹不可能是曹頫之子。
     这一点,重在文学考证的俞平伯早在1954年发表的《读<红楼梦〉随笔》中就曾设《贾政》专节表示怀疑。由于俞文论据充分、行文简洁,这里,我们不作节录,原文照引:
     近人考证《红楼梦》的以宝玉即雪芹自寓,推算起来,雪芹的父亲曹頫便该是书中人贾政,如胡适便屡次这样说。(见《红楼梦考证》及《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他又引了甲戍脂本,在第二回,“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升了员外郎”的旁边也有朱批: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此”拥”乃“拟”字之误)
    他认为颠仆不破的证据。我觉得这样看法,《红楼梦》上贾家的世系即等于曹家的家谱了,这未免太呆板。现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红楼梦》中对贾政并无怨词,亦无好感。若贾政是事实上的曹雪芹的父亲,似乎不应该这样写。
     (一)贾政跟宝玉是敌对的。宝玉每到贾政那里去,一家人都替他担惊受怕,等他平安回来方才放心,屡见本书。突出的像三十三回这样的打法,仿佛要致之死命一般。这无论如何,不能说作者对贾政有好感。
     (二)从给他取名这一点,即在贬斥。书中贾府的人都姓贾原不足奇,偏偏他姓贾名政。试想贾字底下什么安不得,偏要这政字。贾政者,假正也,假正经的意思。书中正描写这么样一个形象。
     (三)读者或者要问,贾政命名亦许偶合罢,何必谐音。《红楼》作者他似乎也想到这点,所以用烘云托月的办法把贾政的身边人都一古脑儿搬了出来,其姓名见于第八回,分列在下面,括弧内均系甲戌脂本评。
     门下清客相公詹光。(妙,盖沾光之意)
     单聘仁。(更妙,盖善于骗人之意)
     管库房的总领吴新登。(无星戥)
     仓上的头目戴良。(大量)
     买办钱华。(亦钱开花之意)
     这是非常明白的,谐音格在白话小说里通行,但《红楼梦》人名并不大用这个的(不是不用),独有贾政的贴近的身边人管财务的人一系列地这样写法,岂无深意?况且詹光名曰沾光,我们在书里却也看不出他的沾光的行为;单聘仁,我们也看不出他善骗人的伎俩来;跟《海上繁华梦》的计万全、萧怀策不同,又何必用这样恶名加在他们身上呢?这没有别的解释,无非烘托出贾政之为假正罢了。
     (四) 当然,《红楼梦》之恶贾政,并不单靠这谐音法来表现,应该有些具体的描写。正面的话不多,多了便失去微文刺讥的作用,依然烘云托月写他的身边人,《红楼梦》人物中有一个人人惹厌个个摇头的,便是赵姨娘,而这“政老”偏最宠爱这赵姨娘,可谓味在酸咸之外。书中有周姨娘一角,若隐若现,似有如无,仿佛赘疣 ,这也专为衬托赵姨娘的,而赵姨娘被宠又为衬托贾政的为人而设。《论语》说“察其所安”。贾政所安如此,则贾政亦可知矣。
     (五)第七十六回击鼓传花,花到贾政手中,作者偏给他开顽笑,叫他说个笑话,他只得说了一个怕老婆的故事。怕老婆也很容易描写的,他却说那个人舔老婆的脚,恶心要吐,描写得很恶赖。这个也十足地表出贾政的低级趣味来。
     (六)宝玉每作诗,贾政总不肯赞好,甚至于“断喝一声”,似乎他总该对诗很有研究罢。但“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回,贾政虽屡说宝玉作得不好,自己却只字未题。第二回说贾政“酷喜读书”,但通观全书,贾政并无一文一诗一词,我们常笑他,怕没有别的能为,只会得断喝一声罢了。
     从上列六点来看,贾政确是如此的。曹雪芹写他父亲的形象应该如此否,是另一个问题。反正《红楼梦》对贾政有贬无褒,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再者,贾政的配偶王夫人,作者对她亦并无好感。如第七十七回她跟晴雯的一场恶斗,百世之后,千载以下,同情王夫人呢,还是同情晴雯?我想,不用我来多嘴了。○47
     俞平伯的看法是,“《红楼梦》中对贾政并无怨词,亦无好感”,“有贬无褒,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若贾政是事实上的曹雪芹的父亲,似乎不应该这样写。”显然,俞平伯对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一说是怀疑的,他的意思换一种说法是:《红楼梦》中竟这样在写,似乎贾政并非事实上的曹雪芹的父亲。
     贾政并非事实上的曹雪芹的父亲,《红楼梦》中另有两处描写比上引俞平伯所举数点更为明显。
     一处在第二十九回,五月初一日,贾母带着李氏、凤姐儿、薛姨妈、宝钗、黛玉、迎春、探春、惜春及合府丫头、老嬷嬷、奶娘并跟出门的家人媳妇去清虚观为元妃打平安醮。抵观后,与张道士互致问候、请安问好寒暄毕,接着说起宝玉来。
     (张道士)又叹道:“我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48”
     这一段对话,清楚地表明,贾政作为儿子不像父亲国公爷,只有宝玉作为孙子倒像爷爷国公爷,自然宝玉就不像父亲贾政了。这里,可以说已把贾政不是国公爷的亲生儿子,也不是宝玉的亲生父亲,但宝玉是国公爷的嫡亲孙子的关系暗示得再清楚不过了。换言之,曹頫并非曹寅的亲儿子,亦非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不是曹寅的亲儿子,我们早已知道了,现在我们获得的新认识是:曹雪芹并非曹頫的儿子。
     另一处在第三十三回,因宝玉与金钏儿调笑,王夫人赶出金钏儿,金钏儿含羞赌气自尽,及宝玉同忠顺亲王府做小旦的琪官蒋玉菡相与甚厚,琪官三五日不回王府,王府派长史官来贾府要人这两件事,贾宝玉遭到贾政毒打。贾母听说,扶着丫头喘吁吁的走来。
     贾政上前躬身陪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 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我猜着你也厌烦我们娘儿们,不如我们赶早儿离了你,大家干净!”说着便令人去看轿马,“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
     (贾政)再看看王夫人,“儿”一声,“肉”一声,“你替珠儿早死了,留着珠儿,免你父亲生气,我也不白操这半世的心了,这会子你倘或有个好歹,丢下我,叫我靠那一个!”数落一场,又哭“不争气的儿”。○49
     需要说明的是,这段文字中的王夫人——宝玉的母亲,其实是李纨。再明白一点说,这里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珠儿、贾宝玉,其实就是事实上的曹寅夫人李氏、曹頫、曹颙夫人马氏、曹颙、曹雪芹。明白了这些人物的原型,则作者巧妙地表明的曹頫并非李氏亲儿子,亦非雪芹之父的意思便豁然开朗了。
     总之,从小说的描写看,从小说的描写看,曹頫并非曹雪芹的父亲。
  (二)从历史资料看,曹頫不可能是曹雪芹之父     从历史资料看,曹頫也不可能是曹雪芹的父亲。这里所说的历史资料,是三件奏折,从其中两件的奏文和一件的折后御批,我们可以推知曹頫的大概年龄。     史料一: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三月初七日曹頫折: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頫谨奏,为恭谢天恩事:……奴才谨于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奴才自问何人,骤蒙圣主浩荡洪恩一至于此,奴才唯有矢公矢慎,遵守成规,尽心办事,上以图报主恩,下以奉养老母,仰副万岁垂怜孤孀,矜全骨肉之圣意。……○50     史料二:康熙五十七年戊戌(1718)六月二日曹頫请安折后御批:     朕安。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51。     上引第一件谢恩折中,曹頫自称“黄口无知”;第二件请安折后御批中,康熙称其为“无知小孩”,两个说法是一致的,曾保泉曾分析说:     (曹頫)在折中自称“黄口无知”,虽是奏给康熙,但“黄口”一词却不是可以随便用的,黄口一词古指儿童,虽曹頫自称,岂能与年龄出入太大?……康熙对曹頫的请安折批云“尔虽无知小孩”,虽是老皇帝的口气,但“小孩”二字也不是随便用的。“黄口”未成丁也,“小孩”未冠也。○52     在笔者看来,1715年农历三月初七日曹頫自称“黄口无知”时,其年龄当然不会超过15实岁,但康熙既然御旨让他过继给曹寅为子,以养李氏、马氏两代孤孀,且委以重任,授江宁织造主事之职,则曹頫虽是儿童,亦绝不至于尚不足十周岁。一般说来,以推测其十足年龄不小于十二岁为较合理,如此,则曹頫生年最晚应不在1702年之后。1718年农历六月二日后数日内康熙称曹頫为“无知小孩”,则曹頫当然未冠,按当时通行的虚岁计龄法,曹頫最大不过十九虚岁,则其生年最早应不在1700年之前。我们取以上两个年份的中间数1701年作为曹頫的生年,应较为恰当,前后出入最多应不超过二年。按这个生年计,则曹頫就任江宁织造、自称“黄口无知”的1715年初为十三周岁,被康熙称为“无知小孩”的1718年中为十七周岁,似较切近实际。     涉及曹頫年龄的还有一件史料:雍正五年丁未(1727)正月十八日两淮巡盐葛尔泰折:     访得曹頫年少无才(行间朱批:原不成器),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53     以頫生于1701年计,此时(1727)二十七虚岁,与葛尔泰所称“年少无才”中的“年少”二字亦相吻合。     曹頫的这个生年还可以从曹佳与他姐弟之间的关系获得证明:曹佳于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出嫁讷尔素,该年八月由其母李氏乘船奉送北上进京举行婚礼。按上文推断,其时曹頫为五岁(实岁)。庚辰本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有正文曰:     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犹如母子。○54     曹雪芹的出生在曹佳出嫁后九年,这里所说的宝玉的原型当然只能是曹頫,说宝玉“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与曹佳出嫁前一、二年时曹頫的年龄,正相吻合。且曹頫在这段文字旁有朱批曰:     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55     由此可见,推测曹頫的生年在1701年,是完全合理的。     将曹頫年龄推为1701年左右,其实早在1980年前后就已经有人了。戴不凡就曾推为1701年,○56曾保泉则说,曹頫“大约生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57)”。     如此,则1715年曹雪芹出生时曹頫年仅14(实)岁左右,尚不到成婚年龄,且曹雪芹家族向无早婚传统,曹頫怎么可能已经成婚?即使曹頫已成婚,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怎么可能生子做了父亲?     由此可见,曹雪芹绝对不可能是曹頫的儿子!  
  (三)曹雪芹系曹颙遗腹子        曹雪芹不是曹頫的儿子,那么他是谁的儿子呢?答案只有一个,而且是当然的——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       首次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李玄伯,时间早在1931年,较胡适提出的“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一说只晚十年。在《曹雪芹家世新考》一文中,李玄伯写道:       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頫折:       奴才之嫂马氏,现因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观此则曹颙死于北方,而不在江宁。或当时适召入京耶。其妻马氏,怀妊已七月,则其遗腹当生于五六月间,康熙五十四年下至乾隆二十七年,凡四十七年,若其遗腹系男子,证以敦诚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句,或即雪芹耶?且《红楼梦》中人物:贾兰系遗腹子,而宝玉出家,亦有遗腹子,则此种推测,虽近于武断,然不为无理矣。○58       显然,李玄伯的说法仅仅是一种推测,不过他并没有骄矜地自我标榜为完全正确,而表现出了一种严谨的真学者的风范。今天看来,李玄伯的推断确实“不为无理”,而且很有价值,只是他没能进一步做出有力的论证,令人惋惜。       李玄伯提出曹颙遗腹子说二十多年后——1955年,王利器《重新考虑曹雪芹的生年》一文再次提出了曹雪芹可能是曹颙遗腹子的看法。他的依据,除李玄伯所依据的康熙五十四年的曹頫奏折外,又多了一个由王本人刚刚发现的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 其中《伤芹溪居士》一诗的小序对曹雪芹作了简略的介绍:       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张宜泉的说法与曹雪芹是曹颙遗腹子、生于1715年是完全吻合的,○59因而一些研究者采信了这一说法,但在其后的长时间里却没有人作进一步的论证。而更多的人仍相信自胡适至周汝昌的推断——曹雪芹是曹頫之子,原因主要是敦诚挽诗说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敦诚不可能为丧者减寿,因而曹雪芹的享年只能是四十岁,应生于1724年左右。这样,曹雪芹当然不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而只能是曹頫之子。还有一些论者对曹雪芹是曹颙之子的说法提出质疑。1970年台湾《中华杂志》所载严冬阳《曹雪芹生平新考》一文写道:       我认为遗腹子说,缺乏确证,马氏虽怀妊孕,惟是否顺产,是否生男,均无记载。自曹頫折奏马氏怀孕,以后即未提及。按马氏当在五六月间临盆,七月十四日御批:“你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而七月十六日曹頫即上一折,呈述家中各事甚细琐,但未述及马氏分娩,果有遗腹生子事,似应见于奏中,故怀孕既无下落,则遗腹子未必确有。○60       七年后,台湾学者刘广定也提出过与严冬阳大致相同的异议。○61       而这时,另一位台湾学者高阳在《曹雪芹年龄与生父新考》却力主“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中旬,(到壬午除夕——引者补)实际年龄四十七岁半;他是曹颙的遗腹子,行二,但却是曹寅唯一的嫡亲的孙子。”并有相当充分的论证。○62       按曹頫康熙五十四年三月七日折,曹颙夫人马氏那时“怀妊孕已及七月”,“已及七月”不会刚好是七个月,更不会是“未及”七月,而应该是七个月有多。从曹頫上奏的三月七日到我们考定的曹雪芹生日四月二十八日还有51天。按“人类自成熟卵受精至胎娩出,约为266天。为了便于计算,通常是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足月妊娠约为280天(40周)。○63”若以266天减去51天,为215天,即7个月零几天;若以280天减去51天,为229天,即不到8个月。曹頫所奏马氏“怀妊孕已及七月”是怎么算的不得而知,估计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的可能性更大,但无论如何,“已及七月”与这里我们推算的7个月零几天或不到8个月的时间,正相符合,因而,四月二十八日马氏临盆就正当其时。严冬阳所说“按马氏当在五六月间临盆”,他大概是按传统说法“十月怀胎”推算的,错误地将马氏临盆时间后推了一两个月。高阳从贾宝玉十四岁生日时的天气和为贾敬理丧的情况,将雪芹生日推为四月中旬○64,则又前推了十三天左右。       现在,我们终于已经确证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四月二十八日,于是,刘广定、严冬阳等人的质疑就可以圆满回答了:马氏所生的这个遗腹子是顺产吗?当然是顺产;是男婴吗?当然是男婴;而且是足月而生。他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       芹系谁子?       毫无疑问: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亦即曹天佑)。  
  六(附录)曹雪芹的卒年      (一)曹雪芹既非卒于壬午,亦非卒于除夕       关于曹雪芹的卒年,胡适曾有三种说法。最早的一说见于1921年的《红楼梦考证》,他从敦敏、敦诚兄弟与曹雪芹往来的一些材料推定曹雪芹卒于乾隆三十年(1765)左右。1922年,胡适得到敦诚未刊诗,根据《挽曹雪芹》诗题下所注的“甲申”,进一步得出“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65的结论。后来——1927年,胡适得到甲戍本,该本第一回有脂批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胡适读到这则脂批时,将句子的连属关系断错了,他把“壬午除夕”四字断为下属,作为“芹为泪尽而逝”的时间,因此提出了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1763)的新说法。○66于是,他从以前的近于正确走向了错误。       胡适这一说法,因似有脂评为据,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人怀疑。       1947年,周汝昌发现了敦敏癸未年春写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邀请曹雪芹“上已前三日,相劳醉碧茵”,表明癸未年春曹雪芹尚在世,但他并未对胡适“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这句脂评的错误断句产生怀疑,而是只怀疑句中的纪年“壬午”为“癸未”的误记。该批在甲戍本上前后有三段,最后的署时在甲午,距离壬午、癸未已有十一、二年,周汝昌认为批者脂砚年纪大了,记忆有误,于是他提出了“癸未除夕说”。○67       两说提出后,各有信从者,各有研究者撰文进一步论证,双方长期争持不下。       然而,上引脂评,胡适的断句是错误的。“壬午除夕”并非批语正文,它们应上属“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作为其署时;而不应作为正文,作为“芹为泪尽而逝”的前置状语,来表示“芹为泪尽而逝”的时间。对于“壬午除夕”为前一段批语的署时,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郭沫若鉴定甲戍本上这段批语时就说过,“癸未说的证据要充实些,壬午说不免有孤证单行之嫌”,甲戍本中“关键的‘壬午’二字,字迹较小而不贯行,颇致疑虑”。○68其后一句就有“壬午除夕”恐非批语正文的言外之意,但当时未引起大家的注意。1980年,梅挺秀发表《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才对那一大段批语作了正确的标点与分段,将“壬午除夕”作为第一条批语末尾的署时,否定了长期以来将其作为“芹为泪尽而逝”的时间的错误认识,并提出了曹雪芹卒于甲申春的新说。○69       以前无论是壬午除夕说还是癸未除夕说,都是依据的这条脂评,现在将“壬午除夕”断为前批的署时,也就与后一句“芹为泪尽而逝”没有任何关联。那么,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的说法固然失去了依据,而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的说法,同样没有一点道理。曹雪芹既非卒于壬午(除夕),亦非卒于(癸未)除夕。曹雪芹卒于何时,在这条脂批中没有提供任何信息,充其量只能得出曹雪芹卒于第三条批语署时“甲午人日”(据靖藏本则是“甲申八月”)之前的结论。  
  (二)曹雪芹并非卒于甲申春,而是卒于癸未末       梅挺秀把“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划出来作为一条批语,把“壬午除夕”断为作批的时间,是完全正确的。壬午年还有多条批语采用这条署时方式可作旁证。刘梦溪《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一书在肯定了梅挺秀这一贡献后说:       这样一来 ,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是说,雪芹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年春天,敦诚的《挽曹雪芹》及挽诗的两篇原稿如诗题所标,都作于甲申,是曹雪芹死后送葬归来就作的。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也是甲申年雪芹死后不久作的,所以诗中有“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锘锘”句;如果写诗时间很晚,他就看不到这种景象了,也不至于“怀人不见泪成行”那样伤痛。起句“谢草池边晓露香”已点明时间是在春天的一个早晨,当然是曹雪芹逝世那一年即甲申年的春天,不可能是第二年或第三年的春天。连甲戍本那条“泪笔”批语,看来也是靖本的准确,时间是“甲申八月”,而不是“甲午八月”,因为如是十年以后的甲午下批,感情未必那样激动。而敦敏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确实作于癸未,那时雪芹还健在,敦氏兄弟邀请他前去赏春饮酒,完全说得通。○70       刘梦溪断定“雪芹是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年春天”,说“这样一来,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但在笔者看来,这样断定并非没有问题,敦诚的《挽曹雪芹》诗改稿作于甲申,初稿不一定作于甲申;雪芹卒后,敦诚未必去送了葬。       问题的关键,乃在于曹雪芹的年寿。张宜泉《伤芹溪居士》序云:“其人……年未五旬而卒”,敦诚《挽曹雪芹》诗曰“四十年华付杳冥”,两人的说法虽然不同,但曹雪芹卒年不上五十岁是可以肯定的。现在我们已经考定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 如果曹雪芹卒于甲申年春,则按旧时计虚岁的传统做法,他就上了五十岁,即使以张宜泉的说法为准也不合,更不用说敦诚的说法了。因此,笔者认为,曹雪芹卒年应在癸未年末,卒年虚岁四十九。       说曹雪芹卒于癸未年末,会不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呢?不会。不但不会产生新的问题,而且只有这样认定,才符合张宜泉关于曹雪芹年寿的说法,而与敦诚《挽曹雪芹》诗,张宜泉《伤芹溪居士》诗的作期、内容亦无矛盾,使所有问题真正“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重读敦诚、张宜泉挽(吊)诗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认定,在时间上与敦诚的《挽曹雪芹》诗作于甲申年初、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诗作于甲申年春便有距离。其实不然。
      先说敦诚诗。
       敦诚的《挽曹雪芹》诗最初写了两首,未署写作时间,后来又将初稿第一首作了修改,改定稿在诗题后方注明作于“甲申”年。由于诗排为甲申年所作诗之第一首,故应断定为甲申年开年时所作。初稿未题年月,但当然作于改定稿之前,也就不一定在甲申开年时,而可能在癸未年末了。笔者认为,对敦诚挽诗的理解,迄今仍不很透彻,因而影响了对作诗时间及敦诚是否去送了葬这两个问题的判定。既然如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读一下敦诚的挽诗。为了便于总体把握,兹先将三诗全抄于下:
       挽曹雪芹(初稿)
       一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
       肠回故垄孤儿泣,前教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
       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牛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二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
       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
       挽曹雪芹 甲申(改稿)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
       新妇飘零目岂暝?
       牛鬼遗文悲李贺,牛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唯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71
       比较初稿和改稿,我们不难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首先,从写作初稿到改定,其间相隔有一段时日,请看初稿第一首和改稿的颔联:
       初稿:肠回故垄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
       改稿: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暝?
       写作初稿,应是雪芹初丧,敦诚刚得到消息(包括讣告)时。作者强烈的感情,激荡于字里行间,他揣想不仅曹雪芹活着的妻子呼天抢地、声泪俱下,而且他那父母双亡的已入黄泉的孤儿也九曲回肠、泣不成声!(蔡义江注“孤儿”为“丧母的称‘孤儿’”○72,韩进廉注为“此指幼而丧母者”○73,不确。幼年丧父或父母双亡者为“孤”,此时雪芹已逝,则其子已是父母双亡,故称“孤儿”,下句也因雪芹已逝,其新妇才称“寡妇”,两句均从曹雪芹逝世着笔)。而改稿中这种强烈的震撼人心的场面没有了,敦诚的心情已经平静了许多。他换了一个角度,从曹雪芹一面着想,写曹雪芹的亡魂当去追赶他疼爱有加、夭折不久的爱子那已在渺茫荒漠中游荡的孤魂,曹雪芹的眼睛也因为新娶的续妻衣食无着、漂泊无依而不能安心地闭上。显然,初稿和改稿的写作是有一段时间距离的。这距离有多长?难以确定,但说隔了十天八天是不会太离谱的。我们说曹雪芹应是卒于癸未年末,假定为癸未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那么,敦诚在二十七、八日得到噩耗,随即写下挽诗初稿,其时已在十二月二十八、九了。然后,甲申开年,在正月初几里改稿,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所以,改稿作于甲申年,不能判定初稿也作于甲申年,更不能判定曹雪芹卒于甲申年。
       其次,敦诚去为曹雪芹送葬了没有?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请看初稿第一首和改稿的首联:
       初稿: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
       改稿: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铭旌是出殡时所用之物,诗中既然说“晓风昨日拂铭旌”,则敦诚写作初稿时,雪芹显然已经殡葬。那么,敦诚这首挽诗是不是送葬归来写的呢?不是。因为改稿有“哀旌一片阿谁铭”之句,谁书写的铭旌(甚至有没有铭旌),敦诚都不知道,他怎么可能去送了葬呢?而且这诗中的“昨日”还未必就是作诗的前一日,而可以是前数日。敦诚写作挽诗时曹雪芹即已下葬,甚至下葬已数日,那么,即使初稿作于甲申年春节或其后一、二日,曹雪芹也都应该卒于癸未年末了。这里要附带提一下的是:初稿“四十萧然太瘦生”写的是曹雪芹生前的生活境况和相貌。蔡义江说“……(敦诚)在殡殓前去看了他好友的遗体,则是肯定的,否则怎么会写下‘四十萧然太瘦生’的话呢?‘萧然’即小说十六回最后写秦钟‘萧然长逝’之意,是说他遗容看去瘦得惊人。这是最能确知死者年寿的时间段”○74,是完全错误的。
       第三,曹雪芹的丧葬是极为匆促、简单、冷落的。上面已经议及雪芹知交 敦诚虽写了挽诗,但没有去送葬。曹雪芹的另一位知交张宜泉也没有去。雪芹晚年故交零落,连这两位最要好的朋友都未去送葬,他人可想而知。至于亲人,除了为他料理丧事的妻子外,雪芹既无子女,亦无亲兄弟姐妹。曹頫一家,除曹頫本人还在关心着雪芹外,恐怕也没有旁人(雪芹堂兄弟等)同他有什么亲情了。因此即使曹雪芹的丧事要着力操办,也不会有多少人去吊唁,此其一。其二,雪芹生前生活已极贫穷,“茅椽蓬牖,瓦灶绳床”○76,“举家食粥酒常赊”○77,根本无力操办得像个样子。其三,雪芹家里只有续娶新妇一人,悲痛已经摧垮了她,谁来操办?其四,正值年关,谁家不忙?何况,丧事稍一筹备拖延,即到了新年,也冲了新年喜气。所以,雪芹殡葬恐怕连葬期也没有看,宜忌也没有顾及。再从雪芹思想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看,他在弥留之际也许曾嘱咐妻子,其后事要从速、从简,不要拖累亲友罢!这样,上文提到的敦诚写作挽诗初稿时雪芹已经殡葬也可以获得圆满的解释;其丧事从简在敦诚诗句中也可找到证据,请看初稿第一首和改稿的颈联(这一联两稿是相同的):
       牛鬼遗文悲李贺,牛车荷锸葬刘伶。
       笔者认为,“牛车荷锸葬刘伶”一句是实写敦诚揣想中,雪芹丧葬从速从简的情况,而非一般用典或夸张之词。
       第四,敦诚即使吊唁过雪芹,也该是过了好些时日的事。请看初稿第一首和改稿的尾联:
       初稿: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改稿:故人唯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初稿“故人欲有生刍吊”句中的一个“欲”字,表明写稿时敦诚虽有前往雪芹墓地吊祭的打算,但实际上也还未前往。写定改稿时他去了没有呢?“故人唯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作为雪芹生前知交,敦诚这时已去吊祭过了的可能性不排除,但也不可肯定,诗句的意思并不那么明朗。
       敦诚挽诗初稿第二首有“一病无医竟负君”句,同第一首第三句初、改稿都有的注文,涉及了曹雪芹病卒的具体境况,后文还将论说。
       再说张宜泉吊诗。
       张宜泉的诗题为《伤芹溪居士》○78,并非挽诗,仅此即可判定该诗的写作较敦诚的《挽曹雪芹》诗为晚。张宜泉无挽诗,看来是因为他的住地在城东南隅,离雪芹西郊山村的住地较远,得到雪芹去世的消息较晚,其时已过了宜作挽诗的时段之缘故。但可以肯定,时隔不久,张宜泉“多情再问藏修地”,专程去曹雪芹的住处和墓地造访、祭吊了一番,然后才有了这首《伤芹溪居士》的诗作。诗歌首句“谢草池边晓露香”,表明时间在春初,很可能在甲申年一月,最晚也在惊蛰节前后。因为谢灵运名句“池塘生春草”及其前后数句写的正是初春景象。而且,若张宜泉诗写得太晚,就难有第二句“怀人不见泪成行”那样的悲痛之情了。但这只能说明曹雪芹的病逝不在甲申年初春以后,不能肯定一定在甲申年初春,而不会在葵未年末。
  (四)关于曹雪芹的感伤成疾与逝世       最后,再谈谈敦诚挽诗中那段注文所透露的曹雪芹生病的信息:       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       这是初稿、改稿都有的第三句的注文。       严冬阳说:       传说曹雪芹“前妻所生的唯一儿子,在乾隆二十八年(应是二十七年)中秋节患白喉而死,哀伤之余,常到儿子坟上痛哭,酒也喝得更多,鄂比常去劝慰亦无效,不久染上气喘病,终于不起,于同年除夕逝世。○79       但据曾次亮、周汝昌、吴世昌等人考证,曹雪芹殇子所患为当年在京城和京郊极为盛行的痘疫。敦敏《懋斋诗抄》中有《哭小女四首》,其第四首云:“汝弟才亡未十日,汝姑先去只三朝。夜台相见须相护,莫似生前太恃娇。”此诗即在癸未年《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一首后面,排在两首“九日”诗之后,一首在他的生日《十月二十日谒先慈墓感赋》诗之前。大约作于九月末、十月初,则其小女亡于此时,其小女之弟及姑亡于九月。另有敦诚《哭芸儿文》述及其一门死于痘疫者共5人,死亡时间除敦敏小女在九、十月之交 外,另四人均应在九月。又,蒋士铨《忠雅堂诗集》“癸未下”有《痘殇叹》一首云“三四月交十月间,九门出儿万七千,郊关痘殇莫计数,十家襁褓一二全。”其首句“三四月交十月间”,吴世昌说“此句意义不明,似谓此年三四月间及十月有两次痘疫,‘三四月交’之‘交’字,谓‘日交食’”。由于吴世昌认为痘疫有两次,第二次在十月,故他将敦氏兄弟一门所殇数人及雪芹爱子之殇均定在十月○80,这与敦氏兄弟诗文所述不符。笔者认为此“交”字当为“连接”之意,痘疫只有一次,起于三、四月,一直流行到十月,持续了七、八个月。从蒋士铨诗又可见京郊痘疫远盛于京城,则很可能此次痘疫于三、四月初起于京郊,虽亦流行至城中,但前数月流行比较缓慢,至八、九月痘疫流行势头才突然变猛,九月为流行巅峰,十月终止。故敦氏兄弟一门相继死亡的五人基本上都在九月,而曹雪芹之子的夭殇更应在敦氏五小儿之前,最晚也在九月十五日之前,较传说的死于中秋节相差不到一个月。       这期间,敦诚作有《佩刀质酒歌》一首,透露了曹雪芹的消息,其序云:       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诗中云:       我今此刀空作佩,岂是吕虔遗王祥。       欲耕不能买犍犊,杀贼何能临边疆。       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肺生角芒。       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81       诗序说明此时为“秋晓”,而“风雨淋涔,朝寒袭袂”,表明已不是初秋,而应是仲秋或季秋,或即八、九月之交,最晚也应在九月上旬,即其爱子夭殇之前,因为从曹雪芹因得畅饮解酒渴并听了敦诚腰刀空佩,未若换酒的一席话后,“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来看,此时曹雪芹的心情不坏,他的爱子尚未夭亡。       如此,则曹雪芹因子殇而“感伤成疾”当在九月下旬左右。       此前,曹雪芹贫居西郊已经十年左右,《红楼梦》第一回中已有“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之句,敦诚《赠曹雪芹》诗称其“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何人肯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82”敦敏《赠芹圃》诗则曰“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83”自1744年(甲戍前十年)以来,《红楼梦》草创、修改和评批工作的高度紧张、辛苦,以及在此过程中情感的大幅波荡,已使他消耗了太多的精神,贫困又使他不得温饱,故他早已不是青少年时代“面若中秋之月”○84的样子,而是“四十年华太瘦生”了。他如果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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