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祥一家在第二天就搬了出去,来茴原以为他会赖上一段时间,故此都思索好了应对方法,却没想到他第一次干脆利落地带了老婆女儿搬到郊区的一套老房子里,据说那房子破得就快要拆了。他落魄到此是来茴没料到的,处理母亲的后事,她还没来得及去要债,照说,他应该还有些钱的。 刚回到小屋,左邻右舍的阿姨伯伯就给她解了惑。自从张宗祥在A城工作有了较高收入后,他的老婆花钱便大手大脚起来,每天给高中毕业后辍了学的女儿扔些钱便不管了,自己不分白日黑夜地粘在麻将桌上,输得精光了才回来。他们的女儿到这年龄是要上大学的,但她读书从不认真,跟不上同学的进度,高考考了两百多分,也就不再往上读了,成日跟些街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二流子鬼混。 张宗祥的女儿叫张琳,血缘上算是她亲妹妹,但多年来也鲜少接触,上大学后就没再见过,那时候张琳刚上初中,还是个寸丁儿大的小孩儿。 家俱都被搬走了,来茴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等谢家逸和徐亚,眼触及这间住了十几年,给她许多欢乐的空间,墙壁上发了黑,水磨石地板上能看出原本放置家具的灰印子,只有一张旧书桌还在原处,她和妈妈合照的玻璃相框也积满了灰,这个她午夜梦迴时深深想念的房子,再回来,给她的,只有一种物是人非的哀伤,重重地压迫着她的心。 待不下去了,她想。到家俱城去买些新的家俱填充吧,明天就是除夕了,还不知道有没有家俱城开着。再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就是她自己的城市,她自己的家,回来后竟然连一张属于她的床都没有。 她两手揣在大衣口袋里,楼梯间一如既往地逼仄昏暗,走到拐角处,便可以看到楼梯口白苍苍的光,几步踱过那光亮处,她蓦然怔住--- “你要出去?”周于谦原本是打算在离开前见她一面,好劝说她事情处理完后回A城,才来了这里就遇上她,幸而来得巧,否则等她回来,他也赶不上飞机了。 来茴眨了眨不知怎的有些酸痛的眼睛,心湖骤然翻腾起巨浪,实在是令她不可思议,周于谦怎么会在这里?她思忖着,然而,诧异却抵不过见到他的欣喜,险些就投进他怀里了---也只是险些而已。 “我要出去买些家俱,家里什么也没有了!”揣在口袋的手攥紧了,她习惯性地回答他,却忘了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周于谦闻言皱起了眉,林秘书难道没警告那老头不要动屋里的东西?他疑惑道:“明天就是除夕了,哪来的店还开着门?” “我也不知道,上街去碰碰运气吧,不然我就只能住酒店了。”来茴先他下了楼梯口的台阶,就怕他心血来潮要上楼去看看,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可怜到这地步,这会让她感到丢脸。 周于谦也没勉强,只说道:“我初来乍到,还没去哪里走走,下午我就回A城了,正好你带我去转转吧。” 下午就回去了?强压下心头的失落,她勉强地笑着点头:“嗯,好,不过这城里也没啥可转悠的,怕你不习惯吧,你看这里到处都破破烂烂的,要多落后有多落后……”她像是个关不住的话匣子,碎碎地说着,直到周于谦把她的手从口袋里拉出来握住,又揣进他的大衣口袋里,才住了嘴。 “我喜欢这里,很纯朴!”他轻声说。 心忽然安定下来,说那么多,她其实是怕他瞧她不起,周于谦一辈子都身处繁华的大都市,这种小城市的贫穷落后怕是他闻所未闻的,他跟来这里,她很是矛盾,女人的虚荣心免不得让她心里乐滋滋的,同时,她又自卑得像一个花容月貌的妙龄女子---却穿着破烂的衣衫,真是给了她赤裸裸的难堪啊。 她想,他不嫌弃就万幸了,哪知他竟然还说喜欢,管他是不是敷衍的,好歹她的心是落到了实处。 “你不会在这里买车吧---咦,这是省府的车牌!”来茴指着停在院子中间的奥迪A8说道,真笨,这小城市哪来的车行卖得起这么高档的车? “那边分公司送来的,你们这儿的计程车真脏---”他见来茴的脸红了,忙打住话头,开了车门,准备拉她上车。 凭空冒出的声音,让来茴循声望去,一个短发挑染过的女孩子朝他们走过来,周于谦注意到她和来茴的相貌有两三分相似,气质却是天差地远,那女孩儿把手抄在牛仔裤口袋里,穿着黑色的短夹克衫,走近她们后弯下身子,冲来茴问道:“是不是来茴姐?” 来茴已经认出她是谁了---同父异母的妹妹张琳,看着那一张有几分痞气的脸,眼睛却是澄亮的,或许谁都不会对一张相似的脸讨厌,来茴钻出车外,答道:“是我!” “嚯嚯嚯!”不知道是哪里学来的笑声,虽然不刺耳,却也不应该是个女孩子笑出来的,张琳走上前去就勾住来茴的肩,亲热又掩不住兴奋地道:“真的是姐姐,我是你妹妹张琳啊!” 来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个陌生的亲妹妹,况且她也不适应不熟的人对她如此亲热,正苦恼着不知如何是好,周于谦适时的把她拉到怀里,冷淡地对张琳道:“我们正要出门。” 周于谦调查过张宗祥一家,对张琳的不良名声也有所耳闻,他下意识地防备着,而来茴则是突然跌到他怀里不知所措,心跳加快,故此,他们谁都没注意到张琳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 “哇哈,好高级的车啊。”张琳陡然空落的手尴尬地摸到车门上,澄亮的眼睛里尽是艳羡,不一会儿,她看向周于谦,眼里又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赏,她眼睛笑弯弯地跟来茴道:“这是姐夫吗?好帅好酷的姐夫!” “张小姐!”周于谦有些不耐。“我们要走了!” 张琳干笑几声,摸摸自己的金光灿灿的短发,仍是笑着,却笑得有些勉强了。“姐,我刚在街上瞎逛时,听别人说你回来了,所以就跑来见见你,我们很多年没见了---嚯嚯,你们去忙吧,我走了!” 她的手按在头顶,另一只手仍是故作帅气地抄在牛仔裤口袋里。来茴盯着那张有几分痞气却稚嫩的脸,突然意识到她是自己是血脉相连的亲姐妹,心下不忍道:“张琳,我现在要出去买家俱,再晚就来不及了,你看等我买回来布置好了,再来找我行不?” 张琳笑眯眯地猛点头,又说道:“嗯嗯嗯,明天我来找你!---姐夫,明天见!”她跟周于谦挥挥手,吊儿朗当地走了。 周于谦高兴这个麻烦终于肯离开了,手按住来茴的肩要把她推进车里,来茴却退开来,关上车门,说道:“我们坐计程车,要开着这车大街小巷地转,不是故意引人注目?”她冲他笑:“我们坐‘很脏’的计程车,或走路,怎么样?” 刚刚张琳来怕是已经让他更加瞧她不起,豁出去了,脸都丢过了,多丢一次也无妨,这小城谁都认识谁,她可不想到哪里都成为众目所瞩的焦点。 “那走路吧!”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猫腰钻进那座椅皮都磨破了的计程车,走路也好,多点相处的时间,好说服她。 小城在周于谦眼中是很新鲜的,街上很多裹了头巾的农民,嘴上衔着短粗的旱烟杆,背着竹编的背蒌,要站在高处,能看到许多花花绿绿的头,背蒌里面都是装的是打细的糯米粉,来茴说这里的人少有自家买面粉的,过年过节都是用糯米粉做汤圆。小城真小,整个城区还顶不上A城的一个小镇,周于谦最好奇的是,这城市几乎是找不到红绿灯的,来茴告诉他,这里私家车少,马路上没多少车辆,装上红绿灯纯属没事儿找事儿。 家俱店都关门了,来茴倒是没受什么影响,想着大不了明晚还住酒店就好了,不就一个除夕嘛。他们在人潮中又握紧了手,来茴带他去了民族风俗村看了影子戏,又带他到古街买了些特产。周于谦惬意地被她拽着四处转悠,这里无人认识他,完全没有压力,只要跟着他的女人,就有许许多多的新鲜事,新鲜玩意儿。有时候,他会顿下步子,为她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有时候,她也停下来,为他系好大衣的扣子,还小声说道:这里冷,别敞着衣着凉。 只是,小城太小了,几条繁华的街道逛遍也没用去多少光阴。 吃过午饭,他们回到了小院,等在院里许久的舅舅见到他们便上前道:“小茴去哪儿了?” 来茴不自在地松开周于谦的手,也不敢看他,跟舅舅说道:“我刚想去买些家俱,您怎么来了?” 她的手一松,仍处于兴奋中的周于谦如同从高处坠下,胸口陡然发痛,碍于有长辈在场,他只好隐忍了,跟她舅舅打招呼:“您好!” 舅舅憨厚地笑着回应:“好好!”他转头又跟来茴道:“我来接你回去过节,没想到是两个人,都一起回去吧!”他不好意思地跟周于谦道:“我们那地方简陋,但过节是要在家过的,你说是不?” 周于谦愣了神,事情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再过一小时,他就该去机场了,容不得他多想,来茴急急地开口道:“舅舅,您误会了,他待会儿就要回A城了!” 舅舅个性纯良,再兼热情好客,一听这话,责怪她道:“唔?你看你这孩子,明天就过年了,怎么能让人家走呢?不行不行---”他连连摆手,跟周于谦道:“你是大贵人,我们那儿虽然条件差,年夜饭也能做上一大桌,她舅妈的手艺在村子里出了名的好,你看看,不嫌弃的话就---” 周于谦不知道该如何抉择,与此同时,他的手机也响了,林秘书打来的,应该是催他回去,他见来茴要开口说什么,想也不想就拉起她的手,横她一眼,警告她不许再说话。 接起电话,林秘书刚说了几个字,周于谦就大声打断他道:“什么?机票弄丢了?……还是我的那张?……现在也订不到位了?……怎么会出这种差错?”他的语气重了些,脸色也阴沉沉的,好一会儿,他才平静道:“算了,你老婆在家等着你过除夕,就先回去吧,我再想办法,对了,保镖也让他们回去吧,就这样。” 他刚挂电话,舅舅就跟来茴说道:“看你不懂事,这让人家怎么走?”他乐呵呵地跟周于谦道:“可要你委屈点儿了!” 周于谦忽略来茴疑惑的眼神,也谦和有礼地笑道:“说哪儿的话,应该是我打扰了!” 事情似乎就这样定下来了,周于谦真的要跟她和舅舅去农村过年,来茴想到舅舅简陋的砖瓦房子,硬硬的木板床,还有怎么打扫不干净的厕所,心里就恶寒,周于谦哪能住得下去?一定是他又想当然了,以为农村有什么新奇事儿,他完全不明白,小城还有他住得下去的酒店,但农村兴许连他的落脚处也没有。 把周于谦拽到一旁,来茴小声跟他道:“听我说,你去的话肯定会后悔的,舅舅那里没什么好玩的。” 周于谦轻笑,他的目的只是她而已,就算后悔也认了。“哪里有烟花卖?” 来茴瞠目,继而又有了些感动,难得他还记住了除夕的烟花,她其实是想他去的,如果舅舅家的条件好点的话。可事实不是那样,她不想在舅舅家看到他鄙夷的神色,如此一来,他们以前好的回忆全没了,周于谦只会记得舅舅家的清贫。转念又想,他们之间横竖没有未来,趁此让自己死了心也好。 周于谦好整以暇地观察她矛盾的神色,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从院门口进来的家逸,家逸看到他先是一愣,随即便若无其事地朝他们走过来。 “在这里见到周董事长还真是意外啊!”家逸面上笑着,心里却乱得很。 周于谦只笑着点头当作是回应过了。家逸不再跟他客套,当着他的面向来茴邀约:“明天除夕,去我家过年吧!” “不了,舅舅来接我回去呢!”来茴摇头拒绝了,又鬼使神差地跟他补充道:“过年总得在家的,你说是吧!再说你们是一家人,我一个外人在也不好!” 谢家逸这才看到站在旁边的舅舅,知道说什么也没用,来茴既然有亲人,是决计不会去他家的,但免不得心下惋惜,他道:“那好吧!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初三初四就会回来吧!”来茴说道。 家逸抿了抿唇,说道:“那你回来后给我个电话!”然后,他又跟周于谦道:“周董肯赏脸去寒舍坐坐么?” 周于谦笑道:“若初三初四会回到这里,也许会去打扰!” 他的笑很是得意,家逸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你是说---你也要去她舅舅家?” “显而易见!”他仍是笑。那称心如意的笑让家逸眼前有些晕眩,明明脚下动也没动,却仿若被人推得跌了几十米远,他揉揉额头,问来茴:“是吗?” 不忍让来茴为难,周于谦适可而止,于是抢着开口道:“明天就过年了,谢先生是不是该回家帮点忙什么的?” “家逸,我们该走了,回来后给你电话!”来茴觉得自己残忍,但她只想早点结束这样的尴尬。 荒唐!周于谦怎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家逸又疑又惧,心里乱得一塌糊涂,勉强应了声:“好,等你电话!” 忘了跟长辈问候,他转身走了,理不清自己的疑惑,惧的什么他可是清清楚楚,如同身边有只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尽管对他虎视眈眈,可他来来去去经过笼子多少遭,仍是感到无所威胁,谁料得到,在他毫无防备时,这只野兽已经来到他身边--- 腊月末的风刮得哧哧地干冷,他哆嗦了一下,身体凉了半截。 周于谦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得太美好,农村根本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他完全不能接受的世界。奥迪A8只能停在晒坝里,到舅舅家还得走一段路,如果春天来这里,还可以称之为世外桃源,但冬天---好萧条,村落前的小溪断流,干涸的沟里翻露出黑色的淤泥,树枝上的叶落光了,只有山上的青松还算葱茏,砖砌的房子建在山脚下,基本上是没有粉刷的。 刚到家门口,舅妈就迎了出来,房子是两层的,经过小小的穿堂,便是堂屋,生了火炉子,屋里倒是暖和,让周于谦愕然的是,这屋里竟然没有沙发!都什么年代了,还只有几把红漆木椅子?来茴上高中的表弟在炉子上垫了块木板温习功课,见他们进来,叫了来茴一声表姐,便懂事地收拾妥当,走到外面,把空间让给客人。 舅舅用他们买来的一次性水杯泡了茶,周于谦只喝了一口,强忍住吐出来的冲动,硬是咽了回去。来茴看在眼里,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好好的别墅不回去住,偏要跟来,这会儿又嫌弃了,她低声问道:“想不想回去?” 不想是假的!周于谦怎么想得到她舅舅家穷得这么离谱?连墙壁都未粉刷,砖缝里透了风,背后都是凉飕飕的。可若是这时走了,不是显得自己太没风度,再闲适不起来,他回道:“来都来了,问这话不是多余?” “都说了你会后悔!”她拿开茶,拎起炉子上的铝制水壶倒了杯白开水给他,又道:“你将就点吧,这水是井水,好歹也算个特色!” “这里没自来水?”周于谦没听出她话里的讥诮。 “有啊,舅妈知道我爱喝井水,每次来这儿都会从井里挑水专给我喝!”她说起来颇有几分炫耀的意味。 “知道你招人疼行了吧!”周于谦喝了口水,略有些清甜味儿,他好奇道:“这里的井水是不是就是电视里那种有轱辘的?” 来茴白他一眼道:“这里是南方,都是地上水。”然后她又劝道:“还是回去吧,你看你坐这儿都格格不入的!” “说了没关系,你老叨叨着烦不烦呐!”其实他烦的是心里已经有些动摇了,不解自己怎么就冲动地跟来这里,新奇倒是新奇,但条件的艰苦也是他难以忍受的。 来茴也不再说了,想着他受不了了自己会走的。这会儿坐屋里也没什么事儿,见他闲得发慌,她眼珠子转了一转,拉起他道:“我带你去后面!” 后院连着山,沿着泥土小径往上爬,山上植了许多高大的杉树,干枯的刺毛枝铺满小路,脚踏下去,“喀哧!喀哧!”的声音响在清寂的山野,树脚下生着一丛丛乌紫的野蕨菜,来茴挎着小竹篮沿路采摘,周于谦不认识那些野菜,只得在旁边看着。 越往山里走,空气越发的清爽,他心旷神怡地放眼乡野,静静的林子,满天的浮云,摘野菜的女人,突然间,他觉得这好像一场戏,一场他亲手导出的戏,虽不尽人意,却仍是很有成就感的。 不自禁的,他帮来茴拎了竹篮,牵手漫步,听她说着小时候的回忆,偶尔她摘菜时,他也蹲在旁边,问问名称什么的。山里还有芳香的野兰花,蓝色,紫色或是粉红的花冠,但大多是碧绿青秀的,来茴采了放在竹篮子里,袭人的香气便一路跟随着。 约摸三点,是晚饭时间,装了满满的一篮子,来茴拍落手上的尘土,跟于谦道:“没让你失望吧?” 周于谦看着她讨赏的神色,原本只是点头了事的,却很老实地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他道:“很奇怪的感觉,在这里我都觉得不像自己了!” 自然环境总是让人迷失,身处繁华的都市他就是万名员工的老板,政商名流,睥睨世人;而在这里,山林,碧青的天,脚下的泥土路,没有半个多余的人,这一切镶成了一面镜子,照出另一个他,一个很陌生的他。几乎是忘了原来的自己,自然而然地,他成了个陪心爱女人拾翠的普通男人。 他神色迷惑地望着来茴,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到失去原本面貌的自己,浮世气息褪去,只专注地,那般专注地看着一个人。 来茴也看着他,任他的手伸到她脸上,任他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她看到他眼睛里,自己模糊的影子。 真美妙的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她也是的。 在那个繁华的都市,她是他的情妇,钱货交易是她心上的一根刺,狠心拔了便失去他,心上虽留了个洞,时间长了总会愈合;若是不拔,那刺便长进心肉里,只要还见到他,只要他还在她身边,只要他还像刚才那样看她的一次,那根刺便会往肉里深入--- 可不可能,时间长了,刺长进肉里,就不痛了? 他离得越来越近,黑眸里的她也越来越明晰,可仍是那么微小的,扭曲的一个,当冰冷的唇覆上来时,她再没了勇气,闭上眼睛任他搂紧了颤抖的自己。 她想,我大概是疯了,明知道自己的状态不正常,却还想着跟他继续下去--- “来茴!”他感觉到她的颤抖,额头抵着她,在她唇边柔声问道:“怎么了?很冷吗?” 她眨了眨眼睛,当作回答,不能与他说,就让他以为她冷吧。其实她是痛,他待她越温柔,便把那刺又推进了一分。 他把她包进大衣里,紧紧地贴着,又附在她耳边说:“冷就跟我说,非要我问吗?” 他这样说,然后脸贴着她冻僵的耳朵,渡了些温度给她,却发现她抖得更厉害了,他只好抱牢了她--- 她在他怀里,身体渐渐暖了起来,而两颗原本冷酷的心,也渐渐地温暖了,交融了。 然而,也仅是那么一刻,山下传来喊声,响彻山林,她遥遥望着俗世的炊烟,抬头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 吃饭没让周于谦失望,农家小菜纯朴的风味让他大开眼界,磨芋,蕨粉羹,莼菜等等的乡野菜盛在洋瓷盘里,琳琳琅琅摆了满满一桌,鸡鸭鱼肉不是伺料养殖的,肉鲜嫩滑---如果没有缺了口的碗和烧喉咙的苞谷酒的话,这会是顿很有口福的晚餐。乡下人热情,哪家哪户来了客,都会请左邻右舍较为健谈的人来陪酒,因周于谦是贵客,舅舅大老远跑到村子另一头,把村里最有身份的人---村长给请来作陪。 周于谦到过许多城市,无论在哪儿,陪吃饭的都是市长,省长级人物,饭桌上大家都称兄道弟的,却看不出几分真心。但在这个小村落里,他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没有人听说过周于谦这号人物,却依然不乏热情,只因为他是这家人的座上宾。来茴知道他只喝红酒,几次帮忙推托,无奈这些面朝黄土大半生的人就怕没招呼好,非得让周于谦喝了几口呛出眼泪的酒才作数。 吃完饭后,陪吃陪喝的人没有立刻离开,一屋子人围着火炉坐着,抽着旱烟,讲一些从电视上看来的新闻时事,周于谦虽听不大懂他们说的话,然而经来茴一解释,他每每笑得不能遏制,心里想着,这些人土得掉渣,无知得让人汗颜,却纯朴得好可爱。 如果说人无三急的话,周于谦倒是能适应农村十天半个月的,偏偏不是,每当他去完厕所回来,就恨不得立刻开车回城区,但每去一次,来茴都在外面等着他,回到屋里,她自发地兑好了温水,备好香皂和毛巾,然后再问他一次:“要不要回去?” “你一天问了多少遍?”他甩甩手上的水,接过她递来的毛巾擦拭。“是不是我回去,你就跟我回去?” “回去酒店过年么?冷冷清清的。”她拿回毛巾,把盆里的水泼到院坝里,又道:“何况我明天还要给妈上坟。”说着,她的眼圈儿红了,忙背过身去。 周于谦好不惭愧,只觉得自己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别人管了他吃喝,这会儿倒因为嫌弃伤了她的心。他挽起湿了水的袖边儿,手搭到她微微耸动的肩上,笨拙道:“不能回南岭过年么?你那天还说给我做年夜饭呢!” “那天是那天,在舅舅家过年不是热闹些么?”她想说她不会回A城了,但说不出口。 “可我真的不习惯这里!”他嘴快地道,说完明显地感到她的肩膀一僵,不由得叹气,真相总是伤人的,只得弥补道:“也不是不习惯,但你想想在南岭就我们两个人过不好吗?不然,明天给你妈祭了坟,再回去行吗?” 来茴自尊心受了伤害,气愤地转身瞪他一眼,丢下话:“我去帮舅妈铺床,你待会儿自己上来吧!” 周于谦身体娇贵,来茴垫了六床棉絮,人躺上去,松蓬蓬地似躺在棉花团里,舅妈从柜子里翻出自家舍不得用的新床单铺上,同来茴一起给被套套上芯子,干活时,她嘴里直念着来茴不该跟周于谦生气的事儿:过惯了好生活的人,来我们家哪受得了,你呀,也懂事点,待会儿我去把热水袋灌上,你给他拿上来捂捂脚,啊? 周于谦在门边听到来茴和舅妈的对话,大概猜出其中的意思,冷硬的心顿时柔软起来。这世上有多少对他好的人,而谁又及得上这家? 他坐在床上反省,来茴抱了热水袋上来,送到他手里后也没说话,转身又要出去,他忙从背后抱住她,赔着小心:“对不起,别生气了。” 来茴挣脱出来,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道:“你没事儿道什么歉啊?” “没什么,就想说说了,不行么?”他的语气虽不好,声音却是低低的,辞色间也流露出愧疚。 来茴无所谓地耸耸肩,拉开了门,周于谦抓住她的手,有些气道:“我都道歉了,你还耍脾气?” “你拉着我,我怎么下去给你烧洗澡水?” 周于谦虽然了解她,也不免诧异了,他不放心地问:“真没生气?” “没事儿跟你生什么气啊?”不生气是假的,气过后想想,她小时候来舅家都不怎么习惯,更何况他,她只是气他心里想着就好了,干嘛要说 他的心落回原处,又问道:“他们呢?” “都睡了!怎么了?” “天这么冷,你也不用去烧水了,就一晚我还忍受得了。”他把她拉回床边,又说道:“不过你今晚要陪我!” “你疯了,这是舅舅家。”这次可气得不轻,她甩开他的手便要出去,被他抱了回来,动也动不得,一气之下,她嚷道:“你把我当什么了?先不说契约都结束了,就是没结束,在舅舅家也不许你轻贱我!” 周于谦怔了一怔,笑道:“想哪儿去了,我只是不习惯,又不是要做什么,你陪我说说话就行了!” 来茴很不信任地看着他,仿佛他就是只会说慌的狼,唇撇了撇道:“真的?” “真的!你当我那么不知轻重的?”他笑,笑得很阴险。 来茴最后还是脱鞋上床陪他,农村入夜便是万籁俱静,舅家的窗户没有窗帘,眼睛望出去,墨青色的天,挂了轮微黄的月亮,院里的树都秃秃在立着,树枝被月光镀了层银灰,地上是枝枝节节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看不出起没起风。他们把枕头竖起来,倚着床架子,相互靠着,周于谦没感受过这样的静,眯着眼也不说话。过了会儿,月亮隐到云层里,窗户像被人泼了墨,黑漆漆的,许是这样的黑总让人灵魂脆弱,来茴往他怀里缩了缩,腿架到他的腿上,蜷得像只煮熟的虾子。 “想睡了吗?”他问。 “跟我回去好不好?”他在被子里握住她的手,问道。 “于谦!”她的头快枕到他的肚子上,小声地道:“这里是我外婆的家,舅舅和妈妈都是被外婆带大的。” “你外公呢?”他直觉到她要跟他讲故事,但这个故事最好是不要听,因为很可能是她拒绝他的理由,可他还是问了,相比起得到她,他更想了解她。 “外公和外婆刚成亲就参了军,长年在外打仗,偶尔回来这里一趟,后来当了个小军官,娶了个姨太太就再没回来看过外婆,村里人说,外婆一直是等着外公的,等了十几年,没等回外公,倒等回了外公的姨太太,三年自然灾害时,那个姨太太带了两个孩子来这里,村里的老年人说,那姨太太刚到这儿的时候都瘦得看不出相貌了,把两个孩子托给外婆后没几天便死了。” “后来呢?”周于谦心知那两孩子就是她妈跟她舅舅,当年内战时,这种家庭惨剧比比皆是。 “后来外婆也没改嫁,农忙时,村里人干完自己的活儿,就来帮外婆,时常也会接济些米啊粥的,那年头给点儿粥米可不容易了,外婆常跟我妈和舅舅说他们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她平静地叙述,脸在他胸口上擦了擦,又道:“那么多年,没听说过外公的消息,村里人说他可能死了,也可能去台湾了,那都是猜测,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妈和舅舅自懂事起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从不跟外婆问外公的事情,可每当村里人说起外公死了的时候,妈和舅舅还是伤心的,外婆就跟他们说:没死,你们的爹在台湾活得好好的。妈和舅舅犯了错的时候,外婆也说:你们再做些悖时的坏事,等你们的爹回来就不带你们去台湾了。妈说外婆自己也不相信外公还活着,但她要让儿女们相信。” “我妈结婚后生了我,开始还好,后来爸爸就不怎么守本份,直到妈那次抓到爸爸和张琳的妈妈---舅舅和妈不知道多难过,和表舅舅把两人打了一顿。其实,妈妈和舅舅的性格都跟我外婆一样的善良,但他们总有刺心的事,爱我外婆,敬我外婆,却又恨自己的亲生母亲害了外婆一辈子!” 听到这里,周于谦如同被悔恨的箭矢穿心而过,她是因他才受了五年的伤害呀,只随便想想她五年中的任何一天,就足够令他心魂俱碎了。 “妈其实就是给我气过世的,她跟舅舅最恨姨太太、情妇这些字眼儿,因为这总让他们想起自己的身世和苦命的外婆,所以,妈怎么接受得了一个当情妇的女儿。”她咬唇,哭得小声,说得有些断断续续。“于谦,你知道吗?妈生那病生不如死,辛苦地活着还不是放心不下我,尽管她怀疑我,可她还是想陪我一天是一天,于谦,你想想,我妈一死了之就可以解脱了,可我自私,非得出卖了自己让她生不如死地陪我活着,到最后还是被我活生生地气死了!” “来茴,对不起,对不起---”他狠狠地抱紧了她,此刻他真恨不得能回到五年前,他会无条件地帮她,她要什么便给她什么,就算是她和谢家逸最后会走到一起,他也不愿她那么痛苦地陪他五年时间。 “你不用说对不起,本来你就不欠我的,可是于谦,虽然你没有对不起我,我却没办法面对那些事,如果妈妈还活着,我们能瞒着她一辈子,那还可能,但现在,除非我忘了—”黑沉沉的房间里,她抬起泪光斑斑的脸,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我也知道我做得不对,一边说着要离开你,一边还抱着你,可只要你在我身边,我都是这样矛盾,知道吗?这很痛---” 她越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周于谦怕惊动了其他人,忙用食指抵在她唇边,痛楚的颤声道:“别说,别说,我都知道,我不勉强你了,我只要你幸福,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夜越深,房间里的哭声渐渐隐没了,周于谦抱着哭得昏死过去的她,这恐怕是她妈去世后,第一次真正地发泄出来,他的手指怜惜地在她脸上摩挲,心仿佛一寸一寸地碎裂了,他明白,往后的日子,他还会爱她,比以前更爱,却不能再理直气壮的爱。 是否,每个人在年轻时都要愚昧那么一回,然后,爱的时候再饮尽自酿的苦酒。 打开手机,借着微弱的蓝光,他从她的眉看到她的睫毛,尔后,又看着她唇,极自私地,他吻了她。 天大亮,窗外是明透透的白光,来茴睁开浮肿的眼睛,有细细的雪花飘落,今天是除夕,下雪是个好兆头,她伸了伸懒腰,蓦地想起自己还在于谦的房间里,忙侧首看,空空的,正在这时,敲门声响起,她心里一惊,要是舅舅和舅妈还不知道怎么看待她,胡乱地理了理头发,幸好昨晚合衣睡的,披上大衣开了门。 门外是她的表弟,给了她一张纸条道:“周大哥有事走了,爸怎么留也留不住,他一早跟我拿了纸和笔,写个了条子让我转交给你。” 她神情恍惚地接过表弟给来的纸条,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横着写了几行隽逸的钢笔字--- 而快乐优伤是必要经历的; 如果你需要我,与你一起承受那些经历, 我在南岭,一直在! 如果你忘记了,那么, 请允许我这样要求,在你还记得我时--- 窗外落下的是雪粒子,一粒一粒,像是她的眼泪,落得又急又快,垫了窗台薄薄的一层纯白,忧伤在窗外那条小路上延伸,她遥望着层层的白帘子,那人的踪影早已遍寻不着,山间空茫茫的,心似乎也遗落在那里,被冻得结了层冰,僵硬的,麻木的,也是易碎的。 纸条被泪湿得皱巴巴的,飘落在地上,她不敢捡,那是她锥心的痛,触到一次,便痛一次,她不是真的想他走的,过去的记忆,不只他有,她也有,那么深刻地印在最疼的地方,可他却先她一步走了,他们一同盼望的除夕夜,被她搞砸了。是,这是她选择的,但谁说这是她愿意的? 给母亲上坟后,来茴帮舅妈准备了年夜饭,少了周于谦,吃饭时清静了许多,她夹了冻豆腐习惯地旁边的碗里送,换来的却是小表弟嚷嚷:“姐,我不吃豆腐!” “哦,我忘了!”她又夹回自己碗里,埋头刨了口饭,嚼了几口,连同堵在喉咙的酸楚一起咽进肚里。 她频频出错,舅舅给她一杯白开水,她以为是白酒,“他不能喝酒”这句话便冲口而出;吃鱼时用筷子剔了鱼皮,送进嘴里才想起自己是从不挑食的;她不时地把纸巾递给旁边的表弟,“嘴边上沾了油”,她说,表弟看她像看怪物,“姐,农村人没这么讲究!” 她吃不下了,农村人没这么讲究,讲究的是他,即使身在农村的破房子里,他还是保持着优雅,也许,他早就想离开了吧,说不定昨晚她说那些话正成了他离开的借口。她没良心地想,可想着想着,她又忍不住替他辩解,正方反方在脑中激战,一顿饭吃完,胜利的总是周于谦,他赢了,走都走了,还让她食不下咽。 男人永远比女人果断,当女人说离开时,一定是还留恋的,她们口是心非,即使知道非离开不可,行李打包好了,仍要以“最后的时光”为借口赖上个三两天。 而男人,总是潇洒的,即使他爱着,他舍不得,开门的时候绝不含糊,走时也不拖泥带水,连他的足迹也寻不着半个。 来茴想,女人是那么矛盾,男人是那么明确;女人在爱与忘记之间挣扎得那么辛苦,男人却是只要个结果,爱就爱,不爱就走得远远的。 偏偏她还爱着远去的他,他却不再出现了。 年初的三天,她都在寻找忘却的方法,一次次回忆涌上的痛楚,一次次比以往更甚的憔悴,她觉得自己就是在作茧自缚,只希望,痛苦挣扎的时间短一些,而蜕变成蝶的那天来得早一些,最好是--- 初四,她回到城里,打开门便吃了一惊,客厅里的新家具摆得整整齐齐的,和妈妈的几帧合照放大了镶在相框里,钉在墙上,墙壁是新粉刷过的,还能闻出新漆的味道,走进自己的卧室,雪白色的实木单人床,铺了她最喜欢的浅绿色床单,窗帘也是淡绿色的,旁边装了台挂式空调机,一盆没开花的吊兰倒悬着,长长的藤蔓沿着窗缘垂下。 电器也是新的顶好的,她在屋里旋了一圈儿又一圈儿,从这个房间奔到那个房间,像看不够似的。原本还发愁回城里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这可好了,省了她多少麻烦事儿,累了就可以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困了就躺床上眯会儿。 她为白捡来的便宜兴奋着,趴在阳台栏杆上,头埋在手臂间,暖烘烘的太阳晒着后颈,像围了条毛绒绒的围巾,没一会儿,客厅传来钥匙在锁孔转动的声音,她想也没想就唤了声:“家逸!” 开门进来的是张琳,她看到来茴愣了愣,随即蹦到阳台上,嚯嚯笑两声:“姐,你回来啦!” 来茴想到除夕前一天她匆匆离开,第二天爽了约,有些愧疚地道:“对不住,那天舅舅来,我去他家了,你那天没等多久吧?” “没怎么等,只等了一会儿谢大哥就来了,他跟我拿了钥匙---姐,这是我跟他布置的,还不错吧!” 来茴笑着点头。“嗯,不错,你们累坏了吧!” “我没做什么,就陪谢大哥去一个家俱城转了几圈,他是个人物吧,不然过年还能找到工匠,也让人家俱城给他开门做生意?”张琳说话时头一点一点,额前长长的金色头发轻轻拍打着颊,她笑得眯了眼。 “嗯,大概是吧!”来茴拉她到客厅坐下,说道:“你等等,我去给你倒水!” “不不,别忙了姐,我过来还你钥匙的,马上就走,还有个伴儿在下面等我呢。”她把钥匙给来茴,神色不自然地道:“锁你最好换了,爸妈都有钥匙的---” 来茴的心被她的话扯疼了一下,妹妹提醒姐姐注意自己的爸妈,关系混乱成什么样,怕她的心思也是复杂的,说 出来也觉得很丢脸吧,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坏孩子,她俩感情从来就生疏,她为什么不帮自己的父母,反而对她这个陌生的姐姐好呢? 张琳大概也为自己的话头疼,坐不下去了,她拍拍大腿起身,独特地笑两声道:“那我走了,姐是要长住下来吧,以后我经常来找你,行不?” “是要常住的,你有空就来玩!”她本来是想问她要不要住过来,但一想到她家那两老人心里就不舒服,况且,她们之间除了血缘关系也没有过感情上的交流,让她住过来是给自己找麻烦,于是,话到嘴边还是给咽了回去。 但她怎么也料不到,这个血缘上的亲妹妹,找麻烦的本事大大超出了她的想像范围。 几天时间,谢家逸除了夜里睡觉才回家,其余时间都陪着来茴。两人趁此机会把城里大大小小的景点玩了个遍,新开的美食铺子,特色的织锦店轮番光顾,哪一处都是她曾在A城魂牵梦萦的,兴奋是兴奋,谢家逸对她也关照得周到,可不知怎的,她一不留神还是会想起周于谦牵她手逛街的情景,有时甚至想,如果身边的人是他就好了。 她觉得自己坏透了,但总是克制不住,幻想他能让自己暂时的满足一会儿,尽管过后要失落很久才能恢复,她仍是在这样,在一喜一悲的煎熬中乐此不疲。她对着家逸勉强地笑,她在人群中眺望相似的身影,她特别地寂寞,因为这个城市里永远也找不到与他相似的身影,每个身影都清楚地告诉她,他已经离开了。 深夜一个人时,她也后悔,如果那晚她不说那些话,或许他现在正躺在旁边抱着她,所有的家电也会是他们一同去选购的,他选他喜欢的大件家俱,她选她喜欢的小摆设品,那这个房子会是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她就睡不着了,打开灯将他留的字条看了一遍又一遍,每笔每划都在脑子里记熟了,熄灯前还会再复习一遍。到了下半夜若睡不着便是最难熬的,这时她总会冲动地想立刻回到A城,回到南岭别墅,她甚至会想像电视剧里的情节,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表情,他的动作,他会对她说些什么。 但天蒙蒙亮时,她又开始了理智的分析,自己这种状态是典型的分手后遗症,初时难熬,过了便是云淡风清的,当初跟家逸分手不也是如此,而现在,她不是照样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为了另一个人男人痛苦? 她就这样煎熬着,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现在不是好时机,即便要回到他身边,也得等自己彻底看开了才能回去。 她这样欺骗自己,放宽了心胸过日子,倒不像从前那么难熬了,她还是很想念他,甚至是刻意地去想念他,或许在潜意识里,她自己也害怕哪天真的淡忘了他,那么,从前的一切都不复记忆了。 自从来茴单独回到城里,谢家逸就估出几分他们分手的可能,以他的性格是要问出个确定的答案才爽快的,但来茴对他不冷不热的态度让他惴惴不安,问是不敢问了,他只能把握好机会,晨昏定省,嘘寒问暖,对周于谦只字不提,尽管他几次都按捺不住,险些起了话头。 明天初八,他就要回A城上班,而来茴也没跟他说过以后的打算,他是希望她同他一起回A城的,但因为他自己也没做出回老家陪她平静渡日的牺牲,那种自私的要求一直没说 出口,现下眼看就要离开,他仍是没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心里焦急,跟来茴吃饭也是心不在焉的。 “你在想什么呢?面都泡胀了也没见你吃一口!”来茴拿筷子在他头上敲了敲,担忧地问道。 家逸挑了几根面条送到嘴里,无味地嚼了几口道:“我后天上班,明天该回去了!” 来茴夹面条的手顿了一下,片刻后应了声:“嗯。” “你还会回A城么?”他想了想,还是问了。 来茴摇摇头道:“不知道,可能不会了吧,回那里做什么?” 家逸差一点就冲动地问她:那我呢?不是答应过要考虑我吗?然而,他也只是嘴皮子动了动,没发出声音来。 “明天几点的飞机?”来茴问。 家逸正要回答,面馆的一个隔间里传出叫骂声,不到一分钟,里面冲出几个扭打的女孩子,他见来茴的表情一僵,仔细看了看,那个几女孩儿中有个被人揪住头发的不就是张琳?几个人打得难分难解,抓脸袭胸,手脚并用,面馆里的客人都兴味十足地看热闹,却没一个人上前拉劝架的。 来茴看着张琳被一个胖妞压在地上,脸和颈子被胖妞的长指甲抓出密麻的血痕,更让她心惊肉跳的是,胖妞抓过瘾了,接过旁边一个女孩儿递来的烟头,吹落了烟灰,火灼灼的烟头就要往张琳脸上烫,来茴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推开她,拉起张琳。 张琳一见来茴怔了会儿,尔后倏然垂下头,垂得低低的,那样子像在找地洞要立刻钻进去一样。还没惭愧两秒钟,那胖妞爬起来就一把揪住来茴的头发,使了蛮力一拽,来茴没被人打过,只觉得头皮像被刮了一般地吃痛,顺着跌到地上,胖妞一手扯着她的头发,一手揪住她的领子,往桌边拖,看那凶狠的样子,大概是要提了她的头去砸桌子。 谢家逸立刻冲上前要救来茴,却被两个看热闹的男人拦住,他们不屑地对他道:“女人打架,男人看着就行!你要是跟女人动起手,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 家逸焦急地吼道:“滚开,他妈的你们滚开!”。两个男人非但不听,干脆一左一右地把他架住,他只顾着挣脱,两男人力气大,他挣不脱了便往其中一个男人脸上揍了一拳,三人也打了起来。众人见多了场热闹,个个神清气爽地瞪大眼睛,欣赏加戏。 “砰!”的一声响,再伴着女人凄惨的叫声,打打杀杀的人全停手了,呆呆地看着胖妞捂着出血的头怪嚎,倒在地上的来茴蓦地坐起身,两眼发直地瞪着砸了人后,跟板凳一起摔到地上的张琳。 “先送她去医院!”谢家逸推开纠缠他的人,费了大力才抱起那个胖妞往门外走去。 张琳被地上的血吓到了,也被自己吓到了,“哇”地便哭了起来,来茴爬起身想安慰她,却只是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肩,叹了口气,带她去了医院。 更麻烦的事还在后面,胖妞的哥哥是当地出了名的地痞杨二重,循规蹈矩的老百姓对他是又恨又惧,恨他平日三不无时便打发手下的小弟来勒索些钱,想不从,又怕他一条烂命不要害了自家性命,惹上他就像是惹上一条瘟狗,众人见了便绕道而行。 按理说这样的人早该被收拾了,偏偏他又懂些江湖义气,手下跟他差不多烂的兄弟敬重他,唯他的命令而马首是瞻,几年来,他纠结了一股势力,兴风作浪,百姓胆儿小,怕被报复,不敢报案或是作证,这般纵容导致他的势力愈加壮大,开起了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敛了大笔不义之财,他摇身一变,也成了市里不可小觑的人物。 张琳长得漂亮,辍学后便跟几个女孩儿瞎混,认识了杨二重的几个小弟,其中一个便是胖妞的男朋友,因为胖妞其貌不扬,他借自己和杨二重的特殊关系玩弄了好些女孩子,在外混的女孩儿都不怎么乎,直到他把主意打到张琳身上来。 “是那王八调戏我的,我没让他得逞,我更没抢她男人!”张琳坐在医院的长椅上,脸上泪痕未干,把来茴的手抓得紧紧的,她激动地嚷道:“姐,我真的没抢她男人,我妈抢了别人的男人,我死也不会干这种事!”她嚷嚷完把脸埋进手里,呜呜地抽泣。 来茴心疼地抱住她,父母离婚时闹得满城皆知,这孩子算是在风言风语中长大的,应该自小就受了不少屈辱吧。她想着自己和妈妈由来都是左邻右舍同情的对象,老师也护着她,可这孩子呢?别人多半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吧。 “琳,别哭了,我相信你,可你不该跟那些人混在一起的,他们不是好人!”来茴说道。 “我知道他们大都不是好人,但我脑子笨,学习不好,家里没钱送我上自费大学,爸妈又经常吵架,同学也瞧不起我,有段时间我一个人孤单久了,差点连话都不会说了,所以,当时才会跟她们玩到一起,我想,我跟她们又有什么差别呢?” 来茴连听边用纸巾温柔地给她揩泪,从她的眼睛里,来茴看到了受宠若惊的讶异,她笑了笑道:“你跟她们是有差别的,最起码今天你还知道保护我这个姐姐,但你太不知轻重了,要出了什么事儿,你这一生也毁了。” “我那时急了,她比我壮,我打不过她,看她要把你往桌上撞我一冲动就砸了,我以前不打人的,今天拿板凳砸她,也是看别人打架学来的。”张琳羞愧地别开脸,小声地说道:“姐,其实很小时,我就一直记得自己有个姐姐,好不容易你回来了,我不能看着别人打你!” “嗯?”来茴讶然应了声。 “爸妈的感情其实不好,听说是爸离婚丢了工作后悔了,吵架时就说是我妈害了他,我的学习不好,考试考倒数,爸开家长会时丢了脸,回到家也骂,说我妈生了个不争气的,看人家阿芸养个女儿,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从不让人操份儿心;他也骂我,说多学学你姐姐,别长个猪脑袋尽丢人现眼。”张琳说着心酸的眼泪直往下掉,尔后,她又笑了起来:“有的同学跑来问我:来茴是不是你姐姐。我一点头,她们都好羡慕,还记得你初中毕业考了全校第一名,回我们学校作报告时,我看你站在礼堂的主席台上跟我们讲你学习的经验过程,我听得很认真,你说的话居然全记住了,直到现在还记得你那句---我们要从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乐趣,如果找不到,那就不要勉强了,从课外找到自己真正的兴趣吧。” 来茴想起是有那么回事儿,可那句话却记得不怎么清楚了,年少时不懂得低调,常以叛逆来引人注目,她还记得当初因为那么句话被校长给训斥了一顿。“那你听了我的话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说得很对,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所以找了自己的兴趣,我喜欢唱歌,常常在家里练嗓子,但我的成绩不好,学校有什么活动也轮不到我上台表现。高中毕业后,爸妈不可能送我去学唱歌,当时认识了那帮人,在他们开的KTV里唱歌不要钱,我就天天泡在里面!” 来茴沉默了,她知道张琳是很崇拜她这个姐姐,而且是崇拜到梦幻的地步,大概是因为从小就缺乏家人的关心和同学间的友爱,所以陷入了自己假想的童话世界中,希望‘十全十美’的姐姐有天会注意到她,进而爱护她,因而牢记住姐姐说过的话,并奉为真理去执行。 她自嘲地一笑,要是张琳知道她‘完美’的姐姐实际上是个情妇,做了她打死也不会做的事情,她的梦幻就毁灭了,更坏的是她还可能自暴自弃,对世上所有的人都产生怀疑。 “你想去学唱歌?”她问张琳。 “想,做梦都想,但我知道是做梦,也就想想而已!” “只要你跟那帮人断了来往,我送你去学唱歌!” 张琳睁大和她相似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她。 “但我只负责你的学费,生活费要靠你自己打工赚取,你愿意去吗?”来茴提出条件。 张琳摸了摸脸,确定梦想近在咫尺后,才猛点头。“愿意,我愿意,姐,工作后我会还你钱的!” “嗯,那最好!”来茴抓起她额前的黄头发,皱眉道:“不过,你赶紧把头发给染回来,别到处昭告你是个小太妹!” “我晚上就去染了,姐喜欢什么颜色,我跟你染同一个颜色好不好?”张琳此刻低微得如同虔诚的求佛弟子,她眼里的姐姐比那菩萨还要神气几分。 “染成黑色的。”来茴的声音突然冷了几分,她见张琳怔了怔,语气柔和了些,又道:“我的头发哪天也会全变成黑色的!” 当初烫了发,染成红色的,是为了时刻让自己认清情妇的身份,可以妖艳,可以张扬,但绝不能再保留过去的纯真,而今,她爱上周于谦,即使头发的红艳褪尽也于事无补,她和他的关系哪是轻易就能转变得了的? “来茴!”谢家逸从医院门口出来,小跑到她们面前,说道:“额头缝了六针,大脑没受什么损伤!” 来茴拍了拍胸口,吁了口气道:“幸好幸好,徐亚呢?还在和他们交涉吗?” 家逸点头道:“快结束了,我下来看看,虽然是看在徐亚朋友的面子上,这事儿只付了医药费就算了,但我想,他们可能明着答应,暗地里来阴的---来茴,跟我回A城吧,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安全!” 家逸和来茴都是早早离开了C城的,他们在这里没什么人际关系,虽然家逸身家千万,但在C城还不如徐亚的一个警察朋友。这事儿让他觉得自己没用之余,也算是有收获,他总算有了个名正言顺的理由,用于劝说来茴跟他回A城。 “是啊,姐,他们那帮人最擅长在黑巷子里堵截,而且平时也可能让小偷进你家里去,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说到这里,张琳露出焦虑愧疚的神色,又道:“姐,你还是跟谢大哥回去吧!” 要回去么?来茴想到这里,像是有只无形的手推了她一把,她没觉得被迫,倒是很容易地就接受了。A城,离他好近,她是想念他过度了么?怎么一听见回A城,她竟觉得自己是因祸得福呢? 当天,远在A城的周于谦挂掉电话,神情阴冷地坐在书房里,手中捏着一只小熊圆珠笔,沉思了一小会儿,他对书桌前的林秘书道:“那两个保镖回来后扣去半年薪水!” “是,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小姐可能会回A城!”林秘书自作聪明地道。 周于谦把手中的笔往桌上一摔,透明的小熊头“哧哧哧”地在桌上转圈儿。“你以为我会因为她差点遭到毒打回A城而感到幸运么?”他说话时咬牙切齿,恼火中含了几分自责,思索片刻后又道:“给我找最好的侦探,半年之内,要把那个不会管教自己妹妹的流氓送进牢里!” 从笔筒里抽出一只新的笔,又一次地掷到桌上,他暗暗地磨了磨牙,思及自己都舍不得动的女人竟然被别人打,便怒不可遏,男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自己的尊严被人挑衅,尤其是一个成功的男人,尤其是被伤害的那个女人正好是他爱着又得不到的女人。 他都宁愿忍痛放弃她,也不想让她为难,不舍让她痛苦,甚至年过三十还痴傻地等待她回来,如此,谁又有那个权利敢去伤害她? “跟当地政府交涉,她舅舅那个村子的公路由我出钱修,但要借当地政府的名义,另外,我在那个村子里发现了一些药材,找个内行人过去考察,看有没有投资的可行性!” 林秘书记下他的交待后便离开了。周于谦捡回圆珠笔,手指拨着摇摇晃晃的小熊头,想起她从前在自己怀里摇头晃脑的样子,脸上浮出一抹温柔的笑--- 如果是你自己要回来的,我没理由再放开了吧? 坐上飞机,空姐提醒关闭手机,系上安全带时,来茴还在恍惚,两个小时,她又会身处A城,那个她口口声声再不回去的地方。这么些年,她在南岭也积下不少东西,离开时一件也没拿,这时候回去,她不禁想,是注定了的么?命运就是不让他们分开,还是,她和他捉迷藏,他不找她了,她就主动出现认输? 不,不是这样的,她是为躲避那些流氓而回A城,才不是为了他,才不是呢! 她把头忽地别向窗边,望着浩浩荡荡地云海,阖上眼睛,脑中聚拢了一片漆黑,企图让那黑掩饰自己荒唐的念头。 张琳第一次坐飞机,东张西望地兴奋极了,只隔了一天,她晦暗的生命便像是点起了火把,用心地学唱歌,辛勤地打工,她要点燃更多的火把,她要跟姐姐一样,做个优雅有气质的女人。这样计划着,她看了眼坐在过道另一边正在谈话的家逸和徐亚,又看了看小憩的姐姐,她想,我不能像个没见识的蠢货一样给姐姐丢人。于是,她也闭了眼睛,偏头微微挨近来茴,却没有真正地靠上去---不能打扰了姐姐,她浅浅地笑着,睡了! 家逸折了报纸插进座椅后的袋子里,身体往后舒服地仰着,跷了腿跟徐亚道:“我以为你不回去了!” 徐亚敛眉,微微抬起来,“唰”地拉下遮阳板道:“我只是再回去找个答案,非得找到不可!” 家逸愣了愣,徐亚一直避免提起肖钰,这次为什么他主动提出了?“你们---怎么样了?” “我有三个月没见过她了!”徐亚揉揉鼻子,继而苦笑:“找不到她,哪儿都找不到,我当时也没说什么啊,我就说她胖了点儿,结果两天不理我,然后人就失踪了,她还真不好伺候!” 家逸心想,肖钰最不能接受别人说话没艺术性,也不能接受生活平淡毫无浪漫,徐亚的条件不算好,肖钰享受过宠溺后离开是必然的,但嘴上可不能这样说,于是附和道:“嗯,她是有那么点儿任性!” “不是一点儿!”徐亚火大,抓了扶手猛掰,血涌到鼻头,红红的像腌了的荞子头。“她脑子里就那么些虚幻玩意儿,成天听她讲,我其实早厌烦了,可还是装成兴趣盎然的样子,这年头谁他妈的像我一样,天天被一些公主王子,真爱至上的观念洗脑?这都不说,我因为怕记不住她的小说情节,抚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翻来覆去地啃她的稿子,就怕她问起,我说不出来她会失望,她一失望情绪就低落,然后几天写不出东西---” 徐亚一直讲着他和肖钰之间相处的点点滴滴,家逸看出他一脸忘我的神情,不禁低低地叹息一声,徐亚怕是爱了,尽管他一直嘴硬说心里第一位还留给来茴,可不知在多久前,他就被那种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给蚀骨腐心了。 “我找得到她的,找到了我非问个明白,既然当初她是跟了你,不喜欢我那又为什么还和我上床?---” 他这句话让谢家逸心头一颤,当初他和来茴分手时他也这样想,因此才误了来茴,事实上,这只是男人爱面子,被甩了不好看,逞强地说几句狠话。他脸色一变,郑重地警告徐亚道:“你要真爱她,找到她了就好好问,别说那些难听的话,伤她不是在伤你自己么?” 徐亚低头住了嘴,手按着太阳穴遮住了眼睛,家逸分明看到他的嘴角痛苦地抽动,他知道徐亚是难过得想哭,那按着的手,是用来遮眼泪的吧。 “爱她就别计较过去!”他说着看了眼偏头小睡的来茴,低眉苦涩地道:“虽然想起来刺心,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砍了都好,但也要忍着,想想她不在你身边的日子,哪个更痛苦?” 他跟空姐要了两条毯子,给来茴和张琳轻轻地盖上,来茴被响动闹醒,只迷糊地睁了下眼,看是家逸,偏头又睡了。 那些不好的过去,如果可以一笔抹去多好? 他曾以逃避的心情这样想过,而当他看见她为另一个男人神伤时,方才明白,不好的过去,只是他看来而已,在她心里,那可能是很美好的回忆。 嫉妒于事无补,不如学着包容,以深沉宽广的爱为她制造新的回忆,取代那些旧的,让他觉得难受的过往。 来茴既没回周于谦买给她的房子,也没住家逸送给她的独栋别墅,而是在城区租了套家俱齐全的公寓,采购了一堆日用品后,她和张琳把房间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就要在此安家落户了。 她抱着枕头斜躺在卧榻上,张琳擦完了最后一块儿地板的角落,把她俩的拖鞋拎到卫生间将鞋底冲洗了一遍,才坐到窗台边上的电脑前开始搜索学校。 “不用翻了,学校我给你找好了,就A城艺术学院,你只管准备考试就行了。” “可那家学校的学费很贵,我想找间便宜点儿的!” “反正你以后要还我,怕什么?”来茴趿了拖鞋,从沙发上拎了手袋,跟交待她道:“你自己玩会儿,我出去走走!” 她没有目的,沿着街边的橱窗闲逛,有很多店铺是她从前常去光顾的,店长都还认得她,见她在门外,便老远迎了出来,她勉强敷衍两句后便逃得远远的,或许以后她都不会再去购物,所以跟这些店长聊天时,她有种被打进冷宫的妃子还摆着架子的心虚。 一朵早开的木棉花挂在枝头,她把手抄在大衣口袋里,懒散地拖动步子,时时与行人擦肩而过---他们都是急匆匆的,眼睛望着一处地方,目的明确,或是街头拐角处,或是公交车站,或是写字楼的进口处。她摸出手机给家逸打了个电话:我需要一份工作! 她说完加快了步子,终于,她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与街上行色匆匆的人一样,拎着笔记本电脑或是公文包,出入高楼大厦;穿着高跟鞋,踩在蓝色或灰色地毯上,抱着文件夹,赶到会议室;她的人生,就像已经打开的空白文档,可以往上记录些可爱的数据了。 她拐进一家链锁发艺设计室,生意出奇的好,洗了发后,理发师边给她擦头发,边问她要剪什么样的发型。 “把红色的全剪掉!”她说。 理发师扳正她的头,对着镜子说道:“你确定吗?把红色的全剪掉就变成齐到耳朵的短发了!” 她顶着一头俐落的短发又混到人群中,经过停车场时,她驻足在一辆黑色轿车前,用手拨拨自己还看不太习惯的黑发,倒后镜里,她的发就跟那车的漆一样,黑光光地发亮。她心满意足地笑了。 远远的路边,一辆高级名车停在那儿,车里的人透过黑膜车窗,透过奔跑的行人,透过路边的棕榈树遥看着那个纤细的身影--- 她终于肯剪头发了。 周于谦按捺住从她下楼开始,便想上前拥住她的冲动,硬是压抑了心潮澎湃的渴望,一路跟着她,他知道她租了房子,也知道她想找工作,但没想到她剪了头发,乌黑的短发,失去了从前的妩媚,却多了几分单纯的倔强。 他的情妇彻底消失了,眼前只有一个他诚心想要守护的女人!他想像着,哪天他们在公务上狭路相逢时,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 他微笑,她一定是很骄傲的,可以抬头挺胸地直视他,如果说,他能让那样一种眼光转变成爱恋,兴许,比她就这样回到他身边,更让他感到愉快! “去公司吧!”他对司机交待道。 来茴照完了镜子,转个身往回走,她仍是漫不经心地扬起小脸,眼角只淡淡地扫过马路,随即便凝了神,偏头仔细地看去,黑色宾利已转弯驶到另一条马路,她的眼睛比平常睁大了两倍,也仅看到两个尾灯。 车里面的人是不是他?她知道他有一辆宾利,A城里有那辆车的人不多,他也是前年才购得跻身于其中。 “轰”的声猛地在她身后响起,她似被惊了魂,忙捂住胸口,脸色有些苍白,回过头才知道是别人用力地摔上了车门。退到一旁,给车让了路,再看向马路,又是那些随处可见的车,她摸摸脸,暗斥自己神经,宾利车虽然少,但也不见得就是他的啊! 把手又揣回口袋里,她走出停车场,无聊地数着一棵棵凸着肚子的棕榈树,数一棵,她便想起一次那张冷峻的脸,再数一棵,她又想起自己剪发后的样子--- 呵,多希望,他能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啊! |
系列小说第一部《权力的游戏》。
故事从维斯特洛大陆边境处发现远古传说中早已灭绝的生物开始,预示着危险即将到来。而这片大陆的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
的家族也迎来了老友兼国王劳勃·拜拉席恩
的来访。国王希望艾德·史塔克能担任首相一职,对抗企图夺取铁王座的叛军。危情一触即发,整个王国看似平和的表面下却是波涛暗涌。权高位重的拜拉席恩家族、勇敢善良的史塔克家族、企图谋取王位的坦格利安家族、有着不可告人秘密的兰尼斯特家族。这些家族各怀鬼胎,国王的意外身亡,使国家马上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
本剧内容主要来自于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第二部《
艾德·史塔克死后,其属臣拥戴他的长子罗柏·史塔克
为北境之王。由罗柏率领的北境大军与兰尼斯特实力相互对峙,蓝礼·拜拉席恩
的南境雄兵则不断朝君临开拔,还有动向不明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以及西北黑海之上的铁群岛诸民。戍守北疆的守夜人与境外蛮族一决生死。龙之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带着老弱残兵组成的卡拉萨,跟随彗星的轨迹,穿越茫茫洪荒,朝遥远渺茫的复国大业进发。凛冬将至,冷风渐起。随着第二季剧情进入阴暗梦魇,艾莉亚·史塔克
仍然处于兰尼斯特家族的囚禁之中;泰瑞欧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君临城清除险恶之徒;蓝礼和史坦尼斯处于战争的边缘,尽管凯特琳·史塔克
恳求两人联手对付共同的敌人;珊莎·史塔克
仍然受困于残忍且越来越疯狂的乔佛里·拜拉席恩
及他渴望权力的母亲手中;史塔克家族的男丁们则各自分散于从河间地到绝境长城之间的广袤土地上。与此同时,龙母丹妮莉丝和她衣衫褴褛的多斯拉克人在魁尔斯城看到了一线新希望
本剧内容主要来自于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第三部《
——罗柏·史塔克,巴隆·葛雷乔伊
,蓝礼·拜拉席恩、乔佛里·拜拉席恩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之间的战争——让七大王国陷入混乱。蓝礼已死,史坦尼斯在夺取君临时被兰尼斯特家族和提利尔家族的新联盟击败。马泰尔家族依然支持兰尼斯特家族。同时,大群野人在曼斯·雷德
的指挥下向长城进军,只有微弱力量的守夜人防守。在远东,丹妮莉丝打算返回
组建一支能够夺回铁王座的军队。
本剧内容主要来自于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第三部《
红色婚礼扫平了史塔克家族的主要成员,兰尼斯特家族巩固了对铁王座的统治,但来自南方、北方和东方的威胁依然不可小视。当史坦尼斯在龙石岛重整旗鼓的时候,人送外号”多恩的红毒蛇“的奥柏伦·马泰尔
来到了君临城,立刻成为兰尼斯特家族眼下最直接的威胁。奥柏伦表面上是来参加乔佛里和马格丽·提利尔
的婚礼,事实上可能有着不为人知的动机。在北方,曼斯·雷德率领的野人大军正在朝绝境长城进发,守夜人军团不仅人数处于绝对劣势,而且失去了与维斯特洛大陆的联系,战争形势极为不利。更糟糕的是,可怕的不死生物异鬼选择在此刻现身,给七大王国带来巨大威胁。在狭海的另一边,丹妮莉丝在三条龙和无垢军队的保护下向奴隶湾最大的城市弥林进军,发誓要解放这座“奴隶之都”。一旦弥林被攻陷,她将有足够的战船和足够的军队横跨狭海重返维斯特洛大陆,夺回原本属于坦格利安家族的铁王座。
一同踏上了逃亡之旅,并为他指引一位明主。红毒蛇的情妇艾拉莉亚·沙德
决定携女儿们为其报仇。在山姆威尔·塔利
的帮助下,琼恩成为了守夜人司令官,在来势汹汹的异鬼面前,琼恩做出了让所有守夜人吃惊的决定。托曼·拜拉席恩
继承了王位,玛格丽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后,这让太后瑟曦·兰尼斯特
感到地位受到威胁,烧脑宫斗与人鬼大战正式拉开了帷幕。
本剧内容主要来自于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第五部《
提利昂和瓦里斯渡海投奔龙母丹妮莉丝,可后者却亦处于困境之中,复国计划停滞不前。另一边,太后瑟曦的权力被教会彻底架空,裸体游街的耻辱之后,迎来的是唯一的儿子——如今的国王托曼的背叛。北边,布兰·史塔克
成为了三眼乌鸦,珊莎在骑士布蕾妮
的保护之下最终顺利同哥哥雪诺汇合,他们的下一步计划,即是夺回被“小剥皮”拉姆斯·波顿
所占领的临冬城。狭海对岸,丹妮莉丝被多斯拉克部落活捉后,利用三条巨龙的优势逃离部落并取回对奴隶湾的控制权,在提利昂、瓦里斯、弥桑黛、雅拉·葛雷乔伊、席恩·葛雷乔伊、艾拉莉亚·沙德与提利尔家族的辅助下,丹妮莉丝率领着三条巨龙与无垢者军队、多斯拉克大军渡过狭海,准备反攻维斯特洛大陆。
本剧内容主要来自于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第六部《
》和第七部《春晓的梦想》以及部分原创情节。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着她的无垢者、多斯拉克军与部分铁群岛军队的联盟,三条极具威胁的巨龙,以及她新任命的“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终于确定前往维斯特洛。琼恩·雪诺,被光之王的祭司梅丽珊卓
”彻底击败了拉姆斯·波顿后,巩固了在北境的权力,重返临冬城并作为北境之王管理北境。君临城方面,瑟曦没有任何后代存活下来,在用野火将大麻雀和其他敌人烧死在贝勒大圣堂后,她成功占据了铁王座。而在北方,夜王逐渐形成对维斯特洛的最致命威胁,率领着一支死人军团准备摧毁北境的绝境长城而向南入侵。它们将会打破现状,毁灭掉那些人类之间渺小的斗争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