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动漫,前面忘记打卡情况说明了,后面说的是主角写过一篇用点力控制炸弹的论文,被反派利用,反派要炸城市,主角

  前言:这部小说是两年前写完的,在此之前楼主曾出版过一部三流小说,用的是另一个笔名,同样在天涯。那部小说我终生都不愿再提起。两年前我流浪在这座城市,在那种饥饿和近乎空旷般的自由环境里写就,放在我硬盘里已有两年了,今天翻出来晒晒。  仅以此书向童年致敬,向所有怀揣理想的人们致敬。  @那什么你好
著  故事梗概:  “我”是一名碌碌无为却又胸怀大志的乡镇老师,爱上了小镇少女“金”,后来她考上大学,去了城里。“我”放弃工作来到了她所在的城市,两人正式确定关系。  为了维持她的生活,他开始艰难的生存,但仍然入不敷出。后来,为了送给“金”生日礼物,他进行了一次成功地抢劫。  他们过了一年衣食无忧的生活,但“金”最终还是离他而去。  “我”开始神志不清,流浪街头。  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他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人捅死在街头,也最终实现了自己小时候的理想——当一名英雄。  向童年致敬  第一章  1  我今年三十岁,生命现在简单的只剩下吃饭,睡觉,和手淫。我曾经有一个女人,后来跟一个流子走了,我打了那杂碎,当然他也打了我,其结果是我现在躺在医院里,他们在一个空房子里大声做爱。我现在要跟你讲述的就是我这几年的操蛋人生。  我现在躺在医院里不知道去哪,我甚至哪儿都不想去,外面的世界可不那么美妙,我宁愿吊着条腿天天看护士给我换膏药也不愿多看窗外一眼。当我的腿不那么疼时我开始回想我这几十年的人生,发现除了小学扯了几个女生的辫子外再没多大成就,如果上帝允许我在路上碰到另一个自己,我发誓一定要狠狠地扇他娘几记耳光,我可以担保这孬种连抬头看我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我力图不去想那两个杂碎,虽然他们老像苍蝇一样直往我脑袋里钻。想到他们现在可能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寻欢作乐我就血往上涌。那杂碎可不会像我那样对她。  如果我愿意,我他妈都愿意在医院里呆一辈子,并且一点都不介意每天都板着个脸的医生和胸脯小得像鸽子一样的护士。我说的是只要我愿意。  2  我的腿还没完全好,可我不得不告别医院,那感觉就像你玩泥巴玩得正起劲突然妈妈说要你去读幼儿园,也许你有过这样的感受,就像你正开心地啃一条猪腿突然外面有人说要你去参加自己的葬礼,保准你会嚎啕大哭,呵呵。如果我从穿开裆裤那天起就能决定自己的人生,我发誓我绝不会去读那个破幼儿园,哪怕妈妈拿个棍子在后面死命追我,哪怕全村的破小孩全去了那个小集中营而只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玩泥巴。我说的是我不想再次体验那种感受。  可我不得不重新体验一次,虽然没有儿时那样撕心裂肺。护士看着我,但还是做了一个无能为力的表情。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我开始怀念医院里福尔马林的味道。  3  我躺在出租房里,开始为自己的腿担心,我可不想变成跛子。姑娘们看我在街上蹦跶肯定会母性大发,但绝不会和我做爱。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柜子里只有最后几片消炎药,我大概只能祈求上帝了。  此前我无数次祈求过他老人家,比如祈求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美女,还是裸体的;祈求小时候母亲没有嘲笑我给她做的纸帽,父亲没有没收我手里的玩具水枪;祈求那年我没有决然地离开她,仅仅为了殉道似的莫名其妙的快感……有时我一直在想如果那时都是相反的,也许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应该已婚,身心健康,有一份体面工作,父母健在,无不良嗜好,看上去干干净净,像个好人;而不是像现在,每次醒来照镜子都会把自己吓一跳。我有我儿时的照片,照片上有一个我已不再认识的小孩,笑脸如花,手指干净。如果他能从相片上走下来,大概也绝不会认出我来。所以我很少翻那些照片,因为我怕看到他那越来越失望的眼神。我知道他的每一个理想,但我一个都没帮他实现过。  4  我祈求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相反的,但这次例外,也许上帝老人也有打瞌睡的时候。  第二天一醒来我发现我的腿完全好了,晚上做梦我都还梦见自己坐在轮椅上哭过不停呢。我他妈那么开心,像个疯子似的在床上又跳又叫,好像我刚死去又活过来一样。  最后我自己都闹腾累了,躺在床上,小心翼翼地看着自己的大腿,好长时间都不敢下地。  5  我走在街上,我要去见一个人。  在医院的时候我就计划好了,也许你会认为我肯定是计划去复仇什么的,不过我可没那闲心,虽然偶尔我也这么想过。  老远就看见她站在麦当劳门口。她以前每次约我都会说“麦当劳见”。年轻人总喜欢对自己的朋友说“麦当劳见”,好像那儿是她家一样;她们总喜欢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不管是坐在里面啃红薯还是吃薯条,哪怕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看见或知道她们曾来过这样的地方,这个叫“麦当劳”或诸如此类的地方。  她看见我了,开心得跳了起来,不过她对谁都这样,哪怕是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的老妈站在床边,她也会开心地把自己弹到天花板上。我们身边总是不乏这样的姑娘。  我们坐在麦当劳里,像两个疯子似的没完没了地聊着,仿佛我们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现在刚好又在这个叫麦当劳的鬼地方偶遇。甭提那个场景了。  我爱和这样的姑娘聊天。虽然我不喜欢从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但光看她的表情就足以逗人开心了。你不知道她聊到她们班长时她的样子;嘿,有好一阵子她都差点笑岔气。
  我们聊得如此开心,以至于我都忘记来找她的初衷了。不过她倒没忘记。你也知道,女人在这方面的记忆往往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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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天在旅馆里,我都差点把她撕碎了,看过“动物世界”吧,就是那么回事了。我他妈那么开心,以至于哭了起来,弄得她好像做错什么似的不停地安慰我,你没看到她那傻样儿,我就差点扑哧一声又笑了,不过这样的话就有点破坏剧情了,我只得继续淌几滴眼泪,然后安安静静地把剩下的骨头吃掉。  第二天一醒来发现她不在了,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洒了香水,我就知道会这样。她就是那种生活在中世纪小说里的姑娘,这种姑娘在这个年代像恐龙那么少了,只是比恐龙傻多了。这么一想倒有点替她难过起来。  也许我应该替自己难过才是,因为我并没有快乐多少,我甚至都不知道以后怎么去面对她。  7  第二天她给我打了电话,她沉默了许久才“喂”了一声。说真的,她的声音完全变了,好像脱胎换骨一般。我倒喜欢她在麦当劳里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而不是现在这样,声音低得像个恋爱中的女人。我开始害怕起来,我想我得离开才是。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我开始重新喜欢起这座城市来。此前的大部分时光我都在一个小镇上度过,那里曾有我魂牵梦萦的东西,我说的是女人啊、女人啊之类的,没有比这个更令男人魂牵梦萦的了,尤其是你二十出头又有点闲钱的时候,你会一天到晚都想着那玩意儿。我喜欢那时我认识的每一个姑娘,不管是美的丑的还是胖的,虽然我都忘记她们真正长什么样子,但我都记得和她们第一次约会时的情景,反正就是月亮啊月亮啊,月亮。嘿,别提那时候的光景了。如果说我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认为我认识的姑娘还不够。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都还想再回去一趟,还是那个年龄,还是那片树林,只是和我缠绵的是另一个姑娘。  也许你会问我你他妈为什么要离开那里,为什么不缠绵到死。我想说的是我已经过了那个年龄,那种把那玩意儿当事业的年龄。女人对我而言,不仅代表欢愉,更是一种麻烦。你不能只考虑约会吧,你还得准备约会前和约会后的事宜,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那几分钟的欢乐,当你这么想时你会不会觉得自己有点傻。况且日积月累地重复相同的工作既乏味又让人心生腻味,你总得考虑自己能不能干点别的啥,哪怕就是天天拿个板凳坐在街上玩。  我就是天天想这类的问题想得太多,结果弄得自己很不快乐。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忘记快乐是啥滋味了。
  8  我说了我喜欢城市,就像十年前我喜欢小镇那样。十年前我喜欢小镇的月光,早晨菜市场的吵闹,秋天的田野,河边高过头顶的芦苇丛。现在我喜欢城市,在我眼里,它就像一个迷宫,而我,是这个迷宫里的小孩,天天念叨“你抓不住我”“你抓不住我”,虽然我并不知道谁会来真正抓我,但我总沉浸在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悦中。  现在的我就是这样,虽然我和她过了夜,但我可以躲在这个迷宫里让她找不到我;这个迷宫里有我想要的自由,那种随便你死在哪儿都没人管你的自由。你可以像个二痞子一样四处瞎逛,看看这,看看那,看看姑娘们火热的胸膛。姑娘们总喜欢你盯着她看,而这个姑娘和你素不相识,关键是,她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9  她打了几个电话过来,我都没接。一方面我为暂时躲开了她而沾沾自喜,另一面又有点惴惴不安,因为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至少不是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持续不断的电话声使我没有了再逛下去的心情,人类发明手机真是一个莫大的失败,至少现在我是这么认为。人类为了解决麻烦总喜欢发明很多新东西,结果这些新东西又带来更多麻烦。就比如现在,如果咱是生活在周朝或者随便哪个朝代,我可以在她枕边留一封香艳艳的信儿,信中胡诌说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等明年秋天落叶的时候我再回来,到时你要记得在你门前那棵老不死的树上挂满白手巾,等等诸如此类的。当泪人儿坐在床边一边读信一边想象我在策马狂奔时,说不定我正躲在后园子里偷笑呢,然后顺便摘几个果子走人。多好。  最关键的是,她找不着我呀。我可以继续在另一个城邦里游玩,一点都不用担心兜里的炸弹突然滴滴滴响提醒你麻烦来了。我可以横着竖着仰着躺在城墙下,晒着太阳,舒舒服服地等着明年秋天的到来。  10  可是现在不行啊,虽然有迷宫,但游戏规则是你必须在腰里别个定时炸弹,就像国王手里的蚂蚁一样,你可以屁颠屁颠地在迷宫里玩,但只要国王不高兴,就会一把把你拉回来。   我关掉手机,小心翼翼地回出租房,猛然发现她披头散发坐在门口,我啊的一声往后倒退了几步。
  她面孔消瘦,低着头。那一刻我五脏俱焚。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个麻烦了。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倒宁愿她看到我像以前那样傻头傻脑地笑,或者直接给我一记耳光,而不是像现在,一动不动,像个幽灵。这感觉就像你刚杀了个人,在你唱着歌洗着澡时突然发现她正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我承认我一点都不了解她。我还一直以为我们之间只是一对俗男俗女一个很俗套的故事,大家温存完洗洗睡了第二天照样走在马路上谁也不认识谁。当然我希望这一切都是我个人的臆想,说不定她只是刚刚输了钱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与我没任何关系,等下我把钱给她,哦,不,是再借她一笔钱,请她吃顿饭,洗个澡,她马上又会恢复原样,高兴得把自己弹到树上不再下来。  我真的不想再回去,我已经受过那种日子了,我得马上想办法解决才行。如果我是个百万富翁,说不定我现在就从兜出甩出一叠钱,仅仅为了自己能了无牵挂地继续在这个世界里游荡。可我甩出的是一块皱巴巴的手帕。  我坐在她身边,小心翼翼地解释着,并绞尽脑汁挤出一个笑话,当我发现这个笑话其实一点都不好笑时,我便识趣地闭了嘴。偶尔叹口气。
  11  她一直呆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学校,期间很少说话,只是不停地与我温存。我突然想这何乐而不为呢,她看上去虽然有点傻,但总之也不坏,是个让人喜爱的姑娘,况且她从未揭过我的伤疤,我想一走了之潜意识大概也是因为这个:我不想被人同情,尤其是在一个姑娘面前。  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她帮我捡回了我那碎了一地的尊严,虽然被她重组后它看上去有点呆头呆脑,但总之还算完整。只是我不想再住在这样的鬼地方,这个房间像杀人现场一样总让人闻到血腥味。那个女人和那个杂碎还在这个学校里逍遥,而我现在必须像个肮脏的老鼠一样躲在自己的洞里。虽然在医院里我策划过无数惊心动魄的复仇计划,但都因为它们不具可操作性而被我断然否决。我也想象过万一在路上碰见他们怎么办,我应该摆出怎样的战斗姿态,做出怎样的表情,我在心底里模拟过很多次,但我担心在关键时候它们都会集体失效,我甚至怀疑自己很可能会双膝发软跪在地上,任由他们从我身上跨过去。谁说得定呢,世界冠军也有在赛场睡着的时候。为了避免不可预测的尴尬局面出现,所以我很少出门,不过这会让我情绪很坏。  我像个毒贩一样躲在房间里,等着她每天给我送来毒品,这些毒品包括吃的,用的,还有性。我甚至都想就这么一直过下去,看上去我好像什么也不缺;而她呢,也对我听之任之。她跟我之前认识的她判若两人,至少暂时是这样。我无法理解,不过处之泰然,就算现在是只猩猩天天跟我在一起,我也视若无睹,况且还是个不怎么讨厌的姑娘。  她提议我们到山上去住。她真了解我。  12  如果你刚好也在这座城市里读书,你一定知道这座山,因为整个城市就它一个可以称作山,这么一说倒觉得它挺孤单的。  那段日子可能是我最舒坦的日子。她白天上课,期间偶尔回来,晚上几乎腻在一起。山上那么静,你会觉得整座山都是你的。我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她的叫声往往和猫头鹰的叫声混杂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我这么讲倒不是说她的叫声很难听什么的,我是说晚上这里除了猫头鹰以外再没有其它可以打扰我们的东西。  我不记得哪个人曾经说过:“唯一了解一个女人的方式就是和她做爱。”这话很可能一点都不假,至少在此之前我看不到她现在的模样。女人大概都有两张面孔,一张给路上行人看的,一张留给家里的男人看的。  事实上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我这么好。她是我以前那个女人的朋友,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我一点都不记得了,倒是她记得。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知道我以前的事还愿意和我在一起,也不介意我比她老。我说她是傻姑娘大概也是有原因的,如果现在躺在她身边的不是我而是一只老猩猩,大概她一点也不介意。  这一点我们倒是有点臭味相投。
  13  我们相处融洽,不过一点都不像我们认识之初的样子,虽然我并不确切我们认识之初到底是啥样子。在我的记忆里,她好像永远都是那副咧嘴大笑的模样,永远和那些男孩群打在一块,那时候我搂着我的女人想:我永远都不会爱上这样的傻姑娘。这样的姑娘不是为爱情而生的。不过谁说得准呢,我们还是在一起了,虽然有点匪夷所思。我们似乎也还没从这种角色互换中缓过神来,这种感觉就像你一觉醒来发现躺在身边的不是你的女人,而是你的亲妹妹,而她宣称从现在开始要正式扮演妻子这个角色,你头脑有点乱竟然一口答应了。  以前我们算是认识,但也仅此而已。看她现在的样子大概也很想回到原先的模样,就像妖怪变成一头牛很想再变回妖怪,不过看样子她好像有点吃力。我倒希望她快一点,至少我可以继续看她放肆地笑。我的意思是说希望她野蛮一点,因为她本来就是这样,不能因为中世纪小说里恋爱的女人都温文尔雅你也这样,这样会让人觉得你很不专业。  不过她迟早会变回来的,我的女人无一例外都这样。  14  我觉得我除了天天和她干那个还应该干点别的什么,男人们都会这么想。阿基洛用鞭子指着山下的城堡,对身边的女人说:“那里需要我。”虽然我并不知道阿基洛是谁,但我还是想用他来打个比喻,如果这个星球刚好有个叫阿基洛的人,希望他不介意我暂时借用一下他的名字,虽然他可能憋红了脸也说不出这样有水准的话来。男人们都希望自己在他们的女人心目中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哪怕他只会用鞭子指指远方或者干点别的啥,总之不是真的快马加鞭去保卫城堡什么的;我也不例外。我老是让她觉得其实山下有份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完成,那感觉就像上帝刚刚把地球交给我,要我把它从圆的削成尖的。这份工作如此神圣而艰巨,总让我谈起它时脸上露出坚毅的表情——如果我刚好照镜子看到的话。可笑的是她竟然对此坚信不疑,即使我对她说明天我就要去竞选尼日加拉瓜总统,大概她也会相信,并积极帮我去筹款,虽然她对尼日加拉瓜一点兴趣都没有,也一点都不在乎它到底是在哪里,可能唯一让她有点不愉快的是这个地名太饶舌,并因此认为那里的人都是大舌头。  你也知道,这世上总有那么多傻姑娘,猩猩都进化成人类了,她们还停留在冰河世纪。也许那个世纪有她们魂牵梦萦的东西,谁说得定。而我可以发誓,令她们魂牵梦萦的一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意儿,往往就是某个跟她一样蠢的男人站在冰原上对着落日说的一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如果那个时代的人会撒谎的话。而这个谎言也不一定多么的了不起,顶多是:“爱,明天清晨我必定能在你的门前放一只超大的驯鹿。”然后打了一个很响的饱嗝想着其它的事。而她呢,如果不是隔声太大,大概还沉浸在她的想象里。她想象着明天早晨一推开门,看见他傻呵呵地站在门前,手里提着那只他说的超大的驯鹿。至于明天会不会真的实现,她可一点都不在乎,她在乎的是现在如此美丽的想象,而这种想象,是他给她的,虽然可能他正蹲在地方抠脚趾。  你还别说,她们真的会为那么一句蠢话停止进化。
  15  不过我想做一件了不起的事,这倒是真的,不管你信不信;虽然她信了,但并没有让我有多荣耀,倒让我觉得有点难为情,就像你对还在襁褓的孩子说你要去拯救地球,而他开心地笑了一样。  我又着手写小说。她就是因为读过我的书才认识我的,这是后来她告诉我的。我以前写过一本三流小说,到现在我都不愿提起它,像刚拉过一堆又臭又硬的大便后再也不想回头看一眼一样,但她总说那是她见过的最伟大的小说,不过你最好别太在意,因为在她眼里,大概什么都是伟大的——伟大的落日,伟大的床,伟大的快乐,伟大的白日梦和伟大的大便。  她也慢慢地恢复了原样,这倒没啥,只要她不再对我说“麦当劳见”之类的话我就很满意了,而她呢,也好像对我知根知底似的,压根儿都没再提起过。说真的,我们根本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看上去她好像削去了本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很多快乐,这倒有点难为她了,这么说好像我也是食古不化的人一样。  虽然我们算是认识了很久,但我们每天醒来时都要认真地凝视对方好一会儿,而我们平时清醒的时候从来都没这么好好地凝视过,不仅如此,我们甚至压根儿都没说过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屁话,仿佛一旦开口另一个马上会倒地而死一样。只有一次例外。那天她正在看电视,电视剧里那个多金的男主角向一个跟她一样傻的姑娘表达爱意时,我忍不住——不是所有时候你都能忍得住的——学那个傻大个说了声“撒浪嘿哟”,可能声音有点大,她猛然回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着实把我吓住了,连电视里那个傻大个都莫名其妙地慌慌张张地走了,留下那个姑娘站在那,像根尴尬无比的木桩。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无论是何种语言何种情况,哪怕是做梦,我都保持着跟我年龄不相称的警醒。我可不想半夜醒来突然看见一个姑娘直勾勾地瞪着我,仅仅因为你不小心喊了声诸如“撒浪嘿哟”的梦话。想想那场景都有够惊悚的。  不过她欣赏我,这一点就足够了,我像个吸血鬼似的享受着这一点,并贪婪地吸食她身体里的血。
  16  自从我宣布我要写一部更伟大的小说以后,她就很少带她的朋友来我们的出租房。你也知道,她们这个年龄的人总是有很多朋友,不分男女大家好像一生下来就认识似的,我说的不分男女是说他们在一起真的没性别之分,如果天色晚了他们甚至可以挤在一个房间里安然睡到天亮,期间当然没有什么鸡飞狗跳的事发生,如果你希望有并且也真的如你所愿,那也只是大树上的一个小分枝,交响乐演奏现场的一声咳嗽,而这一丁点都不会构成什么影响。他们是一个整体,隔老远你甚至会误认为他们是一个人——这个人头脑简单,但肢体健全,主意很多但都有点不切实际,很有主见但喜欢瞎指挥,不承认错误,心地善良,四海之内皆兄妹。如果有一天你接到一个电话,说她正在撒哈拉晒太阳或者正在埃菲尔铁塔上荡秋千,希望你一点都不要觉得奇怪,如果你表现出惊讶或者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她一定会跟你理论或者说据理力争,而这往往是你最头疼的,一开始也许你会手忙脚乱动用自己几十年所谓的人生经验跟她战斗,对,是战斗,其结果往往是你开始胡言乱语口吐白沫。不用多久你就会学聪明啦,到那时,你会发现自己像狗那样灵敏,能嗅到哪怕是一丁点儿火药味,还没等她点燃身上的引线你早已跑得远远的啦。  事实上,除了喜欢吵架以外你甚至不觉得她身上有其它缺点,这和我之前了解的她完全不同,以至于我到现在都不愿向你提起我当初对她的印象;如果她知道我以前是怎么认为她的,大概会把我卸成八块投到湘江河里喂鱼,虽然她最终下不了那个手。我当然也极不愿意跟你说起那天为什么我会把她约到麦当劳而不是别人。
  第二章  17  她们这个年代的人我以前在那个小镇里天天看到,我看她们就像地球人看火星人,虽然都知道对方是个人但只要一开口谁也听不懂;我憧憬她们的青春,但也仅此而已。直到我认识了金。金看上去那么纯净,好像就这么看你一眼你就会化掉一样,也许你也遇到过这样的女孩,我说的是只要她穿着那件紫色外衣再加一件白色小内衣,就这么低着头坐在你面前,你一定会双眼闪金光;你甚至都不敢正视,好像她他妈是个大太阳,把个破烂的教室照耀得金碧辉煌。你会发现其他的女生也意识到这一点,大家看上去心不在焉但都在默默地感受她那强大的磁场。当你双腿颤抖走出教室,你甚至都不敢再跨进来,仿佛下一节课她马上会变成个老太婆,拄着拐杖佝偻着背从你身边走过。而她呢,安静地吃她的阿尔卑斯。这个小镇的女孩都会吃这种糖果,但你看她吃的模样,你会误认为她在低头哄一首歌。她的确能把糖果吃到这种境界。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认为。  如果你在那个小镇的河水边遇见她,而且刚好是她一个人,你大概会不顾尊严地当场给她跪下,亲吻她的双脚。而她呢,只会冷冷地这么看你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留下个偌大的夕阳,就那么照着你。  哦,可怜的你就这么失眠了。你会发现办公室其他的老师也在谈论她。其实大家都知道了,有那么个女孩,在隔壁班。而此前,你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在想着她呢。  你想如果你早生几年就好了,你可以堂而皇之去她的教室门口,仅仅为了看她一眼,你也可以花掉几个通宵,然后托你的死党把封带着香味的信给她,你甚至都可以就在她的寝室门口拉条横幅,上面写着某某某俺想你之类的。当然,如果你真的早生几年,大概那时你最想的是拥有很多钱,直接开辆法拉利把她接走。哈,你想得可美了。但现在,你只能就这么想,你在她面前甚至不能做任何有损尊严的事,哪怕只是打了个喷嚏或者眼光不小心掠过她的胸脯。你平视着她,语气和缓,开个小小的玩笑,然后她回教室。你在批改作业时甚至都还在想着她微笑的模样。你望着窗外,就这么望了他妈一个小时。  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你遇见的最让你心动的女孩,你甚至照着镜子想为什么我他妈不生得整齐一点,这样至少上课时她会多看我一眼,哪怕仅仅是因为我脸上布满眼屎或者牙齿上挂满葱花。不过如果真的这样的话大概你会隐痛辞职,一百年都不敢再在她面前出现。  可是,天啦,其实你一点都不了解她。
  18  快三十年了,你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秘密,你为它而颤抖,并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它,仿佛一旦被人发现你就会跟他决一死战一样。以前你像狗那样活着,因为有了这个秘密,你突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变得圣洁起来,你甚至都开始写诗了。  你每天沉浸在甜蜜的痛苦中。而她好像永远都那样安静,连她身边的朋友都一样,你很少看到她们开怀大笑或者欢欣鼓舞,最多只是一阵细细的笑声,或者拍着手掌轻轻跳一下,仿佛再用点力就会把身体折断似的。你甚至想就这么一直看着她足够了,每天写写诗再娶个跟自己一样的老婆再生个跟自己一样傻的儿子。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没有人打破规律。直到有一天,在那么个大雪天,你看见她笑脸如花地从你身边走过,轻轻叫了一声“老师”,你所有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理智终于崩塌。你鼓足勇气,好像你再不那么做就会马上窒息一样。  就算过了一百年,你大概还会记得那个晚上,在那间狭窄的房间里,你搜肠刮肚写了整整五页纸,最后还工工整整地抄上。你看着它,像看着一个定时炸弹,而它明天就会引爆。  第二天早上,你希望被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声震醒,或者听到外面至少有一百个人正在发疯似地砍你的门。但是没有。早自习的铃声照样响起,不大也不小,人们走路的样子不快也不慢,办公室的人照样开着不三也不四的玩笑。你发现生活还是老样,一丁儿变化也没有。你甚至都有点不甘心起来,就像昨晚你给全校的人下了毒,而第二天他们照样笑着跟你打招呼一样;这让你感觉像是一种羞辱。  但总有那么一点变化。再去她们班上课时,你会发现教室里出奇的安静,安静得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有人看你的眼神有些异样;在你转过身的刹那,有人在交头接耳,然后迅速分开。而金呢,还是那样安静地坐着,像以前无数个日子那样。你就这么惊慌失措上完课然后落荒而逃。你分明意识到,也许从那一刻起,你的生活轨迹完全改变了。你可能再也见不到跟你一样的老婆和跟你一样傻的儿子了。
  18  快三十年了,你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秘密,你为它而颤抖,并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它,仿佛一旦被人发现你就会跟他决一死战一样。以前你像狗那样活着,因为有了这个秘密,你突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变得圣洁起来,你甚至都开始写诗了。  你每天沉浸在甜蜜的痛苦中。而她好像永远都那样安静,连她身边的朋友都一样,你很少看到她们开怀大笑或者欢欣鼓舞,最多只是一阵细细的笑声,或者拍着手掌轻轻跳一下,仿佛再用点力就会把身体折断似的。你甚至想就这么一直看着她足够了,每天写写诗再娶个跟自己一样的老婆再生个跟自己一样傻的儿子。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没有人打破规律。直到有一天,在那么个大雪天,你看见她笑脸如花地从你身边走过,轻轻叫了一声“老师”,你所有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理智终于崩塌。你鼓足勇气,好像你再不那么做就会马上窒息一样。  就算过了一百年,你大概还会记得那个晚上,在那间狭窄的房间里,你搜肠刮肚写了整整五页纸,最后还工工整整地抄上。你看着它,像看着一个定时炸弹,而它明天就会引爆。  第二天早上,你希望被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声震醒,或者听到外面至少有一百个人正在发疯似地砍你的门。但是没有。早自习的铃声照样响起,不大也不小,人们走路的样子不快也不慢,办公室的人照样开着不三也不四的玩笑。你发现生活还是老样,一丁儿变化也没有。你甚至都有点不甘心起来,就像昨晚你给全校的人下了毒,而第二天他们照样笑着跟你打招呼一样;这让你感觉像是一种羞辱。  但总有那么一点变化。再去她们班上课时,你会发现教室里出奇的安静,安静得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有人看你的眼神有些异样;在你转过身的刹那,有人在交头接耳,然后迅速分开。而金呢,还是那样安静地坐着,像以前无数个日子那样。你就这么惊慌失措上完课然后落荒而逃。你分明意识到,也许从那一刻起,你的生活轨迹完全改变了。你可能再也见不到跟你一样的老婆和跟你一样傻的儿子了。
  19  你坐在房子里,望着窗外,像一个重刑犯等待最后的判决。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瞳孔熠熠发光,像极了癌症晚期患者。这时手机响了,  “老师,信写得不错哦。”  你像诈尸一样地跳起来,仿佛你正在手淫刚好被人窥见一样。你围着自己转了几圈,像是在找自己的尾巴或者随便找个洞藏身。  各种想象中的画面在你脑海里叠放,而真正的画面出现了。门响了。  你匆匆抹平自己的脸庞。外面就站着她。还有几个女生。  你差不多啊的一声就往窗外跳了,不过最后那点职业道德救了你。你笑了一下。  “老师,有钱借吗?”金问。  你顿了一下,仿佛交响乐现场突然传来一声锣响。不过瞬间你说服了自己。  “有啊,要多少?”  “五百,放月假后给你。”  然后她走了,带着那群嘻嘻哈哈的女生。  短短的几分钟里,你仿佛刚刚经历完自己的一生。现在你还没缓过神来。不过很快你又沉浸在玫瑰花香般的想象里了。  你像一个垂死的病人那样回光返照般地笑了。
  20  你仍然记得那是你们的开始,平板得像一张人民币,也现实得像一张人民币。她很少来找你,找你也是寻你借钱。不过你仍然在努力搜索哪怕是一丝浪漫迹象,比如那天她找你借钱时天空灰蒙蒙的,空气潮湿,风吹打着窗户,眼看就要下雨;还有一天她声音嘶哑,你突然莫名其妙地感动,你甚至都能看到她眼里的泪花,对,是泪花;还有一天是在晚上,还有一天下着雪,她的发梢还沾着雪花,还有一天……  总有那么一天你真想当面问她:能不能不只是来找我借钱?哪怕是坐在我的书桌前发个呆,哪怕只是站在我的面前抠下鼻子,再把鼻屎弹到窗外,能不能不要一开口就是……钱?但每一次你都把话嚼碎了咽进肚子,你甚至都为自己对她怀有那种感情感到羞耻,你时刻没有忘记你是她的……老师,这两个字像梦魇一样,像紧箍咒那样,只要她开口叫你一声……“老师”,你所有的非分之想一瞬间被击得粉碎。  直到有一天,她毕业了,你像嫁女那样欢欣。你觉得自己终于可以甩掉那顶帽子了,你就差点拿个喇叭对着天空喊了,那感觉就像在欢呼:“金,我终于……治好我的绝症了!”“我终于掀开棺材盖逃出坟墓了!”  你也差点去她寝室了,不过你只是走到门口,然后折回身。你仍然害怕那声招呼,那感觉就像你正在吟一首诗突然被锅盖击中后脑勺一样。  你无数次体验过这种感觉,你不想再体验。尤其是今天,在她即将毕业的这一天。
  21  那天晚上你如约见到了她。那天有大月亮,河水像镜子一样。你和她来到河边,那条你无数次梦想过的河流。你想象过无数句对白,但没有一句从你嘴边溜出;而她,还是那么微笑着。她的脸在月光下美到极致,但你感觉像看一副画。虽然她近在咫尺。  那天她把身体全部给了你。你像喝醉酒一样走出芦苇丛。你感觉少了些什么,或者多了些什么。你抱着她,像抱着一块美丽的石雕。  分开的路口,她才开口说第一句话:“老师,可不可以把你的笔记本借给我?”  可以,当然可以。  即使你现在要我把命借给你,我也乐意之至。但是不要说“借”,好吗?
  22  你也知道,即使你贵如帝王,你也会遇到一个真正克你的女人,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可以真正要你命的女人。而我认为我刚好不幸遇到了。若干年以后,我将不敢回头看那个时候的自己。但那个时候的我正在满世界找她。  从那以后她就没再和我联系。我辗转了很久才找到她。当我终于站在她学校门口,我反倒害怕起来。我害怕她看到我当时的样子。我不应该是那个样子。我是她的老师。我不能像个行乞者一样站在她面前,那样会让我无地自容。我应该捧束鲜花,衣装笔挺或休闲,轻轻松松地站在她面前,最好能开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若干年后我必定会嘲笑那个时候的自己,他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中世纪的小情种,站在自己心爱女人的后花园里,望着窗台上的背影。如果入戏太深,大概我会在桂花树下自赎完再走,翻过篱笆墙,小心地绕过狗屋,回到我的小阁楼。兴许当晚我还会即兴写首诗什么的。“桂花树上/飞身而过的月亮/啊——”。  我承认我有点小才华,但这一点在她身上用不上,这多少让我有点手足无措。因为接下来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去讨好她,就像你“啊”了一声后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写一样。  我很想尽快把这个故事叙述完,因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不仅如此,它常常让我从噩梦中惊醒。后来我见到了她,有时我发现花那么长时间坐那么长途的车只为了去见一个人,只有在那种傻逼的年龄才能做出的傻逼的事;而那时的我满怀期待。  她见到了我,当然,还是那模样,你都能想象了。她大概一出生就是这模样。如今想起来她跟我现在的傻姑娘没什么两样,至少外表上是这样。我抱着她,但也仅此而已。后来我再过来看她时,她已经不允许我抱她了。再后来……她带她的同学一起过来。再后来,她带个男人过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我该做点什么。电视里那些男主角都是这么做的。我花了好长时间买了个戒指,并亲自递给她。你猜她怎么着?她笑了,是笑得身子往后仰的那种。我开始微笑,后来不解,再后来……她还在笑,仿佛我手里的不是戒指,而是一只王八,而这只王八会打哈欠。  本来……本来我是准备好了对白来的,当然是我一个人的对白。电视里的人在这样做时都是有对白的,不然好像压根儿不叫电视一样。但她不给我机会。我就这样像个傻瓜一样站在她面前,还好我没有单腿下跪,不然她会活活把自己笑死。   我从来没看过她这么笑过,相信你也没有。在我的印象里,只有现在的傻姑娘才会这么笑。一个连走路都怕折坏身子的姑娘突然站在你面前这么笑,你会觉得惊悚。仿佛她听了一千个好笑的故事再憋了一百年然后突然从坟墓里跳出来对着你就这么笑。  我承认我被搞乱了,以至于到现在我都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接受我那枚可怜的戒指。我只依稀记得那天在餐馆里,她还时不时爆发出那种可怕的笑声。
  23  故事讲到现在,还只是我和两个女人之间的一些往事,这样会让你误认为好像我除了儿女私情外再没干别的一样,哪怕只是停下来对着马路偶尔撒个屁。我本来不太擅于讲故事,这一点在我儿时就体现出来。我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给一群比我还小的小屁孩讲一只猪的故事,故事大致是这只可怜的猪在森林里遇见很多怪兽,怪兽们答应不吃它的条件是要它讲一个好笑的故事。到这里你应该懂了,聪明的猪安全地穿过了森林。我花了一个下午读完这个故事,却花了三个下午把它笑完。我可以发誓从没遇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和这么会讲故事的猪。咳,我开始讲了。你也知道,小屁孩们的笑神经是很发达的,哪怕你只是做做怪样子他们都会笑个不停。我把整篇故事都讲完了,期间当然也穿插了各种古怪的表情和夸张的动作,可是从头至尾只有我一个人在捧腹大笑。那场景真是够滑稽的。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再没讲过故事,尤其是对着一群对你满怀期待的孩子。  你也知道了,我送了金一个戒指,而她笑了一个下午。悲伤的是并不是因为我讲了一个好笑的故事,而是我做了一件看上去合情合理的事,况且我还是从那么远的小镇来到这么大的城市。回来时我看上去可能更呆头呆脑了,如果你刚好在路上遇见我的话。我虽然有点傻,但我知道金的笑声并没有多少赞美的意思。  我应该做一件让她刮目相看的事。当时的我这么想。
  24  我打电话问金我能给她什么,天啦,她又开始在电话里大笑起来。  “你写本书吧。”金说,“我喜欢看书。”  我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然后听到她和她的室友在那边哈哈大笑;我也跟着一起傻笑。当我知道这其实和我没多少关系时,我便挂了电话。  其实我真的很想问清楚她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书。我也没有多想既然她喜欢看书为什么不直接叫我去买而是要我写,这里边大概有着不可言说的深意。我甚至都有点沾沾自喜了,她大概知道其实我也一个文学爱好者,虽然我从未发表过什么文字。但能让她说出“你给我写本书”的人大概不多吧。  我当然也没蠢到马上埋头于故纸堆写一本厚厚的中世纪情操史。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来说,无非是喜欢读一些你情我爱之类的。为了更保险起见,我把我们那点可怜的回忆又重新梳理一遍。我想起金平时喜欢看课外书。我把摄影机一点一点移近。我看到了书题和封面,当然还有放在书上的那只手。我摇了摇头,把镜头对得更近些。我确认那是一本叫《烟雨迷蒙》的三流小说。光听书名你就知道了。  我为这样的书居然能放上这样的手感到愤怒。但我很快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发现金几个月内都在读这本小说,那么几乎可以确定她是喜欢这种类型的书了。  我找了几家书店终于找到了它,并花了几天时间把它读完。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金喜欢我发誓会把它撕成碎片,但我还是耐着性子研究它的构词,那感觉就像你蹲在茅坑里研究人类大便。我没有责怪金为什么会喜欢上它,而是纳闷作者为何要把一本本来很烂的小说写得更烂;好似他跟他的母语有深仇大恨似的。  不仅如此,我还把跟《烟雨朦胧》类似的小说都读了一遍,还逼自己看了几部言情剧。其结果可想而知。那几个月我差点不会说人话。  金喜欢的小说内容,无非是两个痴男怨女再加另一对横刀夺爱的痴男怨女,无非是甲爱上乙乙爱上B,B再爱上A,A反过来又对甲有兴趣。最终结果也大致相同:女主角无一例外都得了绝症。病情不重要,关键是病的名字要好听,要符合女主角遗世独立的个性。比如白血病之类的。连血都纯白无暇,太有了。所以这类病在这种小说里泛滥成灾。如果你的主人公不幸得个阳痿或者前列腺炎什么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你是小说的作者。  我承认我被难住了,长这么大才知道弄文字也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但我不会半途而废。不要说只是写本书,就是金要我现在从悬崖上跳下去再爬上来我也会毫不犹豫。  那么该写啥呢?我说过造故事不是我强项。那就写实吧,写我和金的故事。这一想也真够激动人心的。但很快我又失望了,我们的故事加起来都不足做一个报告,这还是把芦苇丛的事也算进去。况且这事是绝不能写的,她肯定不喜欢,她喜欢的小说也绝不会出现类似的场景,那感觉就像林黛玉好好的突然对着宝玉大跳艳舞一样。  不过我总算领悟到金的用心和那不可言说的深意了。
  25  我开始写了,在此之前我没跟金透露小说的半点内容。本来我是打算花上半年时间把它写完,没想到三个月后就大功告成了。小说结尾当然是“我”和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能在这方面着墨过多,以至于它占了小说的大部分;另一大部分则是对金极尽所能的赞美。  我作了不多的润色后打算把它又工工整整地抄下来交给金。后来一想我应该有个比这更好的方式,能让金彻底对我刮目相看的方式。  我想把它出版。  要知道在此之前我唯一发表的文字是写在老家墙上歪歪斜斜的涂鸦,当然老妈着着实实地把我表扬一番后再让我着着实实地把它擦掉。但当我这么想时我已经刹不住车了。我甚至连标题和标题下的文字都想好了。  我联系了几家出版社,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全都一口答应了,甚至好几次都礼貌地打断了我想好好介绍一番这部大作的冲动。当然他们也没让我激动太久,因为前提是你得掏钱。我沉默了几个月后答应了,条件是书名什么的要按我的想法去做,他们说当然可以,甚至顺便问起我三岁的孩子要不要也考虑出本书,当知道我压根儿就没有孩子后他们表示深感遗憾,并嘱咐我身边有什么人要出书的话随时和他们联系。  我感谢他们的热情,但以这样的方式给亲爱的金献礼,总让我觉得……怪怪的,虽然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在此之前我认为应该至少有一百个编辑等在我门口,争相购买我的版权。但几个月后连我自己都不愿再等下去,我太想让金看到我的小说了。  他们没让我失望,在我付完款后不久就把上千本样书全部寄给了我。事实上我只要一本就够了。
  26  说实话我犹豫了很久,这并不完全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要的是金能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能看到我写给她的书,哪怕只是对着巴塞罗那的橱窗打个哈欠,也能看到它精神饱满地挤在一群书堆里。书脊上印着三个硕大的字——“献给金”。  而我知道,要等到这样的结果大概我非得把大师们全从土里挖出来不可。你可以想象我从那个小镇出发时的心情。  我在她学校门口徘徊了很久,最终还是给她打了电话。她出来了。她完全变了,我说的是她变时尚了,以至于我差点没认出她来。你完全想象不到城市可以让一个女孩变化有多快。哪怕是一只鸟飞过它上空也会变得时尚起来。  她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说实话她从没在我面前兴高采烈过,以至于我一下子愣在哪里;她从我眼里读出她的变化后显得更加意气风发了。你无法想象她当时的样子。  她俯视着我,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时不时撩撩她刚做的头发,跺跺她的脚后跟,虽然天气并不太冷。  她的发香真让我着迷。好一会儿我都忘记来找她的初衷了。  我挪了挪脚尖,从袋子里掏出来几本书来。她“咦”了一声。她分明看见了那三个字——那几个比书名还要大的字。  “我写的……送给你的。”  她惊讶地抬起头,“你什么时候想过写本书送给我的?”  “你要我写的啊。”  她愣了一下,然后狡黠地笑了。  “是吗?”她说。  她飞快地翻动着书页。“你真行。”她说。  当我在想她下一步可能会像电视里那样突然给我一个飞吻时,她问了一个足以让我立马醒过来的问题:“出一本书大概会有很多……稿费吧?”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莫名其妙地呻吟了一声,然后很快地说到:“是的……其实也不是……很多。”  “到底多少,大作家?”她把大作家这两个字,哦不,是三个字说得一顿一顿的,你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这样对你说话时你往往是无法抗拒的。尤其是一个漂亮极了的女孩子。  我又开始恢复混沌状态。“大概几万块吧。”  “到底几万?”  “五六万。”刚说完我就后悔了。  “你真行!”她的语调突然变高了。我的意思是说更高了。  我真后悔没把“稿费”说得更高些,如果你说个十万八万,大概她会立刻朝我扑过来。  她挨着我坐下。手肘挨着我的手肘。我真的害怕自己会昏过去。  还好我没有,因为接下来的事我记得一清二楚。哪怕是别人把我抬进棺材的那一刻,我还会记得那个早上。我和金坐在湖边,她翻动着书页,我呢,远远地看着湖边的那只鸟。它偶尔突然飞起来叨走一条鱼。我很想告诉她我刚才看到了什么,但我一直没说话。金的声音穿透早晨的雾,空旷而温暖。她的头都差点靠在我肩上了。
  27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打算要离开那个小镇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发誓要写一本伟大的小说,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小说,一本让全世界都知道她名字的小说。
  我们那次在一起呆了整整三天,那大概是从我们认识到现在呆的时间最长的一次。她甚至都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了,其中有没有傻姑娘我不知道,但至少有那么一次她肯定在场,因为她不止一次向我描述过第一次见到我的情形。金骄傲告诉她们我是大作家,然后扬了扬手中的书。你无法想象当她朋友知道那书是献给她的时,金所获得的满足感。  她把我带来的那几本样书全部送给了她们,并从我那几万块的“稿费”里抽出微小的部分请她们吃了一顿。期间,有人高声朗读书中描写她的段落。金容光焕发,如果你刚好经过,你会误认为那是一次朝觐仪式。  事实上我已经有点乱了。认识她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过她。我第一次发现她脖子上有粒痣。她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她的头发很细,手很软。她是用鼻翼呼吸的。她挨着我坐着时,你会觉得空气都变暖了。  我的礼物太轻了,还是个假的。由此我陷入深深的自责。
  28  那三天她对我好极了,她把她从朋友那里获得的满足感又全部给了我,当然我也花掉了我“稿费”的绝大部分,不过当她穿上那件你给她买的紫色绒衣躺在床上时,你会发现一切都是值得的。她做爱前的程序复杂,光卸掉身上的首饰都要花上半天,在此之前她是绝不允许你碰她的,哪怕只是轻轻抚弄一下她的头发,她都会尖叫起来。因为她的发夹还没拿下,头发还没挽好。她可不想因为一次激烈的碰撞把辛辛苦苦做的头发弄乱。  等一切就绪后,她会躺在床上,用眼神告诉你可以开始了。当你像脱缰的野狗一样朝她扑过去时,她会大喊一声“停”;这时你停在半空,看见她手忙脚乱地把外衣、手提包之类的从床上拿开,手机关机,梳妆盒小心地放回抽屉。你躺在空中大概又看了那么半个小时,工作才算正式开始。期间她会极不放心脖子上来不及卸掉的项链,如果不是你极力哀求,大概她会一脚把你踢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把它放回首饰盒。当然在此过程中她是再不允许你碰她的脖子的,哪怕只是不小心对着她的脖子哈了口气,她也会大喊:“项链!项链!”,好像它马上会化掉似的。  也许你会觉得厌倦,但当时的我可一点都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觉得她可爱极了,尤其是当她大喊“项链”的时候,我都差点笑喷。  她是个美丽的姑娘,你不得不承认。而我们是允许这样的姑娘有缺点的。
  28  那三天她对我好极了,她把她从朋友那里获得的满足感又全部给了我,当然我也花掉了我“稿费”的绝大部分,不过当她穿上那件你给她买的紫色绒衣躺在床上时,你会发现一切都是值得的。她做爱前的程序复杂,光卸掉身上的首饰都要花上半天,在此之前她是绝不允许你碰她的,哪怕只是轻轻抚弄一下她的头发,她都会尖叫起来。因为她的发夹还没拿下,头发还没挽好。她可不想因为一次激烈的碰撞把辛辛苦苦做的头发弄乱。  等一切就绪后,她会躺在床上,用眼神告诉你可以开始了。当你像脱缰的野狗一样朝她扑过去时,她会大喊一声“停”;这时你停在半空,看见她手忙脚乱地把外衣、手提包之类的从床上拿开,手机关机,梳妆盒小心地放回抽屉。你躺在空中大概又看了那么半个小时,工作才算正式开始。期间她会极不放心脖子上来不及卸掉的项链,如果不是你极力哀求,大概她会一脚把你踢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把它放回首饰盒。当然在此过程中她是再不允许你碰她的脖子的,哪怕只是不小心对着她的脖子哈了口气,她也会大喊:“项链!项链!”,好像它马上会化掉似的。  也许你会觉得厌倦,但当时的我可一点都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觉得她可爱极了,尤其是当她大喊“项链”的时候,我都差点笑喷。  她是个美丽的姑娘,你不得不承认。而我们是允许这样的姑娘有缺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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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我生活的那个小镇很美;而现在,当我再回到这里时,我发现它原来一直都那么狭小,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我觉得我一天都呆不下去了,而此前我竟然在这个鬼地方呆了整整五年,想想真有点可怕。我想我必须和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虽然她从来没这么要求过。  我想给她个惊喜。  你也知道,男人大抵都喜欢给自己的女人惊喜的。我也不例外。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散步,望了一眼熟悉的田野,然后想都没想就离开了。夕阳那么美,可我连回头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我是深夜赶到这座城市的。你还别说,城市真是美极了。那感觉就像你在一个房间呆久了,突然打开门,看见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你就这么飞奔而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在旅社里呆了一夜,那一夜我没跟金打电话。  第二天凌晨,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对他说点啥,但最终只是张了张嘴。我拿起电话,突然变得害怕起来,比第一次站在她学校门口还害怕。我就这么看着自己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好像它比我还紧张似的。最后我只好扔掉手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我就这么像个娘们一样越哭越凶,好像再不这么做我会马上把自己杀掉一样。  我就这样一个人闹腾了很久,最后终于歇了下来。我还是没有给金打电话。我想我得出去走走。
  30  我一个人漫无目地走着,最后来到了金的学校。我屏住呼吸,我并不想做啥,我只想来走走。  几个女孩说笑着从我身边走过,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误认为是金,但每次都不是。每走不远我都得坐下来歇歇。  我就这样若无其事地坐着,眼望前方,耳听八方。也许你以为会出现小说里的那些破情节。事实上那天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没有碰见金——如我所愿,金也没有碰见我。  出了校门,我重重地嘘了口气,然后马上给金打了个电话。我说你在干嘛,她说正躺在床上看小说。我微笑起来。  “今天有空吗?”我问。  “什么?”  “有……时间吗?”  “有啊。”  “出来走走啊。”  “去南洲大桥散步啊?”然后她笑了。南洲大桥是那个小镇的桥。  “我在你学校门口。”我等着那声惊呼。  “什么?!”  “我现在在你学校门口。”我的声音明显低了。  “你怎么又来了?!”  我感觉头顶上的那柄剑越来越抵近我的脊梁骨了。  “怎么会是又来了我现在就在你学校门口。”   “你来干嘛?”  “我来看你。”  我们俩越说越快,好像在进行语速比赛似的。  最后她停了下来。过了好久才说话。  “你在哪里?”她说。  “我说了我在你学校门口。”  “哦。”然后她正式挂了电话。
  31  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命运用它的尖牙利爪把最后那层面纱全部撕碎了摔在我面前;它看上去那么痛快,好像从没这么痛快过似的。  我必须当面看看她。她马上会出来。  如我所愿,她出来了。如你所料,还是那么漂亮。如果她冲我就那么笑一下,也许我会立刻飞奔过去。但我被她的表情慑住了。我站在那。  “你来干嘛?”  我来干嘛?是啊,我来干嘛?  “我……刚好路过这,然后……顺便……来看看你。”  她看着我,又开始可怕地沉默起来。  “你以后最好别再来了。”  我抬起头。  这时她接了个电话,然后匆匆忙忙地走了。好像刚才跟她说话的是棵树。而这棵树现在正站在那。  我并不是没有料想到这样的结果,我还不至于像个少年那样仅仅为了一个眼神也可以寻遍全世界,我说的是我已经过了那个操逼年龄,哪怕我现在戴个花冠脸上也贴满了属于我这个年龄的标签。  我比她大那么多,我站在她们中间就像一棵老柳树站在一群鲜花中间;这棵柳树这么老了,只有一只老乌鸦愿意呆在它身上。那群鲜花就在它身边跳啊唱啊。它只会发呆。  如果你刚好路过这,你一定会看到一个满目沧桑的老人从你身边走过,他看上去那么老了,以至于你连个喷嚏都没敢打。  这个结果在我预想之内,只是我把它埋得太深了,以至于它突然从地底钻出来时我有点措手不及;它呲牙咧嘴,面孔熟悉。  我像个输光了的赌徒一样一次又一次拨打她的电话,但永远都占线。我一个人站在人群里,刚好看见你人模狗样地从我身边走过。十年前我也是你这幅模样,春风满面,指甲整洁,走路都想着一打姑娘。而现在我连最后一个姑娘都失去了。
  32  我不想从你那里得到任何同情,真的。哪怕是一个眼神。我现在甚至都他妈好像觉得解脱了,世界现在在我眼里像刚被洗过的战场,但至少它是真实可信的。它就在你眼前,你只要背着那杆破长戟踏着尸体往前走就可以。如果你愿意,你甚至都可以唱着歌儿。虽然这歌血腥味太浓,但我说的是只要你愿意,你还是可以唱。顺便赶走肩膀上的那只秃鹫。夕阳照着,你看上去虽然有点傻,但至少还在有一句没一句地嘟噜。  没有人愿意告诉你一个故事,说他被一个姑娘骗了,然后坐在河边发呆。他最多告诉你他是怎样把她骗上床然后开心地去湘江河里洗了个澡。他看上去那么开心,以至于把自己笑倒在地。我们耳边听过太多这样的故事。  如果我再老一点,也许我也会跟你讲一个类似这样的故事。但至少现在我没那工夫。我坐在石墩上,看上去倒像一条狗。  我觉得我还可以再试一下。说不定那只是我的幻觉,毕竟我为她写过书,而她呢,也高兴地和我睡了一晚。当然,我也顺便想到了那个早晨。我觉得就算了为了那个早晨也可以再试一下。你说呢。  我又开始拨打她电话,这看上去像是一个永远都无法停止的怪动作。当然,结果都一样。
  33  我并不想看到自己为了一个姑娘就弄成这样,我也曾经有过很多女孩,但从来没有一个像她这样。我现在看以前的自己就像隔着玻璃看一个女人洗澡,你只知道那是一个女人,但你永远看不清她的面目。以前的我了无牵挂,口袋里有一打姑娘,她们就像我的糖果,我可以随时拿一粒含在嘴里。糖果是甜的,糖果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  一直到晚上我才打通她电话,她像个鬼一样在那边一声不吭,大概过了几个冰河世纪,她才开始说话。  “我在学校后面。”她说。  然后挂了电话。  当我气喘吁吁跑到她们学校时,大门已经紧闭,我忍不住抽搐了一下,那感觉就像你从一个幽暗的石洞里跑出来,却发现洞口是堵死的一样。  我猛力地撞击着铁门。当我转身去找石头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时,却发现一个小男孩慢悠悠地从一扇小门里出来。他停下来,看着我。我连忙把手里的石头放下,努力挤出一个笑脸,在他认真的注目下还轻轻关了铁门,然后突然像野狗一样地蹿走了。  谢天谢地,我没有听到身后“哇”的一声大哭。我如释重负地嘘了口气,还拍了拍手。当然我也没有时间向他解释他刚才看到的一幕。  说实话,我从来不会逗小孩,他们想哭就哭。不过我现在马上把他忘在脑后了。我走到她学校后面,黑暗里我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学校后面很大,在我打扰了无数对情侣后,终于发现一个女孩儿坐在角落里。当然我也不确定就是她,但我还是走了过去。我咳嗽了几声。  “金。”我说。  女孩没有抬头,在玩着手机,暗蓝色的光映着她的脸。我很想打一下她的手机,但我担心这样太冒昧。我只好走得更近点。  “金。”我又说。  她仍然没有抬头,但我已经很确定是她了。荧屏光中那张绝美的脸。  说真的我心都碎了,就像你丢了一块宝石又突然找回来一样。这颗宝石正在黑暗里熠熠发光。
  34  我坐在她对面,连大气都不敢出。她的手指在手机屏上按着,眼皮都没抬一下,这让我感觉她约的不是我而是别人。  这时她突然笑了一下,黑暗里很响亮。我一下子把目光从老槐树上移了过来。  她抬起头,好像刚刚才发现我似的。  “你过来了?”她说,“要不要我再叫你一声老师?”  天啦,她又笑起来了。  “我已经不是老师了。”我说。  “怎么了?”她温柔极了。  “我……没做那份工作了。”  她又开始玩起手机来。  我坐在那,像个学生一样等着她的下一个问题。  “我……”我想说我是怎么放弃一切来到这座城市,仅仅为了能和她在一起,我心里那些激励我和折磨我的想法,我对她的思念,我的绝望,我怎样在旅社里度过那煎熬的一夜,我第一次对她怦然心动,她发梢上的雪花,她雪花里的笑脸……如果她愿意,我甚至可以顺便说说我的童年。  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她从来不给我机会。  “那你怎么养活我?”  我突然坐直了身子。天啦!我没听错吧?  我神经质地站了起来,又很快坐了下去。  “我早想好了。”我用发抖的声音说,“我还可以继续写书,我可以当编辑,作家,还可以当文秘,可以做出版人,可以经商,可以贩卖毒品……”  我突然住了嘴。我知道我说得太快了。  我看着她。  她还在玩着她的手机。  “你不来抱抱我吗?”她说。
  35  我们的关系就这么定了,虽然看上去倒像她施舍给我似的。我请她朋友吃了顿饭,其中当然有傻姑娘,我们已经很熟悉了。这顿饭后我和金就正式住在了一起。那感觉就像癞蛤蟆终于吃到天鹅肉,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事实上只要在她的两胁插对翅膀你真的会认为她是天使,我说的是实话。她超喜欢白衣服,如果她走在你前面,你会误认为她随时会飞起来。说真的,我倒宁愿天天就这么看着她。而我现在也如愿以偿了。  当然,喜欢蛤蟆的天鹅没有,喜欢天鹅的蛤蟆倒是一大堆。你跟她在一起,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是总理。因为她太忙了。她的手机从不关机,因为要处理的业务太多。只要她一打开电脑,满屋都是不绝于耳的QQ声。她的QQ好友足以组成一支军团了。  她每天都那么忙,以至于我们连亲热的时间都没有,等好不容易有了,她又要睡了。我真的就只能这么看着她,和别人聊天。  而我现在要面临的是怎样去赚钱,你也知道,她亲口对我说过那样的话。  一开始我做编辑,就这么过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根本不能维持生活,具体的说是不能维持她的生活,因为她除了喜欢聊天外,更喜欢购物。你没见过她看见一件好衣服时开心的样子,保准多少钱你都会把它买下来。  我不得不再另外打一份工,因为怕她觉得难为情,所以我没告诉她。这样我们相处的时间更少了。不过没关系,即使在一起我也只能听她敲键盘。  我每天回来得很晚,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当我打开门,屋里的灯还亮着。她蜷在电脑前,披散着头发。如果她没注意到,我会像个傻子一样地注视很久。她不像我的恋人,倒像我的女儿。  我会轻轻叫着她的名字,从后面环抱着她,有时会这么一直睡过去。当然,醒来时我抱的是靠椅。她已经躺在床上了。她呼吸轻盈,像一朵花。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每当我走过那排杉树,抬头望见我们的小屋时,我都会不由地加快脚步。
  35  我们的关系就这么定了,虽然看上去倒像她施舍给我似的。我请她朋友吃了顿饭,其中当然有傻姑娘,我们已经很熟悉了。这顿饭后我和金就正式住在了一起。那感觉就像癞蛤蟆终于吃到天鹅肉,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事实上只要在她的两胁插对翅膀你真的会认为她是天使,我说的是实话。她超喜欢白衣服,如果她走在你前面,你会误认为她随时会飞起来。说真的,我倒宁愿天天就这么看着她。而我现在也如愿以偿了。  当然,喜欢蛤蟆的天鹅没有,喜欢天鹅的蛤蟆倒是一大堆。你跟她在一起,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是总理。因为她太忙了。她的手机从不关机,因为要处理的业务太多。只要她一打开电脑,满屋都是不绝于耳的QQ声。她的QQ好友足以组成一支军团了。  她每天都那么忙,以至于我们连亲热的时间都没有,等好不容易有了,她又要睡了。我真的就只能这么看着她,和别人聊天。  而我现在要面临的是怎样去赚钱,你也知道,她亲口对我说过那样的话。  一开始我做编辑,就这么过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根本不能维持生活,具体的说是不能维持她的生活,因为她除了喜欢聊天外,更喜欢购物。你没见过她看见一件好衣服时开心的样子,保准多少钱你都会把它买下来。  我不得不再另外打一份工,因为怕她觉得难为情,所以我没告诉她。这样我们相处的时间更少了。不过没关系,即使在一起我也只能听她敲键盘。  我每天回来得很晚,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当我打开门,屋里的灯还亮着。她蜷在电脑前,披散着头发。如果她没注意到,我会像个傻子一样地注视很久。她不像我的恋人,倒像我的女儿。  我会轻轻叫着她的名字,从后面环抱着她,有时会这么一直睡过去。当然,醒来时我抱的是靠椅。她已经躺在床上了。她呼吸轻盈,像一朵花。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每当我走过那排杉树,抬头望见我们的小屋时,我都会不由地加快脚步。
  36  每次给她钱时我都会把手洗干净,这样得花去我好长时间。有一次我忘记了,更糟糕的是还戴着那双脏手套。她尖叫起来,手里的钱甩在地上。当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金喜欢看韩剧,我大概下意识也想看到那些狗血情节在现实里重演。我低着头。  当我抬起头时,我分明听到脑海里一根脑线咔嚓断了。她看着我,像看着一个乞丐。  我蹲下身,一张一张把那些钱捡起来。  在洗手间里,我狠命地揉搓着那双手。它看上去好像永远都洗不干净了。  从那以后我们更少交流了,有时连抱她一下她都会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仿佛我是一只脏刺猬。她大概也闻到了从我骨髓里发出的那股子油烟味,所以,后来她连床都不让我上了,当然也顺便取消了我的性交权。  我不承认我是这样的人,真的。但如果我刚好在路上碰见那个时候的自己,我大概连抬手的欲望都没有。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我并不算是一个好人,你也知道。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我不是没有怒火,但这些火都被压在心底,把自个内脏给烧了。因为燃烧的次数过多,现在只剩下一堆木炭。  事实上除了她有洁癖外,其它我都满意。我们有时和朋友出去玩,和其他情侣没啥区别,她也很会给我面子。只是回到房间后,她又很少和我说话了。所以我倒是希望能和她们一起出去耍,这样至少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
  37  再过几天是金生日。这往往是我最紧张的时候。  金不再是小孩子,除了鲜花,她更需要能让她看上去更美丽的东西。我知道金喜欢一副手镯,为了它她已经不下十次光顾那家店了。而要购买它我手里的资金还差一个零。  我不想看到她失望,真的。我太想看到开心的样子了。是那种小手张开,眼睛张得圆圆的,小脖子伸得老长,再配合一声“哇”的那种开心。也许你认为这种开心没什么大不了,不过在她身上的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最关键的是,她开心时什么都依我,没有比这更致命的了。  我不得不加班加点。我希望出现奇迹。  奇迹是在那个下午出现的。那天我路过一家银行,看见几个荷枪实弹的人往一辆卡车上搬金属箱。当时我就呆了,以至于原地做了几个梦。我仿佛看见金在钞票雨里舞蹈。还是裸体的。  没有人比她的裸体更美了。她呼出的气息是香的。她的睫毛上躺着两个精灵。她有金属般的笑声和水一样的肌肤。  我仿佛看见自己提着两个金属箱高高兴兴地往回赶。满身油污,夹带着那股熟悉的油烟味。  从那时起我就爱上银行了。这种感觉比我第一次见到金还强烈。
  38  任何人路过银行或者看着运钞车从身旁驶过都会产生些许奇思妙想,但想完后往往继续抠自己的腋窝。而我想把它变成现实,或者说,帮你,把它变成现实。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从来不是。  离金的生日还有三天,这三天里即使我把自己剖成两半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也无法取回那副手镯。我也想过干脆花三块钱去小卖部买个锤子什么的,但我发觉这比起抢银行来简直显得太……下流了。我真的不想让自己沦为一个抢金店的。我希望自己打着领结,穿着西装,戴上白手套,在我取下那副金丝眼镜时,营业小姐会报我一个抿笑。当然,我掏出的不是一张白金卡,而是一把手枪。  我为这样的景象迷住了,我也希望那位漂亮的小姐不要吓得太轻。在我提走满满的一箱钱时,我会俯身,轻吻她的小手。她简直乖极了。你没看到她的样子,她都恨不得跟我一起走了。  哈哈。  我坐在电脑前都笑出声来。就这么大笑几声后我开始搜索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我阅读那些伟大的抢银行家的事迹,那些胜利者,比如伟大的Herman Lamm,创作的Lamm理论至今还被那些先生们运用,当然还有那些失败者,我这样做不是嘲笑他们,而是避免变成他们。  我甚至都购买了人皮面具和橡胶手套,当然还有无底纹鞋。  你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用心的人。  就差一把枪了。  而这也很简单,你只需蹲在厕所,慢慢抬起头,就会发现门板上写着“有气枪、手枪、军用匕首……卖”,种类齐全,就差核弹了。你暗运丹田,抄下电话。  你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时代想干件坏事真他妈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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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接电话的是个中年妇女,我以为打错了,于是又拨了过去,还是她。  “你……”  “买枪是吧?我这里啥都有,先生要哪样?”  “手枪价位……”  “好的四千,差的三千。”   我本想再问她能不能打点折,但又怕自己显得不专业。  我们约了个地点。  当我见到她时,她手里提着个袋子,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那眼神……都可以秒杀一只猫了。  我咳嗽几声,瞟了瞟黑漆漆的袋子。  “都在这里?”  “都在这里。”  我提了把在手上掂了掂。这是我第一次拿真枪,如果这是真枪的话。  “子弹呢?”  “子弹另算。”  旁边的男人已经显得越来越不耐烦了,我只好付了钱匆匆走人,也顺便打消了试枪的念头。  我并不在乎它是不是真枪,我只想给自己壮个胆。
  40  离金的生日还有最后一天。  我提前向公司请了假,我发现这才是最危险的,但我已没时间多想,现在对我而言,没有给金买到手镯比起上绞刑架更让我觉得恐惧。  我给金打了电话,说这一两天加班不能回去,本来我还想说点别的啥,但她从来不给我机会,你也知道。  我找个僻静的地方戴上面具。此前我已试验过无数次,但仍不放心。  我坐在路旁。  她终于出现了。  我径直走了过去。  “姑娘。”我说。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  我大瞪着眼睛。  “去五一路怎么走?”我说。  “往左拐就是了。”她又玩她的手机去了。  我追了回去,可能因为太猛烈,撞到她身上。  “你干嘛?!老头子。”金尖锐地叫到。  这时我几乎笑出声来。
  41  我搭了很久的长途车,在一个连我自己都没听说过的地方下了车。我花了一个上午选址。即使再傻我也知道,逃跑才是关键。  我躺在山坡上,一个人呜呜地哭了很久,仿佛在对自己的遗体告别什么的。  我站在银行门口,心突突地跳,以至于踉跄了几步,一个好心的年轻人扶住了我。  银行里人很少,我前面有两个人。我把手伸进袋子。  接下来该怎么做?   前面还剩最后一个人。这时一个穿制服的姑娘站在外面敲玻璃门。  当里面的人打开金属门,姑娘准备进去时,我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她还没反应过来,门被我关住了。我掏出手枪。  柜台前的人顿时一片尖叫。  我知道我必须快。因为我不会给外面的人施魔法。事实上他们全跑光了。  她们像电影里那样举起手,惊恐地望着我。  “我不会杀你们,你们谁有保险柜钥匙?”  她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  “砰!”一声枪响。  后面那个人惊慌地站起身来。尖叫声更大了。  “我没有按警报器……”他哀求到。  那一刻我也呆住了。还真他妈是真枪。  这声枪响很起作用,给我争取了宝贵时间。  当保险柜打开的那一刹那,我脑海一片空白,就差点找身边的姑娘再借个麻袋了。不过我很快把这个怪念头打趴下去。  我满满地装了一袋子然后夺门而逃。
  42  也许接下来你要问我门口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一打围观的不明群众还是一打微笑着等着和我握手的警察?事实上外面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不远处一个小男孩在哇哇地哭。我诅咒这对年轻父母,万一孩子遇上歹徒怎么办?  不过我现在可没心思多想。我沿着河撒丫子跑。  我冲上那段山坡,取下人皮面具,脱下外衣,把那一袋子钱一股脑装在我事先藏好的耐克包里。当然我也准备好了逃跑工具。  一辆自行车。  我戴上眼镜,背上包。迅速冲下另一段山坡。  现在你在公路上看到的是一个穿夹克衫模样的学生,吹着口哨,骑着自行车回家。唯一让人诧异的是他背上鼓鼓的耐克包。  不过这也没啥,身边学生的书包比他的还鼓。你也知道,现在学生的压力比抢银行的还大。  我甚至顺便和身边的一个女学生攀谈起来。  我知道她爸妈在附近的工厂工作,她一直想要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和一个和我一样大的耐克书包。因为她的书实在太多了。  当我们看到路边飞速而过的警车时我们甚至笑出声来,因为那警察的帽子飞出窗外,露出他那光秃秃的头顶。
  43  我和她告了别,如果不是任务在身我甚至都差点要她的电话号码了。她也流露出留恋的眼神,不过是在看着我的耐克包的时候。  我拦了辆出租车。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和没入雾霭中的城市,到现在我甚至都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到长沙要多久?”  “那还蛮远,你眯会儿估计晚上会到。”  我微笑起来。  我很想跟司机聊点啥,但我很快沉入梦乡。抱着我那个硕大的包。  44  我甚至连梦都没做一个就醒来了。包甩在一旁。我恍惚地看着它,有好一阵我都怀疑这是一个梦。当然我也没傻到打开包验证一下。  到长沙后我下了车,又转乘另一辆出租车赶到湘江一桥。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我坐了很久,估计连虫子都不叫的时候我把枪远远地扔到湘江河里,把手套取下,连同面具一起烧掉。  当我站起来时,我才发现自己筋疲力尽。我不得不又重新坐了会儿。  我选了一家偏僻的旅社住下,把窗帘拉上,门反锁,把桌子椅子什么的靠在门上,又侧耳听了听周围的动静。  我看着床上鼓鼓的包,它婀娜多姿,像我刚从战场上抢回来的女人。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打开它。  我抬头望了望,随即灭了灯。  黑暗里听见哧溜溜的拉链声。我把那一袋子的东西全倒在床上,贪婪地抚摸着它们。它们皮肤光洁,散发着清香。我把它们全抱在怀里,深深地呼吸着。  也许你会认为我肯定美美地睡了一觉,梦见自己躺在一堆钱上醒来发现自己真的躺在一堆钱上,哈哈。不过其实我一晚都没睡,我一晚都在琢磨要不要打开灯。这个念头折磨着我。最终我还是什么也没有做。我只是又重新把它们装回袋子然后抱着它们直到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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