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到别人杀人杀人,那那着他的头颅盖,吓死我了

爱人的头颅 - 搜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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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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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字 数: 200000   版 次: 1   页 数: 217   印刷时间: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7   包 装: 平装
  的书介于与之间,其文本和语言具有纯文学的美学价值,唯美、神秘、甚至还有拉美式的。然而,在结构上和叙述方式上又同时具有通俗畅销文学的特征,悬念、惊悚、推理、科学、罗曼蒂克。  ——狼之子  蔡骏的作品让我想到两个人:金庸和。  ——沙漠中的仙人掌  让我近乎痴迷地喜欢上他的文章是看到他的《爱人的头颅》和两篇文章之后。这两篇文章的发表中间相隔五天。但是我看它们却是在同一天。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公元两千年六月四日下午—十五点。  从那天开始,我便开始感觉到自己已经地喜欢上了他的文字;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蔡骏”这个名字就刀刻般地深深嵌在我的脑海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记作者的名字,但是“蔡骏”这个名字却因为他的文章而变得分外美丽、阳刚味十足而又充满神秘感。  蔡骏很擅长,为论是还是景物(场景)描写都是一流的,相信读者在看了他的《爱人的头颅》和《恋猫记》这两篇文单之后一定会有这样的感想。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你看了他的文章你就会不得不喜欢上他——一个年轻、才华横溢的写手。因为他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的美的追求与享受。  ——
  一个忧郁的天才少年的荒诞梦境!本书是中国最出色惊悚小说家的成名之作。本书介于纯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其文本和语言具有纯文学的美学价值、唯美、神秘,甚至还有拉美式的魔幻现实主义。然而,在结构上和叙述方式上又同时具有通俗畅销文学的特征,悬念、惊悚、推理、科学、罗曼蒂克。给大家带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的追求与享受。  本书全面收录了他在网络上广有影响的短篇力作,充分展现了他出色的文学才华。
  ,生于1978年,新生代惊悚小说作家,活跃于上海“网上书库”、“榕树下”、“中国新世纪读书网”等文学网站,o新人奖得主。此前著有、、、《》等。
  卷一:  飞翔  夏娃的密码  绑架()  芦苇荡  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杀人墙  卷二:  肉香   一封家书  爱人的头颅  十个月亮  殉  卷三:  恋猫记  食草狼  的回忆  我与一条河(后记)
  现在是,验明了,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得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到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垛,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  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熏天的,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我就为城市的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钩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难忘。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像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消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像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就象一块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  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  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  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高声尖叫,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像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有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铉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埋。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了。  ,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依,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远远超过了或是其他的木乃依,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盘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  “真奇怪,过去我好像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这是爱人的头颅。给爱因斯坦做尸检的那个人,偷走他的大脑并私藏了43年
作者:游识猷
爱因斯坦本该全然化作灰烬的。
对于自己的身后事,他有明确的遗愿:火化。不要宏大葬礼。骨灰撒在秘密地点。不想被“封神”。不想被膜拜。
日凌晨1:15,76岁的爱因斯坦病逝于普林斯顿医院。护士说,他最后用德语说了两句话。
可惜护士听不懂德语。
身后事很快遵遗愿进行:火化。私密的告别仪式。骨灰从某处撒在了德拉瓦河里。
4月20日,爱因斯坦的儿子汉斯(Hans Albert Einstein)翻开《纽约时报》,头版上赫然一篇文章——《在爱因斯坦的大脑里寻找关键线索》。文中写,“爱因斯坦的大脑研究将用上最新的方法,以解答一个最大谜团——天才的秘密在哪。这颗大脑生前曾拓展人类对宇宙的认知,在故去后或许还将带给我们全新的知识。……普林斯顿医院的病理学家,托马斯·哈维博士说,不但大脑已被移出待研究,大脑表面的覆盖物也被留存了……”
日的纽约时报头版文章。图片来源:纽约时报
汉斯跳了起来,在狂怒中开始给普林斯顿医院打电话。
时间回到4月18日凌晨。
爱因斯坦的大脑重1230克,和他年纪相仿的男性大脑平均重量1400克,也就是说,这颗伟大的大脑其实还偏轻了一点。然而,托马斯·哈维(Thomas Harvey)在捧起这颗大脑时,却感觉额外沉重。
哈维想,这颗大脑,也许会改变自己未来的命运。
哈维当时是普林斯顿医院的首席病理学家。那天夜里,汉斯授权了对爱因斯坦进行尸检,而哈维被指派去做这项工作。他一丝不苟地检视所有内脏,得出结论,死因是主动脉破裂,一颗七年前就查出来的定时炸弹。
一切都做完后,哈维将内脏放回爱因斯坦空空的腹腔内,然后,用棉花填入了颅腔。
他没有将大脑放回去。
锯开颅骨,取出大脑来检验,是尸检的例行程序之一。当年,医院常常会顺手留下尸检中的某个器官,供研究或教学使用。一般情况下,死者家属并不太介意。
但这次是爱因斯坦。
哈维后来承认,他没有事先取得爱因斯坦家人的许可。他说, “我只知道我们被授权进行尸检,我假设这就意味着我们可以研究大脑。……这可是天才的大脑啊,如果我任其焚毁,那才是可耻的事情。”
对于病理学家来说,人的遗体并无神圣可言。一切都只是样本,是材料,是通往知识的工具。没有这样习以为常的冷酷态度,就无法进行人体的病理研究工作。
但这次是爱因斯坦。
1955年,身为普林斯顿医院首席病理学家的哈维(右二,穿着白大褂)向记者解释他如何对爱因斯坦进行尸检。图片来源:wired.com
接到汉斯在暴怒中打来的电话时,哈维想尽了一切办法来解释自己的行为。
是,他明白爱因斯坦并没有指明要把遗体(当然包括大脑)留待研究,也绝不会喜欢现在媒体上的议论与宣扬。但是,这颗大脑太过重要,也许能帮人类解开天才之谜。他愿意详细说明自己的研究计划,如何从解剖学上检视爱因斯坦的大脑,如何寻找与其他大脑的不同之处。是,只会用于科学研究,与之相关的报告只会出现在科学期刊上。是,他承诺会好好使用保管,绝不会滥用,也绝不会用来制造噱头引人关注。
他郑重承诺,会成为爱因斯坦大脑的忠实守卫者。
汉斯勉强同意了。
然后,哈维接到了普林斯顿医院的命令,要他交出爱因斯坦的大脑。
哈维的研究计划能说服汉斯,却并不能说服上级。在上级看来,哈维的擅自行动已经给医院带来了很大麻烦——公众有多崇拜爱因斯坦,就有多憎恶这种“私留大脑”的食尸鬼行径。现在,哈维应该将爱因斯坦的大脑交出,回去做自己的病理学研究,让医院将大脑安排给背景适合的神经学研究者。
哈维拒绝。
于是他被开除了。
失业后的哈维独自驱车去了费城,在那里,他给爱因斯坦的大脑拍照,测量,最后小心地切成了240块,每一块都有编号,指明它位于大脑的哪个部位。切块被包埋在火棉胶里,又浸泡在福尔马林中保存起来。
然后哈维带着爱因斯坦大脑离开,不知所踪。
时间过去了23年。
1978年,一个初出茅庐的记者史蒂芬·列维(Steven Levy)被上级指派了一项任务,寻找爱因斯坦的大脑。
经过多方寻觅,记者在堪萨斯州找到了哈维。
在一间远不如普林斯顿医院的办公室里,记者目瞪口呆地看着哈维走到房间角落,挪开一个用来装冰啤酒的泡沫箱,又拿起一叠旧报纸,底下是一个写着“哥斯达苹果酒”的旧纸箱,从旧纸箱里掏出两个玻璃罐。里面有些一看就是人脑组织的东西(那是爱因斯坦的小脑),还有些半透明小块(那是爱因斯坦的大脑切块),还有些悬浮着的粉红色的线(那是爱因斯坦的主动脉血管)。
一个超现实的时刻。
1994年时的哈维,举着一个装有爱因斯坦脑组织的玻璃罐。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这么多年来,哈维辗转于美国各地。他的工作找得并不算太顺利(上一份工作为何离职?“因为我拒绝交出爱因斯坦的大脑。对了,前任雇主不给我推荐信,同样因为我拒绝交出爱因斯坦的大脑。”)。妻子一度威胁要“处理掉那个大脑”。结果是,他离了婚,独自带着大脑去了堪萨斯州。好不容易才能继续当医生,他利用空闲时间自己研究大脑,没有进展;给一些神经研究者寄过大脑的样本,但那些人同样没有进展。
哈维想了一下,又跟记者说,“我觉得,我在一年之内就会有结果了。”
后来哈维在很多年里见了很多记者,跟每个记者,他都这么说。
“一年之内就会有结果了。”
哈维是个优秀的病理学家,能看出一颗大脑是死于疾病还是外伤。但要比较大脑的异同,找出智慧所居的地方……那是神经学家干的事。
某种意义上来说,普林斯顿医院当初的决定并没有错。
但哈维回不去了。
转机出现在记者列维的文章见报后。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神经学家玛丽安·戴蒙(Marian Diamond)读到了这篇报道。
玛丽安·戴蒙在检查爱因斯坦的大脑。图片来源:Jerry Telfer, The Chronicle
玛丽安·戴蒙是提出“神经可塑性”(neuroplasticity)的科学家。她发现,比起那些生活环境单调无趣的大鼠,那些生活环境里有丰富刺激的大鼠会长出更厚的大脑皮质,大脑是可以被后天环境影响和塑造的,这个概念改变了神经科学。
总之,戴蒙是个极其优秀的神经学家。应戴蒙的请求,哈维给她寄去了一些爱因斯坦的大脑切片。
白发苍苍的哈维,举起一片爱因斯坦的大脑切片。戴蒙当时研究用的正是这样的切片。图片来源:scientificbrains.com
1985年,期刊《实验神经学》(Experimental Neurology )刊登了戴蒙和哈维的论文《一个科学家的大脑:艾伯特·爱因斯坦》。论文里比较了爱因斯坦的大脑和另外11颗男性大脑的四个区域,发现在左脑39区角回处,爱因斯坦的“神经胶质细胞:神经元之比”特别高,平均多出73%的神经胶质细胞。那里是与语言相关的韦尼克区(Wernicke's area)的一部分。研究者认为,这可能提示,爱因斯坦那个脑区的神经元有着更多的神经胶质细胞支持,消耗了更多氧气和营养。
1955年,到1985年,这是一个拖延了30年的研究。
无论如何,这拉开了爱因斯坦大脑研究的序幕。
1996年,《神经科学快报》上发了一篇论文《爱因斯坦的额叶皮质厚度和神经元密度改变》,认为爱因斯坦的右侧前额叶皮质比其他大脑更薄,神经元密度更大。这可能让信息交换速度更快。
1999年,《柳叶刀》上发了一篇论文《爱因斯坦的杰出大脑》,认为和另外35颗男性大脑相比,爱因斯坦的大脑负责数学能力和空间推理的顶叶大出差不多15%。
这些论文都有一个共同的作者,哈维。
论文发了,哈维也老了。
他知道,这颗大脑的全部谜底,超出了自己的有生之年。
1997年,哈维跟另一个记者迈克尔·帕德尼提(Michael Paterniti)一起,从美国东岸一直开到美国西岸,爱因斯坦的大脑就装在汽车行李箱里。
他们去加州找爱因斯坦的孙女,想把大脑给她。
她不想要。
1998年,哈维回到了普林斯顿医院——这里现在叫普林斯顿医学中心。他找到艾略特·克劳斯(Elliot Krauss),普林斯顿医学中心的首席病理学家——这是哈维曾经担任过的职位。
然后,他将170块爱因斯坦大脑交给了克劳斯。
日,爱因斯坦的大脑玻璃切片在伦敦韦尔科姆收藏馆(Wellcome Collection)展出。
大脑回到了普林斯顿,而距离哈维取出大脑的那一夜,已经过去了43 年。
克劳斯后来对记者帕德尼提说,“哈维自由了,我则被束缚住了。”
日,哈维在普林斯顿医学中心去世。
2010年,哈维的后人将所有跟爱因斯坦大脑相关的剩余资料,譬如一些当时拍摄的原始照片,都捐给了美国健康医药博物馆(National Museum of Health and Medicine)。
比起哈维,克劳斯是一个更严格的大脑保管者。
现在的研究者几乎不可能从克劳斯那里取得爱因斯坦的大脑样本进行研究。后来的一些论文,都只能用哈维当年拍摄的照片进行研究。
克劳斯说,必须有极好的研究理由和研究方案,才会给出剩余的大脑,毕竟有太多人出于猎奇的心态想拥有一小块爱因斯坦。
哈维当年拍摄的爱因斯坦大脑照片,现存于美国健康医药博物馆。图片来源:NMHM
哈维的风评一直不好。
很多人视他为一个卑劣的窃贼,偷走了一颗高贵的大脑。
爱因斯坦的亲友对他也颇有微词,毕竟他承诺了研究,却一拖就拖了30年。
身为保管者,哈维也有过极不妥的举动,在1994年,BBC拍摄的纪录片里,哈维走进厨房,从罐子里拿出爱因斯坦的大脑,在切奶酪的砧板上切下一小块,送给了来访者杉本谦二(Kenji Sugimoto),“作为小小的纪念品”。
也许那时候,他已经心灰意冷。
在得到大脑后,他失业,离婚,工作每况愈下。 1988年时,他没考过一个资格考试,于是连行医执照都丢了,后来在塑料工厂的流水线上当了一名工人。
在普林斯顿医院工作的哈维(左图);在塑料厂工作的哈维(右图)。图片来源:Getty image,bbc
无论是固守着当初承诺的“我会亲自照顾爱因斯坦的大脑”也好,还是出于想独占天才大脑研究的私心也好,哈维确实一直把爱因斯坦的大脑带在身边。而且,即使在最困窘的日子里,他也从未卖过任何一块大脑。
最悲哀的是,对爱因斯坦大脑的研究,有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目前发了一些论文,也有一些猜测。但一个大脑实在太少,即使找到了某个“不同”,也可能毫无深意——任何一个大脑跟其他大脑都有些不同。
另外,爱因斯坦是个双语者,是个小提琴演奏者,是个据说有点自闭、幼年时有语言困难和阅读困难的人——这些都会让一颗大脑与众不同。因此,即使找到一些真正的“不同”,也很难确定这个不同是来自天才,而非别的原因所致。
但这种可能性,对于被大脑束缚半生的哈维来说,未免残忍了些。
那个夜晚,哈维在解剖台上捧起一颗伟大的大脑,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将因之巨变。
他只是没有想到,他不会喜欢那场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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