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的影视版权或者游戏版权作者版权费分成比例可以分多少

玩游戏成“摄制电影”?直播版权界定引争议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斯 实习记者 刘春山 每经编辑 魏文艺&&&&
每经记者 张斯 实习记者 刘春山 每经编辑 魏文艺
因在网络平台直播游戏内容,YY所属公司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一审判赔网易经济损失2000万元。在该案中,网易称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以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华多公司则辩称,游戏直播画面不属于作品类型,且为个人合理使用行为。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了关于游戏直播著作权的探讨。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个作品交叉、多个主体层叠,使得在探讨此类问题时的难度增加。游戏直播过程中是否存在著作权、是否构成作品尚待考量,直播平台方能不能合理使用游戏内容等,成为其中两大争议焦点。
争议一:游戏直播是否存在著作权
著作权纠纷在涉及游戏的案件中尤为多见,主要涉及游戏开发商、玩家、主播等相关方是否属于著作权权利人。
将游戏画面认定为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得到了多数法院支持。在&上海壮游诉广州硕星《奇迹MU》案以及网易诉YY案件中,都认定游戏开发方拥有著作权。由于玩家的操作,游戏人物在游戏场景中不断展开游戏剧情,所产生的游戏画面由图片、音乐、文字等多种内容集合而成,并随着玩家操作而出现画面连动,从而产生类电影的作品。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华多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涉案电子游戏直播,侵害了网易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作权。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还是一审,二审是否会有变数尚未可知。
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立岩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会提及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个问题,可能还是基于&通过玩家的操作呈现了最终画面&这个现象。游戏的操作方式是开发者设定的,游戏玩家在操作游戏过程中,一个个指令被传送至服务器并反馈游戏画面,实质是游戏玩家的指令触发了既定的游戏逻辑,而产生了下一画面呈现,但是这些画面的呈现却是按照游戏本身的涉及程序生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真正的设计者、创作者还是游戏开发者,即游戏的著作权人。
不过,在&耀宇诉斗鱼DOTA2案&中,上海浦东法院认为电竞游戏比赛直播画面不属于作品。判决认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游戏比赛过程具有随机性和不可复制性。
游戏玩家有没有著作权?王立岩表示,可能要放在&表演者权&的维度上来讨论,即玩家将既定创作内容通过表演呈现出来,而产生的表演者自身的权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直播往往包含了画面、语音等元素,如存在主播创作行为,其相当于主播创作的作品。
争议二:直播方是否为合理使用
在网易和YY案中,华多公司辩称,游戏直播是在网络环境下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的方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个人合理使用行为。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陈堂发表示,网络游戏进行直播并营利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界定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益的必要限制,一般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适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也认为,非商业的合理使用是可以的,但游戏直播大多为经营行为。
著作权法明确了12种情况下的合理使用,但对游戏直播尚未有说明。王立岩表示,网络游戏直播,如果行为的方式、目的、效果超出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情形,显然就不属于合理使用了。
不过,上海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阳告诉记者,直播平台等游戏直播属于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不会损害游戏开发商的利益,反而促进游戏的销售。另外,游戏直播还是一种转换性使用行为,是不同于直接使用游戏软件的行为。
在刘春泉看来,个人直播与大型游戏比赛直播在法律上定性不能说有太大区别。但从企业合规角度来说,可以有意识地进行知识产权设计,通过对直播的设计,让直播符合版权保护的法律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以往法院案例审判依据不同,但大都偏向于保护游戏开发者的权益。业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直播平台进行游戏直播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游戏公司的权益,但适合哪条法律条例还未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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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游戏业抢好故事抢疯了 网络小说一字未写竟卖出810万
  金证券记者 江芬芬
“2015最期待的电视剧”榜单前十中,除了《虎妈猫爸》算得上“原创剧本”,《何以笙箫默》、《芈月传》、《花千骨》、《盗墓笔记》等全部脱胎于网络热门小说。网络文学不仅在影视改编中如鱼得水,近年更是频频“放电”游戏厂商。据了解,去年知名网络大神方想的《不败王座》一字未写,一家手游公司就以高达810万元的价格拍得其手游改编权。
  在业内人士看来,网络文学是IP(知识产权)的源头之一,将广受欢迎的文学作品跟影视、游戏等其他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已被视为“见效大、风险小”的终南捷径。
  影视热剧“抢婚”网络小说
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此后,在荧屏上风光无限的《步步惊心》、《甄执返龋抟焕舛际怯晒抛疤獠牡耐缧∷蹈谋喽础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题材跨越古装、现代、民国,涉及仙侠、悬疑、权谋……这其中,90部计划拍成电视剧,24部计划拍成电影,电视剧单集制作成本最高可达500万元。
  以2015年开年亮相江苏卫视的偶像巨制《何以笙箫默》为例,该剧的原著小说可算是第一批在网络走红的言情经典,曾连续三年荣登当当青春文学销量榜的TOP10,持续畅销10年,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和粉丝群。未开拍前,就已问鼎过多个“最希望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网络小说”榜单。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年底中影股份在京举行项目推介会,现场公开了24个项目,其中19部是网络热门改编作品,包括战争、科幻、剧情等多个类型。其中,刘慈欣三部科幻小说将拍电影,投资最高达5亿。此外,南派三叔的《大漠苍狼》,蔡骏的《天机》,八月长安的《暗恋-橘生淮南》和《最好的我们》,雪小蝉的《刺青》等热门作者及作品改编也纷纷上马。这意味着,一大拨网文版的影视剧猛烈来袭。
  网络文学与游戏产业同样互生情愫。去年8月,盛大文学组织了国内首场网络文学游戏版权拍卖会,拍品包括《雄霸蛮荒》、《大圣传》等6部热门网络作品。最终,参拍的6部作品全部成交,成交总额达2800万,平均每部467万。
  一个字未写竟卖出810万元
“影视、游戏公司,想好故事想疯了。”优质网络文学作品遭遇如此疯抢,有市场人士如此感慨。
3g书城负责人孔令旗向《金证券》记者分析,网络文学经过近20年,特别是近几年的蓬勃发展,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其中衍生版权(IP经营、版权经营)呈现出极高的经济价值。一部网络小说,除了网络VIP阅读收费、广告等外,手机阅读、游戏改编(手游、页游、端游等)、影视改编(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网络剧等)、动漫改编(动画、漫画等)各种衍生版权也如火如荼。
另外,近期国内高度重视版权保护,网络文学作为知识版权最大的来源,地位自然水涨船高。他介绍,不同衍生版权,受到欢迎的小说类型不同。玄幻和修真类小说游戏改编版权最受欢迎,而内容精彩、贴近生活的小说适合网络剧,军事、宫斗等适合电视剧。总体来说,网络影响大的作品,衍生版权价值高。
DoNews游戏网站资深记者孙永立也告诉记者,知名网络小说版权尤其是手游改编的“宠儿”。网络热门作品有着超过千万的读者,并且大部分都是付费“粉丝”。而手游大多数只有3个月的生命周期,如果改编自人气超高的网络文学,一方面能迎合玩家希望故事好看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够迅速吸量、顺利推广。
“2012年的时候,单部网络作品完整游戏版权几十万元,已经让人羡慕,现在仅仅手游版权,在无线互联网上执牛耳作品,已经达到数百万元了。”孔令旗称。就在前述网络文学游戏版权拍卖会上,一家手游公司以810万的价格,拍得网络作家方想作品《不败王座》的手游改编权,当时这部作品未写一字,仅仅提供了一个题目和一个创意。
  据了解,荣登百度小说风云榜前五十名的作品,2013年变现价值为100-200万元,2014年则轻易过500万。这让网络作家身披“土豪金”,2014年12月网络作家富豪榜发布,唐家三少以五千万元版税蝉联榜首,超过2014年度“中国作家富豪榜”首富张嘉佳1950万的版税收入。
  没有“产业链”难稳赚不赔
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跟影视、游戏等其他领域跨界融合,这样一条发展路子在国内的文化产业已经初露端倪。事实上,用好知识产权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收益。以《哈利?波特》系列为例,该产品从最早的小说出版出发,到后来的电影、游戏以及一系列的周边产品,形成了一个长长的产业链条,其中仅主题游戏就创收约10亿美元,显示出强大的经济潜力。
行业大热背景下,一些网络文学界人士甚至开始自己操刀,磨铁图书CEO沈浩波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位知名出版人曾出版《甄执贰吨锵伞贰兜聊贡始恰返却罅客缥难ё髌贰K行┩锵У乇硎荆墩执返母谋喟嫒ㄖ宦袅30万元,但电视剧《甄执仿舾缡犹ǎ患募鄹窬褪300万元,整部剧的网络播映权卖到2000万元。如今,这位图书大佬正踌躇满志进军影视业,他说:“我每年有这么多的IP,为什么不自己做?”
孔令旗直言,优质IP首先需要内容把关,网站和作者共同努力做好作品;其次是运营配合,进行有效的IP资源整合和市场推广。也就是说,IP的原本拥有者可以稳赚不赔躺着赚钱,但买IP的人却不一定稳赚不赔,IP开发是否成功带有偶然性。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曾对媒体介绍,IP的培育有两类方式,一类是通过不断讲新的故事,延长一个形象的生命力。比如迪士尼的小熊维尼,迪士尼在对外授权同时,保持着对小熊维尼新版动画的开发,让小熊维尼具有新的内涵。另一类则是通过衍生品来反哺IP,典型的例子是Hello Kitty。Hello Kitty的品牌拥有者自己开发了两万多种产品,授权开发了16万多种产品,因为衍生产品开发得特别成功,反过来让IP价值增加。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与国外成熟的IP运作相比,国内这一块还显得幼稚和急功近利,更多是套现而非培育。
孙永立告诉《金证券》记者,目前游戏圈也在尝试“造IP”。比如2014年下半年开始,不少端游产品出现了手游版,有游戏公司建立基金开始IP资源的储备与整合。
  》》》延伸阅读
  BAT三巨头跑步入场
  网络作家话语权未来降低?
移动互联网、游戏、影视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网络文学急剧扩张的时代,行业收入预计将从2012年的17亿激增到2015年65亿。“这个市场的经济效益、网络影响力,大到了让所有互联网公司都侧目的程度,尤其是致力打造泛娱乐帝国的BAT。”3g书城负责人孔令旗对《金证券》记者称。
去年11月27日,百度文学问世,旗下包括纵横中文网、91熊猫看书、百度书城等子品牌。腾讯也是频“放大招”。去年12月8日,腾讯多位高层邀请百余位“网文大神”在深圳进行了3个小时的闭门会议,与会者包括圈内赫赫有名的唐家三少、天蚕土豆、猫腻、风凌天下、南派三叔、江南等。腾讯文学CEO吴文辉透露,2015年腾讯文学的投入将是2014年的两倍。
“盛大文学去哪儿”这个年度疑案,更是将BAT(百度、阿里、腾讯)悉数卷入。日,圈内盛传阿里将要收购整个盛大系,价格在32-35亿美元,包括盛大云、酷6、盛大文学、安智市场、盛大游戏。后有业内人士透露,阿里、盛大接触过但没成。
不久,腾讯、百度和三家基金公司接洽盛大文学的消息甚嚣尘上。去年11月5日,圈内消息称腾讯敲定了对盛大文学的收购,整体收购价格在40-50亿元。不过,盛大文学关于被收购一事的官方回应称:此次出售方是一个未上市的公司,腾讯和百度双双被判出局。
这一回应并不被圈内认可。“盛大确实被腾讯收购了,是通过第三方投资公司曲线收购。详细的情况,应该会在最近公布。”接近这桩交易的知情人士向《金证券》记者确认。一旦成真,腾讯将成为网络文学当仁不让的霸主。
至于阿里,虽然与盛大文学失之交臂,但其数字娱乐事业部并未剔除阅读业务,并且原多看副总裁、小米小说负责人胡晓东也加入阿里,阿里参与这一领域的竞逐并无悬念。
不过,BAT跑步入场让网络文学圈有些担心。孔令旗直言,网站自然希望廉价得到衍生版权并高价售出,作家则希望个人利益最大化。一家或者几家独大将让行业失去竞价的环境,网络作家话语权降低。
  “2015最期待的电视剧”榜单前十
  序号 剧名
  1、《武则天》
  2、《花千骨》
Fresh果果饶俊
《虎妈猫爸》
  4、《女医?明妃传》
《何以笙箫默》
顾漫、墨宝非宝
《琅琊榜》
《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华胥引》
  9 《芈月传》
蒋胜男、王小平
《盗墓笔记》
  盛大网络文学游戏版权拍卖会榜单
  品名  落槌价(万元)
  方想《不败王座》  810
  耳根《我欲封天》  655
  唐家三少《惟我独仙》  500
  蝴蝶蓝《天醒之路》  465
  说梦者《大圣传》  210
  淡定从容的某人《雄霸蛮荒》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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