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为什么犀利妹想转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

我军文职人员制度 的体系性重塑_网易新闻
我军文职人员制度 的体系性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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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军文职人员制度 的体系性重塑)
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就颁布实施新《条例》相关问题,采访了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领导。重大意义推进文职干部、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职工制度向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并轨,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管理和保障制度机制;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把一些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的现役人员岗位改由文职人员担任,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优化军队人员构成,节约军队人力资源成本。指导思想以厘清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职能定位为逻辑起点,以规范权利义务和编制原则为制度基石,以构建顺畅有序的人才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清晰透明的职业发展机制、健全完善的培养开发机制、统分结合的日常管理机制、军地衔接的待遇保障机制等为主体内容,对文职人员制度进行系统重构,为全面加强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证。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党管人才确保正确方向。二是聚焦服务打赢搞好顶层设计。三是注重问题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四是着眼吸引保留人才增强政策优势。五是围绕改革全局积极稳妥推进。岗位划分适应改革后文职人员队伍担负的职能使命和岗位编制需求,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设置保持不变。职能使命原《条例》没有划清非现役的文职人员与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的职责界限。根据改革后对文职人员提出的使命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平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这样规定,有利于规范文职人员岗位职责和力量运用,有利于推进现役力量与非现役力量分类建设,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身份规定根据改革后文职人员的职能定位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这样明确文职人员身份,反映了文职人员基本特点,可以为合理确定权利义务、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聘用调整在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同时,增加了直接引进、现役军人转改两种方式。放宽首次招录聘用最高年龄限制。科级副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的,首次招录聘用年龄保持35周岁不变;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由40周岁调整为45周岁;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由45周岁调整为50周岁。待遇改革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据新华社
(原标题:我军文职人员制度 的体系性重塑)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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