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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一导读7月1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整治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对近来备受诟病的“神医”“神药”等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套上了“紧箍咒”。专项治理虚假宣传等五方面内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9部门联合下发的《方案》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内容包括五方面:▲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实体店企业不得网售食品保健品《方案》要求,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平台方未尽审查义务将担法律责任《方案》还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发布者及代言人也要担责针对虚假广告,《方案》要求强化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审查,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广告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严查虚假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方案》还提出,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声明:每日会为您提供最新行业资讯,并打造了多种,真诚为您的财富升值保驾护航。点击“阅读原文” 财富人生,从这里开始。推荐阅读【重磅】23省斥资45万亿!机会还是灾难?【重磅】马云飞上天!特朗普风中颤抖!【重磅】央行再放大招:要小心了!【热点】马云惊爆全场,说了些啥?【热点】特朗普对中国态度神逆转!【】出门再也不用带一堆现金了!【理财】借钱不丢人,借不到钱才丢人!【警惕】第二波骗补罚单公布,7家受罚!【警惕】新能源车补2020年恐完全取消?【警惕】北京三成新能源指标提前被预订!【观点】百人会,各部门大佬说了啥?《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二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140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其中,《通知》中附件《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抽检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抽检。保健食品主要抽检虚假宣传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的产品(含进口保健食品);食品主要抽检非法声称上述7类功能的玛咖类、配制酒、阿胶类、压片糖果等其他产品(含进口食品)。  《方案》强调,重点抽检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同时保健食品还需检验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功效成分及标志性成分等项目。重点对大型批发市尝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环节的产品进行抽样。  《方案》明确,共抽检1400批次,保健食品与食品抽检数例原则上为1:1。食药监总局本级抽检200批次;省级局抽检1200批次,其中西藏、新疆各抽检20批次,其他省(区、市)各抽检40批次。各省级局在抽检保健食品时,虚假宣传7类功能的产品抽样量原则上不少于80%,其余可以结合实际抽检其他功能类产品。  《方案》要求,严格工作时限。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全部的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报送数据,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方案》指出,依法核查处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或问题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信息系统中对应模块。监督抽检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检验结论送达,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依法从严查处。  《方案》还要求,及时发布信息。食药监总局和省级局汇总抽检结果后,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不合格产品的抽检信息。省级局应当按要求及时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公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并向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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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启文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广东是人口大省,也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大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主要特点是“三多一少”,即“监管企业多、产业产值多、从业人员多、监管资源相对少”。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协委员李国清、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建议,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相应,称将推动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议省政协委员: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李国清建议,要优化县级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实现国家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三部门的职能有效整合,并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投入,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对基层监管执法的。李国清指出,目前我国有些食品药品没有标准,有些标准含糊其辞,标准缺失和滞后问题突出,与发达国家(日本、北美、欧盟)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他建议,要尽快完善国家统一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在食药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解决数据的“部门墙”和“行业墙”,实现企业征信系统和食品药品追溯系统的有机统一。答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针对委员的建议,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答复称,广东高度重视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初,广东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大力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8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的通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经费保障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推动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而非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质监等部门简单合并开展综合执法,从而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另外,省局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此外,省局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透露,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广东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部分)103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等工作。省财政共安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41795万元,用于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和全省食药监系统能力建设。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集体提案建议,由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行业信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等不完善,要建立由一个“**、市场、第三方、社会”四个要素组成“四位一体”的系统,共同参与监管,合力打造食品质量大数据中心和管理、服务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服务。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强化食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加大违法成本,同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依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综合水平,依法从重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注重深化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把农产品质量抓好,严把食品生产环境安全关。同时还要消灭内外销产品质量标准差距,严格落实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启动的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对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在推动地方各级党委**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网点建设,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大讲堂等。并加强投诉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渠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表示,将强化各级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各地落实抽检、执法装备、信息化、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经费安排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盐等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大力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发挥“三同”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民革广东省委会:取消保健食品自主定价民革广东省委会集体提案指出,我国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已增至的4500亿元,其中老年保健品正逐渐成为老年人消费热点,与此同时,虚假宣传、质量安全、甚至欺诈销售等问题层出不穷,造成市场乱象。民革广东省委会建议,规范保健食品销售价格,最好能**定价或指导价,取消保健食品自主定价,抑制虚高价格,回归正常价格。同时,加强保健食品市场广告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落实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肃清虚假广告行为;健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安全消费警示制度,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曝光典型违法虚假销售和广告案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非法声称专项整治对于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加强保健食品市场广告的监督管理等的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规定,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至今,核发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7000多个,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30多期,移送工商查处违法广告3000多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也表示,“规范保健食品销售价格,最好能**定价或指导价”的建议,由于当前我国是市场经济,保健食品并非属于资源稀缺、垄断经营或者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商品,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不能干涉这类商品的定价。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理财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无界财富(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4090.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四9月4日,据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出,将加大对广告的监管力度。按照互联网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期限,依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构成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工作方案强调,将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医疗、理财、收藏品等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将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凤凰WEMONEY注意到,早在2016年10月,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曾发布《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指出将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要突出重点网站,各有关部门要对大型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网络、、、产品销售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此外,实施方案要求,整治要突出重点行为,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真实可信,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二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四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五是对投资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六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七是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八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九是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的。来源:WEMONEY您想更加便捷的理财吗?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欢迎您关注服务号!随时随地 掌上理财微信号:**ntouzai**anfuwu长按可识别上图中二维码《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五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办法》明确,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即予以相应物质奖励。《办法》规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预算。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奖励。根据《办法》,举报人可以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实名举报;也可以不提供真实姓名、只提供其他能够辨别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匿名举报。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二是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三是举报情况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根据《办法》,奖励金额由各省级食药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涉案货值或者罚没金额确定,原则上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局: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对2013年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国食药监办〔2013〕1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财政部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的行为。第三条负责举报调查处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举报奖励实施部门,负责奖励决定告知、奖励标准审定和奖励发放等工作。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跨地区的举报,最终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调查处理的,负责调查处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就本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查实部分进行奖励。第四条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奖励条件第五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三)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第六条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三)举报情况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第七条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八条第(一)、(二)项情形,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二)同一案件由两人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三)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四)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五)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依照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的举报;(二)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三)对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且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举报;(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第三章 奖励标准第九条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第十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二)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2000元奖励。(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一)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二)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三)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四)其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第四章 奖励程序第十二条负责举报调查、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立案查处完毕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并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第十三条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应当及时对举报等级、奖励标准等予以认定,并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需要举报受理部门协助甄别、认定奖励主体资格的,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四条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举报人无正当理由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第十五条奖励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备非现金支付条件的,奖励资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第十六条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且无受托人的,可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由举报奖励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非现场领取奖励仅限于实名举报人,且提供的账户名应当与举报人姓名一致。第十七条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在举报的同时提供能够辨识其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匿名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告知,并决定领取奖励的,应当主动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便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明身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匿名举报奖励发放的特别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被举报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且追究刑事责任后,原移送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查证部分进行奖励。第十九条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由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先进行部分奖励。案件查处完毕后,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后续奖励。两次奖励总额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二十条举报人对奖励等级、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奖励决定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举报奖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请求。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并做好汇**计工作。第二十二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第二十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举报奖励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二)未经举报人同意,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三)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奖励资金的;(四)其他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第二十四条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的决定、审批、发放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备案。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不提供其真实姓名,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使有关部门事后能够确认其举报人身份的检举、揭发行为。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来源:中国普法;本文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删除。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关于一个神奇的互联网金融:1.全国首家所有业务有律师见证的P2P平台。2.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业务全程的P2P平台。3.平台无,所有资金交由第三方机构全面。4.所有律师审核,真实可靠,无虚标假标。《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六理财产品本文共1373字,预计阅读时间27秒“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去年,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在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方面,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含有以下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对投资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其中,在排查整治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行为方面,该方案要求,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理财”、“”、“”、“”、“”、“”、“网贷”、“网络”、“P2P”、“”、“”、“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工商部门将相关企业注册信息(包括存量企业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值得关注是,日前,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工商总局、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银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并指出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在该方案工作重点中,指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构成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此外,该方案还要求,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医疗、投资理财、收藏品等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本文系未央网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七法制晚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8月25日下午通报了15个虚假广告案例,其中12个为虚假保健品和药品广告。国家工商总局通报,2017年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一、河北省抚宁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当事人违法发布“唐通5.0”“好身板暖甲”“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古霸王大风丸”“追骨宁舒筋活络丸”等广告。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对产品的疗效、治愈率、有效性、安全性作出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5万元。二、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金融广告。广告中含有“晋商贷15%,只选大机构10元免费注册,高收益新告别死工资,15%高收益”等对未来收益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2017年4月,山西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40万元。三、山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收藏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长征大全套”收藏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对收藏品未来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7年2月,太原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没款6.6万元。四、辽宁沈阳广播电视台变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利用“良心说医事”健康养生访谈类节目违法发布“小药丸多肽”药品广告。该节目假借健康养生的名义向消费者推销药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等规定。2017年8月,沈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五、吉林省王沿华利用微信发布159素食全餐违法广告案当事人自行制作了《糖尿病的病根在哪?159为什么调理糖尿病效果好呢!》等虚假内容及链接,在微信朋友圈反复转发分享,广告中宣传“159素食全餐”有疾病治疗效果,使用未经证实且并没有准确出处的引用数据进行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6月,长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万元。六、浙江宁波声广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违法保健品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其制作的《人间晚晴》栏目,通过多家电视台播放“藏密双宝”节目,推销藏宝保健滋补液,该节目通过主持人宋一夫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方式变相发布藏宝保健滋补液的广告,且含有“治疗心脏及预防房颤”等医疗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0万元。七、安徽合肥仁爱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合肥仁爱中医医院网站、合肥口腔黏膜总院网站网页中宣传“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大力推广技术 COR-中西医口腔黏膜康复体系中西结合、治愈率高达98.6%,杜绝复发和癌变”等内容,广告中医疗服务主体、医疗服务内容、医院医师信息、曾获荣誉、康复患者数据材料等多项内容无事实依据,以及利用未登记的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和“肝泰一生”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3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0万元。八、福建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一滴硒”“仙灵地黄补肾汤”“养心通脉方”“龙舒泰精致地龙胶囊”“葛洪桂龙药膏”“康态胶囊”等广告。当事人利用健康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推销以上保健食品、药品,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含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等规定。2017年6月,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5万元。九、山东夏津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发布“金沐方”“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张药师壮腰丸”“鑫乐宝清心沉香八味丸”“铁古投”“关通舒胶囊”等广告。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说明药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并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且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2017年7月,夏津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20.4万元。十、山东青岛未来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提供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广告含有“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的,保证消费者100%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由第三方工商银行监管,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无意外损失”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2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十一、山东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所属莱芜交通音乐广播频道播出“孟阳食饵”“亚麻籽油”等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2017年3月,莱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84万元。十二、湖南长沙市晟荣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代理发布“祝眠晚餐”食品广告,广告含有“吃祝眠晚餐,告别失眠”“调心养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郁”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7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十三、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八宝强肾汤”(即帝皇八宝五珍汤)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6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分别对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湖南电视台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没款36.4万元。十四、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老院长祛斑方”广告。广告利用专家形象作推荐证明,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5月,广东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5万元。十五、陕西黑岩中投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在陕西卫视频道发布“活古态舒筋定痛片”(活骨王)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原题为《工商总局通报15个虚假广告,药品保健品占12个》)《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八【摘要】“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日前,《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指出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金评媒(https://www.**m.cn)编者按:在该方案工作重点中,指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日前,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工商总局、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银监会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并指出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在该方案工作重点中,指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构成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此外,该方案还要求,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医疗、投资理财、收藏品等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值得关注是,去年,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在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方面,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含有以下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其中,在排查整治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行为方面,该方案要求,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工商部门将相关企业注册信息(包括存量企业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文章来自,禁止转载)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阅读量:200《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九核心提示:2017年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国家工商总局8月25日下午通报了15个虚假广告案例,其中12个为虚假保健品和药品广告。国家工商总局通报,2017年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一、河北省抚宁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当事人违法发布“唐通5.0”“好身板暖甲”“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古霸王大风丸”“追骨宁舒筋活络丸”等广告。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对产品的疗效、治愈率、有效性、安全性作出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5万元。二、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晋商贷”金融广告。广告中含有“晋商贷15%高收益理财,只选大机构10元免费注册,高收益新告别死工资,15%高收益”等对未来收益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2017年4月,山西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40万元。三、山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收藏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长征黄金大全套”收藏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对收藏品未来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7年2月,太原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没款6.6万元。四、辽宁沈阳广播电视台变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利用“良心说医事”健康养生访谈类节目违法发布“小药丸多肽”药品广告。该节目假借健康养生的名义向消费者推销药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等规定。2017年8月,沈阳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五、吉林省王沿华利用微信发布159素食全餐违法广告案当事人自行制作了《糖尿病的病根在哪?159为什么调理糖尿病效果好呢!》等虚假内容及链接,在微信朋友圈反复转发分享,广告中宣传“159素食全餐”有疾病治疗效果,使用未经证实且并没有准确出处的引用数据进行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6月,长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万元。六、浙江宁波声广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违法保健品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其制作的《人间晚晴》栏目,通过多家电视台播放“藏密双宝”节目,推销藏宝保健滋补液,该节目通过主持人宋一夫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方式变相发布藏宝保健滋补液的广告,且含有“治疗心脏及预防房颤”等医疗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0万元。七、安徽合肥仁爱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合肥仁爱中医医院网站、合肥口腔黏膜总院网站网页中宣传“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大力推广技术 COR-中西医口腔黏膜康复体系中西结合、治愈率高达98.6%,杜绝复发和癌变”等内容,广告中医疗服务主体、医疗服务内容、医院医师信息、曾获荣誉、康复患者数据材料等多项内容无事实依据,以及利用未登记的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和“肝泰一生基金会”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3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0万元。八、福建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一滴硒”“仙灵地黄补肾汤”“养心通脉方”“龙舒泰精致地龙胶囊”“葛洪桂龙药膏”“康态胶囊”等广告。当事人利用健康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推销以上保健食品、药品,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含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等规定。2017年6月,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5万元。九、山东夏津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发布“金沐方”“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张药师壮腰丸”“鑫乐宝清心沉香八味丸”“铁古投”“关通舒胶囊”等广告。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说明药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并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且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2017年7月,夏津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20.4万元。十、山东青岛未来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提供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广告含有“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的,保证消费者100%分红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由第三方工商银行监管,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无意外损失”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2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十一、山东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所属莱芜交通音乐广播频道播出“孟阳食饵”“亚麻籽油”等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2017年3月,莱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84万元。十二、湖南长沙市晟荣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代理发布“祝眠晚餐”食品广告,广告含有“吃祝眠晚餐,告别失眠”“调心养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郁”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7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十三、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八宝强肾汤”(即帝皇八宝五珍汤)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6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分别对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湖南电视台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没款36.4万元。十四、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老院长祛斑方”广告。广告利用专家形象作推荐证明,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5月,广东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5万元。十五、陕西黑岩中投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在陕西卫视频道发布“活古态舒筋定痛片”(活骨王)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3】《9部门再出重拳!专治“神医”“神药”》 精选十没事就翻看朋友圈的你肯定经常见到这句话——“请帮我转发一下这条消息!”不过宝君要告诉你,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儿,心里一定要有戒心,因为你的随便一转,可能会犯法!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布提醒:根据新实施的《广告法》,“朋友圈转发广告,要负法律责任。”下面是@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的警察蜀黍提供的案例:抢3毛钱红包帮转广告,结果是三无产品山东的林女士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好友,其中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前不久,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抢了一个:0.3元。随后,好友就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随手就将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林女士的微信好友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来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好友脸部过敏了。“她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她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自媒体发广告同样承担法律责任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需要连带法律责任那么简单。作为普通人,也会成为连带责任者,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具体到转发广告的人来说,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不收费用,也要承担责任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红包或其他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朋友圈常见六大广告1.演唱会门票免费送:某公众号称拿到数百张某热门演唱会门票,加粉丝并转发就有机会获赠。2.新店开业,加微信送千元手表:凡加某微信号,即可得到价值1080元正品手表,配礼盒,支持验货,每天限量200个。3.朋友圈拍卖:将一件商品拍几张图片,发布在朋友圈。请好友出价竞拍,到约定的拍卖时间截止,价高者得。4.晒钞票求代理: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自己销售某品牌洗发水产品每月可赚很多钱,同时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晒钞票照片,吸引好友加盟做“代理”大批进货。5.我家的XXX已经卖疯了:部分 “微商”在朋友圈晒出大量出货图片,并且自称“已经卖断货”“卖疯了”“就剩一个了”等等。6.晒试吃试用:一些“微商”在朋友圈发布自己拍摄的 “试吃试用小视频”,并自己评价。新广告法实施后,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你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都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点击“阅读原文”快速注册,领取28888体验金+598超值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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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李颖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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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清楚a,不过米.族金融的这个真的投了。之前进入了上海备案前100,挺火的,感觉比较稳,继续支持。
我是熊猫BABY品牌运营部负责人,该篇帖子所编写内容完全属于与事实不符,是对我品牌的恶意中伤诋毁,本企业属于合法经营中的正规企业,从未做过以上文章所写的骗人的事,发布该篇不实文章的个人我们会追究责任。
此文章内容不属实,有意损害澳嘉公司名誉权,希望网站管理者,对此文章进行相关处理..
一个很XX的平台,客服打了四遍电话没人接,手机app告诉我在更新不能用手机操作买标,等了一天没有新手标提现手续费5万扣款250,重点是提现时候系统非常卡,提现到账才发现被扣了250元
楼主明显是用标题敲诈平台,目前有些人利用互联网传播功能,以不适过期信息,危害企业的声誉,达到拿钱删帖之目的。具有刑事犯罪之嫌疑。
张佳笳你拉黑我仲叫我唔好揾你,旺角送你走时你话最迟初十五拎俾我,我答应你的事做了,但你答应我的事肯定冇做,丽江返来唔講声全部拉黑我,自己冇做到仲恶人先告状起屈到我度,点会唔揾你呢一定揾你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的借款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合同!借款人只需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要讨回高于36%的高利贷利息,现在就立刻投诉网贷高利贷!
(如何投诉网贷高利贷,百度一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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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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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骗的老母真好操
我们在选购短期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根据你的投入期限,资金用途,以及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等综合考虑来做出最终决定。只有通过这样层层的筛选,才会让你购买到更加靠谱的短期理财产品。现在监管都不让平台有风险保证金了,履约险应该是现在安全等级最高的了。就是保险公司和平台合作,给借款人买保险,保借款人能履约还钱。如果借款人不还钱,就有保费了呗。不过这个也不是一般平台能谈下来的,得是资产风控都非常好的平台才有可能做,不然谁都不还钱让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又不傻。不过也要警惕有平台上假的履约险,要擦亮双眼。目前履约险我买过和信贷,XXXXX,米缸金融都还可以,合作的都是大公司。不过网贷有风险,不管是什么保证都要擦亮双眼比较好。
就是都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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