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给我一张纸条揭开女孩离奇身世,上面画着天上两只鸽子,地下有一只死了的羊,什么意思?

第三节 脂砚斋正是李兰芳

脂砚斋正是李兰芳,绝无他人,论证如下:

例一.书第五回,在史湘云的断曲《乐中悲》中,起句便是;“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此处一旁有脂批云:[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弄宝玉,一双行夹批云:“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

宝玉病好,王夫人等如得珍宝,又有一旁批云:“昊天罔极之恩,如何得报?哭煞幼而丧父母者!”

第三十三回一双行夹批云:“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

史湘云是父母双亡的,脂砚既是过来人,说明她也是饱尝了父母双亡的滋味的。可见脂砚斋最有可能是史湘云的生活原型。

例二.书第三十八回,众人到了藕香榭,贾母抬头看到藕香榭的匾额,便追述起娘家“枕霞阁”的遗事来。(前文已述,李煦家正有一个园子,其竹阁的规制与藕香榭一样。)脂砚在此批注说:

[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

湘云是贾母的内孙女,且与38回被宝玉认定为“枕霞旧友”,湘云才是贾母自家的人,湘云才最有资格补出枕霞阁十二钗这部新书来。此话却被脂砚说出,观此可知,脂砚其人最有可能是书中史湘云的生活原型。

例三.书第三回,形容宝玉有“色如春晓之花”之语,下面夹批云: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曹雪芹是宝玉的原型,说宝玉“面如春晓之花”实指雪芹“面如春晓之花”。脂砚“今阅至此,放声一哭”,是说明“少年色嫩不坚牢,非夭即贫”得到了应验,即指雪芹不但贫了,而且早逝了。同时也说明脂砚雪芹最有可能是夫妻关系,如果不是至亲至近的夫妻一般的关系,何来“放声一哭”?

例四、书中“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后面有一夹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这样写法,避讳也。”此足证脂砚不是曹家人,因而可以不避此讳。也即不是贾家人。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廖廖,宁不悲夫”,这是贾母内院给宝钗过生日,在席的皆是内眷,而人数不多,脂砚曾代替不识字的王熙凤写过戏单。可见脂砚不是贾家人,也不是丫头,而是主要人物,则唯史湘云一人耳。(元迎探惜、李纨皆为长辈,后文分析)

例五、脂砚斋与曹雪芹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书中写史湘云设螃蟹宴,宝玉叫人拿合欢花浸的酒来喝,脂批道:“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叹叹!”可见作者写大观园有合欢花浸的酒,亦非随意虚构,而是二十年前实有之事,并且是脂砚斋和作者在一个叫“矮[幽页]舫”的地方共同“酿制”的——不仅作者没有忘记,把它写进了书中,脂砚也至今记忆犹新。仅从这种对童年时代曾与雪芹一道玩合欢花浸酒(加上冰糖密封起来备饮)的“过家家”游戏的追忆,便不难想象“一芹一脂”青梅竹马的关系。

例六、雪芹与脂砚的关系。脂砚作批每以“余二人”合称雪芹和自己,其亲密程度超乎寻常。庚辰本二十四回写贾芸向他舅舅求助时,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人,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脂砚旁批道:“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这是说“我和雪芹亦不曾死皮赖脸地去缠过那些有钱的亲戚。” 而当那“不是人”(卜世仁)的舅舅顾左右而言他,表露出不想帮芸哥儿时,芸哥儿毅然“起身告辞”,脂砚又批道:“有志气,有果断!” 从脂批中很容易联想起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困顿处境,和敦敏《寄怀曹雪芹》诗:“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可见,脂砚和雪芹,正是在这种“有志气”而不求告有钱亲戚的苦撑苦熬中,相濡以沫地共同走完了他们辉煌的人生之路。

在“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句下有一条脂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年八月泪笔” “还泪奇情”,泪债偿干,乃是宝、黛二人的关系,他人如何敢来比拟?唯有夫妇,或可亦有此情意,故云“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且“芹”字单称,何等亲密!“余二人”,何等至近的关系!

脂批中既表明是女性,又足以表明与雪芹关系非同寻常的最典型的例子,则是甲戌本、庚辰本二十六回中的一段批语。书中写宝玉在床上等贾芸进房来,才将书掷下,脂批云:“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者,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黛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脂砚斋在雪芹生前作批,虽然历来诙谐活泼,处处流露出与作者的亲昵之状,但像这样明提“玉兄”(实乃脂砚呼之为玉兄之化身的作者本人)曾将其比作宝钗、黛玉一类“知己”的批语,仍十分罕见。这就不仅是女性身份的自供,更是雪芹“红颜知己”(妻子或情人)的明白曝光了。而且,脂批设想“玉兄”见了此批会笑骂自己为“老货”云云,这个“老货”之称,亦是专指女性而言的(《红楼梦》中不乏其例。如第八回李嬷嬷不让宝玉多喝酒,薛姨妈笑道:“老货,你只放心吃你的去!我也不许他吃多了……”)“老货”一词含爱意时,倍感亲昵,含老夫老妻之意!

例七、李兰芳为何取斋名为“脂砚”?脂砚原主人是明代名妓薛素素,薛素素字素卿,又字润卿,被誉为“明代十能才女”。王穉登曾送过薛素素、马湘兰每人一个砚台,希望她们加强学习,提高文化,不料若干年后,他送给薛素素的那方砚台,竟成了最著名的一桩悬案。此砚就是著名的“脂砚”。万历元年,苏州砚匠吴万有制作了一方端砚。王穉登看它小巧可爱,尤其里面一点胭脂晕特别娇媚,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就将这方小砚买下。吴万有问刻什么砚铭呢?王穉登即兴想了几句,关照他刻上:

  调研浮清影,咀毫玉露滋。芳心在一点,余润拂兰芝。

这砚台属端砚里的上品,后人描述,此砚小才盈握,“砚质甚细,微有胭脂晕乃及鱼脑纹,宽一寸五分许,高一寸九分许。砚周边镌柳枝,旧脂犹存”那应该不是磨墨,而是调胭脂用的了,砚盒也精致,“珊瑚红漆盒,制作精致……盒上盖内刻细暗花纹薛素素像,凭栏立帏前,笔极纤雅;右上篆红颜素心四字,左下杜陵内史小方印,为仇十洲之女仇珠所画者。” 此后,“脂砚”身世颇曲折离奇。据考证,康熙五十五年,广东人余之儒为求官,从曹寅的门人处打听到他有收藏古董的嗜好,便从薛素素后人手中以三间瓦房的代价,买下了脂砚送给曹寅。曹寅败,脂砚由曹寅之孙曹天佑秘藏,于砚侧刻“脂砚斋所珍之研,其永保”。曹雪芹写作〈石头记〉,李兰芳(史湘云原型)以“脂砚斋”之名做点评,薛素素的这方砚台从此越发传奇。曹家彻底潦倒后,脂砚进了北京一家名“燕轩斋”的当铺,接着就到了收藏家端方手里。端方携带脂砚入蜀,于绵阳被乱箭射死,此砚流落到四川藏砚家方氏手,从此一度消声匿迹。1953年10月,重庆大学教授、金石家黄笑芸在重庆一旧货摊上,再次发现了脂砚。按旧货摊老板出价,他花25元钱买下此砚,由好友戴吉亮带至北京请张伯驹先生鉴定。张伯驹时任吉林省博物馆馆长,考证此砚确实是薛素素的旧物,并以1200元(一说800元)的高价买下收藏于吉林博物馆。1963年春节,张伯驹携此砚去天津,请周汝昌观赏品评。1963年夏,故宫举办“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展览会”,脂砚尚在。 三年后,“文革”乱世开始,脂砚由外地展出返京时,居然神秘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现在我们可以推知李兰芳何以以脂砚名其斋:其一,此所谓声应相求,惺惺惜惺惺,故于前代才女之脂砚珍如性命,而且薛素素、李兰芳皆曾为名妓!其二,该砚之铭诗很特别——“调研浮清影,咀毫玉露滋。芳心在一点,馀润拂兰芝。”这一首诗中巧妙地有“玉”有“兰”,此砚本是石雕,既是“玉”也是“石”,今李兰芳以脂砚名其斋,则《石头记》中有“一芹一脂”永存,脂砚铭诗中有“玉”与“兰”永存,故铭记“脂砚斋所珍之研,其永保”!试观现存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与脂砚,正是“一芹一脂”!此“一书一砚”也是二人天长地久永不分离之绝世珍品!其三,该砚之铭诗中有“兰”字,“芳”字,正是脂砚斋之真实名字:兰芳!其四,脂砚者,滴泪为墨,研血作批。不仅作书者作此泣血文字,批书者所批亦是泪血文字!故云:“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其五,“脂砚斋”的“脂”字大有深意,自然应该是“胭脂”的意思,脂砚斋以此表明自己的性别,其实也是在表明她与曹雪芹的夫妻关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张纸条揭开女孩离奇身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