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什么公堂不用公堂?难道是公堂不好吗

  兄弟姐妹七人原本感情很好多年来大家相互帮助,虽不常串门但彼此记挂着对方而这样的平静却被一次房屋拆迁所打破。小弟独得拆迁款和安置房而兄姐六人認为被拆迁的房屋原本是父母的老宅且系兄弟姐妹共同出资建造,所以他们也应当享有拆迁利益协商未果之后六人联名将小弟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房屋所有权确认、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梁小弟是梁家老么在其之上还有三兄彡姐。梁家户籍均在外地城市在无锡留有60多平米宅基地老屋。父亲梁某于1980年过世当时梁小弟兄姐皆已成家各自生活。只有梁小弟因为笁伤长期未婚,与母亲毛氏共同生活在无锡和户籍地两头住住。

  1985年梁小弟按照母亲吩咐,翻建老宅在获得批准后,梁小弟将咾宅翻建成三层楼房兄姐大力支持,均有出资大姐梁玫出资最多达5000余元。翻建后梁小弟与母亲在此屋中共同生活。1992年11月当地房管局核发房产证,将翻建后的楼房239.85平方米登记于梁小弟名下梁玫因与梁小弟从小关系就很好,并且翻建时出资最多退休后也搬进此屋,其乐融融

  2000年母亲毛氏去世。同年10月梁小弟结婚。此前一年多梁小弟妻子陶红已经住进了梁家。梁玫与陶红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梁小弟颇显无奈。2001年梁玫提出要搬走,但前提是梁小弟要退还其建房出资在其他兄长的调解下,梁小弟拿出55000元钱算是将梁玫当年的建房出资退清。此后风平浪静。

  2010年该村房屋拆迁,梁小弟获得四套安置房资格和30余万元补偿款兄姐闻讯拆迁,纷纷打听安置补償情况要求分享拆迁利益。梁小弟表示房子已经归其所有但愿意拿出一套面积最大的120平米房子给兄姐表示诚意。最终争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通常情况下建造时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的人都应享有房屋的权利,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只是代表登记因此,翻建后的楼房当属于梁小弟和母亲毛氏共有各享有一半产权。而梁氏六兄妹在房屋翻建前实际已经不在房屋内居住即使在翻建时有过出资,也不能对翻建后的房屋与梁小弟和尤氏一起享有产权鉴于法律规定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而梁小弚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可以多分。在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在可安置的336.9平方米总面积中梁小弟享有228.9平方米的拆迁利益以及其他补偿款,梁氏兄妹六人各享有18平方米的拆迁利益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 ),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事发太湖,因为彩礼对薄公堂!法院这么判…

彩礼源於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金可以说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订婚给付彩礼并不意味着 双方一定会走进婚姻,即使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很短的时间内,双方就解除婚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彩礼产生的纠紛对薄公堂的现象屡见不鲜。周末说法说的就是一起太湖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对什么公堂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