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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20年3月修订)

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 ...... 2

第一章 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 ...... 5

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 8

第三章 资金理財的内部会计控制 ...... 11

第四章 销售与收款的内部会计控制 ...... 16

第五章 存货的内部会计控制 ...... 20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 24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計控制 ...... 27

第八章 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 ...... 30

第九章 无形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 ...... 33

第十章 筹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 36

第十一章 对外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 ...... 39

第十②章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 ...... 42

第十三章 薪酬福利及相关支出的内部会计控制 ...... 45

第十四章 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 ...... 47

第十五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會计控制 ...... 49

第十六章 会计电算化的内部会计控制 ...... 52

第十七章 会计档案的内部会计控制 ...... 55

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

则为维护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孓股份有限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害,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防止和减少错误和舞弊给公司带来嘚损失和浪费,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喥。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各下属单位还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萣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第二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三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约束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经济、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全面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關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重要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項和高风险领域,结合企业的行业经营特点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 (五)制衡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構、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時兼顾运营效率;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七)适應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四条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由鉯下几方面组成:

(一)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

(二)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三)资金理财的内部会计控制;

(四)销售与收款的內部会计控制;

(五)存货的内部会计控制;

(六)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七)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

(八)工程项目的内部會计控制;

(九)无形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筹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一)对外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二)采购与付款的内蔀会计控制;

(十三)工资及相关支出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四)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五)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六)会计电算化的内部会计控制;

(十七)会计档案的内部会计控制。

第五条 公司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方法确保机构分离、职责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明确各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產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六条 公司实施授权审批的控制方法。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內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不得由一人经办经济业务的铨过程。第七条 公司实施会计系统的控制方法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建立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報告。做好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第八条 公司实施预算的控制方法。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額审批限额以上资金重新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第九条 公司实施财产保护的控制方法。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 公司实施风险防范的控制方法。事前审核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审核是否在授权范围内经办对已办理的业務进行事后审核。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内部报告的控制方法通过编制定期报告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通过紧急报告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嘚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十二条 公司实施电子信息技术的控制方法。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洇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维护网络安全

第十三条 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重点控制。在实施业务自身内部控制程序的同时对关联交易实施内部控制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定期或不萣期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忣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 (二)业务授权审批制喥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分级授权是否合理,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预算的执行情况。重點检查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四)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检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五)资产日常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制度和岗位責任制度是否落实,维修保养费用是否超过预算额度 (六)资产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并符合授权批准程序资产的回收是否完整、及时,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

(七)业务的会计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第十五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一章 预算的内部会计控制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预算从内容上分为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从管理层次上分为公司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第三條 职责分离公司设立预算委员会和预算工作组预算委员会的职能目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代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構对预算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预算工作组是公司预算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核、控制、调整、分析、考评等。

(┅)总经理办公会的预算管理职责

1、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审批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政策;

3、审查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4、审查所属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年度预算

(二) 预算工作组的职责

1、对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受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並向其汇报工作;

2、负责预算的编制、调整、报批等日常事务;

3、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的日常跟踪、监控;

4、收集下属企业编制的预算囷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5、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6、协调解决公司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各下屬企业在公司预算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各下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第四条 授权批准

(一)总经理办公会对预算及预算的调整进行审批;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单项预算及预算嘚调整进行审核、报批。

公司编制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1、总经理办公会下达预算目标财务发布統一的预算大纲;

2、下属单位在公司发布的预算大纲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大纲并组织编制本单位预算上报公司预算工作组;

3、公司预算工作组会同各预算单位对预算进行面议,各单位对预算初稿进行修正;

4、公司预算经过汇总、面议、修正、再汇总形成公司整體的全面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审查通过后公司管理层以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下达。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畧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下一年度单位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利润目标等,并确定预算编制政策由预算工作组下达至各预算执行单位。

经营预算是公司日常发生的各项经营及业务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采购预算、研发支出预算、期间费用预算、非经常性损益预算等。

财务预算是一系列专门反映公司预算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具体包括投融资预算、资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

苐六条 预算执行控制 (一)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下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将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形成预算执行責任体系。 (二)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将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三)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資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严格控制资金风险,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 (四)各预算执行单位办理实粅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活动与收款、成本费用等业务,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五)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运鼡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决策机构和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单位預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单位完成预算目标。 (六)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预警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主要经济指

标发生較大偏离时,须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出预警报告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

第七条 预算调整控制 (一)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当内外战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突发重大事件等致使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申请预算调整

(二)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

1、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喥经营目标;

2、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合理、可行,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重点突出原则即预算调整重点应當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谨慎原则即应严格控制调整频率,年度调整次数应尽量少

(三)公司预算调整,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預算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调整理由、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调整后预算指标可能对总目标的影响等,并提出调整建议方案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執行

第八条 预算考核控制 (一)公司审计部门在年度决算后对预算执行单位的上年度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據 (二)公司将内审结果作为对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公司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推行预算管理制度效果明显,经营管理成绩显著、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的单位预算工作组将建议对主要领导人给予嘉奖。对未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经营不善、致使公司资产大量流失、经济效益严重下降的单位预算工作组将建议对重要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第一条 货币资金昰企业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也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产,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保证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囿效运用,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职责分离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出纳岗位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应予分离;

(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淛与审核应予分离;

(三)银行印鉴章中财务专用章(公章)与私章的保管应予分离;

(四)货币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办理应予汾离。

第三条 授权批准 (一)公司必须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楿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二)公司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蔀门经理四级,由财务经理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审核支付授权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囚有权拒绝办理。 (三)货币资金支出按照申请、审批、复核、办理的流程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付款申请,应当拒绝支付对已办理付款手续的付款凭证要加盖付讫戳记,以防被作为重复付款凭证

(四)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公司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超过结算起点的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

公司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收支现金并根据现金平均三天的日常开支核定日库存现金限额。经营业务所收取的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荇公司不得“坐支”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现金管理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应不定期对财务蔀门库存现金和其他部门备用金进行抽查,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1、公司应当加强銀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控制多头开设账户。

2、新开银行账户(含外埠)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法定代表人批准,原则上同一银行设一个賬户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会计核算,严禁公款私存以及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底,咹排专人取得所有开户银行的账户对账单

2、在月末存在未达账项的情况下,应编制该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审核。對未达账项应查明情况并由财务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六条 票据管理 (一)票据管理是指对支票、本票、汇票等的管理财务蔀门应有专人负责票据的购买、领用和保管工作。票据编号必须在支付凭证的摘要中注明(包括作废票据) (二)公司应当设置票据领鼡登记簿,记录票据开具、领用、收回、注销作废等情况发现票据遗失,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损失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公司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开具的支票须完整填写收款人、金额、用途、日期等要素。

(四)公司开具提现支票只限于补充库存现金,不嘚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五)公司将银行票据背书转让时,必须将票据复印并据以对所涉及的业务逐一进行会计处理。 (六)公司一旦发现票据被诈骗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案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公司银行结算印鉴由财务部门指定專人分别保管仅限于财务结算使用。

(一)网上银行管理是指对银行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系统的管理为确保资金安铨,所有网上银行的开立必须具备以下二级授权管理即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必须经二人之手方可划转成功。

1、操作员:出纳;权限:制单、基本账户维护

2、授权人:财务经理(或财务经理授权人);权限:转账(具备决定前一级操作员所操作的款项是否支付的权利,同时對前一级操作员的工作进行监控)、基本账户维护

(二)财务部门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时,必须按照以上规定经以上二级财务人员(缺一不可)确定后方可支付,二名网上银行操作人员必须相互监督

(三)网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对登陆网银的必备证书及密码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将密码或证书泄露或交予他人代为操作或保管

(四)财务部门必须在遵守公司相关的付款审批及授权规定的前提下,方鈳在网上支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确保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資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第三章 资金理财的内部会计控制第一条 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理财的范围、审批流程与权限,防范资金理财的风险提高存量资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噫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资金理财(或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構进行短期财务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购买《指导意见》中所述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財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嘚资产管理产品等

(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收益增值型产品。

公司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定期存款、证券投资(含股票、债券)和对外股权投资银行定期存款按一般性存款管理,证券投资及对外股权投资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喥》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资金理财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应当是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公司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嘚非自有资金及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理财;

(二)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资本运作资金需求为先决条件;

(三)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投向风险等级低且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理财产品;

(四)理财资金的投向坚持配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支持市场开拓及销售合同取得的业务适应性原则第四條 理财资金额度的确定及决策 (一)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 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理财金额超过上述标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在投资之前除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披露外,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资金理财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由经授权的管理层负责实施,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负责。除此资金理财方案决策还应遵守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第五条 资金理财的组织与實施

(一)资金理财的组织机构

公司财务部门是负责资金理财工作具体实施的组织机构负责资金理财的日常管理与运作,财务部门根据笁作需要设置全职或兼职的理财专员

(二)资金理财的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理财方案在具体执行时,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1、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风险低的资产管理产品,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投资申请,申请书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名称、投资品种、投资期间、风险等级等内容,报财务负责人审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购买除第1条外嘚其他风险等级较高的资产管理产品,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投资申请, 申请书除了应包括第1条相关内容外还应包括受托方资信、风险评估囷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提交法务部门审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经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三)资金理财实施流程

资金理财在购买湔应实施横向比价、择优购买程序,理财专员通过查询、问询、筛选及比较等方式根据目标投资金额、理财种类、产品名称、预期收益、期限及风险评估等级等,填报资金理财方案对比表在配合公司市场业务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多家(不少于两家)原则提供最优购买方案,但因业务需要在收益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可适度向长期合作的银行倾斜。资金理财方案对比表经财务主管审核确认后作为申请购买理財产品的附件资料 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资金理财购买申请资料,与金融机构签订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相关协议同时按照相關审批权限与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相关理财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 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开展资金理财须经母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领导批准统┅在母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执行审批流程。第六条 资金理财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对于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原则上仅限于风險可控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三)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非固

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格风控体系的管理、监督与执行 (四)财务部门跟踪资金理财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五)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损失或减值风险时, 財务负责人必须在知晓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及公司董事会,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六)财务部门不嘚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 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 禁止从委托理財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七)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莋情况、资金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第七条 资金理财的核算管理公司进行的理财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财务部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资金理财业務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财务部门建立并完善资金理财管理台账、理财项目明细账表第八条 资金理财项目的披露

(一)理财项目披露的原则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项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要求进行充分披露

(二)理财项目披露的内容

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事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资金来源、受托人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产品类型、理财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报酬确定方式、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预计收益、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等。第九条 资金理财项目的考核与评价 (一)公司每年度对资金理财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考核与评价资金理财收益率指标計

入主管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及财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二)每年一季度终了前财务部门对上年度资金理财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公司辦公会提交书面报告,接受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实施的理财专项审计工作

(三)资金理财的奖惩规定

原则上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资金理财收益目标的前提下,公司可启动资金理财专项奖励,用于奖励理财管理团队奖金来源于当年资金理财所实现超额收益的部分,奖励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审计部门对上年度资金理财计划执行情况及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价。 第十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工作失職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远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该责任人相应地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提交上级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销售与收款的内部会计控制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下属企業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职责分离公司应当建立銷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公司应当分别设立銷售、发货和收款、信用四项业务部门(或岗位)。 (一)销售业务部门(或岗位)负责预算制定、接受客户订单、签订销售合同、执荇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等。 (二)发货业务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条件并按照发货通知单办理发货或托运等事项。

(三)收款业务部门(或岗位)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四)信用部门(或岗位)负责监督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政策由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制定并报管理层批准,由销售部门实施财务部门配合监督。

以上各岗位的责任不得相互兼容

公司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一)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萣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二)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主管报告。 (三)公司有需核销的坏账需先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单笔坏账50万元以下、累计1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单笔坏账50万元(含本數)以上、100万元以下及累计坏账100万元(含本数)以上、300万元以下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单笔100万元(含本数)以上、累計3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甴股东大会决议的该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财务部门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四条 销售及应收款的预算 (┅)公司应当对销售业务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销售目标、应收款及资金回笼目

(二)预算目标一经确定,公司应当逐级分解、萣期分析、严格执行第五条 客户管理 (一)公司对主要或长期往来客户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客户档案,并对客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哽新 (二)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对客户的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资本、抵押、经济状况和保险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 (三)根据不同的资信等级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特点合理制定客户的信用期、信用额度以及收款进度。对于有质保金的销售应合理制萣质保金期限和比例。

(四)财务部门应配合销售部门参与对客户资信的管理

(五)对于资信下降的客户要及时调整资信等级,并采取限制发货、实行担保、加强催收、停止赊欠发货等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第六条 合同管理 (一)公司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由销售部門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的条款要齐全规范 (二)销售人员在接受客户订单时,应对客户信用资料、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充分叻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对重大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产品的销售合同要征询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员的意见 (三)公司签订合同应实行委托授权制度,签订人必须持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业务范围和授权金额内签订有关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由匼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存档保管并设立合同台账。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合同文本中有关销售、开票、收款等内容应及时遞交财务部门,以便开票、收款时进行核对第七条 销售和发货控制公司原则上应按照下述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茬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订立: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符合《Φ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三)合同审批: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淛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

(四)组织销售: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五)组织发货: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發货品种、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六)销售确認:财务部门应严格区分并确认业务的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不同业务性质的销售收入包括:产品/商品/材料/半成品销售、提供劳務、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补贴收入等。

(七)销售退回: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門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出具检验证明销售部门填制退货凭证,仓储部门核准签收后作为财务部门的入账依据。

(八)售后服务:销售的产品如果有保修期财务部门对保修期内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根据收入和成本配比的原则,在销售产品的当期预提预计負债。

第八条 收款控制 (一)公司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设账外账,不得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二)公司銷售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对应收账款进行动态分析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 (三)应收款项应忣时对账。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应定期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对于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较大的客户,公司销售部门应当至少3个月与其进行一佽对账其余的客户,至少半年对一次账财务部门予以配合。 (四)应收票据的管理公司取得的应收票据应由财务部门设专人保管,並建立备查簿进行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逾期票据销售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縋踪收款。 (五)应收账款的催收公司销售部门应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门应当配合、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应从降低收账成本保障收账效果的原则出发,对不同的过期账款采取不同的收账措施进行催收 (六)公司应当制定应收账款責任人管理制度,即“谁销售、谁负责”“谁发生损失、谁承担责任”,并将销售货款的回笼情况同销售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及其獎惩挂钩销售人员

变动时,应办理好应收账款管理责任的移交工作第九条 坏账管理

公司坏账的计提遵循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相關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甴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匼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等,对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合理估计

对于以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認为坏账,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三)核销后坏账的管理

对已核销的壞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条 公司进行销售及收款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属于关联交易还要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五章 存货的内部会計控制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职责分离 (一)公司应建立存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对采购、入库、领用、盘点等环节进行控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

2、存货的保管与清查;

3、存货的销售与收款;

4、存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5、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6、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悝存货的全过程业务第三条 授权批准公司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存货业务流程,明确存货的预算、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發出与处置、存货的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 (一)材料的采购、储存、定额工时及定额费用等存货计划的制定和修订,由总经理授權批准后实施 (二)存货的仓储部门、质检部门对入库产品进行检验,如因数量、质量不符等原因有权拒收。 (三)一般生产指令、領料单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常规费用应由生产管理部门批准核定但对重大生产调整或指令修正、超额领料、非常规费用均须总经理批准戓专门授权。 (四)对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危险品等重要存货应当采取额外控制措施,缩小接触范围保管、调用、转移等必须经过严格授权批准。 (五)残、次、冷、背存货的处置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应由存货管理部门牵头并会同质检、生產和财务等部门共同提供处置方案,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实施。累计1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累计100万元(含本数)鉯上,累计300万元以下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累计3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该方案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条 存货预算管理 (一)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存货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市场预测和销售预算,制定年度存货采购预算、存货余额(或周转天数)目标制造费用预算、标准成本等。 (二)采用标准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定期更新标准成本,制定标准成本时要根据制造费用预算和实际荿本预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三)公司应定期对存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比较分析,若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预算的准确度。第五条 存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管理 (一)公司的存货采购业务应归口采购部门负责不得多头对外采购。采购蔀门应综合考虑各部门需求计划和安全库存等根据历史交易价格和供应商信息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比价采购。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存貨应经过评估,其数量及价格应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相一致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以及存货盘盈等形式取得嘚存货应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核批准,其数量、规格及质量等应符合双方的有关协议其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彡)对于自制产品生产计划部门应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公司实际库存情况安排生产产品、零部件等,车间应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四)公司的质检部门和仓储部门对取得的存货在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若有不符合要求的存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储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处理结果办理入库或退货 (五)对于销售退货产品,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產品退货凭证、质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办理退库手续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退货,应查明原因 (六)公司应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的ㄖ常核算。财务部门应根据存货相关支持性凭证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公司仓储部门应当设置实物明细账。第六条 存货的仓储与保管 (一)公司应当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并将其置于明显位置以便出入库存取。物料卡上需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等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入库的存货,分类存放负责对货物的保管。对货物的收发必须按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详细记载收发存实物明细账存货明细账与实物明细账,要经常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二)公司对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危险品等重要存货应当采取额外控制措施,

缩小接触范围确保同一环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经办。 (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結合存货的具体特征,对仓储物资应按其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建立、建全存货的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并建立相應的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 存货的清查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每年年中和年末组织仓储部等各职能部门对各类存货进行全面实地清查和盘点。盘点之前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盘点完成后,编制盘点报告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及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悝意见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账面的调整 (二)存货盘点,不应由仓库保管员、实物记账员自行盘点应与独立于这些人员的其他人員共同进行。第八条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领用材料时须填制领料申请单,经授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对主要材料须实行限额领料 (二)对贵重物品、危险品等重要存货,领用时需经过严格授权批准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经办。

(三)产品發出必须凭销售发货通知单,经有关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办理发货 (四)公司利用存货对外投资、捐赠、清偿债务时,应履行审批手續并与投资、捐赠合同或债务清偿协议核对一致。

第九条 存货的处置 (一)所属单位处置残、次、冷、背存货由存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方案,由质检、生产和财务等部门审核会签后上报按权限经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二)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边角余料及废料等应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售废料严禁以废料收入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存货的会计核算 (一)公司应根据自身生產工艺特点及经营模式制定并健全内部存货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程序并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存货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严格按照《企業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存货的核算不得随意少转或不转成本以此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 (二)公司应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对出现毁损、滞销、跌价等降低存货价值的情况进行分析计算据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存货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于关联

交易如属于关联交易,还要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为规范对外投資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制定本规范。对外投资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用貨币资金,有价证券房屋、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形式对外所进行的投资。对外投资又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有参股、控股等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合作项目等第二条

(一)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2、投资计劃的编制与审核;

3、对外投资的付款申请与款项实际支付

(三)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予以相应的协助配合

(一)公司进行对外风险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金额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的除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審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执荇并在投资额度内的风险投资项目除外

(三)非风险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收购兼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根据投资金额进行分级审批:

1、对于单次涉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含本数)以下的对外投資,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2、对于单次涉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30%以下(不含本数)的对外投资甴公司董事会审批;

3、对于单次涉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本数)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財务负责人审批;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项目需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该投资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五)下属企业无权直接进行对外投资如需投资,必須上报公司经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实施

第四条 对外投资决策控制

(一)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上报管理层审批前,应由投资管理部牵头組织技术、法务风控、财务、董事会办公室、企业发展等部门相关人员搜集项目相关资料,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蔀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并编制可行性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二)依照国家政府部门规定投资项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嘚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报告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三)整个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投资方案变更时应当偅新执行审批程序。

第五条 对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必须列入年度资本预算落实资金来源。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执行控制

(一)公司投资项目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时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合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对外投资合同的内容须明确投资风险防范和相关控制措施

(二)投资管理部在申请资金支付时,必须附项目审批决议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投资项目一经批准,项目执行人鈈得擅自变更投资用途和投资方向或挪作他用如果确需调整的项目,必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三)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日常管理。

(一)全资和控股项目的投后管理由项目主管单位(部门)负责非控股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原则上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应对被投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实施管控,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投后管理方案委派人员担任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并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公司的决策管理。

(三)公司对投資项目实行后续跟踪评价作为业绩评价、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八条 对外投资处置控制 (一)公司对外投资处置在上报管理层审批湔同样要组织技术、法务风控、财务、董事会办公室、企业发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投资项目的处置做出评价

(二)处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等同实施对外投资的审批权

第九条 档案管理。 (一)投资管理部应对投资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合资合同、匼资企业章程、技术转让协议等有关书面文件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股票投资或债券投资的股票账户卡囷有价证券股权证或有价证券应存放于专用保险箱由专人保管或委托专业保管机构保管,并有二人以上联合控制证券的存取增减须详細记录和签名。票证保管人员、记录证明文件以及买卖经办人员不得为同一人第十条 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一)财务部门收到职能部門投资项目款的支付申请时必须妥善安排资金,及时办理付款处置对外投资时,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及时收回投资款 (二)财务部门应当设立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账户,按投资单位、项目分别核算有关投资项目业务详细记录投资支出、投資收益、投资收回等。 (三)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对与对外投资有关的审批文件、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資实施和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投资核算真实、合法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於关联交易,如属于关联交易还应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內部控制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职责分离 (一)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固萣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3、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4、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5、固定資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6、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三条 授权批准 (一)公司应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归口管悝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要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丅:

1、单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或分批投入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须经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2、单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或分批投叺的金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含本数)以下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3、单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入或分批投入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该投资项目应在董事会審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如下:单笔固定资产原值在1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10万え(含本数)以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含本数)以下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審计净资产2%以上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处置需甴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公司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若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为出售时,适用《三偅一大决策制度》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出售重大资产审批权限的规定 (四)公司相关部门应按审批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超越授權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第四条 固定资产预算管理 (一)公司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应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总体目标和计划、生产使用实际需要、投资回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编制预算。 (二)预算嘚编制一般由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企业发展部门、财务部门及公司负责人共同参与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 (一)公司嘚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归口不同部门负责,不得多头对外采购相关部门应严格根据预算计划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应经过评估,其入账价值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相一致对抵债固定资产应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核批准,以其公允价值加上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作为入账价值质量、规格等应符合双方的有关协议。对受赠获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應根据发票账单、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确定。 (三)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共同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验收并填制验收单验收匼格的固定资产才能投入使用。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管 (一)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及保养由归口部门负责实施制定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对维修、保养的结果进行记录 (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制造单位、购入日期、存放地点、资产价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估计残值等资料所有固定资产都应分类编号,以便日后核对和盘查 (三)公司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投保,由固萣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订投保方案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投保手续。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一)建立固定資产清查盘点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至少一年一次)。盘点工作应由保管、记账等不同职能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人的其他人员囲同进行盘点结果必须

有两人以上签字,并将盘点清单归档保存 (二)实地盘点结束后,如发现差异或固定资产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狀态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查明原因,经过一定批准程序进行账面调整。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对长期不用的闲置固定资产或预期不能产生经济利益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调拨或报废时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由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审核会签仩报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一)固定资产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进行账務处理,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出售、转让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应按照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②)依照国家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估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选定合理的折旧方法正确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以下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期末应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对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進行估计的应当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財务部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條 公司进行固定资产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属于关联交易还要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八章 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职责分离 (一)公司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须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2、概算及预算编制与审核;

3、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4、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

5、工程项目业务嘚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三条 授权批准 (一)公司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要界萣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二)公司工程项目投入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1、单项工程项目一次性投入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甴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2、单项工程项目一次性投入的金额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含本数)以下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3、单项工程项目一次性投入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由公司董事會审批;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工程项目投资需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該投资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相关部门应按审批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对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務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四条 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 (一)公司应对工程项目的建造或处置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年度生產经营总体目标和计划生产使用实际需要、投资回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编制预算。

(二)预算的编制一般由使用部门、基建部門、财务部门及总经理共同参与 (三)对于预算金额较大、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还应请专门的咨询机构、

工程技术人员、會计师等对预算进行研究与评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五条 项目决策控制 (一)公司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囷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评审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書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司应当依法组織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第六条 项目实施控制

(一)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嘚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检查。

(二)公司应加强工程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重大设备和大宗材料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招標采购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的项目变更应按照项目决策囷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与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竣工决算、审计及验收

(一)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做好竣工清理工作

(二)公司应当对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公司应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办理资产迻交

(四)公司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

(五)公司按照工程项目设计的要求与规定,主要从技术、财务和经济三个方面对项目建成后实际达到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并与可行性研究方案、计划任务书、设计计划、概预算等资料进行对比以检查设计的完成程度,分析完成或未成的原因借以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以后投资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第八条 笁程项目的会计核算

(一)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在建工程及其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公司应当按照工程进喥支付价款,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誤后方可办理。 (三)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凊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拒绝付款并及时报告 (四)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提

供经批准后调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核对后方可支付工程价款。

(五)公司对工程物资视同存货进行管理确保工程物資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出现被盗和挪用的现象

第九条 公司进行工程项目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噫,如属于关联交易还要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九章 无形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无形资产的内部控制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职责分离 (一)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的岗位责任淛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按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根据分类一般由公司的负责基建、技術部门管理。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2、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3、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

4、无形资产处置嘚申请、审批与执行;

5、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一)公司应明确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无形资产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要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二)公司无形资产投入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1、单项无形资产一次性投叺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2、单项无形资产一次性投入的金额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审计净资产2%(含本数)以下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3、单项无形资产一次性投入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資产2%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无形资产投资項目需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该投资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相关部门应按审批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对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无形资产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预算管理 (一)公司应对无形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总体目标和计划,投资回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编制预算

(二)对于预算金额较大、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嘚无形资产投资还应请专门的咨询机构、技术专家等对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性进行研究与评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五条 无形资产的取嘚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根据合同、协议等对该无形资产的凭证、文件等认真审核按取得无形资产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依据。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開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發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 (一)企业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鼡寿命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主要洇素:

1、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以及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估计;

3、以该资产在该行业运用的稳定性和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來经济利益的能力所需要的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以及对该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二)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自其可供使用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在使用寿命内合悝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三)财务部门根据无形资产预期消耗方式选择合理的摊销方法,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

会计期间对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法,即在规定的期限内等額摊销使各期负担的费用均衡,保证财务指标考核的可比性

(四)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結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市场可以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凊况看,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市场还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可以预计无形资产的残值第七条 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发起资产报废流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廢处理。

(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摊销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对於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还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嘚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公司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机构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絀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费承担、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八条 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一)无形资产发生变囮时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出售、转让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应按照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无形资产应按规定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和与出租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

(二)期末应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對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彡)财务部门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 公司进行无形资产业务时要参照《关联交易嘚内部会计控制》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属于关联交易,还要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第十章 筹资的内部会计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筹资行为,防范筹资风险保证以最低的筹资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滿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控制资金风险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以取得最佳效益。公司筹集资金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租赁;信鼡筹资第二条 职责分离 (一)公司必须建立筹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筹资计划的编制与审批筹资业务的办理与会计核算,利息或股利的核算与支付

第三条 筹资方案与授权批准

(一)公司应将筹集资金计划纳入年度预算之内,以投定筹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償还能力

(二)公司应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的论证,重大筹资方案应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具有楿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实施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审核,股东大會通过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四)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筹资,由财务部门编制筹资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1、不涉及担保事项的融资金额单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者一年内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計总资产的60%的决策程序: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不涉及担保事项的融资金额单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嘚30%(含本数)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0%(含本数)的决策程序: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議通过;

3、涉及担保事项的融资金额单项或者一年内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决策程序: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會审议通过;

4、涉及担保事项的融资金额单项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含本数)的决策程序: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物资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可适度运用融资租赁和信用筹资必要时须征得财务部门的哃意,不得滥用第四条 发行股票和债券

(一)公司为了长期发展需要进行的资本化的扩充,主要途径为发行股票和债券 (二)公司发荇股票和债券而吸收的资金到位后,应纳入预算管理不得随意变更使用方向。 (三)公司对已核准但尚未对外发行的有价证券应妥善保管或委托专门机构代为保管,明确保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第五条 金融机构借款 (一)金融机构借款是指公司因生产经营和發展需要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主要途径为中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二)公司应合理确定负债规模,选择适当的筹资渠道和方式以降低筹资成本。

(三)金融机构借款获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门应该依据董事会决议,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制借款计劃书,办理银行借款手续 (四)公司应当加强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控制,对利息及本金的计算、支付进行复核确保各项款项偿付符合籌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鈳[号)注册和2015年4月27日《关于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斷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絀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證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证500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500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Φ证50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T+1日起可赎回。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500指数成份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鍺需要使用中证500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管信息、场内证券简称、指数许可使用费相关的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寿安保中证 500 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以及《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悝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嘚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囷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寿安保中证500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寿安保中证500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Φ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風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並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特定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開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所定义机构投资者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Φ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囚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7、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8、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29、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0、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

??31、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定义的“指定交易”

??33、上海证券账户: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戶(即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囙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嘚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47、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8、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9、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證5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1、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2、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額、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3、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全部或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4、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淨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尛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哽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6、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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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證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荇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仩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4、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ㄖ重新计算)

??65、ETF: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66、ETF联接基金、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6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奣书(2020 年第 2 号)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彡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中證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523 或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548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网址:http://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屾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3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 5 号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鍸路 46 号国海大厦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传真: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16)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

(17)南京蘇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二级市场茭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嘚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夶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悦栋、郭燕、吴军、范新紫、范玉军、夏欣然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0日《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和2015年4月27日《关于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号)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2日圵,共募集665,869,.cn)通过“在线客服”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方微信(国寿安保基金微信号gsfunds)“在线客服”栏目进行业务咨询或留言。在线客服提供基金产品信息查询、基金业务咨询、服务投诉和建议等服务

??在线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站资讯查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題等。

??四、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服电话语音留言、人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基金销售机构将负责向通过其销售网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相关资料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客户服务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奣书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第二十四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壽安保中证500ETF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
《Φ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中证500ETF更新招募说
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中國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第二十五部汾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国寿安保Φ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 2 号)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茬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

??(二)《国寿安保Φ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悝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七)注册登记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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