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交了定金签合同之后去
银行做監管并申请贷款,第二天就改了,说在浦发银行做监管,在工商银行办贷款,这样朋友在工商行又开了一个存折,中介说是这个存折在中介手里放着,笁商行的贷款下来之后钱就打在这个存折上,但买方拿不走,直到首付款也打在这个存折上之后,全款到了,买卖双方去交接房子结清水电取暖费等,买方拿了钥匙,再去银行卖方才能拿到钱.
请问这样做能够保证不走资金监管谁风险大安全吗? 所谓不走资金监管谁风险大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不走资金监管谁风险大,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不走资金监管谁风險大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嘚.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