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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公开评议信访案件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时间:
  今年以来,永新县运用公开评议方式,积极疏导群众情绪、解释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县公开评议信访案件8件,案件办结率达100%。
  参加信访案件公开评议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员、实名举报人、被举报人、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村理事会代表、群众代表等。评议议程为:一是公开评议事由。由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宣读主持人、记录人、评议员职责,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宣布会场纪律。二是进行公开评议。先由案件承办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情况、处理建议逐一进行陈述,现场亮证,公开适用的政策法规依据和处理建议。信访人作为平等主体,可以进行充分的陈述、质证、答辩。评议员也可对双方进行提问,最后由评议员进行评议,并当场宣布合议意见。三是落实评议意见。合议意见为有关信访事项的最终意见,认为案件办理依法依规、事实清楚、程序到位的,同意案件办理终结;对需重新办理的,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新办理,并对信访人做出答复。图为公开评议现场。(永新县纪委 游朝东 吴海瑞)
中共江西省纪委
江西省监察厅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赣ICP备号-3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分辨率永新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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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新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分类: 工作计划
文件编号: 永地税发〔2012〕3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县地税局
  永新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永地税发〔2012〕38号   关于印发《永新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新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永新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综治信访   维稳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地税系统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力争实现“一创两升四无”的目标,即: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跃上新水平,干部职工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无职务犯罪、内部无可防性治安案件、无非正常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公共安全和灾害事故,着力构建和谐平安幸福地税,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永新营造安全稳定的地税环境。   一、推进领导责任落实,加强综治考评   &(一)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能力和绩效考核,综治信访维稳责任人奖惩和提拨任用需按照赣发〔2004〕24号文件要求,征求综治部门意见。   (二)落实综治信访维稳责任人述职制度,进一步规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绩效档案。落实综治信访维稳目标考评制度,继续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纳入系统绩效考评体系中,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做到综治工作与地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表彰。   (三)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加强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健全综治信访维稳基层组织网络,充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量,提高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水平。   (二)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抓好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挑选一批政治素质好、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综治组织,充实到基层一线,夯实基层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培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治信访维稳干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不断提高综治信访维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推进矛盾化解,健全排查调处机制   (一)完善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各方广泛参与、多种调解手段并用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多种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把群众工作贯穿到地税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建设,采取领导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依据法律、政策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   &(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地税部门出台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政策、措施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规避、预防和控制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对未按照风险评估程序做决策、上项目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重点排查税收征管、税负评定、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干部作风、人事管理等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综合运用多元化调解手段和方式,善于调动各方力量、协调各方关系,加强协调督办,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综治信息的报送和分析研判制度。按照综治信息报送内容和程序,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报送责任,切实推动综治信息采集、分析、报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综治信息分析研判,做好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超前预警。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力量、装备器材等保障措施,提升预防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稳定事件的水平。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 “围绕中心抓综治,抓好综治促发展”的理念,自觉地把维稳工作摆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百姓创业,扶持企业发展,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完善政务公开、税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及时查处涉税举报案件,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优化纳税服务。开展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纳税服务业务规范,努力构建平等、互信、和谐的征纳关系。探索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办税“三个平台”建设,落实好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四)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在税收征管程序、管理流程、资源配置、信息分析利用、征管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变革和创新,确实提高税收监管水平。   (五)加强网络和舆情引导。完善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预警、引导、处置事关地税工作的信息,尽力放大网络的正面效应,控制负面效应。高度重视社会和地税干部职工关注的敏感事件的舆情,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言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正面舆论氛围。   五、推进排查整治,营造安定和谐环境   (一)加强排查整治。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整治责任。以办公区、住宅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地区,定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协作单位、整治时限,把各类问题、隐患化解在单位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用电、交通等管理,经常对所辖区域的各种公共安全事项进行排查,加大对办公楼、干部职工宿舍区的消防、用电、防盗设施的检查;加强对单位宿舍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杜绝出现流动人口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对驾驶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领导干部或非单位指定人员驾驶公务用车,严禁酒后驾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所在地公安、城管、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重点治安问题的预防和整治,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全县系统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治安乱点,干部职工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地税系统稳定和谐。   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提高平安创建水平   &(一)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保安防控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信息手段为支撑,以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系统为网络,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无缝隙的内部治安防控休系。   &(二)加强物防管理。完善重要物质和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在发票库、中心机房、机要档案室、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安装防火、防盗等设备。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税收票证资料等重要物质的管理,防止损失。   (三)加强技防建设。县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要覆盖到单位大门入口、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全县地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必须达到100%。提倡和鼓励干部职工宿舍推广普及各种形式的“小技防”。   &(四)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平安分局、平安(股)室、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按照平安建设标准,建立平安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营造平安和谐的内部环境,做到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 (治安)案件和火灾、 交通事故。   七、推进源头预防化解 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一)致力源头化解。坚持做到事前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健全和落实对政策调整、改革措施、项目建设等方面与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融入到领导决策的各个环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着力健全机制。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提高运用群众工作手段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涉税舆论引导和应急管理水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接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机制创新三个工作重点,强化信息研判、协调联动、依法处置三个关键环节,突出强化信访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解决信访问题。   (三)加强“双向规范”。认真落实各级党政关于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信访办理流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民意诉求表达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违法信访的人和事,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予以处置。   八、推进人民防线建设,维护国家安全   (一)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人民防线整体结构和布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的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在工业园区地税机关逐步建立国家安全信息员队伍,在全县地税系统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防控体系和信息网络。   (二)加强机制建设。把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作为重要责任,将人民防线建设纳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中,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   (三)加强能力建设。要积极接受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密切与国家安全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机关组织的会议、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防线组织安全防范能力、敌情发现能力、情报信息能力和支持配合能力,以及反渗透、防窃密的意识。   九、推进安全管理,加强机要保密工作   (一)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加强密码电报、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电话、网络的管理以及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准确界定涉密与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明确管理要求,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管理责任。   (二)加强涉密载体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国家秘密产生、传输、使用、保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建立完善机要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根据机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地税机关实际,不断完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四)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当前泄密窃密失密情况的新特点,按照全国“六五”保密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保密工作为重点,着力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机要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防范泄密意识和保密法治意识。   十、推进宣传教育,提升综治工作影响力   (一)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全县系统推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服务发展大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提升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营造综治工作齐抓共管浓厚氛围。   &(二)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工作机制,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税收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有针对性的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解读选项:不解读
  永新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校对:办公室&& 刘前华   (只发电子文档)
【】【】【】市检一分院建立完善网格化信访处理机制
探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通过强化内部、纵向、横向三方面协作,逐步建立完善了网格化信访处理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 一、强化内部协作,提升信访处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我院内部控告申诉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和沟通联络,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工作合力。一是建立日常通报制度。针对今年以来民事案件来访人增多,特别是重复访占较大比例的情况,我院进一步建立完善控申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日常联络机制,由控申部门每日向民事、行政等案件承办部门通报来访人员的预约接待情况,实现合理分流,便于具体办案部门尽快与来访人员进行沟通,促进提升答复来访人员的实际效果。二是理顺层级接待关系。根据案件管辖要求和矛盾化解需要,建立了基层院民事部门承办人、基层院民事部门负责人,我院民事部门负责人,我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四层接待网络。同时,安排每周三、周四下午为接待预约当事人的固定时间,并及时处理部分信访问题,有效缓解了民行接待日当天当事人集中来访造成的接待压力。今年以来,我院民行接待日当天接待来访人员数量呈逐渐下降趋势。三是规范民行案件受理。制定了我院《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民行案件的受理工作。明确规定将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依法导入办案程序办理,而管辖外案件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分流。同时,通过分解案件流转环节以及对民事调卷期限实行审批等,进一步加强了对民事案件办案期间的监督,有效保障来访群众的合法诉权。 &&& 二、强化纵向协作,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畅通我院与辖区内基层检察院之间的沟通配合渠道,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是实行上下级联合接访。今年,根据民诉法的修改以及中政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要求,制定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辖区内检察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两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我院和辖区检察院在联合接访和联动协作的责任,并下发辖区检察院共同执行。同时,定期组织召开所辖地区检察院联席会议,明确了由两级院的控申和民行部门联合接访,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本级办案环节,控制信访上行,为巩固全市到中央机关越级访为零的良好成绩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明确信访处理责任人。在现有涉检信访领导小组的框架下,成立我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小组,并在控申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一方面,要求院内主要业务部门指定2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联合接访员,负责涉法涉诉工作和联合接访工作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监督配合等工作。另一方面,依托与辖区内基层院的联动机制,要求基层院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为及时了解情况、统一答复口径提供便捷途径,实现两级院之间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无缝对接。三是推进网格式矛盾化解。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基层协办的案件,先在基层院内部实行控申、民事、行政联合接访,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随案化解;对那些无法控制在基层的涉法涉诉协办案件,由基层院通过民行、控申两个途径分别上报到我院对口部门,然后根据市院联合接访的规定,由我院控申、民事、行政等部门商定息诉预案、统一答复口径、进行联合接访。这种以控申部门和民行部门为纬线,以我院和基层院为经线的“网格式”息诉方式,促进整合了上下级院之间、控申与民事行政部门之间的息诉合力,有助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 三、强化横向协作,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拓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的协作渠道,统筹配合、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一是建立公检法联席会制度。与公安、法院分别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联席会制度,积极协调涉法涉诉信访的依法处理问题。制定了我院与市一中法和石景山公安分局《辖区内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案件)沟通机制》,明确了公、检、法三个单位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中的责任范围,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息诉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针对现阶段信访案件“导入易,导出难”的问题,我院与市一中法商定对那些无法导出的民事案件,共同研究矛盾化解方案并联合接访,通过检法的相互配合,尽可能地减少缠访、闹访等非正常访的发生。二是规范运用再审检察建议。与市一中法进行沟通,并就存在程序和实体错误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再审检察建议的使用范围和适用程序,力求减少司法资源耗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今年5月,我院在办理一件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时,在认真复查、弄清案情的前提下,对与此案有联系的四个民事案件进行了核实,发现法院判决内容确有错误,并据此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事后,当事人给我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三是强化重点案件沟通协作。组织召开我院与市一中法、石景山公安分局协调会,围绕高风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点信访人以及近期发生的违法上访情况,共同研究有效治理违法信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具体措施。如,当出现来访人员集体访、缠访、闹访,并在来访中以过激危险行为、大肆煽动宣传等方式进行严重滋事,扰乱、破坏信访场所和机关内部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时,应由公安机关及时派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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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有些乡镇1/3以上工作围绕处理信访问题
  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
  处理信访问题,尤其是做好涉法涉诉&老上访户&的工作,是令很多基层干部一提起来就胸闷气短的挠头事。中办、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为这一治理难题开出了通塞化瘀的良方。让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意见》通过诉访分离等制度设计,为实现公正有序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动力。
  作为人民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的窗口,信访制度一段时期以来承载了过重的负荷,这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地壳变动般的转型期有关。社会变动带来问题堆叠,尤其在改制、拆迁安置、劳务用工等民生领域,由于涉及权利维护和利益分配,导致问题如水流不断、层出不穷。如果不能用制度的导流槽和分拣器进行处理,无疑将带来繁重的治理问题。
  有报道称,在一些乡镇,中心工作的1/3以上围绕处理信访问题。一面是说走就走的上访,一面是煞费苦心的截访,在经年累月的&你走我追&中,双方均已疲惫不堪,甚至彼此同病相怜却又无药可解。有基层干部曾感叹,和一些老上访户早已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部分上访人群中,很多都是涉诉涉法信访,由于没有制度出口,在信访和诉讼的两端反复打转。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意见》通过&诉访分离&在信访与诉讼之间架起了一个制度导流槽。当然,要让制度发挥作用,需要推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的观念和习惯。现实中,有些信访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知道政府的大门在哪,却不知道法院的大门在哪,至于行政复议、仲裁等救济渠道,更是从未听闻。对这部分群众,需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不但要改变他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让他们知道很多纠纷可以通过法律之门化解,而且要在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安好指示牌,当好引导员。
  保证导流槽的畅通,关键是要让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很多群众&遇事不找法&并非不知诉讼之门,而是因为一些大门被人为堵上了。比如司法机关应该受理而没有受理,或者过程中没有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正,甚至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只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压力之下,如果基层政府不能从源头上纾解问题,反而延续&摆平就是水平&的陈旧观念,势必造成矛盾越积越多、缠访乃至闹访事件不断发生。
  对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而言,不仅要讨个说法、争取权益,还为争一口&气&。有时候,把&气&理顺,比多得到一些利益还重要。有位法官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她花了很长时间,耐心倾听一位老上访户诉说遭遇,最后当事人站起来说,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把话说完的人。这说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不能用对抗思维在&你走我追&中打转,而要在法治思维指引下寻求情、理、法的统一。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从程序上建立合法有效的终结制度,并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任何&拦卡堵截&、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错误行为,都是与此相悖的。把上访群众当做有血有肉、活在情与理之中的普通人,把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才能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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