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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魏琛般优雅的女子 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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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p={ dwrMethod:'queryLikePosts',fpost:'1b1e8d_585f9a5',userId:,blogListLength:18};  作者:曾经13号
回复日期: 9:18:00
      一些JB人吃两天饱饭,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  哈哈,话糙理不糙,真是一语中的,  就顶这句!
  警察也只是一种职业,凭什么要他们冒生命危险去救狗?虽然我讨厌警察,但这事,我支持警察!  反过来考虑一下,如果警察为了救狗死了,你会怎么想?
  这个世界变化快,变得越来不明白!!!  这个狗——哦,那条狗的家属中如果有一个人和那三个警察是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他还会非得要求他们下水吗?!事后还非得要求整他们吗?!  这条狗的家属是一些极端自私的人!!!在他们看来,警察的命一钱不值,远远比不上他那条狗,不仅是狗,他自己的任何东西都比别人的命重要!这就是一些人站在极端自私的立场上大言不惭地大谈“生命平等”的理由!  公民的法律意识增长本是一件好事,但在一些极端自私的人眼里,法律法规却成了漠视他人、胡搅蛮缠的绝好工具!这其实是违背法律精神的!  生活中,你身边这种漠视他人、极端自私、胡搅蛮缠的人少见吗?!
  天天强调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用人的一条命换狗的一条命,叫以人为本吗?用人的一条命,换狗的一条命,值得吗?
  这种帖根本不值得讨论,事实通过别人的口说出来往往是有针对性的(即对于针对群体事件为真),看那么多人连事件真实性都不去想,还口口声声发表看法引证楼主的“事实”,注定了一辈子被人忽悠的命。
  楼主是重庆的吧,请问重庆的朋友们这几年可有一老头落水?事实如何?
  请各位仔细想一想当时的情况,如果救狗的危险很明显很大,老人当真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救狗吗,我想%是不会的。可是老人的确去救了,那么就是说老人是有一定的把握的。连老人都有一定的把握,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背景并不是需要施救者冒多大的生命危险的!老人请求警察帮他救一下小狗并不是说请求警察冒着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救那只小狗。我们是人类,伟大的人类!我们的力量比那只落入水中的奄奄一息的小狗不知要强大多少倍!而警察叔叔们又是保护我们伟大人类中的更伟大的一类人!!他们是精英!因为他们至少受过专业的训练,他们的力量肯定要比老人和小狗要强大!!小狗是会游泳,所以小狗才会一直挣扎在水中,用它会水的本性和求生的本能坚持着,期待着伟大的人类向它伸出援助的手....这一点,再次证明,当时的水情并不是很危险,否则,小狗根本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只是它自己上不来,,所以老人才会恳求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湿湿脚受受冻,牺牲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挽救一条生命!!局长将人的生命权和狗的生命权放在一块讲,根本就是偷换概念!楼上很多支持局长的朋友根本就是被狡猾的局长利用了他们的善良!! 而事实也证明,老人是因为受冻了引发了心脏病才不知身亡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一点,基本可以说明当时的事实真相!!因为这一点,也可以窥见很多在社会上存在在我们身边的无奈。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的老人的心情,.说一条和自己不相干的小狗是该死的狗的局长不能否认的事实是——老人是受冻加悲愤引发的心脏病身亡,而不是在湍急的水流下壮烈牺牲的!!!
  我感觉那个警察局长说的没错,其实那三个警察不救那条狗从职责和道义上都是说的通,不过那个警察局长的话很实在呀,是个好警察呀
  我感觉那个警察局长说的没错,其实那三个警察不救那条狗从职责和道义上都是说的通,不过那个警察局长的话很实在呀,是个好警察呀
  作者:咪咪a呼呼
回复日期: 16:07:00
      请各位仔细想一想当时的情况,如果救狗的危险很明显很大,老人当真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救狗吗,我想%是不会的。可是老人的确去救了,那么就是说老人是有一定的把握的。连老人都有一定的把握,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背景并不是需要施救者冒多大的生命危险的!老人请求警察帮他救一下小狗并不是说请求警察冒着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救那只小狗。我们是人类,伟大的人类!我们的力量比那只落入水中的奄奄一息的小狗不知要强大多少倍!而警察叔叔们又是保护我们伟大人类中的更伟大的一类人!!他们是精英!因为他们至少受过专业的训练,他们的力量肯定要比老人和小狗要强大!!小狗是会游泳,所以小狗才会一直挣扎在水中,用它会水的本性和求生的本能坚持着,期待着伟大的人类向它伸出援助的手....这一点,再次证明,当时的水情并不是很危险,否则,小狗根本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只是它自己上不来,,所以老人才会恳求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湿湿脚受受冻,牺牲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挽救一条生命!!局长将人的生命权和狗的生命权放在一块讲,根本就是偷换概念!楼上很多支持局长的朋友根本就是被狡猾的局长利用了他们的善良!! 而事实也证明,老人是因为受冻了引发了心脏病才不知身亡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一点,基本可以说明当时的事实真相!!因为这一点,也可以窥见很多在社会上存在在我们身边的无奈。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的老人的心情,.说一条和自己不相干的小狗是该死的狗的局长不能否认的事实是——老人是受冻加悲愤引发的心脏病身亡,而不是在湍急的水流下壮烈牺牲的!!!    ------------------老人尤其是一个极有可能有后台的老人,他不一定懂得判断是不是有危险.如果我是当时的警察,即使不会有生命危险,我也会选择别的方法来救这条狗,而不是跳入0-1度的水中.何况这三名警察会不会游泳桥多高,跳下去会怎么样,都是未知之数.而且这除了不是人命还是一条会游泳的狗
  狗命》人命?  笑话
  朋友们!我们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甘肃省民乐县的志愿者!由于这里发展落后,信息闭塞!人们的思想比较落后!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失学儿童较多!所以我们建立了助学信息网站,希望能为有爱心的朋友们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失学儿童之间建立起一座爱心的桥梁!请大家能给予支持!  ?? 也许我们的一个小小的帮助就会帮他们改变命运!朋友们请献出你的爱心!为了这个社会的“和谐“,请关注农村的孩子,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伸手帮帮他们!  ?? 通过我们网站捐助了一名小孩的一位上海的女士曾经给本站管理员说:其实城市的孩子是身在福中在知福啊,我们有能力的人们应该去关注农村和农村的孩子!其实我们只要拿出几百块钱,就可以让一个农村的小孩在一学期当中没有后顾之忧的读书了,我们平时出去吃顿饭就花几百块,稍微省省就可以帮助一名农村孩子上一年学了!  ?? 是啊!只要我们每个有能力的人们稍微省省,那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个农村小孩就可以安心上学了!朋友们,请你们来关注他们,帮帮他们吧!  ?? 网站地址是:http://zhuxue114.2000y.net/  ?? 各位大哥\大姐,请你们不要删掉我们的贴子!请你们支持我们!理解我们!也请你们能进我们的网站看看!谢谢!  
  局长是汉子  政法委的人该杀,真不知当年是咋混上的官  不顾一切指责警察的人、骂的人、不知是否该同政法委的一样?
  局长!!我怀着崇高的敬意!!向你敬礼!!!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的存在!!虽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我相信有你这样的局长在!下面的兄弟们就会为你卖命!!为国家卖命!!  
与其懦弱的活下去!还不如壮烈的辞去!  
  看着生气~~~老人活该~!民警委屈~!局长是个汉子~!
  我老公是警察,如果他一天到晚为了救小猫小狗小强而跳进水中,火中,那我情愿不嫁给他,做为警察,他们的职责是救人民于危难之中,而不是把必要的资源浪费在琐碎的事物中去,只能说“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他们的工资也不高,他们很可能比我们活的更累更辛苦,要值夜班,随时出警,所以我们应该理解他们。
  为什么一讨论生命权包括动物权和人权的问题就要扯上吃荤吃素的问题呢?如果这样的话.除非人类永生,否则人不可能有人权.
  警察那么辛苦,还有人挤破头想当呢甚至不惜走后门.
  作者:砂砾到珍珠
回复日期: 21:22:00
      LZ说“本贴就警察是不是应该救狗的性命的问题进行探讨,”    ============================================    我认为应该讨论的是“警察是不是应该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危险去救另一条生命”    而不应该把讨论的范围特定为“狗”。    狗为救人,牺牲自己生命的真实事例,也不在少数。在生命权方面,任何生物都是平等的。    就以上事件,我的看法是:    1、生命都是平等的,不管是人的,还是狗的。在同等情况下,不能因为是狗就不救,是人才救。    2、警察没有为他人牺牲生命的义务,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必须不顾自己的生命。  ------------------------------------------------------------   作者:好人9494
回复日期: 16:25:00
      狗命》人命?    笑话    ---------------------------------------------------------  我个人认为;生命是平等的,但要在狗与人这两者来说的话人永远大于狗,现在社会都说 以人为本 没说以动物或着狗为本吧!  
  坚决反对警察冒生命危险救一只狗,狗主人的行为及后果只能说要由他自己全权负责!这位狗主人如此珍惜他的爱狗,那他珍惜别人生命了吗?
  从头看到尾,觉得就是可笑,首先怀疑事件的真实和客观性,就算真实客观,那也要等法制健全再说吧,不知道有什么好讨论的
  警察没有错的地方,首先,能够自己照看一条狗的老人,并且还能行走于水库旁边的老人需要照看吗?如果需要照看,那么警察可真是要有事干了,在路边,公园这事得多得事。如果需要照看为什么他的子女没有在身边照看。也就是说老人完全是一个年纪老了的正常人,有他自己的思维,不需要人照看他。再者警察也没有拒绝说不救落水的小狗,只是要采取另一种不下水的方法去救狗而已,且问老人他有什么权利就得要求警察必须得采取冒着生命危险去下水救狗。是不是家人当官的儿女,发号措令发习惯了,看到警察不按他的要求去办,就自己跳下去了。要不一个普通的事怎么会弄得这样啊。警察已经尽职了。错得只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
    虽然不太喜欢警察,    不过这次我坚决支持这几个警察!!!!    坚决支持警察局长!!!!!!!    老头是自己寻死的!!!!!!!!      
  作者:jxdjhb
回复日期: 8:48:00
      警察不应该去救狗    但是警察也不应该入户杀狗  +++++++++=========  入户杀狗可不是由警察决定,他们只是执行者。  
  1.公务员办事最重要的是按程序办事,在不违反程序的情况下尽量人性化。注意,人性化经常成为领导爽自己用人治代替法制的借口。    2.三位警察的做法是对的。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狗的生命比不上。但最关键的不是什么生命更重要,而是对当时形势的判断。有哪些营救措施?各种营救措施的成功机率?各种营救措施的风险后果?出现对应风险后果的机率?太多的问题,其实只是在瞬间完成思考的,人类的大脑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很多法律条文里边都有“可预见”这样的词。从楼主的描述来看,三位警察对老人的死是无法预见的,而且当老人出现危险时及时营救。有人提到,如果当时警察先跳下去救狗,但却不幸死了。这是另外一种可能的结果。比如那个警察觉得经常冬泳,跳下去救狗几乎没有任何危险,而且他也希望尽快满足老人的请求,所以他跳下去了,我觉得他这样的做法也是对的,虽然在这个例子中他跳下去后因某种不可预见的原因死了。    我们应该从当是的情况看三位警察行为的对或错,而带着已经知道老人死了的结果来讨论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3.局长的勇气我是太佩服了,但匹夫之勇,可惜!可惜英勇的局长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4.警察只是统治阶层的暴力工具,希望大家不要只看到砍人的刀,而忽视了刀在江湖,刃不由己。
  警察也是人,他们也是平凡的、普通的人;拿着很少的工资,(要知道,基层的警察是干活多,拿钱少的),家里也有老人有孩子有老婆,他们的生命也很宝贵!同时,这份工作也是他们的养家糊口之用的,为了一条狗命就不管这么多的生命,就伤害这么多人的感情,就是应该的吗?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则,那个老人是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则,那就应该让他自己来承担!
  这位局长是好样的!!!!
  居然昨天的发言漂红,不错谢谢版主弄成醒目的颜色,让更多的人看到!              我想说的是那些养狗的人,没有人要求你不养狗,那是你的自由和你的权力。但是你不能让你的狗幺儿污染环境,到处拉屎,三更半夜狂叫,让人睡不着觉。还有不能牵到大街上炫耀自己有钱养狗,因为这样会吓倒老太太和小孩,还有引起其他行人的避让,侵犯了其他行人的正常通行权。还有你们养狗要把他们教育成人一样,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到处乱穿,引发交通事故后不以死狗来高价勒索驾驶员同志,或者驾驶员同志为了避让你的狗不被撞到,而去撞了人,你们应当勇于出来承担责任。要是你的确寂寞可以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献出你的爱心。拜托在资源匮乏的时代不要养狗来消耗人类的资源,来满足你空虚的心灵!              还有那些打着狗有生命,万物皆平等、生命皆平等这样口号的人,你们应该明白人的生命权才是最重要的。要是你们的确认为万物皆有生命,都不应该伤害他们,那么请你们什么都不要吃了,因为什么都有生命,哪怕是植物也有生命的,更不要说你们吃的油,肉了。所以说这样的话的人劝你们明天离开这个世界。弱肉强食这是自然界的规律!适者生存,不适淘汰,这个简单的道理达尔文早就说了,不需要我来证明了。        还有那些说警察应当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狗的人,你们首先应该明白警察是人他们是有生命权的,就想我前面所述,人的生命权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警察完全有理由不去救那该死的狗。至于老人跳下河后,警察为什么要冒生命危险去救,就是因为要把老人的生命权放在第一位。所以警察后面去救老人,而开头没有去救狗,完全是符合常理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不能牺牲更大的利益挽救面临危险的利益,我想这个浅显的道理只要有智商的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坚决不能冒生命危险去应该救狗!            还有那些说为平息事态,局长该道歉的人。你们想到这样的道歉意味做什么,意味着警察做错了事,因为只有做错了事 的人才应该道歉,然而他们并没有做错。我们应该牢记高院院长肖扬的话“不能牺牲正义来换取短暂的和谐!”。我们的社会必须向全民树立什么是真是正义的,什么是邪恶的!要是我们向邪恶低头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将混乱,将导致更大的混乱。因此我们坚决不能为了平息事态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来满足他们无理的要求,这是一个全民道德观念的问题,坚决不能低头!相反如果死者家属无理取闹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应当考虑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同时希望版主继续漂红,让更多的人看到我的观念!谢谢!  
  在天涯潜水很久了,今天不得不浮出来为自己的兄弟说两句,同时也表达一下现阶段的无赖!        最近重庆兴起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顿工作作风的活动,首先应该肯定汪洋书记的立足点绝对是正确、英名的决策,我们的工作作风的确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不合理的行政许可严重阻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一些暗藏的潜规则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汪洋书记提出了不与民争利,不与民争权的,放弃部门利益的观念值得赞赏,也赞赏汪洋书记有提出这个问题的勇气,同时也希望我们的部门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拿出壮士断腕的精神牺牲自身利益,顾全大局,切实扫清经济发展的障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言归正传     这次整改活动针对公安系统提出了首问责任制,要求又问必答,有求必应!我响应楼主所说的警察是人他们不是神,他们的能力各有所长,他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办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博士也都要分专业,对于他们不懂的专业他们还是一样的不知道。何况警察大多数还只是大专生,他们只能对自己所管辖的事进行管理,还有职责也有分工,他们有的事情就是喊他们办也办不了。就像上面所说的那个水库,没有测量怎么知道就1.5米,民警本身不会游泳他下去救人不是自己找死吗?(何况下去救狗,本身就不是民警的职责)。人民警察法也没有规定警察必须会游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他们是积极作为的是没有过错的!所以强烈抗议要求对他们进行处罚!    
     作者:砂砾到珍珠
回复日期: 21:22:00
      LZ说“本贴就警察是不是应该救狗的性命的问题进行探讨,”    ============================================    我认为应该讨论的是“警察是不是应该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危险去救另一条生命”    而不应该把讨论的范围特定为“狗”。    狗为救人,牺牲自己生命的真实事例,也不在少数。在生命权方面,任何生物都是平等的。    就以上事件,我的看法是:    1、生命都是平等的,不管是人的,还是狗的。在同等情况下,不能因为是狗就不救,是人才救。    2、警察没有为他人牺牲生命的义务,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必须不顾自己的生命。    3、老人应该为自己的死亡负责    4、警察(及其他轻视狗的人)人狗区别对待的想法应该改变    5、政法委的处罚没有任何依据,矫枉过正。    6、局长拒绝处罚,一力承担的做法我是赞同的,但他轻狗的态度我是反对的。        生命是平等的!! 不能因为是狗就不予重视!    生命是平等的!! 不能把“奋不顾身、舍己救人”之类做为警察的义务!这个只能是做为一种道德期待。      --------------------------------------------------  你和狗是不是同类?人和狗的生命怎么能平等?
  严重赞同:    什么叫不作为?    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警察的特定法律义务包括救狗了么? 好的,有人说狗属于公民财产,警察有保护的必要. 的确,不过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也有规避危险的权利.这点是无庸置疑的.赞同警察跳下去的人是在蔑视人民警察的生命,我不想去抽那些张口闭口“珍爱生命“的人的嘴巴.我觉得特脏.自己做不到的事强求别人,要是觉得警察都不称职,让他去做!  
  作者:yssyj
回复日期: 17:00:00
      乱套了,就按乱套的办:    让政法委书记滚蛋,让公安局长任政法委书记.    支持!!  
  作者:砂砾到珍珠 回复日期: 21:22:00           LZ说“本贴就警察是不是应该救狗的性命的问题进行探讨,”      ============================================      我认为应该讨论的是“警察是不是应该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危险去救另一条生命”      而不应该把讨论的范围特定为“狗”。      狗为救人,牺牲自己生命的真实事例,也不在少数。在生命权方面,任何生物都是平等的。      就以上事件,我的看法是:      1、生命都是平等的,不管是人的,还是狗的。在同等情况下,不能因为是狗就不救,是人才救。      2、警察没有为他人牺牲生命的义务,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必须不顾自己的生命。      3、老人应该为自己的死亡负责      4、警察(及其他轻视狗的人)人狗区别对待的想法应该改变      5、政法委的处罚没有任何依据,矫枉过正。      6、局长拒绝处罚,一力承担的做法我是赞同的,但他轻狗的态度我是反对的。            生命是平等的!! 不能因为是狗就不予重视!      生命是平等的!! 不能把“奋不顾身、舍己救人”之类做为警察的义务!这个只能是做为一种道德期待。  =============================  你也配谈生命平等
  作者:bistoury 回复日期: 21:39:00           我不是警察,而且我对警察也没有什么好感,不过如果有警察冒死去救一条狗,那只能说脑子生锈了        -----------------------------------        同感 !!!!!  ---------------------------------------------------------------  同意!!!
  狗可以用钱买,人的生命能用钱买吗?  狗的生命怎么能和人的生命平等?  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里也写得很清楚,物竞天择,不同的生物生命是不同的.  人类应该爱惜动物,保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  但是如果为了一条狗而不顾警察的生命,这是和谐相处吗?  如果有人这样看待警察的生命,我悲哀他自己也同样漠视自己的生命!  哎,社会进步了,有些人养尊处优,对自己的生命都看得跟狗一样.悲哀!
  砂砾到珍珠:  我不养狗了,明天你来我养你吧。  条件:每天提供2顿剩饭。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407号215房间。  有意向请拨打:021-
  砂砾到珍珠    你吃过肉吗?
  补充一句    你要是没吃过,你配在这装清高  你要吃过  就把你那不知道什么器官的东西闭上!
  看完了  感觉在很多人眼里    一入警局门  命不如条狗      
  我在马路开车,看见狗过马路我是不会采取任何措施的,除非当时的速度不会影响我的行车安全,有错吗?
  作者:刚死过的鸟
回复日期: 16:43:00
      作者:宋租英 回复日期: 11:33:00           作者:浮游物 回复日期: 10:32:00               国外的警察就能爬到高树上救猫,为什么我国的就不能下水救狗?!总归是一个态度问题!人下水能拉着绳子,狗下水会拉吗?!我爱狗!对我来说狗和小孩无异,鄙视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推托举手之劳的人!    ------------------------------------------------------------    逻辑错误!!!    国外的警察爬到高树上救猫的时候,他自己是没有危险的,或者说自己的危险系数很低,可以忽略不计。    但在这个案件里面,人下水救狗的话,就会很危险,且危险系数很高。    你看到国外爬树救猫的情况只是一个场景而已,你没有看到国外火灾救助中为了救人和保全消费人员自己的生命而放弃救助宠物。获救的主人激动的想要返回火场就自己的宠物而被消费人员拦住的情况。        不,你应该看到过,但你自己不愿意承认,因为在你的思想里面,国外的做法就一定是正确的,你不允许这种“不正确”的情况出现在“国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见过消防员进着火的房子里救小狗的情景,抱出来2只活的..有三只死的救不了了,小狗才一个多月..是中国的..这你又打算怎么骂他?骂他蠢?还是说防火服好?!!
  在这件事上就事论事估计永远也讨论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个人觉得应该去考虑一下:为什么显得矫枉过正了? 为啥媒体要大力宣扬?   在我们着眼于一些表象的时候,不妨去挖掘一下深层次的内在的原因.    顺便说一句,俺做财务的,经常被税局的强拖去请吃饭(不要以为俺公司有啥见不得光的才会请税局,那是另一回事,在此不作讨论),基本每次都会有些税局的所谓的朋友,警察!在酒店包房里那龌鹾样,人性的黑暗面被那部份警察占全了.
  to: 砂砾到珍珠  请问您是吃素的吧
  11日那天警察好多哦  看来抓老百姓比救狗安全多了,也没危险  相关网页也大多被删    抓老百姓、抓记者、删帖子    这就是人民警察?靠禁止别人说话维护那个所谓的形象?
  支持局长的做法!
只能说是期望太高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任务,不能因小失大
  我想说的是那些养狗的人,没有人要求你不养狗,那是你的自由和你的权力。但是你不能让你的狗幺儿污染环境,到处拉屎,三更半夜狂叫,让人睡不着觉。还有不能牵到大街上炫耀自己有钱养狗,因为这样会吓倒老太太和小孩,还有引起其他行人的避让,侵犯了其他行人的正常通行权。还有你们养狗要把他们教育成人一样,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到处乱穿,引发交通事故后不以死狗来高价勒索驾驶员同志,或者驾驶员同志为了避让你的狗不被撞到,而去撞了人,你们应当勇于出来承担责任。要是你的确寂寞可以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献出你的爱心。拜托在资源匮乏的时代不要养狗来消耗人类的资源,来满足你空虚的心灵!  9494,養寵物的人大多也被人養。  
  自97年以来平均每年有统计的因公殉职的中国警察在420人以上  美国阿富汗战争死亡的士兵人数也不过如此  你们还想怎样
  中國還是賤民多啊!
  砂砾到珍珠    你好,对于你一口一个生命是平等的说法!在下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绝对的平等的!  人与人之间的生命都是不平等的.何况狗和人了!  像你这种脱离了生活实际,站在理论上的想法还是不提罢了.    楼上的很都人都在大谈小猫小狗花花草草都是生命,要于人命同等,如果这是西方极乐世界!我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可现实是我们处在一个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社会!不是你踩在别人头上,就是被别人踩在你头上!你认为狗和人是平等的,我不会反对,因为这是你的价值观,可你不能要求其他的人也必须要有把狗当成自己亲爹的义务啊!    那些为狗权猫权高呼的人!也许私底下还为明早的稀饭钱担忧了!与其在这里大谈什么平等,有这闲功夫,还不如多考虑考虑怎样让自己的家人过的舒心点!在这儿瞎操什么心啊`!
  狗狗应该救,但是应该由黑猫警长去负责,动物地世界里,就应该找 他们的同伴去救,等狗狗的生活里有了警察、国家主席、人民公仆,就不用人类操心了,和谐社会嘛!
  警察=人  狗就是狗  人?狗  孰轻孰重相信大家都知道。。。
  我看过关于德国普通百姓的一篇文章,说的一个老妇人经常报警让警察帮她抓跑到树上的猫!而警察们虽然不是很愿意,但也每次都去帮老太太解决问题。  
  作者:bai251
回复日期: 10:47:00
      自97年以来平均每年有统计的因公殉职的中国警察在420人以上    美国阿富汗战争死亡的士兵人数也不过如此    你们还想怎样    ===============  这就是典型奴大欺主的混账话  每年有多少冤案?有多少案子破不了?有多少刑讯逼供?有多少老百姓死于刑事案件?    你还恬着脸说,不想想你每月的工资哪来的?不愿意干滚蛋,没人求你。    警察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可是纳税人对警察完全失控。  有员工敢对老板这么说话么?警察就敢在衣食父母面前吆五喝六。
  作者:砂砾到珍珠
回复日期: 00:53:00
    =================================================  这位姐姐,拜托你可不可以先闭上嘴巴,用心想想,再发言哪?     如果那三位警察中有一位是你的同胞兄弟,你会不会在他拒绝下水救那条小狗的时候对他语重心长的说:“狗狗非物乃与汝平等之生命岂有不救之理?快快跳下水去将它救上来!”    我也同意即便是花花草草也是有生命的。狗狗也是小生灵, 有生存的权利。可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只会在自己不会涉险的情况下尽力去挽救不幸落水的它。其实它的主人难道不应该为它落入水中承担责任吗?既然养了它,自然该为它负责任。如果有牵狗绳,它还会不慎落水吗?    你说了那么多,我认为你真正讨论的核心就该是“人(为什么特定为警察?为什么就不是你,我,或别人?不是还有围观群众吗?)是不是应该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危险去救狗(另一条生命)?     我只想问你一句:你会不会跳下水救那条狗?你要是果然跳水救狗,我给你道歉,误解你了。你是真正有爱心且品格高尚的人。跟割肉喂鹰也有一拼了。否则,你就该干嘛干嘛去吧, 成不?至少别在这轻飘飘的喊口号,说生命都是平等的。    飘走~~  
  公众对警察印象不好是很正常的事,印象好才不正常。    老百姓不缴税可是有罪的,警察拿了工资不干活顶多是个不作为。  国家设立了大大小小的税务机关、制定各种法律法规监督公民纳税,可是公安机关几时向公民解释过经费是如何使用的?    换了你是老板,员工拿了钱花到哪去了你不知道,员工平时都干什么你也不知道,你能有好印象么?    更别说有的派出所办二代身份证还要想方设法多弄钱,印象好才怪
  作者:dreamist
回复日期: 21:51:00
      to: 砂砾到珍珠        你肯用你的生命换一只陌生人养的狗的生命吗?    市场上每天杀那么多鸡鸡鸭鸭的,你会用你的生命换它们的一死吗?    别说得那么超然。  
把狗的命等同于人的生命,本身就是对人权的漠视,对人类生命的亵渎。      赞同 dreamist 的观点
  说得好,不能用弟兄的命来换取自己的官位。
  狗是生命  人也是生命~但这种生命主宰着这个世界  生命从来就不是平等的~唯一的平等就是都遵循于自然的法则    因此人类的最高道德底线只能基于人类本身的利益来考虑~人类的利益是我们的根本利益~任何准则不能凌驾于其之上!~不然就是反己族~就是违背生命法则!!    以上没有认清这一点的朋友都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你只是一个人~你不是造物主!!
  我看中国目前最应关心的是如何爱人!连人都不珍爱谈什么爱猫爱狗爱动物?外国警察经常帮老妇人抓跑到树上的猫固然能使我们感动,但那是以警察的人身绝对安全以及人格受到绝对尊重为前提的。其实帮老妇人不必一定是警察,警察未必有这个义务,社会风气好路人邻居为老妇人搭个帮手,也不奇怪。何必把这事当砖头砸我们的警察!面对中国社会的诸多问题、现在的警察面对多大的精神、生命的压力这是我们常人难于感受到的。我想我们对于警察不要太多的苛求多一些理解吧!  
话题再回到讨论的开头 警察应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狗吗?我想完全不必。董存瑞 黄继光牺牲生命是为了保住战友的生命;欧阳海牺牲生命是为了列车的安全。罗盛教至少挽回了一条与自巳的生命同等意义的人的生命。当然我们也为那些付出自已的生命去救人的生命但没有成功的牺牲者感动和惋惜!但为一条狗而去冒生命危险,任何人都不应该。事件的后半部份老人自已下水去救狗,警察则下水救老人。这就是警察做得很好的部分,因此我认为这三名警察是应受到表扬的。在人民群众有生命危险时,作为警察挺身而出拯救老人,是必须称赞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责备他们。我赞赏为他们执言的局长先生。
  很赞同伯雷说的。  为一条狗而去冒生命危险,任何人都不应该。
  一句话,不明白为什么这年头狗的生命比人的还要重要.  全世界这么多人的生命都无法保障,却有这么多无聊的人去关心一条狗的生命......~~~~~~~~~~~~~~~~~~~~~~~
  如果各位觉着狗狗重要的话呢,就该把所有的狗狗都圈养好,不要让他出来跳下水,这样企不ok了    没错,的确有许多忠心的狗狗跳下水就主人,大谈人应该跳下水救狗?如果狗也能跟人一样  那么请问,大家可经常看见人去咬狗的呢???请问你会不会去咬身边的狗呢?你不会,所以你也不会将自己跟畜生等同对吧!!!  我只听说过狗咬人不是新网,人咬狗才是新闻
  就一条破狗值得这么救吗?  这些领导都是怎么想的。。  我的观点:不该救狗  要追加责任的话:那位老头,为什么要在水库边上溜狗玩,明知道狗有落水水库的风险,为什么还要在边上溜。。  除非他有的家人承认,人与狗是平等的,那么说警察有责任去救。。  关键是人与狗一样吗?    我觉得那位局长的信写的非常的好。我支持这样的领导。敢为警察说话!(虽然我本人对条子还有点点看法,但这件事我非常认同)  凭什么非要判定让警察和局长给死者道歉    死者:生前明知道有心脏病,还非要跳水库,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个老人的臭脾气和当时对待警察的态度肯定不好,甚至骂警察的可能性都有。再说:警察救人或救生命,也是有选择的,不是说是个东西都救的,危险性这么大的情况下,如果为条狗而牺牲几位警察的话,这个尾该怎么收呢? 救生命也是在能保障个人生命的前提下救人。这就是在说为什么社会上大家都在谈论的一个问题,看热闹的人多,说风凉话的人多的原因?而采取实际行动的人少的原因,人家还得衡量一下轻重呢?   只能说这个老头,自找的。。。没有任何义务向他的家属或死者道歉
  狗的主人不知道有没有给它办狗证?如果没有,还是黑户口,这狗走的时候挺冤的~~
  看的我眼花缭乱.引用4条意见:  
1。警察已经做得很好了,老人下水的时候,全部都下水救了,包括人和狗都救起来了,至于老人死亡,完全是自身原因,有心脏病还那么冲动。    2。人的生命和狗的生命绝对是两码事,人是独一无二的,不论什么动物,都有很多拿来吃,拿来替人从事危险工作,拿来做科学试验,有种谁拿个活人来吃,来做试验看看?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在那种情况确实是存在危险的,没有冒险的必要。万一警察下水得重感冒死了,又是一大新闻,以前大学生救乞丐牺牲都议论纷纷呢。    3。狗都是会游泳的,估计再幼小的狗,也不至于会沉下去,刚出生的婴儿也会游泳呢。只要不沉下去,警察已经是在救,还是有很多希望救起来的。    4。居然现在还有这么正派的局长,估计是混不下去了。混到一把年纪了怎么还不会圆滑。斤斤计较点什么尊严。实际上他已经把政法委搞得没有丝毫的尊严的,人都是要面子的,委屈求全也是顾全大局吗,这样搞,成全了你局长的名声,把市里领导都比下去了。即使这次不好意思让他下台,也会找到下个机会的。  
补充一点:警察在执法或排解困难的时候,也许在态度、语气等方面有欠缺。老人的过激行为,必然有起因。  对于狗是否是生命的争论太无聊了.如果狗能够和人的生命相提并论的话,那么老鼠、蟑螂、臭虫等等是否也可以和人的生命相提并论呢?如果掉进水库里的不是狗,而是那个老人养的一只宠物蟑螂呢?是否也该如此?  人类就是人类,动物就是动物。为什么人类不叫动物,而动物不被称之为人类呢?  
  人的生命何等重要,失去一次永复不来.如果为了救一条狗而如此的冒这等风险,值得吗?  如果那个巡警是那个老人的儿子,他会让他儿子冒着生命危险而下水救一条狗吗?我想是不会的,人总是自私的.  为什么警察的正常拒绝会有如此的非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分工中没有这样的职责要求,我支持楼主。支持这位局长!    
        我不是警察,而且我对警察也没有什么好感,不过如果有警察冒死去救一条狗,那只能说脑子生锈了      YES
  有没搞错啊,狗会游泳的啊!!!!  事情搞这么大,估计是老人家的家里人,想弄想钱花花吧,敲诈...........
  警察承担太多压力了!  没有人体会我们贫困地区的基层民警!
  难得的好局长,他的手下应该庆幸哟,他的上司感到头痛了!
  说不清~~~~内心对警察无好感,特别是铁路上的~
  唉~~什么生命平等?男女都不平等啦!  警察也是人啊~~如果是为了救一条狗而死了警察那多可惜啊!  死者:生前明知道有心脏病,还非要跳水库,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个老人的臭脾气和当时对待警察的态度肯定不好,甚至骂警察的可能性都有。再说:警察救人或救生命,也是有选择的,不是说是个东西都救的,危险性这么大的情况下,如果为条狗而牺牲几位警察的话,这个尾该怎么收呢? 救生命也是在能保障个人生命的前提下救人。这就是在说为什么社会上大家都在谈论的一个问题,看热闹的人多,说风凉话的人多的原因?而采取实际行动的人少的原因,人家还得衡量一下轻重呢?       
  关于警察:  .cn/archives/.shtml
  死者:生前明知道有心脏病,还非要跳水库,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个老人的臭脾气和当时对待警察的态度肯定不好,甚至骂警察的可能性都有。    -----------这点我同意.他肯定是脾气较暴燥,较冲动.估计也像楼上某些仁兄一样,认为警察不帮他救狗就是糟蹋纳税人的钱
  真是难的一见的好局长啊!!!!!
  这个老头不是一般的老头  估计有很深的背景
  我们警察的尊严是千万弟兄用血用命换来的,任何情况下,我们警徽的尊严都不能成为安慰别人的工具!    顶这句话一个!!!这局长不错!!!      该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媒体大肆炒作,各级职能部门纷纷下文。最终由政法委形成了文件,文件认定三名民警的行为属不作为。    当官的只管自己痛快,哪顾部属死活?!  
  摘录上面两观点:  1、人类就是人类,动物就是动物。毕竟是有区别的。  2、警察没有为他人牺牲生命的义务,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警察必须不顾自己的生命。
  某些人夏天不知道打死多少蚊子苍蝇,吃掉多少鸡蛋和鸡鸭鱼肉,对了,还有蔬菜,别忘了植物也是有生命的……  这些生命,你保护了多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成天说一些道貌岸然的话来,中国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警察做的是吃力不讨好.警察也是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发言之前还是先设身处地的想想吧.
  在 保证人 的 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救狗!  我 想即使在国外也是在不影响人类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与动物和平共处的。  上面有人说东京的乌鸦,可是如果禽流感袭击东京的 话,想必这些乌鸦也没什么好命能 自由的飞翔在 东京的天空了 吧。  一旦这些动物携带对人有害的 传染病菌的 时候,即使是在国外也 会把它们人道消灭吧。  
  局长真是个性。  确实没必要为了一条狗而这样。  支持局长的选择
  “狗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是平等的!“  说这话的人有两种:矫情的人和无知的人,也许还有第三种:矫情而且无知的人!  闭上你们的乌鸦嘴吧!
  不管是否“种族歧视”我认为,人的命比狗重要。
  各种物种生命权绝对不是平等的。  如果你非认为是平等的,那么我只好建议你回家多看看动物世界了!!!!
  不到自己身上就不要说话!!!!!!!!!!
  生命是平等的  警察也是人啊!
  LZ说“本贴就警察是不是应该救狗的性命的问题进行探讨,”  1.该救,但是也要选择方法,下水救的话,绝对不可行,如果警察牺牲了,社会对此事又是场轩然大波,但是我想警察的言行一定有他的问题,否则不会导致老太太自己下水.  2.对于其他人说的物种问题,以及生命平等的问题,请做一下换位思考,对这个问题,我不发表看法,毕竟人与人的看法不同.  3.我也是个警察,有些人说有的警察比狗还该死,这话不假,但是,你的一句话会导致所有人对警察的误导,警察有坏的,但是好的绝对比坏的多.  4.有位仁兄说:“你们谁能想到寒夜里的报警电话.“我谢谢你,能有人理解真的很欣慰,有些人真的不知道警察的苦,你们最悠闲自在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忙的时候,你们睡觉的时候就是我们上班的时候,我已经两年没有在家过年过节了,你们和亲朋一起团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在外面执勤的小警察?  5.总结,狗该救,而且有位仁兄说的对,这是人民财产受到了威胁,但是不应该盲目的下水;对于警察局长我只能说,好样的,对于此情已经发生,首先不要考虑事情的经过,而是重点,重点在于,老太太为什么会下水,要是因为警察言行问题,该处罚还是要处罚,澄清事实必然重要,但是过于偏袒就不可以了,但是如果言行没有问题,我想这也是一些领导的保官行为了.      这是不种族歧视,而是物种问题,人与动物就是不一样!要不为什么就你知道穿衣服,就你知道吃熟食呢?请做一下换位思考吧,别把自己说的是一个圣人!!!
  某些人夏天不知道打死多少蚊子苍蝇,吃掉多少鸡蛋和鸡鸭鱼肉,对了,还有蔬菜,别忘了植物也是有生命的……    这些生命,你保护了多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成天说一些道貌岸然的话来,中国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  完全同意这位的观点
  看到这个帖子,第一反应就是“不该”,随即脑海中立刻又浮现出儿时看卡通里消防员上树救猫咪的故事(出自《米老鼠》)  说来上树救猫咪是不会危及生命的,下冰水救狗却会  个人以为警察应该以最快速度调集有关器具甚至急救车,然后下水救狗,前提是保证人身安全——说什么人命换狗命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倘你和你的宠物狗一起置身火海,先救哪一个呢?消防队员不需要为这种问题踌躇吧!何况警察也是一门职业,虽然应当有奉献精神,但是要考虑程度和效应  “民警答复不能下水救狗时已告之了老人危险性,同时表示将尽快将宠物狗救起,答复不能下水和民警使用器械打捞时间间隔为5-7分钟(附7位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  如上述说明属实,则警察已经尽到应尽义务,如多做则应得到道德赞扬,到此为止也绝不至于失职了  现在社会日益冷漠,连为老弱病残孕让座都成了讨论话题;反过来却高度强调个别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为抓小偷而丧失生命者,众人不过一句“壮士”便罢。谴责警察的各位,换作你会下水救狗吗——这不是你的工作,那么,你会下水救人吗?  对于局长的行为,唯有敬佩二字,不多评价  老人的行为无论爱狗或是示威,都只能说遗憾。一个常年心脏病的人对自己的身体最是了解,如果他个人决定将狗的生命摆在自己之上,别人只能尽力抢救。譬如倘有人为了救大火中的珍贵邮票而冲进去——因为这样令人意想不到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消防人员只能尽力营救,不应再负什么额外责任了  最后,请道德高尚的同志们不要再将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了!请愿意为自己的狗、或猫、或猪、或旧情书、或一张照片而献身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去做他(她)认为合理的事,我们会劝解,会救助,但是不可能为你们做出同样的举动来。
  狗是用来吃肉的,不是用来求的
  总的来说,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公正、客观。其实很简单,对于错只要设身换位想一下就明白了。  
这位好局长也许是长期被政府或领导们无休止的非警务事件累垮了、逼急了。赞赏他为同志体贴、着想并为此所作的一切。现在投诉警察很多,其实主管部门应该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一件投诉,千万不要动不动就给民警扣上个黑帽子,这样会有越来越多的警察怕干事,少干少出事嘛!
  请各位仔细想一想当时的情况,如果救狗的危险很明显很大,老人当真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救狗吗,我想%是不会的。可是老人的确去救了,那么就是说老人是有一定的把握的。连老人都有一定的把握,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背景并不是需要施救者冒多大的生命危险的!老人请求警察帮他救一下小狗并不是说请求警察冒着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救那只小狗。我们是人类,伟大的人类!我们的力量比那只落入水中的奄奄一息的小狗不知要强大多少倍!而警察叔叔们又是保护我们伟大人类中的更伟大的一类人!!他们是精英!因为他们至少受过专业的训练,他们的力量肯定要比老人和小狗要强大!!小狗是会游泳,所以小狗才会一直挣扎在水中,用它会水的本性和求生的本能坚持着,期待着伟大的人类向它伸出援助的手....这一点,再次证明,当时的水情并不是很危险,否则,小狗根本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只是它自己上不来,,所以老人才会恳求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湿湿脚受受冻,牺牲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挽救一条生命!!局长将人的生命权和狗的生命权放在一块讲,根本就是偷换概念!楼上很多支持局长的朋友根本就是被狡猾的局长利用了他们的善良!! 而事实也证明,老人是因为受冻了引发了心脏病才不知身亡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一点,基本可以说明当时的事实真相!!因为这一点,也可以窥见很多在社会上存在在我们身边的无奈。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的老人的心情,.说一条和自己不相干的小狗是该死的狗的局长不能否认的事实是——老人是受冻加悲愤引发的心脏病身亡,而不是在湍急的水流下壮烈牺牲的!!!  如果你因为我而诚实
  你们谁见一只狗落水了会跳下水去呢?  那老头一把年纪了怎么还那么冲动呢?  哎,都是可恶的媒体若的祸  现在那些记者们就是惟恐天下不乱  不然他们就混不下去了  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  非的闹的如此沸沸扬扬.
  一个小小的贴子,  现在是访问122574人/次 回复1696人/次。  说去说来也就一个简单的不能在简单的问题:  狗命是≥人命?还是狗命∠人命?  如果要我回答,那肯定是:狗命∠人命。
  如果因为这个觉得警察的过错的话    那么我建议由你来当警察!    看人们怎么玩死你  让你体会体会当警察的苦!!!!!!!!
  越看越觉得恶心!  砂砾到珍珠:如果掉进水里的是老人养了两个月的一只小强,一只苍蝇,一只蚂蚁,(这些也可以是宠物的),你会象等同狗,等同人一样联系起来呼吁大家重视生命吗??不要告诉我这些你也是看不见的生命。  大可以:精神需求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但实现它的途径却是有好有差的,你会觉得让警察下水是最佳途径吗?  还有老人是市民我承认,老人让警察冒生命危险是正常的精神需求吗?且不说人狗的生命是不是平等,让警察冒险一命换一命是正常的精神需求吗??  还有小孩的说法也...........  真的挺恶心的!
  关于警察看护老人不利,  提醒一下:一,老人自己跳下水应该是比较意外的举动,估计没几个人能在事前想到他会这么做;二,当时警察在用器具救狗,注意力并不在老人身上,要想看住一个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是不现实的。
  好激烈的讨论,对于这件事情我也发表一下愚见,其中内幕不太了解,本着个人意见,请谅解!  1、狗是動物!但狗也是有靈性的動物!我很支持这个观点,大家不防去问问饲养猎狗的战士们,相信他们对狗的感情不亚于亲人、朋友,狗为救人,牺牲自己生命的真实事例,也不在少数,请大家不要低贬狗类。  2、我很佩服大部分的中国警察,国家有了他们才多了一份安宁。其实我认为这三名民警的做法很对,警察也应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利用工具对小狗实施救助,在老人家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奋不顾身的下水救人。  3、老人家救狗心切可以理解,但是太轻视自己的生命,要量力而为。  4、公安局长的行为,作为一位热血男儿应该有的尊严,他在保卫着中国警察的尊严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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