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间有人就录像保存,无人则不保存?

摄像头监控录像在无人管理下能保存多久_百度知道
摄像头监控录像在无人管理下能保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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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硬盘多大、录像质量的高低、摄像头个数是多少,这些都是影响时间长短的,硬盘满了自动覆盖的,还有监控录像是一直录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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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为什么不提供监控录像?政府!  去年5月23日,辽宁省阜新市一名女教师如约到市政府反映情况了,被政府工作人员群殴致“轻伤害”。由于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不向警方提供监控录像,以致案件被检察院“存疑不起诉”!造成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市政府保卫科为什么以种种借口不提供案发时的监控录像?  第一:掩盖其违法犯罪,推卸责任!  女教师在市政府一楼大厅按程序正常登记,正常与工作人员沟通交流。保卫科长宋华顺却突然走过来,下令将无辜的女教师架出并群殴致“轻伤害”!试问是谁赋予保卫科对人民大打出手的权利?作为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为什么竟敢如此残暴地殴打一名女教师,肆无忌惮地践踏侮辱教师的形象及人格与尊严!……不提供监控录像是否为了瞒上欺下,企图栽赃受害人,以逃避滥用职权、暴力侵害的法律责任!  第二:包庇犯罪嫌疑人,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由于公安调不来监控,无法明确主要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多次辨认的犯罪嫌疑人是张三,公安机关确定的是李四)!造成案件被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实际事实很清楚,被打者能不知道是谁打的吗!这是不是人为地制造“悬疑”,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第三:有意隐瞒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女教师最近得知:四个犯罪嫌疑人身份不都是保安,其中还有政府官员!那么政府的监控调不出来,是不是也与隐瞒打人者的身份有关?为什么要隐瞒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隐瞒犯罪人的身份是否犯法!  总之,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不向警方提供监控录像,甚至不惜为此做“伪证”,其中确实藏有“猫腻”!  另外,保卫科做为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隐瞒或是毁灭记录刑事案件的监控录像,是否违规渎职或是涉嫌犯罪?政府保卫科不提供监控录像另一层面的原因,是不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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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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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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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要求阜新市政府保卫科长宋华顺交出女教师被工作人员暴打致“轻伤害”的监控录像!
  请求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请求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强烈呼吁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强烈呼吁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强烈呼吁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强烈呼吁阜新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给予解释说明!
  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在阜新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的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治疗严重受限!向政府求救!
  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阜新市人民政府: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阜新市人民政府: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阜新市人民政府: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阜新市人民政府: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阜新市人民政府:受害女教师医药费已7万,已无钱看病!继续治疗严重受限!请求政府从法律、道义或仅仅是从人道的角度给予关注解决!
  顶  
  谢谢楼上!
  为什么在市政府楼前、在众目睽睽下、在监控林立的市政府院内发生的群殴上访女教师的刑事案件,历时一年半了还破不了案?为什么?!!!
  悲摧的女教师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无辜打残。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得尊严粉碎!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下了三尺挚爱的讲台!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上了漫漫上访路!  每天每夜,想念学校!想念学生!想念讲台!想念粉笔的味道!……女教师情何以堪!
  悲摧的女教师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无辜打残。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得尊严粉碎!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下了三尺挚爱的讲台!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上了漫漫上访路!  每天每夜,想念学校!想念学生!想念讲台!想念粉笔的味道!……女教师情何以堪!
  访民曾祥洪湖北省汉川市人,2008年检举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奓山派出所闫(结巴)所长警匪一家...大家懂的,在时任国家公安部纪委书记祝春林督察长的殷切关怀下,当年得到了民事赔偿,在后续追诉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分别受到了武汉市公安局熊波副局长和湖北省公安厅赵飞副厅长(后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调任天津)的亲自接待(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大概于2012年左右奸情事发双规),直至2010年4月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相关领导和奓山派出所副所长的登门道歉终结了我两年多的上访之路!祝春林挽救了我和我们全家,祝春林——曾祥洪的再生父母!
  悲摧的女教师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无辜打残。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得尊严粉碎!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下了三尺挚爱的讲台!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上了漫漫上访路!  每天每夜,想念学校!想念学生!想念讲台!想念粉笔的味道!……女教师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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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摧的女教师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无辜打残。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得尊严粉碎!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下了三尺挚爱的讲台!仅仅去了一趟市政府,就被打上了漫漫上访路!  每天每夜,想念学校!想念学生!想念讲台!想念粉笔的味道!……女教师情何以堪!
  辽宁省阜新市一名学女教师到市政府上访,被工作人员群殴致致一案至今还不给解决!受害女教师眼睛快被打瞎了!耳朵也快聋了!头部持续疼痛!胳膊神经损伤!痛不欲生!政府部门不闻不问!甚至不给出钱看病!受害人已陷入了绝境!  市政府打人管不管!到底谁管!到底想把人逼到何地?!!!
  辽宁省阜新市一上访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至今快一年半了还未解决!受害女教师被打得右眼几乎失明了!耳朵也快聋了!头部持续疼痛!胳膊神经损伤!痛不欲生!政府部门不闻不问!甚至不给出钱看病!受害人已陷入了绝境! 市政府打人管不管!到底谁管!到底想把人逼到何地?!!!
  辽宁省阜新市一上访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至今快一年半了还未解决!受害女教师被打得右眼几乎失明了!耳朵也快聋了!头部持续疼痛!胳膊神经损伤!痛不欲生!政府部门不闻不问!甚至不给出钱看病!受害人已陷入了绝境! 市政府打人管不管!到底谁管!到底想把人逼到何地?!!!
  上访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医药费已7万,住院费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没人管!市政府难道见死不救吗?!!!
  上访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医药费已7万,住院费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没人管!市政府难道见死不救吗?!!!
  司法公正何时能实现?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我名孙凡,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省武冈市人,身份证:081271,大专文化,原中共党员、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住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武强路73号。2008年以我涉嫌受贿被武冈市法院、邵阳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我没有受贿,一直在申诉。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湘高法刑监字第0024号再审决定书:根据《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邵阳市中院于日作出(2013)邵中刑再字第3号刑事裁定书: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武冈市法院重审。武冈市法院于日上午开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关键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于7月18日明显违背有关法律规定,枉法裁判,维持(2008)武法刑初字第169号刑事判决,制造新的冤案。请求领导依法为民主持公道,还我清白。理由如下:  一、立案侦查程序非法,有栽赃陷害之嫌。  纵观全案,检方在没有我任何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材料和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已立案侦查,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先入为主的工作方式,栽赃陷害之嫌非常明显。案卷材料显示,邵阳市检察院交办函和武冈市检察院受理案件登记表的日期都是日,证人扈景荃首次指证我涉嫌受贿是4月18日,检方B-1卷“第一次讯问笔录”第31页第5行记录“线索来源为群众举报”,而检方的《关于扈景荃日讯问笔录中有关情况的说明》却是讲“线索来源没记录”,日武冈检察院出具的《情况说明》也证实没有扈景荃日前的讯问笔录,明显自相矛盾。根据《刑诉法》第一百零九条和一九九九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线索应当写成笔录,由报案人或举报人签名或盖章;移送举报线索,应当移送举报材料原件等规定,证人的证词必须记录并移送原件。案发十分蹊跷,种种迹象表明是有人设局故意栽赃陷害我。检察机关至今提供不出案件线索,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违法作为,对自己部门的规定都不遵守,立案侦查就存在程序违法的行为。程序的违法,必然导致实体的不公正。  ??二、重审法庭没有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1、凭我历经四家看守所,得病不给治,六天五夜的疲劳审讯,逼我妻在他们的知情下去向牢霸交“保护费”;  2、对证人连审八天八夜------日辩护人对扈景荃的调查记录“我在武冈看守所是8点钟进去,10点提?出来,到第八天才进监房” ;  3、日和日扈景荃两次致电我妻子的通话录音时长达近50分钟(重审法庭认?定此证据是真实存在的)  4、办案机关自己提供的日对扈景荃的询问同步录音录像-------检方问“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对你有刑讯逼供吗?”,扈答“有没有你们自己还不清楚?”;  5、重审时,证人邓星勇就当庭指证原办案人员对他进行指供诱供。  6、重审期间办案机关提供的我在侦查阶段遭冤屈,被逼致生不如死所写下的遗书。  白眼人都知道:检方通过以上方式取得的证据是否为非法证据?  早在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检察院有义务提供上述全部录音录像证据给法庭,法官只要一看录音录像,就知道有没有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被告吃饭了没有,洗漱了没有,休息了没有,生病得到治疗了没有,挨打了没有等等,一目了然,如没有,也好给办案机关正名。本案历经五次开庭审理,检察院却拒不提供上述证据。  ??三、重审时向法庭提交的新证据足以认定我无罪。  1、庭审前,我依法向法庭递交了包括扈景荃亲笔书证、扈景荃致电我妻子的两次通话录音载体文字记录清单公证书和光盘、再审期间证人证言、重审期间证人证言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16份新证据。法庭并且对扈景荃亲笔书证、扈景荃致电我妻子的两次通话录音载体文字记录清单公证书、手机通话详单和光盘、政府部门文件、得病治疗处方单及出庭证人邓星勇、黄生广的证言予以了认定。但是法院却不予以采信,法理何在?  ??2、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提供的关键证人扈景荃的证言能证明我无罪的证据法院也不予采信;法理何在??  ??3、一审、二审和重审阶段的三批辩护律师依法提供的能证明我无罪的证据法院也不予采信;法理何在???  ??4、出庭的多位证人当庭经过质证的能证明我无罪的证据法院仍然不予采信。法理何在????  请问法院到底要采信什么样的证据?难道只能采信侦查机关的非法证据吗?这些新证据能确实充分证明:我没有受贿,扈景荃也没有对我行贿。但法院仍然无视上述新证据,枉法裁判认定我有罪。  ??四、关键证人扈景荃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其指控我受贿的证据不能采信。  ??重审时法庭查明:  ??1、在侦查阶段扈景荃两次否认了向我行过贿;  ??2、开庭前辩护人的调查笔录也证实扈景荃再次否认了向我行过贿;  ??3、一审后二审前的两次电话录音又证明了我没有受贿;  ??4、申诉时扈景荃的亲笔手书第六次否认了行贿。  ??本案历经五次公开开庭审理,关键证人扈景荃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法《关于刑诉法司法解释》、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经依法通知不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无法确定关键证人扈景荃证言的真实性,检察院指控我受贿的证据不能采信,法庭虽然认定关键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却依然无视上述五条法律的明文规定,偏信检察院的非法证据作为判我有罪的依据,明显是枉法裁判。  ??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从庭审查明的情况看,从一审到重审,关键证人扈景荃否认向我行贿的证词有六次,承认行贿的证词也是六次;  ??2、我否认受贿的供述12次14份,承认受贿的供述11次16份;  以上两点有力地证明了:第一,办案机关存在刑讯逼供和遭受胁迫的嫌疑;第二,侦查阶段证据就已不真实,不可信。  ??3、一审开庭前两位律师的调查笔录证实,扈景荃一直否认向我行过贿;  ??4、一审后,扈景荃分别于日和日两次致电我妻子的电话录音都否认向我行过贿;  ??5、二审后,日扈景荃的亲笔书证第六次否认向我行过贿。  ??因此,检察机关指控我受贿没有确实充分的有效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根据《刑诉法》“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存疑有利被告”的基本原则,也理应宣判我无罪。  ??鉴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公诉机关指控我受贿的罪名不能成立。且现有的证据能充分确实地证明:重审判决认定我犯罪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判决明显错误,我是被冤枉的。因此,请求各级领导能够主持公道,公正司法,还我清白。  ??所有的人都说此案瑕疵累累、疑点重重,但是却少有人树立起"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法治观念,我孙凡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拒绝跟检察院做交易,但得到的竟然是这样令人绝望的结果,法院的冷漠,令人心寒和无助。特别是去年以来,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等部门又是发文又是开会布置,三令五申严防发生新的刑事冤假错案和大力纠错平反冤假错案,新闻媒体也大力宣传的氛围下,武冈市法院却有法不依,有错不纠,枉法裁判,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拒不执行中央的政策精神,继续制造新的刑事冤假错案,请问法理何在??司法公正何在?天理何在???让普通百姓谁还敢相信法律!敬畏法律!!  ???????  此致!  报告人:孙凡()  日
  上访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医药费已7万,住院费都是自己垫付,已无钱看病!没人管!市政府难道见死不救吗?!!!
  阜新市政府的大门是绝对霸道地将我受害人拒之门外!无奈只得在市政府大门前静坐以求得到领导的关注,讨回公道!  前天,又在市政府大门前晒了一天,几乎中暑晕倒(不敢倒啊,要是晕倒在市政府大门前,保卫科就又会像抬猪一样将我抬走,远远的扔在马路边……我可是人民教师啊,且是人民女教师!怎能让其如此的侮辱人格、践踏教师尊严、玷污教师的神圣!所以我坚持不倒!!!)可是仍然是无人问津!无人问津!无人问津!!!  眼看着市领导的轿车一辆辆地在我面前驶过,只有扬起的灰尘弥漫了我满脸……我的眼睛没再流泪(越流泪我的眼伤越严重!不敢再流泪了!)。可是我的心却在滴血!
  阜新市政府的大门是绝对霸道地将我受害人拒之门外!无奈只得在市政府大门前静坐以求得到领导的关注,讨回公道!  前天,又在市政府大门前晒了一天,几乎中暑晕倒(不敢倒啊,要是晕倒在市政府大门前,保卫科就又会像抬猪一样将我抬走,远远的扔在马路边……我可是人民教师啊,且是人民女教师!怎能让其如此的侮辱人格、践踏教师尊严、玷污教师的神圣!所以我坚持不倒!!!)可是仍然是无人问津!无人问津!无人问津!!!  眼看着市领导的轿车一辆辆地在我面前驶过,只有扬起的灰尘弥漫了我满脸……我的眼睛没再流泪(越流泪我的眼伤越严重!不敢再流泪了!)。可是我的心却在滴血!
  今天的经历一如昨天,无语、无奈、无助仍是主题!没有办法,明天还得继续!
  昨天被特警们扭的双臂好痛!当初被市政府工作人员打得右臂桡神经损伤,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刚有好转,又被掰伤!我是受害人啊,却一再地受到执法者的伤害!遭受恐吓和威胁!而犯罪人却逍遥法外,受到包庇与护佑!当初我在市政府被群殴暴打时,周围有不少特警,怎么没一个站出来把犯罪人扭起来?今天对我受害人、柔弱的女教师却如此的威武,五六个年轻力壮的特警一起对付一个伤残的女教师……人民警察,你们的职责到底是什么?!  市政府保卫科不提供我当初被打时的监控,以至刑事案件被检察院存疑不起诉!现在你们特警又撕毁了我的被打时的照片!这不是在销毁证据吗?这不是助纣为虐吗?这不是执法犯法吗?你们如此欺负我一个弱势的受害女教师,且不说你们的职责是否允许,你们的人性呢?!无语!!!
  又是基本一夜没睡,早晨头晕目眩摇摇晃晃地早早来到市政府大门前,希求能见到市长或是其他主要领导……真的不知道我还能挺多久!  经历了这么多事我还能屹立不倒,还能精神不崩溃,我也真是有点自己佩服自己了!也许是正直良善之人老天会护佑吧!感恩!
  尽管特警阻挠,保安驱赶!也只能继续,别无选择!法制社会和谐国家,能打人白打吗?何况是在市政府、在市长的眼皮底下打人!能吗?可是如果“不能”,那现在这种状况又该如何解释?
  感冒了,好难受!昨天阴雨,在市政府门前坚持了大半天,冻着了。也许是因为心里更冷的缘故吧!身心的折磨令我弱不禁风!我在努力地面向太阳,让阳光温暖我凄清的心境!
  今天发烧严重,仍在继续!仍在坚持……
  今天是教师节!习主席亲切慰问北大教师,习主席可知道在阜新市有一位为教育事业奉献了二十多年的女教师在市政府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没人管!  今天是教师节!我市的主要领导到学校看望教师。可是政府领导,当你们的车辆驶出市政府大门时可看到大门旁有一位女教师顶着烈日举着诉状鸣冤!  今天是教师节!我的诉状被市政府保卫科的警察撕毁,散落一地!在警察强行推搡抢夺中我的脚踝被扭伤!当初在市政府被打伤的的胳膊再一次受伤!  今天是教师节!我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站在讲台上接受同学们的节日问候!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自豪地教书育人!  今天是老师节!做为阜新市骨干教师,海州区名师的我,不是学校,不是在讲台上,而是在市政府的大门前举着诉状鸣冤!  今天是教师节,让受害女教师情何以堪!……
  发烧很重,一直吃药仍不见好转。医生再三的嘱咐输液,可是我坚持与自身的免疫力较劲!我是真的没钱看病了!政府,难道你就真的眼睁睁地看着因在市政府被打而陷入绝境的老教师饱受病魔的折磨吗?任由女教师的伤情蔓延而无动于衷吗?!阜新市人民政府!!!
    被打伤后,满脸血迹地晕倒在市政府院内曝晒7小时之久!
  被打得鼻挫伤、牙挫伤、口唇裂伤、眶内壁骨折、右臂桡神经损伤、复视重影、斜视、外伤性黄斑病变、右眼及右脑、右耳持续性疼痛,听力严重下降!  
  右眼眶内壁骨折、右眼内陷、右眼内直肌挫伤、右眼视网膜震荡、右眼外伤性黄斑病变、右眼肌麻痹、右眼复视重影、斜视,右眼及右头部持续性疼痛。右臂於青肿胀、右臂桡神经损伤,活动受限。鼻挫伤、牙挫伤。累及受伤耳朵耳鸣、耳痛、听力下降。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医生诊断:右眼眶内壁骨折、右眼内陷、右眼内直肌挫伤、右眼视网膜震荡、右眼外伤性黄斑病变、右眼肌麻痹、右眼复视重影、斜视,右眼及右头部持续性疼痛。右臂於青肿胀、右臂桡神经损伤,活动受限。鼻挫伤、牙挫伤。累及受伤耳朵耳鸣、耳痛、听力下降。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今天我又到市政府要求见市长,保卫科的人员又暴力侵权,将我手中的诉求撕毁、把我的胳膊打得淤青、且对我破口大骂!不但说“打死你活该”、“气死你”还用最低俗的语言辱骂我!辱骂正常表达诉求的上访的人民女教师!市长:我当初因给你写信反映问题而被打残,现在我又因想见你解决我被打问题而一再地被打、被威胁!市长:我真的不明白了,这难道就是人民政府吗?
  还好,今天在市政府门口没挨打!不过昨天被打的伤痕仍在!痛也仍在!还好,我还在!
  还好,今天在市政府门口没挨打!不过一度曾被保安驱赶到了马路中央!还好,过往的车辆很小心地在我的身边绕行,感恩慈善的司机师傅!
  今天我把诉求改为:“市政府打女教师,请出钱治病!”
  市政府官员的车辆在我的面前川流不息! 一如我当时被打时,满脸是血地晕倒在市政府院内,而无人问津!
  今天我的诉求是:女教师在市政府院内被工作人员群殴致残,请政府出钱治病!
  我仍然相信政府!政府官员真正从百姓的角度出发,真的有那么难吗?
  伤情还在加重。且不说视力,现在听力严重下降,且耳朵疼痛日益加重,说话都有点费劲了,发音不清晰,我如何再教课?!急盼医药费到位!
  伤情还在加重。且不说视力,现在听力严重下降,且耳朵疼痛日益加重,说话都有点费劲了,发音不清晰,我如何再教课?!急盼医药费到位!
  又一次进京上访。上面很重视!震惊!同情!不知地方又如何?期待结果!
  我已进京上访4次!去省里几十次!阜新市政府大门前(进不去大门)、阜新市信访局、海州区政府、海州区信访局、海州区教育局、市公安局,细河区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市检察院、细河区检察院……共计200多次!仍没有结果!!!
  今天我的诉求是“女教师到市政府反映教育腐败问题被市政府工作人员群殴致残,请付药费”  今天是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还没有完全摆脱进京上访的疲乏,就一大早来到市政府大门前(进不去)。向市政府求助!静坐了一上午,近中午时到医院扎针,之后又来到市政府继续静坐!  一如以往!一如以往的形似“空气”!  只能默默地祈祷不要让我的伤情再发展!请老天怜惜!我真的付不起医疗费了!我也真的要不来医疗费!!!
  今天风好大。坐在市政府大门旁,无助、无奈、无望!身边的落叶在秋风中盘旋……秋风扫落的岂止是落叶,更有人民女教师的儒风、人民教师的尊严以及人民教师头顶上那最神圣职业的光环!
  就是啊  
  我已进京上访4次!去省里几十次!阜新市政府大门前(进不去大门)、阜新市信访局、海州区政府、海州区信访局、海州区教育局、市公安局,细河区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市检察院、细河区检察院……共计200多次!仍没有结果!!!
  这个社会没有公正,黑暗社会,政府官员就是官僚派,官官相护,难道我们还在坚信我们的选择么?百姓在官员眼里就是刁民,刁民,百姓就是刁民,官官相护官官相护
  给媒体打电话吧。只有这样才能有希望得到公道,这个官场水深大鱼太多,即使死几个人也根本憾动不了他们,大陆就是这样。没公平没法治。
  有一个词语叫“知情权”  
  女教师蜷坐在高大庄严的市政府大楼旁。尽管自己努力地保持着女教师端庄的仪容,可是那种对比的落差,却毫不留情地刻写出“卑微”!  神圣的职业与卑微的处境,这种尴尬的落差对女教师内心的冲击与折磨如何言表!那是一种怎样的煎熬与挣扎!  女教师望着市府大楼上空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在蓝天的映衬下鲜艳夺目!恰一只鸽子飞落楼顶,怡然地跳跃……多么美丽祥和的画面!  ——我的中国梦!!!
  1、市政府的监控为什么调不出来?  2、打人是不是犯法?打人者为什么不受法律的制裁?  3、为什么对受害人不赔礼道歉?  4、为什么不给受害人垫付医药费?  5、为什么这么明显的刑事案件会被“存疑不起诉”?  6、为什么为发生在市政府院内众目睽睽下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一年半了没有结果?  7、为什么报警后,警察在4个小时后才到现场?  8、为什么警察出警后,仅是拍照而没有做其他的任何处理就留开?  9、为什么受害人满脸是血浑身伤痕地倒在市政府院内坚硬的石灰地上长达7小时之久而无人问津?  10、为什么受害女教师因医药费紧缺治疗受限而手举诉求在市政府大门求助两月余而没有结果?  为什么!!!
  1、市政府的监控为什么调不出来?  2、打人是不是犯法?打人者为什么不受法律的制裁?  3、为什么对受害人不赔礼道歉?  4、为什么不给受害人垫付医药费?  5、为什么这么明显的刑事案件会被“存疑不起诉”?  6、为什么为发生在市政府院内众目睽睽下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一年半了没有结果?  7、为什么报警后,警察在4个小时后才到现场?  8、为什么警察出警后,仅是拍照而没有做其他的任何处理就留开?  9、为什么受害人满脸是血浑身伤痕地倒在市政府院内坚硬的石灰地上长达7小时之久而无人问津?  10、为什么受害女教师因医药费紧缺治疗受限而手举诉求在市政府大门求助两月余而没有结果?  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为什么!!!
  1、市政府的监控为什么调不出来?  2、打人是不是犯法?打人者为什么不受法律的制裁?  3、为什么对受害人不赔礼道歉?  4、为什么不给受害人垫付医药费?  5、为什么这么明显的刑事案件会被“存疑不起诉”?  6、为什么为发生在市政府院内众目睽睽下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一年半了没有结果?  7、为什么报警后,警察在4个小时后才到现场?  8、为什么警察出警后,仅是拍照而没有做其他的任何处理就留开?  9、为什么受害人满脸是血浑身伤痕地倒在市政府院内坚硬的石灰地上长达7小时之久而无人问津?  10、为什么受害女教师因医药费紧缺治疗受限而手举诉求在市政府大门求助两月余而没有结果?  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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