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桥注水牛肉的危害处理结果

[法理明辩] 出售注水牛肉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法理明辩] 出售注水牛肉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在中国红盾交流网上网友海当泳池提问:出屠宰场时也取得检疫、屠宰场的合格证,到市场上发现牛肉是打水的,咋查?
对此,本人查阅了相关法规,提出适用消法的意见,与全国同仁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牛肉属于食用农产品,但无法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注水牛肉是指在市场或固定门店销售的屠宰后被人为注入水分的鲜牛肉或冷冻牛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更是明确指出“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属于农产品中的肉类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八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畜禽肉水分限量》(GB )规定牛肉含水量应≤77%。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注水牛肉显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为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然而,监管部门通过样品检测进行执法,成本高、耗时长,有如“高射炮打蚊子”,执法效果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该法第五十条规定“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该条第二款规定“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该条第三款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从上面的罚则来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罚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销售者。对个体工商户形式的固定门店销售注水牛肉的行为竟然无法适用。
  二、生鲜牛肉不是食品,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生鲜牛肉不是工业产品,不能适用《产品质量法》。
尽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如何处罚,但因生鲜牛肉不是工业产品,无法适用《产品质量法》。
四、生鲜牛肉不是生猪制品,不能适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工商、卫生、质检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销售注水猪肉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但该条例没有规定其他畜禽的屠宰与销售适用或参照适用本条例。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原则,我们还是无法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处理销售注水牛肉的问题。
五、《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依然不是救命稻草。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河北省政府依据该条制定了《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鸡。”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二)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对牛肉不能注水,后面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也有相应罚则。可是,该办法没有提禁止销售注水畜禽肉的事,更没有罚则。本来有一款类似《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罚则,《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畜禽产品,应当是畜禽定点屠宰厂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但在畜禽定点屠宰点销售区域范围内的,可以销售、使用畜禽定点屠宰点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却偏偏漏掉了“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规定。按照《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卫生、质监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畜禽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销售非定点屠宰的牛肉,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牛肉,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牛肉,工商部门可以处罚。对销售注水牛肉的规定,依然漏掉了。
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竟然还有兜底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注水牛肉不能算“掺杂”,但能算上“掺假”。即使算不上“掺假”,还可以算上“以次充好”,再不然,费些事搞个商品检测,定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总之,禁则有了。既然查遍其他法律、法规(包括《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买账的政府规章)未作规定,我们就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罚好了。
众里寻法千百度,蓦然回首,规定却在灯火阑珊处。兜底条款,用起来好难好难。幸好,对一些边缘违法问题,兜底条款还能够解决问题。只是,不达到执法专家的素质,我们是经受不住这样的法律考验的。真难为广大基层执法的兄弟们了。
发表评论:
馆藏&11947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A03:时事评论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数字版首页 >
第A03:时事评论
整治“注水牛肉”,是谁通风报信?
日 星期二 新京报
  石家庄整治“注水牛肉”,行动还未展开,就有人通风报信,这说明被规范的首先应该是执法者。  春节临近,石家庄市注水牛肉流行,其源头是河北无极县谈下村和高头村。几天前央视记者到当地暗访,亲眼见证私屠乱宰遍布,石家庄市多部门联手打击私屠乱宰的专项整治行动还没展开,就有人挨家挨户关照屠宰户们避风头了。  政府专项整治某种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结果事先有人通风报信,这已经是一种“中国式”老生常谈、一种痼疾。  痼疾长期不愈,根子在我们长期把关注点放在整治对象身上,而没有关心执法者自身的“健康”状况。我们全神贯注于打击违法经营者,对于执法者本身违法的问题研究不多,有时候甚至不闻不问。比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总怪集中程度低、市场主体庞杂,怪黑心商人唯利是图,而很少反求诸己。  石家庄之所以有注水牛肉,无极县黑心商人当然是始作俑者,但没有监管部门的暗中保驾护航,这注水牛肉估计很难进入市场,更不可能成大气候。对于屠宰,国家设置了重重防线:准宰证、定点屠宰、检疫合格证明,最后是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把关。但实际上,这一切却成了虚设,当地屠宰户的一句话一针见血:“断不了来查来,要个一千多块钱就走了。”  黑心商人不可怕,世界各地都有黑心商人,但很多国家已经把他们制服了。真正可怕的是监管部门不去监管黑心商人,而甘心做他们的保护伞,把向黑心商人收取保护费当作自己的“事业追求”。这绝非危言耸听,但凡注水牛肉之类形成产业规模,大多有监管部门不作为、纵容或者官商勾结的影子。  “舌尖上的安全”千头万绪,其前提是监管部门有诚意管事,而一个想管事的监管部门必须先管好自己,确保自己食人民之禄忠人民之事,而非一只被老鼠收编的猫。到底是谁在给无极县私屠乱宰户通风报信?  □杨于泽(媒体人)<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注水牛肉有哪些危害? 如何分辨注水牛肉?
[导读]央视《焦点访谈》披露河北石家庄“水”牛横行。注水牛肉有哪些危害?对于这些注水牛肉要如何分辨?吉和网便民频道小编在此教各位三招儿。
注水牛肉有哪些危害? 如何分辨注水牛肉(资料图)
  央视《焦点访谈》披露河北石家庄&水&牛横行。一头四百斤的牛要注三四百斤水,屠宰户还在水里加了&药&,放入胶粉、卤粉、防腐剂等,而这些药能够让生增加分量,又使牛肉中真实的水分含量无法被检测出来。注水牛肉有哪些危害?对于这些注水牛肉要如何分辨?吉和网便民频道小编在此教各位三招儿:
  注水牛肉的三点危害&&&&&
  1、降低肉的品质
  因为不洁净的水进入动物的肌体后会引起机体的体cell膨胀性的破裂,导致蛋白质流失多。肉汁中的生化内环境及酶生化系统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使肉的成熟过程延缓;从而降低了肉的品质。
  2、易造成病原微生物的污染
  肉面水质含病原微生物加上操作过程中缺乏消毒手段,因此易造成病原微生物的污染,这样不仅使牛肉的营养成分受到破坏,而且还将产生大量细菌毒素物质。所以注水的牛肉不仅影响原有的口味和营养价值的同时也加速了肉品腐败的速度,从而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3、潜在危害大
  不法分子往牛肉里注入的往往是污水,并混入物质,使牛肉里的纤维组织变性,不但肉质不好,易腐烂,口感差,而且营养价值大大降低。检验中发现一些屠宰户经常使用旧农药喷雾器给牛肉注水,而喷雾器里的农药残留明显。因农药残留浓度较小,吃了注水肉后一般不会立即中毒,所以往往被许多市民所忽略。吃了含有农药的注水牛肉后,会导致残留农药在人体内积蓄,长期食用会导致基因突变,引发疾病,严重的会致癌,如果是孕妇还会引起胎儿畸形等。
  如何分辨注水牛肉&&&&&
  1、眼观 观察肌肉,正常肉呈暗红色,有弹性及光泽,用手按压很快能恢复原状,且无汁液渗出;而注水肉呈鲜红色,严重者泛白、湿润、肌纤维肿胀,用手按压切面有汁液渗出,且难恢复原状。观察肉的新切面,正常肉新切面光滑,无或有很少汁液渗出,不易粘刀;注水肉切面有明显的淡红色汁液渗出,易粘刀。
  2、触摸 正常的肉切口部位有极少的油脂溢出,用手指肚紧贴肉的切口部位,离开时感觉油滑,无异味;注水肉因含有大量的水分,在触摸时有血水流出。
  3、检验 用干净吸水纸贴在肉的新切面上,稍后揭下,若是正常肉,吸水纸可完整揭下,纸上有油,能点燃且能完全燃烧;若是注水肉则不能完整揭下吸水纸,纸上有水,不能点燃或能点燃不能完全燃烧。吸水试验,用小块卫生纸贴在肉的新切面上,注水肉吸水速度快,纸一接触肉便湿透;而正常肉则慢慢渗透。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刘佳]
吉和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吉和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吉和网,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发表,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吉和网"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吉和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解决。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长春羿尧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吉ICP备号-2 吉B-2-4- E-mail:南京溧水区牛肉注水横行被曝光 涉案人员被刑拘-中新网
南京溧水区牛肉注水横行被曝光 涉案人员被刑拘
  南京1月17日电 (齐书懿)17日上午,报道了南京市溧水区一家牛肉屠宰场非法给活牛注水,并将注水牛肉售向市场。在报道后,南京市相关部门即刻采取相应处理办法,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刑拘。
  16日,有知情人透露,在南京市溧水区珍珠桥农贸市场十来家牛肉摊点,有一半以上摊位正在销售注水牛肉,卫生状况堪忧。17日,《牛肉注水横行 南京郊区一非法屠宰点隐身山野多年》一经发布,得到南京市相关部门重视。
  17日下午,该屠宰场已经被南京市工商部门关停其所有摊点和屠宰场,追回所有售出的注水肉,并作查封;农林部门查扣尚未宰杀的20多头活牛;涉案金额68万元、涉案人员6名均被移交公安。据悉,南京市防疫部门正在着手检测给牛注水用水来源,同时,南京市溧水区目前正在着手排查全区所有活牛屠宰点,确保食品安全。(完)
>社会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66833 34708 30649 18963 18348 16939 12753 12482 12188 12157
 |  |  |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京公网安备:-1] [] 总机:86-10-
Copyright &199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注水牛肉 处罚依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