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新石器时代文物简介资料 求大神帮忙解答,至少一个文物。

文物(历史文化遗产)_百度百科
?历史文化遗产
[wén wù]
(历史文化遗产)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1]
文物词语概念
文物基本信息
词目:文物
拼音:wén wù
基本解释:
[cultural treasures] 历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东西;指礼乐制度
文物引证解释
1.指礼乐制度。古代用文物明贵贱,制等级,故云。《左传·桓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 唐 杜甫 《行次昭陵》诗:“文物多
《虢国夫人游春图》局部
师古,朝廷半老儒。”《旧唐书·褚无量传》:“请旁询硕儒,俯摭旧典,采曲台之故事,行圆丘之正仪,使圣朝叶昭旷之涂,天下知文物之盛,岂不幸甚。” 宋 杨万里 《题望韶亭》诗:“ 尧 时文物也麄踈,礼乐犹带鸿荒馀。”
2.文彩物色。 晋 葛洪 《抱朴子·诘鲍》:“宫室居处则有堵雉之限,冠盖旌旗则有文物之饰。”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章表》:“诗云‘为章於天’,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
3.指车服旌旗仪仗之类。 南朝 宋 谢庄 《宋孝武帝哀策文》:“文物空严,銮和虚卫。”《南史·齐豫章王嶷传》:“ 嶷 身长七尺八寸,善持容范,文物卫从,礼冠百僚。”《隋书·炀帝纪上》:“丙辰,上御观风行殿,盛陈文物,奏九部乐。” 唐 宋之问 《驾出长安》诗:“太平多扈从,文物有光辉。” 鲁迅 《书信集·致姚克》:“关于 秦 代的典章文物,我也茫无所知。”
4.文人,文士。 唐 骆宾王 《夕次旧吴》诗:“文物俄迁谢,英灵有盛衰。” 宋 叶适 《刘子怡墓志铭》:“今两乡文物,争自磨洗,齐衡一州,自君始也。”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窦叔向》:“有卓绝之行,登第於 大历 初,远振佳名,为文物冠冕。”
5.历代相传的文献古物。 唐 颜师古 《等慈寺碑》:“即倾许之人徒,收亡 隋 之文物。” 宋 文天祥 《跋诚斋》:“呜呼!庚申一变, 瑞 之文物煨烬十九。” 徐迟 《凤翔》:“精美贵重的文物,几座珍宝馆也陈列不了。”
6.借谓文化悠久。 清 冯桂芬 《重建吴江松陵书院记》:“故数文物之邦,必曰东南。”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诛妖檄文》:“将见普天率土,仍是文物华人。”[2]
文物基本含义
曾侯乙编钟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科。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科学。
在中国,“文物”二字联系在一起使用,始见于《》。《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之后,《后汉书·南匈奴传》有:“制衣裳,备文物。”以上所说的“文、物”原是指当时的礼乐,与现代所指文物的涵义不同。到唐代,诗:“文物俄迁谢,英灵有盛衰”,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这里所指的“文物”,其涵义已接近于现代所指文物的涵义,所指已是前代遗物了。北宋中叶 (11世纪),以青铜器、石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金石学兴起,以后又逐渐扩大到研究其他各种古代器物,把这些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明代和清初比较普遍使用的名称是“古董”或“骨董”。到清乾隆年间 (18世纪)又开始使用“古玩”一
词。这些不同的名称,涵义基相同,但在很多场合,古董、骨董和古玩,是指书画、碑帖以外的古器物。
中华民国时期,古物的概念和包括的内容比过去广泛。1930年 (民国十九年) 国民政府颁布的《》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古物是指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与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而言。”说明其概念已远远超出过去所称“古物”、“古董”的范围。
20世纪30年代中,“文物”一词又重被使用。1935年北平市政府编辑出版了《》,同年成立了专门负责研究、 修整的 “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这里“文物”的概念已包括了不可移动的文物。
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文物依照其特点、历史文化背景、规模大小有很多分类,但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界定,按照大小、规模和可移动性分类,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二大类;按照文物所有者划分,分为(公有文物)和私有文物。
文物不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即古迹,原则上实施“”,并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遗迹)
代表性建筑
文物可移动文物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单位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或民间收藏。
文物文物集中地
收藏文物的集中地为博物馆,其他文物集中地包括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并由省级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类型如下:
(参见:)
历史文化村镇(参见:、)
文物价值作用
文物的价值是客观的,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总体来说,文物主要有历史价值、
明 张宏《击缶图》
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文物的作用,是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的大小,取决于文物价值的高低,因而文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有时同样的文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是改变或降低了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增添了新的价值。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文物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无不具有时代的特点。一切文物都具有历史价值。不同类别的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社会生活和自然环境的状况。各种类别文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总的来说,文物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恢复历史本来面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没有文字记载的人类远古历史,它成了人们了解、认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
王羲之《兰亭序》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不只是表现在对具体文物的研究、说明个别方面的个别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把的成果,综合起来,在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而从不同的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通过文物所反映的历史上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状况,可以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界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演变规律,运用人们不断认识的客观规律自觉地、能动地协调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界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文物科学研究
文物分类和文物鉴定是开展文物科学研究的前提,也是文物科学研究的内容。由于文物的时代不同,质地不一,种类繁多,功能各异,因而需要从不同的角
北宋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
度,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从管理的角度,中国把文物分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两部分。前者包括、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近现代典型建筑等;后者包括古器物、古文献、古书画等。在上述各类文物中,有的又分为若干小类,如古器物即按文物质地分为青铜器、玉器、铁器、陶器、瓷器等。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功能和属性进行分类。目前有的文物科学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专门的学科如钱币学、铭刻学等,今后有些类别的文物,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还将会形成一些新的专门学科。
文物鉴定就是确定文物的年代、真伪和价值。首先需要进行的是断代和辨伪,如果文物的时代不明,真伪莫辨,就无从确定文物的价值。只有在断代、辨伪的基础上,才能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一切文物都需要断代,但不是所有文物都需要辨伪。辨伪有特定的涵义,主要是辨别由于文物作为商品流通以后,有人以牟利为目的,以真文物为蓝本而故意制造的假古董及一些历代的文物仿制品。至于辨别古建筑在历代维修过程中增添和改动部分,或者后代仿制构件的年代,是对古建筑整体和局部的分别断代问题,而不属于辨伪的范围。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一般不存在辨伪的问题,但也有文物鉴定的问题。因为有时一座墓葬也会埋葬了前代遗物,如妇好墓中就有的玉器。有时由于地层扰乱,在一个文化层中也可能有后代文物混入,都需要进行鉴别。文物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传统方法和现代两种。在各类文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考古学研究对象,是经过科学发掘出土的。对于这些文物主要是依靠考古学的地层学和类型学进行断代,对史前时期或者年代比较久远的历史时期的文物,还可以运用碳14、热释光、古地磁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测定年代。所有这些都属于现代科学鉴定年代的方法。传统的鉴定方法主要是对传世文物年代的鉴定和辨伪。传统方法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对各种不同类别文物进行鉴定的方法,但是传统方法过去主要侧重在经验的积累上,需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总结,才能不断发展和提高。
文物保护管理
《韩熙载夜宴图》
当代世界,保持特性,保护人类共同创造的文化遗产,是国际社会各个国家的共同要求。许多国家都为此而制定了保护文物的法律和法规,加强了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和管理是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国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处理文物保护与国家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并通过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制止和防止人为的与自然力对文物的破坏和损害,达到保护文物的目的。
文物的保护管理,涉及社会不同职能的各个部门;文物的科学研究,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的多种学科。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因此,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科学。
1982年公布的《》,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后33年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进行较大修改和补充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对象、范围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在文物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有其自己的特点。文物的普查、复查和确
唐 周昉《簪花仕女图》局部
定文物保护单位,是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文物普查和复查,掌握地上地下文物分布和保存的状况,以便进行科学鉴定,从而评定文物价值,区分文物等级和决定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在此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文物保护的目标重点和步骤,制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文物复查是定期反复进行的,以便于根据复查了解的新情况,取得的新成果,调整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文物保护的规划和计划。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把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作为一项工作内容进行研究,在布局上作出合理安排,纳入各地区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加以保护。
文物其它含义
人们多把古代遗留的东西称为文物,但对于究竟什么是文物,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1989年《睢县志·古建筑》:“(别业),……建国后,大殿左侧建厢房十间,作为文物陈列室。”
文物现代汉语词典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的《》中,称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
东汉 镶嵌有猫头等的铜镜
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
(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
(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3)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
(5)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法律解释
日,第五届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对保护文物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同时还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在《文物保护法》上述规定中,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我们认为,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也就是文物所包括的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都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但至少要具有其中一方面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文物。
第二,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不具备这一点,也不宜作为文物保护。
第三,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各个方面的文物之间具有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保护各个方面的文物,才能使文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至此,我们可以对什么是文物作出回答。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也可以说,它是历史上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
明 张宏《西山爽气图》局部
文物定级标准
文物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是,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丰富
前4世纪东周,陵墓守卫神
多彩。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重视对文物的研究,以不同种类的文物为研究对象,逐渐形成了金石学、古器物学、甲骨学、敦煌学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学在中国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然而,从现代意义上讲,文物学在中国又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它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我和一些专家就建立文物学进行了探讨。在长期的文物考古专业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我有机会接触各类文物,并在此过程种积极主动地向专家学者和广大文物考古工作者学习,从而更迫切地感到应该建立文物科学,以指导、文物工作和文物事业地发展、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
,1936年生,山西人。1961年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长期从事文物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研究员。曾任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国家文物局巡视员和综合财务司负责人等职,现任副会长。主要著作《文物学》。
文物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 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十)反映有关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与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与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文物二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类型和文化特征,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质贵重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旧图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九)反映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文物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五)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作品;
(七)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
(八)反映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九)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其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文物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二)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六)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
(七)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五、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均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需要定级时,可照此执行。
六、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附: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
一、玉、石器时代确切,质地优良,在艺术上和工艺上有特色和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有刻文、铭记、款识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的;有明显地方特点,能代表考古学一种文化类型、一个地区或作坊杰出成就的;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有关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代表作。
前15-14世纪商朝时期的鼎等青铜器
二、陶器代表考古学某一,其造型和纹饰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三彩作品中造型优美、色彩艳丽、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紫砂器中,器形完美,出于古代与近代名家之手的代表性作品。
三、瓷器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及民窑的代表作。
四、铜器 造型、纹饰精美,能代表某个时期工艺铸造技术水平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的或书法艺术水平高的;在工艺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五、铁器 在中国冶铸、锻造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的钢铁制品;有明确出土地点和特别重要价值的铁质文物;有铭文或、镶嵌等精湛工艺的古代器具;历代名人所用,或与重大历史事件有直接联系的铁制历史遗物。
六、金银器 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年代、地点确切或有名款,可作断代标准的金银制品。
七、漆器 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品种和特点的;造型、纹饰、雕工工艺水平高超的;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八、雕塑造型优美、时代确切,或有款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的金属、玉、石、木、泥和陶瓷、髹漆、牙骨等各种质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雕塑作品。
九、石刻砖瓦 时代较早,有代表性的石刻;刻有年款或物主铭记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像碑;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神态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法精巧、内容丰富的画像石;有重大史料价值或艺术价值的;文字或纹饰精美,历史、艺术价值特别重要的砖瓦。
十、书法绘画 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较高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名人手迹;明清以来特别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书画家的精品。
十一、时代确切,质地良好、遗存稀少的;造型与纹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工艺水平很高的端、歙等四大名砚;有确切出土地点,或流传有绪,制作精美,保存完好,可作断代标准的;历代重要历史人物使用过的或题铭价值很高的;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十二、甲骨 所记内容具有特别重要的史料价值,龟甲、兽骨比较完整的;所刻文字精美或具有特点,能起断代作用的。
十三、玺印符牌 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官私玺、印、封泥和符牌;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
十四、钱币 在发展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历代钱币、和钞版。
十五、牙骨角器 时代确切,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的;各个时期著名工匠或艺术家代表作,以及历史久远的象牙制品。
十六、竹木雕 时代确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在竹史上有独特风格,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制作精巧、工艺水平极高的;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十七、家具 元代以前(含元代)的木质家具及精巧冥器;中以黄花梨、紫檀、、铁梨、乌木等珍贵木材制作、造型优美、保存完好、工艺精良的;明清时期制作精良的家具;明清及近现代名人使用的或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家具。
十八、珐琅 时代确切,具有鲜明特点,造型、纹饰、釉色、工艺水平很高的珐琅制品。
十九、织绣 时代、产地准确的;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工艺水平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不同织绣品种的典型实物;色彩艳丽,纹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著名织绣工艺家的代表作。
二十、古籍善本 元以前的碑贴、写本、印本;明清两代著名学者、藏书家撰写或整理校订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重要价值的、抄本;在图书内容、版刻水平、纸张、印刷、装帧等方面有特色的明清印本(包括刻本、活字本、有精美版画的印本、彩色套印本)、抄本;有明清时期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且批校题跋内容具有重要学术资料价值的印本、抄本。
二十一、碑帖拓本 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初拓精本;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明清时期精拓套帖;清代及清代以前有历代名家重要题跋的拓本。
二十二、武器 在武器发展史上,能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在重要战役或重要事件中使用的;历代著名人物使用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武器。
二十三、邮品 反映清代、民国、邮政历史的、存量稀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邮票和邮品。
二十四、文件、宣传品 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内容重要,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正式文件或文件原稿;传单、标语、宣传画、号外、捷报;证章、奖章、纪念章等。
二十五、档案从某一侧面反映、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土地、人口、疆域变迁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事迹的历代诏谕、文告、题本、奏折、诰命、舆图、人丁黄册、田亩钱粮簿册、红白契约、文据、书札等官方档案和民间文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
二十六、名人遗物 已故中国共产党著名领袖人物、各民主党派著名领导人、著名爱国侨领、著名社会活动家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手稿、信札、题词、题字等以及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用品。
注:二、定级标准举例可依据定级标准举例类推
文物文物和古董的区别
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
带形钩 (西汉时期),镀金青铜器
在着模糊认识。“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按照《》的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与此同时,《文物保护法》还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到唐代,其涵义与今天的涵义比较接近。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三级文物。《文物法》对一、二、三级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 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
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世界各国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各有其通常使用的名称,但尚无概括所有类别文物的统称。欧洲在17世纪英文和法文中都使用 Antique一词,此词一说源于拉丁文ante,原意是古代的,从前的。另一说则认为英文这个字是直接来源于法文,开始作为名词使用时,主要是指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遗物,后来才逐渐发展成泛指各个时代的艺术品,其词义接近于中国所谓的古物、古董。日文所说的 “有形文化财”, 近似于中国所指的文物,但其涵义和范围又不尽相同。在国际社会,由(UNESCO,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的一些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一般把文物称作为“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二者所指的内容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来看,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埃及使用的阿拉伯文ξζ1(单数),Εγ1(复数)一词,与中国所称文物的概念是基本相同的。1983年埃及颁布的《埃及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埃及国土上出现的或与其历史有联系的,凡一百年以前的,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具有历史意义和价值的实物,都属于文物 (ξζ1)。同时,还规定在一百年以内的有价值的实物,可根据文化主管部门的建议指定为文物。
关于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国际上起初曾定为1830年,起源于1930年美国的关税条例。该条例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可以免税。以后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把这一年定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来美国在1966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条例,又规定“自免税进口报单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税进口。因而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文物其它相关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一、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防止珍贵文物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在开展文物出境审核工作时,执行本标准。
三、本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四、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五、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图书,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
六、凡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
七、未列入本标准范围之内的文物,如经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确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禁止出境。
八、本标准所列文物分属不同审核类别的,按禁止出境下限执行。
九、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并定期修订。
十、本标准实施后,此前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中国文化遗产网[引用日期]
.汉典[引用日期]
前15-14世纪商朝时期的鼎等青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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