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塘吃饭的地方是中国最冷的地方,那姑开是纳雍最?

姑开天然矿泉水_纳雍县特产姑开天然矿泉水专题
姑开天然矿泉水
  姑开天然是省市姑开乡的特产。水质晶莹透明,口感极好,含多种微量元素,为珍贵的优质矿泉水。
   从毕节乘汽车出发,进入纳雍境内过总溪河大桥,便是纳雍的维新镇。维新镇西 18 公里,距县城 78 公里,就是姑开苗族彝族乡。这里是清朝同治年间彝族进士安永松的家乡。
    姑开西面的癞疙宝大山,雄踞纳雍、水城、赫章三交界,海拔 2476.4 米,是纳雍境内最高的山峰。
    癞疙宝山下的沙子河中游有一座天生桥。距天生桥 500 米左右有“九股水”。相传古时候有九条龙从滇池顺龙脉沿沙子河水来此嬉戏,口吐清水喷出,人称“吐水”,亦名“九股水”。
    九股水清凉甘美,十分可口。就在九股水的对面,有一矿泉,经长达数十年的观测,水位稳定,平均流量每秒 21 升,出土水温 38 ℃。水质晶莹透明,口感极好。经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化验分析,含多种微量元素,主要成分有:锶、锌、铁、硒、铜、氟、偏硅酸等, pH7.4 、矿化度 216 。为珍贵的优质矿泉水。
[姑开天然矿泉水关注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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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开天然矿泉水点评
元芳,你对姑开天然矿泉水怎么看?--说两句吧!
特产网网友于 11:45:00发表:纳雍县城有没有送水点?电话是多少?
特产网网友于 16:58:28发表:真的?
特产网网友于 22:18:42发表:好,我女朋友是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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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承包纳雍县姑开乡引底村岔河天然林的村民代表。本村屯桥组徐国兴在2012年6月下旬毁国家公益林开荒后,他不但不自责、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到处上访、投诉,乱告自己投票并参与监督选出的村主任,乱告姑开乡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及这些单位的有关领导。他为了圆自己的横财梦,像输红了眼的赌徒,快癫狂了。  去年1月以来,徐国兴把没有在2012年毁林开荒的徐姓户主,列进投诉人名单,想以人多壮大气势、声势,便于引起上级领导注意。  我认为,徐国兴的投诉,假话多,要求无理。我有必要戳穿他的假话,让广大网友了解事情真相,也算我给他个回复。  1、引底村屯桥组的徐国兴家族与久居地  在引底村屯桥组,徐国兴说的17户村民,是徐德元的后人。  清朝光绪年间,徐德元举家从现羊场乡繁荣村的已撕角迁徙到屯桥河,筑土房在月亮地居住,育徐有刚、徐有泽兄弟;(徐有刚的后人均在支嘎组,不细述)徐有泽婚后育徐忠相、徐忠荣兄弟;徐忠相婚后育徐国兴、徐国喜、徐国庆、徐国伍、徐国祥、徐超、徐国孟,徐忠荣婚后育徐胡富(又名徐国辉);徐国兴婚后育徐厚贤、徐厚军、徐厚永、徐厚俊,徐国喜婚后育徐厚华、徐厚伦,徐国庆婚后育徐厚文,徐国伍婚后育徐厚江。  徐国兴,男,小学文化程度,现年66岁,中共党员,纳雍县姑开乡引底村屯桥组村民,从上世纪70年代任大队干、村干至1994年。  夹岩水库工程启动,徐国兴做起了发财梦。他毁我们承包的天然林开荒后,多次到姑开乡政府,要乡政府把防护林权属明确给他,乡政府没有答应。于是,他和其子徐厚永扶他82岁的父亲徐忠相、母亲杨氏到县纪委、县林业局等单位参与上访,他的无理要求也没有得到满足。  徐国兴上访、投诉的目的之一,是想独得他毁林开荒地带和四周的林区。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他没有合法依据,仅凭口瞎编乱造,姑开乡政府、县林业局、县法制办不理睬他没有错。  徐国兴上访、投诉的目的之二,是以攻为守,转移各级视线,使其忽视追究他的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  徐国兴称,17户村民在居住地“休养生息已逾10代”,是夸大事实。17户村民年龄最大的是徐忠相,1931年生,今年84岁,繁殖再快也难超5代。  徐国兴家族居住100多年的地方,是徐国兴、徐国喜等住房所在的寨子,地名叫做月亮地。该寨子东靠金家湾、捋骨的梁梁,东北依岔河老包,南靠即背靠支嘎丫口以北、丫口地以西的圆老包,西南为山坳,山坳西面是老鹰岩、大老包、王家老包依次相接的山梁,西为屯桥河流经山川,北(正面)越屯桥河与安坪村的安家坪子相望。自该寨子北行(必下坡),过月亮地、金家坟山、湾丘田、金家田坝,就到屯桥河边;东行至丫口,向东即看维新镇的水落冲梁子接天,转眼东北远望,毕节市阴底乡背后的山梁似乎连接了凹梳罗盘山,野鸡河没有把它们隔断。  2、岔河及岔河电站  岔河,地名,因引底河、屯桥河交汇而得名。岔河电站建在引底村北端的引底河岸上。自岔河电站逆引底河流向而上至穿洞岩抵河处,以此段线向西移动到山顶经过的区域除屯桥组的金家湾外,自古以来就是天然灌木林(以下称岔河林区)。岔河林区东至引底河岸,南至穿洞岩(又名弯刀岩),西至穿洞岩转角处、金家湾熟地、岔河老包顶、桥边岩顶,北至桥边岩边沿抵两河交汇处,面积200多亩。岔河林区内有二层岩、窝窝头(现电站机房所在处)、圆岩洞、夹沟、坪子、小坪子、熊朴家岩洞等小地名,历来没有人把岔河林区叫成徐家半坡,岔河林区内也没有徐家半坡这个地名。  1978年,维新区(后撤成维新镇、厍东关乡、董地乡)兴建岔河电站。电站机房、职工宿舍、球场、连接公路等,基本上占用引底大队塘边生产队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占用后没有赔偿。  电站建设期间,塘边生产队腾出公房、烤烟房给电站建设者使用。塘边生产队从队长到社员,积极支持电站建设,给电站指挥者、建设者乃至维新区领导,留下良好而深刻的印象。  塘边生产队的奉献,维新区以免费供电照明给予回报。  电站建设接近竣工时,塘边生产队的输电设施和农户的照明设备,电站无偿提供并免费安装完毕。电站试机发电,塘边生产队所有农户结束油灯照明的历史。  文革期间,支嘎生产队、塘边生产队合并为一个队,用塘边生产队的名称;改革开放后,原支嘎生产队、塘边生产队各归原位,生产队改称组。  农村电网改造后,岔河电站发电并入南方电网,纳雍电力公司至今每年免支嘎组、塘边组村民一定电量的电费。  徐国兴称,“维新镇”“在屯桥组建成电站”,这是撒谎,只能说引水渠经过屯桥组(请看《土地承包》部分);他接着说,维新镇“与17户村民达成的赔偿协议是:一是凭被占用的土地赔偿;二是电站建成后,17户村民免费用电(含屯桥组其他村民)一直延续至今。”徐国兴说的占地得到赔偿是事实,而免费用电至今是吹大牛。究竟孰真孰假,只要了解纳雍电力公司、维新镇、原维新区是不是慈善组织就明白了。  岔河林区,它是徐国兴上访、投诉的焦点。  岔河林区内有常绿乔木香樟、香叶、棕树、冬青、木莲、枇杷等;落叶乔木有枫树、香椿、刺楸、花楸、桦木、白杨、桑树(刺桑、岩桑)青杠(脆皮青杠、软皮青杠、岩青杠)、麻柳、构树、漆树、野梨、杏子树、桐子树、野桃等;灌木有化香、榛子、马桑、过路黄、刺梨、红刺檬、红刺玫、水麻、酒药花、吊干麻、刺老包、五倍子、鸟不宿、土黄柏、蔷薇叶莓、闫王刺、构皮、金丝梅、铁仔(豆瓣柴)、岩豆、(后者为本地土名称)泡木、油枝条、岩刷子、倒钩茶、撒秧泡、荞饭苺、毛藤,还有连当地现在80岁以上的老人们也叫不出名字但可以长成六米左右高的常绿或落叶杂木;林区内有多种中药。  1994年,时任引底村支书的徐国兴,率领他的弟弟们及家人,利用权力和人势在岔河林区大肆毁林开荒,我们对此向姑开乡政府举报。虽然案件不了了之,可是村支两委从此没有徐国兴的席位。  日,夹岩水库工程启动。徐国兴旧病复发,他和徐厚永公然招募民工,从6月21日起在岔河林区强行毁林开荒9天。其间我们赶到现场阻止,阻止不住,我们只好逐级举报。
  徐国兴的所有投诉书中,只提“顾光伦违背事实,在2012年诬告村民徐国兴毁林开荒百亩以上”一次,他不敢多提,是怕自己毁林开荒的事发。  徐国兴毁林开荒,对他讲理不行,阻止不住,不可能用武力。我们报公,县职能部门形同虚设,市职能部门又不深入实际,我们管护林区难上加难啊!  3、土地承包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时,徐国兴是引底村村干。屯桥组村民商定的土地承包原则是:(1)组织村民对各户的土改地评定粮食产量。(2)汇总所有土地产量,按现实人口总数,求出各户总产量。(3)各户必须首选自己的土改地(或部分土改地)承包。户总产量小于土改地总产量的,划出相应土地;户总产量大于土改地总产量的,在别人划出的土地中调剂相应土地弥补。(4)林地、草地土改时改给谁,归谁管用。  贵为村干的徐国兴,没能跳在屯桥组的承包原则外,照样按原则承包土地。  徐国兴在日的投诉书中说:“两岔河至徐家半坡,是现在居住的17户村民在1936年从沙开汪士贵的手中买来;其后,17户村民在徐家半坡耕种一直到1952年。”他说的这些无足轻重,可是,我不揭开他的面纱,少有人知道他造假撒谎的嘴脸:(1)他向姑开乡司法所出示他家的买地文书,我粗略一数,有17处使用规范简化汉字,有3处使用1936年还未通用的货币单位,有3处使用似繁非繁字,有3处使用非任何一次文字改革表中的简化字,有10处用错别字。新中国成立前一律使用繁体字,1956年才开始使用简化字,由此可以断定,他家的买地文书是假的。(2)他家的买地文书中没有载入两岔河至徐家半坡和徐家半坡。(3)他家的买地文书所指地块,应该是岔河林区,而1994年前,岔河林区除电站用地外,是茂密的防护林,当地现在40岁以上的人能见证这个事实。  徐国兴说的两岔河至徐家半坡若指他家寨子,按他的说法,1936年前,他曾祖父、祖父及家人住山洞或岩脚或是游民了,他故意给祖辈抹黑;若指岔河林区,17户村民 中,徐忠相年龄最大,买地立据时,徐国兴的曾祖父、祖父已死,地是他的父亲徐忠相买的。时年5岁的徐忠相能买下200多亩山林,真是奇人啊!  徐国兴在日的投诉书中说:“在1952年土地改革中,国家明确规定:两岔河至徐家半坡耕地,仍然归17户村民耕种,徐家半坡属17户村民所有。1954年至1980年,源于国家土地政策之规定,全国所有耕种的土地均划归大集体;此期间,徐家半坡的土地由屯桥组集体耕种。到1980年土地实行承包制后,徐家半坡由村里承包给当时的6户住户、现已繁衍为17户的村民耕种至今。”这些全是瞎话。  他说的“徐家半坡”若指岔河林区,即“大集体”时期岔河林区已经是耕地了,那么,就不可能有徐国兴1994年的毁林开荒,不可能有徐国兴卸任村干,不可能有徐国兴徐厚永2012年的毁林开荒,不可能有徐国兴被林业局罚款260元,更不可能有徐国兴2012年下半年以来为争地盘的上访、投诉,而这些不可能有已经发生,谁也抹不掉。“徐家半坡”若指他家寨子,那么,大集体时期,徐国兴家族居住在其它地方却又不是事实。  徐国兴说的“两岔河至徐家半坡”无论是指岔河林区或他家寨子,同样经不住驳斥和检验。  徐国兴想说的是:岔河林区是他家土改地,可他为什么不拿自家《土改证》在姑开乡政府、县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有关领导面前展示展示呢?  4、林山草坡使用证  1986年,国家实行林山草坡承包责任制,引底村将岔河防护林(即岔河林区)承包给以顾光举为代表的顾姓村民管护,并办理了纳雍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山草坡使用证》。  支嘎组、塘边组、屯桥组村民的《林山草坡使用证》都是时任村干的徐国兴办理并亲自送到村民之手的。当年的他,值得称赞。  我们的《林山草坡使用证》,给徐国兴争夺岔河林区权属带来很大麻烦,所以,他挖空心思,极力把我们的《林山草坡使用证》说得一无是处。  他在去年11月15日的投诉书中说:“顾光举在1986年办理的所谓《林山草坡使用证》,既不合法也不合规,是一个失效证件或者说是临时办理的一个假证件”,“顾光伦、顾光举等人办理的《林山草坡使用证》上有多处涂改”,“顾光举等人办理的所谓的《林山草坡使用证》属于林权证的附件,即使是真的,也不能继续生效。”  《林山草坡使用证》是办理《林权证》的主要依据,这一点徐国兴应该清楚,不然,就是无知。28年前,引底村给村民办理《林山草坡使用证》,你徐国兴能说与自己无关,那是顾光伦办理的吗?!顾光伦当时是什么角色?  姑开乡司法所原所长陈朝有、现所长朱鑫,县政府法制办干部,县联合调查组的同志,他们都认真看过我们的《林山草坡使用证》,没有人说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5、林权证  2009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精神,决定为全县符合规定的集体、农户办理《林权证》。该项工作当时当政治任务完成。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为及时完成任务,在程序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号《林权证》后来被吊销就是如此。姑开乡类似号《林权证》情况的《林权证》相当多,只不过相关部门没有一一调查罢了。  6、徐国兴的以死维权  徐国兴在日的投诉书中说:“居住在徐家半坡的17户村民近年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多次到乡、县、市及省级有关部门诉求,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请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责成顾光伦作出补偿。”他的这个要求可说是厚颜无耻。道理很简单,假如你徐国兴到某地说媳妇,去了几次后,没有说成,你叫对方或其父母付你的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你讲得赢吗?若非要不可,无理可讲,那你就是无赖了。  徐国兴在日的投诉书中说:“如若我们呼吁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公正解决,在受害的17户村民中将会有人以死抗争(目前,有人已备好喝的农药)”,他在投诉书中又说:“我们17户村民在即将作出“以死维权”决定前夕,再一次进行如下诉求:...”  他及他的族人的“权”没有被谁侵犯,我不再赘述了。相反,他不但侵犯了我们的林权,而且侵犯了村主任、姑开乡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及这些单位的相关领导的名誉权。  如果徐国兴因自己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喝农药自杀,那是死有余辜,活该!如果徐国兴迫使其族人喝农药而死,那他要犯杀人罪的。  7、徐国兴2012年毁林开荒的处理情况  我们多次举报徐国兴毁林开荒事件后,最近终于在网上看到了纳雍县林业局的回复。纳雍县林业局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举报人的文件中说:“经调查,徐国兴家在2010年6月的确开垦了部分林地,经姑开乡政府、姑开乡林业站、当地群众和当事人指认,开的8.9亩荒山没有树木,只有野生的刺梨和茅草。......经查阅2010年纳雍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该小斑森林分类属于国家公益林地,地类属于灌木林地,......纳雍县林业局于日对徐国兴作出了纳林罚决字(2013)第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60元罚款。”很明显,指认的是徐国兴2010年毁林区域,没有指认徐国兴2012年的毁林开荒地带。  因没有林区承包人的参与指认,致使徐国兴2010年的毁林范围被漏指漏量有农作物(玉米)的耕地。  纳林罚决字(2013)第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日就作出,2012年7月——8月才指认现场,这是不打自招的造假!  徐国兴家在2010年6月开垦林地是事实,他当年没有被追究责任,后来,政府采购樱桃树苗给引底村村民种植,他领樱桃树苗种在开垦的地里。纳林罚决字(2013)第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徐国兴家在2010年6月的开垦林地,而不是徐国兴2012年6月下旬的毁林开荒,前者不能代替后者,更不能掩盖后者。  《回复》中称“2012年7月——8月现场指认的开垦荒山仅为8.9亩,所开垦荒山有尚在耕种的耕地,作物为玉米。两种地类区别明显。”林业局技术人员测量的是徐国兴家在2010年6月开垦的大部分林地,还把种玉米的部分撇在半边不测量,根本不量2012年开垦的大片林地,林业局竟说“以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院于2014年所量测的土地范围来证明2012年时林业局对毁林开垦执法随意,没有逻辑关系。”这是推卸渎职责任的说辞,真是大言不惭!  《回复》最后一段说:“...在接到有关举报后就高度重视,及时协同姑开乡、引底村对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进行了处理。不存在纳雍县林业局滥用职权、执法随意的行为。”这是糊弄举报人和上级的谎言。引底村村支两委没有任何人参与调查核实徐国兴2012年的毁林开荒问题,更谈不上处理了。岔河林区是防护林,《回复》没有否认,况且,徐国兴毁防护林开荒面积之大,只罚款260元就能了事,这不是滥用职权、执法随意又是什么?只处理徐国兴家2010年6月开垦林地的问题,把徐国兴2012年的毁林开荒撇开不管,时长已达32个月,这不是渎职又是什么?  林业局总是拿徐国兴2010年6月开垦林地的现状来遮掩徐国兴2012年毁林开荒地带的现状,是偷梁换柱!  8、路宽好行走  岔河电站建成后,引底河桥西桥头到电站,一下改变了过去的荒凉景象。每年的春节,唱山歌的、做生意的、玩游戏的、漫步休闲的等等,人多得很,非常闹热。36年来,年年春节三天,姑开(区)乡、维新(区)镇都派民警维持程序。  随着人口的增长,徐国兴家寨子需要增建住房,要建房的人有的看上了岔河林区。要在林区建房的人,只要跟顾姓族人代表通个气,即可得到允许。徐厚永、徐厚军不经允许在林区建房,属于侵占。  夹岩库区实物指标调查时,当场有县、乡干部及村干、村民等许多人,徐国兴说的“围裹徐家半坡17户村民住房”“ 数十名金姓人手持镰刀、斧头、木棒等凶器,闯入17户村民居住地寻衅闹事”纯属捏造,乡政法委陈甫、乡纪委王超、乡派出所张清训、乡干部路帆、乡原人大主席孙辉、引底村移民工作站陈群勇等可以见证。徐国兴的“顾光伦伙同杨学友共同私吞了80方石沙款”是诬告,姑开乡纪委已作了认真的调查,最有发言权。  2014年8月,纳雍县移民局在姑开乡开展夹岩库区实物指标分解工作。正常情况下,丈量徐国兴毁林开荒地带最多半天,因徐国兴不准省设计院测绘人员进行丈量而多磨了两天半。  徐国兴不准丈量的原因是,他毁林开荒地带不能记为争议地,要记入他家名下。  姑开乡经过最大努力后,徐国兴毁林开荒地带才按争议地顺利丈量完毕。  岔河林区的争议,村、乡、县都进行了调解。每次调解一开始,徐国兴首先不同意各级建议,他要独得林区主权,没有商量余地,所以调解无果而终。  我们承包的岔河林区被徐国兴毁,权属被徐国兴争,我们不急,徐国兴倒急得很。他越急越不理智,不理智就上访、投诉、投诉、再投诉,被投诉对象已经增加姑开乡政府、县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及这些单位的有关领导了。  徐国兴投诉林业局及有关领导,是恩将仇报。他如果碰上林业执法包公,早就不自由了,哪有机会多次到乡、县、市及省级有关部门诉求。他的路已越走越窄,若不醒悟就会走进死胡同的。  我想奉劝徐国兴: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吧,费力劳心争别人的东西,自己又无合法依据,何苦呢?假如不建夹岩水库,不过日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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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属虚构,子乌虚有,一个村长见才起义,用后台伪造点证据,就想巧取豪夺人家赖以生存的土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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