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猫福尔摩斯的推理出生好坏

辨正对俞步凡福尔摩斯译本的诋毁
&&辨正对俞步凡福尔摩斯译本的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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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耀芳&北京外文出版社英语室编辑兼翻译,上海《文汇报》主任编辑、要闻部编辑、专副刊审读,《文汇月刊》《新闻记者(月刊)》编辑,社会政法部台港澳新闻版主任编辑,美洲《华侨日报》供稿编辑,《中外论坛》双月刊特约编辑,《扬子晚报》上海记者站编辑,《上海星期三》顾问编辑,《中文》季刊终审编辑,上海新闻媒体老干部出版物总编辑。
&&&&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的译林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俞步凡译本,其译文堪称严谨,是比较优秀的译本。
但以北京《新京报》为首的姜妍记者撰文报道称网友对该译本质量及译者包括南京译林出版社有大量质疑,指为低劣产品。姜妍该报道还说译林已表示接受网友批评,已请“专家”重审俞译本作出改正,记者要求采访俞步凡及该书责编,但社方予以拒绝。
&&&&网上确有“网友一片骂声”,且持续十年不绝,并有Ellry者长篇网文《福尔摩斯在中国》,概述福尔摩斯译本在中国翻译出版的历史情况,称赞了一些译本,其中定北京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译本为“定本”,而唯一予以批评贬斥的译本并且指名的是俞步凡译本,指其为历来最差的译本,文中说:“由俞步凡翻译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似乎为了显示与其他版本翻译上的不同,将不少篇目名称改换。可是所改名称很多都将谜底泄露,书前译者序也将小说内容一一概括,这是侦探小说的大忌。这样的译本和译林这样老牌外国文学出版社的专业形象不相配,遭到读者的一片骂声。译林出版社于2006年8月推出第2版,撤换了原先泄底的标题,将译者序改为曹正文的文章。”所谓“网友”“铺天盖地的质疑”主要是指责篇题改译,还有文理不通,用词错误百出,竟至不及中小学生作文的水平。
&&&&本人就俞译该书最为“网友”诟病以至恶骂的几点说几句话。其实值得谈的实在也是不多,现在就以主要是被译林“接受批评改正”的那几处谈谈。
&&&&小瘪三。被批评说译者连原文是街头流浪儿都不懂,上海的小瘪三竟出现在伦敦,天大笑话。看原文little&street&Arabs(Arab等于street&Arab,添little是修辞法的重复强调),批评者说这应该译“街头流浪儿”,但殊不知这只能叫做解释性译法,Arab指称流浪儿是个转义词,它的汉语等译法也就是它的汉语等义词应该就是“小瘪三”,所以俞译是上乘的译法。瘪三是上海话,但早已成为汉语共同语而普遍使用,词典都有这个词条,只是指明源自上海方言;毛泽东选集里就有瘪三这个词。即便是方言,文学语言并非一律不可用,只要需要和恰当就可以,尤其是词典已收的方言,更不能说不可用。但是,指外国人可不可以用呢?瘪三是指失去正当生活来源的形同乞丐的城市底层贫民,这在全世界都有,外国的就叫外国瘪三。一百好几十年前就有外国瘪三特别是英国瘪三到上海来冒险,发迹的很多。穷白俄就被称为白俄瘪三,上海话叫“罗松瘪三”。罗松是Russian的沪语译音,叫罗松瘪三之普遍就像罗宋汤这名称一样。陆谷孙2008年晚报随笔《过街老鼠的哀鸣》是写烟民的现状,文中写到“在外国,即便是寒冬腊月,也可见个别烟民避开众人,躲到大楼门外,像个瘪三似的,冒着刺骨北风,抖抖索索,猛抽几口过瘾”。译林出版社“接受批评”,请“专家”把俞译原译的“小瘪三”改为“小混混”,这是不对的。“混混”就是地痞、流氓、无赖、恶棍,词义古已有之,近代已指不务正业的混世、混日子的人,词义重在混字上,也就是二流子之类,例如有流氓习气、行为、品行不正的学生、单位职工等,比较黑帮的专业流氓要次一等。被称混混者流氓,都是重在个人品质不好、恶劣,是社会败类,有绝对的危害性。混混与穷困、可怜没有关系,毫无可同情之处。混混与瘪三同义的成份极有限,混混即使混到如瘪三样境地,也是完全自身品质所造成,仍旧是个流氓。瘪三也有流氓行为,但词义恶劣的程度上,远较混混为次,有不同。因此混混可以完全等义于流氓,瘪三则不能完全等义于流氓。小瘪三则更不等于是小流氓,主要是社会环境所迫而流落底层及街头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为生存也多有不良行为,社会上被鄙视也可怜,有一定程度的同情、怜悯。三毛就是个小瘪三,奥利弗·退斯特就是伦敦小瘪三,不可称之为小流氓,不可叫小混混。所以,街头流浪儿的另有专门名称应该就是小瘪三,贝克街的侦探小别动队是不可以叫小混混即小流氓的,俞步凡译作小瘪三,最为贴切。至于混混指吊儿郎当混日子的人,在这个含义上更不能取代小瘪三,所以以此含义而将小瘪三改作小混混也更是显然不对的。
&&&&“做进”,被大肆指斥,译林接受“批评”改成“被欺骗”。看原文,没有用一般的欺骗如cheat,deceive那些单词,而是用take的一个口语习语be&taken&in“硬生生被拿进”,汉语就是“被做进”,其上当受骗意思的口语表述,英汉这两个词组本身都是喻意性质的。译“做进”是形义兼具与原文再贴切也没有。汉语“做”后面跟补语是个表现力非常强的数量极大的词组,尤其有很活很强的口语修辞效果,“做掉”“做进”“做出”“做绝”“做煞”“做够”……是极为常见的说法。用“做进”,来表示受骗上当的意思,是用词丰富的特色。历来是福尔摩斯诸多译本比之其他外国经典文学译本在文学语言的丰富多彩方面是比较逊色的,俞译本则在语言词汇上作了努力与改进,上到应有的水平。“做进”改成“被骗上当”,就失去了原著在这一特定语境、语气的口语文学语词的修辞特色;如同上一例的瘪三一样,把文学翻译降格为公文的公式化翻译,使丰富多彩重归于其他版本那样的用词平庸、贫乏,是对文学的极大伤害。出版社编辑对文学语言是不应当设禁区的,应求高水平,不可低就向落后看齐。
&&&&最为激烈的攻击是俞对篇题的改译,要害是“露底”,指责他是“犯了侦探小说翻译的大忌”,“露了底读者还看个屁”。露底是大忌,根本就没有这个定论,这个“露底大忌”之说是不成立的。探案小说题目露一点底,更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是司空见惯的文学手法。难道福尔摩斯故事是那么经不起露底,稍有露底就完全丧失了阅读的价值、毫无阅读兴趣了吗?恰恰相反,俞译的篇题改译,结果是大大增强阅读的吸引力,读者要顺藤摸瓜看下去探个究竟是这么回事,改译是提个头,读者拽住此线索去抽丝剥茧读全文。批评者所举例的本身就是自己在提供被强烈吸引的这一证明。文学翻译题名的改译历来是正常的普遍的做法,根本不存在可不可的问题。有的不要说是露底,还很有必要加以说明介绍,增强阅读引导;探案小说的故事梗概介绍也是普遍的做法,没有不可的“定论”,否则,难道探案电影说明书就应一律禁止?有些原题对中国人来说没有任何信息,等于没有题名,尤其是对于非名片性质的题名,改译当然是必须的上乘的做法。译林全部取消改为如群众版那样的直译甚至硬译死译,是慑于恶评而赶忙由高就低的做法。“退休的颜料商”,这种题名跟故事内容情节没有什么关系,俞译改成“老夫杀少妻反诬私奔案”就非常生动,概括点明了主题。出版社因顾虑露底,希望改一改,俞译就改为“老夫告少妻卷财私奔案”,出版社还是有忌,结果仍用“退休颜料商案”。“教授壮阳爬行案”被攻击是“惡俗下流”,但故事完全写的是老教授服壮阳药,人堕落形同畜生的事,作者的义愤与鄙夷渗透字里行间。有“壮阳”这个词就是下流?那就是说写血清壮阳伪药害人,是作者柯南道尔下流了!这等于是文革时期将词典里有关性的字词一律禁收一样,岂非那种行为本身是极为霸道无知、惡俗荒唐的!还批评说俞译这种“什么什么案”的题目如同中国古时公案戏,哪里还是翻译小说;公案式题目不可用于翻译?有此规定?而其实俞译正是根据原著的题目形式来翻译的,原著有几个篇章的篇名全部是The&Adventure&of&the…这样的统一格式,俞照此翻译成“……案”的统一格式,应该是最正确的译法,怎么就不对呢?倒要反问指责者的标准出自何处?很明显是源自他们那个所称的“定本”,而那个所谓定本的题目格式与原著是不对的。至于指责俞译七字句的题名雷同中国公案戏,这是俞译添入了中文特色而更体现出原著原来的统一格式,显示中英题名形式有相近的雷同内涵,这是中英文学形式有可比性的事实。
&&&&顺便一提,福尔摩斯的绝大多数版本都是按照群众版把全集的第三篇Adventures&of&Sherlock&Holmes译成《冒险史》,这个篇题译名是不正确的;adventure在此不能译冒险,福尔摩斯不是个冒险、探险人物,此书不是探险故事,而是探案故事,所以这里的意思,应该是探案。俞步凡译“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辑”,这才是正确的,有幸译林出版社没有改掉。但是其他出版社出俞译本,有被擅改为《冒险史》的,跟那个“定本”走了,盲从落后的惯性是顽固的!&&&&&
再说题名露不露底的问题。有一种说法是柯南道尔有意给个看不出内容的篇题名,毫无提示地让读者一无所知地瞎子摸象进入故事,按情节发展自己去层层探索。这听来不无道理,但未必是一定的道理、一定的做法;更要知道取一个有内容提示的篇名,英语须是一长串的词组,成了报纸新闻标题式,不太符合小说篇名的形式要求,不如汉语可有简洁的表达,所以,语言的差异,影响到题名法的差异。俞译是多从故事吸引力来考虑,权衡下来,提示内容的篇名比之毫无意义的篇名,对中国读者是更为重要的,有内容的篇名作为首选更有道理。为了平衡起见,把露底的文字去掉,例如“老夫杀少妻反诬私奔案”改为“老夫告少妻卷财私奔案”就无露底之嫌,虽退了一步,但仍是肯定比硬译“退休的颜料商”大胜一筹。这些问题,鉴于编辑人员都还搞不清楚,未能把握得稳,在此文后录两篇关于译题名的报道,可资学习研究。
&&&&实际上,译题名的问题早已有妥善的解决。取题是专门的艺术,有很高的学问,按各种需要有各种不同的取题方法。福尔摩斯的“三山墙”“雷神桥”这种题目,犹如中国的折子戏“赤桑镇”“断桥”,都是很普遍的一种取题方法。照译可以,改译也是可以,中外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可指责的。改译后,一般最好也出原题名,如《蝴蝶梦》附原名“吕蓓卡Rebecca”,《乱世佳人》附原名Gone&With&the&Wind;而《哈姆雷特》也有译《王子复仇记》,原名却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悲剧”。所以,用什么题名看需要而定。俞译本的改译名也是出原名的,这也是提升译作出版的学术品位,是很有用的做法。但有的出版社认为多此一举,不予采纳。不过上海百家出版社完全尊重译者的风格,采纳译者对福尔摩斯首篇译名为“猩红色的研究”,以此表明译者是更主张按原题直译,当然一般都认为以“血字的研究”为好——这倒是可定说为“定本”的了!而“猩红色的研究”也是一种译法,没有错,喜不喜欢是各人的另一回事,是无须指责的。但可设想,如果这“猩红色”是俞译的题名,那真是挨骂的最大好材料,定被抓住了死不放过,这头篇就被劈头大骂得狗血淋头。&&&&&&&
另外,批评方的网上还有零碎但是大量的摘录断句举例,证明俞译语言不通,简直够不上中小学生的作文水平。其实,所举的都是口语部分,俞译的特色之一就是运用了文体的不同风格,口语表述不同于书面语的陈述,口语又随人物身份、场合心情等的不同而有不同,批评者用书面陈述语式来挑剔,正是一向以来文学翻译语言被政论译文书面语所影响的反映,不识俞译的风格正是纠正了这一历史影响。什么连主语都没有,代词都译成实词造成“祥林嫂”那样的啰嗦重复,等等。口语,尤其是汉语,主语省略,是普通的常识,是修辞法,根本不是不通。代词,翻译中是个问题,汉语代词用法少于英语,出实词多于用代词,这是翻译的常识,硬译代词才是蹩脚的译法。还有什么“有时候偶尔”,被批“既然有时候,还说偶尔,又是不通的重复”,他不知适当重复是一种修辞强调手法,口语中更是普遍出现的。这种种指责,不一而足,可以抄下整本书,句句都不对,那么是你翻译还是俞翻译?为什么都要按照你来译!照此,任何著作,随便拉一句都可以指责这不对那不对,其实正是你自己不对;不值得一一反驳了。谨转载厌烦羊博文,他拿几个版本的整段译文作比较,他有他的喜欢,但客观事实比下来的结果,俞译怎么样呢?特作附录。
&&&&俞译的福尔摩斯出版,默默然上市,没有撰文予以评介,网上销售都无广告词。听其自然销售。福尔摩斯此书全国无数版本,不要特指这译林俞译本怎么好,那就等于是贬低他人了,有不正当竞争手段之嫌。出版一个月,即无端遭骂,全是不实之词,更有人身攻击,原可不理,但出版社看出是对俞译有宿怨者存心打上门来,故以息事宁人为好,也就接受“批评”,改了遭骂几处。但是攻击者因此得意而更嚣张。这就不得不理。当然,广大读者是有是非标准的,不良行为是要激起公愤的,读者奋起反驳的大有人在。现在本人就有些问题也发表意见,讲几句话。据悉译林对俞译还是很看重的,2009年请他上海书展签名售书。译林此书尽管不断被骂,但在全国书市销售照样火旺,销量居于前列。
下面两篇剪报是评论题名的翻译,事实证明对某些题名的改译是高水平的译法。《风月俏佳人》之类,现在还有被认为“味道不对”,这是长期以来的禁锢观念,对文艺无知的落后意识,完全违背人民大众的美学口味。事实证明经过改译的题名硬是得到老百姓的赞赏、肯定。转录此两篇评论,佐证俞译对福尔摩斯某些篇名的改译,是真正文学艺术性质的翻译。
&&&&&&&&&&老兄,不是“老无所依”!
&&&&&&&&&&&&&&&&&&&&&&&&&&&&&&&&&&&&&&&何亮亮
&&&&今年的奥斯卡金像奖,科恩兄弟肯定是大赢家,这对兄弟导演的“No&Country&for&Old&Men,”众望所归,获得了四个大奖,本文要讨论的,是这部电影在两岸三地不同的中文译名。
影片原著改编自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Conmac&McCarthy)的同名小说“No&Country&for&Old&Men”源自19世纪初英国著名诗人济慈的诗作《驶向拜占庭》(Sailing&to&Byzantium)开篇的第一句,意思直译为是“没有合适老人的国度”。
&&&&电影沿用了书名,科恩兄弟对于篇名与影片之间的关系肯定有其艺术方面的考虑,济慈的诗句对于受过英语教育的观众,也不算生僻。但是作为大众艺术,作为视觉和音响艺术,一部美国电影的片名如何译成中文,也可以看出内地、香港与台湾之间的差异。
&&&&这部电影,香港的译名是《两百万夺命奇案》,台湾的译名是《险路勿近》,内地的译名是《老无所依》。我猜测,如果让片商和观众来选择,香港的译名大概会是最佳选择。
&&&&一部新片要吸引观众入场,片名是重要因素。香港与美国同步发行好莱坞大部分新片已经多年,电影的译名也有一套模式,雅的俗的都有,俗的更多,本来电影就是给俗人看的,不是象牙塔的玩意儿。早年香港的美国电影译名,多沿袭上海的译名,如《翠堤春晓》《北非谍影》之类;上世纪60年代之后,香港上映的美国片,译名比较粗俗,不过大多还是符合剧情的。著名的“Pretty&Woman”,香港译为《风月俏佳人》,内地译为《漂亮女人》,显然是直译的,港译较佳。
&&&&就我自己的观感,No&Country&for&Old&Men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即使是讨厌好莱坞大片的人,也能从中得到看电影的乐趣。可以肯定的是,这部电影和内地的译名《老无所依》绝对没有什么关系,这个译名的始作俑者肯定没有看过电影。
&&&&好在科恩兄弟在电影观众中早已有口碑,这次获得奥斯卡导演奖和最佳电影奖,《二百五夺命奇案》肯定在全世界获得观众的青睐,即使在内地被翻译为《老无所依》也无伤大雅。
直译不用动脑筋,甚至凭翻译软件就可以搞定,例如肯塔基在内地某分店,将该店标语We&do&chicken&right,翻译为“我们做鸡是对的”,令人喷饭,成为“经典”了。相比之下,《老无所依》还不那么恶搞。只是,如果它没有得奖,如果你不知道这是科恩兄弟的作品,你会去看吗?
&&&&&&&&&&&&&&&&&&&&&&&&&&&&&&(2008年3月2日新民晚报)
&&&&话剧演出先要绞尽脑汁起剧名——
&&&&&&&&&&&&&&&&改花哨剧名&增十倍票房
今日在沪上演的小剧场话剧《谈谈情,说说谎》,原名《长椅》。改名之后,票房呈十倍增长,令制作人周可感觉“不知道是高兴好,还是不高兴好”。
[票房飙升]
&&&&话剧的名字不仅能够画龙点睛,还能增添观众的兴味,从而促进票房。周可透露,《长椅》是前苏联剧作家盖里曼的剧作,写于上世纪70年代末,讲述一位寻求刺激的司机与一位织袜厂女工在公园长椅上相遇,从游戏人生到彼此信任的过程。由于《长椅》这个剧名暗示的公园,不再是当下年轻人谈恋爱的场所,而且缺乏感情色彩,所以该剧去年底上演第一轮之前,票子卖不动。为了打开市场,剧组重新起名,最终借鉴日本电影《谈谈情,跳跳舞》,改名为《谈谈情,说说谎》,既凸现了话剧的轻喜剧风格,也点出了剧情,且不落俗套。结果,票房直线飙升。《借我一个男高音》原本是一出著名的百老汇剧目,但是在上海戏剧圈外的知名度还是很有限。借着俄罗斯男高音维塔斯来沪开演唱会的“东风”,该剧改名为《借我一个维塔斯》,虽然招致维塔斯“粉丝”的反对,但是赢得了社会反响,也获得了票房。不久前,斯特林堡的《父亲》上演时,改名为《上尉和他的女人们》,才得以收支平衡。
[徒有虚名]
&&&&如果惹眼的只有剧名,就会让观众感觉上当受骗。《满城全是金字塔》向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借光”,其实讲的是中国考古大学生在探险时遇到古埃及女子,发生跨时空恋爱的故事。《有多少爱可以胡来》把台湾歌手迪克牛仔的成名曲《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改了一个字,却也因为“胡来”的剧名而票房“成长”。而《X情档案》《暗恋紫竹园》等,则因剧名花哨有忽悠观众之嫌。
为话剧起个吸引眼球的名字,无可厚非,但也要避免名实不符的剧名,反而弄巧成拙。
&&&&&&&&&&&&&&&&&&评论&本报记者&朱光&新民晚报&2008年3月22日
下面这幅照片图文录自2014年3月2日《新民晚报》,可知三毛这样的街头流浪儿就是瘪三,如果称之为“流氓”“混混”,那就贬损太重,肯定是不合适的。
下面是厌烦羊博客的博文,他很认真地列出有关译本的实例对比,可以有个人的喜好,但比较的结果,客观事实是明摆的,证明了俞译本的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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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译本比较
来自:&厌烦羊(#!/bin/bash)&21:44:35
  说是比较,其实是推荐周克希。福尔摩斯,我极力推崇周克希的译本。这是我接触的第一个译本,而不像大多数人第一次看的是群众版的翻译,虽然群众版翻译很好,可我就是看不上。仅谈《血字的研究》,周老的翻译严格忠实原文,流畅而不僵硬。语言生硬是群众版和俞译的最大毛病,读起来不很顺,觉得有些造作。群众版可能因为翻译时间早,当时文化闭塞,故翻译受民国译本影响较大,包括人名、专有名译法和语言表达习惯。而俞步凡则是重译,很大程度上借鉴周译,结果翻译得不尽如人意,很多地方是为了有意避开周译,搞得译文一瘸一拐的。
  不过,俞步凡的全集译本,我还是很喜欢的,觉得比群众好。网上把俞译贬得一塌糊涂其实就是因为文章标题恶心了点,后来06版又改回来了,内容绝对一流。俞译惯用文言翻译书信、电报、古籍,十分贴切,而且群众版好多地方翻译生硬、出错,俞译基本没有。群众版是众人合译,俞译是一人独译,风格上俞译更加统一,更胜一筹。
下面节选了阿瑟·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第七章,黑暗中的亮光,最后一段。这段译文非常具有区分性,描写生动,尤其是福尔摩斯的语言描写。最后一句话,我觉得只在周译里面看到了一个绅士、沉稳、机智、机警的福尔摩斯,我心中的福尔摩斯。
  可惜的是,周老的译文只有残本,甚至包括他的其他翻译作品,让我回味无穷又不住惋惜。
  三个译本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校对过。有机会再收集其他译本,比如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名著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还有台湾王知一的。至于市面上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福尔摩斯,基本都是把群众版抄来抄去,真是丢人。
  节选自阿瑟·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第七章,黑暗中的亮光,最后一段。
  1、丁钟华、袁棣华译,群众出版社,1981年版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只是一刹那间的事。我简直来不及思索。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的胜利表情,他那响亮的语声以及马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象魔术似地一下子铐上他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凶蛮的面容,直到如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当时,我们象塑像似地呆住了一两秒钟之久。然后,马车夫愤怒地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向窗子冲去,他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就在马车夫正要钻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象一群猎狗似地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开始了。这个人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击退。他似乎有着一股疯子似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割破得很厉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并未因此减弱。直到雷斯垂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起来,他才明白挣扎已无济于事了。就是这样,我们还不能放心,于是我们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捆好了以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住地喘着气。
    “他的马车在这里,”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高兴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莫测的案子,咱们总算搞得告一段落了。现在,我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
  2、周克希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各位,”他眼睛发光地大声说道,“请让我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凶手。
    整个事情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快的我简直来不及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这一瞬间,福尔摩斯那得意的表情,他那明亮的声音,还有那车夫望着被施了魔法似地铐住他双腕的亮铮铮的手铐时那副惊愕、狂暴的脸容,我至今历历在目。有那么一两秒钟,我们大概就像几尊塑像那样呆在那儿。然后,只听得那车夫狂吼一声,猛地挣脱福尔摩斯抓住他的双手,一头往窗户撞去。窗玻璃给他撞碎,木头窗框也撞断了;但是就在他纵身往外蹿的当口,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三条猎犬似地朝他扑了上去。他被拽了进来,接着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他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甩开。他似乎有一种癫痫病人发作时的蛮劲儿。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划破得很厉害,但尽管鲜血在流,他反抗的势头并不稍减。最后亏得莱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了他的脖子,卡得他差点儿透不过气来,他才意识到再拼命也是徒劳了;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得把他的双脚也铐起来,才感到放心。铐好以后,我们一个个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地立起身来。
    “他的马车就在下面,”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可以用来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现在,各位,”他满心欢喜地笑了笑,接着往下说,“我们这桩小小奇案已经接近尾声了。各位但有见教,在下无任欢迎,如蒙赐问,定当一一作答。”
  3、俞步凡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
    “先生们,”他大声叫道,两眼发光,“让我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杀死伊诺克·德雷伯、约瑟夫·斯坦格森的真凶。”
    整个事情只在一刹那间发生——快得我来不及想是怎么回事。那一时刻的情景,福尔摩斯胜利的表情、朗朗的声音,还有那车夫惊愕狂暴的面容,他瞪眼望着施魔术般铐住他双手的亮铮铮的手铐,我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一两秒钟之间,我们都呆若木鸡。接着,人犯一声狂吼,挣脱福尔摩斯抓住他的双手,猛地冲向窗子。窗框和玻璃被他撞断、撞碎,但没等他跳窗,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鹿猛犬,一起扑了上去。车夫被拽了回来,接着就是一场殊死的搏斗。这个人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次又一次被他甩开。他好像有一股癫痫狂发作的死劲。他的脸和手跳窗时给玻璃划破得厉害,鲜血直淌,但拼死抗拒的气势不减。最后亏得莱斯特雷德把手深入他领子,死卡他的脖子,卡得他差点透不过气,才使他意识到再挣扎也已无用。这时候我们仍不放松,赶快把他的双脚也像铐住手一样捆起来,才感到放心。完了以后,我们站起身,一个个呼哧呼哧,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就用他的车,”福尔摩斯说。“正好,送苏格兰警场。好了,先生们,”他接着说,笑容满面,“一场谜案戏,总算演到头。现在,欢迎各位,随便提问,在下绝不会再拒绝不答。”
  4、王知一译,百家出版社,2007年版
    &“各位,”他双眼发亮地叫道,“让我向你们介绍杀害艾劳克·楚博尔及约瑟夫·史丹格森的杰佛森·霍浦先生。”
    事情发生只在一瞬间——快到我还没有办法明了发生了什么事。我对那一刻的记忆还十分鲜明——福尔摩斯胜利的神情,以及他高昂的声音,还有马车夫瞪着那似乎是魔术般扣上他手腕的发亮手铐时脸上迷惑而狂野的表情。有那么一两秒钟时间,我们像一组雕像,跟着现场一声狂吼,犯人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猛力地扑向窗户,窗子的木框及玻璃登时碎裂;但就在他想整个人冲出去之前,葛里格森、雷斯垂德及福尔摩斯像几头猎犬般跳上了他的身体,这个人又被拖回屋中,然后展开一场激烈的打斗。这个人力量大得惊人,以至于我们四人一再被他掀翻于地。他像一个癫痫症患者发作时那样狂暴,他的脸及手在他冲向玻璃窗时被严重割伤,但是血液流失并没有减低他的抵抗能力。一直到雷斯垂德成功地将双手掐入他的围巾并勒住他,才是他知道挣扎已然无效,到这时候,我们还觉得不保险,非得将他双脚双手都绑住,才算大功告成。时候我们心跳加速气喘如牛地直起身来。
    “我们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福尔摩斯说,“好了,各位,”他继续愉快地笑着说,“我们已到了我们这桩神秘小事件的结局阶段了,现在你们可以问我任何你们想问的问题,不再会有任何危险让我不能畅所欲言了。”
  5、闽县林纾、仁和魏易&同译,商务印书馆,民国三年六月初版
    歇洛克向二包探曰:“二君,吾为尔引见杀人之人,密司忒约佛森·贺迫。”
    余大惊,如晕乍醒,见歇洛克大悦。而此御者二目几突出,欲噬人,乃不信己为人得,时时自视其镣以为怪。于是可二秒钟,余及二包探均如石人。忽御者大呼,欲就窗中外越,玻璃及门皆碎。歇洛克猝起擒之,二包探亦起与格斗,四人同进,屡为之却。此时囚头面为玻璃所劙,血流不止,然尚与余辈力抵。及勒司忒雷得力扼其吭,囚始少静,余复械其足,囚始不动。余辈始坐而喘息。
    歇洛克曰:“彼之车已在楼下,即以此车送之警察所。”可而,笑曰:“诸君听之,此时欲叩我以案中事状,吾亦不隐之矣。”
  附:英文原本
    A&Study&in&Scarlet
    Chapter&7
    LIGHT&IN&THE&DARKNESS
    "Gentlemen,"&he&cried,&with&flashing&eyes,&"let&me&introduce&you&to&Mr.&Jefferson&Hope,&the&murderer&of&Enoch&Drebber&and&of&Joseph&Stangerson."
    The&whole&thing&occurred&in&a&moment--so&quickly&that&I&had&no&time&to&realize&it.&I&have&a&vivid&recollection&of&that&instant,&of&Holmes's&triumphant&expression&and&the&ring&of&his&voice,&of&the&cabman's&dazed,&savage&face,&as&he&glared&at&the&glitter
    "We&have&his&cab,"&said&Sherlock&Holmes.&"It&will&serve&to&take&him&to&Scotland&Yard.&And&now,&gentlemen,"&he&continued,&with&a&pleasant&smile,&"we&have&reached&the&end&of&our&little&mystery.&You&are&very&welcome&to&put&any&questions&that&you&like&to&m
俞译新风格,是真正的文学语言,一反半个世纪来流行的文学翻译公文式语言的通病。他的流畅自然,即使在这里的引文也是显而易见,无与伦比。福尔摩斯的语言格调上下兼具,有时绅士有时下里巴人,绝非处处场合都是绅士。俞此段按原文许多动词是音响词,译文做到了声情并茂。什么场合、情景,就应是什么样的语气、言词,俞译是符合的;不妨朗诵试试,可立见谁才是语言高手。这其余两段中还有译错处,能找得出吗?
&20:46:51厌烦羊
多谢asd1203指教,十分同意您的观点!我还真没注意其他两个译本译错之处,烦您指出。
就搭顺风车再补上另一译本吧:王知一译,百家出版社,2007年版
“各位,”他双眼发亮地叫道,“让我向你们介绍杀害艾劳克·楚博尔及约瑟夫·史丹格森的杰佛森·霍浦先生。”
事情发生只在一瞬间——快到我还没有办法明了发生了什么事。我对那一刻的记忆还十分鲜明——福尔摩斯胜利的神情,以及他高昂的声音,还有马车夫瞪着那似乎是魔术般扣上他手腕的发亮手铐时脸上迷惑而狂野的表情。有那么一两秒钟时间,我们像一组雕像,跟着现场一声狂吼,犯人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猛力地扑向窗户,窗子的木框及玻璃登时碎裂;但就在他想整个人冲出去之前,葛里格森、雷斯垂德及福尔摩斯像几头猎犬般跳上了他的身体,这个人又被拖回屋中,然后展开一场激烈的打斗。这个人力量大得惊人,以至于我们四人一再被他掀翻于地。他像一个癫痫症患者发作时那样狂暴,他的脸及手在他冲向玻璃窗时被严重割伤,但是血液流失并没有减低他的抵抗能力。一直到雷斯垂德成功地将双手掐入他的围巾并勒住他,才是他知道挣扎已然无效,到这时候,我们还觉得不保险,非得将他双脚双手都绑住,才算大功告成。时候我们心跳加速气喘如牛地直起身来。
“我们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福尔摩斯说,“好了,各位,”他继续愉快地笑着说,“我们已到了我们这桩神秘小事件的结局阶段了,现在你们可以问我任何你们想问的问题,不再会有任何危险让我不能畅所欲言了。”
说好说差,拿事实来比较,这做法很对,那种漫天乱骂,胡搅蛮缠,是牛二,是泼皮流氓。这新引的一位,是最令人不习惯的,不过也是一种风格。虽各有喜欢,但总体优劣,还是有公认的标准。鄙人看出俞译在这一段中语言有一股气势,十足的情景氛围,而词语之准确,更为他人所不及。在语音上都有跃动,朗诵起来也发力。prisoner是犯人,人犯,没有必要转译为车夫,无根据须要离异原文;这里的as&well&as不是“也都”,是“除……也”,即手已铐住了,再要把脚也捆住,不是捆脚再捆手。
把手铐住了,没有问题,把脚也铐起来?铐脚,有这说法吗?至少不是严谨的文字。pinion,这里译“缚、绑、捆”为好,是这个动词的主要意思,按原文也更说得通。
对不起,我讲的不准确,铐脚,根本是错的,不是不严谨。故事中有交代,是用towel捆扎住双脚。这一段的仅此一处,只俞译是对的,其余三个都各有错。
有个Ellry明确指出周克希译的小部分远胜俞译的大部分,存心恶贬俞译;请他到这里看看,发表高见吧。还有个LuxiHappyWorld胡乱挑几个词恶贬俞译。都想方设法要打掉俞译,品质很恶劣。
&21:54:24厌烦羊
谢谢asd1203专业点评,我还是很支持俞译的,翻译确实准确。我记得《恐怖谷》里面一开头的对话,只有俞译最贴切。
反对俞译的人请摆事实,可以到这里跟帖,别干骂啊。
谢谢linus&yang,有这机会我们大家来求真,长知识。想到关于福尔摩斯的绅士风格,是俞译受到攻击的一个方面。美学家曹利华博文中有分析,说俞译是把握原著分寸的。我觉得引的本段也可看出。周译最后是福的绅士腔,但看原文,他的话由片语组成,每个片语五六个音节左右,不超过十个,这是符合喘气说话的情节的,朗诵时可稍有节停,俞译反映出这个情况,译成汉语就是顿句。原文这里福并没有摆绅士派头显示过分得意,他讲话对上层才十足书面语言,一般就是平民言语,在下层则粗话连篇。敬与yang共同探讨。
我们发现俞译也有错误,比其他版本是少。群众的出版非常严谨,简直没有技术性错误,译林就差。
2、跟在这篇博文后面有一些评论,俨然成为论战的平台,看得很过瘾:
某位支持者(我没猜错的话就是下面要提到的豆瓣网友asd1203):
  “小瘪三”也不许用于伦敦小流浪者,去查查字典吧。是绝对无知无耻之徒。看看他们的话,就知道是黑白、是非颠倒。
  His&last&bow此题目只有俞译“鞠躬尽瘁”,是唯一精确的翻译,其他版本一律译“最后致意”,凭这一点就可断定俞译是胜过其他的优秀译本,俞的“求异”实质是有很高的创造性。
  做进,自己无知无识看不懂,就说文理不通,做后面跟副词状语是很丰富的表达法,做跟好、坏、完、掉、尽、绝、出、进……有无数的表达意义。是存心攻击,诅咒译林完蛋,译者已被枪毙,非常恶毒,是大字报式的诬陷,这种垃圾新京报居然刊登,是一栏子计划别有用心的打击,逆改革开放潮流而动。
  对译林版福尔摩斯俞译本这些年来受到无耻者的蓄意攻击,对译者的人身污蔑,是别有目的的,题名的译法是译者的权利,无所谓求异,求异就不可以吗?你有什么权利不许?对译林版福尔摩斯俞译本这些年来受到无耻者的蓄意攻击,对译者的人身污蔑,是别有目的的,题名的译法是译者的权利,无所谓求异,求异就不可以吗?你有什么权利不许?不许求异是什么时代什么范畴的思想?求异是创新。“题目露底是大忌”,“还看个屁”,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是“漏底”的!题目画龙点睛是一种好方法,福尔摩斯一点就没看头了,它的推理是那么简单经不起点的么?那探案电影都不许卖说明书。完全是浅薄的“评论”,片面地要一句判死译林俞译。
  改译题和写故事梗概这样的“求异”就应该要遭“一片骂声”,正常的吗?简直荒唐!俞译的求异好得很,为什么不许?对什么权威规定不许不一样?教授壮阳爬行案,是该篇的主题,画龙点睛很吸引读者,指译者改题下流,这些字都是原著中有的,为什么不讲原著下流?你自以为上流,暴露出自己的阴暗心理。大字报式的诬陷不实之词,文革中的词典不许收男女性器的字,无知,反文化。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并非真以为那是下流,是懂的,根本不下流,而是故意讲是下流,这种无聊的咒骂,加上“评论”助势,谣言三遍就成事实。他们是一要追杀,有恨,二要扼杀,扼杀强劲的竞争力。改革开放是这批人在捣乱,逆流。
  译林福尔摩斯全集出后掀起福尔摩斯评论之潮,都贬低译林俞译版,并非偶然.可见俞译的影响力.贬低已见成效,销售由高峰直线跌落.其真相如何,译史出版史都已示众在案,是决不可能被歪曲的.俞译《福尔摩斯探案》译林2000年出版,至去年已16次印刷,这书俞译5/6,周克希译1/6,俞友谊为重,以首篇为理由坚持署名周在前。01年受到学生杂志向全国推荐,02年漓江中学生阅读年鉴推荐。俞译全集出版后却立即遭网上大肆攻击,造谣污蔑俞贪污被枪毙,大捧周,生怕骂俞伤到周。近来有扩展攻击俞先前其他译作,可见攻击别有用心,且是谋划。此是译史及出版史一公案。
  俞步凡原译序揭示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源自福尔摩斯,这书对中国影响、作用之巨大,说到了要点,迄今无人研究这书达到这个高度(只有《中文》杂志刊了正面文章),出现“一片骂声”对俞的“求异”挞伐,大肆攻击,是可悲哀的现实。无耻之徒一开始在天涯网开骂,本可以不理,但居然理了,见新京报之后“评论”跟上,就变本加厉地咒骂译林早完蛋,号召不要买他的书。无理无道德极点,完全是卑鄙阴谋。那篇万字大文者赞扬梅翻译,又说某版本是“定本”,小说翻译竟有“定本”,真是谰言水平奇高!俞译原序指出福尔摩斯倡导允许竞争允许选择,这改革开放你懂么?“定本”,俨然文革样板戏。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货比货,你“定本”来定定看?
  斥俞译“文理不通”,你读小学的课本在你看来都是“文理不通”的,因为你不懂嘛;俞译是你的课本,好好学着点吧。说梅绍武译本好,你喜欢你就去买嘛。梅译本序言口气很大,很无自知之明。何必卖老资格!谁译无错?只是你推崇的梅先生错得一遢糊涂。
  对译作如此恶劣漫骂,对译者人身攻击,不大看到,肯定不是真实反映俞译不好,而是嫉恨,颠倒黑白,从反面去看这反面教材,肯定俞译是上品,人品也是,骂者与被骂,好坏相反。
反对者插话了:
  楼主是俞的朋友吧,这样替他说话,够义气。可惜从举的例子看,俞也是个别细节上有点小聪明,那种妄改中文成语的做法更是不能苟同。
  看了网友举的例子,这个译本的确差的不是一般,关键是英国文学那种绅士的感觉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龌龊、反胃的感觉。而且那个“给做进”太莫名其妙了。
  下面有很多评论明显是马甲,唉,人品啊。
  不讲义气,要讲正义,你是十足邪气。你这点硬臭狗屎配叫评论!真正的评论你不懂。都是些不学而有术的狗崽,算计术,牛二无赖硬扯住人莫名其妙胡乱搞。什么“妄改成语,龌龊反胃”,没有起码的语文知识更谈不上有文学知识。其他大量译错译不出、语言僵硬没有文学性的,你认为好,你去买嘛!何必死咬译林,译林真是那么差么!不顾事实乱讲,你这是绅士感觉?
其他支持者:
新浪网友&22:27:25&[举报]
  一点没错,这号人就是牛二,活脱脱那副嘴脸。译林俞译首屈一指,台面上摊得开的,来个大辩论嘛。俞译福尔摩斯质量头挑毋庸置疑。译林就举行招待会来辩论辩论嘛,媒体公开报道嘛,有什么好回避的。
新浪网友&18:04:54&[举报]
  网上看到译林福尔摩斯怎么糟糕头顶,那个什么版本才是最好,就买了,朋友买的是译林版,说叫我比较看看,一比才知道,事实完全相反,才大呼上当,中骗子的计了,那真是下作流氓,为什么要这样颠倒黑白作践人家,一定有仇!硬劲要把俞译望死里打,肯定有仇,很缺德呀。
新浪网友&07:47:42&[举报]
  福尔摩斯版本好几十家,其他都好,偏偏译林俞译不好,骂最坏,所谓“遭到一片骂声”,其他都不骂,都很好?这倒奇怪了!这骂一看就有蹊跷,别有名堂吧!请骂的人快去买“定本”吧,大量的买,大量的送,大量的珍藏吧!你干不干?你无知无赖的混混!
新浪网友&19:54:46&[举报]
  改革开放,发展是硬道理。俞译本首选直译,但不是唯一,尤其题目常要改译,看效果需要。长期来的直译派,钻硬译死译牛角尖,如今翻译也要发展才是道理。喜欢不喜欢,都可以,但通过各种媒体咒骂人,诬蔑,号召不要买,更以权威架势做定论,判人家死刑,这不但违德,还是违法。俞译本这个译中的最高成就,事实在,抹煞不掉。是改革开放成就。女士先生们不要搞顽固倒退呵!
新浪网友&13:50:36&[举报]
  这译本好,这译本甚好,谁也没说它不好不是,咱不是还特意去瞻仰过,还开怀地笑过了么?只可惜译林它老眼昏花随波逐流,被人说了两句老脸就挂不住,把这译本给废了,要不然这就是以公案小说风格化入维多利亚文学的神作呀。什么左撇子右撇腿,那其实是三花聚顶神功吧!
  要我说,苏格兰警场什么的还是不够给力,不如译成“苏格兰府衙”“雷斯垂德捕头”之类的,更能彰显其独到之处。
  再说了,“福尔摩斯探案”太俗了,不如干脆就“神捕霍熙洛”来得痛快嘛。
  “华大夫,敢否暂闭医馆,携火铳与我前去虎穴一探?”这多给力呀!
还是那位支持者(豆瓣网友asd1203):
  用福尔摩斯推理,观察咒骂的内容方式方法,八九不离十可知是何许人,吃什么饭,文化高低,目的用意。曹利华文举的例对照发现都是大牌译本中错误,在《中文》杂志文中还有一例,这里怎么不见?那是最大牌的译本中的错误,很浅显却很荒唐。可见是多么的不认真,而俞译有多么认真,却要被骂得一塌糊涂,还有没有是非?嫉恨压制扼杀好的超过自己,而不是高兴,求精益求精,事情就没有希望。问题是不可让坏人坏风气抬头。
  说这个版本好那个版本不好,都是瞎说的,能像这里真价识货拿出证据来吗?
  《波西米亚》中所有译本都是“这个女人",只有俞译是"女俊杰",那批家伙一直诬称俞不对:"那么多人都错,只他一个人对吗!"。这个问题曹利华文讲得很清楚了。还有去年一月29日上海英文电视ICS靳羽西专题节目,最后她打台球获胜,解说词一句话:She&is&the&woman,电视翻译为“她真棒”,根本不是什么"她是这个女人"。此外,还见日本是译“女杰”!其他版本错误,曹利华文中所举例只是了冰山一角,本来这错那错谁也不去讲,无知又可恶之徒是非、黑白颠倒无耻又猖狂,是他自己硬逼要抖露,那就没法。
  英语中直呼对方的姓(有的还甚至只取一半发音,这本全集中就有),是不礼貌的,就相当于汉语称“姓某某的”。俞译有“姓福的”,才正是妙笔。那些人不懂,乱骂,只显得其恶意而无知。
  那些人硬找碴,要扳倒俞译,还要踩上一只脚,往死里打,也不掂量自己什么东西,洪教头挑衅林冲,班门弄斧的脚色,不自量力。恶毒骂人的都是下三烂货色,原不该理的,好的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谩骂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咒骂俞译好像很有力的是揪住他那个“给做进”,指责文理不通。现经查看原文,We&were&the&old&women&to&be&so&taken&in,才发现俞译是十分准确的。taken&in意上当受骗,直译是“硬生生被拿进”,这是个口语,汉语对应的正是“做进”。那些人连“做进”都不懂,多么无知又恶意。编辑改掉,也是分不清高下。
  拿俞译的标题来开刷,足见无知透顶,胡扯蛋把死译硬译奉为标准,正是大陆半个多世纪来翻译的时代病,俞步凡做了改进,是改革开放精神,那些一贯主张直译为最佳译风的“翻译家”,非常片面,大多是这种翻译,秉承鲁迅《死魂灵》译笔遗风,或以马列著作翻译取代文艺翻译。应该改进了,如俞译,直译首选,意译改译出奇制胜。你们有这种水平吗?
  俞译怎么样,不喜欢听便,何必骂他?往死里整,丧尽天良咒他死。他译得好,是不可否认的,否认不了的,还要拿周克希来比压他,妄想,徒劳。费尽心机,何苦。各人显能,往好里竞争吧,不要使绊、内耗。竞争不过,老实承认好就是了,不要嫉妒搞鬼,没出息。
  那个写《福尔摩斯在中国》的ellry很恶劣,写史设“定本”,攻击俞译“求异”,发动、策划围剿,其乃始作俑者。
  有个叫Linus&Yang的博客“极力推崇周克希的译文”,拿出群众、俞译和王知一同样文段实例来比较,结果辩论事实证明,俞译是最好的,承认很准确,希望其他攻击俞译的人也都拿实例来比较。(呵呵提到我了)
  福尔摩斯在俞译出来后才出现一哄而起评哪个版本最好、最差,大肆攻击俞译最差。这个现象本身就说明俞译本的意义,非同一般。世界国际网介绍中国的福尔摩斯全译本主要有若干,俞步凡译本列于首位。伦敦图书馆、福研中心等唯一收藏的中文译本是俞译本。国内中学生杂志、读书年鉴和学生读书网页唯一向全国推荐的福尔摩斯译本是俞译本。
  在译文论坛上有人还要竭力扳倒俞译,完全可以看出用心恶毒,这种无耻之徒原就理都不值得理,坏就坏在译林的态度,而使这号人不断嚣张。可悲。
  许多攻击是攻击者自己无知,“这位女人”the&woman这个错误几乎无人认为是错的,虽然觉得意思勉强。颠倒是非黑白如此,确实可悲!
  维多利亚正是慈禧同期,那时中英社会风情与20世纪中叶以后很不一样,俞步凡的翻译注意到该历史因素,某些文风上有所体现,以符合如同影视显现的真实历史风貌,他这是文学翻译很大的改进。但中英不同,他有很好的尺度把握,若译什么府衙、捕头,那就是无知者的谰言。六十年来,文学翻译受政论翻译文风严重影响,在所谓忠实的直译束缚下,路子僵化,水平低下,俞译予以突破,便遭来攻击谩骂,这只表现改革开放在译文领域里也是有斗争的,何况俞译还另有原因,有个别人恶意诋毁报复。
3、那位网友提到我的文章了,我把他在豆瓣上的评论贴出来(我的ID是厌烦羊,那位网友的是asd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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