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77年7月31日阳历中午12:25分,现任财务部副职,正职五月份退休,请问今年能升正职吗

正省部级退休年龄 【范文十篇】
正省部级退休年龄
范文一: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岁 55岁正是第二春  日起,我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将延至60周岁。当然,如本人申请,也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这是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通知,记者了解到,该通知文件昨日已下发至广东省。对于这个新规,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女性反应不一。  并非一刀切 55岁也可自愿退  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通知同时指出,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刚摆脱更年期困扰 55岁正是“第二春”  “我认为,无论从生理还是精神层面来讲,处级女干部推迟5年到60岁退休,都完全不是问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夏薇对此新政策大表赞同。因为她观察发现,如今这个年龄段的城市女性的身心状态,和前几十年已非同日而语。  夏薇在日常门诊中,接触过许多月经失调、更年期患者,当中就包括不少高层次女性人才。“四五十岁正是不少人开始注重自我保健的年龄。城市里的处级女干部,比过去更加懂得保养、调理身体,她们会接受定期体检,注重饮食营养科学搭配,愿意花时间、花钱做运动。加上并非从事重体力劳动,身体状态普遍还很好。”  “更重要的一点是,55岁的女性刚刚摆脱了更年期的困扰,又尚未步入老年,其实就是踏入人生的‘第二春’。”夏薇介绍,中国女性的平均绝经年龄为48岁,绝经前至绝经后一两年的更年期,平均要延续到52岁左右,也就是55岁左右的时期,“曾有一名研究女性更年期的美国女教授对我们说,这个时期是女性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孩子大了,事业也到了收获期,渡过了更年期后的她们往往更加精力充沛、心境开阔。我认识不少这个年龄段的女干部,那种‘甩开膀子干、继续为社会作贡献’的劲头十足。对一些观念新潮的女性来说,让她们认老、早早回家‘凑孙’都未必愿意呢。”  夏薇还认为,培养一个处级干部不容易,延迟退休年龄,可以让女性在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处级干部都是社会的精英,有能力有学识,我们医疗界来说,我身边许多女主任,50多岁正是出成果的时候,如果这么早就要退休,确实十分可惜。”  上海3年前就已延至60周岁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是1978年5月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文件。但在1992年,中组部曾下发22号文,指出县(处)级女干部、女性高级专家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60周岁。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  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区陆续实行了县(处)级女干部、女性专家退休年龄延长至60周岁的做法。上海市于2011年,全面恢复执行中组部1992年发布的22号文件,处级女干部、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相应职级的女干部,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其退休年龄可以延长到60周岁。  此外,河北、山东、湖南、吉林、黑龙江、贵州、安徽、宁夏等省区也先后执行处级女干部、女性高级专家60周岁退休政策。
范文二: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 60 周岁 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垚)中组部、人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 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 已联合转发,将于 3 月 1 日起实行。 《通知》规定,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 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 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 60 周岁退休。 不过,并非强制性延迟至 60 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女性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 年满 55 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 60 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 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人事 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 《通知》,不予追溯。
范文三: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
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
日17:27 新京报 8,418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力)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编辑:李雪莹 王健
范文四:部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中央正制定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 退休也纳入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提到对机关超编的7辆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要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中央确实正在制定有关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且有关规定或将离退休省部级干部也纳入其中。
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
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曾指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
去年底,有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透露,他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仪规定,明确退休官员待遇” 的提案已经得到答复。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函中称,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对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决定》中的内容,在“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中央提出“六个不准”,包括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
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待遇也要明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透露,对配备专车、专职秘书等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至于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
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此外,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违规多占超配的将一律清退。
退休部级官员新职务梳理:投身社团高校或企业
有部级退休官员选择了大学,有部级退休官员选择了社团,当然,也有不少退休官员选择去企业任职。这些企业的性质不只是央企,也不只是上市公司,还有大量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乃至部分中外合资企业。
一般来说,退休部级官员进国企或者央企是较多的选择。此前,《投资者报》研究部曾对近千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国企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其中49.3%的国企,都聘请了前官员作为高管,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不少部级官员。
这些国企聘请的退休部级官员,大多来自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财税部门或与企业主营业务关联较为密切的省份,其担任的职务,以独立董事为主。
相形之下,民企上市公司聘用前官员的比例相对较小,但也不鲜见。与国企类似的是,退休官员们担任的职务也以独立董事、监事等虚职为主。
7月25日,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重汽(15.57, -0.48, -2.99%)(香港)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石秀诗、韩寓群和崔俊慧将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原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奇惠、胡正寰及李羡云三人将于7月26日现有任期届满后退任。
据公告称,三人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期限为三年,年薪参考其他独董,暂定为18万元人民币。
这三位新晋独董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退休的部级官员。现年71岁的石秀诗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贵州省省长,而70岁的韩寓群曾于2003年至2007年任山东省省长。现年67岁的崔俊慧曾于2000年至2006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根据部级官员退休后任职的惯例,绝大部分省部级正职官员65岁届龄退休后,一般会进入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任职,出任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这些职务一般在70岁之后全部卸下。部分副部级官员退休后也有安排进入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任职的情况,但很大一部分不再做任职安排。
实际上,除了这一惯例性职务安排,举凡中央巡视组组长、中央督导组组长、大学学院院长乃至慈善组织、国字号社团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都会成为他们的选择。还有人穿起了红马甲,成了省博物馆里的一名义务讲解员,将该地从贫困到富足的一部奋斗史娓娓道来。
尽管已经退休,曾经主政一方或掌管一部的这些部级官员还在多个领域、多个岗位贡献着自己的心力。
巡视督导主力军
无论是正在10个单位巡视的中央巡视组,还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退休的部级官员都是绝对的主力。
2003年,新一轮中央巡视工作正式进入运作阶段。当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2009年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2010年4月出台的《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中央巡视组组长由省部级正职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部级巡视专员或省部级副职干部担任。
这一工作规则并未对组长、副组长的年龄、是否仍在现职等资格作出特别的规定。此前的任职实践显示,中央巡视组组长一般会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正职官员中选任,巡视组组长被任命后,一般工作到年满70岁,正式办理退休,才会进行调整。
2013年5月,中央调整了中央巡视组的任命方式,组长采用一次一授权的方式。中央巡视组组长人选从退休的正部级官员中选任的惯例也已打破,现任正部级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也成为备选。
不过,退休的正部级官员仍然在今年上半年进行巡视的10个中央巡视组长中占据了6席,还是组长的最重要人选。
这6位组长分别是:中央第三巡视组长、原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孙晓群;中央第五巡视组长、原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中央第六巡视组长、原辽宁省委书记张文岳;中央第七巡视组长、原广西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中央第八巡视组长、原重庆市长王鸿举;中央第九巡视组长、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陈光林。
这6位组长年龄均已超过65岁,数年前从省部级正职领导岗位退了下来。其中,孙晓群、张文岳、徐光春三人年纪最长,今年均为69岁,他们三人也都是中央巡视组的“老组长”。
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1日正式拉开帷幕。中央派出45个督导组,分头对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央企和中央直属金融机构、副部级重点大学进行督察指导。
根据公布的45个中央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名单,组长绝大多数由已退休省部级正职官员担任,副组长也多是退休的副部级官员。如第1组组长、原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第20组组长、原监察部长马馼;第32组组长、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等。
7月24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告诫这些中央督导组负责同志,督导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学界新鲜力量
除了中央第32督导组组长的新职务,柳斌杰早在退休前一年的2012年3月就出任了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一职。
自2002年创办以来,清华大学新闻学院院长一职就由正部级官员担任,首任院长范敬宜原任《人民日报》总编辑。2010年10月,范敬宜去世后,清华大学新闻学院院
长一职暂时空缺,直到去年3月由柳斌杰接下。
清华大学并非孤例,国内著名大学中包括新闻学院在内的各类学院邀请退休的部级官员出任院长已是普遍现象。
以新闻学院而言,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现任院长是邵华泽,他之前的职务是《人民日报》社社长、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现任院长赵启正退休之前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研究相关的学院也是外交系统部级以上官员退休后的去处。2000年1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出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5年后,钱卸下此职,不过至今还担任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名誉院长一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现任院长陈健退休前曾任外交部部长助理、驻日大使、联合国副秘书长等职务。2007年9月,原外交部长李肇星出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目前是该院名誉院长。
大学之外,官方或民间智库也是这些退休部级官员们的去处。
2009年,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批示成立的新型“智库”——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成立,该智库由原国家发改委下属的国际合作中心和对外开放咨询中心整合而成。从国务院副总理一职卸任一年后的曾培炎出任这个被称为“半官半民”新型智库的理事长。
该智库的领导名单中就不乏退休的部级官员。如中心执行副理事长、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春正;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副理事长、原广东省长卢瑞华;副理事长、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台等。
出任人大新闻学院院长之余,退休后的赵启正一直致力于推动公共外交工作,并出任民间智库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名誉主席。与其一起参与该委员会的还有原外交部副部长、驻美大使周文重,原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驻瑞典大使吕凤鼎等部级官员。
慈善组织或者国字号社团也成为不少部级官员退休后的去处。日,香港回归。同月,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退休,投身慈善工作,出任中国福利会副主席、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主席,任职至今。
2008年3月,时任文化部长孙家正届龄退休后,继续担任国字号人民团体全国文联主席一职,2011年11月连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历任会长均由退休的驻外大使或外交部副部长担任,现任会长杨文昌也不例外。杨文昌历任驻新加坡大使、外交部副部长等职,2006年届龄退休后,即接下学会会长一职任职至今。
今年1月,现年60岁的原安徽副省长黄海嵩卸任,2月即当选中国企业联合会驻会副会长。该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也有部级官员退休后干起了博物馆的义务讲解员,原浙江省长吕祖善就是其中一个。从2012年1月退休时开始,吕祖善便在空闲时间到浙江博物馆当起了义务讲解员,去年一年讲了16次,今年基本上是一个月一次到两次。
“我只是普通人,以普通人的身份做一件普通的事,希望能因此带动大家的参与,让更多人来参观。”吕祖善说。
有部级退休官员选择了大学,有部级退休官员选择了社团,当然,也有不少退休官员选择去企业任职。这些企业的性质不只是央企,也不只是上市公司,大量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乃至部分中外合资企业,都为这些部级退休官员提供了“发挥余热”的舞台。
在成为新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前,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还同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一家是特大型央企,后一家则是浙江当地著名的民营企业。
7月29日刚刚卸任的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邵奇惠也是一位退休的正部级官员。2007年,邵出任该公司独董,今年任期届满。
现年79岁的邵奇惠历任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书记、黑龙江省长、机械工业部常务副部长、国家机械工业局局长等职务。1999年,邵奇惠退休后,先后出任春兰(集团)公司外聘董事、中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邵还是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名誉会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名誉会长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
一般来说,退休部级官员进国企或者央企是较多的选择。此前,《投资者报》研究部曾对近千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国企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其中49.3%的国企,都聘请了前官员作为高管,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不少部级官员。
这些国企聘请的退休部级官员,大多来自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财税部门或与企业主营业务关联较为密切的省份,其担任的职务,以独立董事为主。例如,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重汽集团总部设在山东济南,而其新晋独立董事韩寓群曾长期在山东任职并于2003年至2007年担任山东省长。
与崔俊慧同岁、也曾在2000年至2006年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的许善达,卸任半年后就成为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许还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相形之下,民企上市公司聘用前官员的比例相对较小,但也不鲜见。与国企类似的是,退休官员们担任的职务也以独立董事、监事等虚职为主。
范文五:干部年龄规定
一、《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五年,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十五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规定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该文件同时还规定,党政领导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健康原因、辞职或罢免等情况者,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二、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三、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近年来,国家级领导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退休年龄没有相关规定,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党中央决定。
五、省部级党政正职领导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数68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人大、政协等“二线”。
六、中共中央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和政治局常委“七上八下”(即常委年满68周岁退休,67岁及其以下则可连任)的退休制度。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长任职规定:62岁可新(升)任,63岁可连任,64岁不留任,65岁必退任。 换届年龄到职规定:省委书记、省长65岁,纪委书记63岁,其他常委60岁。
八、大军区以上级别的高级将领没有明确规定的退休年龄。
国家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规定
关于退休年龄,我国实行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政策: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这一规定从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工人职员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工人和职员退休年龄都是5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日政务院第73次政务会议通过)]。1956年起,“女职员”与“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开始有差别。1955年底,国家机关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日)],1958年,全体“女职员”的退休年龄从50岁提高到55岁[《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日公布)]。“女工人”退休年龄还是50岁。从此,我国男女退休年龄一直为男60岁,女55/50岁,至今没有改变。日起实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日 国务院令125号)在退休年龄上依然维持1955年机关工作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规定 。
国务院国发〔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主席、常委,在任届末满时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高级专家的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这一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最长不超过70周岁;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和学术上造诣很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和著述工作。
范文六:地方人事变动:正省级政协主席居多 副省级退休年龄趋于规范
2011 年 01 月 27 日 09:22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留言 0 条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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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会相继召开。截至 1 月 25 日,已有 22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会圆满结束。由于今年两会正处于届中,且下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党委陆续开始换届, 已结束两会的省份大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人事调整。 本刊特对有关人事 变动进了行归纳整理,本期资料截至 1 月 25 日,后续变动待续。
正省级人事变动: 正省级人事变动:政协主席居多
由于黑龙江、贵州、湖南、宁夏在 2010 年都加开了专门的人大会议补选人大常委会主 任或省长,故而本次换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或省长选举较少,需要进行补选的江苏、湖北等省 份将于年后召开两会。 天津新任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成为继陕西的马中平之后又一位从党 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直升正省级职务的领导。肖怀远有近 13 年的副省级任职资历,特别是 曾在西藏学习、工作近 30 年,本次提拔也是众望所归,符合中央优先照顾在边远省份工作 过的同志的精神。
政协主席变动较多是今年的一个看点,截至目前,已经有 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了主席的改选。7 位新任政协主席都和本地有渊源,5 人原任本省份党委副书记,浙江的乔 传秀虽为从全国总工会“回炉”,以前也担任过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惟一没有副书记任职经 历的冯健身此前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两会正省级领导变动情况如下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两会正省级领导变动情况如下表: 变动情况如下表
新任领导 职位 省份 姓名 原任职务
天津市委常委、 宣传部部 长
原任领导 姓名 调任职务
人大常委会主 任
安徽 陕西 省长 甘肃
张宝顺 安徽省委书记 代省长 赵正永 陕西省委副书记、
任海深(代理)恢复副主任职务 袁纯清 山西省委书记 (2010.5) 湖南省委副书记、 代 省长(2010.6) 到龄
代省长 刘伟平 甘肃省委副书记、
王安顺 北京市委副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 记
黑龙江 政协主席
杜宇新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浙江省政协党组书记, 全 国总工会副主席
乔传秀 (女)
王明方 安徽省委副书记 河南省委副书记、 组织部 部长
杨多良(回族)到龄
冯健身 甘肃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
副省级人事变动: 副省级人事变动:退休年龄趋于规范
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两会副省级领导变动繁多,由于政府副职任免很多是在同期 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的, 故而, 本刊将今年以来各地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政府副职任 免也纳入本资料。具体变动情况如下(仅限已经结束两会的 22 个省份,其余待续,没有注 明的均为到龄离职):
天津市:李泉山(原任市政府秘书长)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不再担任副主任 职务。
河北省:谢计来(原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小平(原 任省发改委主任)当选副省长,张和不再担任副省长职务;崔江水(原任邯郸市委书记)当 选省政协副主席,高喜同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山西省:任润厚(原任山西潞安矿业董事长)当选副省长;王宁(原任民建省委主委, 晋祠宾馆总经理)当选省政协副主席,韩儒英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呼尔查(原任包头市市长)当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毅峰(原 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当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不再担任院长职务;杨 成旺(原任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当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子明、陈朋山、王长聚不再担任 副主席职务。
黑龙江省:徐广国(原任牡丹江市委书记)任副省长;郭晓华(原任省政府秘书长)当 选省政协副主席,刘海生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上海市:胡延照(原任副市长)、钟燕群(原任上海世博委副部级专职副主任、世博局 党委书记) 吴汉民 、 (原任市委副秘书长、 办公厅主任) 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豪 (调 任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周禹鹏、胡炜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张 学兵(原任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当选副市长;姜樑(原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当选市政协副主席,朱晓明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浙江省:金德水(原任副省长)、厉志海(原任省发改委主任)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刘奇(调任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毛光烈(原任宁波市委副 书记、市长)任副省长,金德水(调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副省长职务;汤黎路 (原任省委统战部部长)当选省政协副主席。
安徽省:李卫华(原任省工商联主席,民进成员)当选省政协副主席,方兆本不再担任 副主席职务。
福建省:张广敏(原任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 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 李川辞去副省长职务, 当选省政协副主席
, 陈芸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河南省:曹维新(原任省委常委、秘书长)、蒋笃运(原任省教育厅厅长)当选省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陈雪枫(原任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董事长)当选 副省长;高体健(原任农工民主党省委主委、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当选省政协副主席,袁祖 亮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湖南省:李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吉海(原任省委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晓琴(原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维刚(原任民盟省委主委、省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当选省政协副主席,石玉珍、阳宝华、龙国键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苏道俨(原任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当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重庆市:谢小军(原任副市长,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市委主委)、杨天怡(原任民革 市委主委、重庆大学副校长)、陈贵云(原任民进重庆市委主委、西南大学校长助理)当选 市政协副主席,夏培度、陈万志、陈景秋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四川省:李崇禧(原任省委副书记)、王少雄(原任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彭渝(原任省国资委主任)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杨志文不再担任副 主任职务;方小方(原任德阳市委书记)当选省政协副主席。
贵州省:袁周(原任贵阳市市长)、周忠良(原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当选省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肖永安、林明达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陈敏(原任黔西南州委书记)、班程农 (原任省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当选省政协副主席,吴嘉甫、杨玉学(调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 组成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西藏自治区: (原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多吉 次仁 、 (原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 武金辉(原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当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土登才旺不再 担任副主任职务;格桑次仁、董明俊不再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当选自治区政 府副主席,次仁(调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玛才旺(调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不 再担任副主席职务;齐扎拉(原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玛才旺(原任自治区
政府副主席)当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德吉措姆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陕西省:张迈曾(原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白阿莹(原任省国资委主任)、吴前 进(原任铜川市委书记)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茂、赵德全、刘维隆不再担任副主 任职务;梁凤民(原任渭南市委书记)当选省政协副主席,张
伟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甘肃省:张开勋(原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多明(原任省财政厅厅长)当选省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 洛桑灵智多杰、 朱志良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 张景辉 (原任天水市委书记) 当选省政协副主席,邵克文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青海省:穆东升(原任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沈何(原任省委常委、秘书长)、 曹文虎(原任省发改委主任)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刘晓、王小青(调任省委 常委、秘书长)不再担任副主任职务;李选生(原任黄南州委书记)当选省政协副主席,赵 启中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根据公开报道,在陕西省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的决议中写明“张伟(1948 年 6 月生)同志 2011 年 6 月任职年龄到限,本人请求提前辞去政协第十届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职务”。这使 得省级人大、政协副职中的党员干部 63 年周岁到龄的说法得到了佐证,今年改选中离任的 领导基本都在这个年龄段,这反映了干部退休制度的日益完备。
范文七: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2015年最新规定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2015最新规定:县处级女干部 高级职称女性60岁退休
中组部、人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职工退休年龄。通知对我国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作出明确规定,年满六十岁方可退休。
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作出规定。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委、行政管理工作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
[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
[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范文八:正副处级女干部高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将延至 60 周岁
03:08:27 分享到: 来源: 兰州晨报(兰州)
据《新京报》报道,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 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 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 60 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 55 周岁时自愿退休。已 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
日04:19 大河报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L
据新京报消息
(原标题: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
范文十:两份关于高级女知识分子、女干部退休年龄的文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 年龄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1992]22号
为了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作用,从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经中共中央原则同意,现对县(处)级女干部的退(离)休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本人不愿意延长退(离)休年龄的,仍按国发
[号文件执行。
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的相应职级的女干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专业技术干部按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执行。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退(离)休的不再重新办理。
四、本通知作为内部文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掌握,不转发,不宣传。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退发[1990]5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高级专家退(离)休的规定,做好高级专家的退(离)休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号)中的附件一执行。
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号和劳人科[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国发[号文件中的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科学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四、高级专家的退(离)休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专业技术队伍的结构,以及高级专家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其退(离)休。高级专家退(离)休时,所在单位的领导要事先同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退(离)休后继续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已退(离)休的高级专家,不再重新办理,但要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
一九九Ο年二月二十七日
国发(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二日)
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多作贡献,并有利于新生力量的成长和队伍的更新,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级专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使他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等工作。特殊情况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除外。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符合以下情况的,退休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一)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二)建国后从国外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回来定居工作的高级专家,其退休费均按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的最高标准发给。其中有重大贡献的,再按本条(一)项规定提高退休费。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后,如身体尚好,可以接受部门或单位的聘请,担任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顾问,也可以直接承担业务工作。聘请离休退休高级专家应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条件和受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单位和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干部离休退休后政治、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对离休退休的高级专家应体贴关怀,热情爱护;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资料整理、著书立说等工作,为他们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以前,已经离休退休的高级专家,不再复职。
本规定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劳动人事部
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
劳人科(1983)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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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最近,国务院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干部的特点,颁发了国发[号和国发[号文件。为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我部对文件中的若干问题作了说明(详见附件一、二),现发给你们,望切实做好科学技术干部的退休工作。有什么经验和问题,及时告知我部。各地区、各部门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10号文件,积极做好其他干部的退休工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说明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号文《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暂行规定》第二条对高级专家按正、副两档职称规定了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最高期限。因此,对高级职称不分档的和未颁发职称条例的行业的高级专家,暂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身体条件确定其是否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延长年限。
二、《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少数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限的四个条件,要同时具备,但必须首先考虑工作需要和身体条件。“工作需要”主要应考虑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必要性,“身体条件”须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
三、《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这些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暂不离休退休。
四、《暂行规定》第四条(一)项中“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一般系指:国家统一颁发的各种奖(如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人或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英雄、全国先进工作者;各省、市、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一级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或被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一级确认为在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者。
上述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幅度(5%--15%),由各省市、各部委具体确定。
五、在《暂行规定》下达之前,已经退休的高级专家,凡符合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而又尚未享受这种待遇的,可从《暂行规定》下达之日起,相应提高他们的退休费比例。
六、办理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暂缓离休退休的手续时,所在单位须分别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及《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表附后)。
七、有关审批手续:
(一)杰出高级专家的暂缓离休退休,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劳动人事部汇总。待国务院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通知执行;
(二)提高高级专家的退休费比例,须严格按《暂行规定》第四条(一)项的规定办理;
(三)需要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然后征得本人同意,按干部分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只批准延长一至三年,如需继续延长时,可再次报批。
八、《暂行规定》是在国务院国发[号文件的基础上,根据高级专家的特点,对高级专家在延长离休退休年龄、适当提高退休费比例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因此,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其他条件、待遇等,仍按国家干部离、退休统一规定执行。
九、为了加强对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工作的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这项工作。
十、军队系统中无军籍的高级专家,可参照《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各省、市、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要根据《暂行规定》和本《说明》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注:上级机关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务院各部委。
附件二: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的说明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号文《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其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本《通知》只适用于以下范围:
在教学、医疗、科研和工农业生产单位直接从事教学、医疗、科研、技术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含建筑师)、农艺师以及中、小学教师。
二、在《通知》规定的延长上述人员退休年龄的条件中,“确因工作需要”,一般系指以下几种情况:
1、已承担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损失的;
2、新学科和特殊专业急需的;
3、边远地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
4、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到工作急需的单位后能发挥较大作用的。
“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系指身体健康,能坚持八小时工作。
三、要严格审批手续。凡需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先由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表附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本《通知》也适用于上述人员中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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