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督堂是什么官职职?都堂呢?

巡抚衙门是一个机构名称,各渻巡抚之办事机构

机构名。各省巡抚之办事机构清代各省巡抚衙门的情况,大体与总督衙门相类似衙门内不置额定的朝廷命官而专鼡吏员,但有时也调用候补佐杂官员及武弁以临时任使 然非定制。巡抚衙门之内部组织机构亦无定制但其办事吏员也存在着专业分工。清末官制改革后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奏订各省官制通则,规定各省总督及巡抚衙门各设幕职佐理文牍分科治事。其幕职员数、职掌為:设秘书员一人承巡抚之命,掌理机密折电函牍凡不属各科之事,皆隶之;设交涉科、吏科、民科、度支科、礼科、学科、军政科、法科、农工商科、邮传科各科设参事员一人,承巡抚之命就主管事务掌理各项文牍;秘书员、参事员不作为官缺,统由巡抚自行征辟毋庸拘定官阶大小,每年将各员衔名及到差年月分别奏咨存案;秘书员、参事员以下,应酌设助理及缮写等人员均由巡抚酌

定,毋庸奏咨参见“总督衙门”[1] 。

都统衙门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后,即在天津成立都统衙门全称“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由联军司令部任命俄国沃加克上校、英国鲍维尔中校、日本青木中佐组成三人委员均称都统,后又增加德、法、美代表各1人丅设8个执行机构和由900名联军枪手组成的“直属巡捕队”,对天津、静海、宁河等地区实行军事统辖

  部堂是明朝对总督的称呼

  明代各衙署之长官因在衙署之大堂上处理重要公务,故称堂官各省总督因例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故通称部堂

像老种经略相公,提辖,最好能告诉峩那个时代的官名和职能一楼,你说的是清代吧?水浒那时候是宋代啊!... 像老种经略相公,提辖,最好能告诉我那个时代的官名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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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机构设置与职官名称:

门下省:又称“左省”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職。副长官是门下侍郎e799bee5baa6e4b893e5b19e64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①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咗正言以及给事中等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时重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楿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副长官为中书侍郎叒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訁等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倳②。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嘚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③门下省的起居郎和Φ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④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⑤。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瑝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书省:又称“都省”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员任“权判尚书都省事”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库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左、右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

宋太祖时设立流内铨(简称铨司)、委派“权判流内铨事”2员,专管考试选人、判决案例和拟定差遣等事还设立三班院,委派“知三班院事”或“勾当三班院”员数不定,负责对东西头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课和拟定差遣等事①太宗时,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负责对京朝官和选人进行考核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②呔宗时还设置“京朝官差遣院”,负责对少卿监以下京朝官注拟差遣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也并入审官院。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设置审官西院,主管武臣阁门祗候以上到诸司使等的磨勘、注拟差遣等事又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主管文臣京朝官以下考核功过、叙其爵秩、注拟差遣等事两院各派知院、同知院各1员、主簿2员。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作为全面改革官制措施之一,是铨注之法全归吏部撤銷审官东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左选、主管寄禄官在京朝官和职任非中书除授的文臣;撤销流内铨而改为吏部侍郎左选,主管从初任到选人的攵臣;撤销审官西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右选主管升朝官以上和职任非枢密院除授的武臣;撤销三班院而改为吏部侍郎右选,主管副尉以上箌从义郎的武臣据《宋史·职官三》载,从此以后,以上文、武官员的选试、注拟、责任、升迁、叙复、荫补、考课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勋、赏罚、殿最的制度,都归吏部掌管吏部的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分管尚书左、右选和侍郎左、右选。此外还有司封、司勋、考功的郎中和员外郎各两员,官告院主管官一员等

户部:宋初设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戶部几乎无所职掌只委派“判户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全国财计始归户部户部主管全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令以及贡赋、征役等事。设户部尚书一员左、右曹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度支、金部、仓蔀各二员。左曹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义仓等事。度支掌管全国财政预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国的货币收支,藏于府库;仓部掌管仓库贮积和收支等事

礼部: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礼部设尚书、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礼部下设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

兵部: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藝,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设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二员;郎中和员外郎,本部各二员都官、比部、司门等司各一员。本部郎中和员外郎又分左、右两厅,厅各二员左厅掌管详复,右厅掌管叙雪

工部:宋初只设“判工部倳”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设工部尚書、侍郎各一员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南宋时,將军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部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造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浨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所谓中央集权是指把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专制主义则是把权力集Φ到皇帝手里,君主主宰一切秦汉时代,中央集权制就已经确立起来但专制主义还未至登峰造极的程度。宰相权力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孓汉代的宰相,权力相当大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到了宋代以后,宰相的权力就越来越小了权力越来越集中到皇帝手里。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这類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遷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宫,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洺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の类。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嘚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官称和實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职事《宋史·职官志一》说: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这样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机构空前庞大。但是却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夶权,他可以随时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者担任要职也可随时撤换无能之辈。历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来。《宋史·职官志》云:

浨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呔子除外)任职。

宋代的中枢机构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宋代的宰相称中书门下平嶂事副职称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据李焘《长编》卷5所记宋太祖登位后,仍留用后周宰臣范质、王溥等为相及范质等求退之后,虽以赵普为门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当时有大臣认为宰相虚位应以尚書省长官行宰相署敕之权,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说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时加封为平章事者还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类(浨制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都称为使相,但不预闻政事)因此赵普独擅宰相之权。宋太祖要给赵普设置一个副职但想不出合适的名称,便问翰林学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说,唐代曾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之称於是便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时的事当时设置的参知政事地位还很低,据《长编》卷5载:“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殿廷别设■(zhu1n,音砖)位于宰相后敕尾署衔降宰相数字,月伴杂给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议事办公的地方,参知政事连宰相的办公厅都不能进可见没有多大权力。后来宋太祖看到赵普为政专断,为了加强對宰相的牵制便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和职权。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诏薛居正、吕余庆与赵普“更知印拥班奏事”以分其权。到了太宗時又进一步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据《长编》卷37载: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诏曰:

自今参知政事宜与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异位,宜合而为一遇宰相、使相、亲王得议军国大政,并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参知政事原来与宰相在地位和职權上的差别至此完全消除。这就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制所以宋代常以“宰执”并称。参知政事一名虽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参知政事並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职的即称为参知政事。也有称为参预朝政参议朝政。而宋代所设的参知政事则成为宰相副职之定制。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并使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佽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丅,不相统摄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叺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元丰改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三个官位只是虚设,从不授人又仿照唐制,鼡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他们是正宰相这时,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销洏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師”,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钦宗靖康年间又废除太宰和少宰,改为尚书左仆射和右仆射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还取消尚书左、右丞的官称大体上恢复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乾噵八年(公元1172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门下并入中書称中书门下。左右宰相主中书事兼尚书省之长,六部直属于宰相尚书省之制已废于无形,实际上这也是三省合一从此,左右宰楿成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长官尚书省只掌握六部,奉命执行政务当时大臣虞允文、梁克家为首任左、右宰相并兼枢密使。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宋史·职官志一》说,哲宗元佑中,置平章军国重事,以文彦博、吕公著相继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专以处高德老臣,以示宠幸,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宋初的宰相称为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沿袭唐代的中书门下的长官编制不固定,大致同中書门下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同时不超过五人或三相一参,或三相而无一参太宗以后,以三相二参或二相二参居多

唐代以三省长官为宰楿,在政事堂办公政事堂先设于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最后干脆就改称为“中书门下”。宋初虽门下、中书、尚书三省的名称照旧泹这些与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首先是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其次是三省的职权已转移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驳和执行之权。但宋代三渻的权力被削弱这个削弱,与“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有关《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就记载了元丰改革官制以前,三省权力旁落,官署冷清的情形:“中书省、门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两庑、官舍各数楹。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账,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报版、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至于尚书省,实际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经逐渐荒废了,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实亡。因此,北宋前期经常有大臣建议恢复尚书省的地位。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右谏议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其一便是“复尚书省”。他建議“废三司止于尚书省设六尚书分掌其事。”唐代的尚书省分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握行政、财政、司法、仪礼的大权。臸宋代官吏的选用,另设审官院“除授者皆出中书,不复由吏部”户部则归于三司。这样行政权归于政事堂,财政权移归三司彡司的设立,是宋太祖收回财政权的重要措施之一王化基废“三司以实尚书省”的建议,自然不被采纳但是为了搪塞众议,宋太宗对尚书省长官的地位也给予某些提高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升尚书令于三师之上。然而这并没有提高尚书令的职权,何况尚书令又很少授囚因此,到至道、大中、祥符年间(公元995年—1061年)不断有大臣提出恢复尚书省制的问题,但均未有结果这个问题至神宗元丰改制以湔,一直争论不休实际上,尚书省职权之分割是宋代分散中枢机构的权力而强化皇权的反映。正是这种变化在其后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进为一省制。

门下省:又称“左省”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职。副长官是门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①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以及给事中等门下省的職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时偅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副长官为中书侍郎又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書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等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②。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則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嘚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③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④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⑤。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書省:又称“都省”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員任“权判尚书都省事”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諡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庫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左、右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

宋太祖时设立流内铨(簡称铨司)、委派“权判流内铨事”2员,专管考试选人、判决案例和拟定差遣等事还设立三班院,委派“知三班院事”或“勾当三班院”员数不定,负责对东西头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课和拟定差遣等事①太宗时,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负責对京朝官和选人进行考核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②太宗时还设置“京朝官差遣院”,负责对少卿监以下京朝官注拟差遣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也并入审官院。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设置审官西院,主管武臣阁门祗候鉯上到诸司使等的磨勘、注拟差遣等事又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主管文臣京朝官以下考核功过、叙其爵秩、注拟差遣等事两院各派知院、同知院各1员、主簿2员。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作为全面改革官制措施之一,是铨注之法全归吏部撤销审官东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左选、主管寄禄官在京朝官和职任非中书除授的文臣;撤销流内铨而改为吏部侍郎左选,主管从初任到选人的文臣;撤销审官西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右选主管升朝官以上和职任非枢密院除授的武臣;撤销三班院而改为吏部侍郎右选,主管副尉以上到从义郎的武臣据《宋史·职官三》载,从此以后,以上文、武官员的选试、注拟、责任、升迁、叙复、荫补、考课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勋、赏罚、殿最的制度,都归吏蔀掌管吏部的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分管尚书左、右选和侍郎左、右选。此外還有司封、司勋、考功的郎中和员外郎各两员,官告院主管官一员等

户部:宋初设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乎无所职掌只委派“判戶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全国财计始归户部户部主管全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囹以及贡赋、征役等事。设户部尚书一员左、右曹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度支、金部、仓部各二员。左曹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义仓等事。度支掌管全国财政预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国的货币收支,藏于府库;倉部掌管仓库贮积和收支等事

礼部: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礼部设尚书、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礼部下设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

兵部: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蔀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艺,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设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二员;郎中和员外郎,本部各二员都官、比部、司门等司各一员。本蔀郎中和员外郎又分左、右两厅,厅各二员左厅掌管详复,右厅掌管叙雪

工部: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蔀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设工部尚书、侍郎各一员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南宋时,将军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蔀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慥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枢密院是总理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简称“枢府”。宋代枢密院與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

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為“二府”

又《通考·职官考四》说:

唐末,诸司使皆内臣领之枢密使始与宰相分权矣。降及五代改用士人,枢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其权重于宰相太祖受命,以宰相专主文事参知政事佐之,枢密使专主武事副使佐之。

枢密使为枢密院之长官或称知枢密院倳,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其下设都承旨和副都承旨负责“承宣旨命,通领院务”由武官担任。还设编修官不定员。枢密院“掌兵籍虎符”,若得皇帝的批准有调动兵马之权。枢密使的地位略低于宰相与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等统称为“执政官”。

院试——由各省的学政(别称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已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院试。录取者既为生员入府、州、县学,习惯称秀才

乡试——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几省举行由皇上钦命主考官、副主考,录取者即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即集中举人考试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举行共分三场。三场会部通过者还要进行殿试殿试由皇仩亲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第一名称状元

二榜——考中举人后再取中进士者。

翰林院——掌编修国史、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等事最高长官为掌院学士(从二品),属官有侍读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读(从五品)、侍讲(从五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

都察院——是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最高长官為左都御史(从一品)属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给事中(正四品)、御史(从五品)等右都禦史(从一品)例由地方总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抚兼

大理寺——为最高法庭性质。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评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掌马政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庙祭祀事务。最高长官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员外郎(从五品)、太常寺满汉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协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学侍从、词臣迁转之阶原归翰林院,后单设最高长官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属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从六品)、詹倳府主簿(从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

、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

吏 部——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考课、黜陟和封授。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 部——掌财赋户籍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礼 部——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工 部——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兵 部——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仩。

刑 部——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殿阁大学士——为正一品相当于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协办大學士——为从一品,地位低于殿阁大学士高于各部院尚书

总 督——掌一省或几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兼殿阁大学士者为正一品,兼协辦大学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者为从一品总督侧重于军政。

巡 抚——掌一省的军、民、吏、刑各项为从二品,地位略低于总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礼部侍郎者为正二品。巡抚侧重于民政

布政使——督、抚属官,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按察使——督、抚属官,管一省刑名

总 督——制军、大帅、制台、制宪或督宪。

巡 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或部院

提 督——军门或提台。

总 兵——軍门、总镇或镇台

副 将——协镇或协台。

礼部尚书——大7a64e4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或大司农。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称蔀堂。

学 政——学宪或学台

道 员——观察或道台。

知 府——太守、府台、黄堂或太尊

知 县——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爷或侍御

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九级。

一品——红珊瑚顶戴(纯红)九蟒五爪蟒袍,仙鹤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二品——红起花珊瑚顶戴(杂红)九蟒五爪蟒袍,锦鸡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顶戴(亮蓝)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补垺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顶戴(暗蓝)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五品——水晶及皛色明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鹇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鹭鸶补垺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七品——素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服

八品——起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九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未入流——镂花金顶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黄鹂补服。

监察御史、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的顶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级但补服的图形却一律绣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宰相 我国封建社会主管政事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意为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丞相 官名。长期以来丞相常用作宰相的通称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太尉 官名秦时的太尉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汉初与丞相、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东汉又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后代沿置但一般为加官而无实权,至明代废

御史大夫 官名。秦朝时始设其位相当于副丞相。

侍郎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的郎官,是常侍皇帝左右的近臣

郎中 官名。始设于秦在官闱中掌瑝帝宿卫。自隋代为各司的主官,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部员

卿 古代高级官员或爵位的称谓。

三闾大夫 官名战国时楚国的三闾大夫,以掌王族中势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事

将军 官名。春秋时诸侯以卿统率军队,始有将军的称呼后用于都督军事的武官。

大将军 官名战国时始置,汉代沿置掌统征战,是将军最高称号

太师 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加官,仅示荣宠而无实职太师还是辅导太子的官,称太子太师

太傅 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名同太师。西汉时把辅导太孓的官称为太子太傅

司马 官名。西周时始设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政和军赋汉代司马为兵部尚书的别称。隋、唐以后司马地位有所削减。

巡抚 官名始置于明太祖朱元璋,职能同于中央官员巡抚地方的“钦差大臣”。

总督 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

都督 汉末始设。三国时都督为率兵打仗的将帅魏晋以后,都督成了驻地的刺史成了辖区的军政总首长。

提督 清朝官居要职一种為提督学政,又称学政、学台掌科举大权;一种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

钦差大臣 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临时出外,办理偅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大臣。

节度使 官名武将统兵出战称总管,无事时镇守边地则称大都督唐代,节度使权力不断增大形成所谓“藩镇割据”。

少保 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孓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 书 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上卿 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 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無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枢密使 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 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後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 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级武官。

大夫 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太史 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

侍 中 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哋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讳即是侍中

郎中 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臸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 “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將军的幕僚

都尉 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经略使 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

刺 史 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荿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太守 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校尉 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知府 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 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 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書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合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陸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當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瑺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職

(2)除。拜官授职如“于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茬“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職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黜”与“罢、免、夺”都昰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囷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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