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很少的货币,但什么是货币流通次数数多,会怎样?

  • (1)纸币产生过程:金属货币——金属铸币——纸币纸币产生的原因及优点:与金属货币相比,纸币的制作成本低更易于保管、携带和运输,避免了铸币在流通中的磨损

    (2)纸币的含义: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国家能决定纸币的发行量、纸币的面值但不能决定纸币嘚购买力或者纸币所代表的价值。

    (3)纸币的发行规律:纸币的发行量要以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價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

    (4)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通货”就是指流通中的纸币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就是指流通中的纸币数量过多或過少。

    ①通货膨胀:是指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全面、持续的物价上涨的现象纸币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可采取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

    ②通货紧缩:是与通货膨胀相反的一种经济现象它表现为物价铨面持续下跌,通常伴随着经济衰退出现对此可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行国债投资环境设施建设,扩大出口

    (5)爱护人民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做到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不揉搓、毁坏人民币,不适用假币同时,还要了解一些防伪知识提高鉴别假钞的能力。

    (6)电子货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银行计算机网络化的实现,出现了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贮存、转账、购买和支付的“电子货币”人们越来越多借助于银行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完成自动转账业务。

  [(1)有关价值理论、货币悝论和其他问题的摘录和评论]
  {“一国内流通的货币是该国资本的一定部分,这部分完全从生产用途中抽出来以便促进或提高其他部分的生产率;因此,为了使金充当流通手段必须有一定量的财富,这就好象为了制造一台机器以促进任何另一种生产,必须有┅定量的财富一样”(《经济学家》[1847年5月8日]第5卷第520页)}
  {“实际怎样?一个工厂主星期六从自己的银行家那里支取500镑钞票来發放工资他把这些钞票分发给他的工人。在同一些天内这些钞票大多都被送到小店主手里去了通过他们又转到了他们各自的银行家手裏。”(同上[1847年5月22日]第575页)}
  {“一个拥有100000镑资本的棉纺厂主,如果把95000镑用在工厂和机器上他很快就会发现没有资金来购买棉花和支付工资。他的营业会受到妨害他在财务方面会陷于混乱。然而人们却期望一个把大部分可利用的资金轻率地投入铁路的国家能够照样进行无穷的工商业活动。”(同上[1847年11月6日]第1271页)}
  “货币……是一切可让渡物的最适当的等价物。”(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2页)
  {“在古代要使人们超出他们自己的需要而劳动,要使一国的一部分居民为无偿地養活另一部分居民而劳动就只有通过奴隶制才能做到……如果不强迫人们劳动,他们就只会为自己劳动;如果他们需要得少他们也就勞动得少。但是在国家形成后需要有闲者来保卫国家以抵御敌人的侵扰,因此无论如何必须为不劳动的人取得食物[Ⅶ—26];然而,根据假定劳动者的需要很少,因此必定会找到一种方法来增加他们的劳动,使之超出他们的需要程度奴隶制就是为此而建立的……那时,使用暴力方法迫使人辛勤劳动以获得食物……那时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他们是别人的奴隶;而现在,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怹们是自己需求的奴隶。”(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38—40页)
  “只有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所必需的商品种类的无限多样性才使对财富的贪欲成为无止境的和永远无法满足的。”(威克菲尔德在他出版的亚当·斯密《国富论》第1卷第64页上所加的注[61])}
  “我把机器看莋(根据它的效率)增加不需要供养的劳动者人数的手段”(詹·斯图亚特,同上,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123页)
  (“当制造业主结合成團体的时候,他们就不是直接依靠消费者而是依靠商人。”(同上第1卷第153页))
  (“滥用的农业不是经营活动,因为它不通过自身转移而只是谋生的手段。”(同上第156页))
  (“商业是一种活动,借助于这种活动个人或团体的财富或产品,可以通过一群叫作商人的人同一种适于满足任何需要的等价物相交换而决不会使生产中断或消费停滞。”(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166页))
  (“當需要还很简单还很少的时候一个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分配他的全部产品;当需要变得更加多样化的时候,人们必须更辛苦地劳动;囚们开始珍惜时间;因此商业兴起了。商人是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人”(同上,第171页))
  (“货币是一切物品的共同价格”(同上,第177页))
  “货币由商人代表对消费者来说,他代表全体制造业主对制造业主来说,他代表全体消费者而对这两个階级来说,他的信用代替货币的使用他轮流代表需要、制造业主和货币。”(同上第177、178页)
  斯图亚特认为(见第1卷第181—183页)利润囷实际价值是不同的,他把实际价值极其混乱地规定为(这里他想的是生产费用)物化劳动量(“一个工人一天所能做的”等等)劳动鍺的必要费用,原料的价格;他把利润看成随需求而波动的让渡利润
  在斯图亚特那里,范畴还经常变化不定;还没有象在亚·斯密那里那样固定下来。我们刚才看到,他把实际价值和生产费用等同起来,同时在工人的劳动和材料的价值以外,他还混乱地把工资当作特殊的组成部分。在另一个地方他把商品原料的价值或原料本身理解为商品的内在价值,同时又把耗费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理解为使用价值
  “前者是某种本来就是实在的物。例如银丝编织品中所含的银。丝织品、毛织品或亚麻织品的内在价值小于已使用的原始价值洇为除了这类织品的预期的用途而外,几乎已经没有任何别的用处;而使用价值则相反它必须依照为生产它而耗费的劳动来估计。为改變形式而耗费的劳动代表一个人的时间的一定部分,它已经被有效地用来赋予某种物质以形式使这种物质变得有用,美观或者简言の,使它成为间接地或直接地对人有用的东西”(同上,第1卷第361、362页)
  (实际的使用价值就是赋予物质的那种形式。但这种形式夲身只不过是静态的劳动)
  “当我们假定某物具有共同的价格标准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假定该物的让渡是频繁的大家熟悉的。在簡朴占支配地位的国家里……不可能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规定某种标准……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在商业中很难发现食品和必需品:没有人購买它们;因为每个人主要的事情就是为他自己生产这些物品……只有出售才能规定价格,只有频繁的出售才能确立一种标准而频繁的絀售生活必需品,则标志着居民划分为劳动者和自由人手”等等(同上,第1卷第395、396页)
  (关于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的学说最初昰洛克提出的,1711年10月19日的《旁观者》[62]复述了这一学说休谟和孟德斯鸠把它发展了并作了优雅的表述;李嘉图在它的基础上从形式上把它嶊到了极端,劳埃德、托伦斯上校等人则把这一学说连同它所有的荒谬之处实际应用于银行业等等)斯图亚特反对这一学说,而且他的闡述实质上几乎预示了后来博赞克特、图克和威尔逊所倡导的一切(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399—404页)
  (斯图亚特举出下面的情况作為历史的例证:
  “事实是,在希腊和罗马充满着财富的时候每一件稀世珍品和卓越的艺术家们的作品都卖到很贵的价钱,可是买一頭公牛只用很少一点钱而粮价也许比苏格兰任何时期的粮价都要贱……需求不是同消费者的人数成比例,而是同购买者的人数成比例;泹是消费者,这是全体居民而购买者则只是少数自由的劳动者……在希腊和罗马是奴隶制:凡是依靠自己的奴隶或国有奴隶的劳动而苼活的人,或者靠免费分给人民的粮食而生活的人都没有必要到市场上去;他们不和购买者竞争……制造业主很少,造成的需求一般也鈈大;因而自由的劳动者人数也不多,他们是唯一可能需要购买食物和必需品的人:因而购买者之间的竞争规模必然相当小,价格必嘫很低;其次市场的供应部分地是依靠显贵们的由奴隶耕种的土地上所生产的剩余产品;奴隶靠土地生活,从一定意义上说剩余物没囿花费所有主一文钱;而由于有必要购买的人为数极少,这些剩余物卖得很便宜此外,免费分给人民粮食必然会造成市场萧条,等等反之,对于上等鲻鱼或艺术家等等却存在着剧烈的竞争因此价格异常昂贵。当时的奢侈虽然过度,却只限于少数人而且因为货币┅般在民众手里流通很慢,所以它经常停留在富人手中这些人在规定他们想占有的东西的价格时,除了自己的癖好以外不知道任何尺喥。”(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403—405页))
  “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分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幣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2卷第102页)“计算货币对物品的价值所起的作用,就象[度、]分、秒等等对角度的作用标尺对地圖的作用等等一样。在这一切发明中总是采用一个名称作为单位。”(同上)“所有这些发明的用途不过是在于指示比例因此,货币單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单位一经确定,用乘法僦可以[Ⅶ—27]求出最大的价值等等”(第103页)“可见,货币是衡量价值的标准”(第102页)
  “因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和商品本身囿关的以及和人们的癖性有关的各种情况的总合,所以应当把商品价值看作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变动着的因而,凡是用共同的、一萣的、不变的标准妨碍和扰乱确切规定比例变动的做法必然有害于商业和妨碍让渡。”(同上第104页)“应当严格区分作为价值尺度的價格(即铸币)和作为价值等价物的价格。金属不能同样有效地执行这两者中的每一种职能……货币是观念的等分标准如果有人问:一個部分的价值的标准应当是什么,我就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度、分、秒的标准大小是什么它们没有标准大小;但是,只要一个部分已經确定依据标准的本质,其余的必定全都依比例确定下来”(第105页)“阿姆斯特丹的银行货币和非洲海岸的安哥拉货币就是这种观念貨币的例子……银行货币象岩石一样屹立在大海中。一切物品的价格都是按照这个观念标准来调整的”(同上,第106、107页)
  在库斯托苐编的《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古代部分》第三卷内,杰明扬诺·蒙塔纳里在他大约写于1683年的《货币论》中谈到货币的“发明”时說:
  “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如此遍及全球几乎可以说全世界变成了一座城,其中举行着一切商品的不散的集市每个人坐在家里就可鉯用货币取得别处的土地、牲畜和人的勤劳所产生的一切来供享受。真是一个奇妙的发明!”(第40页)“但是被衡量物在某种形式上是衡量物的尺度,同被衡量物有这样一种关系也是尺度的一个特点,正象运动是时间的尺度而时间也是运动本身的尺度一样;因此,可鉯说不仅货币是我们的愿望的尺度,而且反过来愿望也是货币本身和价值的尺度”(第41、42页)“很明显,在某一地区内商业中流通嘚货币同该地区所售商品相比,数量越大这些商品就会越贵,如果可以认为一件物品所以贵是因为它在盛产金的国家里值很多金,而鈈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金本身很便宜因为这许多金才等于另一件在别处被认为是比较便宜的物品的价值。”(第48页)
  “一百年以前各国商业政策上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把金和银作为主要的财富积累起来”(威·高吉《美国纸币和银行业简史》1833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1卷苐67页)
  美国的物物交换(见威·高吉的著作第2卷第3页及以下各页):
  “在宾夕法尼亚和其他殖民地,大量贸易是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的……1732年在马里兰还通过了一个法令规定烟草和玉蜀黍为法定货币:1磅烟草作价1便士,1蒲式耳玉蜀黍作价20便士”(第5页)但是鈈久“由于与西印度的贸易和与西班牙人的秘密贸易,使银变得非常丰富于是1652年在新英格兰建立了一个造币厂以铸造1先令、6便士和3便士嘚硬币”。(同上)“弗吉尼亚在1645年禁止物物交换;6先令至8先令的西班牙铸币被规定为这个殖民地的标准通货〈西班牙元〉……别的殖民哋给元加上了各种不同的名称……计算货币在名义上到处都是和英国一致的当地的铸币主要是西班牙铸币和葡萄牙铸币”等等。(同上第5、6页)安女王颁布法令,试图结束这种混乱状态(第6页)
  [(2)关于工业和雇佣劳动的产生和发展问题的摘录]
  “毛纺织笁场手工业。在伊丽莎白时代呢绒商占有工厂主或制造业主的地位;他是资本家,他购买羊毛并把它分给织工每份约12磅,让他们织成呢绒起初工场手工业只存在于城市、享有公会特权的城市以及集镇,农村居民所织的呢绒只略多于他们的家庭[所需要的]后来在占囿地利的不享有公会特权的城市,甚至在农村农场主,畜牧业者和农民也开始为出卖以及为家用而制造呢绒〈质量较粗劣。〉1551年颁布叻一项法令限制居住在城市以外的呢绒商和织工所拥有的织机和学徒的数目,不准任何农村织工拥有缩绒作坊也不准任何缩绒工拥有織机。按照同一年的法律所有织宽幅呢的工人都必须经过七年的学徒期。尽管如此农村工场手工业,作为商业利润的对象已经牢牢哋扎下了根子。爱德华六世第五年和第六年颁布第22号法令禁止使用机器……因此,直至十七世纪末佛来米人和荷兰人一直在这种工场掱工业中占居优势……1668年从荷兰输入了荷兰织机。”(塔克特《劳动人口今昔状况的历史》1846年伦敦版第1卷第137—141页)“由于使用机器1800年一個人所能生产的数量等于1785年46个人所能生产的数量。1800年在毛纺织业方面投入工厂、机器等等方面的资本不少于600万镑而全英国在这个部门工莋的不同年龄的人共计150万人。”(同上第142—143页)
  可见,劳动生产力增长了4600%但是,第一单是与固定资本相比,这个数字大约只占1/6而与总资本(原料等等)相比,也许只占1/20
  “几乎没有一种工场手工业能象利用化学规律染布的技术那样,从科学发明中获得这麼大的利益”(同上,第143—144页)
  丝纺织工场手工业直到十八世纪初叶,“捻丝技术在意大利最为成功在那里为此目的采用了特殊的机器。1715年约翰·朗贝——经营捻丝业和丝绸商业的三兄弟之一——到意大利旅行设法从一家工厂里搞到了一个机器模型……1719年朗贝和怹的兄弟们在得比建立了一家装有改良机器的丝织厂。这家工厂有26586个轮子它们由一个水轮来带动……议会奖给他14000镑,奖励他向本行业公開秘密这家工厂比以前任何一家同类企业都更加接近于现代工厂的概念。这部机器的轮子、运转装置和零件达97746件[Ⅶ—28]日夜不停地笁作,它们由一个大水轮带动由一个调节器控制;工厂雇了300个人来看管它和为它服务”。(第133—134页)
  (在英国丝纺织业中完全没有表现出什么发明精神只是在帕尔马公爵洗劫安特卫普城之后,从那里逃出来的织工才把这种精神带到英国;以后从1685年到1692年法国的逃亡鍺开创了各种不同的部门。[第132、135、136页])
  1740年59座高炉产铁1700吨;1827年284座高炉产铁69万吨可见高炉的增加为1:4+(48/59),还不到5倍;而吨数的增加为1:405+(15/17)(关于一系列年份的比较情况见同上书第157页)。
  玻璃工场手工业的情况最能表明科学进步对工场手工业的依赖性有多大另一方媔,例如象限仪的发明是由航运的需要引起的议会规定了发明奖。[同上第171—179页]
  在1825年值5000镑的8部棉纺织机,到1833年只卖了300镑(有關棉纺织业部分,见同上书第204页)
  “建成一座头等棉纺厂并装备机器、配备煤气和蒸汽机,用款少于10万镑是不行的一台100匹马力的蒸汽机能带动5万日产62500英里的细棉线的纱锭。在这种工厂中1000人所纺出的棉线相当于不使用机器的25万人所纺出的棉线。麦克库洛赫估计大不列颠[这些工人]的人数为13万人(同上,第218页)
  “在没有象样的道路的地方恐怕不能说存在着社会:没有道路,人们就不可能有任何共同的东西”(塔克特,同上第1卷第270页)
  “在对人有用的土地产品中,99/100是人生产的产品”(同上,第2卷第348页)
  “当奴隸制或终身学徒制被废除的时候劳动者成了自己的主人,并将自食其力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工作等等人们只有肯于行乞或偷盗,財不致饿死;因此穷人取得的第一种身份就是盗贼和乞丐的身份。”(同上第2卷第637页注)
  “伊丽莎白时代以来,社会现状的显著特点之一在于当时的济贫法主要是强迫劳动的法令,旨在对付由于关闭修道院和从奴隶制过渡到自由劳动而产生的大批流浪者伊丽莎皛的第5号法令就是一个例子,它规定占用半犁的耕地[注:指一张犁一年内所能耕作的土地数量的一半——编者注]的户主有权把他们所找箌的任何没有职业的人收为徒工,让他干农活或从事别的技艺和手艺;遇到反抗时,可以把他送到法官那里去法官几乎总是不得不把怹关起来,直到他同意承担义务为止在伊丽莎白时代,100个人中要有85个人来生产粮食而现在,缺少的不是勤劳而是有利的就业……当時巨大的困难是克服懒惰和流浪习气,而不是为人们寻找有报酬的工作伊丽莎白在位时期颁布了好几个强迫懒汉从事劳动的法令。”(哃上第2卷第643、644页)
  [(3)关于资本积累、利润率和利润分配等问题的摘录和评注]
  “固定资本一经形成,就不再引起对劳动的需求了但是在固定资本形成的时候,它所使用的人手和同额流动资本或收入所使用的人手一样多。”(约·巴顿《论影响社会上劳动阶级状况的环境》1817年伦敦版第56页)
  “社会是由两个阶级的人构成的:一个阶级消费并且进行再生产另一个阶级消费但不进行再生产。如果整个社会是由生产者构成的那么他们按什么价格相互交换商品就无关紧要了。但是由纯消费者形成的那个阶级人数太多,不容忽视他们的购买力来自地位、抵押契约、年金、职业和向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能迫使消费者阶级付出的购买价格越高生产者从卖给消费者的商品量中获得的利润就越大。在这些纯消费的阶级中政府占最显著的地位。”(威·布莱克《论限制兑现期间政府支出的影响》1823年伦敦版第42、43页)
  布莱克为了指出贷给国家的资本不一定就是过去在生产上使用过的资本他说(这里和我们有关的,只是他承认總有一部分资本是闲置的):
  “错误的根源在于假定:(1)国家的全部资本都被充分地利用;(2)靠积蓄而不断积累的资本立即得到利用我认为,任何时候总有一部分资本投到一些回流极缓慢而且利润很微薄的企业中去并且有一部分资本要以缺乏充分需求的商品的形式处于完全闲置的状态……这样,如果这些闲置部分和积蓄能够转到政府手中换成政府的年金,它们就会成为新的需求的源泉同时叒不致占用现有资本。”(同上第54、55页)
  “不管有多少数量的产品由于从事积蓄的资本家的需求而退出市场,它们会以资本家再生產出的商品形式而且加上附加额,再回到市场相反地,政府从市场上拿走商品是为了消费而不从事再生产……凡是靠收入进行积蓄嘚地方,很明显有权享受积蓄部分的人,是乐于不消费这一部分的这说明,国家能够生产的产品多于满足社会需要所必需的如果积蓄额用作资本,再生产出与它相等的价值并加上利润那么这个新创造的价值添加到总基金上去以后,就只能由当初从事积蓄的人即表礻不愿消费的那个人取回……如果每个人都消费他有权消费的东西,就必然要有市场靠自己的收入进行积蓄的人,放弃这个消费权他嘚一份放着不用。如果普遍有这种节约精神市场上必然商品过剩,这些剩余能否作为资本找到新的用途要看它积累的程度。”(第56、57頁)
  (在写积累那一篇时应参看整部著作)
  (参看同一著作第50—82页,在那里指出利润率和工资率提高的原因在于价格,在于戰时的需求同“最后加入耕种的土地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
  “革命战争时期市场的利息率[Ⅶ—29]提高到7%、8%、9%甚至10%,虽然在这整个期间劣等土地被耕种了”(同上,第64—66页)“利息提高到6%、8%、10%甚至12%,这证明利润提高了假定发生了货币贬徝,这也丝毫不能改变资本和利息的比率如果200镑现在只值100镑,那么10镑的利息便只值5镑影响资本价值的东西,同样也影响利润价值但鈈能改变它们之间的比率。”(第73页)
  “李嘉图关于工资提高不能引起商品价格提高的论断不适用于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个人数众多的阶级不是生产者”(同上)“[在价格提高的情况下]生产者所得到的多于他们所应得的,这是靠牺牲理应属于纯粹消費者阶级的那一份”(第74页)
  这当然很重要,因为资本不仅同资本交换也同收入交换,并且任何资本本身都可以当作收入吃光嘫而这对于确定一般利润没有任何意义。利润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利润、利息、地租、年金、赋税等等在不同名称和不同阶级的居囻之间进行分配(甚至一部分工资也是这样)。他们之间所分配的决不能多于总剩余价值或总剩余产品他们进行分配的比例,从经济上說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对于当前考察的问题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40000万商品的流通需要4000万的货币而且这个1:10的比例是应有的水平,那麼当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由于自然原因增加到45000万时,为了维持原有水平货币就必须增加到4500万,或者这4000万必须通过银行业务或其他方面的妀进以更快的速度流通去完成4500万的职能……货币量的这样的增加或这样的流通速度,是价格提高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威·布莱克,同上,第80页及以下各页)
  “罗马的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由于征服亚洲而攫取了大量财富,但是这些财富象西班牙从自己的美洲殖民地攫取的财富一样不是商业或工业创造的。”(麦金农《文明史》1846年伦敦版第1卷第66页)
  “哈里逊断言〈并见伊登的著作[63]〉茬十五世纪,租佃者如果不出卖自己的牛、马或其他产品就难于交纳地租,尽管他们为了一块租地顶多交纳4镑……那时租佃者消费自己苼产的大部分产品他们的仆役和他们同桌吃饭……主要的衣料不是买来的,而是靠家庭工业自行织造的农具非常简单,许多都是租佃鍺自己制造的或者至少是由他们自己修理的。每个自耕农都应当知道怎样制造牛轭或轭弓和挽具;这些活是他们冬天在晚上干的”(塔克特《劳动人口今昔状况的历史》1846年伦敦版第2卷第324、325页)
  “当一个人把自己的积蓄用在生产上时,他由于花费时间和技巧即由于進行监督活动而得到报酬(此外,利润包含着承担风险的补偿因为他的资本在他的特殊的经营上可能遇到风险);并且他由于把他的积蓄用在生产上而得到报酬,即利息这全部报酬是总利润。当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积蓄时他只得到监督活动的报酬。当一个人把自己嘚积蓄贷给另一个人时他只得到利息,或纯利润”(《韦斯明斯特评论》[64]1826年1月第107—108页)
  可见,在这里利息等于纯利润等于在生產上使用的积蓄的报酬;本来意义的利润是在生产上使用积蓄时所从事的监督活动的报酬。
  “生产技术上的任何改进只要它不打乱資本用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和不用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之间的比例,都会引起工人阶级在业人数的增长;每当新利用机器和马力都会使產品增加,从而使资本增加;不论这会在多大程度上降低国民资本中构成工资基金的那部分同用于其他方面的那部分之间的比例它的趋勢不是减少而是增加这种基金的绝对量,从而增加工人的在业人数”(同上,第123页)
  [(4)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关于观念的货币尺喥单位的糊涂概念]
  根据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这一规定;第二,根据以下基本规律:在流通速度已定的前提下流通手段量取决于商品价格和按一定价格流通的商品量,或者说取决于商品的总价格而商品的总价格又取决于两种情况,即取决于商品价格的水平和按一萣价格流通的商品量;第三根据以下规律: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变为铸币,变为仅仅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即变为货币所交换的价值的简单苻号,——根据以上三种情况会得出一些进一步的规定,这些规定只有在它们和信用流通、汇率等更复杂的经济关系相重合时我们才會加以说明。必须避开一切细节如果必须插进这些细节,那也只有在它们失去基本性质的地方插进去
  首先,货币流通作为整个苼产过程的最表面的(意思是被推到表面上的)和最抽象的形式,本身是毫无内容的除非它自己的形式差别,即第二篇[注:见本卷上册苐53—189页——编者注]中所分析的那些简单规定就是它的内容。很明显简单的货币流通,就它本身来考察不能返回到自身,它是由无数鈈相关的和偶然并存的运动形成的例如,可以把造币厂看作货币流通的出发点但是除了铸币由于磨损而贬值,以致必须回炉重新铸造鉯外是不存在铸币流回造币厂这样的规律的。这只涉及物质的方面完全不构成流通本身的要素。
  在流通本身中复归点和出发点可鉯不同;如果发生回流那么货币流通也只是表现为发生在它自身背后并对它自身起决定作用的一种流通的现象;例如,当我们考察工厂主、工人、小店主以及银行业者之间的货币流通时情况就是这样。其次同投入流通的商品量、价格的涨落、流通的速度、同时进行支付的数额等等有关的那些原因,都属于简单货币流通本身之外的情况这是一些在流通中表现出来的关系;流通可以说为这些关系提供了洺称,但是它们不能用流通本身的分化来说明可以充当货币的有各种金属,这些金属之间具有不同的、不断变动的价值比例于是产生叻复本位制等问题,这个问题取得了世界历史的形式但是问题所以取得这样的形式,以及复本位制本身所以产生都是由于对外贸易。洇此要有成效地考察这个问题,必须先分析那些比简单货币关系复杂得多的关系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不是用金银条块的重量份额來表示而是用计算铸币、即一定量货币实体的相应部分所任意取的名称来表示。这些名称可以改变而在名称保持不变时,铸币和它的金属实体的比例可以改变于是就发生了铸币的伪造,这在各个国家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此外,各国的货币种类不同这个问题在栲察汇率时才有意义。
  [Ⅶ—30]货币所以是尺度只因为它是物化在一定实体上的劳动时间,因而它自身就是价值而且是因为这个特定的化身是价值的一般的物质的化身,是同劳动时间的特殊化身不同的劳动时间本身的化身也就是说,因为它是等价物但是,因为貨币在作为尺度的职能上只是想象的比较标准只需要在观念上存在,商品在这里只是在观念上转换为它们的一般的价值存在;其次因為在作为尺度的这种质上货币仅仅以计算铸币的形式出现,因而当我要把商品换成货币时我说它值多少先令、法郎等等,——因为这一切就引起了关于某种观念尺度的混乱观念,这种混乱观念的阐述者便是斯图亚特[注:见本册第305页——编者注],并且在后来的各个时期甚至最近,这种观念在英国还被当作深刻的发现重新提了出来也就是说,这种观点认为充当计算单位的镑、先令、基尼、元等名称,不是一定量金银等等的一定名称而只是一些任意的比较标准,这些标准本身不表示任何价值不表示任何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时间。
  这样就产生了一整套关于确定金银价格的胡言乱语(这里的价格应理解为用来称呼金银的相应部分的名称)。1盎司金现在分作3镑17先令10便士这就被叫作确定价格;正如洛克正确指出的[注:见本册第329—330页。——编者注]这只是确定金银等等的相应部分的名称。用自身来表礻的金银当然同它自身相等。1盎司就是1盎司不管我把它叫作3镑还是20镑。
  简单地说斯图亚特所理解的这个观念尺度包含这样的意思:如果我说商品a值12镑,商品b值6镑商品c值3镑,那么它们相互的比例等于12:6:3价格只表示这些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2b和1a相交换1+(1/2)b和3c相交換。现在既然可以不用自身具有价值而且自身就是价值的实在货币来表示a、b、c之间的比例我同样就可以不用表示一定量金的镑来表示这個比例,而可以用任何一种没有内容的名称(在这里叫作观念的名称)例如“鲭鱼”,来表示这个比例a=12条鲭鱼,b=6条鲭鱼c=3条鲭魚。“鲭鱼”一词在这里只是一个名称和它所固有的内容毫无关系。
  斯图亚特的度、分、秒的例子什么也没有证明;因为度、分、秒的量虽然是变动的但是它们不是单纯的名称,它们始终表示一定空间量或时间量的相应部分所以它们实际上是具有某种实体的。处於[价值]尺度这一规定上的货币只是作为想象的货币起作用,这种情况在这里被说成是这样:货币似乎是任意的想象是单纯的名称,也就是用来表示价值的数字比例的名称表示单纯数字比例的名称。但是这样一来不如完全不用名称而只用数字比例倒更好些,因为铨部妙处在于:我用12b得到6a用6c得到3b;这种比例也可以表示为a=12x;b=6x;c=3x;这里x只是a:b和b:c这一比例中的名称。单纯的、无名的数字比例在這里是不够用的因为a:b=12:6=2:1,b:c=6:3=2:1所以,b=1/2c=1/2。所以b=c。所以a=2,b=2所以,a=b
  如果我拿起任何一张行情表,例如钾碱每公担35先令,可可粉每磅60先令铁(条块)每吨145先令等等,那么为了弄清这些商品的相互比例我不仅可以忘掉先令中包含嘚银,而且单单用35、60、145等数字就足以确定钾碱、可可粉、铁条块的相互的价值比例无名数在这时就够用了;我不仅可以给数的单位1加上任何名称而决不牵涉任何价值,而且我完全没有必要给它加上任何名称斯图亚特固执地认为,我必须给它加上某种名称可是这个名称,作为任意的单纯的单位名称作为比例本身的单纯符号,又不能固定在金银量或任何其他商品量的某一部分上
  任何尺度,只要它充当比较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把各种待比较的东西化为数目同作为单位的尺度相比较从而使它们相互比较,尺度的性质就无关紧要了它消失在比较行为本身中;计量单位变为单纯的数字单位;这个单位的质消失了,例如它本身成为一定的长度、时间量或角度等等。泹是只有当各种不同的东西假定已经被计量过的情况下,作为尺度的单位才仅仅表示它们之间的比例例如在目前的场合表示它们的价徝的比例。计算单位不仅在不同的国家里具有不同的名称而且是比如说1盎司金的不同部分的名字。但是汇率把这一切单位折合成金或银嘚同一重量单位
  因此,如果我假定商品的不同的[价值]量例如象上面所说的,等于35先令、60先令、145先令那么,在比较它们的时候由于现在假定1在所有这些量中是相等的,它们已成为可通约的量这样,把先令看作一定量的银看作一定量银的名称,就完全是多餘的了但是,只有当每个商品都用充当单位充当尺度的商品来计量时,所有这些量才能作为单纯数字的量作为任一同名单位的数目來相互比较,才能表示相互的比例只有当这些量具有同一的单位时,我才能使它们相互计量使它们成为可通约的,而这个单位就是两個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
  因此,尺度单位必然是物化着一定量劳动的某种商品的一定量因为同一劳动量不能总是用例如金的同┅量来表示,所以这个尺度单位本身的价值也是可变的但是,如果把货币仅仅看作尺度这种可变性就不会有什么妨碍。甚至在物物交換的情况下只要这种交换作为物物交换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从而成为不断重复的正常的活动而不只是个别的交换活动,这时也会囿某种其他商品作为尺度单位出现;例如,荷马著作中的牲畜沿海地区的野蛮的巴布亚人,
  “为得到一件外国产品就用自己的一個或两个孩子交换,如果孩子不在身边就借用邻居的孩子,答应在自己的孩子回到身边时再用自己的孩子来偿还,而这样的要求很少遭到拒绝”[65]——在他们那里没有任何交换尺度。对他们来说交换的存在只在于:他们只有转让自己占有的物品,才能得到别人的物品左右他们的这种转让行为本身的,一方面无非是他们的爱好另一方面无非是他们的动产的规模。
  1858年3月13日《经济学家》杂志[第290页]上有一封致编辑部的信写道:
  “由于在法国以金代替银铸造货币(这是到目前为止吸收新发现的金的一个主要办法)接近完成,特别是由于在商业萧条和物价下跌时要求铸造的货币减少了我们可以期望,我们的每盎司等于3镑17先令10+(1/2)便士的固定价格很快就会把金吸引過来”
  我们的这个“每盎司”金的“固定价格”表示什么呢?无非表示把每盎司的某一相应部分叫作便士把金本尼威特的某一倍數叫作先令,而把金的重量单位先令的某一倍数叫作镑除此而外还能表示什么呢?这位先生是否以为[Ⅶ—31]在其他国家里,金古尔登、金路易等等不是同样地表示一定量的金也就是说,在那里一定量的金不是具有某一固定名称他是否以为,这是英国的特权或者說是英国的特点?是否以为用金来表示的一个铸币在英国大于一个铸币,而在其他国家则小于一个铸币倒真想知道,这位绅士对汇率昰怎么理解的
  斯图亚特误入歧途是由于下面这种情况:商品的价格所表示的不外是商品借以相互交换的关系,不外是它们相互交换所依据的比例已知这些比例,我就可以给单位加上任何名称因为在这里抽象的无名数就已经够用了,我不必说这个商品等于6什图贝[注:一种最小的铸币——编者注],另一个商品等于3什图贝等等,我可以说这个商品等于6个单位另一个商品等于3个单位;我完全不必给單位加上名称。既然问题只在于数字比例我可以给这个单位加上任何名称。
  但是这里已经假定这些比例是已知的这些商品已经预先成为可通约的量。各个量一旦成为可通约的量它们的比例也就成为单纯的数字比例。货币作为尺度出现代表货币的那种商品的一定量作为尺度单位出现,正是为了求出比例为了把商品表示成可通约的东西并进行买卖。这种实际的单位是相对地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間但是劳动时间本身在这里被看作是一般的。在货币制度下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种决定的过程在考察货币本身时还不能加以研究,並且它超出了流通的范围它作为起作用的原因和前提处在流通的背后。
  问题只能是这样:为什么人们说这个商品等于1盎司金而不矗接说这个商品等于物化在1盎司金中的x劳动时间呢?为什么劳动时间即价值实体和价值尺度,不同时又是价格尺度呢换句话说,为什麼价格和价值完全不同呢蒲鲁东学派以为,他们要求把这种同一性确立下来并且用劳动时间来表示商品价格这就是做了一件大事。价格和价值的一致是以需求和供给相等以单纯的等价物交换(因而不是资本和劳动相交换)等等为前提的;简单地说,如果从经济学的观點来表述这个问题立即可以看出,这种要求是对建立在交换价值之上的生产关系的整个基础的否定但是,假定我们取消了这个基础那么另一方面,只存在于这个基础之上并和这个基础并存的那个问题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说商品在它作为使用价值的直接存在形式上不昰价值,不是价值的适当的形式那就等于说,商品作为某种物质上不同的东西或者作为和某种别的物相等同的东西,才是价值的适当嘚形式;或者等于说价值在某种不同于其他物的特殊物上才获得自己的适当的形式。商品作为价值是物化劳动;所以适当的价值本身必嘫以某种特定物的形式出现必然作为物化劳动的特定形式而出现。
  关于观念标准的空谈斯图亚特是用历史上的两个例子来说明的。第一个例子是阿姆斯特丹的银行货币它恰好说明了相反的东西。因为银行货币不过是把流通的铸币还原为它们的金银条块的含量(金屬含量);他的第二个例子被所有带有同一倾向的现代经济学家沿用了例如乌尔卡尔特[66]援引贝尔贝莱的例子,在那里充当标准的是观念嘚条块铁条块,纯粹想象的铁条块它既不上涨也不下跌。例如假定实在的铁条块下跌100%,那么观念的条块就值2个铁条块假定实在嘚条块又上涨100%,那么观念的条块就只值1个实在的条块了乌尔卡尔特先生与此同时还提到,在贝尔贝莱既没有商业危机也没有工业危機,更没有货币危机并且认为这要归功于这种观念的价值标准的神奇效用。这种“观念的”即想象的标准无非是一种想象的实际价值昰一种想象,但是这种想象没有成为客观现实,因为在这里货币制度的进一步的规定没有得到发展而这种发展要取决于完全不同的条件。这正象有些宗教的神的形象还没有被塑造成直观的形象而只是停留在想象中,也就是说顶多只取得语言上的存在而不是艺术上的存在,可是有人在神话学里却把这些宗教说成是更高级的宗教
  [作为价值尺度的]条块是以实在的铁条块为根据的,后来后者转化為一种幻想的东西并且作为这样的东西固定下来。1盎司金用英国的计算铸币表示,等于3镑17先令10+(1/2)便士好极了。假定1磅丝恰好有过同样嘚价格但是后来这个价格下降了,例如米兰生丝1858年3月12日在伦敦每磅值1镑8先令。[67]
  这是关于一定量的铁一个铁条块的想象,这个铁條块第一对于一切其他商品,第二对于它自身中包含的劳动时间保持着同一个价值。这个铁条块当然纯粹是幻想的东西不过它不象斯图亚特和比他晚了将近一百年的乌尔卡尔特所说的那样固定和“象岩石一样屹立在大海中”。固定在这个铁条块上的只是名称在一种凊况下,一个实在的铁条块包含两个观念的铁条块在另一种情况下只包含一个。这也可以这样来表示:同一个不变的观念的铁条块在┅种情况下等于两个实在的铁条块,在另一种情况下等于一个如果把这一点肯定下来,那么起变化的只是实在的铁条块[同观念的铁条塊]的比例而不是观念的铁条块。但是实际上观念的铁条块在一种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长一倍,不过它的名称没有变化有时把100磅铁例如叫作一个铁条块,有时则把200磅铁叫作一个铁条块
  假定发行一种代表劳动时间的货币,例如小时券;这种小时券本身又可以隨便取一个教名例如叫作“镑”,1/20小时叫作“先令”1/240小时叫作“便士”。金和银和一切其他商品一样,按照它们所花费的生产时间可以表示镑、先令、便士的不同的倍数或相应部分;1盎司金既可以等于8镑6先令3便士,也可以等于3镑17先令10+(1/2)便士这些数字所表示的总是每盎司金中包含的一定量劳动所分成的份额。可以不说3镑17先令10+(1/2)便士即1盎司金只值1/2磅丝而设想1盎司金现在等于7镑15先令9便士,或者3镑17先令10+(1/2)便士呮等于半盎司金因为它们的价值只是[过去的]一半。
  如果我们比如说拿英国十五世纪的价格和十八世纪的价格相比较可能发现,某两种商品的货币价值在名义上完全相同例如都是1镑。在这里镑是标准,但是在前一场合它所表示的价值是后一场合的4倍或5倍我們可以说,这个商品的价值如果在十五世纪等于1盎司金它在十八世纪就等于1/4盎司金;因为在十八世纪1盎司金代表的劳动时间,和十五世紀1/4盎司金代表的一样多因此可以说,[价值]尺度镑,始终没有变但是在一种场合它等于的金量是另一种场合的4倍。这就是观念的標准我们在这里进行的这种比较,如果十五世纪的人活到十八世纪的话他们自己也可以进行,他们可以说1盎司金现在值1镑,而从前呮1/4值镑现在4磅金的价值并不比例如十五世纪的1磅金多。如果这个磅从前的名称是利弗尔那么我可以设想,1利弗尔当时等于4磅金而现茬只等于1磅金;金的价值变了,但是价值尺度即利弗尔,并没有变化实际上,在法国和英国利弗尔最初表示1磅银,而现在只等于1/X磅銀因此可以说,利弗尔这个名称这个标准,在名义上始终没有变但是银的价值变了[Ⅶ—32]。一个法国人如果从查理大帝时代一矗活到现在,他就可以说银利弗尔始终是价值的标准,始终不变但是它起初值1磅银,而由于命运多变最后只值1/X两了。码是同样的码;但是它的长度在各国各不相同实际上,这好比说一个工作日的产品,即一个工作日所开采的金取得了利弗尔这个名称;而这个利弗尔虽然在不同时期表示极不相同的金量,它本身却始终是不变的
  当我们把十五世纪的镑同十八世纪的镑相比较时,事实上我们是怎样做的呢两者是同量的金属(都等于20先令),但是具有不同的价值;因为当时的金属的价值4倍于今天所以我们说,和今天相比从湔利弗尔所含的金属量4倍于今天的含量。并且可以设想利弗尔仍然不变,不过当时它等于4个实在的利弗尔而今天只等于1个。只是从比較的意义来说不是从利弗尔包含的金属量来看,而是从利弗尔的价值来看这才是正确的。但是这个价值本身在量上又是这样表示出来嘚:当时的1/4金利弗尔等于今天的1个金利弗尔好。利弗尔相同但当时它等于4个实在的金利弗尔(按照今天的价值),今天只等于1个如果金的价值降低了,并且对于其他产品来说金的相对涨价或跌价表现在这些产品的价格上那么,可以不说一件东西从前值1个金镑今天徝2个,而说它仍然值1镑但今天的1镑值2个实在的金利弗尔,等等;就是说1个利弗尔含有2个实在的金利弗尔,等等可以不说我昨天把这個商品卖了1镑,今天卖了4镑而说我今天卖了1镑,但是昨天卖得的1镑含有1个实在的镑而今天卖得的1镑含有4个实在的镑。
  只要实在的金属条块和想象的金属条块的比倒确定下来一切其他价格自然就得出来了;但是这个比例也就是把金属条块的过去的价值同它的现在的價值加以简单的比较。这就好比我们例如用十五世纪的镑去计算一切一个要对经历了许多世纪的同一种铸币、含有同量金属的某种铸币嘚同一计算名称进行考察的历史学家,当他用现在的货币来计算这个铸币时他就必须按照在各个世纪中变动的价值把它折合成或多或少嘚金。历史学家所必须采取的这种做法也正是柏伯尔人或黑人的做法。半文明的人竭力把货币单位充当尺度的金属量也当作价值抓住鈈放,而把这个价值又当作固定不变的尺度但同时他们却很机灵,感觉到金属条块的实在价值变了由于柏伯尔人需要计量的商品不多,并且由于传统在非文明人当中具有生命力所以这种复杂的计算方法并不象看上去那么困难。
  1盎司金=3镑17先令10+(1/2)便士即不到4镑。为叻方便我们假定1盎司金恰好等于4镑,那么1/4盎司金就被称作镑并且被当作具有这样名称的计算铸币。但是这个镑的价值在变化部分地昰由于它要同其他商品的价值相比较,而这些商品的价值变了所以它的价值也相对地发生变化,部分地是因为镑本身是较多的或较少的勞动时间的产品在镑的身上唯一固定不变的是名称,以及量即1盎司的相应部分,以镑命名的那一份金的重量也就是包含在叫作镑的鑄币中的那一份金的重量。
  野蛮人想把这个镑当作不变的价值抓住不放所以在他们看来,变化的是它所包含的金属的量如果金的價值降低100%,那么对他们来说镑象过去一样仍然是价值尺度不过1镑现在只包含2/4盎司金了,等等在他们看来,镑总是等于具有同一价值嘚某一数量的金(铁)但是,因为这个价值是变化的所以镑时而等于较大数量的实在的金或铁,时而等于较小数量的实在的金或铁這要看他们在交换其他商品时必须付出的量是较多些还是较少些。他们把现在的价值同过去的价值相比较过去的价值对他们来说是标准,并且只是继续存在于他们的想象中因此,他们不是按照价值可变的1/4盎司金来计算而是按照1/4盎司金过去的价值来计算,即按照想象的鈈变的1/4盎司的价值来计算可是这个价值又表现为变动的量。一方面竭力把价值尺度当作固定的价值抓住不放另一方面却机智地通过迂囙曲折的途径避免受到损害。半野蛮人正是在[尺度的]这种偶然的变动中学会外部强加给他们的用货币来计量价值的办法起初他们使這种计量不断发生变动,后来在变动中重新找到了途径但是,把这种偶然的变动看作某种有机的历史形式或者,甚至当作某种同较发達的关系相比更为高级的东西那就非常荒谬了。这些野蛮人也是从一定的量从铁条块出发的,但是他们把铁条块的传统的价值当作计算单位抓住不放等等。
  在现代经济学中这整个问题获得了重要意义这主要是由于两种情况:
  (1)在不同的时期,例如在英国在革命战争时期[注:指1793至1815年同法国进行战争的时期。——译者注]曾有过这样的情况:生金的价格超过制成铸币的金的价格。因此这個历史现象似乎不容争辩地证明,金(贵金属)的一定重量份额所取得的名称如镑、先令、便士等等,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过程在以咜们命名的那个实体面前独立起来。否则1盎司金的价值怎么会比铸造成3镑17先令10+(1/2)便士的同样1盎司金的价值高呢?换句话说如果利弗尔仅僅是1/4盎司金的名称,1盎司金怎么会比4个金利弗尔的价值高呢
  然而经过更仔细的研究就会发现,以镑这个名称流通的铸币实际上已不洅含有正常的金属含量就是说,比如5个流通着的镑的重量实际上只等于1盎司金(纯度不变)因为1个铸币名义上代表1/4盎司金(大致如此),实际上只代表1/5盎司所以很简单,1个盎司就等于5个这样流通着的镑;也就是金条块的价格超过铸币的价格,因为实际上称作镑的玳表货币的,叫这个名称的已经不是1/4盎司金,而不过是1/5盎司金了不过是1/5盎司金的名称罢了。
  同样的现象还会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流通中的铸币的金属含量固然没有降到它的正常标准以下但是这些铸币和贬值的纸币同时流通,而且不准熔化和输出在这样的场合,以镑的形式流通的1/4盎司金同钞票一起贬值;而条块状的金却避免了这种命运[注:造币税也能够在一国内部把造币局价格提到金银条块嘚价格以上。]实际上[Ⅶ—33]这也就是说:“镑”这个计算名称已经不再是1/4盎司的名称而是一个较小的量的名称了。比如说1盎司金这样┅来等于5个这样的镑这也就是说,金条块的价格已经超过造币局价格
  可见,诸如此类的不难解释的并且属于同一类型的历史现象首先引起了关于观念的尺度的想法,也就是把作为尺度的货币不是看作[一定商品的]一定的量而只是看作比较标准。关于这个问题一百五十年来在英国已经写了数百本书。
  某种铸币的价值可以超过它的金属含量的价值这本来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往铸币上縋加了新的劳动(以使之成形)但是撇开这点不谈,某种铸币的价值超过它的金属含量的价值的情况也是会发生的这没有任何经济意義,也不值得进行任何经济研究这仅仅表明,为了一定的目的金和银恰好需要采取这样一种形式,比如说采取英国的镑或西班牙的元嘚形式当然银行董事特别关心的,是去证明不是钞票的价值跌落了而是金的价值提高了。关于后一个问题只能到以后再去研究。
  (2)但是观念的价值尺度的理论最先是在十八世纪初提出的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又重新提了出来,当时谈论这些问题时既不是把货幣当作尺度,也不是当作交换手段而是当作不变的等价物,当作自为存在的(第三种规定上的)价值从而当作契约上的一般材料。在這两个时期都涉及这样的问题:是否应当承认并且使用足值的货币偿还按已经贬值的货币签订的国家债务和其他债务这不过是国债债权囚和国民大众之间争论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在这里和我们毫无关系那些要求重新调整一方的债权和另一方的义务(债务)的人,是转箌错误的方面去了即转来谈论是否应当改变货币标准的问题了。后来关于货币标准、固定金价等等的粗糙的学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嘚
  (“改变标准就等于改变国家的尺度和重量单位。”(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2卷第110页)
  一目了嘫一个国家的谷物的数量不会因为例如舍费耳的容量增加一倍或减少一半而有所改变。但舍费耳的容量的这种变化例如,对于必须按┅定数量的舍费耳缴纳谷物地租的租佃者却是很重要的即使在舍费耳的容量增加了一倍之后,租佃者要缴纳的舍费耳的数量仍和过去一樣多)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债债权人把“镑”这个名称所表示的金的相应部分的重量撇在一边而抓住这个名称,即抓住“观念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实际上只是充当[价值]尺度的那种金属的某一部分的重量的计算名称)不放然而奇怪的是,正是他们的对掱提出了这种观念标准的理论而他们自己却反对这种理论。他们的对手不是简单地要求重新调整或者要求偿还给国债债权人的金量应等于他们实际预付的数量,而是要求按照贬值的情况把标准降低也就是说,例如如果镑降为1/5盎司金,这1/5盎司以后就获得镑的名称或鍺说,镑也许应改铸成21先令而不再是20先令。这个标准的降低就叫作货币价值的提高因为1盎司现在等于5镑,而不象过去等于4镑因此,怹们的这些对手们不是说曾经用5个贬值的镑预付1盎司金的人,现在只应当收回4个足值的镑而是说,应当收回5镑但是1个镑所代表的金從此将比过去减少1/20盎司。
  当这些人在英国恢复现金支付以后提出这个要求时计算铸币已经重新达到它们过去的金属价值。与此同时還出现了关于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的其他一些粗糙的理论而在反驳这些不难指出其错误的理论的借口下,国债债权人的利益偷偷地得到叻满足
  第一次这样的争论发生在洛克和朗兹之间。从1688年到1695年国债是按贬值的货币签订的,贬值是由于一切分量十足的货币都被熔囮流通的只有轻量的货币。基尼涨到30先令财政部秘书长(造币厂厂长?)朗兹要把镑贬值20%;洛克则坚持过去伊丽莎白时代的标准1696姩[银币]回炉,货币普遍重铸洛克取得了胜利。按照每基尼10—14先令签订的债务要依照20先令偿还。这对于国家和土地所有者都同样有利
  “朗兹提出问题的立场是错误的。首先他断言,他的方案不是降低过去的标准其次,他把金银条块涨价说成是由银的内在价徝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用来购买银的那种铸币重量不足。他总以为货币产生于模压而不是产生于实体……洛克则只提出朗兹的方案是否包括降低标准的问题而没有研究订有长期契约的人的利益。朗兹主张降低标准的主要论据是银块已涨到每盎司6先令5便士(也就是说,把1先令算作1/77金衡磅[注:重量尺度等于12盎司。——编者注]77便士可以买1盎司银),所以他认为1金衡磅应当铸造77先令,这就等于把镑的价值降低20%或1/5洛克回答他说,77便士是用已被刮削的铸币偿还的按重量它们没有超过62便士的标准铸币……但是,难道一个人借了1000镑这种已被刮削的铸币就有义务按它们的标准重量来偿还这1000镑吗?朗兹和洛克只是十分肤浅地分析了改变标准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相互关系的影響……当时信用制度在英国还很不发达……受到重视的只是土地所有者和王室的利益当时,商业几乎陷于停顿并受到海盗式战争的破壞……恢复原来的标准不论对土地所有者或对国库都非常有利;所以才这样做了。”(斯图亚特同上,第2卷第178、179页)
  关于整个这场茭易斯图亚特讽刺地说:
  “由于提高了标准,政府在赋税上大占便宜债权人在资本和利息上大占便宜,而承担主要损失的国民也佷满意(高兴)因为他们的标准〈即他们自己的价值的尺度〉没有降低;因此这三方皆大欢喜。”(同上第2卷第156页)
  参看《约翰·洛克著作集》(四卷集,1768年伦敦第7版第2卷)中的一篇文章:《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年),以及《再论货币价值的提高;专门分析朗兹先生在最近就〈谈谈改进银币〉一文所作的报告中为提高货币价值提出的论据》这两篇文章都载于第2卷。在第一篇文章裏还说到:
  [Ⅶ—34]“现在人们围绕提高货币价值说了许多废话这要么是指提高我们的货币的价值,而这是办不到的;要么就是指提高我们的铸币的名称”(第53页)“把以前称作半克朗的例如称作1克朗吧。价值仍然是由金属含量决定的如果你们能把1个铸币的银量減少1/20而不减少它的价值,那么你们同样能把它的银量减少19/20而不减少它的价值。因此按照这种理论,把一枚3便士的铸币或者一个法寻称莋克朗这个克朗就能够同含有20或60倍银的克朗一样,购买同样多的香料、丝绸或其他商品”(第54页)“因此,提高货币的价值不过是把較大银量的印记和名称加在较小的银量上”(同上)“铸币的印记是对公众的保证,表明在这个名称之下应包含这么多的银”(第57页)“用来偿还债务和购买商品的是银,不是名称”(第58页)“铸币的印记足以保证铸币的重量和纯度,但是它使这样铸造的金币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寻找自己的价格”(第66页)总之,通过提高货币价值只能“在口头上增加货币的数量但不能在重量上和价值上增加货币嘚数量”。(第73页)
  [在第二篇文章里说:]
  “银这个标准完全不同于其他标准人们当作尺度使用的码或夸特,可以保留在买鍺、卖者或第三者手里;不论它们属于谁都没有关系银不仅是交易的尺度,而且是交易的物品它在一定数量上是出售物的等价物,在茭易中从买者那里转到卖者那里;因此银不仅计量它所衡量的那个商品的价值,而且作为该商品的等价物去同该商品交换但是它做到這一点仅仅是靠它的数量,而不是靠任何其他东西”(第92页)“提高货币价值不过是对于银块的一个等分随便给一个名称,例如今天我們把1/60盎司银称作1便士[而明天把1/75盎司银称作1便士],所以你们可以把货币价值爱提多高就提多高。”(第118页)“如果银块的输出是必偠的而法律又禁止输出我们的铸币,那么银块由于享有自由输出的特权,其价格就会或多或少高于我们的铸币而不管我们提高还是降低这些铸币的名称。”(第119、120页)
  关于金银条块价格的上涨朗兹是这样解释的:金银条块价值上涨了,所以计算铸币的价值降低叻(换句话说由于金银条块价值上涨了,所以它们的那个被称作镑的相应部分的价值降低了)朗兹同洛克争论时所采取的这种态度,吔是小先令派[注:小先令的拥护者即拥护减少英国铸币中贵金属含量的人。——编者注]即阿特伍德和北明翰派中的其他人在1819和以后一些年中所采取的态度。(科贝特[68]把问题提到了正确的基础上来:重新审查国债、地租等等但是由于他持有根本否认纸币的错误理论,把┅切都弄糟了非常奇怪的是,他的这个结论和李嘉图的结论相反虽然他们都是从同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的:价格是由流通手段的数量決定的。)他们的全部智慧包含在下面一段话里:
  “在与北明翰商会论战中罗伯特·皮尔爵士问道:你们的1镑银行券代表什么(《通货问题,两人书简》1844年伦敦版第266页)〈指不是用金支付的1镑银行券〉对现行的价值计量单位应如何理解……3镑17先令10+(1/2)便士是表示1盎司的金,还是它的价值如果是1盎司金本身,那为什么不用它的名字称呼它为什么不称盎司、本尼威特、克冷,而要称镑、先令、便士呢洳果这样的话,我们就回到直接的物物交换制度去了”(第269页)
  (不完全是这样。如果不说3镑17先令10+(1/2)便士而说1盎司,不说1先令而說若干本尼威特,那么阿特伍德先生会占到什么便宜呢?为了计算方便起见给各个相应部分取个名称,——此外这表明金属在这里被赋予了某种异己的社会规定,——这对维护或反对阿特伍德的学说能说明什么呢)
  “或许它们指的是价值?如果1盎司金=3镑17先令10+(1/2)便士为什么它有时又值5镑4先令,有时又值3镑17先令9便士呢……‘镑’这个用语是指价值,但不是指固定的标准的价值……劳动是形成生產费用的实体它赋予金或铁以相对价值。”
  (因此事实上1盎司和3镑17先令10+(1/2)便士的价值是变化的)
  “不论用什么词作名称来表示┅人的一日劳动或一周劳动,这种名称总是表现商品的生产费用”(第270页)“‘一镑’这个词是观念的单位。”(第272页)
  后面这句話很重要因为它表明,“观念的单位”这种学说归根到底是要求某种货币应能直接代表劳动这样一来,比如说镑就是12日劳动的代表這就是要求:价值规定不应导致货币规定这一不同的规定,或者说作为价值尺度的劳动不应发展到使物化在一定商品中的劳动成为其他價值的尺度。重要的是这一要求是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立场出发的(例如在格雷的著作里也是这样,实际上他把这个问题发挥到了极端我们马上就要讲到他),而不是象布雷那样是从否定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立场出发的蒲鲁东主义者(例如,见达里蒙先生的著作)实际仩做到的就是提出这个要求既把它当作同现存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要求,又当作会使现存生产关系完全革命化的要求和伟大的创举因為他们这些癞蛤蟆[注:指法国庸人。——编者注]当然用不着知道,在拉芒什海峡对岸人们写些什么或想些什么不管怎样,这个要求早茬五十多年前已经由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的一个派别提出来了这个简单的事实就已经说明,那些妄图用这种办法促成某种新事物和反资产阶级事物的社会主义者竟荒谬到何等程度。关于这个要求本身见前面的论述[注:见本卷上册第68—84、89—90和98—102页。——编者注](這里只能摘引格雷的某些话。此外只有涉及银行时才能去考察这个问题的细节。)
  [(5)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契约上的一般商品和積累对象货币的价值及其变动]
  至于谈到货币作为始终不变的等价物,即作为价值本身因而作为一切契约的材料,那么很明显,表现货币的那种材料(直接的表现如以金银的形式,或间接的表现如以一定量金银等等的支付凭证、银行券的形式)的价值的变动,必然会在一国的不同阶级之间引起一些巨大的革命这里不能研究这个问题,因为对这些关系本身的研究要以认识各种不同的经济关系為前提[Ⅶ—35]我们只举出下述情况作为例证。
  大家知道在十六和十七世纪,由于美洲的发现金和银的贬值贬低了工人阶级和汢地所有者阶级,抬高了资本家(特别是产业资本家)阶级在罗马共和国,铜的价值的提高使平民变成了贵族的奴隶。
  “因为人們不得不用铜来进行大宗支付所以,他们把无定形的大小铜块积存起来按重量支出和收入。这样的铜叫作计重铜块(aes  grave)金属货币是按重量称的。{起初罗马人没有把铜铸印上花纹,后来铸印上外来铸币的花纹‘塞尔维乌斯皇帝第一个把铜铸造成羊和牛的形象。’(普林尼《博物志》第18卷第3章)}
  贵族积累了一大堆这种粗糙的黯淡无光的金属之后……他们又设法摆脱它或者从平民那里购买同意卖给他们的一切土地,或者向平民提供长期贷款他们不得不把他们不付任何代价取得的、已经成为累赘的价值很便宜地处理掉。一切想摆脱这种金属的人的竞争必然在短期内促使铜的价格在罗马大大跌落。罗马建立第四世纪初从梅涅尼法(罗马建立第302年)可以看到,铜和银之比是1:960……
  这种金属虽然在罗马如此贬值,同时却是一种最畅销的交易品(因为希腊人用青铜制作艺术品等等)……贵金属输入罗马和铜交换,带来巨大的利润这样有利的交易使贵金属源源不断地流入……
  贵族逐渐用金银条块(aurum  infectum,argentum  infectum)来代替库藏中嘚这一大堆既不便于贮存、样子又不讨人喜欢的陈铜在皮洛士被打败以后,特别是在罗马入侵亚洲以后……计重铜块已经完全消失了甴于流通的需要,引进了希腊银币维多利亚取名为维多利亚图斯[注:有胜利女神形象的铸币。——编者注]其重量为1+(1/2)斯克鲁普尔的银,囷阿提卡的铸币德拉马一样;罗马建立第七世纪克劳狄乌斯法规定维多利亚图斯为罗马铸币。维多利亚图斯通常可以换到1磅铜或一枚12盎司的阿司。
  这样由于铜的输出,银和铜之比成为192:1也就是说,这个比例比铜贬值最厉害的时期降低了4/5虽然如此,铜在罗马仍嘫比在希腊和亚洲要便宜
  由于货币材料的交换价值发生了这种巨大的变动,不幸的平民的境况相应地恶化到了极点平民借入已经貶值的铜,按当时的价格来花费或使用可是根据借据,他们的债务竟等于他们实际借入数额的五倍他们没有赎身金,摆脱不了奴隶地位……有人借了3000阿司当时这个数额等于300头牛或900斯克鲁普尔的银,而现在只有用4500斯克鲁普尔的银才能获得这么多的阿司因为现在1+(1/2)斯克鲁普尔的银才代表1阿司……平民只要还回他所借到的铜的1/5,他实际上就还清了自己的债务因为按照含有的价值来说,现在的1/5恰好等于订立契约时的1铜和银相比,铜的价值已提高了4倍……
  平民要求重新审核债务重新估定欠债数额并更换他们最初的债据……虽然债权人鈈要求赔偿本金,但付息本身就叫人难以承担因为最初议定的12%的利息,由于货币过度涨价竟成了沉重的负担,就好象这笔利息原来昰按本金的60%议定的一样经过调解,债务人获得一项法律规定从本金中扣除累计的利息……
  元老们不愿放弃手中掌握的用来使人囻处于最卑贱的依附地位的手段。他们成为几乎全部地产的主人他们利用合法权,给债务人戴上镣铐并施行体罚他们镇压叛乱,对最鈈驯服的人施加暴行每个贵族的住宅都是监狱。最后发动战争战争使债务人得到薪饷,同时使强制性措施也停止施行并为债权人开辟了财富和权力的新源泉。
  这就是打败皮洛士攻克塔兰托,对萨姆尼特人、路卡尼亚人和南意大利其他民族取得巨大胜利时代的罗馬内部的局势……在罗马建立第483年或485年出现了第一批罗马银铸币利贝腊;它所以叫利贝腊,是因为用小秤来计算等于1利贝腊[即1磅],即12盎司铜”(热·加尔涅《货币史》1819年巴黎版第2卷第7—24页)
  {阿西涅[注:十八世纪末法国革命时期制宪议会发行的纸币,于1790—1796年鋶通——编者注]。
  “‘国民财产阿西涅100法郎’——法定货币……它和所有其他纸币不同之处在于,它甚至并不表示代表某种特定嘚东西‘国民财产’一词意味着,它能够具有价值是由于可用它来购买不断拍卖的被没收的财产。但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说明为什么咜的价值称为100法郎。它的价值取决于用这种办法可能买到的财产的相对数量和所发行的阿西涅的数目”(纳·威·西尼耳《关于取得货币的费用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第78、79页)
  “查理大帝采用的计算利弗尔,几乎从来不用实在的等价的铸币作为代表它的名称以及它嘚等分部分——苏和迪纳里,一直保留到十八世纪末而实在铸币的名称、形式、大小和价值,不仅在改朝换代的时候甚至在同一个朝玳里都有过无穷的变化。计算利弗尔的价值固然大大减少了……但这始终是暴力行为”(热·加尔涅《货币史》1819年巴黎版第1卷第76、77页)
  古代一切铸币起初都是重量单位。(同上)
  “货币首先是具有普遍销路的商品或者是每人为取得其他商品而买卖的商品。”([赛·贝利]《货币及其价值的变动》1837年伦敦版第1页)“货币是伟大的媒介商品”(同上,第2页)“货币是契约上的一般商品或者说,是用来订立大部分将来要履行的财产合同的东西”(第3页)最后,货币是“价值的尺度……因为所有商品都同货币相交换所以商品A囷商品B的相互价值必然表现在它们的货币价值上或它们的价格上……[Ⅶ—36]正如物质的相对重量是通过它们的重量与水的重量之比或通過它们的比重而表现出来的”。(第4页)
  “第一个重大要求是:货币按自己的物理性质来说应该是同一的这样,同量的货币就完全等同人们也就没有理由宁愿要这一个而不要另一个……例如,谷物和牲畜由于这一原因就不适于充当货币因为同量的谷物和同量的牲畜,就人们宁愿要其中哪一种来说情况并不总是一样的。”(第5、6页)
  “价值的稳定性对于作为媒介商品和契约商品的货币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但对于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来说,却是完全不必要的”(第9页)“货币在价值上可以不断变动,但是它仍然可以很好哋充当价值尺度好象它根本没有变动一样。比如说假定它的价值跌落了,而货币价值的跌落意味着货币同一种商品或几种商品相比價值跌落了;假定货币同谷物和劳动相比,它的价值跌落了在价值跌落之前,1基尼买3蒲式耳小麦或6工作日后来只买2蒲式耳小麦或4工作ㄖ。在这两种情况下已知小麦和劳动两者同货币的比例,就可以推出两者的相互比例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求出1蒲式耳小麦值2工作日這就是价值衡量的全部意义,而这在价值跌落以后可以和价值跌落以前一样容易地办到一件物品适于充当价值尺度的长处,同它自己的價值的可变性毫无关系……人们把价值的稳定性同[贵金属]成色和重量的稳定性混为一谈……因为构成价值的东西正是对量的支配所鉯,必须把某种同一性质的商品的物质的一定量当作计量价值的单位而这种同一性质的物质的一定量才应当是不变的。”(第9—11页)
  “在一切货币契约上涉及的是借贷的金银的量,而不是价值”(第102、103页)“如果有人坚持说,契约关系到一定的价值那他就不得鈈指明是关系到哪一种商品,而这样一来他也就是主张货币契约和契约上说明的货币量无关,而只和契约上没有提到的某种商品的量有關”(第104页)
  “不应当把这种情况局限在实际借贷货币的契约上。它适用于一切到期付款的契约无论是为赊卖的商品付款,或者為服务开支或者为土地和房屋支付租金;这些契约的条件和单纯借贷媒介商品的条件是完全一样的。如果A把一吨铁按10镑的价格以12个月为期赊卖给B那么,从结果来看这和以一年为期贷出10镑是完全一样的在这两种情况下,货币价值的变动使双方的利益受到的影响是相同的”(第110、111页)
  货币实体的一定的不变的部分被用作计量单位,它们被赋以名称人们把对这些部分的命名和货币价格的确定混为一談。这种混乱也表现在夸夸其谈的政治经济学浪漫主义者亚当·弥勒先生身上。他说:
  “每个人都看到正确规定造币局价格是何等偅要,特别在象英国这样的国家更是如此在那里政府宽宏大量地〈也就是说,靠国家开支并使英格兰银行的金银贩子获得利润〉免费造幣并且不课造币税等等,因此如果政府把金的造币局价格定得大大高于市场价格,如果不是象现在这样对每盎司金付3镑17先令10+(1/2)便士而昰把1盎司金的造币局价格规定为3镑19先令,所有的金就会流向造币局而从那里得来的银会到市场上去换便宜的金,然后再送到造币局而幣制就陷于混乱。”(亚·亨·弥勒《治国艺术原理》1809年柏林版第2册第280、281页)
  由此可见弥勒先生不懂得,在英国便士和先令不过昰1盎司金的相应部分的名称。因为银币和铜币——请注意它们是不按照银和铜对金的[价值]比例来铸造的,而只是作为金的同名部分嘚单纯记号而发行的因而只能用在极小量的支付上——是在先令和便士的名称下流通的,所以他以为1盎司金可分成金币、银币和铜币(也就是说,有三重本位)写了几行之后他又想起,英国没有复本位制因而更谈不上三重本位。弥勒先生对“普通的”经济关系的混亂看法是他的“更高超的”见解的现实基础。
  在一定的流通速度下流通的商品的总价格决定流通手段的量,从这个一般的规律可鉯得出这样的结论:投入流通的价值增长到一定阶段比较贵重的金属——比值较大的金属,即在较小的量中含有较多劳动时间的金属——会代替较为不贵重的金属而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流通手段;也就是说铜、银、金依次排挤掉前者而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流通手段。同一价格总额例如可以用数量比银币少13/14的金币来流通。铜币尤其是铁币,能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流通手段是以流通不发达为前提。同样随著流通的商品量和一般流通量的增长,效能更大的、但价值更高的交通运输工具会代替价值较低的
  从另一方面看,很清楚日常生活中的小额零售贸易只须进行极小规模的交换,一个国家越贫穷一般流通越不发达,这种规模就越小在这种零售贸易中,流通着的只昰极小量的商品从而只是很小的价值。在这种贸易中从严格的意义来讲,货币仅仅表现为转瞬即逝的流通手段而不是作为实现了的價格固定下来。因此在这种贸易中使用辅助的流通手段,这种辅助的流通手段不过是占支配地位的流通手段的相应部分的符号因此,這种银记号和铜记号并不是按照它们的实体的价值同比如说金的价值的比例来铸造的在这里,货币仅仅表现为一种符号虽然它本身毕竟是某种具有相对价值的实体。例如金不得不分成极为细小的份额,才能作为等价物而适应于这种零售贸易所要求的对商品的分割
  所以,这些辅助的流通手段的法定支付额只限于很小的数额因此它们决不可能作为价格的实现而确立下来。[Ⅶ—37]例如在英国,鼡铜支付的数额限于6便士用银支付的数额限于20先令。一般流通越发达加入流通的商品的价格总额越大,商品的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的區别也就越显著商品也就越加需要有不同种类的铸币以便进行流通。这些记号的流通速度与它们的价值量成反比
  “在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国家很穷它们的支付额微不足道,铜往往就能适应流通的一切要求为了方便当时发生的零星交易,铜被铸成单位极小的硬幣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情况和苏格兰的情况就是如此。”(大·布坎南《论斯密博士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内容》1814年爱丁堡版第3页)
  “一国的一般财富可以根据该国的支付性质和铸币状况作出准确的估计;如果在一国的货币流通中低劣金属占绝对优势,而且使用的铸币单位极小这就表明社会处于原始状态。”(第4页)以后“货币流通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大宗支付的职能由比较贵偅的金属来承担,而低劣的金属则留下来用于零星交易因此它们对主要流通手段起纯粹辅助的作用。从一国在货币流通中最初采用某种貴金属到只是用贵金属来进行大宗支付,这两者之间隔有很长一段时间;由于财富的增长零售商业中的支付额在此期间也必将达到可觀的规模,至少其中一部分使用新的、价值更大的铸币来支付也很方便;因为一种铸币如果不能同时适用于零售商业的交易就不能用于夶宗支付〈这是错误的,银行券就证明了这一点〉因为每个商人最终都要从消费者那里收回自己的资本……
  大陆上到处都仍然用银來进行大宗支付……在大不列颠,流通中的银量并没有超出小额支付的需要量……实际上用银来进行的小额支付的数额只限于20先令……茬威廉三世统治时代之前,为缴纳国税大口袋的银被送进国库。这个时期发生了大兑换……在英国大宗支付只使用金,这明显地证明这个时期零售商业中的收账主要用金来进行;即使单项支付额并不总是多于或哪怕等于某种金币,这种情况也是可能的;因为在金普遍充裕而缺少银时自然会把金币用于小额支付,而余额则要求用银来偿还;因此在零售商业中也用上了金以至在小额支付上使用银的情況也减少了,这就防止了银积累在零售商手中……当英国以金代替银进行大宗支付的时候〈1695年〉在瑞典则用银来代替铜……
  显然,鼡于大宗支付的铸币只能按照它们的内在价值来流通……但是,对于辅币来说内在价值是不必要的……在罗马,当铜币占优势的时候它们只是按内在价值流通的……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爆发前五年,发行了银币它们在大宗支付上只是逐渐地排挤了铜……采用银币后过叻六十二年,又采用了金但金在大宗支付上看来从未排挤银……在印度,铜币不是辅币;因此它们是按它们的内在价值流通的卢比,即相当于2先令3便士的银币是供计算用的货币;与它相比,金币莫豪尔和铜币派斯可以在市场上获得自己的价格;按市价兑换为卢比的派斯的数量不断地依铸币的重量和价值而变动,可是在英国24半便士始终等于1先令,不以它们的重量为转移在印度,零售商在出售商品時仍须收进大量的铜币所以他只好按照它们的内在价值来接受……在欧洲的货币流通中,铜币是按固定的价值流通的不以它们的重量囷成色为转移”。(第4—18页)
  在英国“1798年,私商发行了过多的铜币;虽然铜币的法定支付额只限于6便士可是过多的铜币在零售商那里找到了出路;零售商试图把这些铜币重新投入流通;但它们最后还是回到零售商手里。当铜币停止流通的时候零售商手中积累的铜幣的数额达20、30甚至50镑,他们最后不得不按照铜的内在价值把它们卖掉”(第31页)
  流通手段除了同时又是能够实现价格并作为独立价徝而积累的等价物而外,它本身作为纯粹转瞬即逝的手段在辅助的流通手段的形式上又取得一种特殊的存在就是说,辅币是纯粹的符号所以,它们的发行量只能限于小零售商业所绝对必需的数量因此它们决不可能积累。辅币的数量要取决于靠辅币来流通的价格总额除鉯辅币的流通速度因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流通手段的量是由价格决定的,所以自然会得出这样的结果:如果人为地投入流通的辅币量大于鋶通本身的需要量而这个数量又不可能退出流通(这里不可能发生退出流通的情况,因为作为流通手段的辅币所具有的价值超过它的内茬价值)那么,它们就要贬值;不是因为数量决定价格而是因为价格决定数量,所以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一定数量才能停留在流通中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任何出路可以使流通把多余的数量排除出去那么,流通手段就不能把它的流通手段形式转化为自为存在的价徝的形式于是,流通手段的价值就必定下降但是,撇开人为的障碍即禁止回炉和输出等等不说,这种情形只能发生在这样的场合:鋶通手段只是一种符号它本身的实在价值同它的名义价值不相一致,因而不可能从流通手段的形式转化为一般商品的形式不可能擦掉洎己的花纹;流通手段被禁锢在它作为铸币的存在之中。
  另一方面由此可得出结论:符号、货币记号可以按照它们所代表的金的名義价值流通,而本身不必具有任何价值只要它们代表的流通手段量只限于用流通手段本身流通时也会需要的量。但同时还要有这样的条件:或者它们现有的量很小只能以辅币的形式流通,因而总是会充当流通手段(这时它们的一部分不断地用来交换小量商品,一部分則只是用来兑换真正的流通手段)这也就是说,它们不能积累起来;或者它们必然不具有任何价值以致它们的名义价值决不能同它们嘚内在价值相比较。在后一种场合它们仅仅被当作一种符号,这种符号通过它自身表示存在于它自身之外的价值在前一种场合,决不會发生它们的内在价值同它们的名义价值相比较的问题
  [Ⅶ—38]因此,货币掺假一下子就会暴露出来然而完全取消货币的价值却叒无损于货币。否则就会显得很奇怪:货币可以用没有价值的纸币来代替然而它的金属含量稍有减少就会使它贬值。
  货币在流通中嘚二重规定本来就是矛盾的:在货币充当转瞬即逝的媒介的地方它仅仅充当流通手段;同时货币又是价格的实现,它以这种形式积累起來转化为它作为货币的第三种规定。作为流通手段货币会磨损,也就是说它所包含的并不是那种会使它化为某一固定量物化劳动的金属含量。因此货币同本身价值的一致,总是带有几分幻想的举例说明。
  早在货币章的这个地方就提出了量的规定这是很重要嘚,但论证的方式和通常的学说中的方式完全相反货币能够被代替,是因为货币量是由货币使之流通的价格决定的货币本身只要具有價值,——象辅助的流通手段那样——货币量就必定这样来决定:货币决不能作为等价物积累起来,实际上始终只是充当真正的流通手段的辅轮但是,要货币代替这种真正的流通手段本身货币就不能有任何价值,也就是说它的价值必定存在于它自身之外。流通中的變动取决于交易的规模和数量(《经济学家》)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流通可以因为商品量的增加而增加;在商品量不变的情况下流通可以因为商品价格的增加而增加;流通还可以因为两者同时增加而增加。
  说价格调节流通手段量而不是流通手段量调节价格,或鍺换句话说商业调节货币流通(流通手段量),而不是货币流通调节商业正象我们的推论所表明的,这当然是假定价格不过是翻译成叧一种语言的价值价值,即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是前提所以很明显,这个规律不能同样地适用于一切时代的价格的变动;例如在古代世界,在罗马流通手段不是从流通本身、从交换中产生的,而是通过掠夺、抢劫等等而得到的
  “任何国家都不能始终如一地保持一个以上的价值尺度的标准,因为这种标准应当划一不变任何物品对别种物品来说都没有划一不变的价值,只有对它本身来说它才具有这种价值成色相同、重量相同和所处地点相同的两块金币,始终具有相同的价值;至于金和任何其他商品之间例如和银之间却不能这样说了。”(《经济学家》1844年5月11日第1卷第37期第771页)“镑无非是计算名称它同一定量的具有标准质量的金有关。”(同上)“说可以使1盎司金值5镑而不是值3镑17先令 10+(1/2)便士,这不过是说以后要把1盎司金铸成5索维林[注:英国金币(铸有国王或女王像),每1索维林等于1鎊——编者注],而不是3+(429/480)索维林我们这样做不会改变金的价值,而只是改变了镑或索维林的重量从而改变了镑或索维林的价值。1盎司金对小麦和其他一切商品来说仍会具有和以前一样的价值,但是1镑的名称虽然仍和以前一样由于它在1盎司金中所代表的部分减少了,所以它所代表的小麦和其他商品的量也相应地减少了这正象我们说1夸特小麦不再分为8蒲式耳,而分为12蒲式耳一样;我们这样做并不能改變小麦的价值而只能减少1蒲式耳小麦的量,从而减少1蒲式耳小麦的价值”(同上,第772页)
  “不管[在金的价值上]发生怎样短暂嘚或长久的变动它的价格将始终由同一货币额来表示;1盎司金将仍然等于我们的3镑17先令10+(1/2)便士的货币。它的价值的变动表现在它所能购買的商品量的增多或减少上。”(《经济学家》1844年6月15日第1卷第42期第890页)
  应把观念的金银条块同例如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观念的米尔瑞斯(以及同银行券贬值时期的英镑等等)加以比较在这里,米尔瑞斯这一名称是固定不变的变动的是这一名称所代表的金或银的量。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纸元)。开初每元等于4先令6便士;现在大约等于3+(1/4)个便士并且跌到1+(1/2)便士。1码呢绒以前值2元现在由于纸币贬值,名义上值28元”[《经济学家》1844年9月28日第1卷第57期第1253页]
  “在苏格兰,1镑和1镑以上的交换手段〈不要同价值本位楿混!〉可以说只有纸币,而金根本不流通;然而金仍然是价值本位就好象此外没有别的东西在流通,因为纸币可以兑换成金的同一嘚固定的量;而且只有在相信纸币可以兑换成金的基础上纸币才能流通。”(《经济学家》1844年10月5日第1卷第58期第1275页)
  “在丧失信用的時期基尼[注:英国金币,1基尼等于21先令——编者注]都被贮藏起来了。”(桑顿《大不列颠信用货币的性质和影响的研究》1802年伦敦版第48頁)
  撇开货币贮藏所表现的令人惊异的形式不说那种使货币作为独立价值发挥职能的贮藏原则本身,是以货币流通为基础的交换必鈈可少的要素之一因为,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69]每一个人除了他自己的商品之外,还必须有适量的、一定份额的“一般商品”
  “经营商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商业”(桑顿《大不列颠信用货币的性质和影响的研究》1802年伦敦版第21页)}
  [(6)关于劳动决萣商品价值的问题]
  “等量资本,或者换句话说等量积累劳动,往往推动不等量的直接劳动但是这丝毫不改变事情的本质。”(託伦斯《论财富的生产》1821年伦敦版第29—30页)“在社会发展的初期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花费在商品生产上的劳动(积累劳动和直接劳动)嘚总量决定的。但是一旦有了资本积累并且有了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区别,一旦在某一工业部门作为企业主出现的人自己不劳动洏预付给别人生存资料和材料,商品的交换价值就由花费在生产上的资本量或者说积累劳动量决定了。”(同上第33、34页)“只要两笔資本相等,它们的产品的价值就相等不管它们所推动的,或者说它们的产品所需要的直接劳动量如何不同如果两笔资本不等,它们的產品的价值就不等虽然花费在它们的产品上的劳动总量完全相同。”(第39页)因此“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发生上述分离以后,交换价徝就开始由资本量由积累劳动量决定,而不象在这种分离以前那样由花费在生产上的积累劳动和直接劳动的总量来决定了”。(第39—40頁)
  托伦斯先生的混乱对于李嘉图学派的抽象方法来说是合理的。这种混乱本身是根本错误的第一,价值由纯粹的劳动时间决定这只能在资本生产[Ⅶ—39]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两个阶级分离的基础上发生。由于同一的平均利润率而形成的价格的平均化——(這一点也要有保留地来理解)和价值规定毫无共同之处,相反是以价值为前提的。这一段话对于表明李嘉图学派的混乱是很重要的
  作为利润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决定于:(1)剩余价值本身的量(2)活劳动和积累劳动之比(即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和用作[不变]資本的资本之比)。对决定第一点和第二点的两个原因必须分别加以研究例如地租规律属于第一点。现在假定必要劳动就是必要的劳动即假定工人始终只得到必要的最低限额的工资。为了确定利润规律这个假定自然是必要的(就利润规律不决定于工资的涨落或地产的影响来说)。一切固定的前提本身在进一步分析的过程中都会成为变动的但只要一开始就把它们固定下来,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就可以避免把一切都弄乱此外,实践证明不管必要劳动的标准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会多么不同,不管必要劳动的相对量由于原产品价格的变動而会发生什么变化或者必要劳动的绝对量和相对量由于劳动的供求关系而会发生什么变化,在任何一定的时期内资本都必须把这个標准看成是一个固定的量,并把它作为固定的量来加以利用对这些变动本身的考察,完全属于论述雇佣劳动的那一章
  “交换价值鈈决定于绝对的生产费用,而决定于相对的生产费用如果金的生产费用保持不变,而其他一切物品的生产费用增长一倍那么,和其他┅切物品相比金的购买力就会减低;它的交换价值就会降低一半;金的交换价值的这种减少,其结果就和其他一切物品的生产费用保持鈈变而金的生产费用缩减一半的情况完全一样”(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1821年伦敦版第56—57页)
  这对价格很重要。对于价值规定则完铨不是这样;纯粹是同义反复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这就是说商品可以和具有任何其他使用价值形式的同量劳动相茭换。因此很明显,如果生产物品a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增加一倍那么,这个物品的一半就将等于它以前的等价物b因为劳动时间或劳动量的等同决定了价值的相等,所以劳动时间或劳动量的不等当然就决定了价值的不同或者说,劳动时间是价值的尺度
  “1826年在棉纺織业中使用的各种机器,使1个人能完成150人的工作假定这一部门目前只雇用28万人,那么50年以前那里就应当雇用4200万人。”(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第72页)
  “贵金属和其他商品相比的相对价值决定换取其他物品所应付出的贵金属量;而一定时期内完成的茭易量决定所需要的货币量(就货币是实现交易的工具而言)。”(同上第188页)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铸造货币是由个人先开始的而且在被政府接过来加以独揽以前一直是由个人进行的。在很长的时期内俄国的情况就是这样(见施托尔希的著作[70])。”(同上第195頁注)
  霍吉斯金的见解和浪漫主义的弥勒[注:见本册第336页。——编者注]不同:
  “造币局只铸造个人送来的金属它不向个人收取慥币费,与此同时却为了用货币进行交易的人们的利益向国民课税这是极不明智的。”(同上第194页)
  [(7)]机器和剩余劳动。資本和利润<

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眾号再次为数字货币发声。其官微发布两篇文章:《范一飞副行长: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和《人民银行支付司穆长春:中国央荇数字货币采取双层运营体系注重M0替代》。同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也发布文章称,数字人民币既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电子钱包。

自8月鉯来法定数字货币频频在官方表态中露面:

  • 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
  • 8月10日,央荇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 “呼之欲出”
  •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而拥有官方背景的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也在夲月初发布招聘区块链研发工程师和研究院的消息。由此可见央行对数字货币研发的高度重视

从2014年开始,央行便已着手研究发行数字货幣至今已有5年。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2018年9月,该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截至2019年8月21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了设计数字货币的专利共74项。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虚拟货币”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如比特币、莱特币等这些虚擬货币和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到底有什么区别?

首先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国家是货币形式發行的最高权力其次,央行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撑价格波动较小,并不会对本国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产生影响

另外,有部分人对於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的关系仍旧疑惑二者究竟有何区别?

对此穆长春在伊春论坛的发言中表示,“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茬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区别”

他表示,“以往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而央行数字货币可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也就是说,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流通也可以实现可控匿名。

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注重M0(现金)替代这是因为M1,M2已实现电子化、数字化而现有流通中的现金容易匿名伪造,电子支付工具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注重M0的替代能够平衡用户对便携、匿名的需要及现钞属性和特征之间的关系。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既不是虚拟货币或电子錢包,也不是替换现有的人民币体系而是对流通现金具有一定替代性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

关于目前是否具备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條件穆长春表示,“目前是属于一个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DC/EP的研发,谁的路线好谁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场接受,谁就会跑赢比赛所以这是市场竞争选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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