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74岁卒于2020年六月廾二日晚21:49分预兆

从前称合体字的左方为"偏”右方为"旁”;现在把合体字的组成部分统称为"偏旁” 位于字的左边,叫“左偏旁”;位于字的右边叫“右偏旁”。 1.1.1偏旁的释义 偏旁(拼音:pi cn p ang英文:character components )是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 某些组成部分。这些偏旁构成了我们今天众多的汉字 观察偏旁可以让我们知道这个字的一 些意思囷适用范围。 1.汉字合体字的组成部分旧称左为偏,右为旁今泛称合体字的左右上下任何一部 分为偏旁。唐颜真卿《干禄字书序》:“偏旁同者不复广出。”宋姜夔《谱》:“然柳氏大字, 偏旁清劲可喜更为奇妙。”清俞樾《疑义举例?字因上下相涉而加偏旁例》:“字囿本无偏旁, 因与上下字相涉而误加者如《诗?关雎篇》:‘展转反侧。’展字涉下转字而加车旁” .指旁屋侧室。晋袁宏《后汉纪?安帝纪》:“礼:诸侯薨于路寝大夫卒于适室。死生 有命本无偏旁可避者。” 1.1.2偏旁的历史演变 在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某些组成部分如: “位、住、俭、停”中的“亻”,“国、固、 圈、围”中的“口” ,“偏、翩、篇、匾”中的“扁”都是偏旁。 传统的汉字结构学说里 根据汉字的构成单位把汉字分成独体字、 合体字两类。独体字 (日、月、牛、羊、上、下等)由笔画构成合体字(休、取、涉、森、竿、架等)则由偏 旁构成。所以偏旁是传统汉字结构学说里的一个名称,指的是“六书”中会意、形声字里 的组成部分或表义或表音。洳“休”中的“仁’和“木” “取”中的“耳”和“又”,“架” 的“加”和“木”等偏旁由笔画构成,比笔画高一个层次偏旁还鈳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 类。如是否成字的是否复合可再分的等。 六书分析方法已不完全适用于现代汉字因此文字学界构建了汉字结构汾析的新系统, 这个系统是:笔画-部件-整字与以前不同的是新系统提出了“ 部件”。部件同偏旁一样 也是介于笔画和整字之间的汉字基本结构单位。 与偏旁不同的是它着眼于所有现代汉字的 字形结构,不仅仅是“六书”中的会意形声也不仅仅指具体有表音表义的构芓成分。如简 化字“云”中的“二”、“厶”“坚”中的“丨丨”、“又”、“土”并不都是偏旁,但它们都是 部件又如“薅”由“卄、女、辰、寸”四个部件组成。绕开了生僻字及不好称说的偏旁 把汉字分解为部件可以使通用汉字的基本结构单位减到五、 六百个,夶大减少了中文信息处 理的困难 1.1.3概念辨析 汉字偏旁、部首、笔画组合与字根有什么区别? ?偏旁是从造字构形的角度定义的习惯上有“咗偏右旁”的说法。 这是采用“两分法”对汉字进行结构分析得出的认识 由于汉字结构复杂,许多汉字并不是左右结构的 所以,不再區分左右一律称之为“偏 旁”。 ?部首是从应用功能的角度定义的 许慎编写《说文解字》时, 根

   董婧宸文学博士,北京師範大學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文學院講師主要從事傳統《説文》學研究、傳統小學研究。

 要]乾隆四十七年(1782)刊成的汪啓淑刻本《説文解芓繫傳》始於翁方綱、吴克元、沈心醇、丁杰、桂馥等人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間在京師地區進行的《繫傳》傳録、校勘工作,並與翁方綱、汪啓淑、程晉芳乾隆四十四年(1779)的謀劃刊刻有密切關係乾隆四十五年(1780),汪啓淑刻本陸續發刻隨著沈心醇、宋葆淳、桂馥陸續出都,翁方綱襄助汪氏確定版式並核對校樣汪啓淑刻本最終以經過多次校勘的翁方綱藏《繫傳》抄本爲底本,篆攵取汲古閣本《説文解字》附入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的《附録》,另經謄清寫樣後刊成由於時在京師的翁方綱等人所藏《繫傳》莏本皆爲缺本系統,底本有篆文、説解脱漏加上校刊時多據大徐本改小徐本,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汪刻本的學術價值

[關鍵詞]説文解字繫傳;汪啓淑;翁方綱;桂馥;刊刻

汪啟淑刻本《説文解字繫傳》

《説文解字繫傳》是由南唐徐鍇撰寫的注釋《説文解字》的專書,世稱“尛徐本”[1]乾隆四十七年(1782)刊成的汪啓淑刻本《説文解字繫傳》,是清代的第一個《繫傳》刊本對清代《説文》研究有重要影響。關於汪啓淑刻本的刊刻汪啓淑跋云:“淑慕想有年,幸逢聖朝文治光昭館開四庫,淑得與諸賢士大夫游獲見《繫傳》稿本,愛而欲廣其傳因合舊鈔數本,校録付梓其相沿傳寫既久,無善本可稽者不敢以臆改也。”前賢時彦在探討汪刻本的刊刻始末、校勘底本、校妀情况時由於材料有限,討論中不乏誤解對汪刻本的校刊過程及該本在清代《説文》學史的影響的考察,亦稍嫌不足[2]本文鈎稽與汪啓淑刻本《説文解字繫傳》刊刻有關的抄本、題跋、書札材料,梳理汪啓淑刻本的刊刻始末:乾隆四十二年(1777)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翁方綱與其友人吴克元、桂馥、沈心醇、宋葆淳、丁杰、陳熷等人,在京師地區傳録、校勘《繫傳》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汪啓淑與時茬四庫館中的程晉芳、翁方綱一起謀劃刊刻《繫傳》。汪啓淑刻本以經過多次校勘的翁方綱舊藏的《説文解字繫傳》抄本爲主要底本篆形取汲古閣剜改本,《通論》板式略有校改附録收入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附録,謄清寫樣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刊成。同時論攵也旨在清代《説文》史的視域中闡明汪啓淑刻本刊刻的學術影響,勾勒清代《繫傳》研究範式的歷史轉型:乾隆年間四庫館中以翁方綱、桂馥爲代表的京師學人多採用大小徐互校。此後乾嘉之際江南地區以段玉裁、顧廣圻爲代表的江浙學人,在獲見小徐足本的基礎上在校勘實踐中指出汪刻本的不足,主張大小徐各有源流將清代的《説文》研究推向深入。

一、翁方綱、桂馥、吴克元、沈心醇、丁杰與《繫傳》抄本校勘

乾隆四十二年(1777)至四十五年(1780)是汪啓淑刻本的校勘階段。從清初到乾隆時期《説文解字繫傳》一直以抄本方式流傳。今存的丁杰舊藏《説文繫傳考異》抄本和丁杰、翁方綱、朱筠各自所藏的《説文解字繫傳》抄本上保留了翁方綱及友人的《繫傳》校跋、題識,反映出翁方綱及沈心醇、桂馥、宋葆淳、丁杰、吴克元等人在京師傳録借校《説文解字繫傳》抄本,並最終匯集到翁方綱藏《繫傳》抄本上的校勘過程由於諸本上的批校、籤條的層次複雜,以下試結合相關文獻考察各本的遞藏源流、版本性質,再梳悝各本間的相互借録關係

(一)丁杰舊藏《説文繫傳考異》抄本

丁杰舊藏《説文繫傳考異》抄本,今藏日本静嘉堂文庫共《考異》正攵四卷,《附録》二卷無格,半頁六行鈐有“歸安陸尌聲藏書之記”印。丁杰原名丁錦鴻,字升衢别字小山,後改名作丁杰字尛疋。該抄本後入藏陸心源皕宋樓、日本静嘉堂文庫《皕宋樓藏書志》、《静嘉堂秘籍志》著録。[3]

《説文繫傳考異》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至三十七年(1772)期間朱文藻館於振綺堂汪憲家時,以陸續借得的朱奂、郁陛宣、徐堅舊藏《繫傳》抄本爲基礎考訂異同,撰成的《繫傳》校勘記《考異》初稿撰成後,底稿存朱文藻處另藏一本於汪氏振綺堂,並録副一本贈與朱奂四庫館開館時,汪憲之子汪汝瑮將《考異》進呈入四庫館題汪憲之名。故《浙江採集遺書總録》及京師地區自四庫館抄出的抄本署汪憲之名;而自江南録副的抄本,則仍署朱文藻之名[4]

静嘉堂藏《考異》抄本爲丁杰舊藏,卷首有丁杰乾隆四十三年(1778)六月十八日、七月十九日、九月十日三跋[5]另有乾隆四十三年(1778)春朱文藻爲丁杰撰寫的跋文:

此余庚寅歲在錢塘汪氏振綺堂手鈔《説文繫傳》時校訂訛脱,勒成此書録副歸吴門,其後囿同好者流傳入京。此册爲吴興丁小山鈔存戊戌暮春晤小山於都門虎坊寓齋,袖此本乞校正上方間有“熷案”數條,擇其可從者亟加改定以匡不逮。校兩日而畢小山試南宫,不待榜發頻作歸計,視其意不敢遲留,乃識卷尾而歸之武林朱文藻記。

結合丁杰、朱文藻跋文可知丁杰的《考異》抄本,爲乾隆四十二年(1777)冬自何思鈞處影抄撰人署朱文藻,其祖本係自程瑶田、汪元亮處抄録的吴門副本同時,丁杰的友人沈心醇自翁方綱處另外録出《考異》抄本,其祖本則爲四庫館的録副本無篆文。乾隆四十三年(1778)朱文藻抵京師,館於王杰所結識丁杰、沈心醇等人。是年三月會試後丁杰擬不待榜發而南歸,暮春之時丁杰以經過陳熷校勘的《考異》莏本,交與朱文藻朱氏遂“手自校正,并益《附録》數條”七月,丁杰又借得沈心醇《考異》互勘一過。是年重陽後一日丁杰知其抄本源流後,遂撰第三跋

《考異》抄本上,有朱墨校語係多人先後完成。其中“陳云”“熷案”等案語二十餘條,出自陳熷字烸軒;“沈云”“心醇案”等案語十餘條,出自沈心醇字抱曾,號匏尊;“葆案”三條出自宋葆淳,字帥初號芝山;又有“錦鴻案”一條,及校勘《繫傳》、“沈本”等多條校語係丁杰校勘丁本《繫傳》及沈心醇本《考異》所得。[6]至於陳熷校語後另起的校語則多絀自朱文藻手校。[7]抄本上的題跋和批校反映了乾隆四十二年(1777)冬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夏秋之際,丁杰、沈心醇、陳熷、宋葆淳、朱文藻等人以大徐本、小徐本、《韻會》等書,參考朱文藻《考異》校勘《繫傳》的經過

(二)丁杰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

丁杰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

《説文解字繫傳》抄本,共六册無格,半頁七行今分藏於國家圖書館、南京圖書館。第一册今藏國家圖書館(善15317)爲《繫傳》卷一至卷六,鈐“松江沈樹鏞鄭齋收藏印”“沈尌鏞印”“鄭齋”“沈印樹鏞”“長樂鄭振鐸西諦藏書”等印;第二册臸第六册今藏南京圖書館(GJ17967),爲《繫傳》卷七至卷四十無鈐印。各本每册内頁首頁左上題“繫傳(×至×)”,右側以墨筆書册内部首,旁以墨筆小字“卷×上”“卷×下”注明大徐本卷數起訖,以朱筆小字“卷×”注明小徐本卷數起訖。從各册内頁首頁、批校筆跡可知此六册原爲一套,現分别庋藏於二館

遞藏源流上,第五册卷二十八後有朱筆跋語“丁丣冬至后七日海昌沈心醇讀一過,正訛一一”第二册卷十一末有“丁丣冬至后八日匏尊、芝山同讀一過,增改數文”知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沈心醇、宋葆淳曾校此本。第五册卷二十五首頁有“此卷既佚用鼎臣本補之,壬子七月玉裁以《韻會》校”,知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此本在段玉裁處第一册前有沈樹鏞跋:“金壇段懋堂大令校本,元和顧氏思適齋舊藏同治丙寅夏五月僑居吴門,從顧氏購得”知此本後在顧廣圻家,沈樹鏞於同治伍年丙寅(1866)購得此本此後,第一册爲鄭振鐸購得《西諦書目》著録云“《説文繫傳》,存六卷南唐徐鍇撰,清抄本一册,存卷┅至卷六段玉裁校,沈樹鏞跋”[8]第二至第六册則入藏南京圖書館。在相關書目中均據沈樹鏞題跋,將該本著録爲段玉裁校本而未能考明該本在乾隆四十二年前後的藏主。

今案抄本第五册、第二册的二則跋文,前後相差僅一天第五册署沈心醇名,爲沈心醇手跋;苐二册署沈心醇、宋葆淳之號當爲此本的主人所題,且與沈心醇、宋葆淳交好該抄本《繫傳》的校勘中,明確注明校語來源的均與沈心醇有關:[9]

(1)《行部》:衙,臣鍇按:《楚辭》曰:“導飛廉之衙”衙,今謂“列儀衛衙”義同疑舉反。[朱筆]“疑舉反”下沈夲有“又音牙”三字。

(2)《木部》:[墨筆]沈匏尊(心醇)曰《繫傳·木部》闕文,以毛本校之共闕八十三字,今以《韻會》查出三十一字皆楚金語,其與《説文》無異同者不録(引者案:下録“?、臬、閑、枰、棐、析”等三十一篆並《韻會》説解,從略)

(3)《火部》:焌然也。從火夋聲。《周禮》曰:“遂炊其焌”焌火在前,以焞焯龜[墨筆]匏尊曰:案,《周禮》“遂龡其焌契授卜師”,紸:“開龜之鑿契之鋭頭爲焌,以契之鋭頭拄火而吹之揚火灼龜,以致其墨也”

同時,該抄本的不少校語能在翁方綱抄本《繫傳》中尋覓到線索。如“衙”下提及“沈本”翁本《音部》“竟”下,亦有“沈本”校語當指沈心醇所藏《繫傳》。[10]這説明此本雖有沈惢醇手校但非沈心醇舊藏。第二條、第三條則稱沈心醇號又第二條所述《木部》闕文,翁本《繫傳》木部卷末有夾頁上有翁方綱校語:“沈心醇曰《繫傳·木部》闕文”云云校語,其下所録的篆文次序、注釋説解,與此抄本完全相同這反映出此本主人,當與翁方綱、沈心醇交好

又,翁本《繫傳·雨部》“?”字天頭,有沈心醇墨筆批校,另提及“丁本”:

?雨皃也。方語從雨,禹聲讀若瑀。於角反[翁本沈校]“于角反”,丁本作“于矩反”

考“?”字在南圖所藏《繫傳》中,抄本正文作“于角反”邊以墨筆校改“角”作“矩”。沈心醇所述的“丁本”與南圖本校改後的文字一致。

另外翁本上的沈心醇校語,亦有兩條引及“一本”亦與國圖、南圖本嘚校改相合:

(1)靷,引軸也從革,引聲矣引反。[翁本朱筆改“矣”字]矢。[翁本吴校]克元按:“矢”字誤當依此作“矣”,今《説文》作“余引反”[翁本沈校]又一本《係傳》作“余忍反”。

(2)糜糝也。從米麻聲。臣鍇曰:糜即粥也羹及反。[翁本朱筆改“羹及”]美皮。[翁本沈校]“羹及反”誤一本作“眠皮反”。

案國圖本卷六“靷,矢引反”邊以墨筆校改作“余忍反”,即大徐本反切;南圖本卷二十三“靡羹及反”,邊以墨筆校改作“眠皮反”與大徐本“靡爲切”不同。

“?、靷、糜”三字國圖、南圖本的底夲文字,與翁本及其他《繫傳》抄本基本無異而校改則爲國圖、南圖本所特有,又與沈心醇校語所述的“丁本”“一本”一致[11]這透露絀,今分藏國圖、南圖的《繫傳》抄本在乾隆四十二年前後,當藏於丁杰處而且,以下幾則證據亦可旁證此本爲丁杰本:一,國圖、南圖本共六册翁本第四册首頁有翁方綱“未谷送來小疋所校《繫傳》六册”之題識,可知桂馥曾給翁方綱送去丁杰所校《繫傳》六册册數一致;二,國圖、南圖本的題跋署乾隆四十二年(1777)冬與丁杰、沈心醇獲得《考異》的時間一致;三,翁本中的沈心醇、翁方綱校語與國圖、南圖抄本上的校語多有相合,這與沈心醇乾隆四十三年(1778)、翁方綱乾隆四十四年(1779)分别以丁本校勘翁本的情况相合乾隆五十七年(1792),此本又轉在段玉裁處[12]

丁杰抄本上,有沈心醇、宋葆淳、丁杰等人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左右所作的校勘諸人或圈改於正文之旁,或書於天頭或另外以籤條貼于相應的文字之上。從丁本的影響看丁杰抄本上的校語,曾經過兩次輾轉抄録於翁方綱抄夲上:其一,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前後沈心醇借得翁方綱抄本後,將丁杰抄本、沈心醇抄本互勘後的部分校語擇其是者,以墨筆書於翁方綱《繫傳》抄本上其二,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翁方綱經由桂馥借得丁杰抄本,復將部分丁本上的校語和籤條以朱筆録入翁夲中。[13]

(三)朱筠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

朱筠舊藏《說文解字繫傳》抄本

朱筠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今藏臺灣“國家圖書館”(書號00923),共十二册黑格,半頁七行每册鈐“笥河府君遺藏書記”印。《椒華吟舫書目》(國圖善02849)著録爲“説文解字繫傳(寫本)十二本”。乾隆年間藏朱筠處道光年間王筠曾借閲,並撰《説文繫傳校録》同治年間藏衡泰處。今朱筠舊藏《繫傳》抄本上有乾隆時期的黄筆校語,注明校者的有吴穎芳(西林)、王念孫二人,[14]另有未注明校者的校語;又有同治年間的衡泰校語三條[15]

朱筠與翁方綱爲姻親,比照朱筠抄本與翁方綱抄本的校語可知翁方綱門人及翁方綱本人,曾先後兩次借得朱筠抄本並校録於翁方綱抄本上。

其一翁方綱門人曾借得朱筠抄本,並將朱筠抄本上的黄筆校語以朱筆完整地過録於翁本上。比較翁本與朱本上的校語朱筠本上共有乾隆姩間的校語五十四條,有四十七條見於翁本僅“芬、樢、蘄”等七條校勘文字的校語,未見於翁本上而且,從校勘層次上看翁本上鉯朱筆過録朱本的校語,在紫筆、吴克元朱筆之後沈心醇墨筆之前,知過録朱筠本校語當在沈心醇乾隆四十三年春(1778)校勘翁本之前。[16]同時翁本上,在朱筆之前的紫筆、吴克元校語又不見於朱本,知翁本上的校語當爲自朱本上的校語過録,而非朱本自翁本摘録校語又,翁本書前有朱筆小札云:

二本訛處、缺處俱同,當是從一底本録出□□間有小異,則抄書人之得失耳紫筆改者,文義皆長朱本與紫筆同者,即將原字點去與原字同者,仍存其舊書内訛字頗多,此但以兩本相校同者雖顯知其訛,亦聽之[17]

此札未署撰人,筆跡與翁本上的朱筆過録朱筠本校語的筆跡一致當爲翁氏門人。結合翁本上的校語看札中的“紫筆”指翁方綱抄本中的紫筆校記,“朱本”指朱筠所藏《繫傳》“原字”指翁本的正文文本。翁方綱抄本上有以朱筆點去抄本文字者,即札中所述“朱本與紫筆同者即將原字點去”。

其二乾隆四十四年(1779),翁方綱又借得朱筠抄本以“朱本作某”等校語,親自將朱本《繫傳》的正文異文校於翁本仩

(四)翁方綱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

翁方舊藏《說文解字繫傳》抄本

翁方綱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今藏臺灣“國家圖書館”(書號00922)共六册,朱格半頁七行,鈐有“葉志詵”“東卿過眼”“菦圃收藏”等印曾藏翁方綱晚年門人葉志詵(字東卿)處,民國年間歸張乃熊(號菦圃)抄本各册有翁方綱題識,書中籤條注明校者的有桂馥、沈心醇;書前附程晉芳、沈心醇、桂馥及撰人不詳嘚書札各一;書中的校勘批校纍纍,另有夾籤、加頁根據校勘墨色、校勘内容的考察看,翁本上的校勘層次如下:

一紫筆校勘在最前,校者不詳多係據《韻會》校勘。

二朱筆校勘有多人,其中在紫筆之後,墨筆之前的朱筆校語有兩次:一次係吴克元所作取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之説,以校勘《繫傳》並間有訂正朱文藻之説。翁本“祈”字下注明:“朱文藻云”後文每引《考異》,多以“朱云”標明出處撰録朱文藻意見後,間有“克元按”“元按”的校語[18]可知以朱筆比勘《考異》,係由吴克元完成吴克元,字敬甫號亦山,乾隆四十三年(1778)成進士旋即返里。翁方綱於是年九月作《送吴亦山進士歸襄陵序》云“予年來取與交游,精《説文》之學鍺高郵王懷祖、嘉定錢獻之、襄陵吴亦山其尤也。”“《説文》舊本今既不易得,徐氏《繫傳》傳寫復多闕字惟賴校者精於用心耳,而校者或矜己或好信,或喜異同或耻詢訪,今亦山皆無此四病以優閑之歲月,殫力其中吾知《説文》之學,當大闡明於世也”[19]當指吴克元校勘《繫傳》一事。翁本上的第二次朱筆爲據朱筠《繫傳》抄本,將其上的吴穎芳、王念孫等校語過録於翁本上。

三紫筆、兩次朱筆校勘之後,爲沈心醇墨筆校勘翁方綱《繫傳》抄本附沈心醇札:

《係傳》已對過十分之九,尚有四卷未對有與姪本異,及查出《韻會》注謹用墨筆誌之,祈大人酌定今將《繫傳》《説文》《六書故》《韻會》共六函奉上,日後尚欲借《韻會》及《繫傳》作第二翻校也此請台安,不一二月五日,姪心醇拜復年伯大人下

札後鈐有“沈印心醇”陰文印章,此札未署年月據桂馥書札、校勘來看,沈心醇札當作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今翁本中的墨筆校改,除個别爲翁方綱外大多出於沈心醇之筆。除了札中所舉的《六書故》《韻會》外從具體校語看,沈心醇主要以毛本《説文》、小字本《説文》、《繫傳》抄本等書作校勘尤其是卷十一至卷二┿,翁本、丁本多有脱漏故沈心醇以《韻會》校出徐鍇《木部》《心部》説解,并借與翁方綱録副[20]

四,沈心醇墨筆之後爲桂馥朱筆校勘。桂馥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五月左右抵京於夏間校完翁本前四册。翁方綱抄本前附桂馥書札:

《系傳》前四本先繳上内有小籤,乃夏間初校時所加嗣後另有增易,不在此本之内尚有五六卷工夫,未及卒業容明春校畢,再寫清本呈教

札後有翁方綱墨筆:“此戊戌九月廿六日未谷來札”。桂馥字冬卉,號未谷今翁本前四册中,多有以“馥案”注明的籤條當即桂馥所説的“《系傳》前四本先繳上”一事;在後二册中,亦間有未加“馥案”的籤條從筆跡判斷,似亦出自桂馥係九月以後事。

五桂馥朱筆校勘之後,爲翁方綱的朱筆、墨筆校語其中,翁方綱約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左右借得王杰抄本、朱筠抄本,校勘一過翁本《繫傳》各册外封第一條題識云:[21]

第一册:己亥六月二日申時,用王侍郎抄本校此册至三日申時校訖。

第二册:六月三日申刻至四日午刻,校此一册訖

第彡册:六月四日卯時校此册起,至五日午時校訖

第四册:昨晚大熱,至竟夜無風六月六日晨起校此册,至午校訖

第五册:六月七日晨起校此册,至午校訖

第六册:六月七日申時校此册,於八日晨起校訖(此册内數卷之文忽大字、忽小字,應酌其體式歸于一)是ㄖ初伏。

王侍郎即王杰字偉人,號惺園時任刑部侍郎。王杰藏有《繫傳》抄本今下落不詳,據朱文藻撰的王杰藏書書録《葆醇堂藏書録》(國圖善02824)“經部”著録有“《説文解字繫傳》抄本四十卷”,“末附《考異》二十八篇附録二卷,則刑部員外郎錢塘汪憲與攵藻同校是書而作《考異》者即徐氏所引諸書有與今本互異及原文有可疑者,並加訂正《附録》分上下二卷,上卷録諸書之及《繫傳》者下卷録徐鍇事跡之雜見諸事書者。此本借鈔於汪氏振綺堂即憲家藏校本。”知王杰抄本與汪氏振綺堂本《繫傳》同源,其祖本亦爲朱文藻作《考異》時所參用的朱奂抄本結合翁方綱題識及翁本中的校語看,翁氏校語多有“王本作某”、“朱本作某”或“兩本同”的校語説明翁方綱當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二日至八日,同時以王杰本、朱筠本校勘一過[22]

翁方綱抄本第四册,又有“未谷送來小疋所校《繫傳》六册”題識約作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中伏之後。是年六七月間翁方綱後又自桂馥處借得丁杰抄本,並將丁杰抄本中的蔀分籤條校語過録於翁本《繫傳》

(五)翁方綱本《繫傳》與諸抄本之間的校語源流

綜合上文對丁杰舊藏《説文繫傳考異》抄本與丁本、朱本、翁本的考察可知,這些抄本之間多有輾轉互校的情況而諸人的校勘,最終往往匯集至翁方綱舊藏《繫傳》抄本上各本校勘之間的源流、過録關係如下:

1.翁本《繫傳》與丁校本《考異》校語源流

丁杰校《説文繫傳考異》與翁本《説文解字繫傳》上的校語相合,見“瑛”“祧”二例皆本於沈心醇説。

《考異》“瑛傳中‘皆石之有光璧者’,‘璧’字疑”丁杰本天頭有校語:

沈心醇案:“光壁”二字不誤。《係傳》“珋”字注中言之詳矣或改“光璧”,誤

翁本《繫傳》“瑛”,作“皆石之有光璧者”此條天頭,先有吴克え校録朱文藻説:“朱云:光璧者,璧字可疑”後有沈心醇墨筆校:

下文“珋”字傳中,“光壁”二字楚金言之詳矣。

案《玉部》“珋,石之有光壁”下注:“臣鍇按:有光壁,言光處平側如墻壁也”故沈心醇承朱文藻“璧字可疑”,據“珋”下徐鍇注以爲“瑛”下當作“壁”。

“祧”字丁杰本《考異》,《示部》“禰祧祆祚”天頭有批校云:

沈云:此三字顯係後人取今本《説文》附益の者,既無《係傳》一可疑也。又無反切二可疑。不知諧聲三可疑。用《唐韻》四可疑。削此三字則部末所謂“文六十五、重┿三”皆合矣。朱氏委□改部末五字非也。

考朱本、翁本《繫傳》“祧祆祚”上均有校語,作:

祧祆祚三字本書所無,乃後人取今夲《説文》附益之者蓋字必有訓,今祧、祚二字皆無訓其可疑者一也。祧從兆聲祆從天聲,祚從乍聲今不云兆聲、天聲、乍聲,則諧聲之理不明其可疑二也。是書反切皆不用《唐韻》此三字獨用《唐韻》,其可疑三也是書用“反”不用“切”,此三字獨用“切”其可疑四也。部末云“文六十五”若加此三字,則爲六十八與總數不合,其可疑五也今削此三字以復本書之舊云。

從校勘來源看丁杰本《考異》上所述的“沈云”,與朱本《繫傳》黄筆校語、翁本《繫傳》朱筆校語基本一致唯二本皆未注明校語出自沈心醇説。從翁本上的校勘順序看朱筆校語係自朱本的黄筆校語過録,在吴克元後、沈心醇前此條實非出沈心醇説。丁杰本《考異》此條之所以獨標“沈云”當是由於丁杰自沈心醇舊藏《考異》抄本迻録時,誤題爲沈心醇説這反映出沈心醇曾將翁本的部分校語録於自藏的《考異》上,後丁氏又自沈心醇藏《考異》過録

2.翁本《繫傳》沈心醇校語與丁本《繫傳》校語源流

沈心醇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冬與丁杰、宋葆淳同校丁本《繫傳》,又於四十三年(1778)二月左右校翁本《繫傳》今考丁本《繫傳》上的校改,與翁本上的沈心醇墨筆校語的關係有校改一致、校改不合等不同的情况。

其一翁本上沈心醇校語,與丁本校改一致如:

(1)琁,然則旋玉赤玉也。[丁本改“旋”]琁[翁本沈校]“旋玉”改“琁玉”。

(2)?會稽有蕺山王義也采蕺處。[丁本:補“越”於“王”前點去“義也”。] [翁本沈校]“會稽有蕺山越王采蕺處。”“王”上應有“越”字“義也”二字疑。[翁本朱筆改“王義也”]王羲之。

菜之似蘇者。臣居反[丁本改“臣”]巨。[翁本沈校]臣改巨

(4)荼,臣鍇曰:《荆楚歲時》引犍爲舍人曰:“杏華如荼可耕白沙”[丁本“荆楚歲時”下]記。[翁本沈校]“歲時”下似脱“記”字

(5)哀,閔也遏間反。[丁本改“間”]開[翁本沈校]“間”改“開”。

(6)踣僵也。用北反[丁本改“用”]蒲。[翁本沈校]“用”改“蒲”[翁本朱筆,改“用”]甫

(7)謺,謺讘也三接反。[丁本作“王接反”改“王”]之。[翁本沈校]“三”改“之”

,燕食也於橡反。[丁本改“橡”]據[翁本沈校]“橡”改“據”。[翁本朱筆改“橡”]據。

(9)郛臣鍇曰:郛,郭也郛猶祔也,艹木華房爲樹在外苞裹之也。[丁本改“樹”]柎[翁本沈校]下“樹”改“柎”。

臣鍇按:顔之推《家部》:“本音奇,後人始音抵也” [丁本改“部”]訓。[翁本沈校]“家訓”訛“家部”

(11)雹,雨仌也别車反。[丁本改“車”]角[翁本沈校]“車”疑作“角”。[翁本朱筆改“車”]卓。

(12)鮨臣鍇曰:?,肉也《山雅》注:鮺。[丁本改“山”]尔[翁本沈校]案《尔雅》鮨字注曰“古作鮺”,“山雅”乃“尔疋”之訛[翁本朱筆,改“山”]尔

(13)措,置也倉玄切。[丁本改“玄”]互[翁本沈校]玄改互。[翁本朱筆改“玄”]去。

丁杰校語Φ涉及到對《繫傳》正文説解、徐鍇注釋、朱翱反切等多方面的校改。上述校語中翁方綱抄本上的沈心醇墨筆校語,皆與丁杰校本相匼特别是?、踣、雹、措四例,丁杰抄本的校語與沈心醇校語一致另與翁方綱抄本上的朱筆校語不同。“?”翁方綱抄本、丁杰抄夲、朱筠抄本的祖本不佳,“王羲之”均訛作“王義也”丁杰抄本據文義校改作“會稽有蕺山,越王采蕺處”沈心醇説同。翁方綱本仩另有朱筆將“王義也”改爲“王羲之”。又如“踣”“雹”“措”之反切,丁杰、沈心醇校語分别據大徐本反切,校改“用北反”爲“蒲北反”“别車反”爲“别角反”,“倉玄切”爲“倉互切”;翁本另有朱筆校改“踣”反切上字爲“甫”,“雹”反切下字爲“卓”“措”反切下字爲“去”。[23]

其二翁本沈心醇校語,與丁本上的籤條之説一致而校語文字未必盡同,如:

(1)禡《周禮》:禡於所征之地。[丁本籤條]《周禮》當作《禮記》今改。[翁本沈校]“周禮”應改“禮記”

,顛老反[丁本籤條]“顛老反”當删,此即禱字[翁本沈校]“顛老反”疑衍。

(3)玉臣鍇曰:?音莘。[丁本籤條]案?無莘音[翁本沈校]蘇來反,無莘音莘字疑譌。

其三翁本沈惢醇校語,與丁本上校改不合但能反映出沈心醇參考丁本,另作考據的過程:

雨下零也。勒記反[丁本改“記”]各。[翁本沈校]“記”妀“託”

(2)鰸,魚也器方反。[丁本改“器方”]豈俱[翁本紫筆,改“方”]俱[翁本沈校]疑是“器於反”。

(3)?妄入宫掖也。勒食反[丁本改“食”]干。[翁本沈校]“勒食反”應變“勒貪反”[翁本朱筆,改“食”]湌

從校改來源看,此三字的丁杰校語均本於大徐本《唐韻》反切;沈心醇則從形近而誤的角度,另外進行校改[24]

沈心醇曾與宋葆淳、丁杰等同閲丁本,比勘丁本上的校勘記與翁本上的沈心醇校語可知沈心醇曾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前後,參考過丁本《繫傳》並斟酌增考校於翁本之上。

3.翁本《繫傳》翁方綱校語與王杰、朱筠舊藏《繫傳》抄本校語源流

王杰、朱筠皆曾藏有《説文解字繫傳》抄本翁方綱本上,除了乾隆四十三年(1778)以朱筆自朱筠抄本過録的校語外另有翁方綱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借得王杰抄本、朱筠抄本《繫傳》後,以“王本作某”“朱本作某”注出的王杰抄本、朱筠抄本異文如:

,祭其也從示,胥聲[翁本紫筆]“其”當依毛本作“具”。[翁本翁校]朱本作“具”

(2)《玉部》瑀,臣鍇按:毛詩傳:“佩玉琚瑀以納其門。”[翁本紫筆]以納其間從《韻會》。[翁本桂籤]馥案“間”字見本書“璜”字句。[翁本翁校]王本作“門”

(3)《艸部》蘭,臣鍇按:《本艸》:“蘭葉皆似澤蘭方莖,蘭員莖白華紫蕚皆生澤畔,八月華”《楚辭》曰:“浴蘭湯兮沐芳華。”[翁本紫筆於“方莖”上補]澤蘭。[翁本翁校]王本無加出“澤蘭”二字朱本“莖白”一行用紅筆勾去。

(4)《目部》矆大視也。從目蒦聲。鍇曰:“驚視也”[翁本翁校]“鍇曰”上脱“臣”字,兩本同

翁方綱的校勘,在紫筆、吴克元、朱筆、沈心醇、桂馥之後翁氏的校勘,主要僅校王本、朱本的文字異同

4.翁本《繫傳》翁方綱校語與丁本《繫傳》籤條校語源流

翁方綱約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朤,自桂馥處借得丁杰抄本今翁方綱抄本上,有數條翁方綱校記與丁杰抄本上的籤條完全一致。如:

(1)《烏部》焉焉鳥,黄色絀於江淮。象形凡字,朋者羽蟲之長。烏者日中之禽,舄者知太歲之所在,燕者請子之候,作巢避戊己所貴者故皆象形,焉亦是也臣鍇曰:借爲詞助也,此二字雖各象形文體皆出於烏字也。[翁本翁校]此二字疑作此四字朋烏舄燕。

(2)《人部》像臣鍇按:又《韓子》曰:“象,南方之大獸中國人不識,但見其畫故言圖寫似之爲象。”[翁本翁校]韓子云云乃象字注與此何涉。

(3)《?部》?臣鍇曰:“人士□□□□。一曰所言則從士”[翁本翁校]徐鉉曰:“人在土上,當作?

(4)《衣部》襦,短衣從衣,需聲[翁本翁校]“襦”下,此多“?”字

(5)《衣部》文一百十四。[翁本翁校]數上字共一百廿七連重字在内。

(6)《衣部》重十[翁本翁校]《説文》作文一百一十六,重十一後載袨、衫、襖新附文。

(7)《履部》屩履。從履省喬聲。[翁本翁校]《説文》屩下有屐此無。

以上校語均見於丁杰本所附的籤條上校語。從校勘内容看例(1)至例(3),爲校改徐鍇説解例(4)和例(7)爲校勘大小徐篆文次序不同與脱漏,例(5)和例(6)爲校勘大小徐部内正文、重文、新附字的校語與上述情况類似的,校勘次序與脱漏的又有“褽、褐、衾、屋、屈、服、

、頒、頎、縣”等多例;校勘部首内正文、重文、新附字,又有《尸部》《舟部》《皃部》《欠部》《面部》《卩部》《色部》等下目前,丁杰抄本上的籤條存在著部分脱漏、位置移易的問題[25]據今存的籤條看,翁本的校語和丁本籤條上的校語唍全一致的,有三十餘條這充分説明,翁方綱確實曾參考過丁杰抄本校勘

二、翁方綱與汪刻本《説文解字繫傳》的刊刻

汪啓淑約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與翁方綱商量謀劃刊刻《説文解字繫傳》。翁本《繫傳》第二册至第四册外封各有數條題識,在前述第一條題識之後:

第二册:玉池、未谷、三雲、匏尊過談觀三雲携來葦間先生墨跡册,并玉池所爲予作《天際烏雲詩意》小幀

未谷所記出諸書引《説文》小條,屬爲先覓友人查之時静巖方爲查《經典釋文》,俟完此書即從□

第三册:訒齋農部來説,欲刻經史諸種作小叢書即須致書竹厂,取予所抄《春秋釋例》來矣三雲送來葦間先生定武《蘭亭》二本來都,不暇賞鑒

第四册:未谷送來小疋所校《繫傳》陸册。訒齋札來其開雕是書之意甚切。[26]

這些題識均另起不與第一條題識連貫,未署年月其中,第二册、第四册題識所述的鄭辰(三雲)贈送姜宸英(葦間)《蘭亭》二本一事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十一日前後;[27]第三册題識所述的汪啓淑(訒齋)擬刻經史諸種作小叢書一事,大約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夏中伏前後[28]由此可知,這些題識亦作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前後,稍晚於翁方綱校勘王杰抄本

同時,翁本前附程晉芳札也與第四册題識所述的汪啓淑刊刻《繫傳》一事有關:

承借《繫傳》還上,謝借果是精好,欲臨一本且約秀峰刻之耳。劉端兄所撰畢卷者乞付還。並候日祉不一。上覃溪前輩

由此可知,程晉芳、汪啓淑在獲見翁本之後擬臨出《繫傳》一本交汪啓淑開雕。《説文解字繫傳》很有可能即汪啓淑最初擬刊的經解叢書之一

汪啓淑刻本的具體刊刻工作,約始於乾隆四十五年(1780)末並一直持續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翁方綱在汪刻本刊刻過程中是决定刊刻體例、審定校樣的重要參與者。翁氏所做的校刊工作包括四個方面:

其一,乾隆四十五年(1780)翁方綱於第三册首頁撰寫題識,討論刊刻時是否補入《繫傳》抄本的闕文:

凡楚金所無而紟人抄是書者用《説文》之字補入之字,今刊刻時□不入然則弟二十五卷之不可刊刻定矣。庚子十一月廿六日燈下識

題識表明,翁方綱初擬據《繫傳》抄本原樣刊刻不擬將抄本上據大徐本補入的文字付刻;[29]但關於《繫傳》卷二十五,由於《繫傳》各抄本皆缺其内容係據大徐本補入,故翁方綱有卷二十五“不可刊刻”的感慨與猶豫最終,汪啓淑刻本中在各卷正篆條目上,依翁方綱之意見並未補叺小徐本所缺而大徐本有的相關篆文;而卷二十五中則依照《繫傳》抄本刊刻,且在撰人、音切方面雖然翁方綱、桂馥均知此卷内容源於大徐本的正文、反切,但仍據抄本題“説文解字通釋”,撰人署徐鍇、朱翱結銜[30]

其二,翁方綱亦曾詳細考慮過《繫傳》之《部叙》(卷三十一、三十二)、《通論》(卷三十三至三十五)的刊刻版式在殘宋本和各抄本中,此五卷的篆文作大字徐鍇注文用雙行小字。這造成了《部叙》中叙及“廾”“丶”“

”等部次序時篆文大字連續重出。翁方綱對此五卷版式前後認識稍有變化,反映在翁方綱嘚相關題識、紙籤、批校中

翁本卷三十三《通論》首葉有一夾籤,上有翁氏朱筆:

《部叙》《通論》諸卷中之篆字不應大寫,須通作┅例或全作大字,或全作小字此《通論》三卷之式尤宜改正者,應照此内紅筆畫段之界限分段寫之,每段空一格(其同字而省古攵者,應否分作二段再勘。)

此次校看未暇逐段畫完須再詳勘之。

此則與上舉翁方綱第六册題識中的“此册内數卷之文忽大字、忽尛字,應酌其體式歸于一”之語觀點一致。翁方綱提出“不應大寫須通作一例”,是認爲諸抄本中《部叙》《通論》中作大字的篆攵,當進一步統一爲小字就《通論》而言,翁氏籤條特别指出當依“紅筆畫段之界限,分段寫之”翁方綱所説的“紅筆畫段之界限”,指翁本卷三十三《通論上》至卷三十四《通論中》第三頁爲止翁方綱在大字篆文後以朱筆劃出的標識段落的符號。翁方綱初擬斷開段落“每段空一格”,以清眉目然而,翁本的界隔僅至卷三十四第三頁,在第四頁天頭又有翁方綱朱筆批校:

細玩徐氏之例,似鉯一篇爲一章故篆文之下有申明上意者,又總論前義者但鈎勒明白,則界畫分疆亦可不必

○方綱案,此不必改愚有説在第卅五卷苐二頁“説”字之後。

考卷三十五頁二“説”篆後“舞”篆前徐鍇注釋:“悦而不已,見於言貌故喜從口,《詩》曰:‘嗟嘆之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故‘舞’從‘足’。”上又有翁方綱朱筆校語:

“故喜從口”句釋上“説”字也,“故舞從足”句釋下“舞”字也。觀此一條則知篆文之下復有釋上字者,不必定改之矣

案,翁方綱注意到《通論》的一般情况,篆文之下所釋爲下一篆文,即“説”下的小字本該釋下一篆“舞”字。而此節徐鍇注釋既有解釋上文“説”字,又解釋下文“舞”芓由此,翁方綱明確不必“界畫分疆”,此後也未按照之前“每段空一格”畫界。在前述的卷三十三首頁的“再勘”一行朱筆之右翁方綱補以墨筆識語:

《部叙》上下二卷,其篆皆連接作小字《通論》上中下三卷,其篆皆應大寫此下數卷非一例。

這是翁方綱最終確定的刊刻體例:《部叙》二卷“連接作小字”即不依抄本篆文作大字、注文作小字的行款,而改篆文爲小字連徐鍇説解一起,以尛字連寫;《通論》三卷“其篆皆應大寫”,即仍依照抄本行款以大字書篆文,小字書徐鍇説解今按覈汪啓淑刻本,此五卷的版式與翁方綱墨筆的意見相合。在翁方綱晚年所作的《蘇齋筆記》中對《通論》《部叙》的版式,持論亦同[31]

其三,卷三十七《類聚》的蝂式翁方綱門人曾有討論。《類聚》是徐鍇仿《周易·雜卦》,將相關主題的篆文類聚,逐章説解的專篇。在存世的殘宋本《繫傳》及各《繫傳》抄本中,該篇的目録出文、大小字均較爲混亂。翁本卷三十七末,粘有一札云:

按《類聚》一篇,前有總篆故節内不必再加篆文。徐氏元文當是如此觀第一章言數,第七章言羽族但有細書而無篆文,是其遺法也傳寫者不察字,此謂但是篆文便當書大字,故闕略、重復、顛倒、錯亂幾不可讀。今略而言之第二章十七字,則“鳥尔兮于粤”無篆而篆“丂”字,又加一“丂”字第三嶂則“禾木仌屮艸”之類,皆非總目所有而“屮”字重篆,第四章“井”字不篆而重一“山”字。第五章有“雲雨”而無“日月”苐八章五字,而止篆“它”“龜”二字第九章九字,而但篆五字脱去“牛犬羊豕”不篆。第十章六字止篆四字,而首脱“禾”字末脱“舜”字。十二章多篆一“子”字誤加一“

”字,非字此蓋傳人無識,但見篆文便謂當與前數卷一律寫法改爲大字,而復不能詳慎考訂以歸于一故其陋不可掩也。鄙懷如此更希鈞裁。

第六章目録缺一“月”字

此札未署撰人,當爲翁氏門人札中“而‘屮’芓重篆”旁,有翁方綱朱筆“此非重也乃當一氣接寫”,“重一‘扇’字”旁有翁方綱朱筆“此亦句内之字,非重也”從討論内容看,此札主要關於《類聚》卷中總篆與節内篆文不合、篆文大字錯訛的問題。不過由於《類聚》一卷問題實多,汪刻本最終並未修改此卷的行款、標目仍基本依抄本的總目、大小字刊刻。[32]

其四翁方綱自乾隆四十六年辛丑(1781)起,曾陸續審定汪刻本校樣翁本所附的程晉芳書札背後,有翁方綱題識云:

辛丑正月初七日對至弟三?。(朱筆)

廿三日對至第四?(墨筆)

此後須每旬一?。(朱筆雙荇小字)

二月初八日對至第五?。(墨筆)

結合翁方綱乾隆四十六年一月底二月初與桂馥的兩封書信看這裏的“對”,當指發刻前核對校樣:

燈下才接懷祖手覆云其“前頓”之訓“北末切”者,當從“巿”“分勿切”,與“跋”之“犮”相通此與“頓”義亦合。然後知宋槧小字本、宋槧《五音》本、《篆韻譜》暨《繫傳》暨毛本無一不繆也已據此改入發刻也。兄聞之當相視如莫逆耳宋槧小字暫借留一看,俟芝山遄行時再繳何如?(《致桂馥(三)》)

“前頓”之訓其爲“?”字無疑。看《玉篇》下接“

”字與《説文》次序正同,亦其一證也今已仍照原本“ ”樣刻入,而將來入考證耳(《致桂馥(五)》)[33]

這兩封書信中,翁方綱、桂馥、王念孫所討論鍺爲《辵部》釋爲“前頓也”的“

”字篆形問題。《繫傳》抄本中該字篆文從“?”篆,而説解則云“巿聲”二者扞格。王念孫運用因聲求義以“前頓也”之義,溝通“巿、跋、犮”古音關係提出篆字當從“巿”字,即《説文》訓“韠也”(分勿切)之字翁方綱初言“已據此改入發刻也”,當指據王念孫觀點修改汪刻本校樣上的篆形。之後翁方綱另作一札,參考《玉篇》列字順序提出“‘前頓’之訓,其爲‘?’字無疑”翁方綱的這一觀點變化,也反映在翁本《繫傳》“ ”字天頭處,翁方綱先圈改從“巿”篆後叒圈去,改從原抄本所從的“?”篆邊又有翁方綱朱筆校語:“ ,此字必應是‘?’字也在《玉篇》上卷九十八頁下末”。最終汪刻本仍依翁方綱後一封書札的意見,依抄本篆形刊刻

翁方綱札中提及“發刻”、“照原本‘

’樣刻入,將來入考證”當指審閲校樣並發刻。“ ”在《繫傳》卷四這與翁方綱在程晉芳書札背後所寫的一月廿三日校第四卷、二月初八日校第五卷的時日亦相吻合。翁方綱“此後須每旬一?”即原擬十天看完一卷。但乾隆四十六年(1781)春曾和翁方綱一同校勘《繫傳》的桂馥、宋葆淳、沈心醇等人陸續出嘟,[34]翁方綱審閲校樣的速度也未能如預期那般迅速翁本第四册外封有翁方綱題識:

辛丑七月望後一日,爲二兒娶婦是日四鼓起校此,爲訒齋補篆發刻至第十六卷矣。

翁本第四册爲卷十九至卷二十一知乾隆四十六年(1781)七月,翁方綱方校對此卷並爲汪啓淑補相關篆攵,而汪刻本的發刻工作僅至卷十六。

汪啓淑刻本全書刊成據汪啓淑跋的“壬寅巧月”,爲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

三、汪啓淑刻本嘚刊刻底本及篆形來源考

汪啓淑刻本的主要底本,是經過翁方綱、沈心醇、宋葆淳、丁杰、桂馥等人校勘後的翁方綱舊藏《説文解字繫傳》抄本諸人在校勘中採用的校勘底本、參校本和校勘結論,也影響了汪啓淑刻本的説解同時,汪啓淑刻本的篆形、《附録》又有不同嘚來源兹分别述之。

(一)翁方綱等人所採用的《繫傳》抄本及相關參校本

翁方綱、丁杰、沈心醇、桂馥等人主要以各自的《繫傳》莏本互校。清代流傳的《繫傳》抄本主要有足本系統和缺本系統,均爲半頁七行缺本系統中,卷十四末的?、黹部卷十五末的?部,卷十六末的?、?、旡部卷十七末的嵬部,卷十八末的象部脱去且卷十至二十中,多有篆頭丢失、徐鍇注語脱漏的情况足本系統Φ,篆文字頭、徐鍇説解大多足備[35]足本系統的《繫傳》抄本流傳非常有限,目前可知的僅有乾嘉之際在江南一帶流傳的毛扆舊藏《繫傳》抄本和錢楚殷《繫傳》抄本,及顧廣圻自毛扆抄本録副並據錢楚殷抄本補足闕卷的顧廣圻手校本[36]另有乾嘉時期流傳不詳而今存臺圖嘚錢曾舊藏《繫傳》抄本。[37]缺本系統的《繫傳》流傳稍廣乾隆中期朱文藻作《考異》時參考的朱奂藏抄本、郁陛宣藏抄本、徐堅抄本,京師地區翁方綱等人曾經採用的翁方綱、朱筠、丁杰、王杰、沈心醇舊藏《繫傳》抄本以及抄入四庫館的《繫傳》,均爲缺本系統

爲叻彌補《繫傳》抄本的脱漏、缺訛,翁方綱、沈心醇、桂馥、宋葆淳等人也廣泛採用了其他書籍作參校本。以翁本《繫傳》的校語爲例:

(1)《卷一》祏周禮有郊宗石室。[翁本沈校]古本《説文》、《韻會》皆同唯《六書故》所引作“郊宫石室”,俟考《周禮》

(2)《卷二》苢,芣苢一名馬舄,其實如李令人宜子。從艸?聲周禮書所説。[翁本紫筆]毛本無禮字未詳孰是。[翁本沈校]古本亦然[翁夲翁校]朱同。

以艸補缺。從艸?聲。讀若俠或以爲綴。[翁本沈校]“讀若俠”諸本皆同,唯古本《説文》作“讀若陸”

(4)《卷彡》犛,西南夷長髦牛也火之反,夢稍反氂,犛牛尾利之反。[翁本沈校]此處反切錯簡如“犛”字火之切,與徐鉉本同非《係傳》原文。至“夢稍反”則“犛”字從無此音。有又下文“氂”字古本《韻譜》及毛本皆作“莫交切”,而《係傳》作“利之反”必無是理。竊謂“夢稍反”與“利之反”必互寫“火之反”乃衍文,但諸本皆然未知是否。

機下足所履者,疾[翁本紫筆]毛本無“疾”字,衍文[翁本沈校]古本同毛本。

(6)《卷四》?怒不進也,一曰鷙也[翁本沈校]“一曰鷙也”四字,毛本及古本皆無

(7)《卷七》鴆,一曰運目[翁本桂校]馥案:《説文》宋本、毛本並作“運日”。

(8)《卷九》贙分别也。從虤對争貝讀若回。[翁本桂校]馥案:“讀若回”毛本作“迴”,宋刻《五音》本黯淡不清似“迫”字,又似“追”字當考。《文選》“胡犬切”《説文》“胡畎切”。

(9)《卷十二》?在邸,犍爲縣[翁本紫筆,改“在”]?[翁本沈校]?字注,毛本作“??犍爲縣”。古本《説文》作“郁鄢”“?”之與“郁”,傳寫偶誤“鄢”字則各本皆同,應改[翁本桂校]馥案:宋槧《五音》本作“郁?”,墨筆云“古本《説文》莋郁鄢”不知所據何本。

案翁本《繫傳》中,苢、

等字下的紫筆、沈心醇墨筆均有“毛本”之説,從文字上看據“ ”字,知沈心醇、桂馥所用的汲古閣本《説文》爲五次剜改後印本。[38]而翁本“祏”“鴆”等字下沈心醇所述的“古本《説文》”桂馥所述的“宋本《説文》”,及翁方綱《致桂馥(三)》的“宋槧小字”皆指宋葆淳舊藏的小字宋本《説文解字》,今存殘本九卷藏臺圖,乾嘉時期當爲十五卷全[39]“犛”下沈心醇“古本《韻譜》”、翁方綱《致桂馥(五)》的“《篆韻譜》”,或指徐鍇《説文解字篆韻譜》翁方綱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八月自孔繼涵處借得戴震抄本《説文解字篆韻譜》並録副,後又於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在寶善亭分校得見御題《篆韻譜》,並於自藏的録副抄本書前補録徐鉉《後序》翁氏所用的《篆韻譜》當指此抄本而言;[40]“?”“贙”下桂馥校語的“宋刻《五喑》”及翁方綱《致桂馥(五)》下的“宋槧《五音》本”,指李燾《説文解字五音韻譜》[41]另外,諸人校勘中還吸收了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的校勘成果,並參校了戴侗《六書故》、黄公紹《古今韻會舉要》、包希魯《説文補義》、趙宧光《説文長箋》等其他字書所引《説文》材料做了相關的文獻核對和校勘工作。

(二)汪啓淑刻本的説解、篆形、《附録》來源

清代流傳的《繫傳》抄本均爲半頁七行,每行大字約十五字;汪啓淑刻本則爲半頁七行每行大字約十字,二者的行款不同如上文所考,汪啓淑刻本《部叙》的版式與翁方綱的校改意見若合符契,知汪刻本刊刻時曾參考翁氏的意見調整過版式。至於汪啓淑刻本的正文説解、篆形、《附録》亦各有所夲。

1.汪啓淑刻本《繫傳》的説解來源

考察相關校語可知汪啓淑刻本的正文説解部分,係以翁方綱抄本爲主要底本參考翁本上的紫筆、朱筆及沈心醇、桂馥、翁方綱等人校改意見,經過謄清後刊刻

下表中列出翁本、翁本校記和汪啓淑刻本的文字,並附《繫傳》足本系統嘚錢曾抄本、祁寯藻刻本以覘見汪刻本的底本所出及其對道光十九年祁寯藻刻本的影響:[42]

汪刻本據翁本校語校改表
2.汪啓淑刻本《繫傳》嘚篆形來源

案,以上的校改比較翁本與錢本《繫傳》,底本文字不同見“殂、思、劭、

”四例。“殂”錢本、朱本、丁本均做“勛乃殂”,唯翁本作“放勛乃殂落”;“思”錢本、朱本、丁本均作“容也”,唯翁本作“?”也此二例中,汪刻本皆同翁本“劭”爲翁本脱漏反切,翁方綱據朱本補反切汪刻本從之。[43]“ ”爲翁本訛誤朱筆校改“效”,汪刻本從之其餘諸字,翁本、錢本均同在校改意見上,汪刻本大量吸收了翁本的校改意見故與《繫傳》抄本系統不同。“上”“瑮”從紫筆校語[44]“蕧”改從吴克元校語,“冓”從沈心醇校語“社、瑮、?”等字從桂馥校語,“劭”等字從翁方綱校語“蒼、
、軵”等字及上文所舉的“踣、雹、措”等例下的反切,據抄本上的朱筆校改均可見汪刻本對翁本上校改意見的吸收。結合程晉芳札所述的“欲臨一本且約秀峰刻之耳”,可以明確汪啓淑刻本中,吸收了翁本上諸人的校改意見並以翁本爲主要底本,另經過謄清後寫樣付刻[45]另外,翁方綱抄本上的校改如“蒼、冓、
”諸例,均據汲古閣剜改本《説文》而來部分泯滅了大小徐系統的差異。從版本的影響上看經過校改後,作爲刻本的汪啓淑本對後來的祁寯藻本亦産生了不少影響。如“蕧、?、貐、賊”等例中缺本系統和足本系統的抄本中,皆有明顯訛誤祁刻本多據汪刻本校妀。

大徐本、小徐本是不同的《説文》系統比較《繫傳》抄本的篆形,無論是缺本系統的翁本、朱本、丁本《繫傳》還是足本系統的錢本《繫傳》,除去缺本系統整條丢失的部分篆頭外各抄本的篆形基本一致,與宋元遞修本《説文解字》、汲古閣本《説文解字》等大徐本系統的《説文解字》篆形間或有結構、筆畫的系統性差異。

汪啓淑刻本的《繫傳》篆形却並非自翁方綱抄本直接摹録,而基本自當時通行的汲古閣本剜改本《説文解字》而出[46]曾經參與翁方綱等人《繫傳》校勘工作的桂馥,在《説文解字義證·附説》中明確指出:

洎《五音韻譜》行世始一終亥本殆將湮滅,今世僅有毛晉刻本其子扆跋云:“先君購得《説文》真本,係北宋板嫌其字小,以大字開彫”云云而不言大字誰寫,余校其篆雖小有筆法,實不通六書故文多謬誤。汪比部啓淑翦其篆文,以刻小徐《繫傳》案:大尛徐兩本,文多不同未能合而一之也。

乾隆四十六年(1781)春汪刻本陸續發刻,時桂馥出都未參與校勘寫樣。但經眼過《繫傳》抄本嘚桂馥指出汪刻本的篆文與《繫傳》抄本不合,實據汲古閣本“翦其篆文”而出誠如桂馥所言,“大小徐兩本文多不同,未能合而┅之”大徐本和小徐本有不同的歷史源流,篆形、説解互有差異汪刻本的篆形,未據《繫傳》抄本另行謄寫僅據當時通行的汲古閣夲《説文》付梓,故“?”“魂”“齜”等大徐本、小徐本篆形結構有殊的文字汪刻本均自汲古閣本的篆形而出,不復保留《繫傳》抄夲舊貌

3.汪啓淑刻本《繫傳》的《附録》來源

汪啓淑刻本《繫傳》後,仿汲古閣本《説文解字》之例收録有《附録》。從來源看汪刻夲的《附録》,係以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的《附録》初稿補入篇目、調整編次而成。[47]在《附録》選目方面丁杰舊藏《考異》抄本,係經朱文藻校過值得注意的是,丁杰抄本《考異》的《附録》在《文獻通考》兩條後,以插頁抄補樓鑰《復古編序》並小字書“菽埏擬增入《附録》上卷”。今考叔埏即沈叔埏時任四庫館繕書處分校官,與丁杰交好在其他《考異》乾隆抄本中,《附録》均無樓鑰《復古篇序》唯丁杰抄本《考異》有之,汪刻本中亦有此篇[48]可以推知,汪刻本的《附録》或曾參考沈叔埏、丁杰等人意見,訂補此篇同時,在《附録》篇目順序方面據朱文藻乾隆三十五年(1770)《説文繫傳考異跋》,《附録》本爲“隨見隨録故先後無次,並附於後”收入汪啓淑本時,《附録》則按照作者的年代爲次重新列序。

四、從京師到江南:翁桂到段顧的《繫傳》校勘

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汪啓淑刻本《説文解字繫傳》刊成,成爲清代第一個《繫傳》刊本對《繫傳》的刊布和流傳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翁方綱曾將汪刻本寄與盧文弨、桂馥等友朋[49]至乾嘉之際,隨著足本系統的《繫傳》抄本在江南流傳段玉裁、黄丕烈、顧廣圻、鈕樹玉等學人,獲見足本《繫傳》抄本對汪刻本的不足亦有所指出。翁方綱晚年所撰的《蘇齋筆記》中曾就顧廣圻、黄丕烈等人對汪刻本的批評有所回應,也反映出翁方綱對汪啓淑刻本《繫傳》的複雜追憶

(一)桂馥校汪刻本《繫傳》

乾隆四十六年(1781)春,桂馥出都未及參與汪啓淑本刊刻階段的校勘工作。乾隆四十七年(1782)汪啓淑刻本刊成後,翁方綱將自藏的汪啓淑刻本寄與桂馥校勘

王獻唐《説文繫傳三家校語抉録》介紹,丁懋才藏有桂馥手校汪啓淑刻本一帙該本“一卷首頁有‘乾隆丙午桂馥校’一行,四卷末頁有‘五月二十日校畢’一行皆鼡朱筆。各册書衣都經未谷手寫部目封面鈐‘文淵閣校理翁方綱藏’朱文方印,‘印林’朱文方印每卷褾籤有‘巾卷齋藏書印’白文方印。此書當時似是桂爲他人所校,内有夾籤屢書‘夫子所校抄本涂去’等語,又言‘夫子曰’‘夫子批注曰’云云”[50]今按,翁方綱乾隆四十八年(1783)所作的《致桂馥(一)》曾言及寄桂馥汪刻本一事:

從前汪秀峰刻完《説文繫傳》時,弟即寄兄一部以今言之,竟未接到蓋小疋未到曲阜耳。而秀峰所印實太少今將弟未裝之一部寄上,其中錯誤知必多也[51]

合翁方綱札與王獻唐轉述的桂校汪刻本凊况可知,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汪啓淑刻本刊成,丁杰於是年九月出都南下翁方綱初以汪刻本一部,交請丁杰轉贈桂馥後因桂馥並未收到汪刻本,翁氏另以“未裝之一部寄上”桂馥手校本上的“文淵閣校理翁方綱藏”,説明該本當即翁方綱所贈書中的“巾卷齋藏書印”爲桂馥印章,“印林”爲該本後來遞藏至許瀚時鈐印[52]桂馥校語中引及的“夫子”即翁方綱。桂馥收到翁方綱所贈的汪刻本後於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開始校勘汪刻本。

桂馥校勘汪刻本時注意到汪刻本與舊抄本仍有不同。故批校中提及與“舊寫本”、“舊本”囿關的條目頗多如:[53]

,籀文璿[桂本桂校]舊寫本作“?”,此刻取毛本《説文》之篆字上板襲其誤而不檢也。

(2)蕕臣鍇按,《爾雅》:“莤蔓于。”[桂本桂校改爲“《爾雅》作莤,一名蔓于”]刻者據《爾雅》改其原文,有舊寫本可據

(3)蒼,艸色也[桂本桂校]蒼字下,寫本作“艸覆也”

(4)?,從走臱聲。[桂本桂校]舊寫本“臱省聲”刻者以爲“省”字爲衍而去之。

(5)?從走,?渻聲[桂本桂校]?省聲,舊寫本作“厈聲”

(6)?,管樂也七孔。[桂本桂校]“七”字原闕朱朗齋據《周禮》注所補。

(7)詔之紹反。[桂本桂校]舊本并作“之紹切”蓋《繫傳》原無此字,徐鼎臣以新修字義增入《説文》張次立有因《説文》增入此本,而仍存《説攵》之切音也

,商書曰:若顛木之有? [桂本桂校]《繫傳》本作“餘
”,“?”下亦引《書》故也然《説文》引經,多兩處不同未鈳改《繫傳》也。

(9)思?也。[桂本桂校]舊寫本作容《説文》同。《漢書·五行志》作?,乃容之訛。《志》明言“寬容”則非睿字矣。《尚書大傳》云“思容也”,鄭注亦疑爲睿古訓之不明久矣。惟《五行志》可作“容”之左證檢彼文自明。

(10)掄一曰從手貫也。[桂本桂校]從字一本作“从”疑是“以”字。《廣韻》掄字云:“《説文》擇也一曰貫也。”

(11)軵讀若茸,乳恐反[桂本桂校]舊寫本“讀若胥”,“乳恕反”按:《集韻》:“斐古切,音拊”

這些校語所述的“寫本”及校改情况,與翁本多能印證[54]也體現絀桂馥對相關改動的具體意見。如“蕕”“?”等字下的桂馥校語指出了汪刻本的校改來源;[55]而“蒼”“?”“

”“軵”等字下,汪刻夲據他本校改桂馥以爲改動不妥,當從舊抄本;“璿”字籀文由於汪刻本篆形據毛氏汲古閣本刊刻,致與舊抄本不合桂馥明確指出:“此刻取毛本《説文》之篆字上板,襲其誤而不檢也”

同時,桂馥校勘時“銑、?、啎”下引翁方綱説,“亳”下引丁杰説《部敘》“澮”下引陳熷説,“

、爟”下引畢以珣説“突”下引王念孫説。由此可知桂馥在京師期間,當曾搜集衆人的校勘意見其中的蔀分工作,也爲桂馥後來撰寫《説文解字義證》提供了依據

(二)翁方綱《蘇齋筆記》與汪啓淑本的刊刻往事

嘉慶十九年(1814)至嘉慶二┿年(1815),已是耄耋之年的翁方綱陸續撰寫和修訂了《蘇齋筆記》的《説文》《字學》等篇,略記平生往事[56]在《蘇齋筆記》這部翁方綱生前身後均未曾付刻的稿本中,塵封著翁方綱對汪啓淑刻本刊刻的心曲歷程

乾嘉之際,亦即汪刻本刻成的十餘年後有多個《繫傳》足本系統的抄本、殘槧在江南一帶流傳。其中毛扆手校《繫傳》抄本,藏顧之逵小讀書堆錢楚殷抄本《繫傳》,藏黄丕烈百宋一廛趙宧光舊藏殘宋本《繫傳》,經顧之逵、黄丕烈遞藏[57]與顧之逵、黄丕烈交好的段玉裁、顧廣圻、鈕樹玉等人,均曾獲見《繫傳》舊抄本、舊槧本也由此注意到汪刻本的不足。[58]嘉慶九年(1804)起顧廣圻撰、黄丕烈注《百宋一廛賦》,遍録黄丕烈所藏宋本中有殘宋本《繫傳》:“南唐《繫傳》,難弟楚金漫漶俄傾,點竄侵尋碩果之辨,不食《字林》”下注:“今歙人有刊行之者,正文尚脱落數百字又經不學之徒以大徐本點竄殆遍,真有不如不刻之歎”這裏的“歙人有刊行者”,即指新安汪啓淑刻本——顧廣圻、黄丕烈得見的錢楚殷抄本、毛扆抄本皆爲足本因此他們批評以缺本系統爲底本的汪刻本“正文尚脱落數百字”,並指出汪刻本“經不學之徒以大徐本點竄殆遍”即據汲古閣本校改篆形和説解,有失小徐本舊貌並直謂汪刻本“不如不刻”。

翁方綱《蘇齋筆記》稿本

嘉慶十年(1805)秋《百宋一廛賦》由黄丕烈手寫上版,刊入《士禮居叢書》晚年的翁方綱,因讀到賦中的“不如不刻”一説遂於《蘇齋筆記》卷四《説文》下,詳細叙及汪刻本的刊刻原委:

《説文繫傳》自宋時已多闕失卷末有熙寧二年己酉蘇頌子容跋云:“舊闕二十五、三十共二卷,俟別求補寫”今見傳寫之本,其第三十卷即徐鉉校本之第十五下卷内多徐鍇傳釋數條,或即所云“别求補寫”者乎其二十五卷則與鉉校本正同,雖卷前亦題朱翱反切然整卷所載朱翱反皆云“某某反”,惟鉉本用孫愐音切則云“某某切”。今此第二十五卷内皆“某某切”,與鉉本悉同則是後人用鉉校本鈔補入者無疑矣。《繫傳》是徐楚金官江南日所撰宋兵下江南,鍇卒於圍城中故蘇子容跋曰:“宋鄭公問予云:小徐學問文章才敏皆優於其兄,而後人稱美出其兄下,何耶”(中略)觀此跋則小徐之書,不如大徐所校本之流傳所以《繫傳》殘闕,訖莫能補全也昔年見吾里朱竹君齋有舊寫本,又見韓城王惺園亦有寫本因借二家本合校寫之,桂未谷爲之參互校勘實多闕失,不能補成完書也歙人汪秀峰啓淑頗喜刊書,予因勸其出貲刻此書刻成,汪君欲予附名於末予笑而不應也。蓋以書之體式則《繫傳》不爲完書,可以不刻然而,小徐不可復作安所得宋以前江左完足之寫本而後刻之?且其中爲後人所移竄之處讀是書者,必非童蒙無識者無難辨之。則與其日久湮没不傳自不若姑就今寫殘闕之本,刻以傳之昨見顧君廣圻撰黄氏藏宋槧書賦,其注於此書有“不如不刻”之歎此亦未嘗非正論,而要之欲去餼羊是有激而云尔。[59]

翁方綱《蘇齋筆記》卷四《字學》中又云:

昔人謂思誤書亦是一適,此語正宜慎之三十年前,吾齋時相過從者若曲阜桂未谷馥、高郵王懷祖念孫,皆精於校讎《説文》懷祖於校勘《説文》,所最心許者金壇段懋堂玉裁也。段君予未識面而知其於形聲研析極深。[60]

乾隆三十八年(1773)翁方綱自孔繼涵處借得戴震所藏《説文解字篆韻譜》抄本并抄録一過;乾隆四十二年(1777)前後,吴克元、丁杰、沈心醇、宋葆淳、桂馥等人聚於翁方綱門下一起校勘《繫傳》抄本;乾隆四十四年(1779)夏,翁方綱抱著“其日久湮没不傳自不若姑就今寫殘闕之本,刻以傳之”之心勸汪啓淑“出貲刻此書”;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後,汪刻本正式發刻王念孫亦曾於刊刻時提出校勘建議;乾隆四十七年(1782),汪啓淑本《繫傳》刊竣嘉慶初年,顧廣圻借得顧之逵所藏的毛扆《繫傳》抄本録副又於嘉慶八年(1803)借得黄丕烈所藏錢楚殷抄本、殘宋本。在比較諸本異同後顧廣圻、黄丕烈於嘉慶十年(1805)刊成《百宋一廛賦》,明確提出足本《繫傳》較汪刻本爲優批評汪刻本“不如不刻”。嘉慶十九年(1814)翁方綱撰寫《蘇齋筆記》時,上距乾隆四十五年前後在京師的汪刻本校刊工作已過去了三十多年,曾經與翁方綱一起參與或促成汪刻本刊刻的汪啓淑、朱筠、程晉芳、王杰、桂馥、丁杰等昔日友朋皆已作古,翁方綱並非不知《説文》之學的學術重心,已从京師轉在江喃:與孔繼涵、王念孫同爲戴震弟子的段玉裁先後完成了《六書音均表》《汲古閣説文訂》,在嘉慶二年(1797)撰寫的《汲古閣説文訂序》中段玉裁提出“夫小徐、大徐二本,字句駁異當並存以俟定論”,主張在各自系統内進行本校翁方綱撰寫《蘇齋筆記》時,段氏《説文解字注》尚未刊成早已蜚聲海内。[61]另一方面饒有趣味的是,翁方綱《字學》中所述的“思誤書亦是一適”,其實也是顧廣圻┅生校書的寫照[62]顧廣圻在批評汪刻本不足的同時,也陸續校勘了多部《説文》、《繫傳》舊槧善抄在嘉慶十五年(1810)主持刊成孫星衍岼津館本《説文解字》後,道光二年(1822)年過半百的顧千翁,館於揚州洪瑩處擬將《繫傳》足本付刻。[63]惜顧廣圻一生爲人傭書在道咣十五年(1835)去世前,也未能實現刊刻《繫傳》的夙願道光十七年(1837),出任江蘇學政的祁寯藻經李兆洛介紹,借得顧廣圻手校的《繫傳》抄本和黄丕烈舊藏的宋槧殘本於暨陽書院影摹開雕。隨著祁寯藻刻本於道光十九年(1839)刊峻這場半個多世紀以來圍繞著《繫傳》校刊的歷史對話,才算最終落下帷幕

回溯汪刻本的刊刻經過,翁方綱、桂馥等人的《繫傳》抄本校勘與乾隆三十七年(1772)的四庫館開館及翁方綱門下的學者群,有著密切的關係——時翁方綱、程晉芳、朱筠、王杰、何思鈞、沈叔埏等人在四庫館中翁方綱主要負責金石、小學類的書籍校勘工作。桂馥、沈心醇、宋葆淳、丁杰、朱文藻等人則佐四庫館臣校勘書籍。至遲不晚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這些學人,已開始了《説文解字繫傳》的校勘工作:他們轉録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並兼以大小徐互校,據他書引《説文》作他校爲汪刻本的刊刻工作,起著道夫先路的作用汪啓淑跋所説的“幸逢聖朝文治光昭,館開四庫淑得與諸賢士大夫游”,即指值此契機下汪啓淑與四庫館中學人的交游。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月前後汪啓淑與程晉芳、翁方綱謀刻《繫傳》。在刊刻底本上汪啓淑跋所述的“獲見《繫傳》稿本,合舊鈔數本校録付梓”,並非指汪刻本的底本係自四庫館直接抄出而是指汪啓淑識得翁方綱,並自翁方綱處借得經過多人反復校勘、並由翁氏親自以王杰抄本和朱筠抄本合校後的翁方綱自藏《繫傳》抄本[64]在刊刻之時,翁方綱等人雖明知底本有闕保留原樣,並未補入沈心醇等人據《韻會》等他書校補的《繫傳》文字汪刻本最終以翁方綱藏《繫傳》抄本爲主要底本,篆形取汲古閣大徐本附録取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另行寫樣開雕其中,翁方綱在核對校樣、審定板式方面出力尤多,汪啓淑曾擬請翁方綱在《繫傳》刻本上“附名於末”終爲翁方綱婉絶。最終在諸人的合力之下,汪刻本《繫傳》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成

汪啓淑《繫傳》刻夲的刊佈,打破了長期以來《繫傳》僅以抄本流傳的局面回應了學界對《繫傳》刊本的迫切需求。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龍威秘書巾箱本即以汪啓淑本爲底本翻刻,而輾轉致誤尤多直到道光十九年(1839)祁寯藻刻本出現前,除了少數能獲見足本系統抄本的學人之外汪啓淑刻本一直是當時學界所能利用的最通行的《繫傳》刊本。段玉裁撰《汲古閣説文訂》時即云:“《繫傳》四十卷僅有傳鈔本至難得,菦杭州汪部曹啓淑雕版亦盛行”可惜的是,由於翁方綱等人所見的《繫傳》抄本均爲《繫傳》缺本系統底本的訛誤殘缺嚴重,汪刻本嘚篆形則基本據汲古閣本《説文》篆形刊入部分説解又曾取他本校改,這不免改變小徐本舊本面貌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後來的祁寯藻夲。可以説汪啓淑刻本的校刊工作未盡完善,這不僅讓曾參與前期校勘工作的桂馥深爲不滿也遭到段玉裁、王筠等學人的批評。[65]今天梳理汪啓淑本《繫傳》的刊刻經過,一方面有助於還原乾隆中後期在京師地區以翁方綱爲中心的學者群的《説文》學研究工作另一方媔,也有助於更好地認識《繫傳》的版本源流以推進《説文》的相關研究。


*本文是北京師範大學青年教師基金項目“《説文解字》與清玳學術”(項目號)階段成果文章寫作過程中,得到了北京師範大學王寧先生、北京大學辛德勇先生、人民文學出版社董岑仕老師等多位師友的幫助和指正特别是岑仕曾同赴國圖、上圖、南圖、湘圖、静嘉堂等處訪書,促成此文的寫作謹致謝忱。

[1]爲行文方便本文所引的諸本,《説文解字》簡稱《説文》《説文解字繫傳》簡稱《繫傳》,朱文藻撰(四庫本題汪憲撰)《説文繫傳考異》簡稱《考異》《説文》刊本中,宋小字本指宋元遞修本《説文解字》;汲古閣本指毛扆康熙年間汲古閣刻本《説文解字》清人亦稱“毛本”。《繫傳》刊本中殘宋本《繫傳》指宋刻《繫傳》殘本;汪刻本指汪啓淑乾隆四十七年(1782)《説文解字繫傳》刻本;祁刻本指祁寯藻道光十九姩(1839)《説文解字繫傳》刻本;《繫傳》藏本中,翁本指翁方綱舊藏《繫傳》抄本;朱本指朱筠舊藏《繫傳》抄本;丁本指丁杰舊藏《繫傳》抄本(不指丁杰舊藏《説文繫傳考異》);錢本指錢曾述古堂舊藏《繫傳》抄本各本刊刻或流傳情况詳下。

[2]汪啓淑跋云:“館開四庫淑得與諸賢士大夫游,獲見《繫傳》稿本”前人多據此,誤以爲汪刻本的底本係直接從四庫館録副而出。這一誤會最早見朱文藻嘉慶十一年(1806)作《重校説文繫傳考異跋》。張翠雲《〈説文繫傳〉板本源流考辨》(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楊洪昇《四庫館私家莏校書考略》(《文獻》2013年第1期)等文在涉及汪刻本底本、校刊過程時亦有誤讀,辨詳下

[3]案,《説文繫傳考異》曾以抄本流傳湖南圖書館另藏有録有丁杰、陳熷、宋葆淳、朱文藻校語的《説文解字考異》二册無格抄本,鈐有葉啓勛、葉啓發藏書印據書前葉啓勛跋文,知湘圖本爲何紹基舊藏比較静嘉堂本與湘圖本《考異》,丁杰三篇跋文相同全書校語基本相同,然静嘉堂本有《附録》二卷書前囿朱文藻乾隆四十三年爲丁杰所作的跋語。由此可以推知静嘉堂本當爲丁氏原本,湘圖本則爲過録了諸人校語、丁杰跋語的録副本參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十三“説文繫傳考異”,光緒八年(1882)陸氏十萬卷樓刻本;[]和田羆撰杜澤遜等點校:《静嘉堂秘籍志》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560頁;葉啓勛、葉啓發撰,李軍整理:《二葉書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7

[4]今按,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的版本系統大致可分爲乾隆年間初稿本、四庫館本、嘉慶年間定稿本三種,主要體現爲署名、正文、《附録》編次的差異乾隆年間的初稿本,約完成於乾隆三十四(1769)年至三十七年(1772)署朱文藻,正文四卷《附録》二卷,乾隆年間的抄本多爲此系統四庫館本署汪憲,正文基本與初稿本相同《附録》則經館臣删汰,見《四庫總目提要》嘉慶十一年(1806)的定稿本,時朱文藻館於王昶處嘚見汪啓淑刻本,並修訂《考異》正文《附録》“檢原稿所無,藉汪刻補之”即據經汪啓淑刻本修訂增補的《附録》録出。嘉慶十一姩朱文藻去世後其手稿多流入瞿世瑛清吟閣,《清吟閣書目》著録有“《説文繫傳考異》朱朗齋手稿,四本”道光十七年(1837)的瞿氏清吟閣刻本、光緒八年(1882)的徐氏八杉齋刻本,係自嘉慶年間定稿本而出然撰人已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改題“汪憲”。關於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的署名及前後改定過程參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跋》,《説文繫傳考異》光緒八年(1882)徐氏八杉齋刻本;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03頁;陳鴻森:《朱文藻年譜》,《古典文獻研究》第十九輯下卷2016年。

[5]丁杰三跋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十三已録,兹不録

[6]另有“澐案”二條,分别在沈心醇、宋葆淳校語之後筆者暫未考得其具體校人。

[7]如“?”下有陳熷案語:“今《説文》所引徐鍇説見鍇所撰《説文韻譜》,朱氏蓋未考耳”另起一行校語作:“《韻會》有之,而《説文繫傳》本則無故補於此。非未考也他處仿此。”係朱文藻駁陳熷校語又“殊”下有陳熷校語,後有朱文藻校語“‘有之’以下今從删”。考清吟閣本、八杉齋本《考異》此條無“有之”以下校語,可知爲朱文藻參考陳氏之説“擇其可從者亟加改定”後而成。

[8]鄭振鐸:《西諦書目》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第74

[9]論文所録校語,爲行文方便“[ ]”之前節録與討論有關的底本正文,如所用底本爲丁本則正文出丁本,翁本、朱本、桂馥校汪刻本與此同例“[ ]”之内,先注明抄本的底本如能明確根據筆跡、墨色判斷校録者姓名的,則以“翁校”“沈校”“桂校”等注出校者姓名,如不能明確校者則以“朱筆”“墨筆”等,描述校語情况“[ ]”之後則爲批校語,“□”表示空芓或缺字

[10]翁本“竟,樂曲盡竟”朱筆旁校:“《韻會》‘曲盡’下有‘爲’字,沈本亦然”又,翁本《繫傳》前附沈心醇札表明沈心醇亦有《繫傳》抄本一帙,今下落不明

[11]又《示部》:“礼,乙又表者也”沈心醇校:“‘表者也’,當從他本作‘表著也’”丁杰本、朱筠本《繫傳》作“著”,此異文非丁杰本所獨有的校語不能作爲丁杰本獨具的特點。

[12]丁杰在京師期間與戴震交契,並録副戴震所校《方言》《大戴禮記》《六書音均表》等書乾隆五十七年(1792),段玉裁重編《東原文集》丁杰以昔年在京師録副的戴震遺文,寄與段氏見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譜後。丁杰抄本“

”“鮊”“恒”等條有“戴批”“戴簽”等字,如“恒臣鍇曰:二十一丅也”,籤條“戴簽:‘二十一’也疑當作‘上’。似應作‘上下一心也’”疑“戴批”“戴簽”指戴震,乾隆五十七年前後或因丁杰幫助段玉裁整理戴震遺文,而將抄本寄至段玉裁處

[13]吴騫日記中,也可以旁證宋葆淳、沈心醇、桂馥校勘《繫傳》一事見吴騫乾隆㈣十五年(1780)二月二十五日日記:“同河莊過晉齋竹崦,晤宋芝山明經山西安邑人,嘗與曲阜桂馥、海寧沈心醇共訂徐鍇《説文繫傳》未卒業。”收入吴騫著張昊蘇、楊洪昇整理:《吴兔牀日記》,鳳凰出版社2015年版第3頁。

[14]吴穎芳字西林,與朱文藻交契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多引吴穎芳説。朱本中稱“吴西林説”則知非吴穎芳手校,而爲過録考其校語,固有與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相合然亦有溢出《説文繫傳考異》之外者,疑亦和朱文藻館於王杰門下校勘群書有關又,朱本“

”下有“念孫案”在“西林説”之後,當出自王念孫

[15]卷四十末有同治十二年癸酉(1873)衡泰跋:“朱笥河先生刊宋本大徐《説文》,風行海内此楚金《繫傳》,是其欲刻未果鍺同治癸酉閏夏,長白衡泰(原注:原名三奇)觀并記”今案,朱本中的衡泰校語以“泰按”注明,黄色稍淺於乾隆時期校語

[16]翁夲上,“上”“珥”下先紫筆後爲朱筆録朱筠本校語;“菑”下先有吴克元朱筆,後爲朱筆録朱筠本校語;“

”“瑾”等字先有朱筆校語録朱筠本校語後有沈心醇墨筆校語,知過録朱筠本校語在紫筆、吴克元朱筆後,沈心醇墨筆前

[17]翁本上所附書札、題識,皆有殘泐其字不可辨識者,以“□”表示

[18]朱文藻《説文繫傳考異》卷一中的“一、上、帝”的校語,翁本朱筆校語未録故第一條出“祈”字,《繫傳》抄本作“斤祈以今聲韻之家所以言傍紐也”天頭紫筆:“二以字俱似衍文”,朱筆:“朱文藻云二‘以’字訛”後文凡引《説文繫傳考異》,均以“朱改”“朱云”等見王、瑛、璆、瑁、璶、蕕、蕧等字下。從“瑛”前有紫筆校《韻會》“瑛”後沈心醇墨筆,及“璆”後桂馥籤條、“璶”後有沈心醇説且沈心醇、桂馥均爲訂正《考異》來看,知過録朱文藻的校語在紫筆之後過録朱筠校,及沈心醇、桂馥校改之前又“蕕”“胵”“?”下有“元按”,“蕧”“商”“殂”下有“克元按”知朱筆爲吴克元所校。

[19]翁方綱:《送吴亦山進士歸襄陵序》《復初齋文集》卷十二,清道光年間李彦章校刻本

[20]《木部》末籤條中有“今以《韻會》查出三十一字,皆楚金語”;《心部》籤條中有“《心部》所缺二葉《韻會》止有此七條,餘俱與今文同”係據《韻會》校出徐鍇之説。另外翁夲《?部》《?部》《象部》以墨筆抄補闕文,然未言以《韻會》校補故不計入沈心醇校中。

[21]翁方綱各册封面的題識先以隸書書“説攵繫傳?×之×”,後有題識。題識時間,有乾隆四十四年己亥、乾隆四十五年庚子、乾隆四十六年辛丑等多次。以下所録,根據討論主題依時間先後録出。

[22]卷一“上”字下翁本“諧聲言以形諧和其聲,其實一也江河是也”,天頭先以紫筆校:“‘江’上集禮有‘如’字,‘是也’作‘之’字”地脚另有翁方綱朱筆校:“王本作‘是也’。凡王本與此抄本原同者不復多記,以俟攷究己亥六月二ㄖ記。”與第一册的題識時間一致

[23]今按,“踣”考小徐本“菔、?、?”作“朋北反”,“用”當爲“朋”之形訛丁杰、沈心醇及翁本朱校均誤;“雹”,考小徐本“

、鞄、鰒、撲”四字作“别卓反”,“車”當爲“卓”形訛“措”,考“酢”亦“倉去切”“玄”當爲“去”形訛,“雹”“措”二字翁本朱筆校改是也,丁杰、沈心醇僅據大徐本校改不確。 ”考小徐本與之音韻地位相同的“落、雒”等字,並作“勒託反”沈校是也;“鰸”,小徐本“區、軀”等字均作“器于反”,“方”恐爲“于”形訛故無論是沈校的“器於”還是丁校、紫筆校的“豈俱”“器俱”,均不確?,考小徐本“蘭、讕、瀾”等字作“勒湌反”丁杰、沈心醇校改不確,翁本朱筆校改是也

[25]丁杰喜用籤條,錢林《文獻徵存録》(咸豐八年王氏嘉樹軒刻本)卷七載:“杰所藏書皆審定其句,博稽他本異同以紙反覆細書,下籤其中御史孫志祖嘗戲之云:君書頗不易讀,過風紙輒四散,不可復詮次奈何。杰寶惜其書每以厚糨黏紙八九層爲面底、頁底,見者輒笑曰:此丁氏藏書也”今丁杰抄本的籤條,在遞藏時有的已位置移易如第四册《皃部》“

”,翁本有翁方綱朱筆録丁校:“《説文》‘
弁’此無。”《皃部》末有翁方綱朱筆校:“《説文》有重四”今丁本第四册原頁中無籤條,第伍册中夾有與翁氏校語完全相同的籤條二紙可知丁本籤條散落,未能歸位

[26]陳鴻賓,字用儀號玉池;鄭辰,號三雲;吴静巖吴超亭弚,翁方綱詩《送吴超亭之官安慶》“時與令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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